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规划科技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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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2006年安全生产规划科技工作总结
(征求意见稿)
2006年是“十一五”的开局之年,也是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全面启动建设的一年。一年来,我们紧紧围绕总局党组中心工作,按照总局党组确定的2006年中心工作和落实十二项治本之策的总体部署,特别是党组分解我司的4项目标责任,组织全司同志精诚团结、勤奋工作,充分发挥团队优势,较好地完成了年度目标责任及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一、规划工作
(一)将安全生产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主要指标纳入国家统计指标体系。经过多方努力,《纲要》首次把安全生产列为专节,将安全生产方针、主要指标、政策措施和重点工程等纳入《纲要》,并提出了“十一五”时期“单位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35%,工矿商贸就业人员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25%”两个综合约束性指标目标;把“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死亡率”、“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和“煤矿百万吨死亡率”四项指标纳入国家统计指标体系。
(二)完成《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的
编制、报批和解读,将主要目标和任务分解落实。
一是组织相关科研机构开展了基础调查、信息收集,围绕安全生产重大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组织各行业、各地区编制了本行业领域、辖区的安全生产专项规划,在此基础上完成《规划》编制工作,并通过网络等多种形式向全社会征求意见后,8月17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规划》,提出了13个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具体指标及保障措施。
二是为做好《规划》宣传贯彻工作,邀请主流媒体记者和专家学者,通过电视、网络、报刊和杂志等多种形式对《规划》内容和印发《规划》意义进行了宣传报道。
三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06]53号要求,研究提出了《关于落实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主要目标和任务的实施意见》,将《规划》中属于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职责的目标和任务进行了相关责任分解。特别是将已纳入《纲要》和《规划》的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和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两个安全生产约束性指标,直接分解落实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保证《纲要》与《规划》目标的实现。目前正下发各有关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征求意见。
(三)指导督促各地区将安全生产方针、主要指标、政策措施、重点工程纳入地方“十一五”规划纲要,并列为专项规划,主要指标
纳入统计指标体系。截止目前,全国3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均制定了本地区《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并列为本地区专项规划。其中有20个已将安全生产两个综合约束性指标纳入地区发展规划纲要和统计指标体系,另外12个将在调整修编本地区规划纲要时纳入。
(四)指导督促总局各直属事业单位开展“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指导督促总局13个直属事业单位完成了本单位“十一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提交总局领导审阅后,将以总局文件印发实施。
(五)组织完成《煤矿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组织有关科研机构完成了《煤矿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并经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待国家发改委《煤炭工业“十一五”发展规划》发布后,即可印发实施。
(六)分期分批启动《规划》重点工程项目前期工作,梳理项目,报送发展改革委,争取力度。按照分期分批启动建设原则,信息系统工程项目已启动建设,技术支撑体系专业中心工程项目建议书已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正在编制审批中。与应急救援中心共同组织有关单位完成了国家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国家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体系项、国家矿山应急救援体系三个建设项目建议书编制工作,完成了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监察业务用车项目和省市县装备配置项目建议书编制工作,已上报国家发改委,争取部分项目纳入国家2007年中央预算内专项投资计划盘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