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材料送检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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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材料送检要求及规定

建筑工程材料送检要求及规定

.项目名称证明文件送检规定1、产品合格证2、出厂物理性能抽取样批量:同一水泥生产厂、同期出厂、同一出厂编号及同强度的水1水泥检报告 3、建筑资料放射性指标检泥:( 1)散装水泥:≤ 500t/ 批;( 2)袋装水泥:≤ 200t/ 批;验报告 4、物理性能进场后查验报(3)当对水泥质量有思疑或寄存期超出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告过一个月)一定复检。

做到先查验后使用,禁止先施工后查验同一世产厂、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级别、同一交货状态及同一进场时间的钢筋:( a)热轧带肋、光圆钢筋、低碳钢热轧圆盘条及余1、钢筋2、预应钢筋3、钢绞线4、1、产品合格证 2、出厂抽检报告 3 热钢筋:≤ 60t/ 批。

( b)冷轧带肋钢筋:≤ 50t/ 批。

( c)钢筋焊接2、力学及工艺性能查验报告网应成批查收,每批应由同一厂家生产的、受力主筋为同向来径的焊钢丝接网构成,重量不该大于 20t/ 批做到先查验后使用,禁止先施工后检验送检数目20个以上不一样部位取等量样品不小于。

拉伸L=+10d(2支/ 组)曲折(2支/ 组)3钢筋化学成分查验钢筋的取样要求、产品合格证要求及查验报告填写要求详见同上。

1、产品合格证2、出厂抽检报告4砌体资料、进场物理性能查验报告4、建筑资料放射性指标查验报告有以下状况之一者,均需进行钢筋化学成份查验报告:(1)入口钢筋焊接前,应进行化学成份剖析及可焊性试验;(2)钢筋在加工过程中,如发现脆断、焊接性能不良或力学性能明显不正常现象取样批量:同一产地、同一规格的砌体:( 1)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每一万块为一批,不足一万块时亦为一批;( 2)轻集料混凝土3小型空心砌块:每 1万块为批,不足 1万块时亦为一批;( 3)一般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每 1万块/ 批,不足 1万块时亦为一批;( 4)蒸压灰砂砖、蒸压灰砂空心砖、粉煤灰砖:每 10万块为一批,不足 10万块亦为一批;烧结砖类第 3.5 万块为一批,不足 3.5 万块亦为一批。

建筑工程材料送检要求

建筑工程材料送检要求

建筑工程材料送检要求一、送检的重要性建筑工程材料送检是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手段。

通过对材料进行科学、规范的检测,可以及时发现不合格的材料,避免其被用于工程中,从而减少工程质量隐患,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同时,送检也是对材料供应商的一种监督,促使其提供质量合格的产品。

二、送检范围建筑工程中需要送检的材料种类繁多,主要包括以下几类:1、钢材如钢筋、钢板、钢管等,用于混凝土结构、钢结构等。

2、水泥包括各种类型的水泥,如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等。

3、砂石用于混凝土和砂浆的骨料。

4、混凝土包括预拌混凝土和现场搅拌混凝土。

5、砌体材料如砖、砌块等。

6、防水材料如卷材、涂料等。

7、门窗包括铝合金门窗、塑钢门窗等。

8、电线电缆用于电气安装工程。

9、保温材料如聚苯板、岩棉等。

10、给排水管材如 PVC 管、PE 管等。

三、送检频率不同材料的送检频率有所不同,一般根据材料的使用量、工程规模和相关标准来确定。

1、钢筋通常每 60 吨为一个检验批,不足 60 吨也按一批送检。

2、水泥袋装水泥每 200 吨为一个检验批,散装水泥每 500 吨为一个检验批。

3、砂石以 400 立方米或 600 吨为一个检验批。

4、混凝土每 100 立方米的同配合比混凝土取样不少于一次;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 1000 立方米时,每 200 立方米取样不少于一次。

5、砖每 15 万块为一个检验批。

6、防水材料根据不同类型和规格,按一定面积或长度进行送检。

四、送检流程1、材料进场施工单位在材料进场时,应核对材料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证明文件等,并进行外观检查。

2、见证取样在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见证人员的见证下,按照规定的取样方法和数量进行取样。

3、填写委托单施工单位填写送检委托单,注明工程名称、施工单位、材料名称、规格型号、代表数量、使用部位、检测项目等信息。

4、送样将样品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

5、检测检测机构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建设工程材料送检规范方案

建设工程材料送检规范方案

建设工程材料送检规范方案一、引言建设工程材料的送检是确保材料品质合格的必要环节之一,它对于工程的质量和安全起着关键性的作用。

本文旨在制定一套系统完备的建设工程材料送检规范方案,以确保工程材料的质量满足施工的要求,保证工程的质量和可靠性。

二、送检范围和要求1.送检范围建设工程涉及的主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水泥、钢筋、砂浆、沙子、砖瓦、油漆涂料等。

2.送检要求(1)按照相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进行送检;(2)确保送检样品与实际使用材料具有一致性;(3)送检前应进行样品编号、记录并保存;(4)确保送检样品具有代表性。

三、送检流程1.采样根据相关标准,采用随机抽样的方法从供应商或现场取得样品,采样过程中应遵循以下原则:(1)随机选择取样点;(2)避免外界污染;(3)遵循正确的采样方法。

2.样品保存取样后,样品应按规定进行保存,保证样品的完整性、干燥性和密封性,避免样品的自然变化和外界环境的影响,确保送检样品的准确性。

3.检测送检样品应送往具备检测资质的第三方实验室进行检测,确保检测结果的真实性和客观性。

同时,应选择与待测材料具有良好代表性且具有国家认可的实验室。

4.检测结果分析检测结果分析应由专业的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对结果进行综合评价,判断材料是否合格。

5.结果记录与报告将检测结果进行详细记录,包括取样点、取样时间、检测项目、结果等,并加盖入库章。

并出具送检报告,报告包括样品编号、送检单位、检测项目、结果等。

四、样品保存与处理1.样品保存送检样品应按相关标准要求保存并标注样品编号,保证送检样品的准确性和可追溯性。

2.样品处理送检样品处理应根据检测要求进行,遵循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样品处理的正确性和准确性。

五、送检记录与管理1.送检记录建立健全的送检记录管理制度,确保送检过程的记录完整和准确。

记录包括样品编号、采样点、采样时间、实验室检测时间等。

2.送检管理建立样品送检管理系统,对送检流程、送检样品等进行跟踪管理,确保送检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建设工程见证取样送检制度样本

建设工程见证取样送检制度样本

建设工程见证取样送检制度样本建设工程见证取样送检制度是指在建设工程过程中,进行取样并送检以确保工程材料的质量符合规定标准的一种制度。

以下是一个参考的建设工程见证取样送检制度:一、目的1. 确保建设工程的材料质量符合规定标准;2. 提高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水平;3. 加强对建设工程材料供应商的管理和监督。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所有建设工程的材料采购、验收和使用过程。

三、责任与义务1. 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和实施见证取样送检工作;2. 建设单位与材料供应商签订合同,明确材料质量标准和见证取样送检要求;3. 承包商负责配合建设单位的见证取样工作,并提供必要的支持;4. 见证取样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工作;5. 材料供应商必须按照规定的要求提供材料,并配合见证取样工作。

四、见证取样流程1. 建设单位指定见证取样人员,并告知材料供应商;2. 见证取样人员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取样,并填写相关记录;3. 取样后,见证取样人员将样品送往指定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4. 检测结果出来后,见证取样人员将结果反馈给建设单位和材料供应商;5. 若检测结果符合要求,材料可以使用;若不符合要求,建设单位可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五、记录与报告1. 见证取样人员需填写详细的取样记录,包括取样时间、地点、样品编号等信息;2. 见证取样人员需填写检测结果记录,并将检测结果报告送交建设单位;3. 建设单位需保存好所有的取样记录和检测结果报告。

六、监督与管理1. 建设单位应定期对见证取样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工作的有效性;2. 对于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供应商,建设单位可采取停止合作等措施。

以上仅为建设工程见证取样送检制度的一个参考,具体制度的制定还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细化和完善。

建设工程施工送检规定文件

建设工程施工送检规定文件

建设工程施工送检规定文件第一条为了规范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保证工程施工质量,保障工程建设的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建设工程施工送检是指施工单位将施工现场所生产的各类材料、构件、设备等送交工程监理单位或相关第三方机构进行检测和验收,以确定其质量和符合设计、规范的要求。

第三条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工程建设施工图纸和质量控制规范,编制施工工艺和程序,并结合对材料、构件、设备等的检测要求,制定相应的送检计划和方案。

第四条施工单位应当对每一批次的送检材料、构件、设备等进行标识和登记,并配合监理单位或相关第三方机构进行取样、检测和验收。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当保障施工现场检测的安全和通畅,并按照相关要求提供必要的配合和支持,以确保检测和验收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当配合监理单位或相关第三方机构对送检材料、构件、设备的检测和验收进行记录和归档,确保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第七条监理单位或相关第三方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进行送检材料、构件、设备等的检测和验收工作,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八条监理单位或相关第三方机构应当按照相关规范和标准,对送检材料、构件、设备等进行检测和验收,并向施工单位提供相应的检测报告和验收意见。

第九条监理单位或相关第三方机构应当对施工单位送检的材料、构件、设备等进行监督和抽查,确保施工过程中的材料、构件、设备的质量和符合设计、规范的要求。

第十条监理单位或相关第三方机构发现送检的材料、构件、设备存在问题或不符合设计、规范的要求时,应当及时通知施工单位,并对相关问题进行处理和追踪,确保质量和安全。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对监理单位或相关第三方机构进行检测和验收的结果进行认真分析和总结,及时进行整改和改进,提高施工质量和安全管理水平。

第十二条监理单位或相关第三方机构应当定期向施工单位提交送检材料、构件、设备的检测和验收情况的报告,并参与相关质量和安全管理的评审和改进。

建筑材料送检规范

建筑材料送检规范

一、施工工具、设备使用前的检验1、进行建筑物定位放样的测量仪器,如经纬仪、水平仪、标尺、钢尺等都应经过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有合格报告书和合格标识后,方可入场使用。

2、进行各类配比计量的衡器,如地磅、台磅、磅称、手提称、天平等都应经过当地县级以上技术监督局属下的计量所进行检测,具有合格标识或合格报告书后,方可入场使用。

3、对进场的各类建筑机械、设备,如打桩机、提升机、塔吊、打夯机、砼搅拌机、砂浆搅拌机等等,使用前必须经过具备资质等级的检测部门进行检测,有合格标识或合格报告书后,方可进行使用。

二、建筑材料、构配件进场检验1、对于地方材料,如砂子、石子、粘土、石灰、水、机砖、空心砖等原材料,使用前必须送到具备资质等级的检测部门进行检验,符合有关标准要求后,凭检验合格报告单,方可用于该工程。

2、水泥进场除了应具备出厂合格证外,还要按不同标号、不同编号和进场批次由监理人员进行抽样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3、钢筋应有出厂质量证明书,钢筋表面或每捆(盘)钢筋均应有标志。

进场时应按炉罐(批)号及直径d 分批检验。

检验内容包括对标志、外观检查,并由监理人员抽取试样作力学性能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4、钢筋的焊接不论采用闪光对焊、电弧焊、电渣压力焊还是气压焊,均应在现场按每一个检验批或分项工程由监理人员抽取试样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隐蔽。

5、防水材料进场应有材料质量证明文件,工地应按规定取样复试(应由监理人员见证)合格后,方可正式使用。

当采用防水涂料,其涂膜总厚度不得少于2mm;当采用防水卷材,则卷材质厚不得少于4mm。

6、混凝土预制构件,如预制桩、预制门窗过梁、预制木砖、预制砼板等所有预制构件,进场后要进行非破损的强度检验,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后方可使用。

三、“二强”试块强度的检验1、混凝土试块强度的检验:用于检查结构构件混凝土质量的试件,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机取样制作。

试件的留置要符合如下规定:A、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m3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工程材料验收与送检制度

工程材料验收与送检制度

工程材料验收与送检制度一、目的和范围本制度旨在规范工程材料的验收与送检流程,确保所有使用材料均符合国家标准和设计要求,适用于本项目的所有参与方,包括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及材料供应商。

二、材料验收基本要求1. 材料到货前,施工单位应提前通知监理单位,准备好相应的验收工作。

2. 材料到场后,施工单位应对材料的外观、规格、型号等进行初步检查,确保无明显缺陷。

3. 对于需要送检的材料,施工单位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以及设计要求,及时送检。

4. 送检结果应在使用前获得,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材料不得使用。

三、送检材料的范围和标准1. 主要结构材料如钢筋、水泥、砖瓦、砂石等必须进行送检。

2. 防水材料、绝缘材料、装饰材料等根据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确定是否送检。

3. 送检材料应按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进行检测,确保其性能指标满足工程要求。

四、送检程序1. 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进度计划,合理安排材料的送检时间。

2. 送检前,施工单位应填写送检申请单,并由监理单位审核确认。

3. 送检材料应由监理单位见证取样,确保样品的真实性和代表性。

4. 送检完成后,施工单位应及时获取检测报告,并与监理单位共同审查。

五、不合格材料的处理1. 如检测结果不合格,施工单位应立即停止使用该批次材料,并通知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

2. 对于不合格材料,施工单位应配合监理单位进行原因分析,并采取相应措施。

3. 如果必要,可对同一批次的其他未使用材料进行全面复检。

六、记录和报告1. 施工单位应建立完整的材料验收和送检记录,包括材料进场记录、送检申请单、检测报告等。

2. 所有记录应由监理单位审核,并在工程竣工时作为重要文档存档。

七、责任与监督1. 建设单位应对材料验收与送检工作进行监督,确保制度的执行。

2. 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的材料验收与送检工作进行日常监督和管理。

3. 违反本制度的,将按照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建筑材料送检规定

建筑材料送检规定

建筑材料送检规定一、送检的意义建筑材料送检是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重要环节。

通过对材料进行检测,可以验证其性能是否达到设计和规范要求,从而避免使用不合格材料,保障工程质量。

同时,送检也是对建筑材料生产企业的一种监督,促使其提高产品质量,维护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

二、送检的范围建筑工程中使用的各类主要材料都需要送检,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1、钢材:如钢筋、钢板、钢管等,用于混凝土结构和钢结构。

2、水泥:包括各种品种和强度等级的水泥,是混凝土的重要组成部分。

3、砂石:用于混凝土和砂浆的骨料。

4、混凝土:包括预拌混凝土和现场搅拌混凝土。

5、砖和砌块:如烧结砖、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等,用于墙体砌筑。

6、防水材料:如卷材、涂料等,用于屋面、地下室等防水工程。

7、门窗:包括铝合金门窗、塑钢门窗等,其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等需要检测。

8、保温材料:如聚苯板、岩棉等,用于建筑节能保温。

三、送检的频率送检的频率应根据材料的使用量和相关标准的要求确定。

一般来说,对于同一厂家、同一品种、同一规格的材料,应按照一定的批量进行送检。

例如,钢筋通常每 60 吨为一个检验批;水泥每 200 吨为一个检验批。

四、送检的流程1、取样取样应由具备相应资格的人员按照标准方法进行。

取样应具有代表性,能反映材料的整体质量状况。

对于不同类型的材料,取样方法和数量都有明确的规定。

2、填写委托单取样后,应填写详细的委托检测单,包括工程名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材料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使用部位、取样数量、见证人员等信息。

3、送样将样品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

送样过程中应保证样品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4、检测检测机构收到样品后,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检测。

检测过程应严格遵循操作规程,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5、出具报告检测完成后,检测机构出具检测报告。

检测报告应包括样品的基本信息、检测项目、检测结果、判定结论等内容。

五、送检的注意事项1、送检时间材料应在使用前进行送检,以免影响工程进度。

建筑工程各类材料送检取样规范

建筑工程各类材料送检取样规范

建筑工程各类材料送检取样规范建筑工程各类材料送检取样规范一、试验基本规定1、建筑材料试验应填写委托试验单,根据试验项目应填写“建筑材料试验方法”,并根据试验项目要求,填写委托单位、工程名称、试样编号、试验项目、试验方法。

2、按照规定要求取样,取样数量应按规范并符合标准规程要求。

3、建筑材料质量应按规定要求取样试验,并对其产品的产地、规格、品种、标志、批量序号等进行检查验收,进口产品应有商检证明文件。

4、各项试验应有试验报告,报告应按“建筑材料试验报告表”格式填写,并经试验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后生效。

5、各项试验如出现不合格项时,由试验室(员)立即通知工程技术部及时处理,对不合格项要单独记录,注明处理办法。

6、在各项试验中,各项制度标淮规程要求进行试验,并对产品的各项技术性能做出判断,以确定产品是检验评定,不能做为技术性能鉴定,更不能作为产品性能的仲裁依据。

7、如果各项试验有争议时,应请法定检测单位重新核定,各项试验必须在法定检测单位认可的资质范围内进行。

二、见证取样规定1、见证取样的范围: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用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加剂、用于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设计或规范中规定采用见证取样与送检的其它材料。

2、见证取样的送检程序①见证取样由建设单位为委托人并承担费用,受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试验室进行检测。

②取样送检应在监理单位见证人员的见证下进行取样送检,试件须制作成或取得原状样品,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见证取样送检的取样数量不得少于规范规定。

③取样数量:每一有标高的项目为准而取混凝土强度及防水试件各3组;砖每500m3 为一标高为一组;每天砌筑高度在5皮砖或5m 以内砂浆试件一组;每500kg 为一规格为一组;每工作班或每100T 钢筋原材料为一规格为一组;每一规格的钢筋连接接头为一组;每一层楼板为规格为二组;每一配合比水泥砂浆及混凝土各一组;每500m2 防水面积为一组;每一型号开关插座为一组;每200 条电线为一组;每10kg 穿线管为一组。

最新版建筑材料送检规范

最新版建筑材料送检规范

最新版建筑材料送检规范一、引言建筑材料是建筑工程的基础,其质量直接影响着建筑工程的安全可靠性。

为了确保建筑材料的质量和安全性,需要对建筑材料进行送检。

本规范旨在规范建筑材料的送检程序和方法,确保建筑材料的质量符合相关要求。

二、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所有建筑工程中所使用的建筑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水泥、钢筋、沙子、砖块等。

三、送检程序1.建立送检申请:由工程负责人或建设单位填写《建筑材料送检申请表》,详细描述送检的建筑材料名称、规格、型号、供应商等信息。

2.材料接收和样品准备:建设单位提供原材料样品,并由材料供应商和工程负责人共同确认,包装完好,保证送检样品与实际材料一致。

3.送检材料登记:将送检材料的相关信息录入《建筑材料送检登记簿》,包括材料名称、规格、批号、供应商、收样人等信息。

4.送检材料送样:送检材料由工程负责人或其委托的人员将样品送至指定的检测机构,同时将送检材料的《送检通知单》交给检测机构,并确保样品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5.检测机构接收检测:检测机构在接收到送检材料后,核对样品信息,并按照《建筑材料检测操作规程》进行检测,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6.检测结果反馈和处理:检测机构对送检材料进行检测后,将检测结果及时反馈给工程负责人,如发现材料存在质量问题,及时通知建设单位,并协助解决相关问题。

7.结果记录和归档:工程负责人将检测结果进行记录,并归档保存,作为建筑材料质量的证明文件。

四、送检要求1.建材供应商应具备相应的产品质量合格证书,确保材料符合相关标准。

2.送检材料应按照要求提供充分且符合实际情况的样品。

3.送检材料应按照相关标准进行检测,测试项目应包括但不限于材料的强度、耐久性、放射性等。

4.检测机构应具备相关资质和设备,确保检测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5.检测结果应及时反馈给建设单位,并按照实际情况协助解决相关问题。

五、附则1.建设单位和工程负责人应保证送检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如有故意提供虚假样品的情况,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建筑工程材料送检制度

建筑工程材料送检制度

建筑工程材料送检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旨在规定建筑工程中使用的所有材料的送检工作,以确保材料符合国家标准和设计要求。

2. 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在投入使用前必须经过规定的检验与试验程序。

3. 材料送检应遵循“谁采购谁负责”的原则,由采购方负责组织送检。

4. 施工单位应设立专门的材料检验部门或委托外部专业机构进行材料检验。

二、材料送检范围1. 主要材料:如水泥、钢筋、砖瓦、砂石等。

2. 辅助材料:如电线、管材、涂料、防水材料等。

3. 新型材料:未经广泛使用验证的材料,或是新开发、新引进的材料。

4. 其他需要送检的材料:根据设计要求或相关法规要求需送检的其他材料。

三、送检程序1. 材料进场时,施工单位应首先进行外观检查,确认无明显缺陷后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2. 根据材料的种类和特性,制定相应的检验计划,并准备必要的样品。

3. 将样品送至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验,并取得检验报告。

4. 检验合格的材料方可用于工程施工;不合格的材料必须立即退场,并做好记录。

5. 对于关键性材料,应增加抽检频率,确保材料质量的稳定性。

四、责任划分1. 施工单位负责建立健全的材料送检体系,并对送检结果负责。

2. 监理单位负责监督材料的送检过程,确保送检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3. 采购单位负责提供合格证明和相关技术资料,配合完成送检工作。

4. 设计单位应在设计文件中明确材料的规格和性能要求,为送检提供依据。

五、记录与报告1. 施工单位应建立完整的材料送检记录档案,包括送检申请、检验报告、使用记录等。

2. 检验报告应真实反映材料的性能,并由专业人员进行解读和存档。

3. 如发现材料质量问题,应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六、违规处理1. 对于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而擅自使用的材料,应立即停工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2. 对于伪造检验报告、逃避送检的行为,应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施工单位负责解释。

建设工程材料送检规范汇总20221214.docx

建设工程材料送检规范汇总20221214.docx

建设工程材料送检规范汇总20221214.docx 文档一:建设工程材料送检规范汇总1.0 引言本文档旨在规范建设工程材料送检的相关流程和要求,确保材料的质量和安全性。

2.0 送检材料清单(此处列出送检材料的详细清单,包括名称、规格、数量等细节)3.0 送检流程3.1 提交送检申请(描述提交送检申请的具体要求,包括填写送检申请表格、提供相关证件、检测费用等)3.2 样品制备(说明样品制备的步骤和要求,包括采样方法、样品保存条件等)3.3 检测项目选择(介绍不同检测项目的选择原则,根据材料特性和实际需要进行合理选择)3.4 实验室检测(描述实验室检测的流程和要求,包括实验室操作规范、设备仪器要求等)3.5 报告解读与评估(说明如何解读检测报告以及对结果进行评估的标准和方法)4.0 送检要求4.1 样品采样(描述样品采样的方法和要求,包括采样点位、采样时间等)4.2 样品包装与保存(说明样品包装和保存的要求,包括包装材料、保存条件等)4.3 送检申请表(介绍送检申请表的填写要求,包括必填项、附加说明等)4.4 送检费用(说明送检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标准,以及退费规定)5.0 结论与建议(在送检材料得到检测结果后,给出结论和相应的建议或改进措施)6.0 附件(列出文档涉及的附件,包括送检申请表格、合同文件等)7.0 法律名词及注释(对文中涉及的法律名词进行解释和注释,以确保读者对相关法律条文的理解)---文档二:建设工程材料送检操作指南1.0 前言本文档旨在提供建设工程材料送检的具体操作指南,包括送检流程、样品采集、实验室检测等方面的详细说明。

2.0 送检流程2.1 送检申请(描述如何填写送检申请表,包括必填项、相关要求等)2.2 样品采集(说明样品采集的步骤和方法,包括采样器具、采集点位等要求)2.3 样品包装(描述样品包装的要求,包括包装材料、封装方法等)2.4 送检送样(说明送检材料的递交方式、送样点位等具体事项)3.0 样品接收与处理3.1 样品登记(介绍样品登记的流程和要求,包括样品编号、登记表格等)3.2 样品保存(说明样品保存的要求,包括保存条件、存放位置等)3.3 样品检验(描述样品检验的方法和步骤,包括外观检查、性能测试等)3.4 实验室检测(说明实验室检测的要求和流程,包括操作规范、设备要求等)3.5 数据记录与报告(描述数据记录和报告的要求,包括记录表格、报告等)4.0 结论与评估(根据检测结果给出结论和评估,包括合格判断、不合格处理等)5.0 附件(列出文档所涉及的附件,包括送检申请表、样品登记表等)6.0 法律名词及注释(解释和注释文中涉及的法律名词,以确保读者对相关法律条文的理解)。

建筑工程各类材料送检取样规范

建筑工程各类材料送检取样规范

建筑工程各类材料送检取样规范建筑工程材料送检/复检要求汇总钢筋混凝土结构用钢分为热轧光圆钢筋、热轧带肋钢筋、余热处理钢筋、冷轧带肋钢筋、低碳钢热轧圆盘条和冷轧扭钢筋。

对于热轧光圆钢筋,执行标准为GB 1499.1-2008,每批重量不大于60t,每批取样4根,2根做拉伸试验,2根做弯曲试验。

超过60t的部分,每增加40t,增加一个拉伸试验试样和一个弯曲试验试样。

检验项目包括拉伸、弯曲和原材重量偏差。

热轧带肋钢筋执行标准为GB 1499.2-2007/XG1-2009,验收批次与热轧光圆钢筋相同。

检验项目包括拉伸、弯曲、原材重量偏差和抗震性能。

余热处理钢筋执行标准为GB -1991,每批重量不大于60t,每批取样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同一交货状态的钢筋组成。

每批应做1个拉伸试验和1个弯曲试验。

检验项目包括拉伸、弯曲、原材重量偏差和抗震性能。

冷轧带肋钢筋执行标准为GB -2008,每批重量不大于60t,每批取样同一牌号、同一外形、同一规格、同一生产工艺和同一交货状态的钢筋组成。

每批应做1个拉伸试验和2个弯曲试验,牌号CRB650及以上每批应做2个反复弯曲试验。

检验项目包括拉伸、弯曲、原材重量偏差和抗震性能。

低碳钢热轧圆盘条执行标准为GB/T 701-2008,每批重量不大于60t,每批取样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的钢筋组成。

每批应做1个拉伸试验和2个弯曲试验,超过60t的部分,每增加40t,增加一个拉伸试验试样和一个弯曲试验试样。

检验项目包括拉伸、弯曲和原材重量偏差。

冷轧扭钢筋执行标准为JG 190-2006,每批不大于20t,由同一型号、同一强度等级、同一规格、同一台(套)轧机生产的钢筋组成。

检验项目包括拉伸、弯曲、原材重量偏差和抗震性能。

七、冷拔低碳钢丝冷拔低碳钢丝的验收应按照执行标准 19-2010进行。

每批冷拔低碳钢丝应由同一钢厂、同一钢号、同一总压缩率、同一直径组成。

甲级冷拔低碳钢丝每批质量不大于30t,乙级冷拔低碳钢丝每批质量不大于50t。

建筑材料见证送检方案

建筑材料见证送检方案

建筑材料见证送检方案一、目的本方案旨在明确建筑材料见证送检的相关要求和流程,以确保建筑材料的质量符合规范和标准,保证建筑工程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二、适用范围本方案适用于所有需要进行建筑材料见证送检的建筑工程项目。

三、见证送检要求1、见证送检是指在建筑材料进场后,由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委派具备见证资格的人员对进场材料进行现场验收和取样,并送至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2、见证送检前,见证人员应对进场材料进行初步验收,包括材料的质量证明文件、规格型号、数量等是否符合要求。

3、取样时应根据相关规范和标准的要求,采取具有代表性的样品,并确保样品不受到损坏。

4、见证送检时,应填写见证送检记录表,记录材料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取样位置、取样时间等信息,并签字确认。

5、见证送检过程中,见证人员应保持公正、客观的态度,不得接受任何一方的贿赂或影响判断。

四、见证送检流程1、建筑材料进场后,由施工单位按照要求进行取样,并将样品送至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指定的检测机构。

2、见证人员对进场材料进行初步验收,核对材料的质量证明文件、规格型号、数量等是否符合要求。

3、见证人员对取样过程进行现场监督,确保取样的代表性和规范性。

4、检测机构对样品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5、见证人员对检测报告进行审核,确认检测结果是否符合规范和标准要求。

6、如果检测结果不符合要求,见证人员应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并重新进行见证送检。

7、如果检测结果符合要求,见证人员应在见证送检记录表上签字确认,并将记录表归档保存。

五、见证送检责任1、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应指派具备见证资格的人员对建筑材料见证送检进行监督和管理。

2、见证人员应对进场材料的质量负责,确保材料的质量符合规范和标准要求。

3、如果见证送检过程中出现失误或疏漏,导致不合格材料进入施工现场,见证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4、施工单位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质量负责,确保材料的质量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工程施工试验送检制度

工程施工试验送检制度

工程施工试验送检制度一、总则为确保工程施工的质量和安全,提升工程施工过程的管理水平,保障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制定本施工试验送检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在施工过程中进行试验检验的项目和工程。

三、工程试验种类及送检要求1. 原材料试验(1)各种原材料必须具有相关的证明文件,如产品质量证明书、产品合格证等;(2)各种原材料必须进行相关试验,确保其质量达标;(3)送检时,必须同步提供相关的试验报告和合格证明。

2. 预制构件试验(1)预制构件必须符合设计要求,进行质量检验;(2)送检前必须做好相关的记录和标识工作;(3)送检时,必须同步提供预制构件的相关检验报告和合格证明。

3. 施工过程试验(1)施工过程中的试验必须按照要求进行,确保施工质量;(2)送检时,必须提供施工过程试验的相关记录和报告。

四、试验送检流程1. 施工单位通知试验施工单位在试验项目开始前,必须提前通知试验单位进行试验检验,并确定相关试验的时间和地点。

2. 试验单位接收通知试验单位接收到施工单位的试验通知后,必须及时确认,并安排试验人员进行试验。

3. 试验检验试验单位按照相关要求进行试验检验,并制作试验报告。

4. 试验结果汇总试验单位将试验结果进行汇总,并制作试验报告。

5. 试验报告送检试验单位将试验报告送交施工单位,并保留相关资料备查。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公司施工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更新。

2. 违反本制度的人员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3.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为工程施工试验送检制度,希最大家积极遵守,确保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

建筑工程取样送检制度

建筑工程取样送检制度

建筑工程取样送检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建筑工程取样送检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建筑工程取样送检工作。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检测机构等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严格遵守本制度。

三、建筑工程取样送检的目的和意义建筑工程取样送检是通过取样检验建筑工程材料和结构的性能和质量,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

通过取样送检,可以及时发现并纠正建筑工程中存在的质量问题,保障建筑工程的安全和可靠性,提高建筑工程的质量和管理水平。

四、建筑工程取样送检的原则1.合法合规原则。

建筑工程取样送检工作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确保取样检验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2.科学合理原则。

建筑工程取样送检应当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和需要,科学合理地确定取样的方式、取样的位置和数量,并确保取样检验方法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3.严格保密原则。

建筑工程取样送检工作中的检验结果和相关信息应当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给外部单位或个人。

4.及时准确原则。

建筑工程取样送检应当及时进行,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5.公正公平原则。

建筑工程取样送检工作应当公正、公平,不得歧视或泄露商业机密。

五、建筑工程取样送检的程序和要求1.确定取样的需要和范围。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检测机构等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共同确定建筑工程取样送检的需要和范围,包括取样的材料、结构和部位等。

2.确定取样的方式、位置和数量。

建筑工程取样送检应当根据建筑工程的具体情况和需要确定取样的方式、位置和数量,确保取样的科学合理性和有效性。

3.委托检测机构进行检验。

建筑工程取样送检应当由相关单位委托符合条件的检测机构进行检验,确保检验结果的可靠性和准确性。

4.记录和报告检验结果。

建筑工程取样送检的检验结果应当及时记录并向相关单位和个人报告,确保检验结果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5.处理检验结果。

建筑工程取样送检的检验结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处理,及时纠正存在的质量问题,确保建筑工程的安全和可靠性。

建设工程材料送检规范

建设工程材料送检规范

建设工程材料送检规范1.引言建设工程材料的质量直接关系到工程的安全、可靠性和使用寿命。

为了确保建设工程所使用的材料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必须对材料进行严格的送检。

本文旨在建立一套完善的建设工程材料送检规范,以确保施工材料的合格率和工程质量的稳定性。

2.送检范围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中使用的各类材料的送检,包括但不限于水泥、砂浆、混凝土、钢筋、砖、涂料、地板、管材等。

3.送检程序3.1样品采集每批材料必须按照国家标准的规定进行样品的采集。

样品应从供应商指定的生产线/批次中随机抽取,抽样过程应遵循抽样原理及技术规范。

3.2样品封装样品应根据其特征进行适当的封装处理,以确保样品不会因受潮、变质、损坏等原因导致检测结果不准确。

3.3检测项目及方法检测项目应根据材料的特性和国家标准确定,可以包括外观检验、力学性能测试、物理性能测试、化学成分分析等。

检测方法应符合国家标准或规范的要求。

3.4检测设备和环境送检单位应配备符合要求的检测设备和设施,确保测试结果准确可靠。

检测设备的定期维护和校准应按照国家标准执行。

4.送检报告送检单位应根据检测结果编制送检报告。

报告包括样品信息、检测项目及结果、检测方法、检测日期等内容。

送检报告应及时提交给工程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确保及时了解材料的质量状况。

5.不合格处理对于不合格的材料,应及时向供应商提出退换货或补货要求。

不能解决的问题应及时向合同签订方进行报告并协商解决。

6.文件管理送检单位应对所有送检材料的相关文件进行管理,包括样品采集记录、送检报告、供应商资质文件等。

这些文件应妥善保存,方便查阅和追溯。

7.验收标准调整根据施工材料的质量情况和施工需求,工程监理单位可以对验收标准进行适当的调整。

但调整应符合国家标准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经过合同签订双方的协商一致。

8.培训与交流送检单位应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材料送检的专业知识和操作能力。

同时,应与其他相关单位进行经验交流和技术合作,共同提高材料送检工作的水平和质量。

建设工程材料送检规范汇总

建设工程材料送检规范汇总

建设工程材料送检规范汇总一、送检范围二、送检单位及责任1.送检单位可以是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单位。

2.送检单位应开展严格的质量检验,确保送检材料的质量符合相关标准。

3.送检单位应负责送检材料的选择、保管、运输等工作,并保证送检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三、送检流程1.送检前准备:确定送检目的、确认送检标准。

2.选择送检样品:根据送检标准和要求,选择符合要求的样品。

3.包装和标识:对送检样品进行包装和标识,确保样品不受环境和运输的影响。

4.样品提交:将包装好的样品送往指定的检验机构,并填写送检申请表。

5.检验过程:由检验机构进行相应的化验、试验、检测等。

6.检验结果:检验机构应在规定时间内出具检验报告,并将结果及时告知送检单位。

7.合格材料:检验结果合格的材料可以进行使用。

如有不合格的材料,应按照相关规定采取相应的措施。

四、注意事项1.送检材料应代表该批次材料的整体质量,不得进行人为选择和精心包装。

2.送检材料应按照标准要求进行包装和标识,确保送检材料不受损坏和污染。

3.送检单位应妥善保管送检样品,防止损失和混淆。

4.送检单位应与检验机构建立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关系,确保检验工作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5.送检单位应对不合格材料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

五、法律责任对于故意伪造、篡改送检材料的行为,将依法进行追责。

对于检验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材料,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建设工程质量检验规范进行相应的处理和追责。

以上是建设工程材料送检规范的汇总,建设单位和相关单位应严格按照这些规范进行送检工作,以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性。

建设工程见证取样送检制度(3篇)

建设工程见证取样送检制度(3篇)

建设工程见证取样送检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建设工程见证取样送检工作,确保建设工程质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建设工程的见证取样送检工作。

第三条建设工程见证取样送检工作应遵循公正、严格、科学的原则,确保取样过程中的真实、准确和可追溯的数据。

第四条建设工程见证取样送检工作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或检验机构进行,确保检测结果具有权威性和可靠性。

第五条各参与建设工程见证取样送检工作的相关方应加强沟通合作,共同维护建设工程质量。

第二章见证取样第六条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或检验机构派遣相关人员进行。

相关人员应持有有效的见证取样证书。

第七条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应严格按照相关规范和标准进行,确保取样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八条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应制定详细的取样计划,并记录取样人员、取样时间、取样位置等相关信息。

第九条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应设立合适的取样点,确保能够代表整个工程的质量状况。

第十条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应使用合适的取样容器,并对容器进行严格的清洗和消毒,确保取样的卫生与无污染。

第三章送检第十一条完成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后,相关人员应将取样送至检测单位或检验机构进行检测。

第十二条建设工程取样送检应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样品的包装、标识,确保样品不被污染或损坏。

第十三条取样送检的样品应伴有详细的样品送检单,包括样品信息、送检单位和送检人员的签字等。

第十四条建设工程取样送检的样品应优先使用无损伤性检测方法,减少对建设工程的破坏。

第十五条发现建设工程取样送检的样品出现问题或异常情况时,应及时通知相关方或停止工程施工,确保建设工程的安全与可靠性。

第四章检测结果第十六条检测单位或检验机构应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样品检测,并及时向送检单位提供检测结果。

第十七条检测结果应真实、准确,不得对结果进行人为篡改或掩盖。

第十八条检测结果应及时报告给送检单位,并根据需要提供详细的检测报告。

建设工程材料送检要求规范

建设工程材料送检要求规范
18
结构钢的焊接
可到质监大楼一楼收样大厅收样员处索取相关标准资料
填写工程名称、使用部位、生产厂、牌号、批号(罐号)、等级型号、品种尺寸等。
JGJ81-2002
《建筑钢结构焊接规程》
GB2649~2655-1989
19










1.结构抽检
由质监站指定抽查的楼层部位。
2.委托检测
根据委托方要求,按规程确定检测构件数量,具体部位由甲方、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确定。
在外观合格产品中抽取5块作抗压强度检验。
抗压强度5块。
填写工程名称、使用部位、厂名、强度等级。
GB8239-1997
《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 GB/T4111-1997
《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试验方法》
12



同产地、同品种规格以200m3或300吨为一验收批,不足者也作为一批,每批取样一组。
从料堆中均匀分布的8个不同部位抽取大致相等的8份砂样由四分法取代表样组成一组。
GB13013-1991
《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
GB/T228-2002
《金属材料 拉伸试验方法》
GB/T232-1999等。
复检的试样数量增加一倍。仲裁试验按国家标准执行。




取 样 批 量
取 样 方 法
取 样 数 量
送 样 要 求
执 行 标 准
备 注
6
钢筋焊接
同规格品种,同类型接头:
1.闪光对焊以同一焊工完成300个同牌号、同规格焊接接头为一批。
建设工程材料
检 测 项 目 指 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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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送样单位可与卖方共同取10kg有代表性样品签封,以便进行仲裁检验。
5
钢筋
同厂、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为一批,每批重不大于60吨。
在料堆中随机抽取2根钢筋,端头截去500mm后,在每根中截取拉伸试样、冷弯试样各一段。
圆盘条:从每批中随机抽取两盘,端头截去500mm后,从两盘中取拉伸试样一根,冷弯试样二根(每盘各一根)。
18
结构钢的焊接
可到质监大楼一楼收样大厅收样员处索取相关标准资料
填写工程名称、使用部位、生产厂、牌号、批号(罐号)、等级型号、品种尺寸等。
JGJ81-2002
《建筑钢结构焊接规程》
GB2649~2655-1989
19










1.结构抽检
由质监站指定抽查的楼层部位。
2.委托检测
根据委托方要求,按规程确定检测构件数量,具体部位由甲方、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确定。
按检测站随机选定的构件,在构件表面用砂轮清除表面疏松层和杂物,使砼表面平整光滑。
按指定的选取构件
应填写工程名称、结构和构件名称、砼强度等级、成型日期、检测原因。再确定构件的轴线。必要时详列材料情况,砼配比施工情况等。
JGJ/T23-2001
《回弹法检测砼抗压强度技术规程》
由工地先按要求对构件表面磨平,在构件上标上轴线名称和强度等级,并提供辅助人员脚手架等。
拉伸、冷弯试验样各取一根。
填写工程名称、使用部位、生产厂、牌号、批号(罐号)、等级型号、品种尺寸等。
GB2975-1998《钢及钢产品力学性能试验取样位置及试样制备》
GB/T228-2002《金属材料 室温拉伸试验方法》
GB/T232-1999
《金属材料 弯曲试验方法》
如有一项不合格应双倍取样进行复检
GB50208-2002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J82-1985
《普通砼长期性能和耐久性能试验方法》
GB50204-200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同时应按普通砼要求留抗压强度试件。




取 样 批 量
取 样 方 法
取 样 数 量
送 样 要 求
执 行 标 准
备 注
3
砂浆
每一楼层或250m³砌体中的各种标号的砂浆,至少制作一组试件。
GB/T2542-2003
《砌墙砖试验方法》
JC239-1991
《粉煤灰砖》
9
烧结多孔砖
检验批的构成原则和批量大小按JC/T466规定。通常3.5万~15万块为一批,不足3.5万块按一批计。
从外观质量检验合格的样品中随机抽取。
强度等级试验15块(已包括备用5件)。
应填写厂名、强度等级、工程名称、使用部位、批号。
对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结构,其混凝土试件应在浇筑地随机取样。同一工程、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少于一次。
试块应在浇筑地点制作,从同一盘搅拌或同一车运送砼中抽取。
每组六件,试件规格为:上口直径175mm,下口直径185mm,高150mm。
应填写工程名称、部位、抗渗等级、强度等级、制作日期、水泥名称、强度等级等。




取 样 批 量
取 样 方 法
取 样 数 量
送 样 要 求
执 行 标 准
备 注
20








芯样试件的数量应根据检测批的容量确定。标准芯样试件的最小样本量不宜少于15个,小直径芯样试件的最小样本量应适当增加。
按选定的构件选取有代表性部位进行抽芯。
按单个构件检测时,每个构件的钻芯数量不应少于3个;对于较小构件,钻芯数量可取2个。
复检时的试件数量每组增加一倍。
7
烧结普通砖
检验批的构成原则和批量大小按JC/T466规定。通常3.5万~15万块为一批,不足3.5万块按一批计。
在每一检验批的产品堆垛中随机抽样。
强度试验12件(已包括备用2件)。
应填写厂名、强度等级、工程名称、使用部位、批号。
GB 5101-2003
《烧结普通砖》
GB/T2542-2003
体积密度3件/组,共3组。抗压强度3件/组,共3组。合共18件。
应填写工程名称、使用部位、厂名、砌块等级、批号。
GB/T11968-
2006《蒸压加气砼砌块》GB/T11969~
11972-1997
《加气混凝土性能试验方法》。
11







同厂、同工艺、同原料配比、同等级每10000块砌块为一批,不足此数亦作一批计。
《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
序号Βιβλιοθήκη 材料取 样 批 量
取 样 方 法
取 样 数 量
送 样 要 求
执 行 标 准
备 注
17



钢材每批由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尺寸、同一交货状态组成,每批重量不得大于60吨。
样坯应在外观及尺寸合格的钢材上取样,从样坯切割线至试样边缘必须留有足够的加工余量,一般不应小于钢材的厚度或直径,但最小不得小于20mm(烧割法切坯时)。钢板钢带取横向试样,型钢取纵向试样。可到质监大楼一楼收样大厅收样员处,索取相关标准资料。
拉伸试样长度为:500mm,冷弯试样长度为:带肋钢筋10d+140mm;
光圆钢筋、圆盘条4d+140mm。
d为钢筋直径(mm)
应填写工程名称、使用部位、生产厂名、牌号、炉号(批号)、钢筋外形、级别、直径等。
GB/T701-1997
《低碳钢热轧圆盘条》
GB1499.2-2007
《钢筋混凝土用钢第二部分:热轧带肋钢筋》
抽取实物试样按GB12573水泥取样方法取有代表性试样,可连续取或从2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
经缩分后送10公斤有代表性样品。
应填写工程名称、使用部位、生产厂名、水泥牌号、品种、强度等级、出厂编号、出厂合格证、出厂日期、送样日期等。
GB175-2007等国家水泥标准
GB/T17671-1999等水泥检验方法标准
《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
材料或强度等级有不同时,应增加组数。
15




按每一种使用的材料、品种规格、砼强度等级、要求坍落度为一组。
按各种材料的取样方法取样。
常规量为:砂50公斤,石100公斤,水泥30公斤,其它材料根据掺量定。
应填写工程名称、使用部位,材料品种、规格、产地,砼强度等级、坍落度及其它有关要求。
2.现浇砼中,以300个同牌号钢筋,同型式或接头为一批;房屋结构中,以不超过二楼层中300个同牌号钢筋,同型式接头为一批。
3.电渣压力焊、气压焊、在现浇砼中,以300个同牌号钢筋接头为一批;房屋结构中,以不超过二楼层中300个同牌号钢筋接头为一批。
4.预埋件钢筋T型接头以300件同类型预埋件为一批。
交质监站委托书,核对轴线。提供骨料尺寸和构件尺寸,以选取钻头大小和抽芯数量。构件名称、制作日期,必要时提供材料和施工状况材料。
CECS 03:2007《钻芯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技术规程》
由工地提供钻机冷却水源、电源和辅助人员。
21







每批应由同一合金、同一状态和同一型号组成,每一购货批重量作为一批。
每组3个试件。
应填写工程名称、部位、水泥名称、品种、强度等级,砼强度等级及制作日期。
GB50204-2002
《砼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T50081-2002
《普通砼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
预拌砼除应在预拌砼厂内按规定留置试件外,砼运到施工现场后,尚应按本条的规定留置试件。
2



地下防水工程,连续浇筑混凝土每500m3应留置一组抗渗试块(一组为6个抗渗试件),且每项工程不得少于二组。采用预拌混凝土的抗渗试件,留置组数应视结构的规模和要求而定。
《砌墙砖试验方法》
8
蒸压灰砂砖、
粉煤灰砖
以10万块为一批,不足10万块按一批计。
随机抽取100块砖进行尺寸偏差、外观检验,并从中随机选15件进行抗折、抗压试验。
从尺寸偏差、外观合格的砖样中随机抽取15件,其中5件备用。
应填写厂名、强度等级、工程名称、使用部位、批号。
GB11945-1999
《蒸压灰砂砖》
14





按每一种使用的材料、品种规格、砂浆强度等级为一组。
按各种材料的取样方法取样。
常规量为:砂30公斤,水泥10公斤,石灰膏5公斤。
应填写工程名称、使用部位、砂的产地、品种、规格。水泥名称、强度等级、厂名。石灰膏产地、砂浆种类、强度等级。
JGJ70-1990《建筑砂浆基本性能试验方法》
JGJ/T98-2000
JGJ/T55-2000
《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
材料或强度等级、坍落度要求不同时,应另加组数。
16






同一批次砼
从同一批砼的试件留样中或从同一批砼构件中抽取的芯样中取样。
通常不少于2kg。
应填写工程名称、部位、水泥名称、品种、强度等级,砂、石的产地、品种、规格,砼强度等级及制作日期。
GB/T50344-2004
在料堆上取样时,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在料堆的顶部、中部和底部各由均匀分布的十五个不同部位取样,经四分法缩分。
根据需要的检验项目确定取样量通常40mm石子为100公斤;
20mm石子为60公斤。
应填写工程名称、使用部位、石子产地、品种、规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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