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大学生法律意识状况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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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大学生法律意识状况调查报告
我院大学生法律意识状况调查报告
调查小组成员:XX XX
摘要: 法律意识是人们对社会客观法律现象的主观反映,即人们关于法和法律现象的思想、观点、知识和心理的统称。依法治国条件下,法律意识成为推进法治进程的观念先导。大学生作为国家的栋梁与未来,对这一群体的法律意识的关注与培育,将会直接影响中国法治化的进程。
关键词:大学生,法律意识,法制条件
前言: 法律意识是人们对社会客观法律现象的主观反映,即人们关于法和法律现象的思想、观点、知识和心理的统称。它包括对法的本质、作用的看法,对现行法律的要求和态度,对法律的评价和解释,对人们的行为是否合法的评价和法制观念。1999年,“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为治国方略正式载入宪法。十六大报告中提出“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社会全面进步和加入世贸组织的新形势,加强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到二○一○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律素质,特别要求增强公职人员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现行《宪法》第五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依法治国已成为中国的治国方略之一。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要真正实现依法治国、依法办事,首
先要提高社会成员的法律意识,因为“任何法律的制定、遵守、执行都离不开一定社会的法律意识的指导和支配,列宁曾把法律意识视为法制建设的核心环节,因而社会成员的法律意识的强弱对法制建设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大学生中不乏精英和骄子,作为国家的栋梁与未来,对这一群体的法律意识的关注与培育,将会直接影响中国法治化的进程。
一、我院大学生法律意识基本状况
调查题目: 1、你所在的年级
2、请你评价一下你的法律意识
3、你认为法律的主要作用是什么
4、你知道全国的法制宣传日是哪一天吗?
5、作为一名大学生,你认为法律和自己的日常生活关系密切吗?
6、你希望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吗?
7、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时,你首先想到的是什么
8、在大学城,有一些来历不明的二手车,你会买吗?
9、学校组织的一些法律宣传活动和讲座,你觉得有必要吗?
10、造成法律意识薄弱的原因
结果、比例:(附件一)
总结: 学生对法律的信任度仍不乐观,对待是非清楚,但态度仍不够坚决。
作为消费者当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有一半以上的学生认为应当经过法律途径解决,但仍有一部分学生会采取自认倒霉或过激的暴力手段;如在个人利益、亲情和法律面前,更多学生会选择前两者。纳税是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义务,但迫不得已时才交纳;大部分学生认为捡到的东西应物归原主,否则形成不当得利之债,有一小部分学生认为这由个人的道德决定,法律不应介入;有少部分学生认为法律与自己所学的专业相距较远,学好专业课就行了,只要不违法,法律就与自己没关系,对法律不太感兴趣,因而对《法律基础》课不重视,法律意识比较淡漠。这些都表现出相当一部分学生虽然法律知识懂得不少,然而现实生活中,其行为与法律规定背道而驰,守法的自觉性较差,形成“学而不用”,“知而不信”现象。学生对法律的信任度不乐观,对待是非基本上是清楚的,但态度不够坚决。
二、调查结果中反映的问题
为了解我院大学生的法律意识状况,我们小组就法律意识这一专题以问卷调查的方式经过对全院学生进行调查,,调查情况分析如下: (1)大学生缺乏从总体上准确理解和把握现代法治的基本精神
现代法治是以民主为基础,以保障人权为核心,与传统的法制有着本质的区别,它视法为工具与目的的统一,并更加强调法的目的价值,而我们在调查中发现大学生对法的民主基础尚未有明确的意识,依然存在着一种传统意义上将法作为统治工具的法
律观。譬如,她们也认可“法治”反对“人治”,但受到传统人治观念和现实中一些“权大于法”现象的影响,往往认为法律只具有工具价值而非目的价值;她们也认可民主反对专制,但受到中国现实国情的制约,往往认为法制只存在于民主制度而专制制度下就没有法制,没有认识到法制既能够与专制相结合,也能够与民主相结合,而只有以民主为社会基础的法制模式,才能称之为真正的法治。
(2)有感性法律意识,但缺乏理性法律意识
法律本身是一门学理性极强的学科,不掌握一定的法律基础理论,就难以用理论解决现实存在的法律问题。大多数大学生对法律的认识还只处于初级的感性阶段,正是因为缺乏系统的法学理论学习,使得大学生的法律意识仍处于对法律本质认知的启蒙状态。比如,多数学生都知道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但对宪法的基本精神和基本内容却知之甚少,现代法治国家普遍都是实行宪政的国家,若不能将宪法提到宪政的高度加以认识,在论及宪法内容时不能立即想到公民的权利以及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的关系等诸如此类的关键问题,则是缺乏现代法治意识和宪政意识的表现。
(3)有被动法律意识,欠缺主动法律意识
由于传统法律意识的思维惯性,以及教育与宣传舆论的局限,大多数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处于一种被动的守法状态,认为守法就是遵守刑法。这种被动的法律意识更多的是一种守法教育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