精神卫生专科医院建设标准(知识材料)

合集下载

精神专科医院建设标准

精神专科医院建设标准

精神专科医院建设标准(征求意见稿)2009年北京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第三章建筑面积指标第四章规划布局与建设用地第五章建筑标准第六章主要经济技术指标附件精神专科医院建设标准条文说明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精神专科医院建设,提高精神专科医院项目决策水平和工程建设管理水平,合理确定建设规模,满足精神专科医院基本功能需要,提高投资效益,促进精神卫生事业健康发展,制定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本建设标准是精神专科医院建设项目投资的重要制度,是合理确定项目建设水平的全国统一标准,是编制、评估和审批精神专科医院工程项目的重要依据,是对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督检查的尺度。

第三条本建设标准适用于精神专科医院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项目。

第四条精神专科医院的建设,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卫生工作的政策,正确处理需要与可能、现状与发展的关系,做到布局合理、规模适宜、功能适用、装备适度、流程科学、运行经济、安全环保。

第五条精神专科医院的建设,应符合区域卫生规划、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当地城乡建设总体规划的要求,充分利用现有卫生资源和基础设施,避免重复建设。

第六条精神专科医院的建设,应对院区进行总体规划,根据需要和投资可能,一次或分期实施。

第七条精神专科医院的建设,除执行本建设标准外,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和定额、指标的规定。

第二章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第八条精神专科医院的床位规模,宜分为70-199床、200-499床、500床及以上三种类型。

第九条精神专科医院的床位规模应根据其服务人口数量、精神卫生资源和精神卫生服务的需求进行综合平衡后确定。

满足重性精神疾病急性期服务需要的床位规模宜为每万人1.48张。

第十条精神专科医院建设项目构成包括房屋建筑、场地和附属设施。

其中房屋建筑主要包括急诊、门诊、住院、医技、工娱、保障、行政管理和院内生活等设施用房;场地包括道路、绿地、室外活动场地和停车场等;附属设施包括污水处理、供电、垃圾收集等。

精神专科医院建设标准

精神专科医院建设标准

精神专科医院建设标准
精神专科医院是治疗和照顾精神疾病患者的重要场所,其建设标准直接关系到
患者的治疗效果和医疗服务质量。

因此,精神专科医院的建设标准必须严格执行,以确保患者得到最好的治疗和照顾。

首先,精神专科医院的建设标准应包括场地和环境的要求。

医院应位于交通便利、环境优美的地方,远离噪音和污染源。

医院内部应有充足的自然光和通风,病房和诊疗室应保持清洁、整洁,以提供一个舒适的治疗环境。

其次,医院的设施设备也是建设标准的重要组成部分。

精神专科医院应配备先
进的诊断设备和治疗设施,如心理评估仪器、电休克治疗设备等。

此外,医院还应有专门的活动室、康复设施和安全设备,以确保患者的安全和康复。

另外,医院的人员配备也是建设标准的重要内容。

医院应有专业的精神科医生、护士和心理治疗师,他们应具备丰富的临床经验和专业知识,以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和心理支持。

除此之外,精神专科医院的管理规范和医疗质量也是建设标准的重点。

医院应
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和医疗质量评估体系,以监督和管理医院的运营和服务质量,确保患者得到规范、安全、有效的治疗和照顾。

综上所述,精神专科医院的建设标准涉及多个方面,包括场地环境、设施设备、人员配备、管理规范和医疗质量等。

只有严格执行这些标准,才能确保患者得到最好的治疗和照顾,提高精神卫生服务的水平。

希望各级政府和医疗机构能够高度重视精神专科医院的建设标准,为患者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和关爱。

精神专科医院建设标准

精神专科医院建设标准

精神专科医院建设标准精神专科医院建设标准(征求意见稿)2009年北京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第三章建筑面积指标第四章规划布局与建设用地第五章建筑标准第六章主要经济技术指标附件精神专科医院建设标准条文说明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精神专科医院建设,提高精神专科医院项目决策水平和工程建设管理水平,合理确定建设规模,满足精神专科医院基本功能需要,提高投资效益,促进精神卫生事业健康发展,制定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本建设标准是精神专科医院建设项目投资的重要制度,是合理确定项目建设水平的全国统一标准,是编制、评估和审批精神专科医院工程项目的重要依据,是对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督检查的尺度。

第三条本建设标准适用于精神专科医院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项目。

第四条精神专科医院的建设,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卫生工作的政策,正确处理需要与可能、现状与发展的关系,做到布局合理、规模适宜、功能适用、装备适度、流程科学、运行经济、安全环保。

第五条精神专科医院的建设,应符合区域卫生规划、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当地城乡建设总体规划的要求,充分利用现有卫生资源和基础设施,避免重复建设。

第六条精神专科医院的建设,应对院区进行总体规划,根据需要和投资可能,一次或分期实施。

第七条精神专科医院的建设,除执行本建设标准外,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和定额、指标的规定。

第二章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第八条精神专科医院的床位规模,宜分为70-199床、200-499床、500床及以上三种类型。

第九条精神专科医院的床位规模应根据其服务人口数量、精神卫生资源和精神卫生服务的需求进行综合平衡后确定。

满足重性精神疾病急性期服务需要的床位规模宜为每万人1.48张。

第十条精神专科医院建设项目构成包括房屋建筑、场地和附属设施。

其中房屋建筑主要包括急诊、门诊、住院、医技、工娱、保障、行政管理和院内生活等设施用房;场地包括道路、绿地、室外活动场地和停车场等;附属设施包括污水处理、供电、垃圾收集等。

精神卫生专科医院建设标准

精神卫生专科医院建设标准

精神卫生专科医院建设标准(讨论稿)2008年北京精神卫生专科医院建设标准(限内部印发)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施行日期:年月日2008年北京关于批准发布《精神卫生专科医院建设标准》通知建标〔200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二OO八年月日编制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二OO八年月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第三章建筑面积指标………………………………………第四章建设用地与规划布局………………………………第五章建筑标准……………………………………………第六章医疗设备……………………………………………第七章主要技术经济指标…………………………………附加说明………………………………………………………附件精神卫生专科医院建设标准条文说明…………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精神卫生专科医院建设,提高精神卫生专科医院项目决策和工程建设管理水平,合理确定建设规模,正确掌握建设标准,满足精神卫生专科医院基本功能需要,充分发挥投资效益,促进精神卫生事业健康发展,制定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本建设标准是为精神卫生专科医院建设项目决策及科学、合理确定项目建设水平服务的国家标准,是编制、评估和审批精神卫生专科医院工程项目的重要依据,是对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督、检查的尺度。

第三条本建设标准适用于精神卫生专科医院的新建工程项目;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四条精神卫生专科医院的建设,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卫生工作的政策,适应项目所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正确处理现状与发展、需要与可能的关系,做到规模适宜、功能适用、装备适度、经济合理、安全卫生。

第五条精神卫生专科医院的建设,应坚持以人为本、方便就医的原则,在满足各项基本功能需要的同时,应注意改善患者的就医条件和医护人员的工作条件,做到功能合理、流程科学。

精神卫生专科医院建设标准

精神卫生专科医院建设标准

精神卫生专科医院建设标准(讨论稿)2008年北京精神卫生专科医院建设标准(限内部印发)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施行日期:年月日2008年北京关于批准发布《精神卫生专科医院建设标准》通知建标〔200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二OO八年月日编制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二OO八年月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第三章建筑面积指标………………………………………第四章建设用地与规划布局………………………………第五章建筑标准……………………………………………第六章医疗设备……………………………………………第七章主要技术经济指标…………………………………附加说明………………………………………………………附件精神卫生专科医院建设标准条文说明…………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精神卫生专科医院建设,提高精神卫生专科医院项目决策和工程建设管理水平,合理确定建设规模,正确掌握建设标准,满足精神卫生专科医院基本功能需要,充分发挥投资效益,促进精神卫生事业健康发展,制定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本建设标准是为精神卫生专科医院建设项目决策及科学、合理确定项目建设水平服务的国家标准,是编制、评估和审批精神卫生专科医院工程项目的重要依据,是对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督、检查的尺度。

第三条本建设标准适用于精神卫生专科医院的新建工程项目;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四条精神卫生专科医院的建设,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卫生工作的政策,适应项目所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正确处理现状与发展、需要与可能的关系,做到规模适宜、功能适用、装备适度、经济合理、安全卫生。

第五条精神卫生专科医院的建设,应坚持以人为本、方便就医的原则,在满足各项基本功能需要的同时,应注意改善患者的就医条件和医护人员的工作条件,做到功能合理、流程科学。

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建设指导意见

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建设指导意见

附件1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建设指导意见(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建设,提高工程建设项目决策水平和科学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投资效益,特制订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建设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第二条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建设的总体目标是通过加大投入,改善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基础设施条件,深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加快专业技术人员的培养,建成功能完备、基本满足广大居民需求的精神卫生服务网络,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保障水平。

第三条本指导意见中的精神卫生专业机构为承担精神疾病急性住院治疗的机构,包括精神专科医院和有精神科特长的综合医院。

第四条本指导意见适用于精神卫生专业机构的新建、迁建、改建、扩建项目。

第五条精神卫生专业机构的建设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符合当地精神卫生服务发展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坚持科学、合理、适用、节约的原则,从本地区精神卫生防治工作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地处理好现状与发展、需要与可能的关系。

第六条精神卫生专业机构的建设应符合所在地区城市总体规划、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要求,充分利用现有卫生资源,避免重复建设。

现有精神卫生专业机构的改建、扩建,应尽量利用原有基础设施,厉行节约。

第七条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建设,应认真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设计、施工等需由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承担。

第二章建设原则第八条整合资源,合理布局。

要统筹考虑、鼓励整合区域内卫生、民政精神卫生资源,根据实际情况加强建设,并优化配置,提高运行效率。

在此基础上按照指导意见提出的标准本着填平补齐的原则建设业务用房和购置设备。

原则上每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央支持1所省级精神专科机构建设,每个地市重点支持1所地市级精神专科机构建设。

对部分精神科床位缺口较大的地区可支持1所现有县级精神专科机构或(和)综合医院精神科进行改扩建。

鼓励满足条件的医疗机构调整转制为精神卫生专业机构,鼓励现有县级精神专科机构上划地市管理,鼓励省会城市的省、市级精神卫生机构整合。

二级精神卫生服务医院基本标准(2023年版)

二级精神卫生服务医院基本标准(2023年版)

二级精神卫生服务医院基本标准(2023年版)二级精神卫生服务医院基本标准(2023年版)一、引言为了提高我国精神卫生服务体系的建设和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我国二级精神卫生服务医院的建设、管理和评估。

二、基本要求2.1 医院性质与任务二级精神卫生服务医院应为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以提供精神卫生服务为主要任务,同时承担区域内精神卫生预防、康复和科研等工作。

2.2 床位设置二级精神卫生服务医院床位总数不应少于100张,其中精神科床位不应少于80张,康复科床位不应少于20张。

2.3 科室设置医院应设有精神科、康复科、心理咨询科、预防科、医学影像科、医学检验科等相关科室。

2.4 人员配置医院应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包括精神科医生、精神科护士、心理咨询师、康复治疗师等,并满足相关资质要求。

2.5 设施与环境医院应具备完善的医疗设施和良好的诊疗环境,包括独立的门诊大楼、住院大楼、康复大楼等,以及相应的绿化、消防、安全保卫等设施。

2.6 医疗服务与管理医院应提供规范的精神卫生诊疗服务,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医疗质量安全。

三、专业标准3.1 精神科精神科应具备以下条件:1. 设有精神科门诊、精神科病房、心理测验室、心理咨询室等;2. 精神科医生不少于3人,其中高级职称不少于1人;3. 精神科病房床位不少于20张,设施齐全,满足患者诊疗和康复需求。

3.2 康复科康复科应具备以下条件:1. 设有康复科门诊、康复科病房、康复治疗室等;2. 康复科医生不少于2人,康复治疗师不少于3人;3. 康复科病房床位不少于10张,设施齐全,满足患者康复需求。

3.3 心理咨询科心理咨询科应具备以下条件:1. 设有心理咨询室、心理治疗室等;2. 心理咨询师不少于2人,其中高级职称不少于1人;3. 提供心理咨询、心理治疗、心理测评等服务。

3.4 预防科预防科应具备以下条件:1. 设有预防科门诊、健康教育室等;2. 预防科医生不少于1人;3. 负责区域内精神卫生预防、健康教育等工作。

精神病患者专科医院建设标准

精神病患者专科医院建设标准

精神病患者专科医院建设标准
1. 医疗设施:
- 提供充足的就医空间,以容纳不同类别和程度的精神病患者。

- 设立合适的住宿区域,确保患者的生活和隐私需求。

- 配备必要的医疗设备和药品,以确保对精神病患者的有效治疗。

2. 人员配备:
- 雇佣专业的医生、护士和辅助人员,具备处理精神疾病的知
识和技能。

- 提供相应的培训,以保证医务人员了解最新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 强调团队合作和沟通,以提供全面的医疗护理。

3. 安全措施:
- 确保医院设计符合安全标准,如防火、防护网和紧急疏散通道。

- 实施安全管理制度,包括监控、门禁和安全人员的配置。

- 制定应急预案,以妥善处理突发事件并确保患者和人员的安全。

4. 环境设施:
- 创造温馨、安静和疗愈的环境,以促进精神病患者的康复。

- 提供适当的娱乐和康复设施,如图书馆、健身房和花园。

- 保持清洁、卫生的环境,确保良好的卫生状况。

5. 法律合规:
- 遵循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如卫生法和精神卫生法。

- 建立健全的治疗程序和隐私保护政策,确保合法和合规的操作。

- 定期进行内部审查和外部监督,以确保医院在法律和伦理上的合规性。

以上是建设精神病患者专科医院时应考虑的关键标准,以确保提供专业、安全和有效的医疗服务。

建议在制定具体建设方案时,参考相关法规和行业标准,以满足患者和社会的需求。

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建设指导意见(试行)

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建设指导意见(试行)

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建设指导意见(试行)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建设指导意见(试行)第一章总则为规范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建设,提高工程建设项目决策水平和科学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投资效益,特制订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建设指导意见。

本指导意见的总体目标是通过加大投入,改善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基础设施条件,深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加快专业技术人员的培养,建成功能完备、基本满足广大居民需求的精神卫生服务网络,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保障水平。

第二章建设原则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建设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符合当地精神卫生服务发展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坚持科学、合理、适用、节约的原则,因地制宜地处理好现状与发展、需要与可能的关系。

建设应符合所在地区城市总体规划、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要求,充分利用现有卫生资源,避免重复建设。

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建设应认真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设计、施工等需由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承担。

第三章建设标准精神卫生专业机构的新建、迁建、改建、扩建项目应按照指导意见提出的标准建设业务用房和购置设备。

原则上每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央支持1所省级精神专科机构建设,每个地市重点支持1所地市级精神专科机构建设。

对部分精神科床位缺口较大的地区可支持1所现有县级精神专科机构或(和)综合医院精神科进行改扩建。

鼓励满足条件的医疗机构调整转制为精神卫生专业机构,鼓励现有县级精神专科机构上划地市管理,鼓励省会城市的省、市级精神卫生机构整合。

鼓励国有企业办精神卫生专科机构调整为政府办。

第十七条规定,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内预防保健用房的建筑面积应根据每位预防保健工作人员增加20平方米。

第十八条规定,设在综合医院内的精神科病床数量应计入综合医院总床位数,各项设施的床均建筑面积指标按照《综合医院建设标准》中相应规模医院床位指标计算。

第十九条规定,设在综合医院内的精神科住院部应独立设置。

本次中央支持资金只能用于精神科住院、诊疗及康复专业用房建设,其他业务用房与保障性用房应与医院内相应部门综合考虑,统一设置。

精神卫生专科医院设施建设与要求探讨

精神卫生专科医院设施建设与要求探讨

| Hospital Management Forum | Feb. 2019 Vol.36 No.266Facility/Equipment Management精神卫生专科医院设施建设与要求探讨Discussion on Requirements for Facilities Construction of Mental Health Specialty Hospital□ 焦儒缘 JIAO Ru-yuan 摘要 Abstract结合北京大学第六医院异地扩建工程项目的建设经验,分别阐述了精神卫生专科医院的工程建设中公共区域、诊室、病区和室外活动区在设计施工中的特殊要求,在满足安全性这一要求的同时,也要体现以人为本的人文关怀。

Combining with the construction experience of the Peking University Sixth Hospital off-site expansion project, this paper expounded the specialrequirements of public area, clinic, ward and outdoor activity area in the design and construction of the mental health hospital. While satisfying the requirement of safety, it should also embody the people-oriented humanistic care.关键词 Key words:精神病 Psychosis ;专科医院 Specialty hospital ;建设 Construction ;特殊性 Specificity作者单位:北京大学第六医院Peking University Sixth Hospital Email: jiaoruyuan@中图分类号:R197.5;文献标识码:A DOI: 10.3969/j.issn.1671-9069.2019.02.021精神疾病,主要表现为感知、情感和思维等精神活动的紊乱或异常,并伴有生活技能与社会功能损害。

浅析精神专科医院的的建设规划及设计要点

浅析精神专科医院的的建设规划及设计要点

浅析精神专科医院的的建设规划及设计要点摘要:规范精神专科医院的建设,提高精神专科医院项目决策水平和工程建设管理水平,合理确定建设规模,正确掌握建设标准,满足精神专科医院基本功能需要,提高投资效益,促进精神卫生事业健康发展。

关键词:精神专科医院;建筑规划;建筑设计Abstract: The specification psychiatric hospital construction, to improve the psychiatric hospital project decision-making and project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level, rationally determine the scale of construction, proper understanding the construction standards to meet the needs of the basic functions of the psychiatric hospital, to improve investment efficiency, and promote mental health in the healthy development.Key words: psychiatric hospital; construction planning; building design 中图分类号:TU2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2104(2012)02-精神专科医院建设,应首先科学制定总体发展建设规划,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再根据实际需要和财力、物力等条件,一次或分期实施,这是总结50多年来医院建设的经验和教训。

其目的在于控制浪费、随意建设导致布局不合理、流程不科学、运行不经济等违反管理科学和医院自身发展规律的不正确作法。

精神专科医院的建设必须与项目所在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同时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处理好需要与可能、现状与发展的关系,力求使精神专科医院建设在规模、功能、装备、建设水平等方面达到比较合理的水平。

精神专科医院建设标准

精神专科医院建设标准
精神专科医院建设 标准
单击此处添加副标题
汇报人:XXX
目录
单击添加目录项标题
01
精神专科医院建设概述
02
精神专科医院建设标准
03
精神专科医院服务标准
04
精神专科医院管理标准
05
精神专科医院法规与政策
06
01
添加章节标题
01
精神专科医院建设概述
精神专科医院定义与功能
定义:精神专科医院是 指专门提供精神疾病诊 断、治疗和康复服务的 医疗机构。
必要的辅助检查 医生给出治疗方案 患者治疗及后续随访
患者关怀与隐私保护
患者关怀:提供舒适、安全的环境,关注患者的心理需求,确保患者的尊严和权利。
隐私保护:严格遵守患者隐私保密的规定,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患者的个人信息和医疗记录。
沟通与交流:建立良好的医患沟通机制,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和自主权,及时向患者及其家属提供 相关信息和专业建议。
对医务人员进行医 院感染防控知识的 培训和教育,提高 其防控意识和能力。
严格遵守消毒灭菌 操作规程,确保医 疗器械、用品等的 清洁和消毒质量。
加强医院环境卫生 管理,定期进行清 洁和消毒工作,保 持医院环境的整洁 和卫生。
对医院感染病例进 行监测和报告,及 时发现和处置感染 源,防止感染的扩 散。
01
感谢观看
汇报人:XXX
政府对精神专科医院的资金投入逐年增加,以满足患者的治疗需求。
政策鼓励社会资本进入精神专科医院领域,共同推动精神卫生事业的 发展。 精神专科医院的建设标准需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确保医院的规 范化运营。
社会参与与合作模式
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 (PPP)
医院与社区合作模式

精神专科医院建设标准

精神专科医院建设标准

精神卫生专科医院建筑设计参考图集及精神专科医院建设标准卫生部下发精神卫生专科医院建筑设计方案参考图集,为各级精神卫生专科医院提供设计参考。

图集包括150张病床、300张病床及500张病床规模精神卫生专科医院设计方案各两个,各部分设计要点如下:总设计要点精神卫生专科医院配置主要功能单元包括:急诊部、门诊部、医技科室、住院部、保障系统、行政管理、院内生活、教学科研等部分。

门诊部可包含以下单元:精神科门诊、临床心理科、老年精神科、儿少精神科、精神症科、康复科、社区防治、精神医学鉴定。

医技科室包含: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B超室、脑电图与睡眠功能检查室、中心供应室、病案室、心电图室、无抽搐电休克治疗室、心理测查室、心理治疗室、脑功能治疗室、工娱疗室、营养室。

150张病床、300张病床、500张病床规模精神卫生专科医院可根据医疗工作特点及自身工作需要合理配置功能单元。

根据功能,分为医疗区、后勤保障区。

可根据用地情况合理安排用地出入口位置和数量,一般设置主出入口及后勤辅助出入口。

规划留有发展或改、扩建余地。

图集中没有考虑传染病人的收治。

具体建设时,根据医院所承担的任务,可在院区内设置相对独立的传染病诊疗功能单元。

图集充分利用地形、防护间距和其他空地布置绿化及病人活动场地,室外活动场地临近病房,按照每床5平方米设置。

应提示的是,供急性病人使用的室外活动场地需要采取必要的封闭措施。

门诊部、急诊部设计要点门诊部应设在靠近医院主要交通入口处,与急诊部和医技部临近,并设直通医院内部的联系通路。

根据规模、用地情况,门诊部与急诊、医技部可组合为一体。

少儿精神科、精神医学鉴定科、临床心理科应考虑设置单独出入口。

门诊部分采用分科候诊,门诊量小的医院也可合科候诊。

可采用厅式候诊或廊式候诊形式。

诊室应以单人诊室为主,参考方案中单人诊室面积控制在8~12平方米之间。

根据教学等工作需要,可设置少量多人诊室。

为方便医护人员交流及互相支援,诊室之间应设置医护人员应急出口。

精神专科医院建筑设计方案参考图汇编(pdf 34页)

精神专科医院建筑设计方案参考图汇编(pdf 34页)

精神专科医院建筑设计方案参考图集《精神专科医院建筑设计方案参考图集》编制组2009.6目 录《精神专科医院建筑设计方案参考图集》设计要点 2 150床规模设计方案一 5 150床规模设计方案二 10 300床规模设计方案一 14 300床规模设计方案二 19 500床规模设计方案一 24 500床规模设计方案二 29 大样示意图 33《精神专科医院建筑设计方案参考图集》设计要点1、总则1.1、为提高精神专科医院的设计水平,根据国家有关设计标准及规范,编制本套《精神专科医院建筑设计方案参考图集》。

1.2、本图集包括150床、300床及500床规模精神专科医院设计方案各二个,为各级精神专科医院提供设计参考。

1.3、本图集仅为参考,不作为规范性要求。

2、主要功能单元构成150床、300床及500床规模精神卫生专科医院应根据医疗工作特点及自身工作需要合理配置功能单元,本图集按下表配置主要功能单元。

主要功能单元构成床位规模150床300床500床急诊部-----1、急诊1、急诊门诊部1、精神科门诊2、社区防治3、精神医学鉴定科1、精神科门诊2、临床心理科3、老年精神科4、儿少精神科5、神经症科6、康复科1、精神科门诊2、临床心理科3、老年精神科4、儿少精神科5、神经症科6、康复科7、社区防治8、精神医学鉴定科7、社区防治8、精神医学鉴定科医技科室1、药剂科2、检验科3、放射科4、B超室5、脑电图室与睡眠功能检查室6、中心供应室7、病案室8、心电图室9、工娱疗室10、营养室1、药剂科2、检验科3、放射科4、B超室5、脑电图与睡眠功能检查室6、中心供应室7、病案室8、心电图室9、无抽搐电休克治疗室10心理测查室11、脑功能治疗室12、工娱疗室13、营养室1、药剂科2、检验科3、放射科4、B超室5、脑电图与睡眠功能检查室6、中心供应室7、病案室8、心电图室9、无抽搐电休克治疗室10、心理测查室11、心理治疗室12、脑功能治疗室13、工娱疗室14、营养室住院部1、护理单元1、护理单元1、护理单元保障系统1、设备机房2、传达室3、总务库房4、总务修理5、污水处理6、垃圾处置7、锅炉房8、洗衣房9、太平间1、设备机房2、传达室3、总务库房4、总务修理5、污水处理6、垃圾处置7、锅炉房8、洗衣房9、太平间1、设备机房2、传达室3、总务库房4、总务修理5、污水处理6、垃圾处置7、锅炉房8、洗衣房9、太平间行政管理1、办公用房2、计算机房3、图书馆1、办公用房2、计算机房3、图书馆1、办公用房2、计算机房3、图书馆院内生活1、职工食堂2、浴室3、单身宿舍1、职工食堂2、浴室3、单身宿舍1、职工食堂2、浴室3、单身宿舍教学科研----------1、教室2、实验室3、总平面设计要点3.1、综合考虑城市交通、朝向、风向等因素,合理布局。

精神专科医疗机构基本要求正文

精神专科医疗机构基本要求正文

精神专科医疗机构基本要求(征求意见稿)1 范围1.1 本标准规定了建设精神专科医疗机构在规模、科室、人员、用房和设备等方面设置的基本要求。

1.2 本标准不适用于各级综合医疗机构内设的精神科(室)设置管理。

2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1.1精神专科医疗机构 institutions of psychology special hospital是指主要提供精神卫生服务的医疗机构。

1.2精神科医师 psychiatrists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执业医师注册机关注册,并通过统一考试和考核取得精神科专业执业资格的执业医师。

3 精神专科医疗机构的分级3.1 根据医疗机构规模分为以下级别种类:——一级精神专科医疗机构——二级精神专科医疗机构——三级精神专科医疗机构4 一级精神专科医疗机构4.1规模编制床位总数应20张至69张。

4.2 医疗业务用房4.2.1建设用地面积指标应达108m2/床。

4.2.2 每病床建筑面积应不少于58m2。

4.2.3 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应不少于5m2。

4.2.4 病人室外活动的场地面积平均每床应不少于3m2。

4.2.5通风、采光、安全符合精神专科医院建设标准。

4.3 科室(部门)设置4.3.1 临床科室:应设有门诊与病房。

门诊应设有导医台、挂号室、候诊室、诊查室、收费处、换药室、门诊活动室;精神科门诊。

病房包括病室、监护室、急救室、护士站、治疗室、处置室、康复训练活动室、配膳室、保管室、医护办公室、值班室4.3.2 医技科室:应设药剂科、检验科、影像科、心电图室、消毒供应室。

4.3.3不设置检验科、消毒供应室者,应与经登记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签有书面协议,委托其承担该方面的业务工作。

4.3.4 管理科室(部门):应设有医疗、护理以及与医疗机构业务工作正常运行相适应的其他业务与行政管理科室。

4.4 人员配置4.4.1 卫生技术人员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通过国家相应的资格考试,依法取得执业资格,并在医疗行政部门注册、备案。

【2019年整理】精神专科医院建设标准

【2019年整理】精神专科医院建设标准

精神卫生专科医院建筑设计参考图集及精神专科医院建设标准卫生部下发精神卫生专科医院建筑设计方案参考图集,为各级精神卫生专科医院提供设计参考。

图集包括150张病床、300张病床及500张病床规模精神卫生专科医院设计方案各两个,各部分设计要点如下:总设计要点精神卫生专科医院配置主要功能单元包括:急诊部、门诊部、医技科室、住院部、保障系统、行政管理、院内生活、教学科研等部分。

门诊部可包含以下单元:精神科门诊、临床心理科、老年精神科、儿少精神科、精神症科、康复科、社区防治、精神医学鉴定。

医技科室包含: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B超室、脑电图与睡眠功能检查室、中心供应室、病案室、心电图室、无抽搐电休克治疗室、心理测查室、心理治疗室、脑功能治疗室、工娱疗室、营养室。

150张病床、300张病床、500张病床规模精神卫生专科医院可根据医疗工作特点及自身工作需要合理配置功能单元。

根据功能,分为医疗区、后勤保障区。

可根据用地情况合理安排用地出入口位置和数量,一般设置主出入口及后勤辅助出入口。

规划留有发展或改、扩建余地。

图集中没有考虑传染病人的收治。

具体建设时,根据医院所承担的任务,可在院区内设置相对独立的传染病诊疗功能单元。

图集充分利用地形、防护间距和其他空地布置绿化及病人活动场地,室外活动场地临近病房,按照每床5平方米设置。

应提示的是,供急性病人使用的室外活动场地需要采取必要的封闭措施。

门诊部、急诊部设计要点门诊部应设在靠近医院主要交通入口处,与急诊部和医技部临近,并设直通医院内部的联系通路。

根据规模、用地情况,门诊部与急诊、医技部可组合为一体。

少儿精神科、精神医学鉴定科、临床心理科应考虑设置单独出入口。

门诊部分采用分科候诊,门诊量小的医院也可合科候诊。

可采用厅式候诊或廊式候诊形式。

诊室应以单人诊室为主,参考方案中单人诊室面积控制在8~12平方米之间。

根据教学等工作需要,可设置少量多人诊室。

为方便医护人员交流及互相支援,诊室之间应设置医护人员应急出口。

精神病医院设置标准

精神病医院设置标准

精神病医院设置标准
精神病医院是为了治疗和照顾精神疾病患者而设立的专业医疗
机构,其设置标准的合理性和科学性对于患者的康复和社会的稳定
至关重要。

因此,精神病医院的设置标准需要严格规范和科学制定,以确保患者得到最佳的治疗和照顾。

首先,精神病医院的设置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医院
的建设和运营必须符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地方卫生行政部门的
相关规定,包括建筑规范、医疗设备配置、人员配备等方面的要求。

只有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精神病医院的设置标准才能得到有
效的保障。

其次,精神病医院的设置应当充分考虑患者的需求和治疗的特
殊性。

在医院的建筑规划和设计中,需要考虑到患者的安全和舒适度,包括通风采光、病房布局、卫生间设施等方面的设置。

同时,
医院还应当配备专业的精神科医生和护理人员,以确保患者得到专
业的治疗和照顾。

另外,精神病医院的设置还需要考虑到医院的管理和运营问题。

医院应当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包括医疗质量管理、安全管理、医
疗纠纷处理等方面的规定,以确保医院的正常运营和患者的权益得到保障。

同时,医院还应当加强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社会福利机构的合作,实现医疗资源的共享和患者的全方位服务。

总之,精神病医院的设置标准需要综合考虑法律法规、患者需求、医院管理等多个方面的因素,以确保医院能够提供高质量的精神疾病治疗和照顾服务。

只有在科学规范的设置标准下,精神病医院才能更好地履行其使命,为患者的康复和社会的稳定做出积极贡献。

二级精神卫生服务医院基本标准(2023年版)

二级精神卫生服务医院基本标准(2023年版)

二级精神卫生服务医院基本标准(2023年版)1. 引言本文档旨在确定二级精神卫生服务医院的基本标准,以确保医院提供高质量的精神卫生服务。

根据2023年版的要求,以下是二级精神卫生服务医院应满足的基本标准。

2. 医院设施要求- 医院应具备适当的建筑和设施,以满足患者的需求和提供必要的治疗环境。

- 医院应设有足够数量的病房和床位,以容纳患者并提供适当的隔离措施。

- 医院应配备必要的医疗设备和技术设施,以支持诊断和治疗工作。

3. 人员要求- 医院应聘请足够数量的专业人员,包括医生、护士和其他相关医疗人员。

- 所有医务人员应具备相关的资格和执业证书,并接受定期的培训和继续教育。

- 医院应设立专门的精神卫生团队,以确保患者得到全面的医疗和护理。

4. 服务范围要求- 医院应提供全面的精神卫生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精神疾病的诊断、治疗、康复和预防。

- 医院应制定适当的治疗计划和个性化的康复方案,以满足不同患者的需求。

- 医院应提供心理咨询和支持服务,以帮助患者和其家属应对精神健康问题。

5. 质量管理要求- 医院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监测和评估精神卫生服务的质量和效果。

- 医院应制定标准操作程序和治疗指南,以确保医疗工作的一致性和规范性。

- 医院应积极参与精神卫生领域的科学研究和学术交流,不断提升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6. 安全管理要求- 医院应制定安全管理政策和程序,确保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安全。

- 医院应定期进行设施和设备的安全检查和维护,以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 医院应建立紧急事件应急预案,以应对突发事件和灾害。

7. 信息管理要求- 医院应建立和维护患者信息管理系统,确保患者信息的安全和隐私。

- 医院应记录和报告精神卫生服务的相关数据和统计信息,以支持质量管理和决策制定。

- 医院应使用信息技术来改进服务效率和质量,如电子病历和在线咨询平台。

8. 社区合作要求- 医院应积极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其他相关组织合作,共同推进精神卫生服务的发展。

2023年版二级精神卫生医疗中心基本标准

2023年版二级精神卫生医疗中心基本标准

2023年版二级精神卫生医疗中心基本标准一、前言为了提高我国精神卫生医疗服务水平,规范二级精神卫生医疗中心的建设与发展,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精神卫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二级精神卫生医疗中心,旨在为医疗机构提供科学、合理、可行的建设与运营指导。

二、总体要求1. 宗旨和目标:二级精神卫生医疗中心应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以提高精神卫生服务质量为核心,保障患者权益,为患者提供全面、连续、高效、安全的医疗服务。

2. 规模与床位:二级精神卫生医疗中心床位总数不应少于100张,其中精神科床位不应少于80张。

3. 选址与规划:中心应选在交通便利、环境优美、有利于患者康复的区域,并符合当地城乡规划要求。

三、基础设施建设1. 门诊部:应设有独立的门诊大楼,包括预检分诊、挂号、候诊、诊断、治疗、药房等区域。

2. 住院部:应设有单人病房、双人病房、重症监护室、观察室等,并配置必要的医疗设备。

3. 医技科室:包括医学影像科、检验科、康复科等,确保能为精神卫生医疗服务提供全面的技术支持。

4. 行政和后勤保障:设立行政办公区、员工宿舍、食堂等,保障中心的正常运营。

四、医疗设备与技术1. 基本设备:中心应配备心电图机、脑电图机、心理测验设备、康复训练设备等。

2. 精神科专用设备:如精神压力分析仪、睡眠监测系统、认知功能评估工具等。

3. 急救设备:如心脏复苏设备、呼吸机、除颤仪等。

4. 技术支持:确保设备定期检查、维护,保证医疗设备的安全性和准确性。

五、医疗与服务质量1. 专业技术团队:中心应配备一定数量的精神科医生、护士、心理治疗师、康复治疗师等专业人员。

2. 诊疗科目:至少设有精神科、心理科、康复科等三个基本科目。

3. 服务质量:建立健全各项医疗质量管理制度,确保患者安全,提高医疗服务效率。

六、信息化建设1. 医疗信息系统:建立完善的医疗信息系统,实现电子病历、电子处方、医学影像存储与传输等功能。

精神障碍二级医疗机构基本标准(2023年版)

精神障碍二级医疗机构基本标准(2023年版)

精神障碍二级医疗机构基本标准(2023年版)一、引言为了规范精神障碍二级医疗机构的建设和运行,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权益,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精神卫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精神障碍二级医疗机构,包括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康复医院等。

二、基本条件2.1 医疗机构资质精神障碍二级医疗机构应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具备相应的医疗机构类别、诊疗科目和服务项目。

2.2 医疗机构规模精神障碍二级医疗机构应具备一定的床位规模,原则上不少于100张。

根据医疗机构的功能和任务,可适当调整床位规模。

2.3 医疗设施设备精神障碍二级医疗机构应具备基本的医疗设施设备,包括病床、观察床、治疗室、康复训练设备等。

同时,应具备心理健康测评、心理治疗、药物治疗等所需的专业设备。

2.4 医疗人员配置精神障碍二级医疗机构应配备一定数量的执业医师、注册护士、心理咨询师等专业人员。

其中,精神科执业医师不少于5名,注册护士不少于10名。

三、医疗服务内容3.1 诊断和评估精神障碍二级医疗机构应具备对各类精神障碍进行诊断和评估的能力,包括病史采集、症状分析、心理测评、影像学检查等。

3.2 治疗和康复精神障碍二级医疗机构应提供药物治疗、心理治疗、康复训练等综合治疗方案,并根据患者病情变化调整治疗方案。

3.3 健康教育和心理支持精神障碍二级医疗机构应为患者及家属提供健康教育和心理支持,帮助患者了解疾病知识,提高治疗依从性。

3.4 随访和社区服务精神障碍二级医疗机构应建立随访制度,对出院患者进行定期随访,并提供社区康复、心理咨询等服务。

四、管理和服务质量4.1 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包括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药品管理等。

4.2 医疗机构应严格执行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确保医疗安全。

4.3 医疗机构应定期对医疗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4.4 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患者隐私保护制度,保障患者权益。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严制材料#
精神卫生专科医院建设标准
(讨论稿)
2008年 北京
精神卫生专科医院建设标准
(限内部印发)
主编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批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施行日期: 年 月 日
2008年 北京
严制材料#
关于批准发布《精神卫生专科医院建设标准》通知
建标〔2008〕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OO 八年 月 日
编 制 说 明
严制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二OO八年月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