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事业单位在编集体固定工退休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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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事业单位在编集体固定工退休审批表(适用对象:2006年7月1日以后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

说明:1.退休费按本人基本工资的一定比例计发:工作年限满35年90%、满30年不满35年85%、满20年不满30年80%、满10年不满20年70%;2.生活补贴费、厦门地区补贴暂按以下比例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95%、满20年不满30年90%、满10年不满20年85%;3.特区津贴、保留津贴暂按以下比例计发:工龄35年以上95%、30-34年90%、25-29年85%、24年以下80%,生活补贴费比例100%人员再提高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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