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大庆市“08.06”围墙倒塌事故_1
雇佣临时工,不重视安全教育,墙体坍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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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案例/案例分析
雇佣临时工,不重视安全教育,墙体
坍塌
工程名称:主力实业(深圳)有限公司1B工业厂房工程
事故时间:2005年5月21日l1时许
事故地点:深圳市龙岗区
事故类别:坍塌
伤亡情况:死亡1人,孙,男,19岁,湖北省人,杂工
重伤1人,唐,男,33岁,湖南省人,杂工
事故经过:
2005年5月21日,主力实业(深圳)有限公司1B工业厂房工程施工现场,由于设计变更,须在高5.1米的砌块隔墙中部圈梁下改造两个门洞。
施工单位临时雇佣的两名工人,从下向上拆除隔墙。
约11时5分,上部墙体坍塌,脚手架上的孙被倒下的墙体压到地面,当场死亡。
唐被砌块击中,受重伤。
直接原因:
违章作业。
采用掏挖的拆除方法,造成墙体突然坍塌。
间接原因
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安全意识松懈,对拆除施工不重视。
施工单位随意雇佣临时施工人员,未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
项目部未对拆除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未对违章行为加以制止。
事故教训
拆除作业必须从上至下、逐层拆除分段进行。
拆除作业严禁采用掏掘或推倒的方法。
施工单位对拆除作业的危险性和项目收尾阶段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应有充分认识,加强监管。
拆除施工专业性较强,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
4 13黑龙江大庆化工厂爆炸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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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遇难者善后处理事宜,大庆市已成立以让胡路区区长为总负责人的9个善后处理组,做好一家一户、一 人一事的安抚工作,事故死难者赔偿事宜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处理。
大庆市政府“4·13”事故调查工作已经启动,相关工作正在进行。14日下午,5名幸免于难的工人开始接 受有关部门询问,协助调查事故原因。富鑫化工厂经营者崔德海已被公安部门控制。
善后工作
善后工作
事故善后有序进行
事故发生后,黑龙江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作出批示,要求妥善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尽快查明事故原因,同 时要举一反三,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发生。黑龙江省副省长徐广国、黑龙江省安监局局长张升赶赴现场,指导 事故调查和处理等事宜。
大兴安岭行署安全生产委员会,各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省农垦总局、森工总局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1年4月13日22时12分,大庆市让胡路区富鑫化工厂非法生产偶氮二异丁腈过程中发生爆炸燃烧,造成9 人死亡(6男3女)。
大庆市让胡路区富鑫化工厂坐落在大庆市让胡路区喇嘛甸镇化工小区内,占地面积1.1万平方米,职工34人, 民营企业,法人代表崔德海。该企业2005年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主要产品为偶氮二异丁腈。2008年8月,安全 生产许可证到期后,企业未提出延期申请,安监部门已下达停产停业指令。
安监部门初步认定,富鑫化工厂2005年8月取得黑龙江省安监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008年8月安全生 产许可证到期废止,但是企业没有申请延期,因此属于非法生产。由于没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也无法正常领 取营业执照。
大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谢家庭在14日下午召开的情况通报会上说,富鑫化工厂属于让胡路区安全 监管的企业,2008年以后区安全监管部门曾去该企业检查,但厂区大门紧闭,未发现生产迹象。但事故发生后调 查得知,企业白天停工,晚上偷偷生产,以逃避监管。
施工安全事故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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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安全事故案例案例三:青海省西宁市“04.27”边坡坍塌事故一、事故简介2007年4月27日,青海省西宁市银鹰金融保安护卫有限公司基地边坡支护工程施工现场发生一起坍塌事故,造成3人死亡、1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6O万元。
该工程拟建场地北侧为东西走向的自然山体,坡体高12,15m,长145m,自然边坡坡度1:0.5,1:0.7。
边坡工程9 m以上部分设计为土钉喷锚支护,9m以下部分为毛石挡土墙,总面积为2000m2。
其中毛石挡土墙部分于2007年3月2 1日由施工单位分包给私人劳务队(无法人资格和施工资质)进行施工。
4月27日上午,劳务队5名施工人员人工开挖北侧山体边坡东侧5 m X l m X 1.2m毛石挡土墙基槽。
下午16时左右,自然地面上方5 m处坡面突然坍塌,除在基槽东端作业的1人逃离之外,其余4人被坍塌土体掩埋。
根据事故调查和责任认定,对有关责任方作出以下处理:项目经理、现场监理工程师等责任人分别受到撤职、吊销执业资格等行政处罚;施工、监理等单位分别受到资质降级、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行政处罚。
二、原因分析1、直接原因(1)施工地段地质条件复杂,经过调查,事故发生地点位于河谷区与丘陵区交接处,北侧为黄土覆盖的丘陵区,南侧为河谷地2级及3级基座阶地。
上部土层为黄土层及红色泥岩夹变质砂砾,下部为黄土层黏土。
局部有地下水渗透,导致地基不稳。
(2)施工单位在没有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情况下,盲目施工,也没有根据现场的地质情况采取有针对性的防护措施,违反了自上而下分层修坡、分层施工工艺流程,从而导致了事故的发生。
2、间接原因(1)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未作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且在未办理工程招投标、工程质量监督、工程安全监督、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组织开工建设。
(2)施工单位委派不具备项目经理执业资格的人员负责该工程的现场管理二项目部未编制挡土墙施工方案,没有对劳务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
大庆油田事故案例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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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9.4”事故经过及救援情况
中国石油
至下午15时,阀室内A10动火点φ630mm回收水罐溢流 管天窗焊口完成底焊、进行盖面焊接。15时01分,天 窗焊口盖面焊缝只差10cm就要完成时,1#回收水罐突 然发生闪爆,罐间阀室屋面盖板(双T板)塌落,砸 到正在旁边进行作业监护的姜某腿部安装公司第三工 程处立即组织对姜某施救,但因其腿上压着屋面板, 无法救出。此时火势已蔓延到阀室,阀室内3名施救 人员全部撤离。现场的2台消防车及建设单位、施工 单位相关人救员,积同极时投拨入打灭1火19抢。
排泥管φ219×6
A10
封堵 2
回收水罐溢流管φ630×7
在此处开天窗并 在管线两侧封堵
事故发生 时焊接点
封堵
700立方米 700立方 1
1
回收水罐溢流管φ630×7
2
1号回收水罐
2号回收水罐
清扫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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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A10动火点现场照片
事故 发生 时焊 接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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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中国石油
A10动火作业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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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 发生 时焊 接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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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国石油
2008年,该公司第三工程处承担了大庆采油二厂新 南II-2含油污水处理站改造工程施工任务,新南 II-2含油污水处理站改造工程,是大庆油田公司采 油二厂2007年建设工程项目,主要工程量为新增外 输泵、升压泵、改造700m3回收水罐工艺管线等。 其中,改造700m3回收水罐罐间阀室内工艺管线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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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9.4”事故对我们的启示
三中国是石油,强化基建施工方案编制和审批的管理。各单位 要严格施工方案审批,对在用油气管道动火连头项目 进行科研立项,对传统的黄油拌黄土传统封堵方式进 行试验,探索其适应的压力、温度、管径、介质、空 间环境条件、封堵长度测算和封堵有效性检测等数据, 在经过科学鉴定的基础上,形成本单位标准,并借鉴 吸取其它更为先进、可靠的动火连头封堵方式。
大庆油田9.4事故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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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
六、“9.4”事故对我们的启示
二是,要严格动火、吊装、有限空间等特种作业 的现场监督。加强对重点项目和外埠作业项目的 派驻监督,通过科学制定监督工作方案,合理分 配资源,加大对高风险作业项目的巡检力度,降 低安全风险。按照“不安全就不建设”,“不安 全就不投产”的原则,注重施工过程中突发事件 或作业环境改变等情况的应急应对,发现任何不 满足安全施工条件立即停止施工,重新进行风险 评估,重新制定落实风险削减措施。
2008年,该公司第三工程处承担了大庆采油二厂 新南II-2含油污水处理站改造工程施工任务,新 南II-2含油污水处理站改造工程,是大庆油田公 司采油二厂2007年建设工程项目,主要工程量为 新增外输泵、升压泵、改造700m3回收水罐工艺 管线等。其中,改造700m3回收水罐罐间阀室内 工艺管线主要工作量包括: 1、将1#、2#两罐φ219mm排泥管在阀门外侧切 头后用φ219mm管线连接; 2、用φ219mm管线通过弯头与φ630mm回收水罐 溢流管相连(A10动火点),施工连头共 计11道焊口。
往复锯将溢流管汇管上方切割开一个50×50cm的天
窗,采取黄油拌黄土的方法,将开口处两侧的管线
内分别打上防火墙,以阻止动火点与回收水罐之间
的空气连通。9月3日,施工单位第三工程处办理了
二级动火报告。
中国石油
2008年9月4日6时,建设单位相关专业部门和 人员对现场进行检查核实,确定相关流程已经倒完, 消防车和相应的措施、人员已经全部落实到位。上 午9时,在接到建设单位的施工命令后,建设集团 安装公司第三工程处开始组织施工在封堵完成后要 进行焊接作业之前,以及天窗焊口打底焊缝还差 5cm就要完成的时候,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有关人 员两次对焊缝缝隙处进行可燃气体浓度检测, 检测结果均符合要求。
质量控制作业
![质量控制作业](https://img.taocdn.com/s3/m/e8c094b9f121dd36a32d82ef.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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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分析
• 这起事故是由于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和监理单位不执行 《建筑法》和国家有关规定,违背基本建设法定程序,擅 自决定开工,且施工管理混乱;设计单位越权设计、工程 监理单位越权监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不认真 履行职责;原楼建设存在严重施工质量问题等一系列问题 所造成的。在改扩建工程施工中,特别是具有较大社会影 响的工程项目,必须对原有工程结构进行评估鉴定,否则 在对其承载能力不清不详的情况下,盲目接建楼层,将加 大结构荷载造成事故。同时,在窗户改造过程中,破环了 整体竖向承重结构,发生事故是必然的。防止此类事故的 关键,就是政府有关部门在基本建设工程项目立项审批时, 要严把审查关,对未经论证的基本建设工程项目和资金未 落实的新、改、扩建工程项目一律不予审批,从源头上根 本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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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原因分析
• • • • • • • • • 1.技术方面 原建筑拆除木窗,更换塑钢窗时,造成窗间墙截面减少;原建筑墙体砂浆强度及砖砌体强度不能满 足设计要求;新接楼层后使荷载加大,导致楼体坍塌,是此次事故的技术原因,也是直接原因。 设计审查把关不严。设计单位越级设计,没按图纸审查中心提出的审查意见进行落实;没按设计规 范要求对基础、承重结构进行认真验算,设计错误是此次事故的重要原因。 1987年承建某小学教学楼工程的北安城郊某建筑公司在施工中未对红砖、砂浆、混凝土等建筑材料 进行试压检验,使该楼未达到设计要求的技术质量标准。工程竣工验收时有关单位和部门没有认真 进行检查即通过验收,遗留下重大工程隐患。 2.管理方面 建设单位管理原因即建设单位将原建筑木窗更换塑钢窗工程非法发包给个人,个人野蛮拆除,严重 削弱窗间墙承载面积(有的地方面积削弱50%)。 施工单位管理混乱,责任不落实,没有完善的施工组织设计审批手续。工长无证上岗,不懂建筑结 构,当承重结构已遭到严重破坏发生竖向裂缝时,没有采取全面紧急撤离措施,是指挥施工的严重 失误。 监理单位是黑河市某监理公司的北安分公司,其本身不具备监理资质,只有在接受上级单位黑河市 某监理公司委托时,才能够承接监理工程。因此,该监理单位属于非法进行工程监理的行为。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督管理不到位,执法不严,对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的某小学楼层接 建工程没有给予制止和处罚,对不具备监理资质非法进行监理的行为,没有给予严肃查处。
大庆井年运输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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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井年运输事故文件管理序列号:[K8UY-K9IO69-O6M243-OL889-F88688]大庆井2000年“12·15"运输事故2000年12月5日16:00时,残采队在1909工作面补打回风巷作业时,由于机尾压柱没有打好,造成机尾拉起将在机尾处的吴成江顶在巷道顶板上,当场死亡。
(一)事故经过及抢救情况2000年12月5日,残采队张建辉班上早班,全班10人及值班队长于8:00时从地面人井,到达工作地点约8:30时,在上山溜子机头处召开了班前会,值班队长龙忠友及班长均在班前会上对安全注意事项作了交待。
然后进行生产分工,开始生产。
该班从打眼到出煤先后完成六个作业循环,在第七个循环放完炮后,班长张建辉就分张仕贵到迎头把风筒理直,张学群开顺槽溜子(即工作面溜子),陈选东,吴成江,赵泽礼到迎头铲煤,班长张建辉到迎头看机尾压柱被炸倒,就喊“把机尾上面的煤铲开,打顶柱(即机尾压柱)。
”但是,机尾因放炮被炸翘起,打不上柱。
班长说:“你们让开。
”就退下去发信号开溜子,溜子开了一挂链条。
(当时,机尾后面迎头有赵泽礼、陈选东),机尾左侧(面对迎头)的第二块处有吴成江,他准备跨过右侧,此时机尾被拉了翻起来,吴成江被翻起的溜子挤在顶板上,赵泽礼就喊:出事了。
班长和值班队长跑到迎头看,想把机尾放下来,但放不下来。
值班队长龙忠友立刻安排在场人员解开溜子链条,放下翻起来的机尾,把吴成江抱出来,运出矿井,并立即向井口作了汇报。
(二)事故原因分析1.直接原因:机尾压柱被炮炸倒后,没有及时打好压柱,在无机尾压柱的情况下,班长违章发信号开溜子,是造成这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2.间接原因:①机尾附近工作人员因知道机尾压柱没有打好,且要开溜子,没有撤到安全地点;②班队长在现场安全管理方面不严不细;没有严格按照《作业规程》的要求组织生产。
(三)吸取的教训:1.班长违章指挥,工人违章作业,值班队长对班长违章指挥不制止;2.值班队长对现场的安全管理没有落到实处,没有发挥对现场的安全管理作用;3.连队管理人员在安全管理、监督检查上没有落到实处。
建筑施工安全事故案例分析
![建筑施工安全事故案例分析](https://img.taocdn.com/s3/m/510e344327d3240c8447efa7.png)
建筑施工安全事故案例分析第一章工程坍塌事故案例第一章工程坍塌事故案例案例一:湖南省凤凰县“08·13”大桥坍塌事故案例二:安徽省合肥市“05·30”沟槽坍塌事故案例三:青海省西宁市“04·27”边坡坍塌事故案例四:北京市海淀区“03·28”地铁坍塌事故案例五:湖南省永州市“09·21”楼房坍塌事故案例六:黑龙江省大庆市“08·06”围墙倒塌事故案例七:山东省文登市“06·06”景观桥坍塌事故案例八:北京市海淀区“02·21”临建房屋坍塌事故案例九:云南省景谷县“02·21”房屋倒塌事故案例十:重庆市南岸区“01·17”边坡坍塌事故案例十一:湖北省襄樊市“01·16”沟槽坍塌事故案例十二:黑龙江省哈尔滨市“01·04”基坑坍塌事故案例十三:甘肃省定西市“07·04”化粪池坍塌事故案例一:湖南省凤凰县“08.1 3”大桥坍塌事故一、事故简介2007年8月13日,湖南省凤凰县堤溪沱江大桥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坍塌事故,造成64人死亡、4人重伤、18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3974.7万元。
堤溪沱江大桥全长328.45 m,桥面宽13 m,桥墩高33 m,设39/6纵坡,桥型为4孔65 m跨径等截面悬链线空腹式无铰拱桥,且为连拱石桥。
2007年8月13日,堤溪沱江大桥施工现场7支施工队、15名施工人员正在进行1~3号孔主拱圈支架拆除和桥面砌石、填平等作业。
施工过程中,随着拱上荷载的不断增加,1号孔拱圈受力较大的多个断面逐渐接近和达到极限强度,出现开裂、掉渣,接着掉下石块。
最先达到完全破坏状态的O号桥台侧2号腹拱下方的主拱断面裂缝不断张大下沉,下沉量最大的断面右侧拱段(1号墩侧)带着2号横墙向O 号台侧倾倒,通过2号腹拱挤压1号腹拱,因1号腹拱为三铰拱,承受挤压能力最低而迅速破坏下塌。
受连拱效应影响,整个大桥迅速向O号台方向坍塌,坍塌过程持续了大约30s。
关于房地产行业的重大安全事故
![关于房地产行业的重大安全事故](https://img.taocdn.com/s3/m/7d2b7ee4c8d376eeaeaa3132.png)
序 号 事故名称 发生 时间 事故 级别 事故 类别
1
广州热力电厂安装操作平台坠落事故
2017.3.25 较大事故
坠落事故
2
天津城市大厦火灾
2017.12.1 重大事故
消防事故
3
丰城电厂施工平台倒塌事故
2016.11.24特别重大事故 坍塌事故
4
吉安度假酒店工程坍塌事故
2014.10.20较大事故
2006.2.21 较大事故
倒塌事 故
50 四川省绵阳市“O2.21”高处坠落事故
2006.2.21 较大事故
高处坠 落事故
51 山东省聊城市“10.02”模板坍塌事故
2006.10.2 较大事故
坍塌事故
52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01.04”基坑坍塌事故
2006.1.4 较大事故
坍塌事 故
53 重庆市南岸区“01.17”边坡坍塌事故
2008.12.4 较大事故
坍塌事 故
23 天津市宝坻区“11.3O”高处坠落事故
2008.11.3 较大事故 0
高处坠 落事故
24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10.07”高处坠落
2008.10.7 较大事故
高处坠 落事故
25 10.30福建宁德市“阳光城”升降机坠落事故
2008.10.30重大事故
坠落事故
2006.9.10 较大事故
坠落事故
38 广东省佛山市“09.01”模板坍塌事故
2006.9.1 较大事故
坍塌事 故
39 黑龙江省大庆市“08.06”围墙倒塌事故
2006.8.6 较大事故
倒塌事故
40 甘肃省兰州市“08.31”模板坍塌事故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04.12”塔吊倒塌事故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04.12”塔吊倒塌事故](https://img.taocdn.com/s3/m/f08e62507e21af45b207a804.png)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04.12”塔吊倒塌事故一、事故简介2007年4月12日,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兴盛家园工程施工现场发生一起塔式起重机倒塌事故,造成3人死亡、2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134万元。
该工程为4栋高层建筑,总建筑面积5.68万㎡。
发生事故的1号楼位于该工程项目南侧,事故发生时,该楼已施工至5层平台。
当日10时左右,塔吊正在吊运试块用混凝土,料斗及混凝土总重509吨。
塔身第1标准节西南角主弦杆突然断裂,塔吊上部倒下,部分塔身、司机室及配重砸到该楼5层平台上,3名正在进行楼板混凝土浇筑的施工人员被压在机身下,1人被倒下的塔身刮伤,塔吊司机受重伤。
根据事故调查和责任认定,对有关责任方作出以下处理:塔吊制造单位售后负责人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项目经理、塔吊司机、总监理工程师等20名责任人分别受到吊销执业资格且5年内不予注册、开除、暂扣监理资格证书等行政处罚;总包、监理、塔吊制造等有关责任单位分别受到相应经济处罚。
二、原因分析1.直接原因塔吊安全保护装置起重力矩限位器、起升电机热敏开关被人为短接失效,使塔吊司机无法掌握所吊荷载大小而盲目操作,数次或多次超载工作,致使塔身主肢由超拉应力工作,引起初始裂继而随着吊载次数累加,裂纹扩展,导致突然断裂引起倒塔。
另外断裂处焊缝中存在焊接缺陷.对裂纹的形成和扩展起促进作用。
2.间接原因(1)该型号塔吊在标准节设计中,制造厂家在主弦杆角钢内侧与螺栓套管内焊缝相应部位加了一尺寸较小的角钢,使螺栓套管内焊缝焊趾处应力集中变得严重,加速了纵裂纹形成。
(2)该型号塔吊变幅机构最大变幅速度达到44m/min,未设置强迫换速装置,在小车向外运行,起重力矩达到额定值的80%时,无法自动转换为低速运行,增大了动载荷,违反了《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有关规定。
(3)特种设备制造监督检验检测机构在接到制造厂家批量检验申请后,对该台设备未进行检验检测就颁发了《起重机械安全技术监督检验合格证书》。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01.04”基坑坍塌事故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01.04”基坑坍塌事故](https://img.taocdn.com/s3/m/193f388db84ae45c3a358c0e.png)
Don't let the future you hate your present self and perplex everyone, but success is only worthy of brave action.勤学乐施天天向上(页眉可删)黑龙江省哈尔滨市“01.04”基坑坍塌事故一、事故简介2006年1月4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某勘察设计院经济适用住房工程发生一起基坑土方坍塌事故,造成3人死亡、3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61.7万元。
该工程建筑面积30000m2,2005年12月31日,该工程在建设单位未获得施工许可证,未确定工程监理单位,未办理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手续等情况下开工。
事发当日18时左右,施工单位项目部在组织施工人员挖掘基坑时,靠近周边小区锅炉房一侧的杂填土发生滑落。
为保证毗邻建筑物锅炉房和烟囱安全,21时,施工单位开始埋设帷幕桩进行防护。
23时,2名施工人员在基坑内进行帷幕桩作业时,突然发生土方坍塌,将其中1人埋入坍塌土方中,坑上人员立即下坑抢救,抢救过程中发生二次土方坍塌,导致人员伤亡。
根据事故调查和责任认定,对有关责任方作出以下处理: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工长2名责任人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建设单位负责人、施工单位经理、项目经理等11名责任人受到罚款、吊销执业资格或行政记过处分;施工、建设等单位受到吊销企业资质、罚款等相应行政处罚。
二、原因分析1.直接原因施工单位未按施工程序埋设帷幕桩,帷幕桩抗弯强度及刚度均未达到《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O一99的要求;在进行帷幕桩作业时,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毗邻建筑物(锅炉房)一侧杂填土密度低于其他部位,在开挖土方和埋设帷幕桩时,对杂填土层产生了扰动,进一步降低了基坑土壁的强度,导致坍塌事故发生;施工单位在抢险救援过程中措施不力,致使事故灾害进一步扩大。
2.间接原因(1)建设单位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
工程建筑物坍塌事故案例分析报告
![工程建筑物坍塌事故案例分析报告](https://img.taocdn.com/s3/m/9235183282c4bb4cf7ec4afe04a1b0717fd5b3cc.png)
建筑物坍塌事故案例分析一、事故经过某市电视台演播中心工程由市电视台投资兴建,某大学建筑设计,某建设监理公司对工程进行监理。
该工程在市招标办公室进行公开招投标。
该市某建筑公司于某年1月13日中标,并于3月31日与市电视台签订了施工合同。
该建筑公司组建了项目经理部,史某任项目经理,成某任项目副经理。
4月1日工程开工,计划竣工日期为第二年7月31日。
工地总人数约250人,民工主要来自南方。
市电视台演播中心工程地下2层、地上18层,建筑面积34 0 00 m2,采用现浇框架剪力墙结构体系。
演播中心工程的大演播厅总高38 m(其中地下8.70 m,地上29.30 m),面积为624 m2。
7月开始搭设模板支撑系统支架,支架钢管、扣件等总吨位约290 t,钢管和扣件分别由甲方、市建工局材料供应处、某物资公司提供或租用。
原计划9月底前完成屋面混凝土浇筑,预计1 0月25日16:00完成混凝土浇筑。
在大演播厅舞台支撑系统支架搭设前,项目部在没有施工方案的情况下,按搭设顶部模板支撑系统的施工方法,先后完成了3个演播厅、门厅和观众厅的搭设模板和浇筑混凝土施工。
1月,该建筑公司工程师茅某编制了“上部结构施工组织设计”,并于当月30日经项目副经理成某和分公司副主任工程师某批准实施。
7月22日开始搭设施工后时断时续。
搭设时没有施工方案,没有图样,没有进行技术交底。
由项目副经理成某决定支架立杆、纵横向水平杆的搭设尺寸按常规(即前5个厅的支架尺寸)进行搭设,由项目部施工员丁某在现场指挥搭设。
搭设开始约15天后,分公司副主任工程师某将“模板工程施工方案”交给丁某。
丁某看到施工方案后,向项目副经理成某作了汇报,成答复还按以前的规格搭架子,到最后再加固。
模板支撑系统支架由该建筑公司的劳务公司组织进场的朱某工程队进行搭设(朱某是市标牌厂职工,以个人名义挂靠在该建筑公司劳务公司,6月进入施工工地从事脚手架搭设,事故发生时朱某工程队共17名民工,其中5人无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地上25~29 m最上边一段由木工工长某负责指挥木工搭设。
建筑施工典型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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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事故原因分析
1.施工与设计不符,基坑施工时间过长,基坑支护受损失效,构成重 大事故隐患。 2.南侧岩层向基坑内倾斜,软弱强风化夹层中有渗水流泥现象,施工 时未及时调整设计和施工方案,错过排除险情时机。 3.基坑坡顶严重超载,致使基坑南边支护平衡打破,坡顶出现开裂。 4.基坑变形量明显增大及裂缝增长时未能及时作加固处理。
三、事故责任单位
1、南谊公司 作为建设单位在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前擅自通知施工单 位施工,未经招标擅自将基坑开挖支护工程直接发包给省机施;未将施工 图设计文件组织专家审查而擅自使用,未及时委托工程监理单位进行监理, 未及时在开工前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违法将基坑挖运土石方工程发包 给没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宏泰运输;故意逃避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监管,经 多次责令停工后仍继续违法施工;对有关单位报告的基坑变形安全隐患未 给予足够重视,错过了加固排险的时机,对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负主要责 任 。 责令限期改正和罚款151.7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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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 重庆市江北某小区工程土方坍塌事故
一、事故简介
2000年12月11日,在重庆市某房地产公司开发建设的江北某小区 工程的挡土墙基槽开挖时,发生边坡土方坍塌,造成边坡土壁下正在 开挖施工的4名工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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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事故发生经过
2000年12月11日4名工人在江北某小区工程挡土墙基槽开挖时,近20m高的边坡在 未按有关规定采取相应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支护的情况下,受雨水浸泡突然坍塌,4名 工人被掩埋入土方中,当场死亡。
二、事故发生经过
该建筑工程为一厂房工程,建筑面积10115m2,工程造价895.94万元,建 设单位为杭州某材料公司,施工单位为诸暨市某建筑公司(二级资质),项 目经理为边XX(二级资质),设计单位为浙江某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乙级 资质),监理单位为浙江某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乙级资质)。该工程已 办理建筑工程用地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计划、立项、工程招投标以及 施工许可手续。从建设前期的审批条件看,工程建设的手续基本齐全。 事故发生钱,该工程尚未正式开工,但建设单位已于2000年10月违章发 包给施工单位诸暨市某建筑公司砌筑完成工地围墙以及临时活动房、门卫室 和钢筋加工棚等临时设施。 从2001年6月22日开始,杭州市区连续降雨,使临近的山谷内集水区域 水流汇集冲向谷口,山谷口水量猛增,平均流量2.05m3/s,洪峰流量达 9m3/s,在短时间内形成山洪暴发。加上因连续降雨,围墙外原有水沟两边 黄泥和卵石塌落,堵住水沟,造成排水不畅,当山洪暴发时,水沟内的水位 不断太高,水压不断增加,洪水冲垮围墙,压塌距离东围墙仅2.2m处的9间 工棚,导致灾害性事故发生。
黑龙江省大庆市“0”围墙倒塌事故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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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大庆市“08.06”围墙倒塌事故一、事故简介2OO6年8月6日,黑龙江省大庆市福瑞家苑商住楼工程发生一起围墙倒塌事故,造成3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63.5万元。
该商住楼为18层框架结构,总建筑面积2.47万m2。
于2006年3月15日开工建设。
事发当日2时左右,施工人员在清理现场围墙外侧的碎石时,围墙突然倒塌,将3名施工人员砸在下面。
根据事故调查和责任认定,对有关责任方作出以下处理: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施工单位总经理、副经理、项目工长等1O人分别受到行政记过处分、吊销岗位资格证书、罚款等处理。
二、原因分析1.直接原因在施工的过程中,临时围墙被当作支挡碎石的挡土墙使用。
同时围墙无墙垛,使围墙缺乏必要的稳定性。
围墙内堆放的碎石对围墙产生向外的水平推力,围墙倒塌前已出现倾斜。
加上在围墙外清理碎石过程中,铲车扰动了围墙地基土。
在清理掉围墙外的碎石之后,平衡围墙内碎石向外的水平推力丧失,围墙失去支承,最终倒塌。
2.间接原因(1)在施工过程中,现场管理和技术人员安全意识薄弱,缺乏责任心且专业素质欠缺,对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存在侥幸心理。
(2)工程项目部拒不执行公司和有关部门提出的围墙安全隐患整改要求,在围墙已倾斜的情况下,强令施工人员清理围墙外的碎石。
(3)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意识淡薄,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在围墙已倾斜的情况下,没有监督工程项目部整改。
(4)建设主管部门对该工程施工现场存在的事故隐患尤其是围墙外长期堆放碎石等明显隐患,监督管理不到位。
三、事故教训1.包括施工单位在内的建设各方应加强对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安全管理。
尽管临时设施对于整个工程的价值和用处都相对较小,施工结束之后一般也会进行拆除。
但是在施工过程中临时设施的施工也要遵循严格的安全要求,保证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能草草了事。
2.政府有关责任部门应依法行政,切实履行职责。
要及时对工程施工的安全管理和现场操作等环节和方面进行检查和监督,一旦发现问题或隐患,就要进行通知,并进行持续地跟踪落实,直到得到圆满解决,将事故隐患及时予以控制以至消除。
大庆610管沟坍塌事故
![大庆610管沟坍塌事故](https://img.taocdn.com/s3/m/4a7847182cc58bd63186bdea.png)
一、施工单位与工程简介
4月15日,按照第十一工程处要求,土方队伍 开始使用挖沟机对管沟进行二次开挖晾晒
一、施工单位与工程简介
6月8日,第十一工程处人员发现管线在距阀井 2.7公里附近有漏点,乌东项目部现场项目经理张保 林决定工程处员工包那顺双呼啦(男,53岁)为现场 施工负责人,带领工程处员工蒋松平(男,47岁)和 土方队挖沟机操作手杨玉全负责清理管沟、确定漏点 具体位置并清理作业面
北
6.10事故地点地理位置示意图
满洲里
海拉尔
X:5343013 Y:559423
新巴尔 虎左旗
事故发生地点
一、施工单位与工程简介
2010年2月,由于2009年冬季海拉尔地区遭遇50年 一遇的异常寒冷气候,乌东联合站至1#、2#注配间的供 水干线发生冻堵,冻堵长度约5公里
4月5日,大庆油田海拉尔石油勘探开发指挥部组织 召开生产会议,要求基建管理中心代表建设单位,协调 施工单位工程公司第十一工程处,采取管沟二次开挖晾 晒的方式对冻堵管线进行解冻处理(大庆油田海拉尔石 油勘探开发指挥部生产办公会议纪要2010年第7次)
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六是强化承包商监管。此起事故中暴露出在油田内 部甲乙方安全监管上还存在着薄弱环节,个别单位还存 在着以包代管、包而不管现象。要切实加强建设单位属 地管理责任意识,对所有承包商和分包商都要按照公司 HSE管理体系要求,统一标准、统一管理、统一审核。 严抓施工作业安全交底、技术交底,严格审查作业人员 特别是特种作业人员的资质与能力,严格作业许可审 批,重点工序施工作业在开工前必须进行安全条件确认
大庆610管沟坍塌事故
2010年6月10日,大庆油田工程建设有限公 司工程公司第十一工程处(原属大庆油田建设集 团),在呼伦贝尔油田乌东斜坡带站外系统工程 供水管线抢修施工过程中,发生一起坍塌亡人事 故,死亡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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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大庆市“08.06”围墙倒塌事故一、事故简介
2OO6年8月6日,黑龙江省大庆市福瑞家苑商住楼工程发生一起围墙倒塌事故,造成3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63.5万元。
该商住楼为18层框架结构,总建筑面积2.47万m2。
于2006年3月15日开工建设。
事发当日2时左右,施工人员在清理现场围墙外侧的碎石时,围墙突然倒塌,将3名施工人员砸在下面。
根据事故调查和责任认定,对有关责任方作出以下处理: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施工单位总经理、副经理、项目工长等1O人分别受到行政记过处分、吊销岗位资格证书、罚款等处理。
二、原因分析
1.直接原因
在施工的过程中,临时围墙被当作支挡碎石的挡土墙使用。
同时围墙无墙垛,使围墙缺乏必要的稳定性。
围墙内堆放的碎石对围墙产生向外的水平推力,围墙倒塌前已出现倾斜。
加上在围墙外清理碎石过程中,铲车扰动了围墙地基土。
在清理掉围墙外的碎石之后,平衡围墙内碎石向外的水平推力丧失,围墙失去支承,最终倒塌。
2.间接原因
(1)在施工过程中,现场管理和技术人员安全意识薄弱,缺乏责任心且专业素质欠缺,对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存在侥幸心理。
(2)工程项目部拒不执行公司和有关部门提出的围墙安全隐患整改要求,在围墙已倾斜的情况下,强令施工人员清理围墙外的碎石。
(3)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意识淡薄,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在围墙已倾斜的情况下,没有监督工程项目部整改。
(4)建设主管部门对该工程施工现场存在的事故隐患尤其是围墙外长期堆放碎石等明显隐患,监督管理不到位。
三、事故教训
1.包括施工单位在内的建设各方应加强对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安全管理。
尽管临时设施对于整个工程的价值和用处都相对较小,施工结束之后一般也会进行拆除。
但是在施工过程中临时设施的施工也要遵循严格的安全要求,保证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能草草了事。
2.政府有关责任部门应依法行政,切实履行职责。
要及时对工程施工的安全管理和现场操作等环节和方面进行检查和监督,一旦发现问题或隐患,就要进行通知,并进行持续地跟踪落实,直到得到圆满解决,将事故隐患及时予以控制以至消除。
四,专家点评
这是一起违反建设工程临时设施施工基本常识,拒不执行上级下达
的隐患整改指令而引发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事故的发生暴露出政
府监管不到位,施工单位安全法律意识淡薄等问题。
我们应认真吸
取事故教训,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切实强化施工秩序,有效保障生产安全。
这起事故是因施工管理
混乱而造成的。
施工现场未作总平面布置,材料随意堆放,挤压围墙,致使其产生变形、倾斜,且未采取加固措施。
在用铲车清理围
墙外侧堆放的砂石料时,扰动了围墙的地基土,从而加速了围墙的
倒塌。
围墙倒塌事故在其他地区也曾发生过。
本案例再次提醒我们,施工现场必须作好平面布置,并按要求堆放物料和设置临时设施,
否则会造成现场的混乱和无序,不仅影响施工生产,还会带来诸多
事故隐患。
2.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是施工企业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这起事故
警示我们,施工现场临时围墙不仅关系围墙之内,更是涉及社会公
共安全。
一旦发生墙体坍塌事故,后果和社会影响都将极其恶劣,
甚至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
3.高度重视临时构筑物的安全性。
施工现场临时围墙既分隔施工生产区域,也关系到墙外社会人员的生命安全。
因此使用砌筑结构的围墙应按照有关规范进行施工,并保证其强度和稳定性。
对现场临时的、工作量小的施工任务,不能有丝毫的麻痹思想,必须按照正常的施工程序进行交底,并跟踪落实。
施工现场内堆放物料时,应与围墙保持安全距离,防止堆放物料对墙体产生水平推力,导致墙体坍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