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制度
(完整版)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
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1、成立经审委组织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规定:各级工会建立经费审查委员会;《中国工会章程》规定:各级工会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同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
2、经审委组织的产生经审委组织应在工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上选举产生。
经审委委员与同级工会委员会委员,要同时推荐、同时酝酿、同时选举、同时批准公布,不能在工会委员会上选举,也不能由工会委员会委派或聘任。
经审委主任、副主任,由经审委全体会议选举产生。
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名额一般为3至7人。
经费审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人,必要时也可设副主任委员1人。
会员人数较少的基层工会不设立经费审查委员会,可设立一名经费审查委员。
经费审查委员会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由经费审查委员会推选产生。
经费审查委员会及其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的选举结果,与基层工会委员会选举结果同时报上级工会审批。
基层工会建立经费审查委员会,应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第十届执委会主席团第八次会议通过的〈工会各级经费审查委员会组织通则〉的规定,做到以下几点:(1)凡建立一级工会财务管理的工会基层组织,必须在选举工会基层委员会的同时,选举产生经费审查委员会;(2)经费审查委员会由同级工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向同级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在大会闭会期间,向同级工会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3)各级工会的主席、副主席、常委和财务部门的负责人及管钱、管物的人员,不得担任同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4)基层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名额一般为3—7人,大型企业可根据需要适当增加委员名额。
经费审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人,必要时也可设副主任委员1人。
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由经费审查委员会全体会议推选产生。
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的候选人,由基层工会和同级党组织协商提出,其委员由基层工会提出。
3、经审委开展审查监督工作的依据工会应当根据经费独立的原则,建立预算、决算和经费审查监督制度。
医院工会经费审查工作制度
医院工会经费审查工作制度一、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是代表全体工会会员对工会经费收支和财产管理情况进行审查监督的组织。
工会经审工作的基本职责是对工会经费收支和财产管理情况进行审查监督。
二、通过建立健全以审计为基础的经费审查监督机制,维护国家财经法纪,促进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促进工会财产管理,促进工会经济活动规范运作,促进工会党风廉政建设。
三、加强工会经审工作,是依法治会,贯彻工会经费独立原则的客观要求,是对工会经费收支和财产管理实行民主监督和审计监督的有效途径,是健全工会监督制约机制的重要措施。
四、与工会经费和财产相关的经济活动应接受经审会的审查监督。
更好地发挥经审工作在工会全局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五、经审会对工会会员代表大会负责,依法独立履行职责,有权直接处理职责范围内的事务。
接受上级经审会的督促检查。
六、健全工会经费预算、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审查监督制度。
工会年度经费收支预算方案须经经审会审查通过,上年度工会经费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应接受经审会审计。
七、经审会负责对工会基本建设、专项资金、财务收支以及财产管理情况等进行审计。
八、经审会坚持依法审计,健全审计程序,提高审计质量。
不断促进提高工会经费和财产管理水平。
九、经审会与工会委员会同时选举产生。
经审会委员应由政治素质高、办事能力强、有专业知识和一定代表性的工会干部经民主选举产生。
经审会主任纳入工会干部序列。
十、经审会成员要加强培训,提高经审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忠于职守,坚持原则,扎实工作,勤政廉洁,依法规范自身行为。
H^一、经审会依法对工会独立实施审查、审计。
对审查、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工会应认真研究处理。
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
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1、成立经审委组织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规定:各级工会建立经费审查委员会;《中国工会章程》规定:各级工会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同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
2、经审委组织的产生经审委组织应在工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上选举产生。
经审委委员与同级工会委员会委员,要同时推荐、同时酝酿、同时选举、同时批准公布,不能在工会委员会上选举,也不能由工会委员会委派或聘任。
经审委主任、副主任,由经审委全体会议选举产生。
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名额一般为3至7人。
经费审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人,必要时也可设副主任委员1人。
会员人数较少的基层工会不设立经费审查委员会,可设立一名经费审查委员。
经费审查委员会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由经费审查委员会推选产生。
经费审查委员会及其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的选举结果,与基层工会委员会选举结果同时报上级工会审批。
基层工会建立经费审查委员会,应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第十届执委会主席团第八次会议通过的〈工会各级经费审查委员会组织通则〉的规定,做到以下几点:(1)凡建立一级工会财务管理的工会基层组织,必须在选举工会基层委员会的同时,选举产生经费审查委员会;(2)经费审查委员会由同级工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向同级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在大会闭会期间,向同级工会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3)各级工会的主席、副主席、常委和财务部门的负责人及管钱、管物的人员,不得担任同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4)基层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名额一般为3—7人,大型企业可根据需要适当增加委员名额。
经费审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人,必要时也可设副主任委员1人。
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由经费审查委员会全体会议推选产生。
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的候选人,由基层工会和同级党组织协商提出,其委员由基层工会提出。
3、经审委开展审查监督工作的依据工会应当根据经费独立的原则,建立预算、决算和经费审查监督制度。
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制度
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制度1. 背景为了确保工会经费的合理使用和公正分配,维护工会成员的权益,建立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是十分必要和重要的。
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工作制度旨在规范委员会成员的职责、权力和工作程序,确保经费审批工作的透明性和公正性。
2. 委员会组成2.1. 主席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由一名主席负责主持工作、召集会议,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主席应具备以下条件:•具有较高的工会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和决策能力;•具备良好的沟通和表达能力。
2.2. 委员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由若干名委员组成,委员应具备一定的工会工作经验,并且具备以下条件:•熟悉工会经费相关政策和规章制度;•具备一定的财务理财知识;•具备较强的审查和分析能力。
2.3. 理事会代表由工会理事会选派一名代表参加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负责与工会理事会之间进行有效沟通和协调。
3. 工作职责3.1. 主席职责•组织召开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会议,确定审查工作计划和议题;•主持会议,引导讨论,保证审查工作的顺利进行;•解决审查过程中的争议和问题;•签署经费审查报告和意见。
3.2. 委员职责•准时参加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会议,并积极参与讨论;•依据工会经费相关政策和规章制度,审查经费使用申请材料;•对经费使用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和分析,提出审批建议;•参与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会议决议的讨论和表决;•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
3.3. 理事会代表职责•在工会理事会上向委员会报告工作进展和审批结果;•及时传达工会理事会的指示和要求给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
4. 工作程序4.1. 经费使用申请的递交与审核1.工会成员提出经费使用申请,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格式提交申请材料;2.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主席召集委员会议,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决定是否召开会议审查;3.若决定召开会议审查,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将通知相关申请人和参会人员,确定会议时间和地点;4.委员会审查会议上,委员根据申请材料和相关依据进行审核、讨论和分析,提出审批建议;5.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根据审批建议和委员会讨论结果,决定是否批准经费使用申请。
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职责
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职责
一、经费审查委员会代表工会会员对工会各项经费的收支和财产管理进行审查和监督。
二、监督工会组织认真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财经政策、纪律、法律和上级工会的各项财务规定、制度。
督促工会组织收好、管好、用好工会各项经费,管好工会财产;
三、审查工会的财务预算编制是否符合国家规定,是否准确合理地反映工会的工作需要。
四、监督工会定期公布帐目,发挥帐务民主,实行财务公开。
五、坚持当月对工会经费收支情况进行审查,并将审查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告工会委员会。
六、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对工会经费收入和财产管理,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意见或建议,以保证工会财务工作更好地为教职工服务,为工会建设服务。
七、经费审查委员会年初要向工会委员会通报上年度工会经费的使用情况,并将本届经费审查情况向下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报告。
八、要对工会会计预算工作、设置帐薄以及一切经济业务的往来进行审检和监督,建立健全工会财务制度,加强经济预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金管理,防止资产流失。
九、宣传国家的财经政策和学校的财务管理制度,坚决同铺张浪费、贪污盗窃、私设小金库等违反财务制度和纪律的现象做斗争,保证工会经费的合理使用。
十、在工会组织机构变动和财务人员调动时,负责监督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交接工作。
工会经费审查制度
工会经费审查制度总则第1条为了加强对公司工会经费、财产的管理和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2条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以下简称经费审查委员会)是受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委托,代表工会会员对工会经费收支和财产管理的真实、完整、合法及效益情况进行审查监督的组织。
第3条经费审查委员会向工会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经费审查委员会接受上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业务指导。
第4条经费审查委员会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工会财务制度、纪律,独立行使审查监督权。
公司工会委员会应尊重和保证经费审查委员会依法行使审查监督的职权,对经费审查委员会提出的正确意见,应予支持和采纳。
经费审查委员会组成第5条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由大会主席团提名,在广泛征求各代表团意见的基础上,按照工会会员代表大会规定的选举程序由工会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主任委员由大会主席团提名并指定召集人主持召开经费审查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
选举结果,报上一级工会组织批准。
经费审查委员会一般由3-5名委员组成,设主任委员1名。
主任委员负责召集经费审查委员会会议,主持经费审查委员会的日常上作。
第6条经费审查委员会成员由坚持原则,密切联系群众,热心工会经审工作,懂财经政策,求实公正,廉洁奉公的工会会员或工会会员代表担任。
为有利于代表工会会员进行有效地审查监督,委员中一般应包括工会干部、财会或审计人员和其他的工会会员代表。
工会委员会主持财务工作的负责人及其管钱、管物人员不得兼任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委员。
第7条经费审查委员会的任期与工会委员会任期相同。
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职责第8条经费审查委员会对工会经费收支和财产管理的下列事项进行审查监督:1、工会经费收入、上缴和支出预算的制定、执行和决算。
2、工会经费专项基金的提取、使用。
3、工会财产的安全、完整。
4、国家财经法规、条例和工会财务制度、纪律的执行情况。
5、国家和上级工会规定的其他审查事项。
经审会工作制度
经审会⼯作制度⼯会经审会会议制度⼀、⼯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全体会议每年召开⼆次,必要时可临时召开。
会议必须超过三分之⼆⼈数的委员出席⽅可开会。
由经审委主任主持并确定会议议题。
⼆、传达贯彻上级⼯会及其经审委和同级⼯会委员会有关会议、⽂件、决定精神。
三、讨论、研究年度⼯作计划及审计⼯作⽅案;安排、研究有关重⼤事项。
四、审查本级⼯会经费年度预、决算和上半年预算执⾏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讨论通过经审⼯作制度、办法、经审会年度审计项⽬计划以及⼈事变动等重⼤事项,讨论通过经审会向同级⼯会委员会的年度⼯作报告;六、总结年度经审⼯作,研究部署新⼀年的经审⼯作。
七、会议实⾏民主集中制,讨论问题时应充分发挥民主,决定问题时由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经审会⼯作职责⼀、审查同级⼯会预算执⾏情况和资产管理情况,保证预算编制全⾯科学合理,预算执⾏真实合规,符合⼯会⼯作需要,促进资产保值增值。
⼆、领导对本级⼯会及直属企事业单位财务收⽀、专项经费使⽤和资产管理的审查审计⼯作,包括审批计划、听取审计报告、审批审计制度、三、讨论本级⼯会经审会的⼯作总结,安排、研究有关重⼤事项。
四、向同级⼯会会员代表、⼯会全委会报告经审⼯作,请予以审议五、贯彻落实同级会员代表⼤会的要求,检查督促下级⼯会抓好落实。
六、调查研究,总结经验,推⼴典型,完善制度,推动⼯会经审⼯作上质量、上⽔平、上台阶。
⼯会经审委员职责⼀、经费审查委员代表⼯会会员对⼯会各项经费的收⽀和财产管理进⾏审查和监督。
⼆、协助⼯会组织收好、管好、⽤好⼯会各项经费,管好⼯会财产;监督⼯会组织认真贯彻、执⾏党和政府的财经政策、纪律、法律和上级⼯会的各项财务规定、制度。
三、审查⼯会的财务预算编制是否符合国家规定,是否准确合理地反映⼯会的⼯作需要。
四、监督⼯会定期公布帐⽬,发挥帐务民主,实⾏财务公开。
五、经费审查⼯作对审查出来的问题和改进的建议,以书⾯形式通知学校⼯会委员会。
六、深⼊实际、调查研究,对⼯会经费收⼊和财产管理,提出切实可⾏的改进意见或建议,以保证⼯会财务⼯作更好地为⼯会会员服务,为⼯会建设服务。
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制度
05
附则
解释权
解释权归属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属于中国全国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在具体执行过程中 ,各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也有权根据本制度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和操作指 南。
解释方式
对于本制度的任何疑问或解释,应首先参考本制度中的具体条款和相关解释 。如果仍有疑问,应向上一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或中国全国总工会经费审 查委员会咨询。
否健全等。
审查程序
制定审查计划
实施审查
汇总分析
出具审查报告
根据工会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 详细的审查计划,包括审查的时 间、人员、内容等。
按照审查计划,对工会经费进行 逐项审查,并做好记录。
将审查结果进行汇总和分析,找 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根据汇总分析结果,出具详细的 审查报告,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
《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 制度》
2023-10-25
目录
• 总则 • 组织机构 • 经费审查 • 监督与考核 • 附则
01
总则
目的与意义
确保工会经费的合法、合规使用 保障工会会员的合法权益 推动工会的健康发展
适用范围
全国各级工会组织
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及其成员
工作职责
对工会经费进行审查和监督 对工会经费的使用提出建议和意见
工作效率
考核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工作 效率,包括审查周期、审查流程 的顺畅程度等。
服务态度
考核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服务 态度,包括与成员单位的沟通情 况、解决问题的及时性等。
奖惩制度
奖励制度
对工作表现优秀的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成员进行奖励,包括 荣誉奖励、物质奖励等。
惩罚制度
对工作表现不佳的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成员进行惩罚,包括 警告、罚款、解除职务等。
公司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制度
公司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工会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企业工会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公司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以下简称“经费审查委员会”)是公司工会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负责对公司工会经费的收支进行审查、监督和检查。
第三条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应坚持依法依规、公开透明、节约高效的原则,确保工会经费真正用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提高职工福利和开展工会活动。
二、组织机构第四条经费审查委员会由三名至七名委员组成,其中主任一名,副主任一至两名。
委员应具有一定的财务、审计等方面的知识和经验。
第五条经费审查委员会成员由公司工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报公司党组织批准。
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由工会主席提名,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通过。
第六条经费审查委员会设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办公室设在工会财务部门,办公室主任由财务部门负责人兼任。
三、工作职责第七条经费审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如下:(一)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工会经费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全体会员对工会经费管理重要性的认识。
(二)制定和完善公司工会经费管理制度,确保工会经费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三)审查公司工会经费预算、决算,监督预算执行,提出合理化建议。
(四)审查公司工会经费收支凭证,确保凭证合法、合规,支出真实、合理。
(五)定期检查公司工会经费账户,确保资金安全,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处理。
(六)向公司工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报告经费审查工作,接受会员监督。
(七)定期向公司党组织和上级工会报告经费审查工作,接受党组织和上级工会的监督。
四、工作程序第八条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程序如下:(一)召开经费审查委员会会议,研究制定经费审查工作计划和工作要点。
(二)开展经费审查工作,按照工作计划和工作要点进行检查、审查。
(三)定期召开经费审查委员会会议,汇报经费审查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工会审计的工作制度是什么
工会审计的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会审计工作,规范工会审计行为,保障工会经费的正确使用,更好地为职工群众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中国工会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工会审计工作应当坚持依法依规、客观公正、效益优先、严格保密的原则,充分发挥审计的监督保障作用。
第三条工会审计的对象是本级工会及其所属企事业单位和下一级工会及其所属企事业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财务收支、资产管理等经济活动。
第四条工会审计工作由各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工会审计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和职业道德。
二、工会审计的类型和内容第五条工会审计主要包括以下类型:(一)工会经费预算执行情况审计;(二)工会经费计拨情况审计;(三)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四)工会建设项目审计;(五)工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六)工会企事业单位财务收支审计;(七)工会企事业单位经济效益审计;(八)其他专项审计。
第六条工会审计的内容主要包括:(一)工会经费收支的合法性、合规性和效益性;(二)工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情况;(三)工会经济活动的规范运行情况;(四)工会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五)工会企事业单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效益;(六)其他需要审计的内容。
三、工会审计的方法和程序第七条工会审计可以采用以下方法和程序:(一)审计调查、分析、调整和报告等基本方法;(二)审计技术方法,包括顺查法与逆查法、详查法与抽查法、核对法、审阅法、查询法、分析法、盘存法、实验鉴定法、符合性测试法、风险导向法、计算机辅助法等。
第八条工会审计程序主要包括:(一)审计计划制定:根据审计工作需要,制定年度审计计划,明确审计对象、内容、方法和时间安排;(二)审计组组建:根据审计工作需要,组建审计组,明确审计组成员和组长;(三)审计实施:审计组按照审计计划和程序开展审计工作,形成的审计报告应当真实、客观、公正;(四)审计报告送达:将审计报告送达被审计单位,被审计单位应当认真整改,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整改报告;(五)审计结果运用:审计结果作为评价工会经济活动的重要依据,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纠正并追究相关责任。
工会委员经费审查工作制度
工会委员经费审查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会经费管理,保障工会经费合法、合规、合理使用,发挥工会组织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推动企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工会委员经费审查工作应当坚持独立性、权威性、公正性、透明性原则,确保工会经费的使用符合工会组织的宗旨和任务,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第三条工会委员经费审查工作由工会委员会设立专门的经费审查委员会负责,经费审查委员会向工会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四条工会委员经费审查工作应当接受上级工会组织和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
二、经费审查委员会的组成和任期第五条经费审查委员会由工会委员会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提名,经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后产生。
经费审查委员会成员不得少于3人,必要时可以设立常务委员会。
第六条经费审查委员会成员应当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相应的业务能力,熟悉财经法律法规和工会财务管理制度。
第七条经费审查委员会成员的任期与工会委员会相同,可以连选连任。
成员因故空缺时,由工会委员会提名,职工代表大会补选。
三、经费审查委员会的职责第八条经费审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一)审查工会经费的收支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监督工会经费的合法、合规使用;(二)审查工会财产的管理和使用情况,确保工会财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使用;(三)对工会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提出审计报告,并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四)参与工会财务管理制度的制定和修订,提出完善措施和建议;(五)定期向工会委员会报告经费审查工作,并向职工代表大会通报经费使用情况;(六)履行工会委员会授予的其他经费审查职责。
第九条经费审查委员会应当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经费审查工作中的问题,部署和落实经费审查工作任务。
四、经费审查工作的程序和规范第十条经费审查工作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收集和整理经费审查所需的资料和信息;(二)召开经费审查会议,进行审查和讨论;(三)形成审查意见和处理建议,报工会委员会决策;(四)对工会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确保经费使用的合法性、合规性和效益性。
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条例
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以下简称公司)工会财务管理,监督其贯彻执行国家的财经纪律、政策法规和工会财务工作方针、规章制度,严肃财经纪律,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和财产,更好地为员工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四川省〈工会法〉实施办法》和《中国工会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工作条例。
第二条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以下简称“经审委”)是公司的工会经费审查机构,依法独立行使经费审查职权,对公司工会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公司工会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并接受上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
第三条经审委在公司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上和同级工会委员会同时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三年。
委员在届中实行替补制,新的提名人选由同级工会委员会补选确认。
第二章职责任务第四条经费审查人员的职责:1、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上级工会的有关方针、政策、制度和规定,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和业务水平;2、了解会员的意见和要求,自觉接受会员的监督,为会员服好务;3、工作严肃认真,注重调查研究,一切以事实为依据,对审查工作质量和审查材料所反映问题的真实性负责。
第五条经审委的任务:1、审查同级工会的财务预算、决算编制执行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是否准确合理地反映了工会工作的需要;2、督促同级工会实行财务公开,在会员代表大会上定期公布账目;3、检查工会委员会对会员代表大会关于财务工作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以及对经审委的建议或决议的执行情况;4、做好调查研究,对经费收支和财产管理提出可行的意见和建议;5、工会组织机构变动和财务人员工作调动时,负责监督做好交接工作;6、宣传党和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反对和制止铺张浪费、私分钱物、贪污盗窃、侵占国家和工会财产现象;7、对模范执行财经法纪、财务工作成绩显著的集体和人员,提出给予表扬和奖励建议。
第三章权利义务第六条经审委的权利:1、经审委主任参加同级工会委员会会议,经审委委员可以列席同级工会委员会会议,主任或委员有权参加工会有关财务工作会议;2、有权对同级工会各项经费收支、财产管理情况进行审查;3、审查过程中,有权检查同级工会的有关账表、凭证等资料,查阅有关的文件资料,对有关事项进行询问调查,有关人员应做出明确说明和答复,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和证明材料,不得推诿;4、审查中发现正在进行的严重违反财经法纪,损害企业和工会利益的行为,有权提请同级工会委员会或上级工会及时制止,并对已造成的损失做出处理决定;5、遇有阻挠、破坏审查工作时,经请示上级经费审查委员会同意,有权采取封存账册、印鉴和资料等临时措施,并提出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的意见;6、对违反财经法纪的被审查部门和有关责任人员,有权建议给予纪律处分或经济处罚;7、同级工会组织应按时向经审委报送经费收支预算、决算和会计报表的有关资料;8、上级工会有关财经政策、法规、制度及对预算的批复等文件,应同时下发经审委。
固原市总工会经费审查工作制度
固原市总工会经费审查工作制度(讨论稿)一、经审查会议事规则第一条为了完善固原市总工会经审会会议制度,提高会议质量,更好地履行职责,特制定本规则。
第一章会议的内容第二条讨论、审议《经审工作报告(草稿)》。
第三条审议、确定召开经审委员会议的议题、时间、地点。
第四条审查市总本级工会经费预决算执行情况。
第五条依照有关标准和办法,对下级工会开展经审工作的情况进行考核、评比,确定考核结果。
第六条对在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中做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做出表彰奖励决定。
第七条审查市总本级工会经费预算调整及追加追减事项。
第八条讨论有关经审工作的其他重要事项,做出决定。
第二章会议的举行第九条市总经审办根据上述会议内容需要提出会议的日期等建议,经过经审会主任同意后做好会议的筹备工作并发出会议通知。
第十条经审会会议由经审会主任主持或由主任委托副主任主持召开。
第十一条经审会会议须有2/3以上委员参加方能召开。
委员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席会议,须在会前向经审会主任请假。
第十二条根据会议内容需要,可邀请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第三章议题的表决和决定第十三条参加会议的委员要对会议议题进行充分的讨论,表达自己的意见。
经审会主任对大家的意见进行归纳总结后做出会议决定。
也可以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对议题进行表决,根据表决结果做出会议决定。
第十四条市总经审办的工作人员负责做好会议记录。
会议记录做为档案资料保存。
第十五条本规则从下发之日起施行。
二、经审办会议制度一、经审办会议于每季初召开,会议由经审办主任召集并主持,全体工作人员参加。
二、会议内容1、学习、贯彻上级工会和市总全委会、经审会提出的经审工作意见。
2、讨论、制定经审办的全年工作目标任务。
讨论、提出年度审计项目计划(草案)报区总经审会审定。
3、落实审计项目计划,讨论、确定审计组提出的审计项目实施方案、审计报告中提出的审计意见和建议。
4、总结上季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存在的问题,讨论、确定当月的工作目标任务,明确每个人的工作任务、工作质量和完成的时间要求等,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
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制度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
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制度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是总工会内部负责审查工会经费使用情况的机构,由总工会主席任命,根据总工会章程、决议和规定执行工作。
该委员会由委员、副主任委员和主任委员组成,主任委员由总工会主席亲自任命。
工作职责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对总工会各项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审查,包括工会会费、捐款、赞助、财产等方面。
在对各项经费使用的审查过程中,委员会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总工会的规章制度,严格审查各项经费的使用情况,保护会员的利益,维护总工会的形象。
工作流程1.审查申请:各级工会应在每年的年初向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提交年度经费预算和经费使用计划,委员会按照规定时间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审查意见应当包括经费的用途、金额、审计期限等内容,同时应当指出存在的问题和需要注意的事项。
2.审核流程: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对各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应当涵盖经费的来源、去向、使用情况等方面。
在审查的过程中,委员会可以采取实地检查、核算,并可对工会会计账簿进行审查。
3.提交审核报告: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应当在审查结束后,编制审查报告,向总工会主席汇报审查情况。
报告应当包括审查的内容、审查结果、存在的问题和需要解决的措施等方面,同时应当提出相关建议和意见。
4.审议表决: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汇报审查情况后,总工会主席应向委员会提出审议的议题,委员会应当根据审查结果进行表决。
在表决过程中,每位委员应当严格遵守程序,根据事实和规定进行投票,表决结果应当公示于全体委员中。
5.提出建议: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应当对经费使用情况提出有关建议,包括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采取措施维护会员的权益及维护总工会的形象等方面。
此外,委员会还应当对存在的问题和潜在风险采取积极的措施,及时提出意见并解决存在的问题。
工作机制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是总工会内部负责审查工会经费使用情况的机构,应依照工会章程、决议和规定执行工作。
工会各级经费审查委员会组织通则
工会各级经费审查委员会组织通则(1985年11月13日中华全国总工会第十届执行委员会主席团第八次会议通过)本通则根据中国工会第十次代表大会通过的工会章程和工会九大以来经费审查工作的实践,为适应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和工会工作发展的需要而制定。
第一章组织第一条经费审查委员会是代表会员群众对工会各项经费的收支和财产管理,进行审查监督的组织。
第二条各级经费审查委员会,由同级工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各级工会的主席、副主席、常委和财务部门的负责人及管钱管物的人员,不得担任同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
第三条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对同级工会的经费收支和财产管理情况进行审查监督。
根据工作需要,上级经费审查委员会有权对下级经费审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督促检查。
第四条全总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要建立办事机构或配备专职人员,处理日常工作。
第二章经费审查委员会的职责和任务第五条协助同级工会组织收好、管好、用好工会各项经费,管好工会财产;监督同级工会组织认真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财经政策、纪律、法规,上级工会的各项财务工作的规章制度。
第六条审查同级工会及其所属企业、事业单位的预算、决算编制执行是否符合国家规定,是否准确合理地反映了工会工作的需要。
第七条督促同级工会定期公布帐目,发扬财务民主,实行财务公开;检查工会对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关于工会财务工作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以及对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建议或决议的执行情况。
第八条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总结经验,对经费收支和财产管理,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意见或建议;以保证工会财务工作更好地为职工群众服务,为工会建设服务,为"两个文明"建设服务。
第九条宣传党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协助和督促同级工会在经费开支和财产管理上,经常同铺张浪费,私分钱物,贪污盗窃,侵占国家财物等违反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的现象进行斗争。
对模范执行财务制度,在财务工作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建议同级工会给予表扬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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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职责
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职责,就是通过对同级工会及所属企事业单位的经费收支和与经费有关的经济活动的审查,监督其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财经政策、纪律、法规和工会财务工作的方针、规章制度。
从而协助同级工会组织收好、管好、用好工会各项经费,管好工会财产,严肃财经法纪,使工会经费得到更合理、有效的使用,使工会的企事业不断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更好地为职工群众服务。
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任务
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任务,依据工会章程和经审会组织通则的规定为:
1、审查同级工会组织经费收支和财产管理情况,审查所属企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和经营管理情况。
监督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政策、纪律、法规和工会财务工作方针、制。
务收支的审计并填写经费收支定期审计表。
6、经费审查委员会每季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必要时可召开专题会议,应认真填写经审工作台帐,做好会议记录,审计方式和程序按《基层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办理。
7、经费审查委员会应定期审查工会经费的拨解和财产物品的管理情况,并协助做好工作。
8、经费审查委员会每半年检查一次经审会年度工作计划落实情况。
9、经费审查委员会按《工会章程》及有关规定,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闭会期间定期向工会委员会报告工作。
10、在审议中,如遇需要暂时保密的事宜,经审人员要遵守保密纪律。
二、学习制度
1、各级经费审查委员会成员,基层工会(含分会经审委员)应有计划的进行培训,学习业务,学习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财经法纪,学习工会财务的有关法规和制度。
2、各级经费审查委员会应及时学习贯彻上级工会和经审会有关会议精神及文件。
3、积极参加上级工会举办的业务培训。
4、经费审查委员会成员,要积极参加同级工会委员会组织的有关学习活动。
三、议事规则
1、经费审查委员会遵循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会议由主任或主任委托副主任召集并主持。
2、经费审查委员会每次召开会议应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出席视为有效。
3、经费审查委员会成员要严格按照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工会财务规章制度进行工作,要做到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忠于职守,尽职尽责。
4、经费审查委员会,要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通过决议并及时写出会议纪要。
5、经费审查委员会与同级工会委员会在重大问题上意见不一致时,应同时报请上级工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处理。
市总经审办职责
1、在市总经费审查委员会领导下,认真贯彻工会经审工作的方针,承担经审会办事机构的职责,完成经费审查委员会交办的任务。
2、接受上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和市审计局的指导,并对下级经审组织指导并培训经审干部。
3、定期对市总本级经费收支情况、市总直属企事业单位财务收支和下级工会组织经费收支情况等进行审查监督,履行市总机关内审机构的职责。
4、对全市工会组织工会经费拨交情况进行审查监督。
5、对市总及直属企事业单位基本建设投资情况进行审查监督。
6、根据市总党组和组织人事部门的要求,对县及县以下工会主席离任和直属企事业单位
负责人离任进行经济责任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