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材料、设备认质核价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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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材料/设备认质核价管理办法

1、目的

为加强和规范本项目建设工程所涉材料/设备的认质核价管理工作,确保所有的材料/设备的质量符合合同、设计以及规范要求。根据施工合同及相关管理规定,结合重庆市巴南区三级甲等医院建设项目建设工程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参建各方共同遵照执行。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重庆市巴南区三级甲等医院建设项目的材料/设备采购。

本办法所指的材料/设备为:

(一)本项目所包含的土建、安装、装饰、市政、绿化等工程中需要认质核价的材料/设备。

(二)其他需要认质核价的材料/设备。

3、实施细则

3.1职责划分

1)施工单位严格按设计文件准确填写材料名称、规格型号、使用部位、工

程量、计划采购时间等相关内容提前30天报送认质核价工作组。认质核价工作组由建设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图预算编制单位共同派出人员组成。由于施工单位填写内容错误或不全造成的后果均由施工单位承担;材料/设备入场时,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共同进行封样、抽样检验等,完善相关手续。

2)监理单位重点对材料/设备的规格型号、技术参数等,同时对品牌、生

产厂家进行审核,并有充分的建议权。材料/设备入场时,会同项目管理单位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共同进行封样、抽样检验等,完善相关手续。

3)项目管理单位及建设单位负责核准材料/设备品牌和生产厂家。

4)需设计单位审核材料/设备,重点审查材料/设备的规格型号、技术参数

等内容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3.2 认质核价程序

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进度安排,申报相应材料/设备总体需求计划,并标明采购时间。针对具体材料/设备认质报审表(纸质一式伍份,同时报送电子文档壹份)原则上应在材料/设备采购前至少30个工作日申报,分别归类至建筑材料、安装材料、装饰材料、市政工程材料、园林绿化工程材料等项目。

流程图1

流程图2

3.3认质核价方式

3.3.1直接认质方式(无需核价)

(1)由施工单位在申报材料/设备时推荐3-5家供应单位,格式见附表1。

(2)由监理单位、项目管理单位以及建设单位共同根据施工单位推荐单位进行审核。

(3)参照“3.2 认质核价程序流程图1”进行认质。

3.3.2限价认质方式(《巴南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造价指导价格》、《重庆工程造价信息》有指导价)

(1)根据《巴南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造价指导价格》、《重庆工程造价信息》的指导价(有巴南区财评指导价,则执行该指导价;若无巴南区财评指导价,则执行重庆工程造价信息指导价),施工单位进行的材料/设备采购,由施工单位在申报材料/设备时推荐3-5家供应单位(格式见附表2),经监理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建设单位共同审核认可并盖章,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遵照执行。若建设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发现施工单位备案的材料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和要求,则施工单位不得在本工程中使用。

(2)参照“3.2 认质核价程序流程图1”进行认质。

3.3.3认质核价方式(《巴南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造价指导价格》和《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均无指导价)

(1)由施工单位在申报材料/设备时推荐3-5家供应单位(格式见附表3),经监理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建设单位共同审核认可并盖章,对推荐的不同品牌只核定一个价格,此价格为到场价(含采保费)。

(2)参照“3.2 认质核价程序流程图2”进行认质核价。

3.4材料/设备采购要求

3.4.1施工单位须严格按照施工图设计和国家、行业有关规定进行设备、材料采购,并提供相应的资料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产品合格证明、型号证书、市场准入证明、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承诺书、产品质保期售后服务承诺等。

(2)产品(商标)标识、产品质量保证文件、产品使用说明书、防伪说明。

(3)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产品型式检验合格证明。

(4)相应的产品标准或产品企业标准;有国家强制标准的,应符合国家强制标准。

(5)属国家生产许可证或强制认证管理的产品,需提交有效期内生产许可证或强制认证证书。

3.4.2施工单位对材料/设备的质量、供货时间、数量承担所签订施工合同中全部责任。

3.4.3对确认的材料/设备品牌、产地、规格、数量由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负责监督到货情况以及材料/设备是否按要求进场,监督加工和安装的进度,按期保质履行合同条款。

3.4.4本工程禁止使用的建筑材料:

(1)连续两次产品质量抽检不合格的。

(2)一季度内累计三次因进场验收或复验不合格作退场处理的。

(3)国家和本市明令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的建设工程材料。

(4)建筑材料质量不合格,造成建筑物结构安全隐患或危害人身健康的。

(5)因建筑材料质量问题造成工程质量事故、降低使用功能或人身伤害的。

(6)因建筑材料质量问题引起质量投诉或群访事件的。

(7)未经监理单位、项目管理单位、业主审核认可的。

3.5 认质核价价格执行要求

3.5.1按照认质程序核定的材料/设备品牌或厂家,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施工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3.5.2施工单位所采购的材料/设备不能满足发包单位的要求,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施工单位负责;

3.6本办法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施工合同有冲突之处,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施工合同执行。

3.7附表及说明

附表1:

材料/设备品牌或厂家报审表

申报单位:(盖章)时间:年月日材料类型:

申报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字): 总监理工程师(签字):项目管理单位负责人(签字):建设单位负责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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