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核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最新版)
危险作业许可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危险作业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生命安全与健康,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有危险作业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有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起重吊装作业、动土作业、盲板抽堵作业、动火作业、断路作业、电力设备设施检修(清扫)作业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确保危险作业安全、有序、高效地进行。
第二章危险作业许可制度第四条危险作业许可制度是指对危险作业实施分级管理,由作业单位提出申请,经安全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作业。
第五条危险作业许可申请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作业单位基本信息及作业项目名称;(二)作业时间、地点、范围及作业内容;(三)作业人员、设备、材料等情况;(四)作业风险评估及安全措施;(五)作业负责人、监护人及应急救援人员名单;(六)作业许可证有效期。
第六条安全管理部门对危险作业许可申请进行审核,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作业单位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二)作业风险评估及安全措施是否合理;(三)作业人员是否经过专项安全培训;(四)作业许可证内容是否完整。
第七条安全管理部门对审核通过的作业许可申请,予以批准并颁发《危险作业许可证》。
第三章安全措施与责任第八条作业单位在实施危险作业前,必须制定详细的安全措施,并严格执行。
第九条作业单位应定期对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条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佩戴必要的防护用品。
第十一条作业负责人、监护人及应急救援人员应具备相应资质,确保作业安全。
第十二条作业单位应建立健全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及时报告事故,严肃处理事故责任人。
第四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以上制度,公司能够对危险作业进行有效管理,降低事故风险,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与健康,实现安全生产。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范例(5篇)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范例一、目的和适用范围为了确保在危险环境下进行作业时的员工安全,保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作业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可能出现危险的作业环境,包括但不限于高空作业、火焰作业、高温作业、高压作业、有毒有害物质作业等。
二、作业前的准备工作1. 评估风险:在进行危险作业前,由专业人员对作业环境进行风险评估,明确危险源和可能产生的风险,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和紧急预案。
2. 安全培训:对参与危险作业的员工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包括作业规程、安全操作技术等方面的培训,确保员工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
3. 保护装备和设备:根据作业环境的特点,提供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和专业设备,确保员工在危险环境中的安全。
三、作业执行过程中的控制措施1. 作业许可证:制定作业许可证制度,对涉及危险作业的人员进行许可,并明确作业的时间、地点和必要的安全措施,确保作业的安全进行。
2. 现场管理:对危险作业现场进行严格的管理,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域,保持现场整洁,确保作业的顺利进行。
3. 安全防护措施: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采取必要的安全设施和设备,确保作业环境安全。
4. 操作规程:制定详细的操作规程,明确每个操作步骤和所需的控制措施,禁止操作人员违反规程进行作业。
5. 作业监护:对作业现场进行监护,保证作业过程中的安全,及时发现和纠正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状态。
6. 应急预案: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在发生危险事故或突发情况时,能够迅速有效地采取必要的救援措施,保护员工的安全。
四、作业后的处理工作1. 安全验收:作业结束后,对作业现场进行安全验收,确保安全措施的有效实施和收效。
2. 记录和总结:对危险作业过程进行记录和总结,评价作业的安全性和效率,并提出改进意见。
3. 设备维护:对使用过的个人防护装备和专业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下次使用时的可靠性。
4. 员工关怀:关注参与危险作业的员工的身体状况和心理状况,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关怀。
危险作业许可安全管理制度模版(四篇)
危险作业许可安全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工作环境的安全,规范危险作业的许可程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危险作业项目,包括但不限于高空作业、爆破作业、电气作业等。
第三条本单位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部门负责危险作业的许可及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条危险作业许可制度包括作业前准备、作业许可、作业执行、作业检查及作业总结等环节。
第五条全体员工必须遵守本制度,并积极参与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任何人不得擅自进行危险作业,必须经过许可程序后方可开始作业。
第二章作业前准备第七条进行危险作业前,必须进行充分的准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明确作业的目的、对象和范围。
2.评估作业风险,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3.确定作业所需的人员和设备。
4.编制作业方案,包括作业步骤、作业时间、作业方法等。
5.制定应急预案。
6.进行作业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
第八条作业准备工作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并与相关责任部门和人员进行沟通和协调。
第三章作业许可第九条作业许可是指在进行危险作业前,向相关部门申请许可,并经过许可审核后方可进行作业。
第十条作业许可程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环节:1.提交申请:作业申请人将作业申请表和作业准备资料提交给安全管理部门。
2.审核评估:安全管理部门对作业申请进行审核,评估作业风险和制定安全措施。
3.许可发放:安全管理部门根据审核结果发放作业许可证。
4.作业条件:作业申请人须按照许可证的要求进行作业,同时有义务随时遵守现场安全规定。
第十一条作业许可证的有效期为一次作业,作业结束后作废。
第四章作业执行第十二条在作业执行前,必须进行下列工作:1.检查作业场所和设备是否符合作业许可要求。
2.核实作业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和持证上岗。
3.确认作业所需的安全措施是否到位。
第十三条作业执行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作业方案和作业许可要求进行操作,禁止任何违章操作。
第十四条执行危险作业的人员必须全程佩戴防护设备,并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核电站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确保核电站的安全运行,防止核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管理制度内容1. 组织机构与职责(1)成立核电站安全委员会,负责制定和监督实施核电站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2)设立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核电站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排查、事故调查等工作。
(3)设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
2. 安全生产责任制(1)核电站法定代表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核电站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2)各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操作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按照各自职责,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
3. 安全教育培训(1)核电站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
(2)新员工入职前必须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4. 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1)核电站应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2)设立隐患排查制度,定期对核电站设备、设施、工艺等进行检查,确保安全可靠。
5. 事故调查与处理(1)发生事故后,立即启动事故调查程序,查明事故原因,依法依规处理。
(2)对事故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对事故暴露出的问题进行整改。
6. 应急管理(1)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机构、应急措施和应急流程。
(2)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7. 核安全文化建设(1)加强核安全文化建设,提高员工核安全意识。
(2)开展核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普及核安全知识。
三、附则1. 本制度适用于核电站全体员工。
2. 本制度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为加强特殊作业环节安全风险管控,遏制特殊作业由其是从事动火等作业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避免对作业者本人、他人及周围建(构)筑物、设备设施可能造成的危害或损毁。
依据《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22)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2.职责2.1作业负责人职责:负责按规定办理相关作业票,制定安全措施并监督实施,组织安排作业人员,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确保作业安全;2.2作业人员职责:应遵守相关作业安管理规定,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保护用具,认真执行安全措施,在安全措施不完善或没有办理有效作业票时应拒绝作业;2.3监护人职责:负责确认作业安全措施和执行应急预案,遇有危险情况时命令停止作业;作业过程中不得离开作业现场;监督作业人员按规定完成作业,及时纠正违章行为;2.4作业所在部门职责:会同作业负责人检查落实现场作业安全措施确保作业场所符合相关作业安全规定;2.5安全部职责:负责监督检查相关作业安全措施的落实,签发先关作业票。
2.6其他签字领导的职责:对作业安全措施的组织、安排、作业负总则。
3、动火作业安全管理3.1动火作业分级3.1.1安全部登记审批划定“固定动火区”,固定动火区以外,一律为禁火区。
在禁火区动火,必须办理动火作业证。
动火作业分为特级动火、一级动火和二级动火三个级别,遇节假日、公休日、夜间或其他特殊情况,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3.1.2 特级动火作业:在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处于运行状态下的生产装置设备、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进行的动火作业(包括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存有易燃易爆介质的重大危险源罐区防火堤内的动火作业。
3.1.3一级动火作业:在火灾爆炸危险场所进行的除特级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管廊上的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作业管理。
3.1.4二级动火作业:除特级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
生产装置或系统全部停车,装置经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并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后,根据其火灾、爆炸危险性大小、经生产负责人或安全管理负责人批准,动火作业可按二级动火作业管理。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模版(3篇)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为了加强危险作业安全管理,认真负责,规范作业,制止违章,防止安全、工伤、消防事故,保障作业人员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促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在本公司所属范围内所有部门和员工适用于本制度。
第三条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应与事故预防相结合。
各部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
第四条根据各级员工和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部门必须遵守本制度和有关安全制度等,加强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完善作业现场安全条件,确保作业安全。
第五条公司主要负责人对本公司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各部门主管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工作负责;班组长对本班组的安全工作负责;作业现场监护人对直接作业和辅助人员的生命负责;各现场作业人员对自已的安全工作负责;外来工程施工队主要负责人对本队安全工作负责。
第六条各部门在危险作业前负责对所有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规范作业,防止事故。
教育应做好书面记录。
第七条针对在作业中发生的安全、工伤、消防事故,严肃追究事故责任人和部门的责任,严肃处理与考核。
第二章危险作业种类和身体条件第八条危险作业种类1.高空作业。
2.进入容器、设备内有中毒、窒息、烫伤、坠落危险的作业。
3.进入天棚内作业。
4.进入下水道等闭塞场所的作业。
5.带电作业。
6.禁火区动火作业。
7.有爆炸爆破危险的作业。
第九条从事危险作业人员的身体条件1.作业人员应年满____周岁,经体格检查应合格,确保直接作业和辅助作业的员工身体健康。
2.禁止患有以下疾病的人员从事危险作业:心脏病、高血压、低血压、严重贫血、癫痫病、精神病、严重关节炎、深度近视眼病及患有不适应危险作业的疾病,严禁从事危险作业。
3.工作人员饮酒后,精神不振时禁止危险作业。
第三章危险作业申请审批第十条在危险作业前,由从事作业部门负责办理危险作业申请审批手续。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4篇)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是指组织内部针对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的一套规章制度。
其目的是为了保障员工在危险作业过程中的身体安全和健康。
以下是一些可能包含在危险作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中的要点:1. 作业责任:明确各级主管责任,制定明确的岗位职责和权限,明确各人的责任和安全目标。
2. 操作流程:制定详细的危险作业操作流程,包括前期准备、作业步骤、安全措施等。
3. 风险评估:对危险作业进行风险评估,明确危险因素和风险等级。
4. 安全培训:对从事危险作业的员工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技能。
5. 安全设备:规定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和安全设备的使用和保养。
6. 紧急救援:明确紧急情况下的应急预案和救援措施,并组织相应的演练。
7. 操作监督:设立专人负责监督和检查危险作业的实施情况,及时纠正存在的安全隐患。
8. 事故报告:规定事故的报告和记录程序,及时整理和分析事故数据,总结经验教训。
9. 持续改进:定期评估和改进危险作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适时更新和完善。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实施需要建立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加强管理和监督,确保危险作业过程中的安全和稳定。
各级主管和员工都应遵守相关规定,共同维护安全生产环境。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提高工作效率,规范危险作业行为,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工和外包人员。
第三条危险作业是指在作业中存在较高风险的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高空作业、高温作业、气体作业、化学品作业和机械作业等。
第四条公司对危险作业进行全面管理,充分做好安全防护工作,严禁任何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
第二章危险作业管理第五条危险作业在开始前必须进行安全评估,确保各项安全措施到位。
评估内容包括危险点分析、风险等级判定、安全措施建议等。
第六条危险作业必须有专人负责,该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承担起危险作业管理的责任。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危险作业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本公司危险作业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分级负责、严格审批、确保安全。
第四条公司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应建立健全危险作业管理制度,明确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危险作业安全管理措施。
第二章危险作业分类第五条危险作业分为以下几类:(一)化学危险作业:涉及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使用、储存、运输、销毁等作业;(二)放射性危险作业:涉及放射性物质的生产、使用、储存、运输、销毁等作业;(三)电气危险作业:涉及电气设备运行、检修、试验、改造等作业;(四)机械危险作业:涉及机械设备运行、检修、试验、改造等作业;(五)高处危险作业:涉及高处作业的安全管理;(六)其他危险作业:指上述类别以外的危险作业。
第六条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应根据危险作业的类别,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明确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要求。
第三章危险作业审批第七条危险作业实行审批制度,危险作业前应提交申请,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八条申请危险作业时,应提交以下材料:(一)危险作业审批表;(二)危险作业安全操作规程;(三)危险作业应急预案;(四)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五)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第九条危险作业审批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审批。
第十条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在收到危险作业申请材料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并对危险作业进行现场监督。
第四章危险作业安全管理第十一条危险作业现场应设立安全警示标志,明确作业范围、作业时间、作业人员、应急处置等内容。
第十二条危险作业前,应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告知作业人员危险因素、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理方法。
第十三条危险作业期间,作业人员应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佩戴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模板范本(五篇)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模板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危险作业的管理,保证员工的安全和公司的稳定运营,根据《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进行的危险作业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高空作业、挖掘作业、电气作业等。
第三条公司应建立完善的危险作业管理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职责和权力,并提供必要的技术和安全防护措施,从而保护员工的人身安全,减少事故和损失的发生。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第四条公司负责全面组织、管理和实施危险作业,确保各项安全规定得以贯彻和执行。
第五条高级管理人员应制定危险作业管理计划,并将计划向全体员工发布并解释,同时保证计划的全面推行。
同时,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指定专人负责危险作业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第六条中级管理人员应在危险作业开始前,针对具体的作业环境,编制详细的操作方案,并指派专人监督实施过程,并负责每日作业的检查和记录。
第七条作业人员应按照相关操作规程进行危险作业,并参与安全技术宣传和培训,确保自己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得到提高。
第八条特定作业人员应获取相应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书,方可执行具体危险作业任务。
第三章作业准备第九条在进行危险作业之前,应进行详细的作业准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明确作业目标和计划,确定作业时限;(二)评估危险性和风险,制定相应的防护措施;(三)确定作业人员数量和配置要求,保证作业过程的安全可控;(四)申请作业所需的工具、设备和材料,确保作业所需的资源的可用性;(五)编制危险作业操作规程,明确作业过程中的各项要求和注意事项;(六)安排现场布置和交通指引,确保作业区域的清晰可见。
第四章安全防护措施第十条在进行危险作业之前,应制定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一)设置安全警示标识,提醒作业人员注意安全;(二)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三)设置限制性施工区域,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区域;(四)为作业人员提供安全培训和技术指导;(五)定期维护和检验作业设备和工具,确保其正常运行;(六)设立应急预案和逃生通道,应对突发事件。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危险作业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危险作业管理制度的原则:(一)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三)依法规范,强化管理;(四)公司负责,员工参与。
第四条公司应当设立危险作业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危险作业的分类和管理第五条危险作业分为以下几类:(一)易燃易爆危险作业;(二)危险化学品危险作业;(三)高空作业;(四)机械作业;(五)电气作业;(六)放射性作业;(七)其他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危险作业。
第六条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公司应当制定危险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明确危险作业的安全操作要求、安全防护措施、应急预案等内容;(二)公司应当对危险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使其掌握危险作业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理方法;(三)公司应当对危险作业现场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四)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危险作业的监督检查;(五)公司应当对危险作业的现场进行安全警示标识,提醒从业人员注意安全;(六)公司应当对危险作业的设备、工具进行定期检查、维护、保养,保证其安全性能良好;(七)公司应当对危险作业的废弃物进行妥善处理,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
第三章危险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第七条危险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应包括以下内容:(一)作业前的准备工作,如检查设备、工具是否完好,确认作业环境是否安全等;(二)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操作要求,如佩戴个人防护装备,遵守作业顺序,防止意外事故等;(三)作业结束后的收尾工作,如清理作业现场,报告作业情况等。
第八条安全操作规程应当以书面形式制定,并发放到危险作业人员手中,确保其熟练掌握。
第四章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第九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责任、安全管理流程、安全管理措施等内容。
危险作业许可安全管理制度
危险作业许可安全管理制度1. 概述危险作业是指为完成某项任务或工作所必须进行的,可能造成人员、设备、事故环境等方面严重危害的作业。
危险作业的开展必须在一定的安全措施下进行,否则容易造成不可挽回的人员伤亡、设备损坏、环境污染等重大事故。
为了确保危险作业能够安全进行,必须建立和落实危险作业许可安全管理制度。
2. 危险作业许可安全管理制度的目的危险作业许可安全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危险作业能够在安全控制措施下进行,保证人员、设备、环境的安全。
同时,该制度还能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满足安全生产和环保要求,减少危险作业带来的安全风险。
3. 危险作业许可安全管理制度的适用范围危险作业许可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的危险作业许可申请审批、安全管理和执行现场监督。
危险作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高空作业2.热作业3.冷作业4.高温高压作业5.有毒有害化学品作业6.电器安全作业4. 危险作业许可安全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危险作业许可安全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危险作业许可申请、危险作业许可审批、现场危险作业监督等方面。
4.1 危险作业许可申请危险作业许可申请是指危险作业执行人员向审核人员申请进行某项危险作业的前期流程。
危险作业许可申请的内容包括危险作业的名称、地点、作业人员、作业任务、作业步骤、安全控制措施等。
4.2 危险作业许可审批危险作业许可审批是指审核人员按照危险作业的实际情况,审核作业人员提交的危险作业许可申请的安全合理性的一个过程。
审批确定后,下发危险作业许可证明书。
审批人员必须考虑从安全、环保、法律法规等各个方面进行审批,确保危险作业能够安全进行。
4.3 现场危险作业监督现场危险作业监督是指审核人员对危险作业的现场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危险作业安全顺利推进。
监督人员必须穿戴好安全装备,做好现场记录。
如果发现任何问题,保证及时处理及时反馈。
5. 危险作业许可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流程执行流程一般包括三个步骤:申请、审核、监督。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范本(5篇)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危险作业的安全进行,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第二条凡在工作中可能遇到危险因素或者进行危险作业的,应当严格遵守本制度,按照规定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危险作业的员工,并包括承包商、临时工、实习生等。
第四条工作单位应当对危险作业进行详细的分析和评估,并制定相应的安全预控措施。
所涉及的设备、工具和工作环境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第五条对于违反本危险作业管理制度的行为,工作单位将依法进行处罚,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二章危险作业申请与审批第六条进行危险作业前,相关人员必须提出申请,并填写危险作业申请表格,包括作业工时、作业地点、作业内容、安全预控措施等。
第七条工作单位应当成立危险作业申请审批委员会,对申请进行审核,并根据情况给予批准或者否决。
第八条危险作业申请审批委员会应当有责任人和安全专业人员参加,对危险性较大的作业进行特别审查,并提出相应的安全改进意见。
第九条批准后,工作单位应当向相关人员进行危险作业安全培训,确保其具备必要的安全操作知识和技能。
第十条工作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报告和统计制度,及时掌握并分析危险作业的事故和隐患情况,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整改。
第三章危险作业操作规程第十一条进行危险作业前,应当编制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明确操作步骤、注意事项和应急措施。
相关人员必须熟悉并严格按照规程进行作业。
第十二条危险作业操作规程应当包括作业前准备、作业中安全控制、作业后清理等内容。
第十三条进行危险作业时,相关人员应当穿戴符合国家标准的个人防护装备,确保个人安全。
第十四条危险作业应当设立专人负责,对作业现场进行监督和管理,并保持与作业人员的通讯畅通。
第十五条危险作业现场应当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和安全防护设施,以提醒作业人员注意安全。
第十六条完成危险作业后,相关人员应当及时清理作业现场,并对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下次使用时能够安全可靠。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职工的人身安全和健康,规范和管理危险作业,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体在岗职工和危险作业管理人员。
第三条所有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必须熟悉本制度的内容,并严格遵守执行。
第四条危险作业的定义:指在工作过程中,由于作业性质、作业环境、作业工具、作业条件和作业方式等诸多因素的缘故,会给作业者、作业设备和周围环境带来人员、财产和环境安全风险的一种作业活动。
第五条危险作业管理的原则:科学性、公正性、严格性、便利性和有效性。
第六条危险作业管理的目标:防止和减少职工伤亡事故和财产损失,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第七条危险作业管理的内容:编制危险作业名录、作业人员的培训教育和管理、作业环境的评估和控制、作业设备的安全检查和维护、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
第八条危险作业管理的组织体系:安全监督部门负责危险作业的管理,危险作业管理人员负责具体的作业安全管理工作。
第九条设立危险作业管理委员会,由本单位负责人担任主任,聘请本单位工会主席、技术负责人和安全监督员等为委员,负责制定本单位危险作业管理的工作规则,并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危险作业管理的相关事宜。
第十条本单位应建立健全的危险作业管理制度,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第二章危险作业的定义和分类第十一条为了统一管理和控制危险作业,确定危险作业的范围和级别,特制定危险作业的定义和分类。
第十二条危险作业的定义参照本制度第四条的规定。
第十三条危险作业分为三个级别:一级危险作业、二级危险作业和三级危险作业。
第十四条一级危险作业是最危险的作业,直接威胁职工生命安全的作业活动。
第十五条二级危险作业是较危险的作业,已经进行了控制和防护措施,但仍然存在潜在的危险。
第十六条三级危险作业是一定程度上存在危险的作业,需要加强安全管理。
第十七条本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危险作业的范围和级别,并将其记录在危险作业名录中。
第三章危险作业的管理第十八条危险作业管理应按照本制度的要求进行,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作业人员的资质要求和培训教育。
机械电子行业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三篇)
机械电子行业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一、安全管理目标1. 确保机械电子行业危险作业的安全进行,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危险作业安全管理责任1. 公司领导层对危险作业安全负有最终责任,制定和改进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工作措施和责任。
2. 部门经理和工作班组负责危险作业的组织和实施,确保危险作业的安全进行。
3. 所有员工对自己的安全负有责任,应自觉遵守公司的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
三、危险作业安全管理措施1. 制定危险作业作业指导书,包括详细的安全操作流程、风险评估报告以及应急预案等。
2. 提供充足的安全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并进行定期维护和检修。
3. 进行员工的危险作业安全培训,保障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4. 实施危险作业许可制度,只有经过培训并取得许可才能进行危险作业。
5. 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修复和整改。
6. 建立安全奖惩制度,对安全表现突出或违规行为进行奖励或惩罚。
四、危险作业风险评估和控制1. 在进行危险作业之前,必须进行详细的风险评估,确定可能存在的危险和风险等级。
2. 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安全控制措施,包括技术控制、工程控制、管理控制等。
3. 对于高、中风险等级的危险作业,必须进行专项的安全方案制定和审核。
4. 对于特殊的危险作业,必须进行专项的安全预案制定,并确保所有参与人员都掌握相关的应急处置程序。
五、危险作业事故应急处理1. 危险作业事故发生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组织抢救和事故调查。
2. 对事故原因进行详细分析,确定事故责任和改进措施,并及时进行整改。
3. 向相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上报。
六、持续改进措施1. 定期组织安全会议,总结评估安全工作的效果,提出改进建议。
2.对员工进行定期培训和考核,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3.不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优化和改进。
以上是机械电子行业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基本要点和主要措施,具体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模版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危险作业管理,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工作环境的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范围:公司内所有可能涉及危险作业的部门、岗位和员工均适用本制度。
危险作业包括但不限于高空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电气作业、危险化学品操作、机械作业等。
第三条本制度的宗旨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谁管理谁负责、全员参与、持续改进。
第二章危险作业管理责任第四条公司负责制定危险作业管理制度,并对制度的执行进行监督。
第五条各部门负责组织和协调本部门的危险作业管理工作。
第六条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危险作业的责任人,需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要求,制定本部门的危险作业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
第三章危险作业管理流程第七条危险作业管理流程包括:预评价、计划编制、安全控制措施、作业执行、作业监督、事故分析和总结等环节。
第八条部门负责人或者安全管理人员负责进行危险作业的预评价,包括作业环境、作业内容、作业条件等的评估,确定安全控制措施。
第九条危险作业前,应编制相应的危险作业计划,明确作业方案、作业过程中需要注意的安全要点。
第十条危险作业执行时,必须按照作业计划执行,并由专人负责监督和指导。
第十一条危险作业执行完毕后,必须进行事故分析和总结,发现问题及时改进,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奖惩。
第四章危险作业人员的要求第十二条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相应的培训和考核并持证上岗。
第十三条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必须佩戴个人防护装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操作流程。
第十四条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必须具备安全意识,按照作业要求和安全指导实施作业,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处理。
第十五条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必须定期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自身危险作业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五章危险作业的安全控制措施第十六条对于高空作业,必须设置安全网、安全带等防护设施,并由专人进行现场监督。
第十七条对于有限空间作业,必须设立监控系统,设置通风装置,并进行足够的预警和救援准备。
核电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核电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核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核电行业发展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核电企业及其下属单位,包括核电站、核燃料循环设施、核技术研发与实验设施等。
第三条核电安全生产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科学管理、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四条核电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个环节。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五条核电企业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六条核电企业各级管理人员应按照职责分工,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七条核电企业各级技术人员应按照职责分工,对本单位技术安全负技术责任。
第八条核电企业各级操作人员应按照操作规程,对安全生产操作负直接责任。
第九条核电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定期对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履行情况进行考核。
第三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第十条核电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确保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第十一条新入职员工应经过岗前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二条核电企业应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十三条核电企业应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国家和行业规定的各类安全培训,确保从业人员持证上岗。
第四章安全生产投入第十四条核电企业应按照国家和行业规定,确保安全生产投入,用于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第十五条核电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投入管理制度,确保安全生产投入的合理使用。
第五章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排查治理第十六条核电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七条核电企业应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排查出的隐患及时进行治理,确保隐患治理闭环管理。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总19页)--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时请直接删除即可----内页可以根据需求调整合适字体及大小--管理制度/办法文件名:山东核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文件编号SEM-S-QSD-密级内部版本编制审核会签审定批准日期A 李丛强山东核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发布本文件版权为山东核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所有,未经许可,不得复制、转发或引用。
修改页山东核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加强公司各类危险性作业活动的安全管理,防止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行业标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及《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评分细则》、《机械制造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各部门、各单位。
2.在公司管辖范围内从事危险性作业的外委施工单位、承包单位、供货单位等相关方。
第三条定义1.危险作业指在生产或施工区域内进行的起重吊装、有限空间、临时用电作业、特殊物项运输、恶劣天气时室外作业、危险区域动火作业、高处作业、工业管道抽堵盲板作业、交叉作业、动土作业、射线探伤、高温作业、脚手架搭设、狭小空间的焊接打磨、其他危险区域的危险作业等作业项目。
2. 动土作业:因工程需要在公司内进行的地面开挖、掘进、钻孔、打桩、爆破等有可能影响地下设备、管道、电缆及临近装置、建(构)筑物安全的作业。
3. 断路作业:生产区域内的交通道路上进行施工或吊装吊运物体等影响正常交通的作业。
4.特殊物项运输:指公司承担的车货总长度大于14米或宽度大于米或高度大于3米或质量在20吨以上的大件进行的厂外运输;厂内单次利用厂内机动车辆运输5个以上气瓶等易燃易爆物品;厂区内部各种车辆的超速行驶;其他情况特殊的厂内运输。
5.恶劣天气室外作业:超过六级以上的台风、暴风雷雨、暴雪、大雾、室外气温在零下10度以下的作业(吊装不允许进行)。
6.射线探伤:指在室外、生产车间或安装现场用手提式或移动式γ射线探伤机、X射线机进行探伤的作业及其他利用放射性同位素装置进行的放射性作业。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四篇)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一、动火作业的管理1、动火工作必须认真执行“防止违章动火六大禁令”。
2、凡有易燃易爆有毒等有害气体厂房、设备、管道动火前必须用氮气、蒸汽等置换干净,隔绝气体来源,堵好盲板,(如有条件时要求拆除一段生产联系的管道)经分析化验确无中毒、着火和爆炸的危险时方准动火,并应随时分析记录。
1)爆炸下限≥____%(体积比)的可燃气体或蒸汽浓度;其可燃物含量<____%。
2)爆炸下限<____%的可燃气体或蒸汽浓度,其可燃物含量<____%为合格。
3、取样分析不得早于动火前半小时,如动火工作中途中断半小时以上者,则动火前应重新取样分析合格。
4、管道、设备、容器中如有易燃易爆或受热后能起化学变化引起燃烧、爆炸和中毒沉积物时,必须先清理干净后,或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后才能允许动火。
5、在设备、容器、管道、地沟等内部动火应按“密闭设备内部修理安全规则“执行,必须设有二人以上在外面监护,采取规定的防护和救护措施。
6、严格遵守“进入容器、设备的八个必须规定”,进入罐内前除取样分析可燃按气体含量达到规定要求外,有毒在害气体浓度也应达到允许范围,罐内空气中含氧量应在18-____%之间,罐外也须有专人监护,动火人在罐内作业时不允许气吹割,离开罐时,不得将乙炔焊枪放在罐内。
7、动火作业在2m以上时,必须设置牢固的工作架或捆好安全带。
到易燃易爆设备管道的并应采取防止火花或焊渣飞溅的措施,有5级(包括5级)以上的大风时禁止登高作业。
8、必须使用良好的工具(切割咀、焊接咀、手把等)及设备(乙炔瓶、气瓶、电焊机绝缘等),完善的安全附件和安全装置动火。
乙炔气、氧气瓶的存放和使用必须距明火____米以上,乙炔瓶和氧气瓶的距离应在____米以上。
9、动火前应将现场易燃或可燃物清除干净,严禁带料、带压和开车中动火。
10、动火时应指定专人监护,并根据实际情况准备合适的灭火器材,动火完毕应切断电源,收拾好器具,熄灭余火确认无问题才能离开。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3篇)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总则】为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减少职业危害,保障员工安全作业,特制定本规定。
本制度适用于存在危险因素作业的管理,直接进行操作的员工,管理人员及监管部门均须遵守本规定。
一、用电安全1、安装和维修电器设备线路,必须由电工按《电力设备技术规范》进行操作,安装接电时需向用电管理部门申请,经审核批准后由电工负责施工。
2、因工作需要必须架设临时用电线路的,应由使用部门、用电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后方可安装,安装的临时电气线路必须符合电器安装规范的有关规定,保证安全用电,用后及时拆除。
3、临时电器线路使用期间,由使用部门监督,电工负责维护,操作人员停止使用时必须及时切断电源,临时电器线路限期使用,最多不得超过一周,确需延期使用的必须办理延期审批手续,否则由电工按期拆除。
4、非电工人员严禁拆装、挪移临时电气线路,否则造成事故的,由使用部门负责人与肇事者承担全部责任。
5、电器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并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由专业人员负责维修,工作结束后必须切断电源,做到人走电断。
6、严格执行电力部和供电部门颁发的各项安全用电规章制度。
作业时必须穿戴好绝缘防护用品,思想高度集中,带电操作时必须有人在现象监护。
7、高空和登高作业,应先作安全检查,系好安全带,佩戴工具袋,梯子要牢固,脚垫要稳实,做到一人作业,一人监护,牢记安全第一。
8、值班作业在四小时前不能喝酒。
9、配电室除值班电工外,其他人员不得随便进入,配电间的大门应配备挡鼠板并及时关锁。
二、其他涉及危险作业环节1、实验室进行仪器设备操作人员,严格遵守设备使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保证设备正常使用,不发生故障引发不安全问题。
2、实验室操作人员在进行配液等操作时,要注意有毒有害药品的使用,佩戴防护用具,严格遵守实验室管理规定,确保实验室安全。
3、车间操作仪器设备的人员也应严格遵守设备使用规程,确保安全有序顺利生产。
危险设备、危险作业管理制度(5篇)
危险设备、危险作业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确保空压机、热交换器、机动车辆、起重设备的安全运行,促进生产的发展,保护人身生命和公司财产的安全。
2.空压机安全管理2.1非空压站人员严禁入内,如工作需要必须经过批准方可入内。
2.2空压机操作者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和操作规程的学习与考核,取得上岗证后方可独立操作。
2.3空压机房内,不得悬挂和堆放与生产无关的物品。
2.4空压机安全阀压力表,必须灵敏可靠,不得超压运行。
2.5空压设备检修时,必须挂警告牌,并有人监护。
2.6空压机必须按规定进行保养检修。
2.7空压机安全阀每年校验一次,压力表每半年校验一次,并铅封(年月)。
2.8手动压力安全阀每周由操作者试放一次,并记录。
2.9空压机操作者按规定作好运行记录。
3.热交换器安全管理3.1每年一次外部检查,每三年进行一次内外部检查,每六年进行一、二次全面检查。
3.2有压力容器质量证明书,产品合格证。
3.3安全阀每年校对一次,并有铅封。
3.4表面不允许有严重腐蚀,点腐蚀深度不超过壁厚1/5。
4.机动车辆安全管理4.1机动车辆指:运输车辆、叉车、公司及私用汽车。
4.2机动车辆在厂区内行驶,须按公司规定的范围、时速行驶,厂区交通限速____公里/小时,车辆在车间内和转弯处限速____公里/小时;按规定的地点停放,车辆进入厂区要遵守交通安全管理规则。
____公司自用机动车辆(指叉车)必须经综合管理科检验、编号、登记后方可使用。
____公司自用机动车辆使用部门应经常检查,每年审验一次,并根据情况经常抽查,凡审验、抽查不合格的车辆,必须停驶,严禁无证驾驶。
____公司自用机动车辆安全装置必须齐全完好,各部机件灵敏有效,技术性能良好,严禁车辆带病行驶。
____公司机动车驾驶员应接受培训教育,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驾驶员有责任安全行车、保养车辆,并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驾驶员应身体健康,没有防碍从事驾驶工作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____公司自用机动车辆在厂区内行驶应主动让外宾车、特种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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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安全管理)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山东核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最新版)山东核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最新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
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
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
"安全第一"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加强公司各类危险性作业活动的安全管理,防止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行业标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及《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评分细则》、《机械制造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各部门、各单位。
2.在公司管辖范围内从事危险性作业的外委施工单位、承包单位、供货单位等相关方。
第三条定义1.危险作业指在生产或施工区域内进行的起重吊装、有限空间、临时用电作业、特殊物项运输、恶劣天气时室外作业、危险区域动火作业、高处作业、工业管道抽堵盲板作业、交叉作业、动土作业、射线探伤、高温作业、脚手架搭设、狭小空间的焊接打磨、其他危险区域的危险作业等作业项目。
2.动土作业:因工程需要在公司内进行的地面开挖、掘进、钻孔、打桩、爆破等有可能影响地下设备、管道、电缆及临近装置、建(构)筑物安全的作业。
3.断路作业:生产区域内的交通道路上进行施工或吊装吊运物体等影响正常交通的作业。
4.特殊物项运输:指公司承担的车货总长度大于14米或宽度大于3.5米或高度大于3米或质量在20吨以上的大件进行的厂外运输;厂内单次利用厂内机动车辆运输5个以上气瓶等易燃易爆物品;厂区内部各种车辆的超速行驶;其他情况特殊的厂内运输。
5.恶劣天气室外作业:超过六级以上的台风、暴风雷雨、暴雪、大雾、室外气温在零下10度以下的作业(吊装不允许进行)。
6.射线探伤:指在室外、生产车间或安装现场用手提式或移动式γ射线探伤机、X射线机进行探伤的作业及其他利用放射性同位素装置进行的放射性作业。
7.高温作业:指工作地点具有生产性热源,当室外实际出现本地区夏季室外通风设计计算温度的气温时,其工作地点气温高于室外气温2℃或2℃以上的作业。
8.脚手架搭设: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悬挑式脚手架工程;吊篮脚手架工程;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工程;新型及异型脚手架工程。
9.狭小空间的焊接打磨:指作业空间小、施工难度大、常规工机具难以使用、操作人员活动范围受限且要求质量较高的部位进行的焊接、打磨作业。
10.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
第四条职责1.质量安全部1.1编制危险作业管理制度;1.2按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根据公司实际界定危险作业的范围;1.3监督危险作业许可制度的执行,对不遵守许可制度的单位进行督导,开具不符合项纠正措施,进行HSE绩效考核。
2.技术中心2.1特殊危险作业开工前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方案;2.2组织作业单位有关人员对危险作业进行技术磋商,确定安全可靠的风险预防措施;2.3危险作业前组织或参与方案或安全技术交底。
2.4对危险作业过程中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5必要时会签危险作业许可证。
3.各部门、相关方3.1认真学习危险作业管理制度和其他危险性较大的专业管理制度;3.2对需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的特殊危险性作业向技术部门提出申请,提出具体要求。
3.3认真履行危险作业审批手续,对在本区域内进行的危险作业进行监督、检查,会签作业许可证。
3.4公司各相关部门负责对接口相关方的危险许可的监督管理。
4.审批人员的职责4.1对安全防护措施和应急措施进行审查。
4.2检查并督促各项措施的落实。
4.3督促相关人员履行其职责。
5.专兼职HSE管理人员的职责5.1提出并督促落实防护措施和应急措施。
5.2组织进行安全教育。
5.3加强对作业现场的检查与指导。
6.监护人或的职责6.1监督各项安全防护措施和应急措施的落实。
6.2安全防护措施和应急措施的落实。
6.3对违章作业及时纠正。
6.4在发生危险时采取救援措施。
6.5对作业现场进行检查和清理。
7.作业人员的职责7.1严格执行、落实有关安全措施,不违章作业。
7.2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对于违章指挥有权拒绝。
7.3正确使用和佩戴安全防护用具和用品。
第二章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内容第四条一般规定从事危险作业的相关人员,必须按相关规定办理危险作业许可证,履行作业许可审批手续。
第五条几种危险作业管理的内容1.危险动火作业(简称动火作业)1.1定义1.1.1危险动火作业指在公司危险范围内进行的电焊、气焊、气割、切割、磨光等产生明火的作业。
主要指在各种高压管道、空压站、乙炔汇流排间、涂装车间、配电室、变压器室、液氧站、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仓库、天然气站、IHP车间、办公楼、档案室或具有其他较大危险因素场所的动火作业。
动火作业按动火危险程度分为特殊动火、一般动火二级。
特殊动火需办理《危险作业许可证》。
1.1.2特殊动火凡属下列情况的动火均为特殊动火:①高处交叉动火作业;②有限空间内动火;③乙炔汇流排间、油库、油漆库、液氧站、天然气站、档案室、仓库、涂装车间、IHP车间、各办公场所、计算机机房、保存有重要物资等危险较大或造成重大损失区域的动火作业;④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装置、容器、输送管道、储罐等部位或其他危险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
⑤带压不置换的动火作业;⑥节假日、夜间等特殊时期进行的动火作业;⑦冬春季枯草季节在枯草地附近2米范围内进行的动火作业或风力较大、作业中有可能引燃周围易燃物品的室外动火作业。
⑧其他情况下公司认为需规范的动火作业。
1.2进入有限空间动火作业,必须同时遵守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要求;高处作业动火,必须同时遵守高处作业安全管理的要求。
1.3动火作业过程中,如果作业条件发生异常变化,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动火作业许可证同时废止。
符合作业条件恢复动火时,必须重新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
2.进入有限空间作业2.1.定义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指进入设备、容器、管道、储罐、地沟、锅炉、地井、烟道、专用贮料池等进行检验、检测、维修、养护等有可能造成窒息和中毒的有限空间作业。
如进入结构模块、设备模块等空间较小、通风不良、氧气含量不足、有易燃易爆物品等的区域,涂装车间的有限空间和通风不良处所、存在密度比空气大的有机溶剂蒸气积聚的低凹场地结构(如地沟、地坑等),以及防火间距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构造等。
2.2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应办理危险作业审批手续,填写危险作业许可证,要进入的设备与生产系统必须可靠隔断(加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不允许采用关闭阀门、加水封等办法代替)。
并清洗、置换。
作业单位要做好严密的组织安排,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由设备所属单位对进入设备人员进行必要的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
2.3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确保清洗置换合格或有良好的通风设备,并指定专人进行检测,保证有限空间氧含量在19.5%--23%范围内,有害气体成分在国家允许范围之内。
作业中应对有限空间内气体连续监测。
容器、设备内作业时间不宜过长,应轮换休息。
2.4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时,应尽量避免使用电动工具,必需使用时,要按相关规定制定安全措施,电动工具外壳要可靠接地、导线绝缘良好,并配备漏电保护装置,使用者必须穿戴绝缘鞋和绝缘手套。
2.5有限空间作业要有良好的出入通道和换气通道,通风不良时,要强制通风。
禁止用氧气吹风。
进入有腐蚀性、窒息、易燃、易爆、有毒物料的设备内作业时,必须穿戴安全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配戴空气呼吸器。
2.6.有限空间作业必须设作业监护人,监护人应由有经验的人员担任,监护人必须认真负责,坚守岗位,并与作业人员保持有效的联络。
2.7有限空间内作业,照明电源必须是36V以下的安全电压,如在潮湿场所内或煤气设备内作业,照明灯具的电压不得超过12V。
容器内照明必须符合防爆要求。
2.8.在设备内作业结束时,须认真检查,确认设备内无人、无工器具等,方可撤离。
3危险高处作业(简称高处作业)3.1定义高处作业:指在距离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发生坠落事故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3.1高处作业的分类3.1.1特殊高处作业(1)在阵风风力为6级及以上情况下进行的强风高处作业。
(2)在高温或低温环境下进行的异温高处作业。
(3)在降雪时进行的雪天高处作业。
(4)在降雨时进行的雨天高处作业。
(5)在室外完全采用人工照明进行的夜间高处作业。
(6)在接近或接触带电体条件下进行的带电高处作业。
(7)在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点的条件下进行的悬空高处作业。
3.1.2一般高处作业(1)在坡度大于45°的斜坡上面进行的高处作业。
(2)在升降(吊装)口、坑、井、池、沟、洞等上面或附近进行的高处作业。
(3)在易燃、易爆、易中毒、易灼伤的区域或转动设备附近进行的高处作业。
(4)在无平台、无护栏的塔、釜、炉、罐设备模块、结构模块等容器、设备及架空管道上进行的高处作业。
(5)在塔、釜、炉、罐、设备模块、结构模块等容器、设备内进行的高处作业。
3.2高处作业的管理规定3.2.1原则上不批准进行特殊高处作业。
如遇紧急情况必须处理时,须将安全防护措施落实到位后方可进行,确保作业人员安全。
3.2.2高处作业前,作业单位应制定安全措施并填报危险作业许可证,审批人员应到作业现场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批准。
3.2.3高处作业人员作业前必须经安全教育,熟悉现场环境和施工安全要求。
对患有职业禁忌证、年老体弱、疲劳过度、视力不佳和劳动纪律差、班前、班中喝酒及有不良心理状态等人员,不准进行高处作业。
3.2.4高处作业人员应按照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扎好安全带,带好安全帽,不准穿硬底鞋。
3.2.5高处作业必须设专人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监护,监护人应坚守岗位,对高空作业人员的作业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3.2.6作业开始前,作业人员必须检查作业场所栏杆、扶手、跳板、脚手架等设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否则,不准进行作业。
不符合高处作业安全要求的材料、器具、设备不得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