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成果汇交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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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成果质检规则20160913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成果质检规则20160913

线状 要素 自相 交检
同一图层中线状 要素无自相交。
1、JZX 图层中的拓扑检查不符合质检要求的 作为错误,其他线图层不符合质检要求的作 为警告。

线状
要素 悬挂 线检 查
线状要素无悬挂 线,线状地物图 层除外。
1、JZX 图层中的拓扑检查不符合质检要求的 作为错误,其他线图层不符合质检要求的作 为警告。
矢量必要文 件完整性
件,至少包括 *.shp、*.shx、 *.dbf、*.prj 等
*.dbf、*.prj。除以上 4 个文件外如果存在 *.cpg、*.sbn、*.sbx、*.fbn、*.fbx、*.ain、 *.aih 、 *.ixs 、 *.mxs 、 *.atx 、 *.shp.xml
格式的文件。 文件时不提示冗余。
线状 要素 相交 检查
同一图层中线状 要素不相交。
1、JZX 图层中的拓扑检查不符合质检要求的 作为错误,其他线图层不符合质检要求的作 为警告。
线状 要素 碎线 检查
承包地块界址线 要素实地长度小 于 0.05 米时,应 核实界址线的真 实性。
1、JZX 图层中的拓扑检查不符合质检要求的 作为错误,其他线图层不符合质检要求的作 为警告。

约束条件与

作为错误。
NY/T 2539-2014

定义一致。

N字段的取值符合 1、属性字段值域检查要求属性字段取值满足

字段
NY/T 2539-2014 字典表要求,或值大于零。必填字段为空的
值 符 属 性 字 段 值 规定,对于需要 错误不计入此项检查。
面 状 同一面状要素内 要 素 节点间实地距离 1、DK 图层中的拓扑检查不符合质检要求的作 节 点 小于 0.05 米时, 为错误,其他面图层不符合质检要求的作为 重 复 应核实节点的真 警告。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汇交办法(试行)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汇交办法(试行)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成果汇交办法(试行)1 总则1.1 目的为规范以县级行政区为基本单位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成果提交程序、内容、形式以及存储规则,保障全国确权登记数据库成果的顺利汇交,特制定本办法。

1.2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检查验收办法(试行)〉的通知》(农办经[2015]5号)(以下简称《检查验收办法》)要求,以县级行政区为基本单位,经检查验收合格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成果的汇交。

具体实施过程中,各省(区、市)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本办法的基础上制定实施细则或操作办法。

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完成后日常登记数据的更新办法另行规定。

1.3 依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NY/T 2537-201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要素编码规则》(NY/T 2538-201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规范》(NY/T 2539-201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检查验收办法(试行)〉的通知》(农办经[2015]5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建设技术指南(试行)》2 组织实施确权登记数据库成果原则上采取三级汇交的方式逐级开展,即以县级行政区为基本单位,县级向市级汇交、市级向省级汇交、省级向农业部汇交。

确权登记数据库成果汇交的组织工作由同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确权办”)负责。

各级确权办应按照“检查验收一个,报送一个”的原则,及时报送检查验收合格的县级确权登记数据库成果。

汇交程序如下:(1)数据汇交单位向上级确权办提交汇交情况说明(见附录1,以下简称“汇交情况说明”),并附数据库成果资料清单表(见附录2,以下简称“资料清单表”)。

(2)上级确权办根据提交的汇交情况说明进行检查,并核对资料清单表是否完整,确认无误后,通知汇交单位进行数据汇交。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管理办法——农经发〔2014〕12号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管理办法——农经发〔2014〕12号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管理办法农经发〔2014〕12号第一条为了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加强管理和有效利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根据《档案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和《物权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是指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以下简称承包地确权)工作中形成的,对国家、社会和个人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数据等各种形式和载体的文件材料的总称,是承包地确权的重要凭证和历史记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承包地确权档案工作是指承包地确权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保管、编研、利用等工作。

第四条承包地确权档案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分级实施、分类管理、集中保管的原则。

承包地确权档案工作应当与承包地确权工作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同步验收。

第五条县级以上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负责对本级承包地确权档案工作的领导,将档案工作纳入本行政区域内承包地确权工作中统筹规划、组织协调、检查验收;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承包地确权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归档和移交工作进行业务培训和监督指导。

第六条县级以上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承包地确权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等各项制度,确保承包地确权档案资料的齐全、完整、真实、有效。

第七条县、乡(镇)和村应当将承包地确权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纳入总体工作计划。

县、乡(镇)要制定相关工作方案、健全档案工作规章制度、落实专项工作经费、指定工作人员、配备必要设施设备,确保档案完整与安全。

第八条承包地确权档案主要包括综合管理、确权登记、纠纷调处和特殊载体类,其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和定期。

具有重要凭证、依据和查考利用价值的,应当永久保存;具有一般利用保存价值的,应当定期保存,期限为30年或者10年。

具体应当按照本办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见附件)进行收集并确定保管期限。

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管理办法(初稿)

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管理办法(初稿)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是为了进一步明晰土地承包关系,强化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保护,保持现有土地承方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及时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的管理,对记录党和国家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政策的重要历史和广大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实施土地承包实践活动的真实情况,对依法落实和维护农民土地承包权益,对农村承包地后续的深化和全面管理等具有重要意义,为了加强经营权确权登记成果的管理,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项目,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成果管理和应用的依据,也是各省市对项目成果管理的检查和考评依据;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成果包括: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颁布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意见等材料;农户档案材料;文书档案材料;确权登记数据库文件;第四条各省市在本办法的基础上,应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地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的详细管理办法;第二章成果生产第五条本办法所指的成果生产包括前期准备、过程控制、成果验收三个部分。

第六条质量作为成果的一项特性,应覆盖生产的全过程。

第七条农户档案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承包户代表及共有人户口(或类似证明材料);(二)户代表委托协议;(三)承包地块四至签名确认材料;(四)土地承包合同书(含承包地宗地图);(五)换补发证申请;(六)承包经营权证登记表;(七)宗地图界址点成果表。

第八条文书档案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由上至下,到行政村一级的领导小组机构、工作方案;(二)指界通知书回执单;(三)公示图、表。

第九条农户档案的(四)、(五)、(六)、(七),文书档案的(一)、(三)材料还应包括完整、准确的电子档材料。

第十条前期准备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成立机构、制定方案;(二)确定农村土地调查执行单位;(三)收集整理资料;(四)宣传动员、开展培训。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与数据库建设项目技术方案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与数据库建设项目技术方案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及数据库建设项目技术方案目录1.概述1.1项目主要工作 (3)1.2主要工作任务 (3)1.3某县地理概况 (3)1.4工作区围 (3)1.5工作区围简图 (3)2.工作容 (3)2.1资料收集 (3)2.2调查摸底 (3)2.3宣传培训 (3)2.4工作底图制作 (3)2.5权属调查 (3)2.6地籍测量与处理 (3)2.7调查信息公布、审核 (3)2.8勘误修正 (3)2.9结果确认 (3)2.10签订承包合同 (3)2.11地块分布图、承包地块图制作 (3)2.12质量与数据库管理 (3)2.13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薄 (3)2.14成果导入数据库 (3)2.15打印证书 (3)2.16资料归档 (3)2.17成果提交 (3)3.工作流程 (3)3.1技术流程图 (3)3.2工作准备 (3)3.3收集资料 (3)3.4权属调查 (3)3.5影像图获取 (3)3.6工作底图制作 (3)3.7地块指认 (3)3.8一轮公示 (3)3.9基础数据入库 (3)3.10测绘及入库 (3)3.11二轮公示 (3)3.12建立登记簿 (3)3.13完善归档 (3)4.收集准备资料 (3)4.1控制资料 (3)4.2调查资料 (3)5.作业依据及技术要求 (3)5.1作业依据 (3)5.2主要技术指标要求 (3)6.控制测量技术方案 (3)6.1技术标准 (3)6.2 GPS控制网的网型设计 (3)6.3 GPS控制网选点埋石 (3)6.4点位编号及点之记 (3)6.5野外观察 (3)7.权属调查技术方案 (3)7.1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 (3)7.2调查底图及要求 (3)7.3划分调查区 (3)7.4编码规则 (3)7.5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 (3)7.6公示审核 (3)7.7建立登记簿 (3)7.8完善承包经营权证书 (3)7.9数据建库 (3)7.10主要步骤 (3)7.11数据库管理系统建设 (3)7.12数据库运行和维护的后期服务 (3)8.技术(工作)方法 (3)8.1组建项目部 (3)8.2收集资料 (3)8.3准备工作 (3)8.4确定实验区 (3)8.5技术作业 (3)8.6地籍调查 (3)8.7获取影像图及制作底图 (3)8.8确认地块 (3)8.9调查结果一轮公示 (3)8.10基础数据录入 (3)8.11测绘图件入库 (3)8.12二轮公示 (3)8.13建立登记薄 (3)8.14检查验收 (3)8.15发放证书 (3)8.16完善档案 (3)9.项目组织人员机构设置及岗位职责9.1人员组织结构图 (3)9.2参加项目管理及作业人员简况表 (3)10.进度安排10.1外业测绘工作 (3)10.2业工作 (3)10.3资料整理 (3)10.4质量检查与验收 (3)10.5工期完成时间 (3)10.6周期安排表 (3)11.质量控制措施 (3)11.1建立健全质量管理网络 (3)11.2严格执行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 (3)11.3 技术交底 (3)11.4 制定质量管理目标对策 (3)11.5确保仪器的完好率 (3)11.6严把工序质量关,做好工作衔接 (3)12.管理制度 (3)12.1质量管理制度 (3)12.2管理制度 (3)12.3 生产安全管理制度 (3)13.仪器设备投入 (3)14.工期进度保证措施 (3)14.1加强组织管理 (3)14.2实行岗位责任制 (3)14.3地理优势 (3)15.成果承诺 (3)16.售后服务与培训计划 (3)16.1技术支持与售后服务方案 (3)16.2培训实施方案 (3)1.概述项目名称:某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及数据库建设项目1.1 项目主要工作任务根据农业部印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和某县农业局委托实际鼎新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发售的“SJDX2015-21号”标书规定的招标容及服务要求、结合某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颁证及数据建设项目,制定本项目技术设计方案。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数据库成果汇交工作的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数据库成果汇交工作的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数据库成果汇交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7.03.16•【文号】农办经〔2017〕7号•【施行日期】2017.03.1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承包正文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数据库成果汇交工作的通知农办经〔2017〕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局、委):为贯彻落实农业部《关于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应用平台建设工作的通知》(农经发〔2016〕10号)和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通知》(农经发〔2017〕1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数据库成果汇交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数据汇交任务根据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整省试点开展批次,结合各省上报的工作进展情况,对2017年各省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数据库成果汇交目标任务安排如下。

(一)已经基本完成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山东和宁夏,以及2014年第一批开展整省试点的安徽和四川等4个省区,在2017年底前完成全部县级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数据库成果汇交。

(二)计划2017年基本完成的省份,包括天津、河北、山西、江苏、江西、河南、湖北、湖南、海南、贵州、陕西和甘肃等12个省份,在2017年底前完成一半以上的县级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数据库成果汇交。

(三)其余15个省份,在2017年底前完成三分之一的县级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数据库成果汇交。

二、数据汇交质检程序各省(区、市)以县级行政区为基本单元,以省为汇交单位统一组织,将具备汇交条件的县级数据库成果采用专人专送方式分批进行汇交,具体程序如下。

(一)完整性初检。

汇交单位首先将数据专送至农业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由农业部规划设计研究院农业资源监测站(以下简称“监测站”)现场进行数据完整性初检。

通过完整性初检的县级数据库成果由监测站拷贝后进入质检环节,未通过完整性初检的县级数据库成果需要补充完善后再次进行汇交。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建设技术指南(试行)【甄选文档】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建设技术指南(试行)【甄选文档】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建设技术指南(试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建设技术指南(试行)1 引言本文件适用于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以下简称“县级数据库”)建设,主要针对县级数据库的数据整理与入库工作,不涉及数据库管理系统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管理业务系统建设。

本文件包括规范性引用文件、建设任务、数据库内容与结构、建设流程、数据库成果要求、质量控制、安全保密等内容。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7941-2008 数字测绘成果质量要求GB 50174-2008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GB/T 2260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NY/T 2537-2014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NY/T 2538-2014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要素编码规则NY/T 2539-2014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规范《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检查验收办法(试行)〉的通知》(农办经[2015]5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成果汇交办法(试行)》(农办经[2015]??号)CH/T 9008.3-2010 基础地理信息数字成果1:500 1:1000 1:2000 数字正射影像图CH/T 9009.3-2010 基础地理信息数字成果1:5000,1:10000,1:25000,1:50000,1:100000数字正射影像图CH/T 9008.4-2010 基础地理信息数字成果1:500 1:1000 1:2000 数字栅格地图CH/T 9009.4-2010 基础地理信息数字成果1:5000、1:10000、1:25000、1:50000、1:100000数字栅格地图3 建设任务原则上,县级确权登记颁证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县级数据库建设,主要任务包括:软、硬件系统建设,数据资料入库和数据安全保密建设。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成果资料移交函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成果资料移交函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成果资料移交函【原创版】目录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成果资料移交的背景和意义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成果资料移交的具体措施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成果资料移交的好处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成果资料移交的落实和展望正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成果资料移交函是一项重要的改革措施,旨在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保护,稳定农民土地经营的预期,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

这一政策的实施,对于维护农民权益,促进农业发展,推动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具有深远的意义。

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成果资料移交的背景和意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成果资料移交函的实施,是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和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的统一部署。

这一政策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改革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成果资料的共享和移交,有利于强化承包农户的市场主体地位和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地位,为巩固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成果资料移交的具体措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成果资料移交的具体措施主要包括: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成果资料共享。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与自然资源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成果资料纳入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信息共享。

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

农业农村部门要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及时向承包农户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确认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3.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机制。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的指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登记工作的顺利进行。

4.加强组织保障。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与自然资源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成果资料的共享和移交工作。

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成果资料移交的好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成果资料的共享和移交,对于维护农民权益、促进农业发展、推动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多方面的好处:1.有利于强化对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保护,稳定农民土地经营的预期,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建设技术指南(试行)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建设技术指南(试行)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建设技术指南(试行)1 引言本文件适用于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以下简称“县级数据库”)建设,主要针对县级数据库的数据整理与入库工作,不涉及数据库管理系统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管理业务系统建设。

本文件包括规范性引用文件、建设任务、数据库内容与结构、建设流程、数据库成果要求、质量控制、安全保密等内容。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7941-2008 数字测绘成果质量要求GB 50174-2008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GB/T 2260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NY/T 2537-2014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NY/T 2538-2014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要素编码规则NY/T 2539-2014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规范《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检查验收办法(试行)〉的通知》(农办经[2015]5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成果汇交办法(试行)》(农办经[2015]??号)CH/T 9008.3-2010 基础地理信息数字成果 1:500 1:1000 1:2000 数字正射影像图CH/T 9009.3-2010 基础地理信息数字成果1:5000,1:10000,1:25000,1:50000,1:100000数字正射影像图CH/T 9008.4-2010 基础地理信息数字成果 1:500 1:1000 1:2000 数字栅格地图CH/T 9009.4-2010 基础地理信息数字成果1:5000、1:10000、1:25000、1:50000、1:100000数字栅格地图3 建设任务原则上,县级确权登记颁证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县级数据库建设,主要任务包括:软、硬件系统建设,数据资料入库和数据安全保密建设。

XX县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工作实施方案

XX县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工作实施方案

XX县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工作实施方案为全面做好我县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工作,依法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提升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效能,按照《XX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转发〈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的通知〉的通知》(X自然资字(2022)X 号)《XX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xx市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自资规发(2022)X号)等,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本次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工作在充分利用全县2013年完成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成果的基础上,结合2013年以来因土地征收、行政区划调整、撤村并居、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等原因导致集体土地所有权范围或权利主体发生变化的情况,分类开展成果整理入库、权籍数据更新,确权登记发证等工作,10月底前将更新成果汇交至省自然资源厅。

二、工作内容以2013年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为基础,对于集体土地所有权发生变化的宗地,开展更新调查;未发生变化的,补充完善信息,实现确权登记成果统一整合汇交。

(一)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整合入库根据2013年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资料,按照《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技术指南》等技术规范要求,分类开展工作。

1.对于已建成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数据库的,进行数据处理转换、补充采集信息,完成数据整合关联后,纳入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形成集体土地所有权地籍图。

2.对于未建库没有登记资料的,开展地籍调查,完善登记材料,进行登记成果资料数字化后,纳入不动产登记数据库。

3•对于未建库仅有登记资料的,完成登记成果资料数字化和数据整合关联后,纳入不动产登记数据库。

4.不动产登记数据库要做好与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的关联、衔接。

(二)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充分利用2013年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和土地征占用、土地权属调整等成果开展更新。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汇交办法初稿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汇交办法初稿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汇交办法初稿本文旨在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汇交办法的初稿进行分析和探讨。

通过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汇交办法的初稿进行详细了解和解读,可以揭示其意义和影响,并提出一些相关的问题和建议。

1. 确权登记数据库的建立与意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是中国农村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

其建立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益,加强土地资源的管理和利用,促进农村经济的稳定和发展。

通过建立确权登记数据库,可以确保土地流转和承包经营的合法性,为农村土地经营权的交易提供便利,减少纠纷和争议的发生,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2. 初稿的主要内容和要点根据初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的汇交办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规定:首先,明确了数据库建设的目标和任务。

初稿提出了建设“全面、准确、安全、可靠”的数据库的目标,并要求相关部门按照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来建设和管理数据库。

其次,规定了数据库的内容和格式。

初稿指出,数据库应当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农户基本信息、土地面积、承租期限等相关信息,并要求在数据库中采用标准化的格式和编码进行管理。

再次,明确了数据库的管理和维护责任。

初稿规定了相关部门和机构在数据库的管理和维护方面的职责和权限,要求其保证数据库的安全性和完整性,防止数据的泄露和篡改。

最后,规定了数据库信息的交流和共享方式。

初稿提出了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之间的信息交流和共享机制,以及与其他相关信息系统的衔接和对接方式。

3. 初稿存在的问题和改进建议然而,初稿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需要改进的地方。

首先,初稿在数据库的内容和格式上没有明确要求是否需要包含土地权属证明等相关材料,需要进一步明确和界定数据库的内容。

其次,在数据库的安全性和信息保护方面,初稿也没有详细规定具体的措施和规范,需要加强对数据库的保护和管理。

此外,初稿对数据库的建设和维护的费用分担等方面也没有明确规定,应该进一步完善相关内容。

农经权数据汇总技术方案(仅供参考)

农经权数据汇总技术方案(仅供参考)

1、技术文件(1)根据相关标准及要求,投标人编制的技术方案1概述1.1背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是一种物权登记.按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对不动产物权要通过登记明确权属加强保护.如城市房屋、土地所有权等都要到有关部门进行登记,以更好地保护所有权人的权利.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就是依据法律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将农户承包土地的地块、面积、空间位置等信息及其变动情况记载于登记簿,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等证书,以进一步明确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各项权利。

2013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强化对农村耕地、林地等各类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保护.用5年时间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妥善解决农户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等问题。

"2015年河南省被国家确定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以下简称确权登记颁证)整省推进试点省.为做好整省推进工作,河南省开展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提出具体实施意见。

1.2建设任务1.2.1数据库及汇总合库建设(一)数据库建设(1)地理信息数据包括基础地理要素、承包地块要素和栅格数据。

(2)权属数据包括发包方、承包方、承包地块信息、权属来源、承包经营权登记簿、承包经营权证等.(3)调查数据入库前应依照工作底图、调查草图、地块分布图和实际调查情况检查点、线、面之间的相互关系,并进行拓扑处理,构建拓扑关系并核查其正确性.(4)不同调查单元上报数据结果后,应进行数据汇总和拼接,相邻调查单元矢量数据拼接应确保拓扑关系正确。

(5)数据库的地图投影参数应以调查时的数学基础为准。

(6)空间数据入库前,应以县为单位检查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和逻辑一致性,以及空间数据分层和文件命名的规范性等内容.(7)上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管理部门应制订统一的方案,对下级部门上报的空间数据进行检查、组织和整合后导入本级数据库。

(二)数据汇总合库按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标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建设技术规范》,制定统一的数据接收格式,并提供给第一到第六标段,实现对矢量数据、栅格数据、表格数据、文档、图件资料的统一组织和管理。

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技术路线及流程

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技术路线及流程

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技术路线及流程王永成
【期刊名称】《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文摘版)社会科学》
【年(卷),期】2024()2
【摘要】实施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不仅是推动农村土地制度变革的必由之路,更是实现乡村振兴的必由之路,更是保障和提升农民合法利益的根本保障。

确定集体土地的权属是保障农民根本利益的基础,为促进乡村的可持续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

通过这次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更新调查登记,最终形成产权明晰、权能明确、权益保障、分配合理的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本文通过对忻州市岢岚县集体所有权更新调查,深入探讨了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确权成果更新调查的技方法和工作流程,制作相关底图和更新调查。

【总页数】4页(P0108-0111)
【作者】王永成
【作者单位】中国冶金地质总局第三地质勘查院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P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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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成果汇交办法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成果汇交办法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成果汇交办法(征求意见稿)1 总则1.1 目的为规范以县级行政区为基本单位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成果提交程序、内容、形式以及存储规则,保障全国确权登记数据库成果的顺利汇交,特制定本办法。

1.2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检查验收办法(试行)〉的通知》(农办经[2015]5号)(以下简称《检查验收办法》)要求,以县级行政区为基本单位,经检查验收合格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成果的汇交。

具体实施过程中,各省(区、市)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本办法的基础上制定实施细则或操作办法。

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完成后日常登记数据的更新办法另行规定。

1.3 依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NY/T 2537-201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要素编码规则》(NY/T 2538-201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规范》(NY/T 2539-201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检查验收办法(试行)〉的通知》(农办经[2015]5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建设技术指南(试行)》2 组织实施确权登记数据库成果原则上采取三级汇交的方式逐级开展,即以县级行政区为基本单位,县级向市级汇交、市级向省级汇交、省级向农业部汇交。

确权登记数据库成果汇交的组织工作由同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确权办”)负责。

各级确权办应按照“验收一个,报送一个”的原则,尽快报送检查验收合格的县级确权登记数据库成果。

汇交程序如下:(1)数据汇交单位向上级确权办提交汇交情况说明(见附录1,以下简称“汇交情况说明”),并附数据库成果资料清单表(见附录2,以下简称“资料清单表”)。

(2)上级确权办根据提交的情况说明进行检查,并核对资料清单表是否完整,确认无误后,通知数据汇交单位进行数据汇交。

句月县土地承包经营权移交工作方案

句月县土地承包经营权移交工作方案

句月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成果资料移交工作方案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成果资料接收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20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成果资料移交工作的通知》(农办政改〔2019〕17号)的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成果资料移交工作,确保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不断档,保障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与承包地合同管理工作有序衔接。

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2021年9月底前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成果资料(纸质、电子数据)移交接收工作。

确保句月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不断不乱,为全市提供可供借鉴、推广的经验做法。

同时,移交工作不影响县农业农村局开展应完成未完成的确权登记颁证后续工作和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工作。

二、工作原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资料是承包经营权业务办理的基础保障,是数据共享查询的重要依据,农业农村局为移交方,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为接收方,档案馆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纸质档案交接见证方,各方要高度重视,加强沟通配合,严格落实,加强移交工作管理,确保移交工作顺利开展。

三、工作开展(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由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档案馆、不动产交易登记中心主要领导和业务骨干参与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调度全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成果资料移交及相关问题协调处理工作,办公室设在县不动产交易登记中心。

(二)移交的内容移交的内容包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数据库成果、纸质档案及电子扫描档案资料等。

数据库成果资料包括权属数据、栅格数据、文档资料、矢量数据、图件成果、汇总表格类及其他资料;纸质档案包括一户一卷档案资料,调查、公示图件及证书台账、档案索引目录等相关资料;电子扫描档案包括扫描形成的电子档案资料涉及对应的电子台账等。

(三)时间节点农业农村局要及时梳理移交资料范围、类别数量,制定时间表,及时开展移交工作,于2021年9月底前移交到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照时间表,组织开展成果接收,进行登记系统的相关功能模块的开发和数据入库工作,2021年11月底前完成移交的承包经营权登记资料的检查分析,具备条件的完成入库,存在问题的进行分类标注,形成分析报告,报领导小组。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检查验收办法(初稿)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检查验收办法(初稿)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检查验收办法(初稿)1 总则1.1 目的为保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的质量,规范检查验收程序、内容和方法,特制订本办法。

1.2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的检查验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062号实施以前签约立项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按农办经[2012]19号文件的相关要求进行检查验收。

1.3 检查验收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3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47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2005]6号)《农业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务院法制办、国家档案局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的意见》(农经发[2011]2号)《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农办经[2012]19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NY/T 2537-201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要素编码规则》(NY/T 2538-201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规范》(NY/T 2539-2014)2 检查验收的内容与方法检查验收工作主要采用内业查看、外业抽样检测的方法开展,重点检查确权登记颁证成果的规范性、完整性和一致性。

检查验收的主要内容包括总体完成情况、工作保障落实情况、承包经营权调查完成情况、承包经营权登记完成情况、信息化建设情况等。

2.1 总体完成情况检查通过内业查看检查任务总体完成情况,填写《总体完成情况检查表》(见表1)。

主要内容有应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的个数、户数和面积、已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的户数和面积、应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的户数和面积、已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的户数和面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存在权属争议的户数和面积、地籍调查完成率(户数)、确权登记完成率(户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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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成果汇交办法
1 总则
1.1 目的
为规范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成果提交的程序、内容、形式以及存储规则,保障全国确权登记数据库成果的顺利汇交,特制定本要求。

1.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已按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检查验收办法》通过检查验收的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成果的汇交。

1.3 依据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NY/T 2537-2014)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要素编码规则》(NY/T 2538-2014)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规范》(NY/T 2539-2014)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检查验收办法》
《成果管理办法》
2 汇交程序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成果汇交采取三级汇交的方式逐级开展,即县级确权登记数据库成果向市级汇交、市级确权登记数据库成果向省级汇交、省级确权登记数据库成果向农业部汇交。

确权登记数据库成果汇交的组织工作由同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汇交程序如下:
(1)数据汇交单位向上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汇交情况说明(见附录1),并附资料清单(见附录2)。

(2)上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提交的情况说明进行检查,并核对资料清单是否完整,确认无误后,通知数据汇交单位进行数据汇交。

(3)数据汇交单位须按之前提交的汇交情况说明和资料清单,在规定日期内向上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辖区内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成果。

(4)上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资料核对无误后,应在提交的资料清单(一式二份)上签字确认,并将其中一份资料清单作为提交凭证反馈给数据汇交单位。

3 汇交的内容及要求
3.1 汇交对象
按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检查验收办法》通过检查验收的县级农村
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成果。

3.2 汇交资料
包括矢量数据、权属数据、栅格数据、文字报告、汇总表格、图片以及其他资料,具体内容及要求如下:
(1)矢量数据。

a)一个县级行政区内的矢量数据需进行拼接,数据分层及结构遵守NY/T 2539-2014
规定。

b)元数据:存储描述矢量数据的元数据。

(2)权属数据。

承包方信息、发包方信息、承包合同、承包地块信息等。

(3)栅格数据。

包括县级全辖区标准分幅DOM及其元数据,采用标准图幅形式进行组织,图幅编号按照NY/T 2537-201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执行。

(4)图件数据。

地块示意图、公示图等。

(5)文字报告。

包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建设报告、省级验收报告等。

(6)汇总表格。

包括县级基础信息汇总表等16个表格,表名及数据结构见附录3。

(7)其他资料。

与本级汇交相关的其他资料。

3.3 文件组织与命名规则
农村承包经营权登记数据库成果以县(区)为单位进行组织。

数据汇交时以县级行政区为交换单元,数据文件采用目录方式存储,一个交换单元一个目录。

汇交资料存放在以“××县(县行政区划代码6位) (4位年份代码)确权登记数据库成果”命名的文件夹下,并在该文件夹下,按照矢量数据、权属数据、栅格数据、扫描资料、图件数据、文字报告、汇总表格以及其他资料,分别建立次级文件夹,文件组织结构图见附录4。

(1)矢量数据:提交格式为shapefile。

矢量数据文件命名为属性表名+6位县级区划代码+4位年份代码。

(2)权属数据:权属数据包括表格数据和文档资料两种类型,统一存放到“权属数据”目录中。

表格信息采用MDB格式汇交,文件命名采用10位数字型代码,即6位县级区划代码+4位年份代码,MDB数据库中的表名命名为属性表名+6位县级区划代码+4位年份代码。

文档材料按照文件夹分类管理。

(3)栅格数据:提交格式为geotif。

采用标准图幅形式进行组织,图幅编号按照NY/T XX(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执行。

存放在“栅格数据”目录中,分别建立“数字正射影像图”、“数字栅格地图”和“其他栅格数据”目录管理。

(4)图件数据:提交格式为JPG。

(5)汇总表格:提交格式为MDB和EXCEL两种。

(6)文字报告:使用WORD格式。

(7)其他资料:此文件夹下主要存储与汇交相关的其他资料。

附录1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成果汇交申请
XX省(市、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成果汇交情况说明
全国(省、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领导小组办公室:
省(市、县)已完成下列县级行政区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并通过了省级检查验收,计划于年月日前提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成果。

特此说明!
申请单位:XX省(市、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办公室
(公章)
申请日期:年月日
附录2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成果资料清单表
附录3 汇总表格数据结构
附表3. 1县级基础信息汇总表(JCXXHZB)
附表3. 2承包地面积按土地用途汇总表(TDYTHZB)
附表3. 3承包地面积按所有权性质汇总表(SYQXXHZB)
附表3. 4承包地面积按地力等级汇总表(DLDJHZB)
附表3. 5承包地面积按是否基本农田汇总表(JBNNHZB)
附表3. 6二轮承包面积汇总表(ELCBHZB)
附表3. 7承包地面积按按地块类别汇总表(DKLBHZB)
附表3. 8承包地面积按承包方式汇总表(CBFSHZB)
附表3. 9承包地块面积按工作阶段汇总表(GZJDHZB)
附表3. 10承包地块面积按承包经营权取得方式汇总表(QLQDFSHZB)
附表3. 11承包方汇总表(CBFHZB)
附表3. 12家庭成员按性别汇总表(JTCYHZB)
附表3. 13家庭成员按年龄汇总表(JTCYNLHZB)
附录3.14乡镇级行政区名称及编码表属性结构(XZQ_XIANG)
附录3.15村级行政区划名称及编码表(XZQ_CUN)
附录3.16发包方名称及代码表(FBFMC)
附录4 汇交资料文件组织结构图
|---××县(县行政区划代码6位) (4位年份代码)确权登记数据库成果
| |--- 矢量数据
| | (属性表名)(6为县级区划代码)(4位年份代码).SHP /矢量数据交换格式/
| | ……
| | DL(6为县级区划代码)(4位年份代码).XML /矢量数据的元数据/
| | 权属单位代码表.XLS /县级区域到村的权属单位代码表
| |--- 权属数据
| | (6为县级区划代码)(4位年份代码).MDB /权属数据交换格式/
| | QS(6为县级区划代码)(4位年份代码).XML
| |---栅格数据/存储DOM数据本身、附加信息文件和DOM元数据/
| |--数据正摄影像图
| | (图幅号***位)DOM.TIF
| |--数据栅格地图
| | (图幅号***位)DRG.TIF
| |--其它栅格数据
| | (图幅号***位)QTSG.TIF
| |---图件数据
| | DKSYT(承包经营权证编码).JPG /地块示意图/
| | …
| |---汇总表格
| | HZB (县行政区划代码6位) (年代代码4位).MDB /MDB格式汇总表格数据/
| |--- Excel格式数据/存储Excel格式汇总表格数据/
| | (县行政区划代码6位) (行政区名称)县级基础信息汇总表.XLS
| | (县行政区划代码6位) (行政区名称)承包地面积按土地用途汇总表.XLS
| | (县行政区划代码6位) (行政区名称)承包地面积按所有权性质汇总表.XLS
| | (县行政区划代码6位) (行政区名称) 承包地面积按地力等级汇总表.XLS
| | (县行政区划代码6位) (行政区名称) 承包地面积按是否基本农田汇总表.XLS
| | (县行政区划代码6位) (行政区名称) 二轮承包面积汇总表.XLS
| | (县行政区划代码6位) (行政区名称) 承包地面积按按地块类别汇总表.XLS
| | (县行政区划代码6位) (行政区名称) 承包地面积按承包方式汇总表.XLS
| | (县行政区划代码6位) (行政区名称) 承包地块面积按工作阶段汇总表XLS
| | (县行政区划代码6位) (行政区名称) 承包地块面积按承包经营权取得方式汇总表表XLS
| | (县行政区划代码6位) (行政区名称) 承包方汇总表XLS
| | (县行政区划代码6位) (行政区名称) 家庭成员按性别汇总表XLS
| | (县行政区划代码6位) (行政区名称) 乡镇级行政区名称及编码表属性结构XLS
| | (县行政区划代码6位) (行政区名称) 村级行政区划名称及编码表XLS
| | (县行政区划代码6位) (行政区名称) 发包方名称及代码表XLS
| | …
| |---文字报告
| | (年代代码4位)(县行政区划代码6位) (行政区名称)建库报告.DOC
| | (年代代码4位)(县行政区划代码6位) (行政区名称)验收报告.DOC
| |---其他资料
| | …
注:1.“|---”表示文件夹;
2.“| ”表示文件夹下的文件;
3.“/ /”表示注释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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