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增资及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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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增资及流程
一、股份公司的增资流程
1、召开股东大会,决议相关事项以及变更公司章程;
2、公司董事会向法定机关提出发行新股的报批申请;
3、公告新股招股说明书及公司财务会计报表;
4、新股募足之后,办理公司章程、公司资本总额的变更登记及公告手续。
二、有限公司增资流程
(一)公司增资基本流程:
1、各股东同意增资的股东会决议
2、修改或补充增资章程
3、投入增资资金(或聘请评估公司进行实物/无形资产评估)
4、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5、办理工商、税务等系列变更登记
(二)出资注意事项:
A、货币资金出资注意事项
1、开立银行临时帐户投入资本金时须在银行单据“用途/款项来源/摘要/备注”一栏中注明“投资款”
2、各股东按各自认缴的出资比例分别投入资金,分别提供银行出具的进帐单原件
3、出资人必须为章程中所规定的投资人
B、以实物、无形资产(如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等)出资注意事项
1、用于投资的实物为投资人所有,且未做担保或抵押
2、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出资的,股东或者发起人应当对其拥有所有权
3、以土地使用权出资的,股东或者发起人应当拥有土地使用权
4、注册资本中以无形资产作价出资的,其所占注册资本的比例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最多可占到注册资金的70%)
5、以实物或无形资产出资的须经评估,并提供评估报告
6、公司章程应当就上述出资的转移事宜作出规定,并于投资后公司成立后六个月内依照有关规定办理转移过户手续,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 三)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应当自股款缴足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股东会决议(主要载明增资者、增资方式、增资的股权额、增资后的最新股本结构和修改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变动的事项等);
3、章程修正案(主要列示章程变动情况对照表)或新章程;
4、由全体股东出具的《确认书》;
5、新股东(新加入的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6、增资的验资证明;
7、《公司股东(发起人)名录(A:法人)》及《公司股东(发起人)名录(B:自然人)》;
8、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由工商局档案室提供加盖工商局档案专用章的公司章程复印件。
(四)、未在规定日期内办理变更手续的要写情况说明加盖公章到登记工商机关接受处罚并及时办理变更手续一般罚款500元。以甲欲对乙有限公司增资成为其股东为例:
1、签订《意向书》,表示甲准备对乙投资并成为增资后的股东。
2、乙通过股东会会议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3、签订《增资扩股协议书》,甲与代表乙公司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共同签订。
4、修改公司章程,甲及原有股东在修改的公司章程上签字。
5、乙公司对甲签发出资证明书。
6、工商登记管理机构办理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