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绩效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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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 沪府办发〔2011〕1号

上海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 沪府办发〔2011〕1号

市政府办公厅转发《上海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沪府办发〔2011〕1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财政局制订的《上海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市财政局制订的《上海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一一年一月四日上海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依据)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强化支出责任,建立科学、合理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充分体现政府公共服务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部发布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09〕76号)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概念)本办法所称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以下简称“绩效评价”),是指本市财政部门、预算主管部门和预算单位(以下简称“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对财政支出产出和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第三条(评价主体)本市财政部门和部门(单位)是绩效评价的责任主体。

财政部门是指市财政局、市财政局监督检查局、各区县财政局。

部门(单位)是指与财政部门有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国家机关、政党组织、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第四条(适用范围)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支出,适用本办法。

第五条(基本原则)绩效评价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科学规范。

绩效评价注重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二)公正公开。

绩效评价客观、公正,标准统一、资料可靠,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

(三)分级分类。

绩效评价由各级财政部门、部门(单位)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分类组织实施。

(四)绩效相关。

绩效评价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第六条(评价依据)绩效评价的主要依据:(一)国家、本市相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规章制度;(二)国家、本市各级政府制定的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三)各级财政部门制定的绩效评价管理制度及工作规范;(四)部门(单位)职能职责、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绩效目标;(五)相关行业政策、行业标准及专业技术规范;(六)部门(单位)预算申报的相关材料、依法批复的部门(单位)预算;区县及以下各级政府申请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相关资料;(七)部门(单位)决算报表及报告;(八)审计部门对预算执行情况的年度审计报告;(九)其他相关材料。

2011常州非义务教育绩效工资管理办法

2011常州非义务教育绩效工资管理办法

2011常州非义务教育绩效工资管理办法附件:常州市教育局直属非义务教育事业单位及人员绩效考核指导意见依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常州市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常人社发〔2011〕218号)、《关于贯彻我市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和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中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常人社发〔2011〕219号)文件精神,为推进局属非义务教育事业单位顺利实施绩效工资,特制订本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三步走的决策为指导,以市人社局、财政局关于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的文件为依据,着力构建符合学校发展规律和教师职业特点的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学校及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调动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学校办学水平的全面提高,推动常州教育事业高位均衡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一)分类考核原则。

非义务教育学校及校外教育机构的绩效考核依据各自特点分别实施。

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按照专业技术、管理、工勤岗位及等级分类实施。

(二)激励导向原则。

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将绩效考核结果作为财政拨款、机构主要负责人和工作人员收入待遇的主要依据。

(三)客观公正原则。

注重考核过程的透明度和绩效考核结果的信度与效度,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四)公益性原则。

突出非义务教育学校和校外教育机构的公益性质,坚持绩效考核与社会效益、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相挂钩。

(五)可操作原则。

绩效考核工作要因地制宜,考核指标与方法应科学合理,力求客观、适宜、有效、可行。

三、考核范围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局属非义务教育学校、非校事业单位及其在编在岗的人员。

四、考核内容(一)学校绩效主要考核学校规模、发展规划与组织实施、课程建设与教学改革、学校文化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学生发展、德育工作、校企合作与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实绩。

1.发展规划。

员工绩效考核办法

员工绩效考核办法

广东美的集团空调事业部文件美冷字[2011] 10 号签发人:方洪波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建立和完善事业部人力资源绩效考核体系和激励与约束机制,对员工进行客观、公正地评价,并通过此评价合理地进行价值分配,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原则严格遵循“客观、公正、公开、科学”的原则,真实地反映被考核人员的实际情况,避免因个人和其他主观因素影响绩效考核的结果。

第三条指导思想建立客观、公正、公开、科学的绩效评价制度,完善员工的激励机制与约束机制,为科学的人事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

第四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事业部职能部除管理干部以外的全体员工,二级子公司可参照本办法建立各单位内部的绩效考核制度(二级子公司财务人员统一由事业部财务管理部进行考核)。

第二章考核体系第五条考核对象Ⅰ类员工:工作内容的计划性和目标性较强的员工Ⅱ类员工:每月工作性质属重复性、日常性工作的员工第六条:考核内容1、业绩考核:Ⅰ类员工主要参照各部门月度工作计划并依据工作目标进行考核;Ⅱ类员工依据职位说明书进行考核。

2、能力考核:通过员工的工作行为,观察、分析、评价其具备的工作能力。

3、态度考核:通过员工日常工作表现和行为,考察其工作责任感和第七条:考核方式考核实行直接主管评分和部门主管签名确认的两级考核方式。

第三章考核实施第八条考核机构人力资源部:作为事业部人力资源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绩效考核制度的制定,并组织事业部各职能部员工的绩效考核,指导和监督二级子公司绩效考核工作。

二级子公司人事部门:作为事业部下属二级子公司人事系统的归口管理部门,按照事业部《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制度的规定,负责本单位绩效考核制度的制订和实施工作。

第九条考核周期以半年为考核周期,年终进行综合评定;新聘员工以试用期为考核周期。

上半年:1月1日-6月30日;下半年:7月1日~12月31日。

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第十条考核流程根据职位说明书和部门月度工作计划,每年1月和7月份由人力资源部协助各部门对该部门员工工作绩效进行综合评定,各部门应于1月15日和7月15日前将考核结果报事业部人力资源部。

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财预[2011]416号

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财预[2011]416号

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财预[2011]416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总后勤部,武警各部队,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有关中央管理企业: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完善公共财政体系,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强化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现就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要性预算绩效是指预算资金所达到的产出和结果。

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种以支出结果为导向的预算管理模式。

它强化政府预算为民服务的理念,强调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要求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中更加关注预算资金的产出和结果,要求政府部门不断改进服务水平和质量,花尽量少的资金、办尽量多的实事,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使政府行为更加务实、高效。

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有利于提升预算管理水平、增强单位支出责任、提高公共服务质量、优化公共资源配置、节约公共支出成本。

这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重要内容,对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和和谐社会的构建,促进高效、责任、透明政府的建设具有重大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意义。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多次强调要深化预算制度改革,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益和政府工作效率。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预算绩效评价体系”,党的十七届二中、五中全会提出“推行政府绩效管理和行政问责制度”,“完善政府绩效评估制度”。

2011年3月,国务院成立政府绩效管理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指导和推动政府绩效管理工作。

近年来,各级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和财政部的部署,积极研究探索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预算支出绩效评价试点,取得了一定成效。

财预[2011]285号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

财预[2011]285号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2011年4月2日,财预〔2011〕285 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总后勤部,武警各部队,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有关中央管理企业:为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范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行为,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们重新修订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附件: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强化支出责任,建立科学、合理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以下简称绩效评价)是指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第三条各级财政部门和各预算部门(单位)是绩效评价的主体。

预算部门(单位)(以下简称预算部门)是指与财政部门有预算缴拨款关系的国家机关、政党组织、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独立核算的法人组织。

第四条财政性资金安排支出的绩效评价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五条绩效评价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科学规范原则。

绩效评价应当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按照科学可行的要求,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二)公正公开原则。

绩效评价应当符合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

(三)分级分类原则。

绩效评价由各级财政部门、各预算部门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分类组织实施。

(四)绩效相关原则。

绩效评价应当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应当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2011修订)

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2011修订)

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2011修订)【法规类别】财政综合规定【发文字号】财预[2011]285号【发布部门】财政部【发布日期】2011.04.02【实施日期】2011.04.02【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1]285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总后勤部,武警各部队,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有关中央管理企业:为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范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行为,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们重新修订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二○一一年四月二日附件: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强化支出责任,建立科学、合理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以下简称绩效评价)是指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第三条各级财政部门和各预算部门(单位)是绩效评价的主体。

预算部门(单位)(以下简称预算部门)是指与财政部门有预算缴拨款关系的国家机关、政党组织、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独立核算的法人组织。

第四条财政性资金安排支出的绩效评价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五条绩效评价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科学规范原则。

绩效评价应当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按照科学可行的要求,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二)公正公开原则。

绩效评价应当符合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

绩效考核管理办法2011

绩效考核管理办法2011

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有限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试行)1目的制定本办法的目的是建立七一二公司专业系列、非专业系列、专业技能系列人员的绩效考核管理;建立起目标、绩效和薪酬之间的联系。

激励七一二公司广大员工不断进取,不断提高绩效水平、提高素质、改进工作,保持企业的竞争力。

2总体原则2.1结合七一二公司的实际情况,客观、公正地开展七一二公司的绩效管理工作。

2.2力求使贡献度与回报相一致,激励广大员工,向高绩效水平努力进取。

2.3将考核结果向被考核人公开,被考核人有权知道自己的详细考核结果;但每个员工的考核结果在被考核人之间严格保密,被考核人和考核人均不得透露考核结果。

3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有限公司采用岗位工资制薪酬模式的员工,经公司审批后各部门在人力安全部备案的绩效考核方案适用于本部门的员工(包括正式员工和派遣员工)。

4 职责4.1各部门职责4.1.1 通信部、移动部、公司部室负责具体组织、协调、实施本部门的考核工作并进行绩效面谈沟通且留存记录。

4.1.2 各部门按考核周期将本部门考核结果报人力安全部。

4.1.3 各部门负责收集、整理各部门考核相关资料并存档。

4.2人力安全部职责4.2.1 指导、帮助、监督各部门考核工作。

4.2.2 将考核结果汇总并进行绩效奖金发放、岗位等级调整、岗位变动等结果运用,并对考核结果资料进行存档。

4.2.3及时发现考核过程中的不合理项并进行不断完善。

5内容5.1 员工考核结构对员工的考核应从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业绩三方面考虑,包括对员工的保密、质量、安全等职责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强调考核标准的适用性与多样性原则,不同部门不同类别人员采取各自适合的考核方案,具体见通信部、移动部、部室绩效考核方案。

5.2 考核周期考核周期分类,考核分为月度、年度绩效考核两种。

5.3 考核程序5.3.1按具体考核方案执行。

5.3.2月度绩效考核结果由各部门于次月5日前将《考核成绩汇总表》交人力安全部。

中国联通公司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中国联通公司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关于下发《中国联通黄山市分公司2011年度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黄山分公司各县分公司, 黄山分公司各部门:现将《中国联通黄山市分公司2011年度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组织学习并遵照执行。

附件:中国联通黄山市分公司2011年度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二O一一年二月二十三日主题词:2011年度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抄送:中国联通黄山市分公司综合部2011年2月23日印发共印30份中国联通黄山市分公司2011年度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为完善黄山市分公司绩效管理体系,进一步加强员工绩效管理,形成“以考核为手段,以持续提升员工绩效、推进公司业务发展为目标”的良性绩效管理机制,根据《关于印发<中国联通安徽省分公司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安徽联通[2010]183号)精神,结合黄山市分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原则(一)以业绩为导向,以岗位KPI指标为重点进行绩效考核,将公司经营管理目标逐层分解,传导经营管理压力,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战略导向作用。

(二)坚持责权协调一致,发挥直接主管对员工绩效管理的作用。

(三)公平、公正地进行评价,打破平均主义,合理拉开考核结果差距,体现考核结果的客观相对性。

(四)加大绩效考核结果的应用力度,奖优罚劣,切实发挥激励作用。

二、绩效考核机构及职责(一)市分公司成立绩效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副组长:成员:各区县、部门负责人绩效考核领导小组下设绩效考核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部,办公室主任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兼任。

绩效考核过程受市分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二)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职责1、决定绩效考核工作的重大事项;2、对考核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纠正考核过程中存在的偏差;3、对绩效考核办公室提出的员工申诉处理意见进行终审;4、审定员工的绩效考核结果及奖惩措施。

(二)绩效考核办公室职责1、组织员工绩效考核工作的实施;2、指导各单位与员工进行考核结果反馈与沟通;3、受理员工对绩效考核结果的申诉,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财预[2011]416号

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财预[2011]416号

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财预[2011]416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总后勤部,武警各部队,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有关中央管理企业: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完善公共财政体系,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强化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现就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要性预算绩效是指预算资金所达到的产出和结果。

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种以支出结果为导向的预算管理模式。

它强化政府预算为民服务的理念,强调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要求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中更加关注预算资金的产出和结果,要求政府部门不断改进服务水平和质量,花尽量少的资金、办尽量多的实事,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使政府行为更加务实、高效。

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有利于提升预算管理水平、增强单位支出责任、提高公共服务质量、优化公共资源配置、节约公共支出成本。

这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重要内容,对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和和谐社会的构建,促进高效、责任、透明政府的建设具有重大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意义。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多次强调要深化预算制度改革,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益和政府工作效率。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预算绩效评价体系”,党的十七届二中、五中全会提出“推行政府绩效管理和行政问责制度”,“完善政府绩效评估制度”。

2011年3月,国务院成立政府绩效管理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指导和推动政府绩效管理工作。

近年来,各级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和财政部的部署,积极研究探索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预算支出绩效评价试点,取得了一定成效。

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1〕285号

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1〕285号

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1〕285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总后勤部,武警各部队,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有关中央管理企业:为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范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行为,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们重新修订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二○一一年四月二日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强化支出责任,建立科学、合理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以下简称绩效评价)是指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第三条各级财政部门和各预算部门(单位)是绩效评价的主体。

预算部门(单位)(以下简称预算部门)是指与财政部门有预算缴拨款关系的国家机关、政党组织、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独立核算的法人组织。

第四条财政性资金安排支出的绩效评价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五条绩效评价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科学规范原则。

绩效评价应当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按照科学可行的要求,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二)公正公开原则。

绩效评价应当符合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

(三)分级分类原则。

绩效评价由各级财政部门、各预算部门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分类组织实施。

(四)绩效相关原则。

绩效评价应当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应当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第六条绩效评价的主要依据:(一)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二)各级政府制定的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和方针政策;(三)预算管理制度、资金及财务管理办法、财务会计资料;(四)预算部门职能职责、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五)相关行业政策、行业标准及专业技术规范;(六)申请预算时提出的绩效目标及其他相关材料,财政部门预算批复,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年度决算报告;(七)人大审查结果报告、审计报告及决定、财政监督检查报告;(八)其他相关资料。

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阿坝州政府系统办公室绩效管理评价办法》的通知(2011年修订)

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阿坝州政府系统办公室绩效管理评价办法》的通知(2011年修订)

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阿坝州政府系统办公室绩效管理评价办法》的通知(2011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3.30•【字号】阿府函[2011]77号•【施行日期】2011.03.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阿坝州政府系统办公室绩效管理评价办法》的通知(阿府函〔2011〕77号)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卧龙管理局:修订后的《阿坝州政府系统办公室绩效管理评价办法》已经州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三月三十日阿坝州政府系统办公室绩效管理评价办法为进一步提高机关行政效能,加强和改进全州政府系统办公室工作,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工作机制,努力实现“为领导服务、让领导满意,创一流;为部门服务、让部门满意,创一流;为基层服务、让基层满意,创一流;为群众服务、让群众满意,创一流”的目标,更好地服务于全州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价对象和评价内容本办法适用于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和州政府各部门办公室。

评价内容主要包括:文电会务办理、政务信息化建设和政府信息公开、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和政府总值班工作、调研督查和政务信息等4个方面的工作。

二、评价原则(一)客观公正原则。

科学制订评价标准和评分细则,实事求是评价。

(二)注重实效原则。

既注重评价工作实绩和效率,又注重评价服务质量。

(三)便于操作原则。

评价对象、内容、标准、细则、方式明确,定性定量结合。

(四)激励创新原则。

注重工作创新和服务创新,重在精神鼓励。

三、评价标准州政府办公室确定文电会务办理、政务信息化建设和政府信息公开、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和政府总值班工作(应急值守)、调研督查和政务信息等4个方面绩效评价先进单位标准,拟定评分细则,按照标准和细则进行评价。

(一)文电会务办理1.推进文电会务办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在制度建设和办理流程改进上有创新举措并取得良好成效,在推进公文办理信息化方面工作突出。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秦皇岛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秦政[2011]90号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秦皇岛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秦政[2011]90号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秦皇岛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正文:----------------------------------------------------------------------------------------------------------------------------------------------------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秦皇岛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秦政〔2011〕90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为加强财政资金管理,规范财政支出行为,强化支出责任,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09〕76号)及《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冀政〔2010〕138号),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了《秦皇岛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秦皇岛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财政资金管理,规范财政支出行为,优化支出结构,建立科学、规范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09〕76号)及《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冀政〔2010〕138号)中有关绩效评价的文件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以下简称绩效评价)是指财政部门、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对财政支出产出和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第三条各级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是绩效评价的主体。

预算部门(单位)(以下简称部门单位)是指与财政部门有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国家机关、政党组织、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新2011年下半年周庄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20110327

新2011年下半年周庄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20110327

周庄学校2011年下半年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根据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为调动我校教师的工作积极性,真正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建立公平合理、公开透明、有效激励的内部分配机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过教师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根据文件精神和我校实际,在上级核拨的绩效工资总量内,科学安排,建立符合本校实际的分配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工作积极性。

二、分配原则1、坚持按劳分配、优绩优酬、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

对教师工作量、岗位职责、工作业绩等进行考核,适当拉开分配距离,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及成绩突出教师倾斜。

2、统筹兼顾学校内部各类人员绩效工资的分配关系,科学安排,构建符合我校实际的分配激励机制。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坚持逐级考核的原则,谁主管,谁考核。

三、领导机构学校成立绩效工资分配及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学校领导、教师代表组成,负责对教师工作量、管理岗位职责、工作业绩等的考核及绩效工资的分配、发放、解释等方面的工作,确保绩效工资公平、公正地发放。

四、发放对象本校在编在岗教师。

五、分配额度及办法(一)农村教师津贴和班主任津贴按县文教局安排进行。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

奖励性绩效工资分为出勤补贴、课时津贴(岗位津贴)和教育教学工作成绩奖三部分。

【A】出勤补贴按满勤每人每学期750元为基数发放。

事假一天扣6元,病假一天扣3元,先斩后奏加扣5元;每月迟到早退合计4次按事假一天计算,扣6元;每月迟到早退合计不到4次的不扣,超过四次的累计至下月;旷工每天扣20元;周六教研考勤半天按一天计算,教研时间迟到早退每次扣3元。

扣除部分与教育教学工作成绩奖合并使用。

【B】课时津贴(岗位津贴)按满工作量每人每学期700元为基数计算,岗位津贴(指非教学人员的工作补贴)不高于课时津贴的平均数的三分之二。

工作量计算方法如下:【1】、课时量(用课时数×学科系数)数、语:低、中、高年级段系数分别为1.1、1.15、1.2英语:系数为1.15,其它学科系数为1.0副校长、主任课时量为:课时数÷0.35×相应系数副主任课量为:课时数÷0.5×相应系数干事课时量为:课时数÷0.75×相应系数教研组长、微机和图书室管理人员每周加2课时,成教、计生及其它功能室管理人员每周加1课时。

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财预【2011】416号)

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财预【2011】416号)

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财预[2011]416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总后勤部,武警各部队,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有关中央管理企业: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完善公共财政体系,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强化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现就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要性预算绩效是指预算资金所达到的产出和结果。

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种以支出结果为导向的预算管理模式。

它强化政府预算为民服务的理念,强调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要求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中更加关注预算资金的产出和结果,要求政府部门不断改进服务水平和质量,花尽量少的资金、办尽量多的实事,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使政府行为更加务实、高效。

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有利于提升预算管理水平、增强单位支出责任、提高公共服务质量、优化公共资源配置、节约公共支出成本。

这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重要内容,对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和和谐社会的构建,促进高效、责任、透明政府的建设具有重大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意义。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多次强调要深化预算制度改革,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益和政府工作效率。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预算绩效评价体系”,党的十七届二中、五中全会提出“推行政府绩效管理和行政问责制度”,“完善政府绩效评估制度”。

2011年3月,国务院成立政府绩效管理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指导和推动政府绩效管理工作。

近年来,各级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和财政部的部署,积极研究探索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预算支出绩效评价试点,取得了一定成效。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财预[2011]433号-完整版[1]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财预[2011]433号-完整版[1]

财政部关于印发《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财预[2011]433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总后勤部,武警各部队,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有关中央管理企业:为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充分调动中央部门、地方省级财政部门开展预算绩效管理的积极性,我们制定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二0一一年七月二十四日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为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充分调动中央部门、地方省级财政部门开展预算绩效管理的积极性,促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的考核对象是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中央一级预算单位(以下简称中央部门)、地方省级(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以下简称省级财政部门)。

二、本办法的考核内容是中央部门、省级财政部门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具体内容及评分标准分别见附后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评分表”(附1、附2)。

三、考核工作实行年度考核制,由财政部统一组织实施。

(一)自我考核。

年度终了,中央部门、省级财政部门对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对照相应的考核评分表进行自评打分,并形成书面说明材料,于次年2月底前报送财政部(一式两份)。

书面说明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整体开展情况;对评分表中每项自评得分的说明及相关佐证材料;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下一步工作的打算和建议等。

中央部门、省级财政部门对自我考核情况及书面说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考核资格并通报批评。

(二)财政部考核。

财政部对中央部门、省级财政部门上报的书面说明材料、自评打分等进行审核,根据需要采取一定的调查取证,形成评定分数,确定考核结果。

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1〕285号

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1〕285号

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1〕285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总后勤部,武警各部队,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有关中央管理企业:为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范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行为,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们重新修订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二○一一年四月二日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强化支出责任,建立科学、合理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以下简称绩效评价)是指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第三条各级财政部门和各预算部门(单位)是绩效评价的主体。

预算部门(单位)(以下简称预算部门)是指与财政部门有预算缴拨款关系的国家机关、政党组织、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独立核算的法人组织。

第四条财政性资金安排支出的绩效评价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五条绩效评价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科学规范原则。

绩效评价应当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按照科学可行的要求,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二)公正公开原则。

绩效评价应当符合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

(三)分级分类原则。

绩效评价由各级财政部门、各预算部门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分类组织实施。

(四)绩效相关原则。

绩效评价应当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应当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第六条绩效评价的主要依据:(一)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二)各级政府制定的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和方针政策;(三)预算管理制度、资金及财务管理办法、财务会计资料;(四)预算部门职能职责、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五)相关行业政策、行业标准及专业技术规范;(六)申请预算时提出的绩效目标及其他相关材料,财政部门预算批复,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年度决算报告;(七)人大审查结果报告、审计报告及决定、财政监督检查报告;(八)其他相关资料。

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1年度市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目标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1年度市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目标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1年度市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目标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苏州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10.12.22•【字号】苏财绩[2010]24号•【施行日期】2010.12.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1年度市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目标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苏财绩(2010)24号2010年12月22日)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效率,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根据《市政府关于批转苏州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府〔2009〕100号)的精神,选择市民政局、市环保局等单位开展项目绩效目标管理工作。

为顺利推进此项工作,特制定如下方案:一、基本原则(一)坚持预算编制原则。

遵循突出保障重点、优化支出结构、确保预算收支平衡、不断深化预算管理的预算编制原则。

(二)坚持绩效管理原则。

严格项目立项申报,建立健全公正、科学、透明的项目论证制度,推行以绩效为目标,以结果为导向,以项目成本为衡量标准,以绩效评价为核心的绩效目标管理体制。

(三)坚持有效供给原则。

通过对项目经济性、效率性、效益性的评价分析,判断其执行业绩、效果的优劣,实施有效供给,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组织管理(一)市财政局负责统一制定绩效目标管理的规章制度,指导、组织和实施对市民政局、市环保局等单位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工作。

(二)单位根据市财政局关于绩效评价工作的部署,全面负责项目的绩效目标管理,主要包括:由单位领导负责,成立以财会人员、项目管理人员、项目专业技术人员等组成的绩效目标管理小组;小组负责项目申报、项目可行性的研究、项目计划制定、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检查等。

三、工作程序绩效目标管理,是指运用一定的指标和方法,对财政性资金的安排、实施以及完成结果的综合性考核与评价,包括项目事前绩效审核、项目事中绩效跟踪、项目事后绩效评价。

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2011年修订)

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2011年修订)

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2011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11.04.02•【文号】财预[2011]285号•【施行日期】2011.04.0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1]285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总后勤部,武警各部队,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有关中央管理企业:为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范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行为,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们重新修订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二○一一年四月二日附件: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强化支出责任,建立科学、合理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以下简称绩效评价)是指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第三条各级财政部门和各预算部门(单位)是绩效评价的主体。

预算部门(单位)(以下简称预算部门)是指与财政部门有预算缴拨款关系的国家机关、政党组织、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独立核算的法人组织。

第四条财政性资金安排支出的绩效评价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五条绩效评价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科学规范原则。

绩效评价应当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按照科学可行的要求,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二)公正公开原则。

绩效考核方案(前端部门)修改版

绩效考核方案(前端部门)修改版

2011年绩效考核方案-前端部门一、适用范围:上海××××××有限公司事业部、市场部在职全体员工。

二、考核内容:绩效考核将根据部门职责、个人岗位职责结合公司年度目标,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估:●核心工作:重点考评岗位职责、主要工作的履行,独立开展工作的能力,以及近期工作重点的完成情况(占总评分的50%)●执行力:重点考评员工的责任心、工作效率以及岗位的胜任能力(占总评分的10%)●协调合作意识:重点考评员工的沟通协调能力、工作的主动性与团队合作意识(占总评分的10%)●工作态度:重点考评员工的积极性、服从性、遵纪性(占总评分的10%)●年度目标完成进度:每月由商务部提供当月完成公司年度目标值的比率,给出统一分值旨在体现整体效应(占总评分的20%)●月度附加/扣分:根据日常工作完成情况,在月度考评分的基础上,可由部门经理/总监申请,经分管领导批准,给出附加分数。

除了《行政管理制度》中奖惩制度规定以外,如有下列情况可予以相应的加/扣分:a)遇到责任范围内问题未及时报告,未提出相应解决办法,酌情扣除2分至8分;b)因工作失误造成不良后果,酌情扣除2分至8分;c)推诿工作,造成不良影响,酌情扣除2分至8分;d)收到通报批评者,酌情扣2分至8分;e)完成计划外工作较多,且完成质量较好,酌情增加2分至8分;f)为部门建设献计献策者,且被采纳,酌情增加2分至8分;g)受到通报表扬者,酌情增加2分至8分;三、绩效奖金核算等级基数及核定:1.绩效考核奖金等级于2011年第一季度根据个人2010年工作情况确定。

每年1月份和7月份重新核定一次。

2.绩效奖金等级核定程序:a)Ⅱ类、Ⅲ类人员的绩效奖金等级由部门经理/总监申报,分管领导审批,总经理核准;b)Ⅰ类人员的绩效奖金等级由分管领导申报,总经理审核。

3、月度考核分系数四、绩效考核奖金核发办法:1.Ⅰ类人员:a)考核奖金根据绩效奖金等级与考核分数按比例结合,每季度发放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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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钢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日钢控股…2011‟2号签发人:袁新海
2011年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为充分调动各单位及全体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实施有效激励,持续提升公司业绩,全面完成公司2011年产铁1320万吨、产钢1220万吨、产材1200万吨、利税100亿元的目标,特制定2011年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2011年绩效考核全面推行时间考核,着重提高组织运营效率。

1、绩效考核由关注量化转变到关注时间考核上来;2011年将时间考核作为绩效考核重点,贯穿于各类关键绩效指标考核当中。

2、公司各项工作都应有时间的要求,时间的概念要贯穿各种工作中去,各种周期、时间、节点、效率考核均属时间考核。

3、时间考核与安全、成本(效益)、产量考核并重,突出各单位的运转效率和协同效率。

4、通过实施时间考核的目标管理全面提升资金周转、销售运转、生产组织、采购供应、运输物流等业务操作的管理效率。

5、各单位的二级考核也要把时间考核作为日常绩效管理的重要内容,放在突出位臵上,与员工薪酬紧密挂钩。

6、原则上保运行(与产能、装备相匹配)、运营(或行业内正常指标值)的指标进行负向考核,创效为正向考核,奖金来源于创
效。

一、绩效管理原则
1、通过实施目标管理,建立科学的目标分解系统,将考核指标与部门职责、岗位职责相关联,保证员工实际行动与核心价值取向和公司整体战略目标相一致;
2、通过规范化的考评标准设定、全过程沟通反馈与多级绩效审查系统,管理和评估组织与个人的绩效结果以及关键影响因素;
3、通过全面、系统的绩效反馈和考评结果应用,强化绩效改进、管理改进措施的贯彻与落实,帮助每个员工提升工作绩效与工作胜任力,进而提高组织整体工作效能;
4、通过绩效管理体系运行和跟踪辅导,使各级管理者真正意识到绩效管理的作用,掌握绩效管理的方式方法,提高各级管理者的领导水平,促进管理者与员工之间的沟通与交流,提升企业基础管理能力;
5、依靠制度性的规范与约束,制定以业绩为导向的奖罚分明的考核办法,激励各级员工开发潜能,帮助员工提高绩效创造能力。

二、生产厂绩效考核
1、生产厂绩效考核实行以安全、环保为基础,以降本、增效为重点,各项专业管理为补充的考核模式。

各厂时间、效率考核重点:
(1)铁前的时间、效率考核重点主要体现在稳产、降本,以计划成本考核为工具,以实际成本考核为目标,不断推进铁水实际成
本优势,为公司产品创效打下坚实基础。

(2)炼钢及轧钢时间、效率考核的重点在吨产品增加值,突出“细薄精”的产品结构,确保公司总利润的完成。

(3)能源管控中心、水钢渣处理厂、固废处理厂等循环经济发展单位以提产增效为重点,体现副业和循环经济的规模优势。

2、增加5%的考核权限用于安全、环保、生产、技术、质量、品种、成本、设备、能源等各项工作的创新。

创新由各专业部室认定,实行正向激励。

3、为加强各专项管理,特别是为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经营的稳定运行,赋予各专业管理部室一定的考核权限。

其中生产管理部室的考核权限为:安全部、机动部奖罚额度分别为被考核单位工资总额的±3%(安全考核含厂长安全考核),生产部、质检部、技术中心、配矿中心、能源管控中心、环保部奖罚额度分别为被考核单位工资总额的±2%。

工程管理、技改管理等视工程进展程度增加考核项目,注重工程节点、工程质量的考核。

纪检监察、审计、综合治理等考核以负向为主。

4、关键事项的考核作为分厂考核的重要补充,依据每月生产经营情况确定。

5、各分厂考核结果逐月兑现,单位工资总额为各项考核结果总和。

单位普通职工工资总额的20%纳入考核,科级干部可考核岗位工资总额的40%,厂级领导可考核岗位工资的60%。

当普通职工考核收入低于工资总额的80%时,当月按80%计发,差额部分属
借发工资,年底统一核算。

三、部室绩效考核
1、部室绩效考核在量化的基础上,在提高运转效率的原则下,以效益考核为中心,时间考核为重点,强化职责保障。

以保障为基础,创效实施正激励。

2、考核模式:基于平衡计分卡的以多维度(财务、客户、运营、创新)的关键绩效指标构建的绩效考核办法;每部门基础分为100分,部门的各关键绩效指标考核项累加计分形成部门绩效得分。

3、根据部室职责,把时间和效率、节点、周期等时间考核指标作为每一个部门的关键指标,加大权重;其他关键绩效指标设定各考核权重,考核指标由本部室主责流程的主责指标及其他流程当中的辅责指标组成;同时依据阶段性的重点工作适时增减指标,以达到有效衡量绩效,促进管理及业务水平提升的目的。

4、对部室的绩效指标的确立和测量由核心业务流程运行的主责部门负责。

如资金周转应由财务部对供运销等(对这一指标负主要责任的部室)提出控制指标及完成情况的测量。

5、公司所属各部室是承载公司管理责任和经济责任的主体,其履行管理职责和经济职责的质量事关公司的均衡发展,各部门有义务建立健全内部绩效管理办法,必须突出时间、效率、创新,并与薪酬挂钩;以此辅助管理及业务水平的提升。

6、围绕市场需求,重点促使研、产、销一体化流程的优化,提升企业的产品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重点突出采购、调配、使用
的联合协同,增加公司的降本空间。

内部运营作为组织提升核心竞争力的基础保障工作,协同与运营效率、效果是公司绩效管理的重点。

通过绩效管理使得生产管理系统更紧密的与生产厂的运营效率及效果进行关联。

7、各职能管理部室是各相应专业口的业务主管单位,其必须对本专业内的相关绩效管理数据的时效性、准确性、真实性负责,且必须每月4日前按考核办要求提供各种职责内的考核数据及数据分析材料;未能按要求准确提供考核数据的,根据情况扣0-10分。

信息中心要结合考核办法开发绩效管理平台,实现绩效管理信息化。

8、原则上部室无合理量化指标,不予核算绩效奖励。

各部室的结构化的绩效考核计分是部门核发奖励的必要条件,但非充分条件;考核办以各月关键事件为部门绩效评估补充。

四、对绩效考核的管理
1、为促进考核工作的持续改进,保障绩效水平的持续提升,成立考核委员会,负责重大考核政策和方针的制定。

考核委员会下设考核办公室,负责日常考核工作的运行。

考核委员会成员为:廖海亭、袁新海、张贵银、张和义、张会来、齐玉和、李士才、李学民、张琳、魏立华、李刚、任三明。

考核办公室主任:齐玉和
考核办公室成员:厉建强、于长江、侯纪宽、马鸿斗、孙冰星、安利、薛跃华、赵永钦、王晓楠、徐学禄、董建峰、姬生峰、刘国
让、吕忠杰、张斌、张本平等。

2、为保障考核工作的有效性,每月10日前召开考核工作例会,参会人员为考核办公室成员。

会议内容主要是通报上月绩效情况及下月绩效考核办法。

3、各职能部室按照公司绩效管理要求,修订完善对各分厂行使专业管理权的考核细则;公司生产经营及各项管理工作需要、公司领导指示的专项事件等需要考核,由各相关部室提报考核办执行。

4、批准发放给各单位的收入,不区分挂钩考核工资和奖金。

各单位按照绩效优先原则分配,不得搞平均主义。

在此原则基础上,具体分配方案由各单位本着有利于充分调动职工积极性的原则自行确定,要求每发一分钱都要有相应的考核办法做依据。

5、为确保考核指标的准确性、严肃性,对考核弄虚作假的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追缴多得部分,并对责任人罚款1000-5000元,直至降职,情节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五、对各二级单位绩效管理的基本要求
1、各二级单位应在总结以往绩效管理成功经验的基础上,贯彻公司对绩效管理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对二级单位的考核制定本单位的绩效管理实施细则。

2、各单位绩效管理实施细则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本单位月度绩效指标体系以及分解落实;主要体现时间、效率、节点、周期类的时间指标考核;重视创新类指标考核。

(2)在绩效指标体系中要重视对过程管理和对操作制度执行的评价;
(3)各类岗位分层次、分专业的绩效标准和测量方法;
(4)关注基础操作岗位操作员工能力的提升、绩效水平的提高和激励幅度的关联性。

(5)绩效评价要与职工薪酬挂钩,确保每个岗位员工收入基于岗位职责的贡献度;
(6)对二次、三次分配做出明确规定,在程序上做到公开、公正;实行逐级分配,本人收入只能由上级评议分配,不能自己分配和同级横向分配。

(7)各级员工所得工资奖金与本岗位的主要职责挂钩,明确挂钩指标和考核办法,对于没有明确挂钩指标的,或不相关乱挂的,对直接管理者进行处罚,并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处罚单位一把手。

(8)各部室于次月4日前将本专业的各项绩效指标的完成情况报人力资源部,要保证绩效指标的真实有效。

人力资源部负责汇总编制总体绩效考核结果,考核结果按当月的50-80%兑现,其余部分以丰补歉。

各单位将分配结果公示3天至没有异议后,在15日发放工资时执行。

附则
1、本办法如遇以下情况,即时调整:
(1)生产经营环境发生较大变化;
(2)因价格因素、局部改善等其他因素对系统产生影响;
(3)通过运行效果分析,认为有明显需改进之处。

2、各绩效考核部门遇上述情况认为需要调整并经分管领导批准后,及时与相应部门沟通,统一行动,做系统调整,以适应变化情况。

3、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各专业管理办法由相关部室负责解释。

4、本办法自2011年1月1日开始执行。

日照钢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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