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约履约保证保险条款
合同履约保证保险条款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合同履约保证保险条款合同履约保证保险是一种保险形式,旨在保障合同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的权益,确保合同的顺当履行。
以下是合同履约保证保险的一般条款,仅供参考:第一条保险范围1. 本保险适用于需要履约保证的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合同、选购合同、服务合同等类型的合同。
2. 保险责任仅限于保证履约行为,不包括违约行为。
其次条保险金额1. 保险金额由投保人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合同中明确。
2. 保险金额应与被保险合同的履约保证金额保持全都。
第三条保险期限1. 本保险的保险期限为被保险合同生效日起至履约完成日。
2. 履约完成日为被保险合同商定的履约期限届满或合同终止日。
第四条保险责任1. 在保险期限内,假如被保险方发生无法履约的状况,投保人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履约保证的索赔申请。
2. 保险公司在接到索赔申请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理赔审核,并在审核通过后向投保人支付履约保证金。
第五条理赔申请1. 投保人在发生无法履约的状况后应马上向保险公司提出履约保证金的理赔申请,并供应相关证明文件,如合同、违约通知等。
第1页/共3页锲而不舍,金石可镂。
2. 保险公司在接到理赔申请后应准时进行理赔审核,并在审核通过后向投保人支付履约保证金。
第六条理赔额度1. 保险公司依据被保险合同的履约保证金额确定理赔额度。
2. 理赔额度应不超过被保险合同履约保证金额的百分之百。
第七条免赔额1. 保险公司可以在保险合同中商定免赔额。
2. 免赔额指在理赔时,超过免赔额的部分由投保人自行担当。
第八条保险费1. 保险费由投保人依据商定的比例支付。
2. 保险费不包括税费和其他附加费用。
第九条终止保险1. 本保险在下列状况下终止:a) 保险期限届满;b) 投保人提前解除保险合同;c) 合同履约完成。
2. 终止保险后,保险公司不再担当任何保险责任。
第十条争议解决1. 保险合同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可提交有关行政机关或仲裁机构处理。
2024版合同履约担保
2024版合同履约担保
第一条定义
1.1 本合同所称履约担保,是指为确保合同的履行,债务人或第三方
向债权人提供的金钱、财产或权利的担保。
第二条担保范围
2.1 履约担保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包括主债权、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第三条担保方式
3.1 履约担保可以采用以下方式之一:
3.1.1 金钱担保;
3.1.2 财产担保;
3.1.3 权利担保;
3.1.4 其他法律允许的担保方式。
第四条担保金额
4.1 担保金额应不低于合同总金额的10%,具体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五条担保期限
5.1 担保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之日止。
第六条担保责任
6.1 债务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时,债权人有权要求担保人履行担
保责任。
第七条担保人的权利与义务
7.1 担保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提供合同履行情况的相关信息。
7.2 担保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担保责任。
第八条担保的解除
8.1 债务人履行完毕合同义务后,担保人有权要求解除担保。
第九条争议解决
9.1 因本合同引起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其他
10.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10.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签署
甲方(债权人):________
乙方(债务人):________
担保人:________
日期:2024年____月____日。
履约保证保险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履约保证保险是一种重要的信用保险,旨在保障合同履行中的合法权益。
在我国,履约保证保险作为一种新兴的保险产品,其法律地位和规定日益受到重视。
本文将围绕履约保证保险的法律规定进行探讨,包括其定义、适用范围、合同订立、责任承担、保险期间、保险金赔偿等关键内容。
二、履约保证保险的定义履约保证保险,是指保险人根据投保人的要求,向被保险人承诺,在投保人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导致被保险人遭受经济损失时,由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承担赔偿责任的保险。
三、履约保证保险的适用范围履约保证保险适用于以下几种情况:1. 买卖合同:在货物买卖合同中,卖方为保证货物质量,向买方提供履约保证保险。
2. 建设工程合同:在建设工程合同中,承包方为保证工程质量,向业主提供履约保证保险。
3. 投标保证金:在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为保证其投标行为,向招标方提供履约保证保险。
4. 融资租赁合同:在融资租赁合同中,承租人为保证租赁物的使用,向出租方提供履约保证保险。
四、履约保证保险合同订立1. 投保人、被保险人和保险人应当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合同条款。
2. 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投保人、被保险人和保险人的基本信息;- 保险金额、保险费;- 保险责任、责任免除;- 保险期间、保险金赔偿;- 争议解决方式。
五、履约保证保险责任承担1. 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发生以下情况,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投保人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投保人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投保人因违约导致合同解除。
2. 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的范围包括:- 被保险人因投保人违约而遭受的经济损失;- 保险人因承担赔偿责任而产生的合理费用。
六、履约保证保险期间1. 履约保证保险期间一般与合同履行期限相同,但最长不得超过5年。
2. 保险期间届满,投保人有权要求保险人退还保险费。
七、履约保证保险金赔偿1. 被保险人要求赔偿,应当向保险人提供以下材料:- 保险合同;- 合同履行情况证明;- 受损情况证明;-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合同履约保证保险
合同履约保证保险合同编号, [合同编号]甲方(保证人), [甲方名称]乙方(受益人), [乙方名称]鉴于甲方与乙方就 [合同主题] 达成了合同协议(以下简称“合同”),为保证甲方履行合同义务,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合同履约保证保险,特制定本合同范本。
一、保证范围。
1. 甲方保证在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内,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标准履行合同义务。
2. 若甲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标准履行合同义务,乙方有权向保险公司主张保险赔偿。
二、保险金额。
1. 保险金额为合同约定的履行义务总额,即 [合同金额]。
2. 保险费用由甲方承担,具体数额为 [保险费用]。
三、保险责任。
1. 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对乙方因甲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而遭受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2. 保险公司对乙方的赔偿金额不得超过保险金额。
四、保险期限。
保险期限为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即 [履行期限]。
五、保险理赔。
1. 乙方应当在甲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后及时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保险公司应当在接到乙方的理赔申请后及时进行核查,并在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情况下进行赔偿。
六、其他约定。
1. 本保证保险不影响甲方对合同的履行义务,甲方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标准履行合同义务。
2. 保险公司对于乙方提出的赔偿申请有权进行调查核实,乙方应积极配合并提供必要的协助和证明材料。
七、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本合同的订立、履行和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八、其他。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止。
甲方(保证人),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乙方(受益人),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保险公司,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合同履约保证保险条款
合同履约保证保险条款1. 保险范围本保险适用于合同履约保证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履约行为或违约行为所导致的损失。
保险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之日止。
2. 保险金额保险金额为合同履约保证人为担保所支付的保证金的额度,不得超过合同履行金额的百分之五十。
3. 责任豁免本保险不负责下列情况的赔偿:3.1 合同履约保证人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的损失;3.2 合同履约保证人违反法律法规或合同约定而导致的损失;3.3 合同履约保证人违反合同约定的责任保险条款而导致的损失;3.4 合同履约保证人对被保险方进行违法行为的担保或为违法行为提供担保;3.5 合同履约保证人未经批准擅自将担保责任转移给第三方。
4. 理赔流程4.1 出险通知合同履约保证人在发生可能触发保险责任的情况下,应立即向保险人提供书面通知,并提交以下材料:- 合同履约保证书;- 保险合同副本;- 发生违约的相关证据;- 其他能够证明保险事故发生和损失程度的材料。
4.2 理赔申请保险人在接到合同履约保证人的出险通知后,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对申请进行审核,并告知保险人是否受理理赔申请。
保险人受理理赔申请后,合同履约保证人需提交以下材料:- 保险理赔申请书;- 损失状况说明书;- 被保险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合同履约保证人的身份证明和银行账户。
4.3 理赔调查保险人有权对合同履约保证人的申请进行调查,可以要求合同履约保证人提供进一步的证据材料,或进行现场勘查。
4.4 理赔结论保险人应在完成理赔调查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对理赔事故做出结论并通知合同履约保证人。
如果理赔申请得到受理,保险人将在合同履约保证人确认损失金额并提供相应的证明后,按照约定的赔付比例给予赔偿。
5. 保险费用与索赔率保险费用以年度为基础收取,根据保险金额和被保险合同的履行情况而定。
索赔率为合同履约保证人每年的赔偿金额与保险金额之比。
6. 终止保险合同6.1 合同履约保证人与被保险方之间的履约保证关系解除时,保险合同自动终止。
履约保证保险条款
履约保证保险条款一、引言履约保证保险是一种保险形式,旨在保护保险人在履行合同义务时所面临的风险。
本文将详细介绍履约保证保险条款的内容和作用。
二、履约保证保险的定义履约保证保险是指保险人为保险合同的受益人(通常为受保人)提供保险保障,以确保被保险人履行合同义务的一种保险形式。
被保险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若发生违约或无法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保险人将根据保险合同约定对受益人进行赔偿。
三、履约保证保险的条款1. 被保险人的义务:保险合同中通常会明确规定被保险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的义务,如按时支付款项、提供必要的文件和证明等。
被保险人需严格履行这些义务,否则保险人可能不承担赔偿责任。
2. 违约责任的范围:保险合同中应明确规定履约保证保险的违约责任范围,即哪些违约行为将被视为保险责任的范围之内。
例如,合同未按时履行、未按约定质量标准履行等。
3. 赔偿责任的限额:保险合同中应明确规定保险人的赔偿责任限额,即保险人在发生违约情况下向受益人进行赔偿的最高金额。
保险人通常会根据被保险人的履约风险和保险费等因素来确定赔偿责任的限额。
4. 赔偿的方式:保险合同中应明确规定保险人对受益人进行赔偿的方式。
一般来说,保险人会根据被保险人的违约情况向受益人支付赔偿金或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5. 保险费的支付:保险合同中应明确规定被保险人需要支付的保险费及其支付方式。
保险费的多少通常根据被保险人的履约风险来确定,支付方式可以是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等。
四、履约保证保险的作用1. 保护受益人的利益:履约保证保险的主要作用是保护受益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的利益。
一旦被保险人无法按时履行合同义务或出现违约行为,保险人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从而保障受益人的利益不受损失。
2. 降低履约风险:履约保证保险可以有效降低被保险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承担的风险。
被保险人在购买履约保证保险后,即使发生违约或无法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仍能获得保险人的赔偿,减少了经济损失。
建设工程合同履约保证保险条款
建设工程合同履约保证保险条款1. 合同主体1.1 投保人(被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2 被保险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3 保险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 合同标的2.1 本合同的标的为投保人(被保证人)在建设工程合同中的履约保证保险。
2.2 投保人(被保证人)应按照建设工程合同的约定履行其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按时完成工程、保证工程质量、遵守工程安全规定等。
3. 权利义务3.1 投保人(被保证人)的权利和义务3.11 投保人(被保证人)有权要求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3.12 投保人(被保证人)应当如实告知与建设工程合同履约相关的重要信息。
3.13 投保人(被保证人)应按照建设工程合同的要求进行施工和管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3.14 投保人(被保证人)应按时缴纳保险费。
3.2 被保险人的权利和义务3.21 被保险人有权在投保人(被保证人)违反建设工程合同约定时,向保险人提出索赔。
3.22 被保险人应协助保险人进行调查和理赔工作。
3.23 被保险人不得故意制造保险事故或夸大损失。
3.3 保险人的权利和义务3.31 保险人有权对投保人(被保证人)的履约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3.32 保险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处理被保险人的索赔请求。
3.33 保险人在承担保险责任后,有权向投保人(被保证人)进行追偿。
4. 违约责任4.1 若投保人(被保证人)未按照建设工程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导致被保险人遭受损失,保险人应在保险责任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同时,投保人(被保证人)应向保险人支付违约金,并承担因此给保险人造成的其他损失。
4.2 若被保险人违反本合同约定,如故意制造保险事故、提供虚假索赔材料等,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并要求被保险人返还已支付的赔偿金,同时被保险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合同中的履约保险要求
合同中的履约保险要求本合同旨在明确合同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的履约保险要求,以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本合同一经签署即生效,并将作为合同的附件之一,具有法律效力。
第一条保险责任1.1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履约保险,以保障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导致的损失。
1.2 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合同相关信息,在其选择的保险公司购买合适的履约保险,并向甲方提供保险单及有关文件。
第二条保险标的2.1 履约保险的保险标的应包括合同履行过程中涉及的人员、设备、货物等。
2.2 甲方应提供详细的相关信息,包括参保人员名单、涉及设备的规格、涉及货物的数量和价值等,以便乙方购买适当的保险。
第三条保险金额3.1 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相关信息,进行风险评估,并确定合适的保险金额。
3.2 保险金额应覆盖合同履行期间内可能发生的损失,并根据需要进行适当调整。
第四条保险费用4.1 保险费用由甲方承担,并按照保险公司要求的支付方式和时间进行支付。
4.2 如保险费用发生变动,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按时支付额外费用。
第五条保险责任和范围5.1 履约保险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人身伤害、设备损坏、货物丢失等,具体保险责任和范围应根据乙方购买的保险公司的规定为准。
5.2 如发生保险事故,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按照保险公司要求的程序和时间提供有关文件。
5.3 乙方应协助甲方与保险公司进行理赔,并在保险事故调查过程中提供必要的协助。
第六条保险索赔6.1 如发生保险事故,甲方应尽快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申请,并按照保险公司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信息。
6.2 如保险公司接受甲方的理赔申请,乙方应协助甲方与保险公司协商理赔事项,并确保甲方能够按时获得理赔金。
6.3 若保险公司拒绝理赔或理赔金额不足,乙方应尽力协助甲方维权,并根据需要提供相关证据。
第七条合同解除7.1 如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给另一方造成重大损失时,另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解除合同的一方应通知对方书面解除通知。
建设工程合同履约保证保险条款
建设工程合同履约保证保险条款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一条保险责任范围1.1 履约保证保险的目的a.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建设工程项目,乙方须为履行该项目提供履约保证保险。
b. 保险旨在确保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项目,并履行合同义务。
c. 保险责任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履约违约责任及不可抗力情况下的义务履行。
d. 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甲方可启动保险赔偿程序。
1.2 保险责任起止时间a. 保险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持续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b. 保险责任的起始时间从乙方正式开始履行合同后计算。
c. 在保险期内,若乙方未能履约,甲方可向保险公司提出赔偿申请。
d. 保险期满后,若合同仍未履行完毕,则保险责任自动解除,甲方可自行追索。
1.3 保险赔偿条件a. 甲方在乙方违约时有权依据履约保证保险要求赔偿。
b. 保险赔偿的金额不得超过合同金额的百分之百。
c. 赔偿金额的使用应按照项目实际履约情况及损失情况进行核算。
d. 赔偿申请需经过保险公司确认,并符合合同中约定的标准。
第二条保险费用及支付方式2.1 保险费用承担a. 乙方负责支付履约保证保险的全部费用。
b. 甲方可要求乙方提前支付保险费用,作为项目履约的条件之一。
合同履约保证保险条款2019年
合同履约保证保险条款2019年第一条保险标的1. 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为被保险人在合同项下的履约义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向第三方支付款项、提供服务、履行债务等。
第二条保险期间1. 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期间为保险期限内,合同履约期间的开始日期至结束日期。
第三条保险责任1. 被保险人在合同履约期间如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无法或延迟履行合同项下的义务,保险公司应当依据合同约定对被保险人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
2. 被保险人应在出现履约保证情况后及时向保险公司报告,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保险公司应在收到报告及证明材料后尽快进行理赔处理。
第四条免责情形1. 以下情形下,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的履约保证不承担保险责任:a) 被保险人的履约保证系重复履约保证;b) 被保险人故意造成的履约违约;c) 被保险人为违法、违规行为而导致的履约违约;d) 其他不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情形。
第五条保险金额和赔偿限额1. 本保险合同的保险金额及赔偿限额为合同约定的履约保证额度。
第六条保险费1. 被保险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保险费,否则保险公司有权拒绝受理履约保证理赔申请。
第七条保险理赔1. 被保险人应在发生履约保证情形后及时向保险公司报告,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 保险公司应在收到报告及证明材料后尽快进行理赔处理,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向被保险人支付相应的保险金。
第八条合同解除1. 被保险人应在合同履约保证期满后向保险公司申请解除保险合同,保险公司应按照约定退还对应的保险费。
第九条保险合同争议1. 本保险合同因履约保证发生争议时,应当依据保险合同约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协商解决。
如协商不成的,应当提交至合同约定的仲裁机构解决。
第十条附则1. 本保险合同自生效之日起生效。
2. 保险合同中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处理。
以上为本合同的保险条款,双方应当遵守并执行。
合同履约保证保险
合同履约保证保险合同编号, [合同编号]甲方(保证人), [甲方名称]乙方(受益人), [乙方名称]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履约保证保险协议》,甲方自愿为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的履约义务提供保证,并承诺按照以下条款和条件履行保证责任:1. 保证范围。
甲方保证在乙方履行合同过程中,如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履约义务履行,甲方将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条件向乙方承担相应的履约责任。
2. 保证金额。
保证金额为合同约定的履约金额的 [保证比例],即 [具体金额],甲方保证在该金额范围内为乙方提供履约保证。
3. 保证期限。
保证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之日止,乙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变更或延期的情况,甲方应及时通知并确认保证责任的变更。
4. 保证责任。
甲方保证在乙方履行合同过程中,如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履约义务履行,甲方将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条件向乙方承担相应的履约责任,并按照约定的方式和程序向乙方进行赔偿。
5. 保证通知。
乙方在发现甲方保证责任发生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和资料,甲方应配合乙方进行履约保证的索赔程序。
6. 保证终止。
保证终止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履行完毕、甲方提前通知乙方解除保证责任等,保证终止后甲方不再对乙方提供履约保证。
7. 其他约定。
其他双方约定的事项,应在本合同中进行明确规定,并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保证人),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乙方(受益人),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以上为合同履约保证保险范本,双方应严格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并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合同范本关于履约保证保险的范文
合同范本关于履约保证保险的范文甲方(投保人):名称:[甲方公司名称或个人姓名]地址:[详细地址]联系方式:[电话号码或电子邮箱]乙方(保险人):名称:[乙方保险公司名称]地址:[详细地址]联系方式:[电话号码或电子邮箱]一、保险标的。
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为甲方在项目中应履行的全部合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质量标准、数量等交付货物或提供服务等相关义务。
二、保险金额。
本保险的保险金额为人民币[X]元(大写:[大写金额])。
此保险金额为乙方在甲方未能履约情况下,向受益人承担赔偿责任的最高限额。
三、保险期限。
保险期限自[开始日期]零时起,至[结束日期]二十四时止。
该期限应涵盖甲方在项目中的整个履约期间。
四、保险费及支付方式。
1.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保险费共计人民币[X]元(大写:[大写金额])。
2.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的[X]个工作日内,将保险费一次性支付至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乙方指定银行账户信息如下:开户银行:[银行名称]银行账号:[账号]账户名称:[乙方公司名称]五、投保人义务。
1. 如实告知。
甲方应如实向乙方告知与项目有关的所有重要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以往履约情况、项目的具体要求和风险等。
如果甲方故意隐瞒或提供虚假信息,乙方有权解除本保险合同,并且不退还已收取的保险费,甲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 遵守合同约定。
甲方应严格遵守与受益人签订的合同条款,积极履行合同义务。
在履约过程中,甲方应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相关的履约证明材料,以便乙方进行监督和核查。
3. 通知义务。
在保险期限内,如果发生可能影响甲方履约能力的重大事件,如重大经营困难、法律纠纷、自然灾害等,甲方应在事件发生后的[X]个小时(或天,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内通知乙方。
六、保险人义务。
1. 保险赔偿。
如果甲方未能按照与受益人签订的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在受益人向乙方提出合理的索赔请求,并提供充分证据证明甲方违约后,乙方应在核实情况后的[X]个工作日内,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向受益人支付赔偿金额,但赔偿金额不得超过保险金额。
阳光公司履约保证保险条款
阳光公司履约保证保险条款阳光公司履约保证保险条款,听起来有点复杂对吧?这个东西就像是一把钥匙,能为你打开许多大门。
咱们都知道,生活中有些事情总是充满变数,比如你和朋友约好去吃饭,结果他临时有事爽约了。
那种心情可真不好受,没办法,谁都不想被人放鸽子。
履约保证保险就像是给你的一份保险,让你在这种情况下多一份保障。
你想想,做生意的时候,合同一签,心里就美滋滋的,以为一切都妥妥的。
但万一合作方突然变卦,或者干脆就不干了,哎,心里那个憋屈啊,简直像是被大雨淋了一身。
这个时候,阳光公司的履约保证保险就像是雨伞,能让你在风雨中保持干爽。
它确保你能按时收到合同规定的款项,让你的生意不至于受到影响。
真是个好东西,值得一试。
你别小看这保险,条款看似复杂,实际上里面大有玄机。
比如,保险的保额,这可得好好注意,别一不小心就让自己掉进坑里。
想象一下,万一出了问题,你还得自己掏腰包,那可就得不偿失了。
不过,阳光公司在这方面可真是个贴心的存在,帮你算得清清楚楚,确保你心里有个数。
就像你去餐厅吃饭,老板把账单一摊,心里不慌,知道自己能承担。
条款里还有一个小细节,就是索赔的流程。
你得提前准备好材料,像是合同复印件、发票什么的。
想象一下,遇到麻烦,手忙脚乱,最后还得再去跑一趟,真是费劲啊。
但是阳光公司的流程设计得相对简单,甚至能让你觉得理赔这件事就像是下馆子点菜那么简单。
你只要按照步骤走,基本上没什么问题。
再说了,阳光公司这个名字就给人一种温暖的感觉,像是阳光洒在身上,暖洋洋的。
它的服务团队也很给力,随时准备为你解答疑问。
你要是有啥不明白的,随时拨个电话,专业的客服小姐姐会耐心为你解惑。
就好比你找朋友聊心事,她总是能懂你、支持你,感觉真不错。
有人说,这履约保证保险就是在给自己的一份安全感。
你看,生活不易,生意也难,哪有那么多心思去担心合同的事情?有了这份保险,心里踏实得多。
就像是在外面玩,身上多带一件外套,遇到突如其来的冷风,咱也不怕。
合同履约保证保险模板
合同履约保证保险模板保险合同编号:【合同编号】甲方(投保人):【投保人名称】乙方(被保险人):【被保险人名称】丙方(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名称】鉴于甲乙双方就【合同名称】签订了合同,并对合同履约情况进行保险,由丙方承保。
为明确双方责任,特制定本合同履约保证保险合同,具体约定如下:第一条保险责任1.1 在保险期间内,乙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履行合同所承担的义务,并未违反合同规定,未延误履约时间,未出现不履约的情况,乙方因此无法得到约定的款项,丙方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
1.2 如乙方发生不履约的情况,丙方有权拒绝赔偿,乙方应自行承担不履约所产生的一切后果。
第二条保险金额2.1 本保险合同的保险金额【保险金额】万元,为本合同的最高赔偿金额。
2.2 若乙方发生不履约的情况,丙方按照实际损失的金额进行赔偿,但不超过保险金额。
第三条保险费3.1 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金额向丙方支付保险费。
若甲方未按时支付保险费,丙方有权中止赔偿义务,但不影响本合同的有效性。
3.2 保险费的支付方式为【支付方式】,支付银行账户为【账户信息】。
第四条保险期间4.1 本保险合同自【保险起始日期】起至【保险终止日期】终止。
4.2 若乙方在保险期间内发生不履约的情况,应在事故发生后立即通知丙方,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对事故进行核实,否则丙方有权拒绝赔偿。
第五条保险理赔5.1 乙方在向丙方提出保险理赔申请时,应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确实已经履行了合同义务且因此无法得到约定的款项。
5.2 若甲方发现乙方发生不履约的情况,也应积极配合乙方进行保险理赔,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乙方确实已经履行了合同义务。
第六条保险责任的免除6.1 若乙方故意造成合同履约不履约或违反合同规定导致不履约的情况,丙方有权免除保险责任。
6.2 若乙方在保险期间内发生意外事故,但未通知丙方或提供不实信息,丙方有权免除保险责任。
第七条争议解决7.1 本合同履约保证保险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合同协议书履约保证保险条款(终审稿)
合同协议书履约保证保险条款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合同履约保证保险条款总则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及批单组成。
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合同关系中的债务人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投保人,合同关系中的债权人为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
保险责任第三条保险期间内,投保人未按照与被保险人所签订的合同履行相关义务,且未按照合同约定向被保险人履行赔偿责任,对于被保险人因此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责任免除第四条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一)战争、敌对行为、恐怖行为、军事行动、武装冲突、罢工、暴动、民众骚乱;(二)核爆炸、核子辐射和放射性污染;(三)洪水、地震、海啸及其他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四)行政行为或司法行为;(五)投保人及其代表的犯罪行为;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重大过失或犯罪行为。
第五条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一)投保人与被保险人订立的合同被依法认定无效或被撤销;(二)投保人与被保险订立的合同按法定或者约定解除;(三)投保人、被保险人采用欺诈、串通等恶意手段订立合同;(四)投保人与被保险人对合同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包括但不限于变更合同主体、修改合同权利义务等,而事先未征得保险人书面同意的;(五)被保险人未履行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六)因非本保险合同中保险人承保的其他合同纠纷,导致投保人未履行约定而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对下列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一)投保人与被保险人签订的合同承诺以外的任何损失和费用;(二)被保险人的间接损失;(三)本保险合同中载明的免赔额以及按本保险合同中载明的免赔率计算的金额,两者以高者为准。
赔偿限额、免赔额(率)第七条本保险的赔偿限额为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的最高金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
合同范本关于履约保证保险的范文
合同范本关于履约保证保险的范文甲方(投保人):名称:[甲方公司名称或个人姓名]地址:[详细地址]联系方式:[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乙方(保险人):名称:[保险公司名称]地址:[保险公司地址]联系方式:[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一、保险标的。
本保险的标的为被保证人按照主合同的约定履行其义务的行为。
二、保险金额。
保险金额为人民币[具体金额大写及小写]元,此金额为乙方在本合同项下承担赔偿责任的最高限额。
三、保险期间。
本保险的保险期间自[开始日期]零时起,至[结束日期]二十四时止。
具体保险期间以主合同约定的被保证人履行义务的期间为准,但最长不超过本合同约定的保险期间。
四、保险费及支付方式。
1.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保险费为人民币[具体金额大写及小写]元。
2.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具体天数]个工作日内,将保险费一次性支付至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乙方指定银行账户信息如下:开户银行:[银行名称]银行账号:[账号]账户名称:[账户名称]五、投保人的告知义务。
1. 甲方应在投保时向乙方如实告知与被保证人有关的一切重要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被保证人的基本情况、财务状况、经营状况、以往履约记录等。
2. 如果甲方在投保时故意隐瞒或不实告知重要事项,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且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责任。
六、保险人的赔偿责任。
1. 在保险期间内,如果被保证人未能按照主合同的约定履行其义务,乙方将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在保险金额范围内对被保证人的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 乙方在接到甲方的索赔通知后,应及时进行调查核实。
如果乙方确认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应在核实后的[具体天数]个工作日内将赔偿款项支付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甲方指定银行账户信息如下:开户银行:[银行名称]银行账号:[账号]账户名称:[账户名称]七、赔偿金额的确定。
1. 甲方索赔时,应向乙方提供与被保证人违约行为有关的所有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主合同、被保证人违约的证据、甲方的损失清单及计算依据等。
2024年版石子供货合同履约保证保险要求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20XXP ERSONAL甲方:XXX乙方:XXX2024年版石子供货合同履约保证保险要求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保险范围与责任1.1 保险期间1.2 保险金额1.3 保险费用第二条:保险受益人2.1 受益人名称2.2 受益人权利与义务第三条:保险事故及理赔程序3.1 保险事故定义3.2 理赔申请材料3.3 理赔处理流程第四条:保险责任免除4.1 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第五条:争议解决方式5.1 协商解决5.2 调解解决5.3 仲裁解决5.4 法律途径第六条:保险合同的变更与解除6.1 保险合同变更程序6.2 保险合同解除条件第七条:保险合同的效力7.1 保险合同生效条件7.2 保险合同无效情形第八条:保险人的义务8.1 保险人赔付义务8.2 保险人信息披露义务第九条:投保人的义务9.1 投保人如实告知义务9.2 投保人缴费义务第十条:被保险人的义务10.1 被保险人维护保险利益义务10.2 被保险人报告保险事故义务第十一条:保险代理人的义务11.1 保险代理人代为办理保险手续义务11.2 保险代理人提供咨询服务义务第十二条:保险合同的附则12.1 保险合同的签订地点与时间12.2 保险合同的附件第十三条:违约责任13.1 各方违约情形13.2 违约责任承担方式第十四条:其他约定14.1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14.2 约定事项的变更与解除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保险范围与责任1.1 保险期间: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期间为一年,自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保险合同到期日止。
1.2 保险金额:保险金额为人民币万元整,具体金额按照合同约定的货物价值确定。
1.3 保险费用:投保人应按照合同约定的保险费率支付保险费用,保险费用应在保险合同生效前一次性支付完毕。
第二条:保险受益人2.1 受益人名称:本保险合同的受益人为石子供货合同的甲方,即货物购买方。
2.2 受益人权利与义务:受益人有权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向保险人提出理赔申请,并按照保险人的要求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履约担保保险协议
履约担保保险协议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日期签订: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丙方:________________鉴于:1. 甲方与乙方之间存在一项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合同内容为________________。
2. 为了保障乙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权益,丙方同意向乙方提供履约担保保险服务,并且甲方同意将其在合同项下的权益作为担保提供给丙方。
协议内容如下:一、保险范围1. 本保险的保险对象为乙方的合同履约义务,并且保险期限为合同有效期间。
2. 保险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导致的经济损失、违约金等。
3. 保险金额由丙方根据合同的性质和风险作出合理评估,并与甲方达成共识。
二、责任和义务1. 甲方将履行合同并按时支付合同约定的款项,以保证乙方的权益。
2. 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并在发生违约情况时及时通知丙方。
3. 丙方在乙方未履约时,将根据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对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三、赔偿处理1. 当乙方发生违约情况时,丙方有权根据其认定的实际经济损失,向乙方进行赔偿。
2. 甲方同意将其在合同项下的权益作为担保提供给丙方,如果乙方未履约导致丙方进行赔偿时,丙方有权向甲方进行起诉并要求甲方赔偿。
3. 甲方同意根据丙方的要求,提供相关合同及履行情况等证据材料。
四、保密条款1. 本协议的内容及执行过程中产生的任何商业秘密应予以保密,并约束各方及其工作人员的保密义务。
2. 未经其他各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涉及本协议的保密信息。
五、争议解决方式本协议的解释和执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如各方就本协议的解释或执行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如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他条款1.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并持续有效至合同履行完毕。
2.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补充须经各方以书面形式达成一致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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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约保证保险条款
总则
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及批单组成。
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合同关系中的债务人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投保人,合同关系中的债权人为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
保险责任
第三条保险期间内,投保人未按照与被保险人所签订的合同履行相关义务,且未按照合同约定向被保险人履行赔偿责任,对于被保险人因此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
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责任免除
第四条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战争、敌对行为、恐怖行为、军事行动、武装冲突、罢工、暴动、民众骚乱;
(二)核爆炸、核子辐射和放射性污染;
(三)洪水、地震、海啸及其他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
(四)行政行为或司法行为;
投保人及其代表的犯罪行为;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重大过失或犯罪行为。
第五条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投保人与被保险人订立的合同被依法认定无效或被撤销;
投保人与被保险订立的合同按法定或者约定解除;
投保人、被保险人采用欺诈、串通等恶意手段订立合同;
投保人与被保险人对合同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包括但不限于变更合同主体、修改合同权利义务等,而事先未征得保险人书面同意的;
被保险人未履行合同中约定的义务;
因非本保险合同中保险人承保的其他合同纠纷,导致投保人未履行约定而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对下列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投保人与被保险人签订的合同承诺以外的任何损失和费用;
被保险人的间接损失;
(三)本保险合同中载明的免赔额以及按本保险合同中载明的免赔率计算的金额,两者以高者为准。
赔偿限额、免赔额(率)
第七条本保险的赔偿限额为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的最高金
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
第八条本保险合同的免赔额(率)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
保险期间
第九条 保险期间以保险单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最长不超过一年。
保险人义务
第十条本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第十一条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提供的有关索赔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保险人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补充提供。
第十二条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的赔偿请求后,应当及时就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
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
第十三条投保人应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如实履行保险人就有关情况提出的询问,如实填写投保单。
第十四条投保人应在保险责任起始日前一次性交清全部保险费。
第十五条投保人开展与投保合同相关的业务,应遵守相关
法律及行政法规。
若存在有关规定的,应取得主管部门的审批、认定资格;
第十六条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如投保人履约能力发生重大变化,履约风险显著增加的,投保人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可以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保险合同。
第十七条投保人投保时应向保险人提供以下资料:
投保人资质证明材料或相关监管机构同意投保人开办有关业务的证明材料;
投保人与被保险人签订的合同;
被保险人相关信息;
保险人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第十八条投保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应事先书面通知保险人,并征得保险人同意:
投保人与所投保合同有关的业务经营范围、经营情况发生重大改变;
与被保险人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发生实质性改变,包括合同主体变更、权利义务修改等。
第十九条若在投保时有相关约定,投保人应及时向保险人进行与投保合同有关的业务信息申报,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项目进展情况等信息。
第二十条发生保险事故,投保人、被保险人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
第二十一条发生保险事故后,投保人、被保险人应向保险人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保险单正本;
索赔申请书;
被保险人详细信息(适用于多个被保险人);
被保险人损失证明;
司法机关出具的裁定书、裁决书、判决书等(适用于仲裁或诉讼确定损失的方式);
(六)投保人、被保险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赔偿处理
第二十二条保险人的赔偿以下列方式之一确定的被保险人损失为基础:
(一)投保人、被保险人协商并经保险人确认;
(二)仲裁机构裁决;
(三)人民法院判决;
(四)保险人认可的其它方式。
第二十三条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在保险单载明的赔偿限额内,对被保险人的实际损失扣除免赔额后予以赔偿。
第二十四条 被保险人取得保险赔偿金的同时,应将其对投保人的权益以及根据相关合同拥有的权益转让给保险人,保险人
有权向投保人进行追偿。
被保险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必要的文件。
争议处理和法律适用
第二十五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由当事人在合同约定从下列两种方式中选择一种:
(一)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保险单载明的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六条与本保险合同有关的以及履行本保险合同产生的一切争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