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新机械指令对我国机械安全标准化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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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新机械指令对我国机械安全标准化的影响

一、前言

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于2006年6月9日正式发布了最新版机械指令(2006/42/EC),并将于2009年12月29日起在欧盟范围内强制实施。与现行机械指令98/37/EC相比,新指令在适用范围、基本健康和安全要求、与电梯指令(95/16/EC)和低电压指令 (73/23/EEC)之间的界限、合格评定程序以及市场监督等方面都出现了一些新的要求和明显变化。这些变化对我国也将产生多方面的影响,本文主要从机械安全标准化的角度分析新机械指令对我产生的影响。

二、欧洲标准化组织CEN和CENELEC面临的挑战

根据新指令第5条1(a)的规定,指令范围内的机械在投放市场之前必须满足附录I中规定的基本健康与安全要求。众所周知,机械指令的实施需要协调标准的支持,而采用协调标准是证明满足机械指令基本要求的“快速途径”。第7条2中也明确规定:按照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公布的协调标准制造的机械应视为符合协调标准中规定的基本健康与安全要求。

由于新机械指令在适用范围、基本健康与安全要求以及合格评定程序等方面都有所改变或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不能认为CEN和CENELEC根据现行机械指令98/37/EC制定的600多项协调标准符合新指令的基本健康与安全要求。为此,欧盟委员会向CEN和CENELEC下达了机械领域内的标准化委托书M/

396 EN,其目的是要求CEN和CENELEC检查支持机械指令的协调标准,并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协调标准符合新指令的要求。 M/396 EN规定了CEN和CENELEC 完成工作的时问表:

(1)2007年9月30日之前,向欧盟委员会提交标准化工作计划,说明需要制定的新标准以及需要修订或修改的标准。

(2)2008年6月30日之前,向欧盟委员会提交任务计划进程的报告,说明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

(3)2009年6月30日之前,向欧盟委员会提交支持新机械指令2006/42/EC的协调标准清单。

此外,新机械指令与低电压指令73/23/EEC的界限不再按“主要风险(mainrisk)”来区分,取而代之的是在机械指令中列出排除在指令之外的几类电气设备,这说明大部分电气设备都将属于新机械指令的范围。因此,必须对CENELEC制定的大量关于电气设备安全要求的标准进行复审,以确认归入机械指令范围的协调标准并确保这些标准符合新指令的基本要求。而且,速度低于0.15m/s的电梯也纳入机械指令的范围中。因此,新机械指令的协调标准数量将大大增加。

携式固定和其他冲击机械是指令新增加的一类机械,由于目前欧盟还没有对该类机械的技术标准进行协调。因此,这类设备的协调标准的制定不仅要求其符合新机械指令的要求,而且还要求确保标准发布后不会阻碍这类机械在欧盟市场的自由流动。

新机械指令从2009年12月29日起强制执行,其执行过程中需要大量的协调标准予以支持,而这些标准需要CEN和CENELEC在短短的三年时间内完成,可以说这对于欧洲标准化工作者来说是一项不得不完成的艰巨任务。

三、新机械指令对我国机械安全标准化工作的影响

欧盟统计局(Eurostat)公布的数据显示,中国在2006年已经取代美国,成为欧盟(Eu)最大的进口贸易伙伴国,其中中国对欧出口增长最快的领域是机电设备,占欧盟从中国进口总额的近50%。机械指令是机电产品进入欧盟市场的重要法律依据之一,新机械指令的颁布和实施必然对我国机械产品的对欧贸易产生重大的影响。

当今国际贸易中,标准与贸易的关系越来越密不可分,标准在国际贸易中的地位不断提高,作用不断加强,已成为不可扭转的趋势和无可争议的事实。因此,打破新机械指令形成的技术贸易壁垒,将其影响对我国机电产品出口欧盟的影响降至最低,最直接最有效的方法是我国的机电产品符合新指令协调标准的要求。以下从几个方面分析新机械指令对我国机械安全标准化工作的影响。

1.我国现有的很多机械安全标准与机械指令协调标准有密切的联系

在机械安全领域,我国大多数标准是采用国际标准制定的,也有一部分直接采用欧盟的标准,并且所采用的这些国际标准中,大多数是采用欧盟的标准或者与欧洲标准化组织合作一起制定的。就全国机械安全标委会(SAC/TC 208)制定的30多项机械安全标准来说,虽然这30多项国家标准仅有少数几项为采用的EN标准,绝大多数是采用ISO标准,但所采用的这些ISO标准与EN标准都有一一对应的关系,而且在技术内容上完全等同,而且还有一部分标准是 CEN与ISO 联合制定的。

据不完全统计,我国现有近300项机械安全国家标准,其中有近三分之一是直接采用EN标准或间接采用EN标准(即所采用的国际标准与EN标准等效)的。

据了解,考虑到在机械安全领域国际标准与欧盟机械指令协调标准的密切关系,针对欧洲标准化组织对协调标准的全面制修订,ISO、IEC也在《维也纳协议》和《里斯本协议》的基础上,对相应的国际标准进行制修订,对于有必要转化为国际标准的EN标准,也正在转化过程中。例如:ISO/TC 199 正采用快速制定程序把EN 1093系列标准(关于空气中有害物质排放的机械安全标准)转化

为国际标准。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我国的机械安全标准与EN标准有着密切的联系,随着欧洲标准化组织对协调标准的全面制修订,我国也应及时对相应的国家标准进行制修订,以确保标准的时效性和提高标准的技术水平。

2.积极采用协调标准有利于我国扩大对欧贸易

与EN标准相比,我国的机械安全标准无论从数量上还是质量上都存在一定的差距。首先是数量上的差距,98/37/EC指令有协调标准共600多项,由于新机械指令在范围和基本健康与安全要求等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必将使协调标准的数量进一步增加,而我国现有机械安全国家标准还不足300项,即使加上100多项行业标准,与协调标准在数量上还存在很大的差距。其次是标准质量上的差距,这里主要从标准的标龄上进行比较。按照M/396 EN标准化委托书的要求,2009年,CEN和CENELEC将完成新机械指令协调标准的全部制修订工作。而据初步统计,我国现有的机械安全标准的标龄大多数在5年以上,行业标准中更是存在10年以上标龄的标准。随着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这些标准与协调标准在技术水平上存在一定的差距,这势必影响到我国的对欧贸易。因此,需要我国各相关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对新机械指令协调标准进行研究,把适用于我国,有利于扩大我国对欧贸易的标准转化为我国的标准。

3.积极采用协调标准有利于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

在满足了基本的温饱之后,人身的安全与健康日益成为社会的焦点,欧盟是最早关注这个问题的地区。目前,欧盟在机械安全领域内已形成了技术法规 (机械指令)——标准——合格评定的完整体系,对人身安全与健康的保护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而作为中间环节的标准,既是执行技术法规的技术保障,又是合格评定的技术依据,在该体系中扮演了非常重要的角色。积极采用协调标准,有利于提高我国产品的安全卫生水平,保护工人的安全与健康,这也与我国“以人为本”的执政原则是相吻合的。

四、结论

新机械指令的发布和实施,给我国机械安全标准化工作带来了影响和冲击,但也给我们提高机械安全标准的水平,促进企业提高产品的安全水平,推动机械安全标准化事业快速发展带来了契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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