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复习资料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 Document number:PBGCG-0857-BTDO-0089-PTT1998《劳动与社会保障法》课程复习资料一、单项选择题:1.下列争议适用《劳动法》的是[ ]A.某企业职工与该企业就年休假问题发生争议B.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与该公司就分红问题发生争议C.张某雇佣下岗职工李某照顾自己患病的母亲,张某与李某就报酬发生的争议D.某企业与职工因加班费问题而发生的争议2.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在用工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何时起建立[ ]A.劳动合同订立之日B.用工之日C.劳动合同公证之日D.双方当事人口头协议订立劳动合同之日3.我国失业保险基金的筹集方式是[ ]A.国家与用人单位负担B.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负担C.国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负担D.国家和劳动者负担4.李某到某餐馆做服务员已满1年,双方尚未签订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双方未建立劳动关系B.双方已基于口头形式的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C.视为李某与餐馆已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D.双方补签固定期限劳动合同5.赵某在甲公司工作满15年,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甲公司应支付给赵某的经济补偿金为 [ ]A.相当于赵某1个月的工资B.相当于赵某6个月的工资C.相当于赵某12个月的工资D.相当于赵某15个月的工资6.下列不属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范围的是[ ]A.城镇职工B.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中小学阶段的学生C.少年儿童D.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7.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原用人单位以新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被告应该为[ ]A.新的用人单位B.劳动者C.新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D.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8.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的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 ]个月个月个月个月9.我国生育保险基金来源于[ ]A.企业职工B.政府补贴C.城镇企业缴纳的生育保险费D.妇联机构补贴10.星雨公司招聘前台服务员,要求应聘者具有大专以上学历,高中毕业生王某伪造了大专学历应聘,星雨公司与之签订了2年期劳动合同,王某工作认真负责,2个月后公司人力资源部发现王某的大专学历系伪造,下列关于王某与公司的劳动合同的效力说法正确的是 [ ]A.有效,王某和公司应继续履行B.无效,因为王某以欺诈手段与公司订立劳动合同C.有效,因为王某工作认真负责D.效力待定,公司如追认,合同有效,如拒绝追认,合同无效11.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多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日内日内日内日内12.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规定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 [ ]个月个月个月个月13.下列情形中企业裁员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是[ ]A.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B.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C.劳动者在试用期内的D.女职工在孕期的14.王某与某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关于劳动合同的解除,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只要提前30日通知企业,王某可以自由解除劳动合同B.企业如果不按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王某无须提前通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C.企业未为王某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王某无须提前通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D.试用期内王某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15.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多少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 ]% % % %16.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 ]% % % %年统一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后参加工作的职工退休时,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多少年,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保险金[ ]年年年年18.以下不属于失业人员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情形的是[ ]A.重新就业B.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C.应征服兵役D.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有关部门介绍工作二、名词解释:1.特殊就业保障2.劳动监督3.社会救助4.就业促进5.职工参与6.就业服务7.劳动安全卫生检查制度8.工伤保险9.职业福利10.劳动合同的变更11.加班加点12.劳动争议13.公共福利14.集体协商15.基本工资16.劳动安全卫生设施“三同时”制度17.工资18.劳动安全卫生标准19.劳动争议调解三、简答题:1.如何理解我国工会的法律地位2.什么是失业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具备什么条件3.劳动法律关系由哪些要素构成4.我国最低生活保障有什么特征5.社会福利具有什么特征6.集体合同有何法律特征7.确定最低工资标准主要考虑哪些因素8.什么是企业年金企业年金基金由什么构成9.我国就业援助的措施有哪些10.什么是劳动合同的履行劳动合同的履行应遵守哪些规则11.工资保障具体包括哪些措施12.我国教育福利主要包括哪些内容13.特殊情形下的加班加点需符合哪些要求14.我国劳动监督体系由什么组成15.我国工伤医疗的待遇包括哪些16.劳动合同的变更应遵循什么程序17.用人单位应如何向劳动者支付加班加点的工资报酬18.什么是社会保障社会保障包含几层意思四、论述题:1.试论述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
劳动与社会保障复习资料
劳动与社会保障1、【什么叫社会保障制度?】社会保障制度是以国家或政府为主体,依据法律规定,通过国民收入再分配,对公民在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以及由于各种原因生活发生困难时给予物质帮助,保障其基本生活的制度。
2、【社会保障制度的作用】①促进社会稳定;②保障基本生活。
(直接功能);③保持社会公平,促进精神文明;④促进社会全面发展。
3、(1)社会保障制度的责任主体是国家或政府(①权威②成本低);(2)国民收入再分配(属于二次分配,须由政府主导。
);(3)社会保障制度得以实施的保证和依据是相应的社会立法。
(4)社会保障制度的目标是满足公民的基本生活需要。
4、【社会保障制度的内容】社会救助、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优抚。
5、【社会保障制度】(1)传统社会保障制度经历的三个阶段:早期社会成员的互济时代——慈善事业时代(宗教、民办、官办慈善事业)——济贫制度的出现与发展;(2)现代社会保障制度:萌芽(标志:1834年新《济贫法》的出台)——建立与发展(德国首先建立现代意义上的社会保障制度—欧洲各国效仿建立:①英国19世纪末20世纪初颁布了一系列法规,《国民社会保险法》。
②美国1935年罗斯福《社会保障法》。
(3)理论基础:福利国家理论;福利经济学(庇古-1920年《福利经济学》);凯恩斯主义:国家干预1936年《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
(4)社会保障制度模式:①“投保资助”型:德、美、日;②“福利国家”型:英国(“贝弗里奇计划”)、瑞典(“三高”);③“国家型”社会保障模式(前苏联模式);④“储蓄保险”型社会保障模式(新加坡、智利)。
6、【社会保险制度】(1)组织基:互助组织;(2)技术基础:商业保险的产生(15世纪海上保险(银行、放债人、抵押贷款)—17世纪中叶:火灾(英国保险公司)—18世纪人寿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健康保险,从而形成了商业保险(技术体系))7、【现代社会保障制度产生于市场经济条件下,是市场经济正常运行的必要条件】(1)市场经济是生产社会化的大规模经济(2)市场经济是竞争经济;(3)市场经济发展的周期性;(4)市场经济是以应用科学技术为基础的经济;(5)任何社会中存在的先天性疾病、残障或者各种原因产生的无依无靠者需要社会救助;市场经济效率高但风险大,社会保障可以发挥减震器的作用。
劳动和社会保障法笔记
(《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复习资料一、劳动法的概念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相联系的某些其他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劳动法的基本原则劳动法的基本原则包括:①依照宪法规定保护劳动者权益原则;②规定统一的基本标准和规范原则;③建立完善的劳动合同制度,劳动合同的自由与政府适度的干预相结合原则。
④保护公平竞争与保护弱者权益相结合原则。
劳动就业的特征是:①主体必须是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公民。
我国公民的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是从年满16周岁开始的,还要求劳动者具有劳动的实际行为能力。
②劳动就业的主体有从事一定的社会劳动的愿望。
③取得相应的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
第二章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一、各项劳动权利的内容二、劳动者的义务第三章促进就业一、劳动就业的特征劳动就业的特征是:①主体必须是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公民。
我国公民的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是从年满16周岁开始的,还要求劳动者具有劳动的实际行为能力。
②劳动就业的主体有从事一定的社会劳动的愿望。
③取得相应的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
二、劳动就业的基本原则劳动就业的基本原则是:①国家促进就业的原则。
②竞争就业原则;③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原则。
④特殊就业群体就业保障原则。
⑤禁止16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就业原则。
第四章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一、劳动合同的法律特征劳动合同的法律特征为:①劳动合同的主体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
②劳动合同的内容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③劳动合同的标的是劳动者的劳动行为。
④劳动合同的目的在于确立劳动关系,使劳动过程得以实现。
二、劳动合同与民事合同的区别劳动合同与民事合同的区别表现在:1、两者的性质不同。
劳动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存在着特殊的从属关系;民事合同的当事人双方不存在从属关系。
2、合同的主体不同。
劳动合同的主体,一方是用人单位,一方是劳动者。
3、法律救济的方式不同。
劳动与社会保障复习
劳动与社会保障复习June 8th, 2022, what a day of hard work.劳动与社会保障复习资料劳动法部分第一章劳动的产生和发展1、在整个法律体系中,劳动法作为独立的部门法产生于19世纪初期2、最早的工厂立法是英国1802年颁布的学徒健康与道德法3、英国在1824年颁布法令承认工人有组织工会罢工的权利并于1871年颁布世界上第一部工会法4、法国在1864年解除了罢工禁令并于1884年承认工人有组织工会权利5、20世纪以前的劳动立法正在逐步走出工厂立法的范畴6、劳动法是在什么历史条件下产生的劳动法作为一个主要以劳动关系为调整对象的法律部门,是以劳动关系的存在为产生的前提的,但是劳动法所调整的劳动关系的是社会发展到一定的历史阶段才出现的7、劳动法产生的原因1劳动法的产生是资本主义大工业生产的客观要求2劳动法的产生是维护自由平等竞争的需要3劳动法的产生是劳动者长期斗争的结果8、初期劳动法的特点1 初期劳动立法绝大多数是从改善童工和女工的劳动条件开始的2初期劳动立法适用范围狭窄3)初期劳动立法虽然规定了对部分劳动条件的改善,但还是一般缺少监督条款和责任条款,没有明确的监督检查机构,也缺乏对违法者法律责任的具体规定和追究,劳动法很难得到真正的实施第二章劳动法基础理论第一节劳动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一、法的概念:广义上的法包括所有法律规范;狭义上的法在我国仅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会颁布的法律;法:人们用以调整人与人之间关系的行为规范;法的基本特征:是掌握政权的社会集团意志的体现,是社会规范,属上层建筑范畴;法的核心问题:权利和义务;反映的是人与人之间的利益关系;二、劳动法与劳动法学的概念1、狭义的劳动法:指国家最高立法机构制定公布的全国性,综合性的劳动法,一般以法典形式出现;2、广义的劳动法:指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总称;3、劳动法中所指的劳动的特征:1、劳动法的劳动一般是人们在争取与实现劳动权过程中的劳动;2、劳动法的劳动是有偿性劳动,它有区别于无偿的义务性劳动;3、劳动法的劳动带有劳雇关系,双方具有从属关系;三、劳动法的调整对象劳动法的调整对象是调整两部分社会关系,其中劳动关系是劳动法调整的主要社会关系;除劳动关系外,劳动法还调整与其密切联系的一些社会关系;四、劳动关系的概念1、劳动法调整的劳动关系:指在运用劳动能力、实现劳动过程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劳动使用者之间的社会劳动关系;2、劳动关系的特征1、劳动关系是社会劳动过程中发生的关系;2、劳动关系的主体双方,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劳动使用者或用人单位;3、劳动关系双方在维护各自经济利益的过程中,双方的地位是平等的;4、劳动关系主体双方存在管理和被管理关系,即劳动关系建立后,劳动者要依法服从经营者的管理,遵守规章制度;第二节劳动法的地位、体系及法律渊源一、劳动法和劳动法学是独立的法律部门和独立的法学学科1、劳动法有特定的调整对象;2、劳动法有特定的主体3、劳动法有独特的内容体系:劳动法内容包括劳动就业、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工资保障、工时休假、职业安全卫生、社会保险、工会、劳动争议处理等内容;劳动法学是一个独立的学科,有其独立的基础理论体系和应用知识结构;二、劳动法与其他某些法律部门的区别三、劳动法与民法的区别1、两者的调整对象不同;民法是调整财产关系以及财产关系有密切联系的人身关系2 、两者的主体不同;民事法律主体双方可能是公民、法人或一方为公民另一方为法人;劳动法的一方必须是劳动者,另一方为用人单位劳动使用者3、两者调整的原则不完全相同;民法以双方主体平等、等价有偿为原则 ;劳动法除一般性双方平等原则外,对某些主体还有特殊保护原则;三、劳动法和劳动法学体系1、劳动法学体系概念:指构成劳动法律部门中不可缺少的相互间有内在联系的法律规范的统一整体;2、劳动法体系结构:是根据各项劳动法律制度构成的一个较为完整的体系;3、劳动法学体系:是指在劳动法体系的基础上进行的理论性概括和综合分析所形成的体系;四、劳动法的渊源1、法律渊源的概念:指法律效力的来源不同,而形成的不同的法律形式,也可称为法律形式;2、劳动法的渊源:依据不同的立法机构制定的法律文件,构成不同法律效力的表现形式1、宪法中的有关规定2、法律: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3、行政法规:指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文件;4、部门规章:指国务院所属各部委制定的规章;5、其他法律规范中有关劳动问题的规定6、地方性法规和经济特区法规7、地方法规 8、国际法律文件 9、国际惯例 10、法律解释11、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劳动法律第三节劳动法的适用范围、实施及作用一、劳动法的适用范围1、劳动法适用范围的概念:即我国劳动法的效力范围,是指我国劳动法适用于什么地域、什么时间和什么人;2、劳动法的适用范围1、劳动法的空间适用范围:即劳动法的地域范围;立法权限的不同,地域适用范围不同;2、劳动法的时间适用范围:指劳动法的生效和失效时间,即劳动法的时间效力;二、劳动法的作用1、劳动法是公民基本权利的重要保障;2、劳动法是维护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实现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3、劳动法保障劳动力市场有序发展,促进市场经济不断完善4、劳动法是促进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第四节劳动法的基本原则一劳动法基本原则的概念和依据劳动法基本原则的概念劳动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定劳动法律制度和劳动法律规范的指导思想,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的基本准则;劳动法的基本原则,对劳动的全部内容有指导作用;劳动的基本原则对劳动立法、劳动执法、劳动法律解释,乃至劳动法的理论都是必须遵守的基本原则;劳动法的基本原则对全部劳动法律制度都是基本原则,不同于劳动立法原则司法原则; 劳动法基本原则的依据劳动法的基本原则,主要依据宪法的相关规定;宪法中规定了劳动权益的基本要求,如劳动权、休息权、报酬权、物质帮助权等、;劳动法基本原则的内容公民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原则劳动权利和义务是统一不可分割的;劳动权包括劳动就业权、选择职业权、获得职业资格权、平等就业、提升权、防止不当解雇等;劳动法主体利益平衡中三方性原则劳动法主体范围广泛,在利益冲突中,主要表现在国家、用人单位、劳动者的利益冲突;劳动者享有综合性权利原则1 普遍权利和特殊权利保障2 财产权利和人身权利保障3 个人权利和集体权利保障4 平等权利与优秀权利保障5 实体权利和程序权利保障第五节劳动法律关系法律关系概念一般公认法律关系的概念是指法律规范在调整社会关系过程中所形成的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各种法律关系主体都是由主体、客体、内容三个要素组成;法律关系特征1形成法律关系前提条件是法律规范的存在法律关系的建立必须有现实存在的法律规范作为依据;2 法律关系是特殊的社会关系法律关系是一种特殊的人与人之间的意志关系,被现实存在的法律关系规范所调整的意志关系,有国家意志和强制特征,是具有权利义务内容的特殊社会关系;(一)劳动法律关系概念劳动法律关系是指劳动关系被劳动法律规范所调整而形成的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即劳动关系的主动双方依据劳动法各自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二)劳动法律关系的特征及劳动关系的区别1 劳动法律关系的特征(1)劳动法律关系主动双方具有平等性和隶属性具有以国家意志为主导、以当事人意志为主体的特征(2)劳动法律关系是在运用劳动能力、实现劳动过程中形成的2劳动关系与劳动法律关系的区别和联系(1)劳动关系与劳动法律关系的区别劳动关系是一种社会物质关系,属经济基础范畴;劳动关系的形成以劳动的存在为前提;劳动法律的形成以劳动法律规范的存在为前提;劳动关系的内容是劳动,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权利义务;(2)劳动关系与劳动法律关系的联系主要体现在劳动关系的存在是劳动法律关系产生的基础,也就是说,只有实际存在的劳动关系才需要制定法律,经过法律调整才形成权利义务关系;(三)劳动法律关系的分类1按照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划分1 全民所有制劳动法律关系;2所有制劳动法律关系3个体经营单位的劳动法律关系4私营企业的劳动法律关系5股份制企业的劳动法律关系6外商投资企业的劳动法律关系;7港、澳、台投资的劳动法律关系;2按照劳动者人数划分可划分个人劳动法律关系、集体劳动法律关系3按照产业职业种类划分(四)二劳动法律关系的要素劳动法律关系的要素,是指依据劳动法律规范构成劳动法律关系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是由法律关系主体、法律关系内容、法律关系客体三个要素组成的;(五)劳动法律关系主体1劳动法律关系主体的概念所谓法律关系的主体,就是依法享有权利与承担义务的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依照劳动法享有权利与承担义务的劳动法律关系的参加者;一方面是劳动者,包括具有劳动能力的我国公民、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即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2劳动者的劳动权利能力与劳动行为能力劳动者的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开始于16周岁;劳动者的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是统一的、不可分割的;劳动者的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只能由劳动者本人亲自实现;某些劳动者的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受到一定的限制;3用人单位的用人权利能力和用人行为能力二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1劳动法律关系内容的概念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劳动法律关系双方依法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基本要素,是劳动法律关系的核心和实质;2劳动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的a劳动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的定义b劳动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的统一性、对应性(六)劳动法律关系的客体劳动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劳动法律关系双方的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一、劳动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及消灭(一)劳动法律事实的概念和种类1劳动法律事实的概念劳动法律事实,是指劳动法律规范规定的,能够引起劳动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情况;2劳动法律事实的种类1行为;是指以行为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法律事实;2事件;是指不以行为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法律事实;(二)劳动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劳动法律关系的产生,是指劳动者同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律规范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明确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形成劳动法律关系;劳动法律关系的变更,是指劳动者同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律规范,变更原来劳动合同中确定的权利义务的内容;劳动法律关系的消灭,是指劳动者同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律规范,终止其相互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第四章劳动就业与职业培训1.劳动就业:是指具有劳动能力的公民在法定劳动年龄内从事有一定劳动报酬或劳动收入的合法职业;实质是劳动力与生产资料的结合2.国家在促进劳动就业的职责上应当在以下几个方面履行其职责(1)国家通过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就业条件,扩大就业机会(2)政府要采取各种措施,发展多种类型的职业介绍机构,为劳动者提供就业服务(3)国家保障劳动者平等就业的权利(4)国家保障残疾人,少数民族人员,退出现役的军人的就业权利,对其就业采取措施进行保障(5)国家采取各种措施,发展职业教育,提高劳动者的素质,增强劳动者的就业能力;3.我国劳动就业的制度模式(1)行政配置型劳动就业制度模式在这种制度中,劳动者的就业是通过国家的计划来实现的;用人单位也无用工自主权,只是被动的服从国家的统一调配,安置劳动者就业;束缚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这种劳动就业制度已经逐步被市场导向型来动就业制度取代;(2)市场导向型劳动就业制度模式在这种制度中,国家通过宏观调控实现对劳动就业的整体协调和管理,用人单位享有自主的用工权,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自主招用劳动者,劳动者有权自主选择适合自己的工作;4.特殊群体的就业保障包括:1.妇女就业保障2.残疾人就业保障3.退役军人就业保障4.少数民族人员就业保障5.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就业保障6.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保障5.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的就业管理1为国人在中国就业的条件:1.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的条件:1.用人单位要向该外国人申请就业许可并取得许可证书后才可聘用2.用人单位聘用为国人从事的岗位应是有特殊需要,国内暂缺适当人选,且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岗位3.用人单位不得聘用外国人从事营业性文艺演出,但经文化部批准持临时营业演出许可证的除外;2.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的条件:1.年满18岁,身体健康 2.具有必需的专业技能呵相应的工作经历3.无犯罪记录 4.有确定的聘用单位 5.持有有效护照或能代替会找的其他国际旅行证件6. 就业服务:是指依法成立的各种就业服务机构为劳动者实现就业和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提供的各种社会服务;就业服务包括:1.为劳动力的供求双方相互选择,实现就业而提供的各类职业介绍服务2.为提高劳动职业技术和就业能力的多层次,多形式的就业训练和转化训练服务3.为保障失业者基本生活和帮助其再就业的失业保险服务4.组织劳动者开展生产自救和创业的劳动就业服务企业;7. 职业介绍机构:是指依法设立的,专门从事职业介绍工作的机构,根据职业介绍机构是否以营利为目的,可分为营利性职业介绍机构和非营利性职业介绍机构8. 职业介绍机构设立的条件:1.有明确的业务范围,机构章程和管理制度2.有开展业务必需的固定场所,办公设施和一定数量的开办资金3.有一定数量具备相应职业资格的专职工作人员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开办非营利性职业介绍机构的,应当在机构章程和管理制度中体现其非营利性宗旨9. 职业介绍机构可以从事的业务内容包括:1.为求职者介绍用人单位2.为用人单位和居民家庭推荐求职者3.开展职业指导咨询服务4.收集和发布职业供求信息5.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事互联网职业信息服务6.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组织职业招聘洽谈会7.具备相应资格的,从事劳动力跨省流动就业中介服务8.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准的其他服务项目10. 职业介绍机构的禁止行为包括:1.超出核准的业务范围经营2.提供虚假信息3.超标准收费4.介绍求职者从事法律法规所禁止从事的职业5.为无合法证照的用人单位或者无合法身份证件的求职者进行职业介绍服务活动6.以暴力,胁迫,欺诈等方式进行职业介绍活动7.伪造,涂改,转让批准文件8.以职业介绍为名,牟取不正当利益或进行其他违法活动11. 境外就业中介机构的设立具备条件:1.符合企业法人设立的条件 2.具有法律,财会,外语专业资格的专职人员,有健全的工作制度和工作人员守则3.备用金不低于50万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境外机构个人及外国驻华机构不得在中国境内从事境外就业中介活动12.境外就业中介机构依法从事的业务包括:1.外中国公民提供境外就业信息咨询2.接受境外雇主的委托,为其推荐所需招聘人员3.为境外就业人员进行出境前培训并协助其办理有关职业资格证书公证等手续4.协助境外就业人员办理出境所需要护照签证,公证材料,体检防疫注册等手续和证件5.为境外就业人员代办社会保险6.协助境外就业人员通过调解仲裁诉讼等程序维护其合法权益13. 公共就业服务:由各级劳动保障部门提供的公益性就业服务,包括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就业培训,社区就业岗位开发服务和其他服务内容;14. 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应当免费提供以下服务:1.向求职者和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保障政策法规咨询服务2.向失业人员,残疾人,享受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退役军人及家属,当地政府规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或需特别照顾的人员提供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3.推荐需要培训的失业人员和特殊服务对象参见免费或部分免费的培训4.在服务场所公开发布当地岗位空缺信息,职业供求分析信息,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5.办理失业登记,就业登记,录用和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备案等项事物6.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指定的其他有关服务15. 职业培训的概念:又称职业教育,职业训练,职业技术培训或职业技能开发,是指根据社会各种职业需求及劳动者的从业意愿和条件,对要求就业的失业者及在职劳动者所进行的培养与提高其专业技术知识和职业技能的教育及训练;16.职业技能的种类:1.学校教育和培训2.职业培训机构的培训3.劳动预备制度的培训4.学徒培训:学徒学习期限应为3年,技术比较简单的工种学习期限可以适当缩短但不得少于2年;17.职业技能鉴定的概念:是指对劳动者的职业技能依法进行等级资格的考核和认定;18. 职业技能鉴定的类别:1.技术等级考核2.技师资格的考核;19. 职业技能鉴定的对象包括:1.各类职业技术学校和培训机构毕结业生,凡属技术等级考核的工种,逐步实行职业技能鉴定3.企事业单位学徒期满的学徒工,必须进行职业技能鉴定3.根据需要,自愿申请职业技能鉴定的企事业单位的职工以及社会各类人员;20. 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按照国家制定的职业技能标准或任职资格条件,通过政府认定的考核鉴定机构,对劳动者的技能水平或职业资格进行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评价和鉴定,对合格者授予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制度;第五章劳动合同一、劳动合同:也称为劳动契约、劳动协议,还称为雇用合同、雇用契约,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为确立劳动关系,依法协商达成的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建立的基础;二、劳动合同的特征:①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②劳动合同具有从属性;③劳动合同是双务、有偿、诺成合同;三、劳动合同的分类㈠按照劳动合同期限划分1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2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3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㈡按照就业方式划分1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2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同一用人单位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5小时,每周不超过30小时㈢按照劳动合同的存在形式划分1书面劳动合同:又称要式劳动合同,是指以法定的书面形式订立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订立,应当采取书面形式;2口头劳动合同:又称非要式劳动合同,即由劳动关系当事人以口头约定的形式产生的劳动合同;四、劳动合同的形式:书面和口头两种;五、劳动合同的内容①劳动合同的内容是指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具体表现为合同条款;②劳动合同一般分为法定条款和约定条款;③劳动合同应具备的法定条款:⑴劳动合同的期限;⑵工作内容;⑶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⑷劳动报酬;⑸劳动纪律;⑹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⑺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④约定条款:⑴试用期条款,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⑵保密条款;⑶赔偿条款;⑷当事人协商约定的其他事项;六、劳动合同的订立㈠劳动合同的概念:劳动合同订立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依法就劳动合同条款进行平等协商,达成协议,确立劳动关系和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法律行为;㈡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1平等自愿原则2协商一致原则3合法原则七、劳动合同订立的程序①要约;要约是指劳动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提出的订立劳动合同的意思表示;②承诺;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对劳动合同的要约内容表示同意和接受;八、劳动合同的订立和生效㈠劳动合同生效的时间;劳动合同生效是指劳动合同产生法律效力的时间;㈡无效劳动合同;是指不能发生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无效劳动合同分为两种:⑴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⑵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九、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㈠劳动合同的履行;是指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并享有各自的权利的行为;㈡履行过程中必须坚持的原则⑴亲自履行原则⑵全面履行原则⑶合作履行原则㈢劳动合同的变更劳动合同内容的变更,是指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就已经生效的合同条款达成修改或补充协议的法律行为;十、劳动合同的终止和解除㈠劳动合同的终止;是指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终止;分为正常的终止和非正常的终止两种;1正常的终止,是指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2 非正常的终止,是指劳动合同的提前终止,即劳动合同的解除;㈡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生效以后,尚未履行完毕之前,由于一定事由的出现,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行为;劳动合同的解除分为协商解除和单方解除;1 协商解除,是指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通过协商达成协议解除劳动合同;2 单方解除,是指劳动合同当事人一方通过行使解除权而解除劳动合同,而不必得到双方的同意;㈢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双方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订立的,当然也允许自愿协商解除;只要一方提出解除的要求,另一方表示同意即可;㈣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1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①过错性辞退②非过错性辞退③经济性裁员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⑴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⑵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⑶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⑷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2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一般解除和随时解除;第六章集体谈判与集体合同第一节集体谈判客观题1、在我国,法律上将集体谈判的主题确定为企业工会或职工代表与相应的企业代表;2、工会可以更换职工一方谈判代表;为建立工会的,经本单位半数以上职工同意可以更换职工一方谈判代表;3、一方提出进行集体谈判要求的,另一方应当在收到集体谈判要求之日起20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与回应,无正当理由不得进行集体谈判名词解释1、集体谈判:也称为集体协商,是指工会或工人代表与用人单位或用人单位组织的代表,就劳动标准或劳动条件进行商谈,并签订集体合同的行为;。
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复习资料
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第一章劳动法概述一、劳动法的概念调整劳动关系和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学科意义上的劳动法:1.劳动法是一个独立的部门法2.以职业劳动关系及其附随关系为调整对象,保障劳动者的生存利益与独立人格为理念的独立的法部门。
二、劳动法的调整对象(一)劳动法调整狭义劳动关系★狭义劳动关系具备以下几方面特征:(1)劳动关系的主体,一方是劳动者(劳动力所有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劳动力使用者)。
(2)劳动关系与劳动有着密切的联系,即劳动关系产生于劳动过程之中。
(3)劳动关系兼有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双重性质。
(4)劳动关系具有纵向关系(隶属关系)和横向关系(平等关系)相互交错的特征。
三、劳动权即有劳动能力的公民有获得参与社会劳动和领取相应的报酬的权利。
五、劳动法调整与劳动关系具有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1.劳动力管理方面的关系2.劳动力配置服务方面的关系3.社会保险方面的关系4.工会活动方面的关系5.监督劳动法律执行方面的关系6.处理劳动争议方面的关系六、劳动法的理论基础1、人权理论和人权保障运动是影响劳动法的一种重要力量2、保护劳动者,促进生产力的发展是劳动立法的目的。
3、市场经济的发展使劳动法的地位得到进一步的加强。
第三章劳动法律关系一、劳动法律关系的概念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依据劳动法律规范所形成的实现劳动过程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或者说,是劳动法调整劳动关系所形成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是按照劳动法的具体要求形成的,体现着蕴含于劳动法中的国家意志;★是双方当事人意志协调的产物,其运行过程由双方当事人的行为构成,体现着双方当事人的共同意志、★国家意志处于首位,当事人意志不得违反国家意志,并且只能在符合国家意志或国家意志★只有已纳入劳动法调整范围,并且符合法定模式的劳动关系,才为劳动法律关系。
★虽然在劳动法调整范围内但不符合法定模式的劳动关系,则只能作为事实劳动关系而存在。
★劳动法律规范是劳动关系成为劳动法律关系的依据,按照劳动法律规范缔结劳动关系则是劳动关系成为劳动法律关系的前提。
劳动与社会保障 复习资料
08.9劳动与社会保障复习资料一、单项选择题1、中国对劳动年龄人口的规定是(男性16~60岁,女性16~55岁)2、劳动力的核心是(体力和智力的总和)3、劳动力资源与其他一切资源最根本的区别是(具有主观能动性)4、劳动者诸多性质中最基本方面是(身体素质)5、在一国或地区具有劳动能力的总人口数,它包括适龄人口中有劳动能力的人口数和法定年龄以外的实际参加社会劳动的人口数,是指(劳动力资源的绝对量)6、劳动者其他素质能力形成与发展的条件是(劳动能力)7、劳动力的价值目的是(劳动产品)8、劳动者在实际的劳动过程中正在使用和已转化为劳动成果的那部分劳动力是指(现实劳动力)9、劳动力也有价值和使用价值,其使用价值表现为(通过使用劳动力创造比自身价值更大的劳动产品价值)10、最早公开使用社会保障一词的是(1935年美国《社会保障法》)11、社会保障项目的最低层次是(社会救助)12、社会保障体系的主体是(社会保险)13、社会保障的基本纲领,也是社会保障体系中的核心内容的是(社会救助)14、认为“要增加社会福利,就必须实现收入均等化。
所以,国家应通过征税的方法把一部分钱收来举办社会福利事业,转移给低收入者享用,以增加社会福利”的学者是(庇古)15、第一次完整系统地从宏观经济角度出发对国家积极干预经济的政策进行了理论阐述的学者是(凯恩斯)16、社会保险的受益对象是(社会劳动者)17、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经营原理是(大数法则)18、社会保险制度赖以存在、发展的前提条件是(权利和义务相一致)19、社会保险基金“取之于己,部分用之于人;或部分取之于人,用之于己,”充分体现了社会保险的(互济性)20、从交易内容上看,劳动力市场属于生产要素市场的一部分,他交易的对象是(达到法定年龄的劳动者的劳动力)21、在中国的劳动力市场上存在着一种特殊的劳动对象歧视是(户籍歧视)22、构成劳动力市场供给方主体必须是(自由劳动者)23、下列劳动者的社会劳动不属于就业的是(志愿者)24、具有代表性的实行终身契约雇佣制的国家是(日本)25、中国在计划经济时期实行的结业制度是(行政配置就业)26、20世纪80年代,经济学家提出的充分就业的标准是(失业率不超过6%)27、影响就业水平的决定性因素是(经济因素)28、按照英国经济学家凯恩斯的观点,只要解决了(非自愿就业)的问题,就可以实现充分就业。
劳动与社会保障复习资料
一、名词解释1、劳动2、现实劳动力资源3、潜在劳动力资源4、劳动力市场5、失业者6、劳动组织7、劳动定额8、定员9、比较类推法 10、工资级差 11、功效挂钩 12、劳动关系13、劳动合同鉴证 14、集体合同 15、社会保障 16、社会保险 17、社会救助18、社会保障管理体制 19、养老保险 20、医疗保险 21、失业保险22、工伤保险 23、生育保险 24、社会福利二、简答题1、简述劳动力的特性。
2、简述劳动力市场运行与调控理论模型的内容。
3、简述扩大就业的途径有哪些?4、组织结构设计的原则。
5、定额时间由哪几部分组成?6、劳动定额的制定方法有哪些?7、定员的方法有哪些?8、从世界范围来看,工时改革的趋势有哪些?9、简述马克思主义工资学说。
10、简述当前世界范围内,主要的5种工资理论。
11、简述员工生产安全保护的主要内容。
12、简述企业工资制度的选择。
13、劳动合同的形式内容包括哪些?14、简述劳动争议的范围。
15、简述劳动争议的预防措施。
16、简述社会保障的目标。
17、简述社会保障的原则。
18、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渠道有哪些?19、社会保障基金的支付范围是哪些?20、简述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区别21、简述企业年金与基本养老保险的区别。
22、医疗保险的制度模式有哪些?23、社会救助制度的特点有哪些?24、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保障对象有哪些?25、简述社区服务的内容。
三、论述题1、论述我国劳动力市场运行与调控中存在的问题。
2、试分析当前我国就业形势严峻的原因。
3、论述劳动合同解除的条件。
4、详细论述当前我国养老保险体系的组成内容。
5、论述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内容。
6、全面论述社会救助系统的组成内容。
法学-《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复习资料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复习资料1一、多选题1.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除了()的情形,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A. 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经济损失B.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C.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2.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有()情形的,劳动合同终止。
A. 劳动合同期满B. 劳动者死亡C. 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3.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劳务派遣一般只能在()岗位上实施。
A. 临时性B. 辅助性C. 替代性4.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劳动合同类型有()。
A.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B.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C.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5.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的,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A. 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B. 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C. 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二判断题1. 劳动法出现的原因之一是为维持资本主义自由竞争的秩序。
()2.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不定时工时制或综合计算工作时间制度。
()3. 中班津贴不能作为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
()4. 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
()5. 因签订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一般是权利争议;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一般是利益争议。
()三、名词解释1、工作时间2、最低工资标准3、劳务派遣4、竞业限制5、劳动争议仲裁6、社会保险7、职业病四、简答题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简要叙述哪些情形职工可以认定为工伤?2、什么是经济补偿?其标准如何?3、劳动者在什么情形下可以即时辞职?4、简述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5、计时工资和计件工资的区别以及优缺点有哪些?答案一、1. B,C 2. A,B,C 3. A,B,C 4 A,B,C 5 A,C二、TTTTF三、名词解释1、工作时间:是指法律规定的劳动者在一昼夜和一周内从事劳动的时间。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复习资料
1.所谓劳动法的“行为人”是指劳动关系的当事人,具体的说就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2劳动就业是指有劳动能力的人,通过一定方式与生产资料相结合,实现劳动过程,获得劳动报酬或经常收入的活动3“非全日制用工”定义: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个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的用工形式4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5劳动合同的期限(1)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合同当事人双方所订立的劳动合同规定了具体明确的起始时间和终止时间(2)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也称不定期的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合同当事人双方动力的劳动合同没有规定明确的时间界限(3)以完成约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指当事人双方把完成某一项工作或工程确定为合同起始和终止的界限6劳动合同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必须是书面的,非全日制用工作为一种特殊形式或例外形式,允许双方当事人订立口头协议7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8最低工资:是指在劳动者与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9以货币形式支付工资符合国际通行做法10劳动争议就是劳动纠纷,是指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因劳动问题引起的的纠纷11仲裁也称公断,是由一个公正的第三者对当事人之间争议作出评断12.劳动争议仲裁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用人的安慰与劳动者之间发生的争议,在查明事实,明确是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依法做出裁决的活动13.劳动争议的诉讼,是指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后,依法对劳动争议案件进行审理的活动14.劳动者须具备的法定条件:1,年龄条件。
公民最低就业年龄是16周岁,劳动法规定就业年龄不应低于18周岁。
2,劳动能力条件。
劳动者必须具有劳动能力。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复习资料
1、某公司欲与李某签订一份为期2年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2.0)A、 1个月B、 6个月C、 3个月D、 2个月正确答案: D2、以下劳动关系中,哪个不适用劳动法的规定()(2.0)A、乡镇企业与职工之间的关系B、某家庭与其聘用的保姆之间的关系C、个体老板与其雇工之间的关系D、国家机关与实行劳动合同制的工勤人员之间的关系正确答案: B3、某区法院安排下列人员在某派出法庭工作,与法院构成劳动关系的是(2.0)A、该庭庭长B、员额制法官C、工勤人员D、某高效大二实习生正确答案: A4、我国计划经济时期企业职工所享有的医疗保障是()(2.0)A、公费医疗B、劳保医疗C、社会保险D、国家保险正确答案: B5、用人单位已缴纳生育保险费的,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的待遇是()(2.0)A、生育保险待遇B、生育医疗费用C、生育津贴D、产假津贴正确答案: B6、社会救助法律制度不包括()(2.0)A、公共福利制度B、最低生活保障制度C、灾害救助制度D、城市流浪人员救助制度正确答案: A7、乡政府现要对申请低保的村民张三进行资格调查,按照法律规定,不属于调查范围的是()(2.0)A、家庭人口状况B、家庭政治面貌状况C、家庭收入状况D、家庭财产状况正确答案: B8、杨某是甲企业负责开发某项新产品的总工程师,不辞而别到乙企业工作,造成甲企业开发计划延迟,损失惨重。
甲企业与乙企业、杨某多次交涉无果,遂向二者索赔。
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2.0)A、这属于正常市场风险,无需赔偿B、杨某应承担赔偿责任,乙企业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C、该损失系杨某所致,应由杨某赔偿,乙企业不应承担赔偿责任D、杨某是劳动者,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只能向乙企业索赔正确答案: B9、社会保障体系中保障水平最高的类型是()(2.0)A、社会保险B、社会福利C、社会优抚D、社会救助正确答案: B10、张某去一家企业应聘,称自己原是杂志社高级翻译,精通英、日两门外语。
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复习资料(整理班)
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一、名词解释1.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2.劳动权(百度)简而言之,即有劳动能力的公民有获得参与社会劳动和领取相应的报酬的权利。
劳动权是获得生存权的必要条件。
3.劳动法律关系,是指劳动关系的参加者之间依据劳动法律规范而形成的一种权利义务关系。
4.劳动者是指达到法定就业年龄、具有劳动能力并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公民。
5.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6.集体合同,是指工会与用人单位或其团体为规范劳动关系而订立,以全体劳动者的共同利益为中心内容的书面协议。
7.工资也称“薪金”、“薪酬”,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包括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8.延长工作时间又称为加班加点,是指劳动者的工作时间超过法律规定的工作时间长度,包括加班和加点两种形式。
9.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应依法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10.劳动争议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以劳动权利和义务为中心所发生的纠纷。
11.劳动争议调解是指基层群众调解组织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以国家的劳动法律、法规为准绳,以协商的方式,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消除纷争。
12.劳动争议仲裁是指劳动关系当事人将劳动争议提交法定的仲裁机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其对双方的争议进行处理,并作出对双方具有约束力的裁决,从而解决劳动争议。
13.劳动争议诉讼是指人民法院依法对劳动争议案件进行审理和裁判的活动。
二、简答或论述一、劳动法的调整对象(课本)我国劳动法的调整对象是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关系。
(1)劳动关系是我国劳动法调整的主要对象。
劳动关系是指人们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劳动法调整的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所有者(劳动者)与劳动力使用者(用人单位)之间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一方提供劳动力、另一方提供劳动报酬社会关系。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考试复习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考试复习
1、劳动合同法、集体合同法、工资法工时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社会保障法(重点社
会保险法)、劳动监察法
2、劳动合同的解除各种情形及条件,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终止、经济补偿等
等
3、加班工资的计算、年休假报酬的计算、计薪天数、延长工作时间的限制及例外情形
4、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及视为工伤的情形、不认为工伤的情形(需要看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
5、失业保险享受条件,及享受期限
6、养老保险的享受条件
7、生育保险的内容
8、注意往届的劳动法司法考试真题的学习
总之大家要全面复习,另外重点关注提到的章节及内容
题型
1、单选1*20=20分
2、多选2*10=20分
3、判断2*5=10分
4、简答10*2=20分
5、案例及计算10*3=30分。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 复习试题及答案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复习资料一、单项选择题1、在我国,年满( B )的社会成员,具有劳动权利能力A、14周岁B、16周岁C、18周岁D、20周岁2、以下有关非全日制用工的说法中,不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是?( C )A、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与多个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后订立的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合同的履行B、非全日制用工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C、非全日制用工终止时,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D、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3、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延长劳动时间的,劳动者应获得的工资报酬( B )。
A、不低于工资100%的工资报酬B、不低于工资150%的工资报酬C、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D、不低于工资300%的工资报酬4、1802年英国议会通过的《学徒健康与道德条例》是第一个( A )的法律,一般认为这是资产阶级“工厂立法”的开端。
A、限制工作日长度B、保护女工与童工C、确立社会保险制度D、提高劳动报酬5、我国的劳动立法始于( B )。
A、清朝末年B、北洋政府时期C、广州、武汉民国政府时期D、南京国民政府时期6、以下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代扣劳动者的工资不包括( D )。
A、用人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B、用人单位代扣代缴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C、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扶养费、赡养费D、应债权人请求代扣欠款7、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在一定情形下,企业延长职工工作时间不受限制,以下不属于该情形的是( A )。
A、企业为了完成紧急生产经营需要,经与职工协商同意B、发生重大事故,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需紧急处理的C、交通运输发生故障,必须及时抢修的D、发生地震,需紧急救援的8、某女职工生下一对双胞胎,其产假应不少于( C )。
A、75天B、90天C、113天D、128天9、下列哪一种人员不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C )A、出租车司机B、企业高级管理人员C、铁路行业中需要连续作业的职工D、港口需机动作业的人员10、安排劳动者在星期六、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标准工资一定比例的工资报酬,具体比例是( C )。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 复习参考资料(论述题).doc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复习参考资料(论述题)1、简述劳动法律关系与劳动关系的区别和联系。
劳动法律关系与劳动关系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劳动关系的参加者依照法律规范的要求缔结劳动关系,所缔结的劳动关系便具备了法律关系的形式,而法律关系则以劳动关系为实际内容。
劳动关系是劳动法律关系产生的现实基础,而后者是前者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二者相互联系,相辅相成。
两者区别:1、两者所属的范畴不同。
劳动关系是一种社会物质关系,屈于经济基础的范畴,而劳动法律关系则是一种思想关系,属于上层建筑的范畴;2、两者产生的前提不同。
劳动关系是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有共同劳动存在就会有劳动关系的存在,劳动法律关系则是被劳动法律规范所调整的劳动关系,所以它的形成必须以劳动法律规范的存在为前提。
3、两者的内容不同。
劳动关系以劳动为内容,劳动法律关系以法定的权利义务为内容。
2、试述劳动法律关系的特征。
答:劳动法律关系,是指劳动法律规范在调幣劳动关系过程中形成的法律上的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关系。
特征:1、劳动法律关系主体双方具有平等性和隶属性。
劳动法律关系一方主体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
在劳动法律关系建立之前,即在劳动力市场中,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是平等的主体,双方是否建立劳动法律关系及建立劳动法律关系的条件由其按照平等白愿、协衙一致的原则依法确定。
2、劳动法律关系具有以国家意志为主导、当事人意志为主体的特征。
劳动法律关系是按照劳动法律规范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形成的,既体现了国家意志,又体现了双方的当事人的共同的意/Q S O3、劳动法律关系是在社会劳动屮形成和实现的。
劳动法律关系形成的现实基础是劳动关系。
3、试述劳动法基本原则的内容劳动法基本原则主要有:1. 劳动权利义务相统一原则。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这一规定被确立为劳动法的一项基本原则。
它表明,有劳动能力的公民从事劳动,既是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又是履行对IR家和社会所承担的义务。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精简复习.doc
第一章劳动法学总论(重点章节)一、劳动法的概念1、狭义的劳动法是指由国家最高立法机关颁布关于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和全国性的、综合性的法律。
2、广义的劳动法是指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劳动关系概念1)广义:之劳动主体在实现集体劳动迥程中彼此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
2)狭义:劳动力所有者与劳动力使用者之间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发生的关系一一指在实现集体劳动过程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关系。
4、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1)主体不同;2)双方当事人的关系不同;3)报酬支付形式不同;4)法律的适用不同;5)劳动过程中的关注点与要求不同;劳动过程和劳动条件/劳动成果6)关系的稳定性不同。
第四章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2、经济、社会类1)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平等就业一一劳动者在就业方面一律平等,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到歧视。
(是各顼劳动权利的首要权利)选择职业一一劳动者在就业时,有权根据自己的意愿、兴趣选择用人单位,不受外在力量的强迫。
6)社会保险权一一是指劳动者在年老、疾病、失业、负伤时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
)第五章劳动法中的法律关系(重点章节)一、劳动法律关系的概念与特征(一)含义劳动法律关系是指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在实现社会劳动过程中依据劳动法律规范而形成的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关系。
二、劳动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劳动者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1)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特征A、统一性,不可分割性;(同为16岁)同时产生、同时消灭,不可分割替代。
B、必须由劳动者本人实现;C、行使受劳动能力所表现出来的各种因素的限制;D、一个公民只能存在一个劳动法律关系。
2、用人单位1)用人单位概念和种类:含义:用人单位是我国对劳动法律关系中与劳动者相对的一方主体的独特的称呼,在许多国家里通常将之称为雇主或雇用人。
劳动与社会保障期末复习题
劳动与社会保障期末复习题劳动与社会保障期末复习题一、劳动法基础知识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的法律规范,保护劳动者的权益。
在劳动法中,有一些基础知识是我们需要了解的。
1. 什么是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要素有哪些?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约定劳动关系的书面协议。
劳动合同的要素包括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等。
2. 什么是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的解决方式有哪些?劳动争议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劳动关系中产生的纠纷。
劳动争议的解决方式包括劳动争议调解、劳动争议仲裁和劳动争议诉讼。
3. 什么是劳动保护?劳动保护的原则有哪些?劳动保护是指国家和社会对劳动者的生命、健康和权益进行保护的措施。
劳动保护的原则包括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开透明等。
二、劳动合同管理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的重要依据,合理管理劳动合同对于维护劳动者权益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至关重要。
1. 什么是劳动合同的期限?劳动合同的期限有哪些?劳动合同的期限是指劳动合同的有效期限。
劳动合同的期限可以是固定期限合同或无固定期限合同。
2. 什么是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解除条件有哪些?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关系终止的一种方式。
劳动合同的解除条件包括双方协商一致、一方提前通知、违反法律规定等。
3. 什么是劳动合同的终止?劳动合同的终止方式有哪些?劳动合同的终止是指劳动关系结束的一种方式。
劳动合同的终止方式包括到期终止、解除终止、协商终止、违约终止等。
三、社会保障制度社会保障制度是国家为保障公民的基本生活和权益而建立的制度,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等方面。
1. 什么是社会保险?社会保险的种类有哪些?社会保险是指国家为保障公民的基本生活和权益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社会保险的种类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
2. 什么是社会救助?社会救助的对象和内容有哪些?社会救助是指国家对生活困难的人提供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完整版劳动保障法复习
第一讲绪论1.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的基本理念。
人权思想、实质正义、社会本位2.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的联系与区别。
A.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二者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
B.其联系: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均以维护社会利益为目标,以人权为基础,形成了共同的制度理念和制度目标。
促进社会发展与进步,保障每一个社会成员有尊严的劳动和生活,成为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的共同任务。
C.区别:1.作用范围劳动法主要调整劳动关系,并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主要任务;社会保障法主要调整社会保障关系,并以维护包括劳动者在内的一般社会成员的合法权益为基本任务。
2.保障人权方面劳动法奉行“给一片面包不如给一份工作”的价值理念,推行积极的就业政策,通过促进就业,使更多的劳动者能通过劳动获得报酬,实现社会主要群体——劳动者的生存保障目标;社会保障法主要通过“需要就是权利”的制度理念,对需要帮助的社会成员提供生活保障。
3.实现路径劳动法虽然也实行倾斜保护、体面劳动的人权理念,但主要还是通过市场机制路径实现,坚持同工同酬、按劳分配的市场原则;社会保障法,虽然个别项目也强调个人缴费与社会保障待遇挂钩,如养老、医疗保险,但主要还是强调国家责任和社会责任,并通过社会统筹机制实现。
4.调整手段劳动合同法具有一定的私法性质,即使从民法中分离出来,也仍然主要运用私法的手段调整;社会保障法从来就不属于私法的范畴,也基本不用私法手段调整。
第二讲劳动法的基本原理一、劳动法概述(一)劳动法的概念广义: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和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狭义:《劳动法》1995年1月1日施行(二)劳动的概念二、劳动法的作用和意义(1)劳动法的地位劳动法是独立的法律部门。
劳动法的性质:社会法(2)劳动法的作用:是指劳动法在协调劳动关系、稳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进步中的重要影响。
思考:社会环境与劳动法中国社会环境的特点——中国劳动法的内容与作用中国社会环境的变化——中国劳动法的发展方向(3)劳动法的意义调整职业劳动关系之法;通过三方力量协调劳资关系之法;保护劳动者生存意义和发展意义之法;激发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和谐之法。
精选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复习)资料
厂通则》,打着保护工人的旗号,麻痹和软 化工人斗争。虽然是一纸空文,但它却是中 国政府颁布的第一部调整劳动关系的法律, 被认为是我国最早的劳动立法,标志着我国 劳动法的产生。
(四)我国劳动法发展的黄金时代
1994年7月5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八届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的,1995年1月1日实施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是我国劳动法制 史上最重要的里程碑,标志着我国劳动法制 建设进入了一个新阶段。
第六章 就业促进制度
一、就业与就业促进
(一)劳动就业的概念
--指具有劳动能力的劳动者在法定劳动 年龄内自愿从事某种具有一定劳动报酬或经营 收入的社会活动。
包括:劳动者、自主创业者、自谋职业者
劳动就业的特征
(1)就业主体具有就业资格(年龄、劳动能力) (2)就业主体必须有就业愿望;(自愿性) (3)从事合法劳动;(合法、有益) (4)能获得一定的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 (5)就业形式具有多样性;
(二)劳动法律关系的特征
1、主体的特定性; 2、主体双方具有平等性和隶属性; 3、以劳动关系和劳动法律法规为前提的社会关系;
(社会劳动过程中) 4、以国家意志为主导、当事人意志为主体的特性
(即有较强的国家干预性); 5、是一种双务关系,即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既是权
利主体又是义务主体; 6、围绕劳动者的保护与劳动力的使用展开。
传统的、正规的、主流就业方式;灵活就业方式
(6)社会必须有劳动需求。
三、就业促进主体
(一)就业促进的责任主体
1、政府——主要责任主体,基本职责 (1)由市场经济背景决定; (2)由失业的危害性决定; (3)我国严峻就业形势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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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与社会保障法》总复习
一、名词解释(答出每一组两个概念各自的涵义即可,无须相互比较)
1.劳动,劳动法
劳动:劳动者基于约定或法定义务所从事的一种职业性的有偿劳动。
劳动法:(1)法律体系中的劳动法部门(2)一个国家的劳动法典(3)劳动法学或者相关的课程。
2、劳动关系,劳动法律关系
劳动关系:劳动者在运用劳动能力实现劳动过程中与用人单位之间形成的社会关系。
劳动法律关系: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依据劳动法律关系规范所形成的实现劳动过程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3、劳动者,用人单位(教材第114页)
劳动者:(广义)年满十六周岁具有劳动能力的所有公民
(狭义)年满十六周岁具有劳动能力且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所有公民。
用人单位:是指具有用人权利能力和用人行为能力,使用一名以上职工并向职工支付工资的单位。
4.工会(教材第105页“我国工会的性质”),用人单位团体(教材第121页)
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
具有以下性质:1、阶级性 2、群众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