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S-SHE-S003 《SHE事故隐患内部分级分类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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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隐患分类和等级认定

事故隐患分类和等级认定

6事故隐患分类和等级认定6.1 事故隐患分类事故隐患按检查内容和专业分为:工艺、设备、电气、仪表、标识、建构筑物、储运、劳动防护用品、文件记录、安全消防设施(含消防器材、应急装备)、其他现场问题及管理缺陷11类。

6.2 事故隐患等级企业应该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依据事故隐患的定义,按事故隐患风险程度(即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严重程度)进行隐患等级认定。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6.2.1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消除的隐患。

6.2.2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需要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消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消除的隐患。

6.3 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认定企业对重大事故隐患应结合自身的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采用风险评估(评价,以下同)方法对事故隐患后果进行定性分析,并根据风险等级标准和风险评估结果,确定事故隐患的风险等级。

具有重大及以上风险的事故隐患,应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此外,化工生产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按照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治理。

(1)甲、乙类火灾危险性和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生产装置,仓库、罐区等储存设施,与周边居住区、人员密集区、厂外道路、相邻工矿企业生产储存设施的安全间距不符合有关标准、规定要求的。

(2)生产装置、储存设施、辅助生产装置、公用工程设施、运输装卸设施、电力线路、办公生活区等,相互之间的安全间距不符合有关标准、规定要求的。

(3)危险化学品生产车间、储存仓库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或与员工宿舍的安全距离不符合有关标准、规定要求的。

(4)在有火灾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厂房和有毒有害作业场所内设置休息室和非生产直接需要的办公室的。

(5)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的。

(6)生产或使用甲类气体或甲、乙A类液体的工艺装置和储运设施的区域内,未按规定设置可燃气体监测报警装置的;生产或使用有毒气体的工艺装置和储运设施的区域内,未按规定设置有毒气体监测报警装置的。

煤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分级标准

煤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分级标准

煤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分级标准
为便于明确事故隐患治理、督办、验收责任,切实抓好安全生产隐患的治理工作,依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要求,结合矿井实际,特制定本事故隐患分级标准。

一、事故隐患按危害程度、治理难度、影响范围分为重大事故隐患A级和一般事故隐患B、C、D级共四级(其中B、C、D级事故隐患为一般事故隐患的细化)。

二、重大事故隐患(A):危害和整改难度大,应全部或局部停产,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本矿难以排除的隐患。

重大隐患的判定,依据新版《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所列15个大项、81小项的任意一种情况,均应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A级)。

三、一般事故隐患:
一般隐患(B级):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停产停工整改或限期整改的隐患,主要包括不属于A级事故隐患,所列应停产停工整改的事故隐患,或有一定的工作量区队、班组无法解决的隐患,需分管矿长协助科区队限期能解决的隐患;
一般隐患(C级):危害和整改难度一般,应限期(不影响安全生产)整改的隐患,不包括A、B级事故隐患以外的其他隐患。

一般隐患(D级):治理难度及工程量较小,班组、岗位人员能够当班立即治理的事故隐患,不包括A、B、C级事故隐患以外的其他隐患。

四、事故隐患类型可分为采煤、掘进、机电、运输、“一通三防”、地测防治水及其他。

安全生产隐患分级标准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隐患分级标准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隐患分级标准1、安全隐患等级怎么定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安全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回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答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2、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等级如何分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事故划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4个等级: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抄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其中,事故造成的急性工业中毒的人数,也属于重伤的范围。

3、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是如何分级的?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内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3)安全生产隐患分级标准扩展资料《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第十七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加强对自然灾害的预防。

安全隐患分类分级标准

安全隐患分类分级标准

安全隐患分类分级标准第一篇:安全隐患分类分级标准安全隐患分类分级标准一、通风 A级:1、矿井通风能力不足2、采面形不成全风压通风进行采煤的3、开采边界三角煤柱的 B级:1、通风系统不合理,风量不足的采区。

工作地点强行阻止生产的。

2、巷道严重失修,进回风巷断面不足而未及时处理的3、局扇安设位置不当喝循环风的 C级:1、不按规定安装和使用局扇,随意停电、停风,随意撕开风筒,风筒距离超过规定;临时停风地点不立即撤人、断电;不设栅栏提示警标的。

2、通风系统中出现单道风门或同时打开风门造成风流短路;通风设施质量低劣,跑漏风严重,主要进回风联络巷风门没有设联锁装置的。

3、局扇无上架,风筒破口漏风严重,吊挂弯曲不直,借口无反边的。

二、瓦斯 A级:瓦斯涌出异常区域的 B级:1、监控系统及断电装置不完善的2、不按规定配齐瓦斯检查员的3、各类通防仪器未按规定配齐的 C级:1、采掘工作面及其他工作地点瓦斯超限或积聚不采区措施或采区措施不及时的。

2、巷道停风24小时以上未按规定密闭,独头盲巷封闭不合格,无措施或不按规定封闭的。

3、瓦斯检查出现空班、漏检、假检、记录不全、不按规定现场交接班的4、未按规定设置传感器及显示、报警、断电功能不齐全;便携式瓦斯报警仪及监测探头不按规定悬挂的。

5、各类通防仪器未按规定携带、使用、标校和计量鉴定的6、排放瓦斯、巷道贯通不按规定执行的三、煤尘 B级:1、采掘工作面及主要运输巷道未安设防尘管路的2、综合防尘系统不完善的,不按规定进行煤尘检测的 C级:1、煤尘堆积超过规定、防尘、隔爆设施安装使用不符合规定的2、采掘工作面及主要运输巷道未采取降尘措施的3、主要进回风巷不定期清扫和冲刷巷道的四、火灾 A级:采区或工作面存有火区的 B级:1、不按规定建立井上、井下消防材料库或消防器材不按规定配备的2、巷道未按防火要求布置施工的 C级:矿井综合防灭火措施落实不力,一氧化碳超限作业的五、放炮 B级:1、井下火药库及发放硐室炸药、雷管超量储存的2、放炮员无证操作的 C级:1、火药管理和井下放炮不按制度执行,放炮不执行“一炮三检”制度的2、火药领、退手续不全,账物不符及雷管无编号的六、水害 A级:1、相邻矿井有突水可能或矿井之间的隔水煤岩柱被破坏、未建水闸墙隔离的2、开采受高承压水严重威胁的煤层未采取综合防治水措施的3、提高开采上线未经主管部门批准的 B级1、在水淹区积水面以下的煤、岩层中采掘隔水煤岩柱达不到规定要求的2、承压水威胁的采区工作面未按规程规定设置防水设施未完成防治水工程而强行生产的3、受老空水威胁的采、掘工作面进入警戒线、探水线未按规定探放水、掘进回采超出批准范围的4、受含水层、陷落柱、表土松散层等水体威胁的采掘工作面未按规定打探水钻的5、在水体下开采未按讨论方案执行的6、未经批准开采各类防水隔离煤、岩柱的7、采区以上水仓清挖不及时或水仓容量达不到规定要求的 C级1、不按规定对水闸门、水闸墙检查或维修的2、不按规定对本矿的老空积水情况及相邻矿井的开采积水情况定期核查的3、采掘工作面出现出水征兆未及时汇报而又不采区果断措施确保安全的七、运输 B级1、斜井防跑车和跑车保护装置不按规定设置的2、斜巷摘挂车场无躲避洞,摘挂车安全间隙不符合规定的 C级1、绞车不按规定固定,制动装置失效的2、使用不合格,磨损严重的联接环和销子,超挂车不使用保安绳的3、斜巷运输信号装置不按规定设施,声光信号不齐全有效,信号按钮未进入躲避洞,运输兼行人斜巷无报警信号的4、斜巷摘挂车场躲避硐位置不当或障碍物影响出入的5、斜巷人行车不按规定进行试验或试验不合格仍继续使用的6、运输行人巷道电机车架空线连续20米低于2米的7、电机车闸、灯、铃及撒砂装置不齐全有效的8、电机车、人车、矿车与巷道的行车行人安全间隙连续10米达不到规定的9、铁路机件不全,接头间隙内外高低差,轨道水平严重超过规定,无轨枕或轨枕间距过大造成铁路质量低劣的八、机电 A级1、矿井没有实现双回路电源的2、矿井主要泵房排水能力达不到《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3、主扇风机备用风机起不到备用作用的 B级1、井下各水平中央变(配)电所、主排水泵房和下山开采的采区排水泵供电的线路少于两回路的2、主井提升:提升装置存有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严重缺陷的3、主、副井绞车及提人绞车不按规程设置各种保险装置和设置不全的4、排水系统设施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 C级1、主提升装置各种保护试验失效,各种闭锁不起作用的2、提升钢丝绳磨损断丝锈蚀,使用时间超过规程规定为更换或未按规定检验和检查的3、主要排水设备提引水装置不起作用的4、主扇在规定时间达不到换机运行的5、压风机(包括风包)安全阀断水、断电、超温、超压、保护装设不全或不起作用的6、承压锅炉的安全阀或压力表失效,常压锅炉做承压锅炉使用,锅炉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的各种保护不按规定设置过不起作用的7、井上、下使用的高低压开关操作机构失灵,闭锁装置不起作用的8、井下隔爆电气设备(小型电气)出现失爆的9、皮带运输机不使用合格阻燃皮带防滑保护、堆煤保护、防跑偏装置、温度保护、烟雾保护、自动洒水装置设备不全或不起作用的10、井下三大保护及煤电钻综保,照明信号综保等不按规定使用或保护不起作用的,电动机综保及过流短路保护人为甩掉不用的11、瓦斯异常区、掘进工作面未设“双局扇、双电源”、“三专两闭锁”、低瓦斯矿井未实现采掘供电分开,未设置风电闭锁的12、井下电缆未使用阻燃电缆或接头不合格的13、不按规程规定进行井下电气作业的九、顶板 B级开采的煤层无矿压观测材料,设计的支护强度和密度无科学依据的 C级1、超前支护、端头支护不按规定支设或支设不合格,断层处、顶板破碎处控制不力的2、工作面缺柱或缺梁超过5%,出现空顶作业的3、工作面出现5棵失效支柱,5条顶梁部铰接或损坏、一处5棵支柱钻地达100mm,未及时进行整改处理的4、工作面后部悬顶距离超过作业规程规定,而未采取特殊控制措施的5、采煤工作面上下出口拖后放顶线6米回撤,回撤后未支密集截柱的6、采煤工作面不能保证两个出口,安全技术措施未按管理权限报批的7、采煤工作面初次放顶,过老空,跨巷道,托伪顶开采无专门措施或不按专门措施施工的8、面上连续1米出现宽度0.215米伞檐未处理,面前不按作业规程规定支设临时支柱的9、采煤工作面安全出口与巷道连接处20米范围内的巷道高度不到1.6米,运输巷人行道宽度小于0.7米,巷道连续3米严重失修的10、溜头溜尾未按规定打压柱的11、支护材料严重不符合要求或未进行有关质量检测12、巷道掘进无措施施工的13、架棚巷道不实用前探梁、联棚器、空顶作业、连续5架棚子背顶不实,严重歪斜不正,棚腿高吊的14、锚喷巷道不按措施规定使用前探梁,发现一处有5棵锚杆失效,抽查锚杆角度70%低于75度,工程质量严重低劣的15、遇有地质构造、围岩破碎,压力大及处理巷道高冒时,未及时补充安全措施,未及时改变和加强支护的十、其他 A级无批准的设计访谈或不按设计施工的 B级1、特种作业人员不培训,数量不足的2、新购进且设计没安标志的设备和材料无煤安标志的 C级1、井口不执行检身制度和上下井人员清点制度或执行不严的2、特种作业人员不持证上岗的第二篇:分类分级合同(标准)工业企业分类分级达标辅导合同委托方(甲方):法定代表人:地址:电话:传真:受托方(乙方):深圳市金安宏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龙岗区龙岗街道平南社区御豪苑金龙府606室法定代表人:王仰宏项目联系人:电话:*************传真:*************为认真贯彻龙岗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龙岗区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管实施办法》(深龙安监管…2010‟29号)文件精神,推动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分类分级达标辅导,并支付相应的技术服务报酬。

事故隐患分类、隐患分级

事故隐患分类、隐患分级

能量隔离 204 未在盲板隔离点挂牌 205 未在盲板前后截断阀上挂牌 206 电气开关未作隔离上锁 207 人字梯无可靠连接措施 通道/梯子 208 梯子角度不合格 209 直梯无护笼且无防坠器 210 使用未经检验批准的自制梯子 211 驾驶员无与所开车辆类型相应的驾驶执照,无证驾驶 212 车辆存在机械、液压等方面损坏。 213 未安装和使用安全带 214 货运车辆载人 现场交通/ 车辆 215 未安装合格的倒车警报器 216 大型车辆倒车时无指挥人员 217 未遵守车速限制 218 车辆载荷超重,重心太高 219 车辆超宽超长未设置警示指示标识 220 货物未绑牢 221 无专门的仓库存放危险化学品 222 无MSDS 223 无记录、台账 224 无应急预案或措施 危险化学品 225 无专人管理 226 未配备消防设备 227 危险化学品存放处无警示标识 228 危险化学品存放量超过临界量 229 未采取一级防泄漏措施 230 未将金属废料和普通废物分开放置 231 未有处理废油/残余油漆/化学品措施 232 随意排放有害液体废弃物 233 未在分类废弃物存放点设置标识 234 现场机具设备漏油没有防范措施 235 未做地面污染预防措施 236 未分类设置废弃物存放处 237 未将废弃物分类存放/处理 238 裸露地面无防止扬尘措施 蓝色 蓝色 蓝色 蓝色 蓝色 蓝色 蓝色 蓝色 蓝色 蓝色 蓝色 蓝色 蓝色 蓝色 蓝色 蓝色 蓝色 蓝色 蓝色 蓝色 蓝色 蓝色 蓝色 蓝色 蓝色 蓝色 蓝色 蓝色 蓝色 蓝色 蓝色
蓝色 蓝色 蓝色 蓝色 蓝色 蓝色 蓝色 蓝色
111 电缆芯线颜色不符 没有配备持证电工,或该施工区域无明确的负责电工、或长 112 期脱岗 113 配电箱外观不合格 114 配电箱无防雨措施,雨天未关闭电箱门 115 配电箱无标识 116 配电箱未上锁 117 配电箱线路无标记 118 未执行每日检查制度并做记录 施工用电 119 未执行"三相五线制” 120 未设置两级漏电保护 121 现场多个回路不符合“三相五线制”要求 122 漏电保护器不匹配 123 配电系统未设置合格的重复接地 124 漏电保护器不动作 125 电器元件破损 126 不符合安全电压 127 电缆老化、破皮 128 电缆接头不合格 129 未执行“一机一闸一漏保” 130 未办理作业许可证 131 作业开始前未进行受限空间的气体检测 132 未按要求在作业过程中进行气体检测 133 化工界区未办理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气体检测、监护措、 能源隔离等措施不落实

隐患分级标准

隐患分级标准

隐患分级标准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分为一、二、三级〕。

一般事故隐患: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或短时间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三级重大事故隐患:指可能造成10 人以下死亡,或者10 人以上50 人以下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且整改难度较大,需局部停产停业,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

二级重大事故隐患:指可能造成10 人以上30 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 1 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且整改难度很大,需全部停产停业,经过一段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一级重大事故隐患:指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 1 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后果特别严重,需全部停产停业整治,且整改难度很大的事故隐患。

安全隐患等级划分标准

安全隐患等级划分标准

安全隐患等级划分标准可以根据不同的行业、领域和国家的标准而有所不同。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安全隐患等级划分标准:
1. 国家标准:在中国,国家标准《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办法》将安全隐患等级划分为四个等级,分别为高风险、中风险、低风险和较低风险。

2. 行业标准:在一些行业中,也会有自己的安全隐患等级划分标准。

例如,在化工行业中,通常将安全隐患等级划分为特级、一级、二级和三级。

3. 企业标准:企业也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制定相应的安全隐患等级划分标准。

例如,在某些企业中,可能会将安全隐患等级划分为红色、黄色、蓝色和绿色。

4. 国际标准:国际标准组织ISO也制定了一些安全隐患等级划分标准,例如ISO 45001标准中,将安全隐患等级划分为重大危险源、高风险、中风险、低风险和非风险。

无论采用何种标准,都应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的划分,确保对安全隐患进行科学、合理的评估和管控。

事故隐患分类分级细则及隐患排查项目清单

事故隐患分类分级细则及隐患排查项目清单
8
高温高湿
间,并给予高温保健待遇;采掘
查现场、资料
30℃、机电设备硐室超过 34℃时未停止作业;有热害
C
措施
工作面的空气温度超过 30℃、
的井工煤矿未采取通风等非机械制冷降温措施,无法
机电设备硐室超过 34℃时停止
达到环境温度要求时,未采用机械制冷降温措施。
作业;有热害的井工煤矿应当
采取通风等非机械制冷降温措
C
悬矸
效,有无伞檐和
工作面或巷道有伞檐悬矸。
悬矸未清找
现场检查有无煤
空帮漏顶,垮落深度大于 ,虽有护帮顶材料掩护,
13
巷道维护
帮顶支护
支护完整,无空帮漏顶
矸堆积和垮落空
C
但垮落空洞未充填,。

现场检查有无断
责任区域内有断梁折柱、失效锚杆、锚索,又未采取
14
巷道维护
帮顶支护
支护可靠有效
梁折柱、失效锚
C
31
巷道支护
岔口支护
及时支护确保可靠
否按规程要求进
巷道岔口没有进行加强支护或加强支护不可靠。
C
行支设
现场检查有无明
32
巷道支护
锚杆锚索
锚杆锚索紧贴岩壁不松动
显松动,与岩壁
有失效锚杆、锚索未及时处理。
C
之间有无间隙
现场检查有无临
掘进碛头不按规定打设临时支柱或临时支护不符合要
33
巷道支护
临时支护
支护可靠有效
措施补救。
杆(索)
现场观察和尺
凡是锚网、锚索支护巷道,出现网兜时,当网兜突出顶
15
巷道维护
锚网支护
无兜网、漏网
量,检查有无兜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分类标准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分类标准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分类标准一、重大事故隐患1.山西省《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和监管监察办法》中规定的十五大项七十六小项隐患。

2.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或不具备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3.未按规定提取安全费用的;4.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经安全资格培训而上岗任职的。

5.其它认为类似重大的事故隐患。

二、较大事故隐患1.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的;2.未向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劳动防护用品的;3.未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4.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5.未按规定配备基层区队、车间安全副职的;6.未按规定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档和有效管理的;7.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未经公安消防部门审核或者经审核不合格,擅自施工的;8.依法应当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竣工时未经消防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9.生产经营单位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10.特种设备以及危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未经取得专业资质的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投入使用的;11.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可能危及对方安全生产的生产经营活动,未签定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12.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与员工宿舍的距离不符合安全要求的;13.施工检修项目作业时,未编制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的;14.未向作业、施工、检修人员贯彻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的;15.特种设备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16.防爆场所未使用防爆设备或电气设备存在严重失爆的;17.重点消防部位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18.作业场所安全管理混乱,存在较多安全隐患的;19.作业场所未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检查人员的;20.举行大型活动未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及应急预案的。

隐患分类分级标准

隐患分类分级标准

山东唐口煤业有限公司事故隐患分类分级标准重大隐患标准1.超能力、超强度或者超定员组织生产的;2.瓦斯超限作业的;3.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依照规定实施防突出措施的;4.高瓦斯矿井未建立瓦斯抽放系统和监控系统,或者瓦斯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5.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的;6.有严重水患,未采取有效措施的;7.超层越界开采的;8.有冲击地压危险,未采取有效措施的;9.自然发火严重,未采取有效措施的;10.使用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设备、工艺的;11.煤矿没有双回路供电系统;12.新建煤矿边建设边生产,煤矿改扩建期间,在改扩建的区域生产,或者在其他区域的生产超出安全设计规定的范围和规模的;13.煤矿实行整体承包生产经营后,未重新取得或者及时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而从事生产,或者承包方再次转包,以及将井下采掘工作面和井巷维修作业进行劳务承包;14.煤矿改制期间,未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和安全管理机构,或者在完成改制后,未重新取得或者变更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15.其他重大事故隐患。

16.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重大事故隐患判定:(1)未按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的;(2)未制定或者未严格执行井下劳动定员制度的;(3)未分别配备经理和分管安全的副经理的;(4)将煤矿承包或者托管给没有合法有效煤矿生产证照的单位或者个人的;(5)煤矿实行承包(托管)但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约定双方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合同而进行生产的;承包方(承托方)未按规定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进行生产的;承包方(承托方)再次将煤矿承包(托管)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6)煤矿将井下采掘工作面或者井巷维修作业作为独立工程承包(托管)给其他企业或者个人的;(7)改制煤矿在改制期间,未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而进行生产的,或者未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生产的;完成改制后,未重新取得或者变更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而进行生产的。

煤矿生产单位事故隐患分类分级标准

煤矿生产单位事故隐患分类分级标准

煤矿生产单位事故隐患分类分级标准第一篇:煤矿生产单位事故隐患分类分级标准煤矿生产单位事故隐患分类分级标准通风A级:1、小煤井与矿井贯通造成通风系统紊乱的。

B级:1、2、巷道严重失修,进回风巷道断面不足而未及时处理的。

高瓦斯矿井的每一个采区、低瓦斯矿井开采煤层群和分层开采联合布置的采区没有专用回风巷的;3、采区进、回风巷道没有贯穿整个采区的长度和高度,一条上山、下山风巷分为两段(或多段),其中一段为进风巷,另一段为回风巷的;4、一个采区内同一煤层布置3个(含3个)以上回采工作面或5个(含5个)以上掘进工作面同时作业的;5、采区变电所没有实现独立通风系统的。

C级:1、局部通风机发生循环风;随意停电停风;随意拆开风筒;风筒距离超过规定;临时停风地点不立即撤人、断电;不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的;2、3、通风系统中出现同时打开风门造成风流短路的;一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两个作业的掘进工作面供风或使用3台(含3台)以上的局部通风机同时各1个掘进工作面供风的;4、利用局部通风机通风的工作面不能实现“双局扇、又电源、自动切换、自动分风”的;5、6、7、通风系统不合理或工作地点风量不足的;巷道贯通未按规定编制贯通措施的;巷道风速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8、存在违反《煤矿安全规程》和集团公司《矿井“一通三防”管理制度》规定的串联通风。

A级:1、高瓦斯矿井、高瓦斯区及瓦斯涌出异常区域。

B级:1、2、备的;3、4、瓦斯检查点的设置不符合标准规定的;高瓦斯矿井、高瓦斯区、低瓦斯矿井的瓦斯涌出异常区监控中心站瓦斯检查人员数量不足的;种类通防仪器仪表未按规定配齐的;仪器仪表维修人员未按规定配没有设在调度室并专人值班的;5、具备瓦斯抽放条件而没有采取瓦斯抽放措施的。

C级:1、高瓦斯矿井、低瓦斯矿井高瓦斯区域及瓦斯涌出异常区域布置独头工作面回采的;低瓦斯矿井独头工作面开采未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同意的;2、3、4、5、6、巷道停风24小时以上不按规定建立正式密闭的;高瓦斯区域、瓦斯异常区域未编制防治瓦斯措施或执行不严的;采煤工作面回风隅角、掘进工作面没有按规定使用便携仪的。

事故隐患分类分级细则及隐患排查项目清单

事故隐患分类分级细则及隐患排查项目清单

事故隐患分类分级细则及隐患排查项目清单为了确保生产和生活环境的安全,各行各业都需要定期进行事故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

事故隐患的分类和分级是评估和控制事故隐患的一个重要工作,根据事故隐患行为的严重程度和危害程度,将事故隐患划分为不同的级别,有助于统一管理和优先处理事故隐患。

下面是一个事故隐患分类分级细则及隐患排查项目清单,旨在帮助各行各业进行事故隐患排查和管理。

一、事故隐患分类分级细则1.一级事故隐患:即具有重大危害性和风险的隐患,可能导致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需要立即进行整改和处理。

2.二级事故隐患:即具有较大危害性和风险的隐患,可能导致一定程度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需要及时进行整改和处理。

3.三级事故隐患:即具有一定危害性和风险的隐患,可能导致一些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整改和处理。

4.四级事故隐患:即具有一定危害性和风险的隐患,可能导致轻微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整改和处理。

5.五级事故隐患:即具有轻微危害性和风险的隐患,可能导致轻微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整改和处理。

为了更好地排查和管理事故隐患,下面是一个隐患排查项目的清单,其中包括了常见的隐患排查内容:1.生产现场安全:-机械设备的安全操作和维护状况,是否存在老化、缺乏保护、疲劳等问题。

-机械设备的安装是否符合标准,是否存在不稳定和易倾倒的情况。

-有无火灾隐患,例如漏电、电线老化等。

-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场所和设备是否符合相关标准。

2.消防安全:-消防设施的功效和有效性,有无损坏、老化、堵塞等问题。

-消防通道和疏散出口的畅通情况。

-有无易燃易爆物品暴露在明火附近或存放不规范的情况。

3.交通安全:-路面、桥梁、隧道等交通设施的安全状况,有无损坏和不安全隐患。

-交通标志、标线的清晰度和有效性。

-驾驶员的驾驶证和相关证件是否合法有效。

4.劳动保护:-劳动场所是否存在噪音、粉尘、有害气体等危害因素。

事故隐患分级管控标准和机制(2021)

事故隐患分级管控标准和机制(2021)

事故隐患分级管控标准和机制(2021)1、事故隐患定义:本运行机制所称事故隐患(以下简称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管理生产加工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是其他中其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是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即在生产现场、技术管理、装备设施等所存在的危险源和可能导致事故的各种不安全因素。

2、建立依据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分级治理的工作:根据事故隐患的影响范围、危害程度和环境保护难度保护环境将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重大隐患:可能导致重大人身伤亡或者数项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隐患。

由政府科室进行监督管理,并制度限期方案及措施,及时跟踪整改危急情况进展情况及结果。

(二)一般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由矿内部组织制度融资方案方案及六项,矿相关人员负责监督管理。

一般隐患分为A、B、C级。

1、A级隐患:难度大,整改周期长,分管负责人及科室解决不了,须经煤矿矿长组织负责人开会研究解决、并制定整改措施及隐患方案的安全隐患。

2、B级隐患:难度较大,(科)队解决不了,须经分管副矿长、分管盲点科室负责人解决的隐患。

3、C级隐患:由(科)队、班组和生产院所业务科室可以解决的隐患。

事故隐患分为:顶板、机电、运输、通风、瓦斯、煤尘、火灾、水害和其它共五类。

3、根本性事故隐患的判定: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海关总署监督管理总局并令第85号《煤矿重大安全煤矿生产事故隐患判断标准》第三条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包括以下15个方面:1、“超能力、超强度或者超定员组织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有下列异常情况之一的:(1)矿井全年原煤全年消费量超过矿井核定 (设计)生产能力10%的,或者矿井月产量超过矿井核定 (设计)生产能力10%的。

(2)矿井开拓、准备、回采煤量可采期小于有关标准规定的最短时间组织生产、造成接续紧张的,或者采用“剃头下山”开采的。

事故隐患分类分级标准

事故隐患分类分级标准

特种设备事故隐患分类分级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特种设备事故隐患目录及其分类分级的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对使用过程的特种设备事故隐患进行分类和分级。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TSG08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国家质检总局公告2015年第5号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GB/T34346—2017基于风险的油气管道安全隐患分级导则3术语和定义《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08)规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特种设备事故隐患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标准、风险管控和特种设备管理制度的行为;或者风险管控缺失、失效;或者因其他因素导致在特种设备使用中存在可能引发事故的设备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管理和环境上的缺陷等。

3.2特种设备事故隐患分类根据特种设备隐患产生的直接原因确定的隐患类别。

3.3特种设备事故隐患分级根据特种设备隐患的严重程度确定的隐患级别。

3.4特种设备事故隐患目录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对特种设备使用过程中存在隐患的统一描述和说明。

4特种设备事故隐患分类分级4.1总则特种设备事故隐患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实施分类分级管理。

4.2特种设备事故隐患分类4.2.1特种设备事故隐患分为管理类隐患、人员类隐患、设备类隐患、环境类隐患4个类别。

4.2.2因管理缺失所产生的隐患为管理类隐患(代号:G)。

4.2.3因人员自身或人为因素所产生的隐患为人员类隐患(代号:R)。

4.2.4因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缺陷、缺失或失效所导致的隐患为设备类隐患(代号:S)。

4.2.5因特种设备使用环境变化导致的隐患为环境类隐患(代号:H)。

4.3特种设备事故隐患分级4.3.1按隐患严重程度分为严重事故隐患、较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3个级别。

事故隐患分级、分类

事故隐患分级、分类

事故隐患分级、分类
事故隐患是指人的活动场所、设备及设施的不安全状态,或者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而可能导致人身伤亡或者经济损失的潜在危险。

按其危险程度和可能导致事故损失的程度可分为4级:
1、一般事故隐患:可能造成一次死亡1-2人或一次重伤3-9人,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事故隐患;
2、较大事故隐患:可能造成一次死亡3-9人或一次重伤10-29人,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事故隐患;
3、重大事故隐患:可能造成一次死亡10-29人或一次重伤3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事故隐患;
4、特大事故隐患:可能造成一次死亡3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事故隐患。

事故隐患的类别分21类:1、火灾;2、爆炸;3、中毒和窒息;
4、水害;
5、坍塌伤害;
6、滑坡伤害;
7、泄漏伤害;
8、腐蚀伤害;
9、电击伤害;10、坠落伤害;11、机械伤害;12、煤与瓦斯突出伤害;13、公路设施伤害;14、铁路设施伤害;15、公路车辆伤害;
16、铁路车辆伤害;17、水上运输伤害;18、港口码头伤害;19、空中运输伤害;20、航空港伤害;21、其他伤害。

(完整word版)安全隐患等级分类表

(完整word版)安全隐患等级分类表

安全隐患等级分类表
隐患
等级
重要安
全隐患
A 级
隐患分级判断标准
隐患可能以致的结果整顿难易程度
可能造成一次死亡 1 人以上,或重伤 1.整顿难度极大,或受外面要素影4 人以上,或小伤9 人以上,或造成响以致企业自己难以清除的隐患;10%以上用户停气,或直接经济损失 2. 经过采纳监控举措,没法降低重50 万元(含)以上100 万元以下。

狂风险的隐患;
3.需要经过长时间停产休业整顿的
隐患;
4.完全解决需要长久过程的隐患。

可能能造成一次重伤2-3 人,或小伤 1.整顿难度大,需要一准时间局部6-8 人,或造成6%-9%用户停气,或停产整顿或需花销10 万元以上整直接经济损失 10万元(含)以上 50改资本整顿的隐患;
万元以下。

2.经过采纳监控举措,风险降低效
果不显然的隐患。


可能能造成一次重伤 1 人,或小伤 1. 整顿难度较大,短时间局部停产般
3-5 人,或造成4%-5%用户停气,或整顿能清除的隐患;

B 级直接经济损失 1万元(含)以上10 2. 经过采纳监控举措,能有效降低全
万元以下。

风险的隐患。



可能能造成一次小伤1-2 人,或造成 1. 整顿难度低、能够限时整顿
3%以下用户停气,或直接经济损失1的隐患;
C 及万元以下。

2. 能够立刻整顿的隐患。

隐患分级

隐患分级

精品文档.(三)安全隐患等级分类判断标准列表如下: 隐患等级隐患分级判断标准隐患可能导致的后果整改难易程度重大安全隐患 可能造成一次死亡1人以上,或重伤4人以上,或轻伤9人以上,或造成10%以上用户停气,或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含)以上100万元以下1、危险源辨识为重大危险源或经风险评价为一级、二级危险源,且其关键管控措施及多项管控措施失效的隐患;2、整改难度极大,或受外部因素影响致使公司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3、通过采取监控措施,无法降低重大风险的隐患;4、需要经过长时间全部停产停业整改的隐患。

一般安全隐患A 级可能造成一次重伤2-3人,或轻伤6-8人,或造成6%~9%用户停气,或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含)以上50万元以下1、危险源辨识为重大危险源或经风险评价为二级、三级危险源,且其主要管控措施及多项管控措施失效的隐患;2、整改难度大,需要一定时间局部停产整改或需花费10万元以上整改资金整改的隐患;3、通过采取监控措施,风险降低效果不明显的隐患。

B级 可能造成一次重伤1人,或轻伤3-5人,或造成4%~5%用户停气,或直接经济损失1万元(含)以上10万元以下 1、二级、三级危险源多项管控措施失效的隐患; 2、整改难度较大,短时间局部停产整改能排除的隐患;3、通过采取监控措施,能有效降低风险的隐患。

C 级可能造成一次轻伤1-2人,或造成3%以下用户停气,或直接经济损失1万元以下1、三级以下危险源管控措施失效的隐患;2、整改难度低、可以限期整改的隐患;3、可以立即整改的隐患。

注:存在的隐患,符合上表分级判断标准的任意一种情况,均可以作为安全隐患的评级标准;当出现一个隐患符合不同等级判断标准的,原则上,按高等级的定级。

事故隐患分类规定

事故隐患分类规定

事故隐患分类规定第一篇:事故隐患分类规定永煤公司化工企业事故隐患分类(征求意见稿)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的管理,预防重大事故的发生,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永煤公司所属化工企业。

第三条事故隐患根据作业场所、工艺、设备及设施的不安全状况,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可能导致事故损失的程度分为两级: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四条企业要建立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及时发现并排除存在的事故隐患,要制定事故紧急救援预案,组织模拟重大事故发生时应采取的紧急处置措施,随时掌握重大事故隐患的动态变化,保持消防器材、救护用品完好有效。

第五条各企业在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当立即设法排除。

第六条在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生产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暂时停产或者停止使用。

第七条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企业或车间,由于条件所限,难以立即整改的,要限期完成整改,在整改过程中要采取防范、监控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第八条要定期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登记建档、跟踪监控并逐级上报。

单位主要领导要召开专门会议研究解决,并跟踪落实。

第九条对重大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致使发生重大事故,造成生命和财产损失的,根据事故性质和责任,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行政责任,或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第十条重大事故隐患报告书应包括以下内容:事故隐患类别;影响范围;影响程度;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来源及其保障措施;整改目标;跟踪落实。

附件:重大事故隐患的认定标准(试行);重大事故隐患的认定标准(试行)根据永煤公司现有化工企业装置实际,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认定为重大安全事故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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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佑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附件一:《饲料板块事故隐患内部分级分类判定标准(2020版)》序号内容类别等级1 除尘系统违规采用正压吹送粉尘,且未采取可靠的防范点燃源的措施粉尘防爆重大2 未制定粉尘清扫制度,作业现场积尘未及时规范清理粉尘防爆重大3 可燃性粉尘与可燃气体等易加剧爆炸危险的介质共用一套除尘系统,不同防火分区的除尘系统互联互通粉尘防爆重大4 在粉碎研磨造粒等易于产生机械点火源的工艺设备前,未按规范设置去除铁石等异物的装置粉尘防爆重大5 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20区未使用防爆电气设备设施粉尘防爆重大6 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设置在非框架结构的多层建构筑物内,或与居民区员工宿舍会议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距离不足消防安全重大7 饲料加工车间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消防安全重大8 未设置消火栓系统或消火栓系统状态故障不能正常使用消防安全重大9 未对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进行辨识,并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有限空间重大10 未落实作业审批制度,擅自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有限空间重大11 设备运行时,实施明火作业作业安全重大12 粉尘爆炸危险作业场所的厂房(构建筑物)未设置防雷系统,或接地不可靠建设项目严重13 未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组织机构严重14 未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包括危险作业和特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严重15 未进行每月综合安全检查和日常安全巡查,未将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登记隐患排查严重16 未对事故隐患进行及时整改治理和验证隐患排查严重17 未做到所有员工100%都完成了公司级安全教育培训,并有相应培训记录教育培训严重18 生产部、品管部和行政部门后勤人员未100%完成部门级安全教育培训,并有相应培训记录教育培训严重19 生产部、品管部和行政部门后勤人员未100%完成组级安全教育培训,并有相应培训记录教育培训严重20 未制定粉尘防爆安全检査表,未定期开展粉尘防爆专项安全检査粉尘防爆严重21 滤袋未采用阻燃及防静电的滤料制作粉尘防爆严重22 易发生电火花的电气设备未布置在爆炸性粉尘区域以外粉尘防爆严重23 用于20区、21区场所中的布线类型未采用电缆穿入螺纹的无缝或有缝焊管中或电缆本身不具有防机械损坏功能粉尘防爆严重24 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21区未使用防爆电气设备设施粉尘防爆严重25 斗式提升机未设置打滑、跑偏等安全保护装置,未设置故障立即自动启动紧急联锁停机装置粉尘防爆严重26 斗式提升机未设泄爆口粉尘防爆严重27 设备金属外壳、机架、管道等未可靠接地,金属管道的连接处(如法兰)未做跨接粉尘防爆严重第2页/ 共8页28 使用生产线上的粉碎机粉碎棕榈粕等点燃能量较低、比电阻较大、易于积累静电、易于被点燃的物料粉尘爆炸严重29 厂房、仓库或员工宿舍内违规存放废旧包装袋,且鱼粉、骨粉等易自燃包装物未单独分开存放消防安全严重30 建设工程未进行消防验收备案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消防安全严重31 损坏挪用、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严重32 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消防安全严重33 未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未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消防安全严重34 按规范应设置消防水池而未设置消防安全严重35 未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消防安全严重36 未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消防安全严重37 未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消防安全严重38 使用未经检验或超过检验有效期的特种设备或经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特种设备严重39 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未设专人负责管理,或者未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危化品严重40 动火作业未采取安全分析、作业审批、危险隔离、应急物资、专人监护等安全措施作业安全严重41 危险场所动火作业完成后未等降至室温后停止监护观察作业安全严重42 进入有限空间未采取安全分析、作业审批、通风检测、应急物资、专人监护等安全措施作业安全严重43 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质作业安全严重44 检修作业时未切断设备所有动力源作业安全严重45 装卸货作业未正确使用防坠器和佩戴安全帽作业安全严重46 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作业安全严重47 未与承包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在承包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作业安全严重48 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未成年工或者孕期哺乳期女职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禁忌作业职业健康严重49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浓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职业健康严重50 未提供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或者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职业健康严重51 项目建设单位未经环保验收或未取得排放污染许可证环境保护严重52 污染物处理设备设施停运或故障环境保护严重53 超标排放水污染物或大气污染物环境保护严重54 未编制综合应急预案应急预案严重55 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演练、每半年进行一次粉尘防爆应急演练、每年进行一次有限空间应急演练应急预案严重56 未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应急物资及装备应急预案严重57 新改扩建设项目其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未进行分析、审查或验收,并形成书面报告备查建设项目较大第3页/ 共8页58 防雷装置未经当地气象主管机构审核通过或未进行检测或者经检测不合格且未完成整改建设项目较大59 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未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警示标识较大60 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从业人员通报隐患排查较大61 员工公司级、部门级、班组级各级各岗位安全教育培训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规标准要求教育培训较大62 未开展经常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教育培训较大63 未开展粉尘防爆专项安全教育及培训教育培训较大64 袋式除尘器进、出风口未设置风压差监测报警装置粉尘防爆较大65 干式除尘器未设置锁气卸灰装置,未及时清卸灰仓内的积灰粉尘防爆较大66 袋式除尘器维护检修时,未针对滤袋清灰、残留粉尘的状况更新、更换滤袋粉尘防爆较大67 磁选设备未定期检测或清理粉尘防爆较大68 20区、21区电缆线路设置有中间接头(或未将该接头置于符合相应区域等级规定的防爆类型的接线盒中) 粉尘防爆较大69 提升机驱动轮未覆胶,畚斗带不具有阻燃、防静电性能粉尘防爆较大70 泄爆口导管长度超过3m或不能通过泄压导管向室外泄爆的室内容器设备,未安装无焰泄爆装置粉尘防爆较大71 生产、加工、储运可燃性粉尘的工艺设备的接头、检查口、挡板、泄爆口盖等未封闭严密粉尘防爆较大72 粉尘爆炸危险场所作业人员穿化纤类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粉尘防爆较大73 检修作业未采用防止产生火花的防爆工具粉尘防爆较大74 未定期对粉尘爆炸危险场所中的设备传动装置、润滑系统以及除尘系统、电气设备等进行检修维护粉尘防爆较大75 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消防安全较大76 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安全较大77 消防供电负荷等级不符合或仅设置一台消防泵消防安全较大78 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发生异常,未全面检查消除隐患,仍继续使用的特种设备较大79 未对使用的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未对安全附件定期检查特种设备较大80 使用特种设备未按照规定办理使用登记或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及时申报并接受检验特种设备较大81 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未设置明显标志的危化品较大82 高处作业未按要求佩戴安全帽、系挂安全绳作业安全较大83 检修作业未按停机挂牌上锁程序严格执行作业安全较大84 酒后上岗行为安全较大85 叉车、起重设备、车辆超载行为安全较大86 超速行驶行为安全较大87 私自拉接电源行为安全较大第4页/ 共8页88 起重设备上乘人行为安全较大89 叉车载人或登高行为安全较大90 码垛不整齐行为安全较大91 使用或操作旋转设备佩戴手套行为安全较大92 机器运转时徒手检修行为安全较大93 未按要求佩戴安全帽行为安全较大94 擅离职守行为安全较大95 擅自离厂外出行为安全较大96 擅自窜岗换岗行为安全较大97 违规使用存储危险化学品行为安全较大98 未按照规定及时如实申报职业危害,或者未按规定进行变更申报职业健康较大99 未书面向相关岗位员工告知职业危害,未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职业健康较大100 未按照规定在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职业健康较大101 因污染物排放不达标被政府部门责令停产整改而擅自开工环境保护较大102 未制定火灾、粉尘爆炸、有限空间和特种设备事故应急专项预案应急预案较大103 其他不符合国家SHE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集团以及各公司SHE相关规章制度的情形各类一般第5页/ 共8页附件二:《养殖板块事故隐患内部分级分类判定标准(2020版)》序号内容类别等级1 未对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进行辨识,并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有限空间重大2 未落实作业审批制度,擅自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有限空间重大3 未编制消防安全、有限空间作业、动火作业、电气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操作规程严重4 喷雾消毒机、高压清洗机、暖灯、潜水泵、手持和可移动电气设备、临时用电未接入漏电保护器电气安全严重5 临时接电使用的漏电保护器,在使用前未对漏电保护器进行跳闸测试电气安全严重6 电气系统及其设备的金属外壳未有效接地电气安全严重7 猪舍内明铺的单层绝缘电气线缆未穿管布线电气安全严重8 电气系统、线缆有明显发热,发热温度超过60℃电气安全严重9 超过60W的高温灯具及镇流器直接安装在可燃装修材料或可燃构件上;靠近可燃物时,未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电气安全严重10 酒后上岗行为安全严重11 超标排放水污染物或大气污染物环境保护严重12 不正常使用水污染物和大气污染物处理设施环境保护严重13 砂轮机护罩外壳、把手绝缘套不完整,砂轮装配未紧固机械安全严重14 未开展消防安全、用电安全、危险作业等经常性安全教育培训教育培训严重15 散装槽罐车未设置防坠护栏设备设施严重16 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锅炉水(介)质处理特种设备严重17 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未取得相应资格特种作业严重18 生产及辅助建构筑物构件、设备设施燃烧性能不满足最低允许等级要求消防安全严重19 仓库、配电房、电控室、发电机房、储油间、沼气房燃烧性能与耐火等级不满足要求消防安全严重20 应当设置室内、室外消火栓系统的,而未设置消防安全严重21 未配备机动消防泵消防安全严重22 沼气炉、煤炉燃烧室周边堆积可燃易燃物品,其管道穿越墙壁或与可燃物体较近的地方未包敷隔热阻燃材料消防安全严重23 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消防安全严重24 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严重25 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消防安全严重26 消防设施器材未定期组织检查、维护、保养消防安全严重27 消防车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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