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人企业包括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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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总则104条对非法人组织的责任承担的规定

民法总则104条对非法人组织的责任承担的规定

民法总则104条对非法人组织的责任承担的规定按照不同的分类标准,可以将目前我国市场上存在的企业划分为不同的类型,诸如法人组织与非法人组织、有限法人与非营利性法人等。

无论是以何种形式存在,都需要承担一定的债务责任,今天律师365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是民法总则104条对非法人组织的责任承担的规定。

按照不同的分类标准,可以将目前我国市场上存在的企业划分为不同的类型,诸如法人组织与非法人组织、有限法人与非营利性法人等。

无论是以何种形式存在,都需要承担一定的债务责任,今天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是民法总则104条对非法人组织的责任承担的规定。

一、民法总则104条对非法人组织的责任承担的规定第一百零四条【非法人组织的责任承担】非法人组织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其出资人或者设立人承担无限责任。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非法人组织的出资人或者设立人对该组织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是指:(1)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

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

(2)合伙企业注销后,原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非法人组织可以确定一人或者数人代表该组织从事民事活动。

二、我国非法人组织类型包括:(1)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私营独资企业、合伙组织;(2)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合伙型联营企业;(3)依法登记领取我国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4)经民政部门批准登记领取社会团体登记证的社会团体;(5)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6)中国人民银行、各专业银行设在各地的分支机构;(7)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设在各地的分支机构;(8)经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街道、村办企业;(9)符合本条规定的其他组织。

非法人组织作为一种组织形式,在世界各国广泛存在。

其基本含义是指介于自然人和法人之间的,未经法人登记的社会组织。

这种社会组织,是为实现某种合法目的或以一定财产为基础并供某种目的之用而联合为一体的非按法人设立规则而设立的人的群体。

企业特征描述

企业特征描述

企业特征有哪些呢企业特征有公司具有法人资格、是以盈利为目的、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等。

公司的分类可以分为无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两合公司、股份两合公司。

一、企业特征有哪些呢公司的基本特征在于是:1.公司是资本的联合而形成的经济组织。

2.公司具有法人资格。

3.公司股东承担有限责任。

4.公司是以营利为目的的。

5.公司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

6.公司依照法律设立和运行,是规范化程序较高的企业组织形式。

7.公司是永续存在的企业组织形式。

二、公司的分类有哪些公司类型按股东对公司所负的责任可分为无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两合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两合公司五种。

这是最基本的划分方法。

根据《民法典》第七十六条规定,以取得利润并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为目的成立的法人,为营利法人。

营利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业法人等。

第八十七条规定,非营利法人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

第一百零二条规定,非法人组织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等。

三、公司的组织架构有哪些企业组织结构是进行企业流程运转、部门设置及职能规划等最基本的结构依据,常见组织结构形式包括中央集权、分权、直线以及矩阵式等。

法律快车提醒您,企业的组织架构就是一种决策权的划分体系以及各部门的分工协作体系。

组织架构需要根据企业总目标,把企业管理要素配置在一定的方位上,确定其活动条件,规定其活动范围,形成相对稳定的科学的管理体系。

没有组织架构的企业将是一盘散沙,组织架构不合理会严重阻碍企业的正常运作,甚至导致企业经营的彻底失败。

相反,适宜、高效的组织架构能够最大限度的释放企业的能量,使组织更好发挥协同效应,达到“1+1>2”的合理运营状态。

法人企业和非法人企业的区别

法人企业和非法人企业的区别

法人企业和非法人企业的区别法人企业和非法人企业的区别都有哪些呢,我们不妨来看看。

以下是CN人才小编搜集并整理的有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第一节法人概述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的基本特征:(1)法人是依法成立社会组织(2)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组织体(3)法人是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的分类:(1)公法人和私法人①凡依国家意思设立、目的事业有法律直接规定、在加入上有强制性规定,人事由国家任免不得擅自设立和解散的法人是公法人。

如国家管理机关②由私人设立、内部关系平等、经营私法事业、可以由社员大会决定解散的法人是私法人。

如公司(2)社团法人和财团法人①社团法人是以人的集合为成立基础,并以章程作为活动依据的法人②财团法人是以捐助的财产为成立基础,并以捐助的目的和设立的章程为活动依据的法人(3)公益法人、营利法人和中间法人①公益法人是以公共利益为目的的社团法人,如学校;公益法人在广义上还包括财团法人。

②营利法人是以营利为目的的社团法人,如公司。

③中间法人是指那些不宜归入营利法人,又不能归入公益法人的社团法人,如合作社、商会等。

在德国法中,为避免出现中间法人,其将社团法人分成营利法人和非营利法人。

我国《民法总则》将法人分为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

(1)营利法人是以取得利润并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为目的成立的法人。

营利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业法人等。

(2)非营利法人包括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捐助法人等。

(3)特别法人包括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第二节法人的民事能力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法人作为民事主体,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法人和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主要区别:(1)法人不能享有某些属于自然人固有的因年龄、亲属关系等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如身体权、生命权、肖像权等)(2)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受法律、行政命令和法人章程、目的的限制;而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则具有一般性,他可以享有不违反法律的任何权利和承担任何义务(3)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于法人成立时发生,于法人依法撤销或解散时终止;而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则始于出生,终于死亡。

法人企业与非法人企业的利弊及其各自适用的情况

法人企业与非法人企业的利弊及其各自适用的情况

法人企业与非法人企业的利弊及其各自适用的情况法人企业与非法人企业的利弊及其各自适用的情况经济法作业系别班级:学号:姓名:我国的法人企业主要包含有限责任公司和无穷责任公司,非法人企业主要存有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

对此,根据上述分类列举下表中,以归纳法人企业与非法人企业的利弊及其各自适用于的情况:利弊1、有限公司因使用有限责任制度,1、有限公司的成立程序比较简单,只有发动成立的方式。

2、有限公司的非政府结构比较简单。

有限责任公司由于有限公司股东人数比较太少,并不建议有限公司必须成立股东会。

3、有限公司股东人数存有最低数量管制。

股东人数较太少,股东之间难协同,同时由于其人再分因素较轻,协商化解公司事务的难度往往较小。

4、有限公司之申报主义稍为缓解。

在有限公司中,申报义务通常只需对公司股东发布,而无须对社会公众发布。

具备人合公司特点,这使公司股东可以利用此种方式专门从事个人业务,缺少社会公众的监督,难免会发生个别股东误用公司形式,不当地逃避责任和风险。

2、有限公司不著重申报主义,这使股东之间以求在众多公司事务上保密,股东或公司更容易因此忽略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3、有限公司的出资受让不民主自由,须赢得其余股东的同意,且出资受让必须更改或者说修正有限公司的章程。

这有利于其增值投资的流动性和进一步增强投资的增值能力,投资风险相对较低。

1、可以大力推进资本集中,较大规模地法人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稀释社会群集资金。

2、推动企业提升经营管理。

投资者在将公司经营权交予专门经营管理者的同时,通过创建适度的监督机构,监督管理者的生产活动。

这种机制一方面确保了投资者利益,又可以充分调动管理者的能力。

3、同时实现资本平衡与股份流通性的有机融合。

在股份公司中,投资者可以随时步入证券市场,通过出售股票对某企业展开投资;也可以随时出售其所所持的投资,赢得现金落空,同时实现其投资的流动性。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两者的共同点:1、推行了资本三原则:一就是“资本确认原则”。

非法人组织的几个问题

非法人组织的几个问题
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发生 变更,应当及时向工商行政管
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变更名称
如果非法人组织的名称需要变 更,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申请变更登记。
变更经营范围
如果非法人组织的经营范围发 生变化,应当及时向工商行政 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变更经营场所
如果非法人组织的经营场所发 生变化,应当及时向工商行政
非法人组织的几个问题
汇报人: 2023-11-26
目录
• 非法人组织的定义与分类 • 非法人组织的设立与变更 • 非法人组织的权利与义务 • 非法人组织的责任形式 • 非法人组织的税收政策 • 非法人组织的法律监管
01 非法人组织的定 义与分类
非法人组织的定义
01
非法人组织是指不具有法人资格 ,但是依法能够以自己的名义从 事民事活动的组织。
社会组织
社会组织也是非法人组织的监管 主体之一,它们通过行业自律、 内部管理和会员章程等方式对非 法人组织进行监督和管理。
监管措施
设立审批
非法人组织的设立需要经过相关政府机构的审批,以确保其符合 法律法规的要求。
年度检查
政府机构对非法人组织进行年度检查,以确认其是否遵守相关法 律法规,以及是否正常开展业务活动。
税率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根据不同的所得类型而有所不 同,具体的税率需要根据相关法规和政策来确定 。
税收优惠
非法人组织的投资者或经营者在符合相关条件的 情况下,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
06 非法人组织的法 律监管
监管主体
政府机构
政府机构是非法人组织的主要监 管主体,负责制定和执行相关法 律法规,以及进行日常监督和管 理。
非法人组织的代表人 或管理人依法对组织 的财产和债务承担责 任。

非法人知识点总结

非法人知识点总结

非法人知识点总结一、非法人的概念和特点非法人是指在法律上没有独立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权益的组织或个人。

与法人相对应,非法人不具有法人的权利和义务,其行为和活动受法人的支配和约束。

非法人包括自然人、非法人组织和其他非法人实体。

非法人的特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缺乏法律地位和法人权利:非法人不具备法人的独立法律地位和法人的权利和义务。

其行为和活动属于个人行为或者非法人组织行为。

2. 依附性和从属性:非法人具有依附性和从属性,其权利和义务受其他法人的支配和约束。

非法人的行为和活动需要依托其他法人的支持和承认。

3. 代表性和责任性:非法人在法律上不具备代表性和责任性,其行为和活动不构成法律上的代表行为和法律上的责任行为。

4. 受限制性:非法人的行为和活动受到法律的限制和约束,其行为和活动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

二、非法人的分类和特征非法人可以根据其属性和性质进行分类,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 自然人:自然人是受宪法和法律保护的公民,具有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

自然人作为非法人,在法律上承担个人的责任和义务,其行为受法律的限制和约束。

2. 非法人组织:非法人组织是指在法律上没有法人地位和权利的组织,包括非法人企业、非法人社会团体等。

非法人组织有独立的组织形式和管理机构,但在法律上不具备法人的独立性和法人的权利和义务。

3. 其他非法人实体:其他非法人实体包括非法人个体经营者、非法人合伙企业等。

这些非法人实体在法律上没有独立的法律地位和法人的权利和义务,其行为和活动受其他法人的支配和约束。

非法人的主要特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缺乏独立法律地位和法人权利:非法人在法律上不具备独立的法律地位和法人的权利和义务,其行为和活动受其他法人的支配和约束。

2. 依附性和从属性:非法人具有依附性和从属性,其权利和义务受其他法人的支配和约束。

非法人的行为和活动需要依托其他法人的支持和承认。

3. 受限制性和依法性:非法人的行为和活动受到法律的限制和约束,其行为和活动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

法人与非法人的区别

法人与非法人的区别

企业非法人余企业法人的区别我们所说的企业非法人是主要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企业的分支机构,相当于就是经营企业但是不具备法人的资格,其实在我们的生活中很多都是企业非法人,既然有企业非法人,那么就有企业法人,那么企业非法人与企业法人的主要区别是什么呢?一、企业非法人非法人企业,又称企业非法人,指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从事营利性生产经营活动,但不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

企业非法人主要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企业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办事处、代表处)等。

非法人企业的法律地位是不具有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独立支配和处分所经营管理的财产,但经营单位可以刻制印章、开立往来XX、单独核算、依法纳税,也可以签订商业合同并作为执行人。

二、企业法人企业法人是指具有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资金数额、企业名称、章程、组织机构、住所等法定条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经主管机关(工商部门)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的社会经济组织。

三、企业非法人与企业法人的区别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企业法人是具有国家规定的独立财产,有健全的组织机构、组织章程和固定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经济组织。

在我国,公司、农民股份合作企业以与其他具备法人条件并依《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设立而未实行公司制度的其他企业(如一部分乡镇企业),都属于企业法人。

非法人企业是指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在我国主要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非企业法人是指企业法人之外的法人类型,如社团法人、行政机关等,有自己的财产,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非法人企业是指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如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户、合伙企业等,虽有自己的财产,但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换句话说,如果要承担责任,其开办者与该非法人企业承担连带责任。

此外,分公司也是非法人企业,它的总公司是法人企业,具有法人资质,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质;子公司是法人企业,和总公司一样都具备法人资质。

市场主体上级分类

市场主体上级分类

市场主体上级分类关于市场主体的分类依据最新的《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市场主体包含以下几种分类:一、公司: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其设立和运营管理由《公司法》调整;国有独立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资本参股公司的设立和运营需要符合《国有资产法》的相关规定,外资(包括港澳台)独资公司、合作公司、合营公司的设立和运营需要符合《外商投资法》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及“公众公司”还要遵守《证券法》的相关规定。

二、非公司企业法人:(1)全民所有制企业:是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的社会主义商品生产和经营单位。

企业的财产属于全民所有,国家依照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原则授予企业经营管理。

企业对国家授予其经营管理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依法处分的权利。

受《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调整。

(2)集体所有制企业:财产属于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实行共同劳动、在分配方式上以按劳分配为主体的社会主义经济组织。

受《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调整。

(3)联营企业;两个及两个以上相同或不同所有制性质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按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共同投资组成的经济组织。

三、个人独资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受《个人独资企业法》调整。

四、合伙企业: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受《合伙企业法》调整,外资(包括港澳台)独资企业、合作企业、合营企业的设立和运营需要符合《外商投资法》的相关规定。

五、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

受《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调整。

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由三个以上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在自愿的基础上,出资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

六、个体工商户:有经营能力的公民,以个人或者家庭为单位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

存款人类别

存款人类别

1、哪些存款人可以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办法》第十一条对申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存款人的身份资格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根据规定,具备开立基本存款账户资格的存款人大部分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并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法人和其它组织,包括企业法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队、武警部队、民办非企业组织(如不以盈利为目的的民办学校、福利院、医院)等。

同时,考虑到有些单位虽然不是法人组织,但具有独立核算资格,有自主办理资金结算的需要,因此,也允许其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包括非法人企业(如具有营业执照的企业集团下属的分公司)、外国驻华机构、个体工商户、单位设立的独立核算的附属机构(强调只有单位附属独立核算的食堂、招待所、幼儿园)等。

2、存款人应出具的开户申请资料(1)证明文件申请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的存款人均应是依法登记注册和经有权机关批准成立的合法单位,如成立公司必定要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领营业执照,机关单位必定有政府人事部门或编制委员会的批文,事业法人单位必定有人事部门或编制委员会的登记证书或批文。

因此,存款人出具的证明文件,是证明存款人合法身份和具备开户资格的有效依据,是银行了解客户的重要手段,是进行支付交易监测分析的基础信息。

提供真实、完整、合规的开户证明文件是存款人的义务,要求存款人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并负责审核是开户银行的责任。

存款人申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应向开户银行提交《办法》第十七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六条规定的证明文件。

企业法人:是指具备企业法人条件的全民所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私营企业、联营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包括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和其他企业。

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是企业取得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权的凭证。

因此,企业法人申请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时应出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经国家工商部门同意)。

非法人企业:非法人企业包括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等。

非法人组织的基本类型与责任

非法人组织的基本类型与责任

非法人组织,是指不具有法人资格,但是依法能够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等。

非法人组织的类型1. 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是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2. 合伙企业合伙企业是由两个以上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有收益、共担风险的营利性组织。

合伙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3. 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是指一些专门从事某种专业技术服务,不具有法人资格的组织。

例如,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等。

这些机构虽然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它们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可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

非法人组织的责任非法人组织虽然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其仍然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具体来说,非法人组织的责任可以分为以下几种:1. 无限责任对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人或合伙人需要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这意味着,如果企业的债务超过了其资产总额,投资人或合伙人需要以其个人财产来弥补差额。

2. 连带责任对于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其需要对客户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这意味着,如果这些机构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服务,客户可以要求其赔偿损失。

同时,这些机构内部的成员也需要对机构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3. 法定责任非法人组织还需要承担一些法定的责任,例如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登记、备案、缴纳税费等。

如果非法人组织违反了这些规定,将会面临相应的行政处罚或民事赔偿。

总之,非法人组织虽然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它们在民事活动中仍然具有重要的法律地位和责任。

投资者或合伙人需要了解这些责任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来规避风险。

同时,政府和社会也需要加强对非法人组织的监管和管理,以保障社会秩序和公平竞争。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法人和非法人组织)模拟试卷1(题后含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法人和非法人组织)模拟试卷1(题后含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法人和非法人组织)模拟试卷1(题后含答案及解析)全部题型 2. 民法学民法学单项选择题第31-50小题,每小题1分。

共20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

1.法人的“有限责任”是指( )。

A.法人及其成员以全部财产承担责任B.法人以其独立财产承担民事责任C.法人不承担民事责任D.法人及其创立人以其全部财产承担民事责任正确答案:B解析:法人的“有限责任”是指法人财产和法人创立人和成员的财产是分离的,法人仅以其独立财产承担民事责任,法人创立人和法人成员仅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民事责任。

法人的“有限责任”是法人和自然人、普通合伙企业等区别的标志,因为自然人和普通合伙企业对外都承担“无限责任”。

知识模块:法人和非法人组织2.法人的住所是法人的( )。

A.营业机构所在地B.登记注册地C.管理机关所在地D.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正确答案:D解析:《民法总则》第63条规定,法人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

依法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应当将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登记为住所。

据此,选D 项。

知识模块:法人和非法人组织3.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合伙企业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则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所欠债务( )。

A.和有限合伙人共同承担无限连带责任B.仅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C.仅对债务承担有限责任D.仍应负无限连带责任正确答案:D解析:根据《合伙企业法》第92条第2款的规定,合伙企业依法被宣告破产的,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可见,无论是普通合伙企业,还是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都应当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故选D项。

值得一提的是,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有限合伙人仅以出资额为限对外承担责任。

知识模块:法人和非法人组织4.下列选项中,属于我国特别法人的是( )。

A.有限责任公司B.设立中的法人C.捐助法人D.居民委员会正确答案:D解析:我国《民法总则》将法人分为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

我国非法人组织的种类都有哪些

我国非法人组织的种类都有哪些

我国非法人组织的种类都有哪些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私营独资企业、合伙组织。

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合伙型联营企业。

依法登记领取我国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

经民政部门批准登记领取社会团体登记证的社会团体。

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

在我国,法人组织其实是常态,一般我们看到的那种公司,不管是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其实都统称为法人组织。

但与法人组织对应的自然就是非法人组织。

大家知道我国非法人组织的种类都有哪些吗?下文中,小编就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

由于各国的社会政治、经济情况不尽相同,故非法人组织的分类也大相径庭。

在日本,非法人组织分为律师协会、学术团体、政治性团体等;非法人财团分为正在筹建中的厂矿、企业等。

英美法则将非法人团体分为合伙、互助会、工会等学会。

在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条规定:其他组织(笔者认为即为非法人组织)包括:(1)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私营独资企业、合伙组织;(2)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合伙型联营企业;(3)依法登记领取我国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4)经民政部门批准登记领取社会团体登记证的社会团体;(5)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6)中国人民银行、各专业银行设在各地的分支机构;(7)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设在各地的分支机构;(8)经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街道、村办企业;(9)符合本条规定的其他组织。

根据上述规定,按照不同的分类标准,可以对非法人组织作出不同的分类。

如按照创设方式的不同,可以将非法人组织分为公民或法人之间合伙创设的合伙性组织(如个人合伙组织和法人合伙型联营组织)及单独创设的独资组织(如企业法人设立的领有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按照创设目的不同,可以将非法人组织分为以营利为目的的从事生产、经营性活动的非法人组织和不从事经营性活动的公益性的非法人组织。

▲公益性依法设立的不从事经营性活动的公益性非法人组织有:(1)党、政、军机关设立的不具备法人资格,但能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独立进行业务活动的办事机构;(2)依法领有《筹建许可证》的筹建企业中的筹备机构,如筹备处、筹建委员会、筹建指挥部,等等;(3)按照《关于管理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暂行规定》由外国企业在我国境内经批准设立的常驻代表机构。

民法通俗读本第二十讲非法人组织

民法通俗读本第二十讲非法人组织

第二节其他组织(非法人组织、非法人团体)合同法在第二条当中增加了一个其他组织。

其他组织是相对于法人来说的,因为法人本身就是一个组织。

一个组织体,取得了法人的资格,它就叫法人,例如公司法人、企业法人等等。

同样是一个组织体,它没有取得法人资格,没有办理法人登记,这个组织体在这里就叫做其他组织。

这个其他组织,它首先要有一个组织体,还要有一定的经费、财产,还要选择一个负责人来对外签订合同、履行合同。

这样的组织体可以在法院起诉应诉,这样的组织体就是我们的教科书上所说的非法人组织、非法人团体。

所谓非法人组织、非法人团体,就是说没有法人资格的组织、团体。

这样的组织在我们现在的生活当中,它们可以签订合同、履行合同、起诉应诉,它们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取得了一些营业执照,可以从事市场交易。

这样的组织我们在法律上当然要承认它,在法律上把它规定下来。

这就是其他组织这个概念。

其他组织又分为其他经济组织和其他非经济组织。

其他经济组织最典型的就是合伙企业、合伙组织,还有联营企业。

那个联营企业没有取得法人资格的,它也就属于其他经济组织。

还有一个公司下面的分支机构,没有取得法人资格,它也就是一个其他经济组织。

其他非经济组织,我们举例来说,我们日常生活中的什么学会、协会,有的学会、协会在民政部门办理了法人登记,它就成了一个社会团体法人;如果它没有办理法人登记,那就成了这里的其他非经济组织。

因为它不是为了赚钱,不是为了营利,因此它就叫其他非经济组织。

这样的组织也可以签订合同、履行合同,也可以起诉应诉。

最后要说明的是,这里所说的其他经济组织和法人的区别在什么地方。

它们的区别仅仅在于,如果作为其他组织,它自己的财产不能够清偿债务,自己的财产不足以承担责任,我们的法院就会把它的那些成员、合伙人,或者把它的上级请到前台来,让他们来承担责任。

一个合伙企业,自己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并不就此罢休,我们的法庭还要让它的合伙人都来承担责任。

这一点和法人是不同的,法人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最后破产就完了,并不找它的那些股东。

报告:中科院非法人单位运行管理模式研究及建议

报告:中科院非法人单位运行管理模式研究及建议

中科院非法人单元运行管理模式研究1引言非法人单元(或非法人单位,国外称之为非法人团体,unincorporated society)一般指不具有法人资格的组织[1]。

在我国,非法人单位包括:机关法人所属内部各部门,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非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合伙组织以及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各类联营组织。

与法人相比较,非法人单位具有以下特点:(1)非法人单位没有自主经营的财产或者经费;(2)不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在我国,自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由于采用多种形式搞活经济,非法人单位种类和数量逐渐增多。

这种单位大体上可分为3类[2]:(1)经过有关部门认可的生产加工和服务性社会组织;(2)经一定主管机关认可,批准或履行法律程序成立,尚处于筹备阶段的企业、单位;(3)外国的企业组织。

近年来,中国科学院随着知识创新工程的实施,设立了一批冠以“中国科学院”或所属研究机构名称的跨机构、跨部门、不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协同创新组织(即非法人单位或非法人单元),这些灵活的非法人单位在促进学科交叉融合,促进技术集成与成果转化,促进管理专业化、科学化,发挥顶层设计和综合集成优势,组织实施国家重大科研任务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了良好的实践效果2中科院非法人单元建设情况上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中科院知识创新工程的推进,中科院建立了一大批如中国科学院大科学装置理论物理研究中心、中国科学院上海超导中心、中国科学院分子科学中心等在内的125个非法人单元(见附件)。

设立这些非法人单元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充分发挥非法人单元快速反应,组织灵活,有利于集成和凝聚创新各要素及各主体优势的特点,开展或统筹协调一个法人机构难以单独完成,需要跨所、跨部门进行的科技创新活动。

因此,非法人单元一般都针对一些体量大、跨度长、协调单位多的重大任务,主要工作是组织全院力量积极争取、管理和实施国家任务以及为国家重大专项发展的前瞻部署,成为中科院管理体制上的一次重要创新。

民法典合伙企业解散的情形有哪些

民法典合伙企业解散的情形有哪些

民法典合伙企业解散的情形有哪些合伙企业是由两个以上合伙⼈共同出资设⽴的,合伙⼈在签订合伙协议,约定合伙的相关问题。

⽽合伙企业在⼀定的情形下,可以解散的,那么民法典合伙企业解散的情形有什么?店铺⼩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家有帮助。

⼀、民法典合伙企业解散的情形有哪些民法典规定,合伙企业属于⾮法⼈组织,⽽⾮法⼈组织解散的情形包括章程规定的存续期间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出资⼈或者设⽴⼈决定解散等。

《中华⼈民共和国民法典》第⼀百零⼆条【⾮法⼈组织的定义及类型】⾮法⼈组织是不具有法⼈资格,但是能够依法以⾃⼰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

⾮法⼈组织包括个⼈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等。

第⼀百零六条【⾮法⼈组织解散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的,⾮法⼈组织解散:(⼀)章程规定的存续期间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出资⼈或者设⽴⼈决定解散;(三)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合伙企业解散及清算的具体流程⾃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之⽇起⼗五⽇内未确定清算⼈的,合伙⼈或者其他利害关系⼈可以申请⼈民法院指定清算⼈。

(⼀)清算⼈在清算期间执⾏下列事务:1、清理合伙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2、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事务;3、清缴所⽋税款;4、清理债权、债务;5、处理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6、代表合伙企业参加诉讼或者仲裁活动。

(⼆)清算⼈⾃被确定之⽇起⼗⽇内将合伙企业解散事项通知债权⼈,并于六⼗⽇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应当⾃接到通知书之⽇起三⼗⽇内,未接到通知书的⾃公告之⽇起四⼗五⽇内,向清算⼈申报债权。

债权⼈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

清算⼈应当对债权进⾏登记。

清算期间,合伙企业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关的经营活动。

(三)合伙企业财产在⽀付清算费⽤和职⼯⼯资、社会保险费⽤、法定补偿⾦以及缴纳所⽋税款、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依照本法第三⼗三条第⼀款的规定进⾏分配。

2020年师资SYB培训 第五步:企业的法律形态

2020年师资SYB培训 第五步:企业的法律形态

个人所有
投资人以其个人资产
业主既是投资 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
者,又是经营管 责任
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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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合伙企业(非法人企业)
业主数量 注册资本
成立 条件
经营 特征
利润分配 债务责任
普通合伙企业由2 个以上普通合伙人 组成 无注册资本限制
有限合伙企业由2 个以上5个以下合伙 人设立,其中至少 有一个普通合伙人 无注册资本限制
第五步:企业的法律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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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企业法律形态 小微企业常见法律形态的特点 选择合适的企业法律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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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什么是企业法律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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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律形态的概念
企业法律形态是指国家法律规定的企业组织形式,即企 业在市场环境中存在的合法身份。
我国企业的主要法律形态有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 任公司、外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乡镇企 业、股份合作制企业、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 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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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股东会、董事
会和监事会。
由董事会聘请职业 经理人管理公司业务
按股东实缴的出资比 例分配利润
以认缴的实缴额为限 承担有限责任
不设股东会
应在每一会计年度 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 报告,并经会计师事 务所审计
可设一名执行董事
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 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 应当对公司债务随担连 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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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小微企业常见法律形态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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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非法人企业)
业主数量 注册资本
成立 条件
经营 特征
利润分配和 债务责任
业主是一个 要有相应的经营资金 资产属于私人所有

银行账户管理培训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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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户管理知识
6、民办非企业组织: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
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动的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不得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不得设立 分支机构。民办非企业组织经登记后,由民政部门发给《民办非企业单 位登记证书》。因此,民办非企业组织申请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时应出具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正本。
2、非法人企业:非法人企业包括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合伙企业、个人
独资企业等。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申请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时应出具《营业执照》 正本、个人独资企业应出具《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正本、合伙企业应出具 《合伙企业营业执照》正本、合伙企业分支机构应出具《合伙企业分支机构营业 执照》正本。
3、机关:应出具政府人事部门或编制委员会的批文,中央 预算的机关,应出具财政部或财政专员办签发的《中央预算 单位开立银行账户批复书》;地方预算的机关,应出具地方 财政部门同意开户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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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哪些存款人可以开立基本存款账户 1、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并依法独立享有民 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法人和其它组织,包括企业法人、 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队、武警部队、民办非企业 组织(如不以盈利为目的的民办学校、福利院、医院)等。 2、同时,考虑到有些单位虽然不是法人组织,但具有独立 核算资格,有自主办理资金结算的需要,因此,也允许其开 立基本存款账户,包括非法人企业(如具有营业执照的企业 集团下属的分公司)、外国驻华机构、个体工商户、单位设 立的独立核算的附属机构(如单位附属独立核算的食堂、招 待所、幼儿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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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可以申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存款人 1、企业法人:是指具备企业法人条件的全民所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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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非法人企业包括哪些
非法人企业主要包括了以下几类: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企业法人的非法人分支机构(分公司、办事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中的非法人企业(外资代表处)。

非法人企业也称企业非法人,是经过商事登记机关注册定登记,从事营利性生成经营活动,但是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

非法人企业没有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也不能独立支配和处分经营管理的财产,但是非法人企业可以刻制印章、开立往来账户,单独核算、依法纳税,也可以签订商业合同并作为执行人。

非法人企业包括哪些
二、非企业法人和非法人企业的区别是什么
(一)定义不同:
1、法人营业执照是指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向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联营企业、私营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以及依法需要办理企业法人登记的其他企业核发的证明其具有合法合法生产经营权利的法定凭证。

2、指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从事营利性生产经营活动,但不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所登记的法定凭证。

(二)对应的公司不同。

1、法人企业营业执照对应的是法人企业。

2、非法人企业营业执照对应的是非法人企业。

(三)载明的内容不同。

1、法人企业营业执照载明的内容有企业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经营期限。

2、非法人企业营业执照包含事业单位设立的营业单位、企业法人下属的分厂;营业部、商店等。

(四)持有企业的类型不同。

1、法人企业营业执照可持有的企业包括公司制企业(即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制法人企业(为历史遗留问题,多为尚未转制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

2、非法人企业营业执照可持有的企业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企业法人的非法人分支机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中的非法人企业。

(五)持有该证件承担的责任不同。

1、法人企业营业执照持有的法人企业能够以企业自己的名义独立享有法定权利和承担法定义务。

也就是说,法定权利直接归企业享有而非企业业主或投资者,同理,法定义务也直接由企业承担而非企业业主或投资者。

2、非法人企业营业执照持有的企业拥有民事能力、诉讼能力、管理资财的责任。

三、非法人企业成立条件有哪些
非法人企业是非法人组织的一种。

非法人组织在实体上是法律允许设立的,在程序上须履行法定的登记手续,经有关机关核准登记并领有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登记证。

这是非法人组织成为民事主体的合法性要件,也是判断非法人组织能否成为具有民事主体资格的重要标准之一。

营业登记条件:
1.有符合规定的名称。

2.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3.有相应的管理机构和负责人。

4.有开展经营活动所需要的资金和人员。

5.有符合规定的经营范围。

6.有相应的财产核算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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