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保障性住房技术导则》(试行)
绿色新技术发展趋势分析及项目应用发展思路

1.1 国家“十四五”建筑业发展规划要点
1.1.2 发展目标: 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绿色低碳生产方式初 步形成。
(1)智能建造与新型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政策体系和产业体系基本建立。 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 30%以上,打造一批建筑产业互联网平台, 形成一批建筑机器人标志性产品,培育一批智能建造和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 (2)绿色建造政策、技术、实施体系初步建立,绿色建造方式加快推行。 工程建设集约化水平不断提高,新建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排放量控制在每 万平方米 300 吨以下,建筑废弃物处理和再利用的市场机制初步形成,建 设一批绿色建造示范工程。
绿色新技术发展趋势分析及应用思路
2022.3
目
录
1 绿色新技术相关政策梳理 2 绿色新技术发展趋势分析 3 绿色新技术应用思路
2
1
新技术相关政策梳理
1.1 国家“十四五”建筑业发展规划要点
1.1.1 总体要求:坚持创新驱动,绿色发展
推广绿色化、工业化、 信息化、集约化、产业化建造方式,推动新一代 信息技术与 建筑业深度融合。积极培育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减少 材料和能源消耗,降低建造过程碳排放量,实现更高质量、 更有效率、 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
17
2.2 形成标准化装配式体系,发展装配式全装修
(1)逐步形成标准化通用技术体系。构建装配式建筑标准化设计和生产体系, 扩大标准化构件和部品部件使用规模。完善钢结构建筑标准体系,推动建立钢结 构住宅通用技术体系。 (2)推进主体结构与内装及管线分离。将主体结构体系(skeleton)与户内装修 及设备填充体系(infill) 进行分离,方便室内装修与设备管线的更新改造,方便实 现户型可变, 打造适合全生命周期的可变居住空间,从而延长住宅的可使用寿命。 (3)装配式全装修成为重点发展方向。装配式装修在建筑业的发展中将发挥着 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装配式全装修成为新型建筑的重点发展方向。 (4)装配式装修向定制化个性化发展。利用数字化与工业化的协同,实现菜单 式可选的定制化个性化装修,满足客户的多样性需求。在提供基本装修方案的基 础上,提供菜单式全装修,个性化升级装修方案,满足消费者个性化需求。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建办[2013]195号 发布《绿色保障性住房技术导则》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建办[2013]195号 发布《绿色保障性住房技术导则》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fa55d7a02cc58bd63186bda7.png)
关于发布《绿色保障性住房技术导则》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规划委,上海市城乡建设交通委、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天津市城乡建设交通委、规划局、国土资源房屋管理局,重庆市城乡建设委、规划局、国土资源房屋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推进保障性住房实施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现将《绿色保障性住房技术导则》(试行)印发你们,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3年12月31日
序号
标准设计号
图别
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765号——关于宣布失效一批住房城乡建设部文件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765号——关于宣布失效一批住房城乡建设部文件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布日期】2017.12.12
•【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765号
•【施行日期】2017.12.12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法制工作
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1765号
关于宣布失效一批住房城乡建设部文件的公告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确保各项改革措施有效落实,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住房城乡建设部对本部门印发的文件进行了清理。
经过清理,决定对95件住房城乡建设部文件宣布失效。
凡宣布失效的住房城乡建设部文件,自本公告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特此公告。
附件:决定失效的文件目录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7年12月12日附件。
上海保障性住房建设导则试行

上海保障性住房建设导则试行公司内部档案编码:[OPPTR-OPPT28-OPPTL98-OPPNN08]上海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导则(试行)编制说明根据市政府领导的指示,按照“规划科学、配套健全、环境优良、工程优质”的要求,为加快推进大型居住社区和保障性住房建设,提高建设整体水平,特编制本建设导则。
本建设导则的编制工作由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牵头组织,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同济大学、上海市园林设计院有限公司、上海全筑建筑装饰设计有限公司等单位专家共同参与编制,经征询专家和相关部门意见后定稿。
建设导则的编制得到了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商务委员会、上海市卫生局、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上海市水务局、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上海市环境保护局以及上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等部门的大力支持。
本建设导则包含总则、规划与环境、住宅设计、综合配套、建筑节能与住宅装修以及工程质量等六个部分内容,并附了条文说明、用词说明、名词解释、装修基本配置表格和参考文件与规范汇编。
本建设导则为首次编写,先行试用后再修订完善。
上海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导则(试行)目录1总则 (1)2规划与环境 (2)规划设计 (2)交通 (3)住区环境 (4)3住宅设计 (6)设计原则 (6)单元设计 (6)套型设计 (6)4综合配套 (9)配套原则 (9)市政公用配套 (9)公建配套 (11)绿化配套 (12)交付条件 (13)5建筑节能与住宅装修 (14)建筑节能 (14)住宅装修 (14)6工程质量 (16)条文说明 (18)附录一用词说明 (29)附录二名词解释 (30)附录三装修基本配置表格 (32)参考文件与规范汇编 (35)1总则1.0.1为规范和指导本市区(县)政府相关部门、开发单位推进和建设保障性住房,明确建设要求,依照国家和本市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建设导则(以下简称《导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7051号建议的答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7051号建议的答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日期】2021.07.16•【文号】•【施行日期】2021.07.1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节能与科技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7051号建议的答复陈亮代表:您提出的关于实施农牧民安居节能改造工程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我部高度重视农牧民住房的安全性、节能性和舒适度的改造提升工作,持续推进建筑节能示范和农房建设试点,进一步提升农房建设设计和服务管理水平,改善农牧民居住条件和居住环境,提升乡村风貌。
一、相关工作进展情况(一)结合农村危房改造开展建筑节能改造。
自2009年起,我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结合农村危房改造支持“三北”地区和西藏自治区开展建筑节能示范。
中央对建筑节能示范每户增加2000元补助(2012年起提高到2500元),主要用于支持农户在墙体、门窗、屋面、地面等围护结构中采用节能措施。
2009—2015年,中央财政在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中单列建筑节能示范任务117.58万户。
2016—2017年,中央累计安排533.8亿元补助资金,支持全国504.6万户贫困农户改造危房。
2018—2020年,我部会同有关部门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并指导地方结合农村危房改造开展建筑节能示范。
2021年4月,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印发《关于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配合财政部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继续支持农村危房改造和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改造,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同步实施农房节能改造。
(二)加强农村住房节能技术指导。
我部组织编制发布《严寒和寒冷地区农村住房节能技术导则(试行)》《农村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近零能耗建筑技术标准》《村镇宜居型住宅技术推广目录》《农村地区被动式太阳能暖房图集(试行)》等技术文件,加强对农房建筑节能设计、施工及管理等关键环节的技术指导,推动建筑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在农房建设和节能改造中的应用。
住建部:推进保障房建设实施绿色建筑

筑设 计 内容 。设计 、 施工 、 监 理等 招 投标 时 , 要 将 相
是安排资金 5 1 . 0 7 亿元 ,深入推进全国博物
馆、 纪念馆、 美术馆、 公共图书馆 、 文化馆( 站) 等公益 性文化设施 向社会免费开放 。 二是安排资金 4 6 . 2 9 亿元 ,重点用于全国文化 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村级基层服务点运行维护、 农家
一
设单位在编制项 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时, 要有绿 色建 筑相关 内容, 并将有关成本纳入投资概预算 ; 规划部 门应当就保障性住房建设项 目规划 、设计方案和指 标是否符合绿色建筑相关要求征求同级建设 主管 部门的意见 , 如有不同意见 , 不予办理建设工程规划 许可证 ; 在项 目设计时, 建设单位向施工图设计文件 审查机构送审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 应 当包含绿色建
政 府投 资 、 2 0 1 4 年及 以后 新 立项 、集 中兴 建 且规 模
通 知指出, 保障 性 住房 是政 府 投资或 政 府主导
的项 目, 在保障性住房 中实施绿色建筑行动, 将保障 性住房建设成为绿色保障性住房 ,可有效提高保障 性住房的安全性 、 健康性和舒适性 , 对在全社会推行 绿色建筑具有示范效应 。通知要求各地应充分认识 保障性住房实施绿色建筑行动的重要性,把实施绿 色建筑行动作为转变住房发展方式 、 加强保 障性住 房质量管理 、 提升保障性住房品质的重点 内容 , 积极 雅进 。
字文化 建设 。
单位应当依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和标准 , 按照《 绿 色保 障性住房技术导则》 ( 试行) 进行绿色建筑设计 ,
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当编制绿色建筑专篇。施工图设 计文件审查机构应 当就项 பைடு நூலகம்是否落实绿色建筑设 计相关要求进行审查 ,并在审查合格书中注明。未 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 ,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 得颁发施工许可证。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经审查合 格后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施工。未按规定进行设
2011022301上海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导则(经济适用房篇)(试行)

上海市保障性住房设计导则 经济适用住房篇目 次1 总则 (1)2 术语 (2)3 总平面设计 (4)4 住宅设计 (6)4.1 设计原则 (6)4.2 单体设计 (7)4.3 套型设计 (6)4.4技术经济指标计算 (24)5 室内环境与装修 (26)条文说明 (28)1.0.1为明确经济适用住房的设计要求,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依照国家及本市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导则》。
1.0.2 本《导则》适用于新建和改造的经济适用住房,即由政府提供优惠政策,按照有关标准建设,限定套型面积、销售价格及租金标准,面向本市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的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
用于中心城区旧区改造的就近动迁安置房参照执行。
1.0.3 总平面设计应符合该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规定,并与所在区域周边环境相协调。
1.0.4 住宅设计应按照建设节能省地型住宅要求,积极推广应用适用、安全、经济、成熟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并积极采用通过质量认证和能效标识的产品,确保工程质量。
1.0.5 住宅设计应贯彻以人为本、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原则。
1.0.6 住宅设计应有利于促进住宅产业化的发展。
1.0.7 经济适用住房应配置相应的设备和设施,具备基本的入住条件。
1.0.8 本《导则》未作规定的部分,应符合国家和上海市的相关设计标准、规范及技术规程等的强制性要求。
2.0.1住宅供家庭居住使用的建筑。
2.0.2套型按不同使用面积、居住空间组成的成套住宅类型。
2.0.3 居住空间卧室、起居室(厅)的使用空间。
2.0.4 卧室供居住者睡眠、休息的空间。
2.0.5起居室(厅)供居住者会客、娱乐、团聚等活动的空间。
2.0.6厨房供居住者进行炊事活动的空间。
2.0.7卫生间供居住者进行便溺、洗浴、盥洗等活动的空间。
2.0.8 阳台供居住者进行室外活动、晾晒衣物等的空间。
2.0.9 过道住宅套内使用的水平交通空间。
2.0.10 走廊住宅套外使用的水平交通空间。
济宁市城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管理办法

济宁市城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保障城区居民基本住房需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45号)、住建部《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省住建厅等四部门《关于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的实施意见》(鲁建住字〔2014〕3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济宁市任城区、兖州区、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统称城区)范围内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低收入和城市低保住房困难家庭,引进的人才,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本办法所称租赁住房补贴,是指城市人民政府向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提供的用于其租赁私有住房的货币补助。
本办法所称的直管公房,是指市房产管理机构代表市政府直接管理的通过国家接管、经租、收购、新建、扩建、拆迁改建等方式而形成的公有房屋。
第四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主管市城区范围内的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
市房产管理局(以下称市住房保障管理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市发展改革、财政、公安、民政、国土资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税务、物价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做好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的相关工作。
任城区、兖州区政府,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做好本辖区内的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管理等工作。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配合市住房保障管理机构做好住房保障工作。
第二章规划和建设第五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编制城区住房保障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
城区住房保障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与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住房建设规划相衔接。
第六条公共租赁住房房源通过新建、配建、改建、收购、租赁、受赠等方式筹集。
绿色保障性住房技术导则(试行)

5 . 1 . 1 5 【 计分项 / 交通设施与公共服务】 提供便利的公共服务。
( 1 ) 应对场地内外的公共服务设施进行调查与利用评估, 确定合理的利用方式, 充分利用场地及周边 已有的公
共服务设施 。 ( 2 ) 场地 出入 口到达 日 常生活商业服务设施的步行距离不宜超过 5 0 0 m; 到达幼儿 园的步行距离不超过 3 0 0 m;
( 4 ) 建筑相邻高速公路或快速路, 应进行噪声专项分析 , 对道路的噪声采取声屏障或降噪路面等防噪措施。
5 . 1 . 1 0 【 计分项 / 室外环境 】 场地内风环境有利于室外行走 、 活动的舒适和建筑的自 然通风。
( 1 ) 冬季典型风速和风向条件下 , 建筑物周 围人行区风速小于 5 m / s , 且室外风速放大系数小 于 2 。
一
薄
辘t
建 一
( 3 ) 避免屋面, 尤其是低层建筑屋面的反射, 超过 7 0 %的建筑屋面的太阳辐射反射系数应不低于 0 . 4 。
( 4 ) 室外 活动场地 、 道路铺装材料 的选择除应满足场地 功能要求外 , 应选择透水性铺装材料及透水铺装构造 。
5 . 1 . 1 2 【 计分项 / 交通设施与公共服务】 场地与公共交通设施具有便捷的联系。
( 1 ) 规划设计前应对环境噪声源现状进行检测 , 对项 目实施后的环境噪声进行预测 , 项 目应从功能区的划分 、 绿化 与隔离带的设置 、 有利地形和建筑物屏蔽的利用 、 建筑物的防噪间距 、 朝 向选择及平面布置等方面进行防噪综合设计。 ( 2 ) 超市 、 餐饮 、 娱乐等对 噪声不敏感 的建筑物宜排列在场地外 围临交通 干道 的位置 。 ( 3 ) 场地 内不得设置未经有效处理的强噪声源 , 对 固定 噪声源应采用适 当的隔声和降噪措 施。
如何让保障房实现“绿化”?——《关于保障性住房实施绿色建筑行动的通知》解读

近年来 ,我国加大保 障房建设 , 2 0 1 1 年~ 2 0 1 5 年, 全 国将新增3 6 0 0 万套保障房 。如果这么 多的新建楼房再
加入 高耗 能住宅 的大军 ,会导致以后几年数亿计 的城 市
居 民无 法 享 受到 绿 色建 筑 的 舒适 和 节 能 。
因此 ,地方上早 已经开始尝试建造 绿色保障房。北 京 、深圳 、江苏曾纷纷下发有关保 障房 绿色建筑 的法规
目必须 绿 色 、 节 能 、环 保 。 ”
( 二 )
注, 量 大面 广的保 障房率 先做成绿 色建筑 ,对市场 的引
领作用 不言 而喻 ;其 次,保 障房面 向中低收入 家庭 ,建 成后都面 临运 营维持 的成本 问题 ,而绿 色建筑本身便要 求在全寿命周期 内体现经济性原则 ,有效降低后期运营
了绿色保障房的典型特征。于是 ,各界人士不约而同开 始 “ 算账 ”。 有人算节能账 :如果3 6 0 0 万套 中的8 0 %都安装上太 阳能热水 系统 ,5 年后仅 电费一 项将 节省 1 5 o o ' 1 L元 ;有 人算成本账 :一星级绿色建筑的增量成本 已降至每平方
米1 O~5 O 元 ,门槛 降 低 、大 有 可 为。
成 本 , 二者 不 谋 而 合 再 其 次 ,绿 色 建 筑 不 仅 要 求 节 约
更要求品质 ,对环境提出了更高要求,让中低收入家庭住 进舒适、节能、省钱的绿色建筑 ,充分体现了保障房的民 生关怀;最后 ,绿色建筑需要进行专门的评审与评价,这
相当于为保障房建设增加 了 一层监管、多把 了一道关。
政 策 ,引导和 鼓励保 障房创 建绿 色建筑 。早 在2 0 1 0 年 4 月,深圳市就 已明确定调——该市今后所有的保障性住
《绿色保障性住房技术导则》的通知

2适用范围
2 . 0 . 1 本导则所述之保障性住房包括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中的各类住房。 2 . 0 . 2 本导则适用于新建保障性住房的规划设计和施工建造, 改建 、 扩建的保障性住房工程项目可参考使用。 2 . 0 . 3 本导则供住房保障部门、 建设单位、 规划设计单位、 施工与监理单位使用 , 建筑产品生产企业 、 物业管理企业和
保 障性住房每类指标的计分 项得分之和不应小于表 4 . 0 . 3 一 l和表 4 . 0 . 3 — 2的规定值 。
表4 . 0 . 3 — 1规划设计阶段各类指标最低分值
类别 节地 与 节能与 节水与水 节材与材
一 一 —
4 . 0 - 3 指标体系中节地与室外环境 、 节能与能源利用、 节水与水资源利用、 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 室内环境质量 、 施工
类别 分项指标 土地利用 室外环境 节地与室外环境 交通设施与公共服务 场地设计与场地生态 建筑与 围护结构 供暖 、 通风与空调
节 能 与 能 源 利 用
主要应用阶段 规划设计 规划设计 规划设计 规划设计 规划设计 规划设计 规划设计 规划设计 规划设计
照明与电气 能量综合利用 节水系统
有关管理部门可参考使用 。
3基本原则
3 . 0 . 1 应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建设理念, 优化规划设计 、 统筹施工建造 , 全面提高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环境效益、 社会效
益和经济效益 。
3 . 0 . 2 应立足于保障性住房的全寿命期 , 包括规划设计、 施工建造, 运营管理及最终拆除。 3 . 0 - 3 应遵循因地制宜 、 被动优先 、 经济适用、 技术创新的基本原则。 ( 1 ) 因地制宜 : 应充分考虑当地气候条件和地域特点, 注重建筑与周边环境的协调, 合理利用原有场地上的自 然 生态条件, 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与破坏。 ( 2 ) 被动优先 : 在规划设计 、 施工建造中应优先采用被动式技术措施。 ( 3 ) 经济适用 : 在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 应选用适宜技术和部品, 合理控制建设和运营管理成本。 ( 4 ) 技术创新: 采用标准化设计和工业化建造技术, 推广节能环保的新技术、 新工艺、 新材料、 新设备, 健全技术 集成体系和产业化部品体系。
上海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导则2010-1239

上海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导则(试行)关于印发《上海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导则(试行)》的通知沪建交联〔2010〕1239号各区、县建设交通委、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规划国土资源局,各有关单位:为加快推进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提高保障性住房建设水平,现将《上海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导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市建设交通委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市规划国土资源局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三十日编制说明根据市政府领导的指示,按照“规划科学、配套健全、环境优良、工程优质”的要求,为加快推进大型居住社区和保障性住房建设,提高建设整体水平,特编制本建设导则。
本建设导则的编制工作由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牵头组织,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同济大学、上海市园林设计院有限公司、上海全筑建筑装饰设计有限公司等单位专家共同参与编制,经征询专家和相关部门意见后定稿。
建设导则的编制得到了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商务委员会、上海市卫生局、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上海市水务局、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上海市环境保护局以及上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等部门的大力支持。
本建设导则包含总则、规划与环境、住宅设计、综合配套、建筑节能与住宅装修以及工程质量等六个部分内容,并附了条文说明、用词说明、名词解释、装修基本配置表格和参考文件与规范汇编。
本建设导则为首次编写,先行试用后再修订完善。
上海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导则(试行)目录1总则 (1)2规划与环境 (2)2.1规划设计 (2)2.2交通 (3)2.3住区环境 (4)3住宅设计 (6)3.1设计原则 (6)3.2单元设计 (6)3.3套型设计 (6)4综合配套 (9)4.1配套原则 (9)4.2市政公用配套 (9)4.3公建配套 (11)4.4绿化配套 (12)4.5交付条件 (13)5建筑节能与住宅装修 (14)5.1建筑节能 (14)5.2住宅装修 (14)6工程质量 (16)条文说明 (18)附录一用词说明 (29)附录二名词解释 (30)附录三装修基本配置表格 (32)参考文件与规范汇编 (35)1总则1.0.1为规范和指导本市区(县)政府相关部门、开发单位推进和建设保障性住房,明确建设要求,依照国家和本市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建设导则(以下简称《导则》)。
山西省绿色保障性住房施工图审查要点(试行)

山西省绿色保障性住房施工图审查要点(试行)前言1、为引导、促进和规范绿色保障性住房项目施工图审查工作,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编制山西省绿色保障性住房施工图审查要点.2、本审查要点编制依据:《绿色保障性住房技术导则》(试行)《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4《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10《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 50033-2013《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2013《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2010《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 50176—933、根据施工图审查流程,本审查要点按照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五个专业分别编制,便于相关专业审查人员查阅。
4、本审查要点内容为《绿色保障性住房技术导则》规划设计阶段指标中节地与室外环境、节能与能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室内环境质量、产业化技术(见绿色保障性住房技术导则“产业化技术要点”)等六类,未包含施工建造指标.5、除产业化技术(见绿色保障性住房技术导则“产业化技术要点")外,每类指标中基本项是必须满足的指标,不计分值;计分项是可选的指标,以分值计算。
绿色保障性住房在规划设计阶段各类指标的计分项得分之和不应小于下表的规定值.产业化技术指标项为加分项,总分为100分,不设最低分值。
产业化技术指标分值可用于补充节地与室外环境、节能与能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室内环境质量五类指标中某一类指标的分值,其最高补充分值不能超过15分。
6、本审查要点根据我省实际情况,在节地与室外环境、节能与能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室内环境质量五类指标中筛选出推荐达标项供设计人员优先选用。
如本要点中所列推荐达标项均达标,那么该工程可认定为绿色保障性住房。
如某些推荐项不达标,须对照《绿色保障性住房技术导则》选择同类指标或产业化技术指标中同等分值的计分项作为达标项.7、施工图文件中应有绿色保障性住房设计专篇,具体格式可参照晋建科字【2015】83号“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绿色建筑设计专篇(居住、公共建筑示范)》(试行)的通知"。
绿色建造技术导则(试行)

2021 年第04期Macro window("宏观视窗1绿色建造技术导则(试行)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 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务 院办公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 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推进绿色建造工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编制了《绿色建造技术导则(试行)》。
1总则1.0.1为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绿色建造,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减少排放,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推习惯于从环境、城市、文化角度去更 加直接地思考,这种思考带来的设计 方向也许更加“减碳”。
生态思想的思考起点是人和环境 的关系,对这个关系有恰当的定位是 一切的基础。
人类的先民对自然是“敬畏”的情感,人的安定感和自我认知是将自 己安放到一个可认知的、有系统的宇 宙秩序中。
但当人类文明发展到一定时期,西 方社会开始将自然放在与人相对立的位 置,可以说一切的环境危机来自于这种 对立,即便是“可持续发展理论”也没 有完全突破这种对立的认知。
到近代,因为全球化的影响,地 域文化衰败,东、西方趋同,凌驾于 自然之上的思想占了统领地位,将环 境危机推向严峻的地步。
试想,人类 是否有一天真的有“超能力”,游刃 有余地操控环境为我所用?可以说,许多寄望于科学技术解决环境问题的 人,都依赖于类似的期望。
这究竟是 狂妄的自毁,还是人类进步的终极理 想?笔者认为,这恰恰是不同环境价 值观分歧的根源。
以不同理解为出发 点,引出完全不同的发展路径,这个 选择是如此重要,关系到人类的存亡。
具体到建筑,其实一直也有这样的讨论,寻找“绿色建筑”的“中庸之道”,谈何容易。
同时,人类的文化和环境的变化存在着互动关系。
可以说环境危机来自于人类的野心和贪婪,而环境的变化也影响着文化的演进。
城市和建筑作为文化的外延和载体,必受影响,但这个过程是相当滞后的,而且可能带来灾难性的后果。
“生态文明”是中国建筑的指路标生态思想所涉及到的价值问题,不仅包括道德价值,还包括美学、精神、科学以及文化上的价值,当然还要考虑经济学意义上的价值。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保障性住房规划与建筑设计导则(试行)的通知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保障性住房规划与建筑设计导则(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2.10.18•【字号】云建设[2012]758号•【施行日期】2012.10.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保障性住房规划与建筑设计导则(试行)的通知(云建设〔2012〕758号)各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划局,有关单位:为进一步明确云南省保障性住房规划和设计要求,规范保障性住房建设,现将《云南省保障性住房规划与建筑设计导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2年10月18日云南省保障性住房规划与建筑设计导则(试行)(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前言本《导则》是贯彻落实国家保障性住房方针政策、明确保障性住房的建设要求、实施云南省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指导性文件。
在《导则》编制过程中,总结了云南省既有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实践经验,参考和借鉴了国家相关的现行标准、规范以及其它省市保障性住房相关标准,在广泛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经认真研究和修改后制定了本导则。
本导则由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和解释。
请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总结实践经验,提出意见和建议。
导则编制领导小组:组长:郭五代成员:赵智捷邓宏旭赵康杨渝李辉周建平何XXX主编单位:昆明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省勘察设计质量协会参编单位:云南省设计院云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云南省建筑工程设计院主要起草人:简宇航李跃春余广鵷席伟李浩冰任洁谢清荣秦进曹阳梅莹辉刘涛汪爱平李甫健李涛万林静主要审查人:普柬陈思珣陈荔晓何喜钟阳刘建吴丹向剑凛苏力罗建方杨仙梅吴保刚郑文潘文目录1 总则2 术语3 选址与规划3.1 一般规定3.2 选址3.3规划指标3.4规划原则3.5 居住环境3.6交通与停车3.7公共服务配套设施3.8无障碍设计3.9室外环境设计4岩土工程勘察4.1前期工作4.2 现场及试验室工作4.3岩土工程勘察4.4岩土工程勘察验收5 建筑设计5.1 一般规定5.2户型标准5.3 户型设计5.4 技术经济指标6室内装修与设施6.1室内装修6.2室内设施7 结构设计7.1一般规定7.2 地基基础7.3体系和材料7.4其他8设备设计8.1 给排水设计8.2 暖通设计8.3 燃气设计9 电气设计10 节能设计10.1 一般规定10.2设计1 总则1.0.1 为贯彻落实国家保障性住房的方针政策,明确保障性住房的建设要求,规范云南省保障性住房建设,依照国家、云南省有关政策精神,特制定本导则。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工作导则》的通知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工作导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日期】2015.09.29•【文号】建办房〔2015〕45号•【施行日期】2015.09.2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住建部关于印发《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工作导则》的通知建办房〔2015〕45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房地局):为进一步加强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方便群众办事,保障交易安全,我部在总结地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工作导则》(以下简称《导则》)。
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导则》的重要意义。
建立规则完善、职能明确、流程清晰、规范有序的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制度,是保证房屋交易安全、维护房屋权利人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各级房产管理部门重要的基础性工作。
各级房产管理部门要提高认识,全面、准确领会《导则》要求,认真学习抓好贯彻落实。
二、不断提升业务管理水平。
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细化《导则》内容,完善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工作程序,切实加强楼盘表管理、新建商品房销售管理、存量房转让管理、房屋抵押管理、房屋租赁管理、房屋面积管理、房屋交易与产权档案管理、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信息平台建设等工作,确保各项业务有序衔接。
要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合理配置人员,优化服务流程,不断提高业务能力。
三、推进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信息平台建设。
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信息平台是个人住房信息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信息平台建设是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的重要手段。
各地要加快推进信息平台建设,逐步实现房屋全生命周期管理。
要积极建立以楼盘表为基础的数据组织和管理模式,抓紧完成存量房楼盘表的补建,加快推进历史档案数字化,进一步完善各业务子系统,实现各业务系统间的信息共享,全面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绿 色 保 障 性 住 房 技 术 导 则 (试 行 )
中 国 建 筑 标 准 设 计 研 究 院 编 主
中 国 计 划 出 版 社 出 版 11 号 C座 3层 地 址 :北 京 市 西 城 区 木 樨 地 北 里 甲 国 宏 大 厦 北 京 国 防 印 刷 厂 印 刷
850mm × 1168mm 1 / 32 1 5 2014
前 言
《 绿 色 保 障 性 住 房 技 术 导 则 》(试 行 )是 作 为 《住 房 城 乡 建 2013 〕 设 部 关 于 保 障 性 住 房 实 施 绿 色 建 筑 行 动 的 通 知 》( 建 办 〔 185 )的 配 套 技 术 文 件 ,是 受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部 住 房 保 障 司 委 托 ,由 中 国 建 筑 标 准 设 计 研 究 院 、中 国 建 筑 科 学 研 究 院 、清 华 大 学 、深 圳 市 建 筑 科 学 研 究 院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市 建 筑 科 学 研 究 院 (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部 科 技 与 产 业 发 展 中 心 等 单 位 共 同 完 成 。 保 障 性 住 房 是 政 府 投 资 或 政 府 主 导 的 项 目 ,在 保 障 性 住 房 中 实 施 绿 色 建 筑 行 动 ,把 保 障 性 住 房 建 设 成 为 绿 色 保 障 性 住 房 , 对 转 变 保 障 性 住 房 建 设 发 展 模 式 ,破 解 能 源 资 源 瓶 颈 约 束 ,培 育 节 能 环 保 、新 能 源 等 战 略 性 产 业 ,推 动 全 社 会 绿 色 建 筑 技 术 发 展 ,具 有 重 要 意 义 。 绿 色 保 障 性 住 房 建 设 可 有 效 提 高 住 房 的 安 全 性 、健 康 性 和 舒 适 性 ,全 面 提 升 保 障 性 住 房 的 建 设 质 量 和 居 住 品 质 。保 障 性 住 房 以 绿 色 建 筑 技 术 为 导 向 ,避 免 使 用 高 投 入 、高 消 耗 、高 污 染 、低 效 率 的 落 后 技 术 ,从 而 加 快 绿 色 建 筑 适 用 技 术 的 集 成 推 广 和 应 用 。为 引 导 、促 进 和 规 范 绿 色 保 障 性 住 房 建 设 ,特 制 订 本 导 则 。 本 导 则 共 分 ,其 主 要 内 容 包 括 :总 则 、适 用 范 围 、基 8章 本 原 则 、指 标 体 系 、规 划 设 计 技 术 要 点 、施 工 建 造 技 术 要 点 、 产 业 化 技 术 要 点 、实 施 保 障 与 产 业 化 推 进 。 本 导 则 由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部 负 责 管 理 ,由 中 国 建 筑 标 准 设 计 研 究 院 负 责 具 体 技 术 内 容 的 解 释 。在 使 用 过 程 中 如 有 意 见 或 建 议 ,请 寄 送 中 国 建 筑 标 准 设 计 研 究 院 (地 址 :北 京 市 海 淀 区 首 体 南 路 9号 2号 主 语 国 际 楼 ;邮 政 编 码 :100048;电 子 邮 箱 :
1
daoze@ cbs com cn
) ,以 便 今 后 修 订 时 参 考 。 主 编 单 位 :中 国 建 筑 标 准 设 计 研 究 院 参 编 单 位 :中 国 建 筑 科 学 研 究 院 清 华 大 学 深 圳 市 建 筑 科 学 研 究 院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市 建 筑 科 学 研 究 院 (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部 科 技 与 产 业 化 发 展 中 心 协 编 单 位 :北 京 市 住 房 保 障 办 公 室 黑 龙 江 省 住 房 城 乡 建 设 厅 昆 明 市 建 设 局 杭 州 市 建 设 委 员 会 杭 州 市 城 乡 绿 色 建 筑 促 进 中 心 广 东 省 建 筑 科 学 研 究 院 深 圳 市 建 筑 设 计 研 究 总 院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经 纬 建 筑 规 划 设 计 研 究 院 有 限 公 司 浙 江 大 学 中 天 建 设 集 团 万 科 企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招 商 局 地 产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深 圳 市 嘉 达 高 科 产 业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深 圳 万 都 时 代 绿 色 建 筑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主 要 起 草 人 :刘 东 卫 本 强 李 曾 捷 余 琦 邵 磊 刘 俊 跃 继 红 韩 宋 凌 褚 波 曹 彬 廖 献 明 建 民 琳 宫 玮 黄 贺 静 孟 杨 家 骥 王 力 博 希 杨 葛 坚 仕 超 叶 松 青 铁 峰 武 生 永 强 陈 王 蕴 林 熊 胡 纪 生 斯 文 博 马 翔 韩 李 周 娄 李 昕 李 静 敏 乃 琳 晓 明 主 要 审 查 人 :窦 以 德 建 周 红 王 颖 宋 兵 樊 张 则 森 张 播 龙 玉 峰
1
2
2 0 1
适 用 范 围
本 导 则 所 述 之 保 障 性 住 房 包 括 城 镇 保 障 性 安 居 工 程 中 的 各 类 住 房 。 2 0 2 本 导 则 适 用 于 新 建 保 障 性 住 房 的 规 划 设 计 和 施 工 建 造 , 改 建 、扩 建 的 保 障 性 住 房 工 程 项 目 可 参 考 使 用 。 2 0 3 本 导 则 供 住 房 保 障 部 门 、建 设 单 位 、规 划 设 计 单 位 、施 工 与 监 理 单 位 使 用 ,建 筑 产 品 生 产 企 业 、物 业 管 理 企 业 和 有 关 管 理 部 门 可 参 考 使 用 。
中 国 计 划 出 版 社
图 书 在 版 编 目 (C I P)数 据 绿 色 保 障 性 住 房 技 术 导 则 :试 行/ 中 国 建 筑 标 准 设 . — 计 研 究 院 主 编 北 京 :中 国 计 划 出 版 社 ,2014 2
ISBN 978 - 7 - 80242 - 949 - 9 Ⅰ. ①绿 . . . Ⅱ. ①中 . . . Ⅲ. ①民 用 建 筑 — 生 态 建 筑 — 建 筑 设 计 Ⅳ. ①TU2 中 CIP 数 2013 )第 315949 号 国 版 本 图 书 馆 据 核 字 (
2
3
3 0 1
基 本 原 则
应 坚 持 可 持 续 发 展 的 建 设 理 念 ,优 化 规 划 设 计 、统 筹 施 工 建 造 ,全 面 提 高 保 障 性 住 房 建 设 的 环 境 效 益 、社 会 效 益 和 经 济 效 益 。 立 足 于 保 障 性 住 房 的 全 寿 命 期 ,包 括 规 划 设 计 、施 工 3 0 2 应 建 造 ,运 营 管 理 及 最 终 拆 除 。 3 0 3 应 遵 循 因 地 制 宜 、被 动 优 先 、经 济 适 用 、技 术 创 新 的 基 本 原 则 。 1 )因 ( 地 制 宜 :应 充 分 考 虑 当 地 气 候 条 件 和 地 域 特 点 ,注 重 建 筑 与 周 边 环 境 的 协 调 ,合 理 利 用 原 有 场 地 上 的 自 然 生 态 条 件 ,减 少 对 生 态 环 境 的 影 响 与 破 坏 。 ( 动 优 先 :在 规 划 设 计 、施 工 建 造 中 应 优 先 采 用 被 动 2 )被 式 技 术 措 施 。 ( 济 适 用 :在 确 保 工 程 质 量 和 安 全 的 前 提 下 ,应 选 用 3 )经 适 宜 技 术 和 部 品 ,合 理 控 制 建 设 和 运 营 管 理 成 本 。 ( 术 创 新 :采 用 标 准 化 设 计 和 工 业 化 建 造 技 术 ,推 广 4 )技 节 能 环 保 的 新 技 术 、新 工 艺 、新 材 料 、新 设 备 ,健 全 技 术 集 成 体 系 和 产 业 化 部 品 体 系 。
1
1 — —
1
1 0 1
总 则
为 贯 彻 国 家 绿 色 建 筑 行 动 方 案 ,提 高 保 障 性 住 房 的 建 设 质 量 和 居 住 品 质 ,规 范 绿 色 保 障 性 住 房 的 建 设 ,制 定 本 导 则 。 1 0 2 绿 色 保 障 性 住 房 的 建 设 应 以 人 为 本 ,在 建 筑 的 全 寿 命 期 内 ,最 大 限 度 地 节 约 资 源 ( 节 能 、节 地 、节 水 、节 材 ) 、保 护 环 境 和 减 少 污 染 ,为 人 们 提 供 健 康 、适 用 、高 效 的 使 用 空 间 ,与 自 然 和 谐 共 生 。 1 0 3 绿 色 保 障 性 住 房 的 建 设 应 进 行 设 计 专 项 审 查 和 竣 工 专 项 验 收 。 导 则 为 指 导 保 障 性 住 房 实 施 绿 色 建 筑 行 动 的 技 术 文 1 0 4 本 件 。绿 色 保 障 性 住 房 除 应 符 合 本 导 则 的 规 定 外 ,尚 应 符 合 国 家 现 行 有 关 标 准 的 规 定 。
绿 色 保 障 性 住 房 技 术 导 则 (试 行 )
主 编 单 位 :中 国 建 筑 标 准 设 计 研 究 院 参 编 单 位 :中 国 建 筑 科 学 研 究 院 清 华 大 学 深 圳 市 建 筑 科 学 研 究 院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市 建 筑 科 学 研 究 院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部 科 技 与 产 业 化 发 展 中 心
住 房 城 乡 建 设 部 关 于 发 布 《 绿 色 保 障 性 住 房 技 术 导 则 》的 通 知
建 办 [ 2013 ] 195 号
各 省 、自 治 区 住 房 城 乡 建 设 厅 ,北 京 市 住 房 城 乡 建 设 委 、规 划 委 ,上 海 市 城 乡 建 设 交 通 委 、规 划 和 国 土 资 源 管 理 局 、住 房 保 障 房 屋 管 理 局 ,天 津 市 城 乡 建 设 交 通 委 、规 划 局 、国 土 资 源 房 屋 管 理 局 ,重 庆 市 城 乡 建 设 委 、规 划 局 、国 土 资 源 房 屋 管 理 局 , 新 疆 生 产 建 设 兵 团 建 设 局 : 为 推 进 保 障 性 住 房 实 施 绿 色 建 筑 行 动 方 案 ,现 将 《绿 色 保 障 性 住 房 技 术 导 则 》(试 行 )印 发 你 们 ,自 起 2014 年 1月 1日 施 行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部 2013 年 12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