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太原市麻风疫苗查漏补种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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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太原市麻风疫苗查漏补种工作方案

为消除目标人群麻风疫苗的免疫空白,建立有效的免疫屏障,降低麻疹的发病率,提高人群免疫力,尽早实现消除麻疹的目标,市卫计委、市教育局定于2017年9~11月对全市14周岁以下儿童开展麻疹风疹联合减毒活疫苗(麻风疫苗)查漏补种活动。

一、工作目标

以县区为单位,目标人群(包括流动儿童)分年龄组麻风疫苗查漏补种接种率达到95%以上。

二、实施时间、范围和目标人群

(一)活动时间

2017年9~11月。

(二)实施范围

全市10个县(市、区)。

其中,考虑麻疹监测相对薄弱、疫苗补种水平不高、未报告排除病例等综合因素和《2017年山西省麻风疫苗查漏补种工作方案》要求,确定小店区、尖草坪区、阳曲县、清徐县、娄烦县5个县为活动重点县。各县(市、区)可结合实际适当增加活动重点乡镇。

(三)补种对象

2003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出生的儿童。其中,重点县为2000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出生的人群。

目标人群中,18月龄以上儿童,含麻疹成分疫苗接种不足2针次或免疫史不详者及8月龄至18月龄无麻疹成分疫苗免疫史者,凡无接种禁忌的儿童均补种1剂次(0.5ml)麻风疫苗。查漏补种要结合2017年秋季开学入托入学查验接种证工作,重点关注流动人口集聚地、留守和返乡儿童集聚地、儿童福利院、免疫规划疫苗可预防传染病高发地等难点区域,最大限度地扩展预防接种覆盖面。

三、工作措施

(一)摸底登记

各县(市、区)要在9月中旬前完成对接种对象摸底、登记。对散居儿童在摸底登记的同时,向群众宣传动员,预约接种时间、地点。托幼机构、学校结合入托、入学接种证查验工作开展摸底登记,并将摸底情况报至所属的疾控中心或接种单位。

摸底人数、时间、范围等内容登记在表1上(麻风疫苗查漏补种摸底工作记录表),应补种儿童相关信息登记在表2上,汇总表3、表4进行上报。

(二)现场实施

1.接种方式。

接种方式应以定点接种为主,同时辅以入户接种等方式。在保证常规免疫工作开展的基础上,适当延长接种门诊和接种单位

的服务时间。

对于在托、在校儿童的接种,按照《太原市托幼机构、学校预防接种证查验和疫苗补种工作方案》要求执行。

对于在规定接种时间内未到接种点接种的儿童,要积极进行再通知、再动员,确保所有目标儿童到指定接种地点接种。

2.接种单位和接种人员。

由当地已经取得资质的预防接种单位和取得预防接种资质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护士或者乡村医生承担接种任务。

3.现场接种和登记。

各地要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做好接种对象的核实、接种前告知、健康状况询问、接种和登记等工作,并正确掌握接种禁忌。减毒活疫苗如未能同时接种,要间隔≥28天再接种。

受种目标儿童完成预检、询问、告知、登记,监护人签署知情同意书后,由接种人员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为其接种麻风疫苗。接种完成后,除在附表2登记外,还应登记到接种卡、证和山西省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客户端上,作为入托、入学时查验和之后评估考核的依据。

接种时如发现未摸底登记到的目标儿童,应进行登记、接种,并按照“应种+1,补种+1”进行统计。

4.现场接种后工作。

清理接种器材。清洁冰箱、冷藏包等冷藏设备,镊子、治疗盘等器械按要求灭菌或消毒后备用。使用后的一次性自毁型注射

器应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处理。实行入户接种时,应将所有接种废物带回集中处理。

剩余疫苗处理按相关规定记录疫苗的使用及废弃数量。

接种资料登记与上报。各接种单位应认真清理核对接种通知单、接种记录,及时上证、上卡(簿),确定未接种的人数和名单,再次通知补种。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接种单位要保存本次登记接种原始记录。各级要按要求逐级统计汇总上报接种资料。

(三)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报告、处理与监测

各地应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和《全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方案》开展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AEFI)监测报告。及时做好麻风疫苗查漏补种活动中AEFI的处置工作,对严重AEFI 遵照“先临床救治、后调查诊断”的原则,做到及时、规范、系统的治疗。各级疾控中心、接种单位应向受种者或其监护人做好AEFI的沟通解释工作,各地要密切关注舆论动态,及时、公开、统一发布相关信息。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次查漏补种工作的组织实施、监督评价工作。要积极主动协调相关部门,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明确职责和任务,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此次查漏补种工作。

各级疾控中心负责本次查漏补种工作的技术指导,按规范做好疫苗的储运、分发、接种率评估和总结等工作。

各级各类学校、托幼机构负责组织本机构查漏补种工作,严格落实入托入学接种证查验制度,摸清本机构目标人群的漏种情况,并配合卫生计生部门预防接种人员实施补种。

(二)疫苗储运和后勤保障

本次查漏补种所用麻风疫苗由省疾控中心统一分发,各级疾控中心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做好疫苗和注射器的分配使用计划,保证及时下发,避免浪费。疫苗的接收、储存、分发和运输要严格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预防接种工作规范》(2016年版)和《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的要求执行。

(三)信息填报

本次活动所用表格和通知单等资料由市级统一提供模版,各县(市、区)自行印制,在规定时间内统一填报。

五、工作评价和总结

各级在接种结束后及时进行总结,同时将本次查漏补种所有资料进行整理存档,接种记录保存时间不得少于5年。

各县(市、区)于2017年9月27日之前将以县为单位的摸底数据(附表3),11月10日之前将以县为单位的接种数据和查漏补种工作总结(含附表3、附表4)报市卫生计生委疾控处、市教育局体卫艺处和市疾控中心计划免疫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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