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图设计提资深度规定-适用各专业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施工图设计提资深度规定
一次提资及返资
l 项目启动,结构、机电专业向建筑专业提资
结构、水、电、风专业依据主管部门、建设单位对初步设计的审查意见,对以下容进行确认,有修改的,提供局部修改图。
结构专业:确认结构体系及基础形式,影响外立面、室净高及使用空间的梁、墙、柱应提出修改建议或意向。
机电专业:确认各自专业设备房、管道井的名称、位置、面积、净尺寸、净高,提出主要管线走向(含室外管线以及影响立面或使用功能的主要水平管及立管),大型设备吊装孔及通道、提供影响结构荷载计算的设备布置围及荷载,楼板及结构墙上大于800x800的洞口、特殊的降板要求等。
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互提资料深度要求
1.总图专业向其他专业提供设计资料的深度(建筑、结构、给水、排水、电气、弱电、暖通、动力、技术经济专业均同)。
1.1总平面及竖向设计图
1.1.1红线道路、建筑物、构筑物、绿化区的布置及建筑物、构筑物的名称。
1.1.2建筑物、构筑物的设计坐标(简单项目可用尺寸标注),室外地坪标高。
1.1.3车行道交叉点的中心坐标及标高,道路的形式,路面宽度、坡向、坡长及变坡点标高。
1.1.4地面雨水排向。
1.1.5自然地形地貌。
1.2 其它(仅向给水排水专业提供)
雨水排除、排污和给水管进出口。
2.建筑专业向其他专业提供设计资料的深度(总图、结构、给水排水、电气、弱电、暖通、动力专业均同)。
2.1 平面图:包括底层、楼层平面、地下室、设备机房、设备夹层、屋顶平面、天窗平面等。
2.1.1柱网布置、剪力墙、防火墙、变形缝位置,墙体如有承重墙,轻质墙等不同材料组成时应按图例表示清楚,并注明不同墙体厚度。
2.1.2阳台、雨篷、挑檐、天窗、挡风板和其他悬挑部分的位置、尺寸、管道井、通风道、垃圾道、烟囱、预留洞(非各专业用),设备搬运井道、窗井、电梯井、电梯机房(应注明电梯型号速度)、卫生设备、有上下水或蒸汽电气要求的设备、水池、隔断、台、厨、柜、阁楼、隔板等位置和尺寸,当另行绘制平面放大或有大样时则可不注尺寸。
有吊车的建筑应注明型号、吨位、跨度、轨顶标高、行驶围。
2.1.3注明房间名称,当有特殊要求(如防火、防爆、恒温、无菌及较重荷载时)应同时注明。
2.1.4 门窗编号,门的开启方向,门洞宽和高。
2.1.5一般情况下注三道尺寸(门窗宽度与轴线关系、开间尺寸、外包尺寸),当有隔墙时应标明其位置尺寸。
2.1.6 轴线编号。
2.1.7室外标高、各层标高、阳台、外廊、浴厕、地坑等标高、窗井、楼地面局部降低处的
标高。
2.1.8 底层平面应标明剖面线位置、指北针。
2.1.9当建筑预留扩建条件时应予注明(或以文字资料提供给其他专业,其中不包括基础预留条件),当与旧建筑或构筑物衔接时应表明彼此关系。
2.1.10室较重设备(不包括各专业的设备)的位置和重量(当有工艺布置图时则不在此例)。
2.1.11屋顶平面的排水方式、排水方向、坡度、雨水口(斗)的位置,上人孔位置。当为上人屋面时应注明。
2.1.12地下室平面需标明天井、盲沟、排水沟、集水坑位置与尺寸(如有关专业设备要求的排水沟、地沟、窖井等位置与尺寸可在施工图后期注明)。
2.1.13地沟平面(不包括室外地沟)应注明沟宽、沟高、坡向、坡度、集水坑、检查井位置。当地沟穿墙时,由结构专业配置过梁。
2.1.14属各专业要求在墙、板上开洞的位置、尺寸及洞边构造要求,在有关专业提供资料之后再行补充。
2.2 立面图
2.2.1凡平面图所示的各部位,均应在立面图上表示清楚。
2.2.2 建筑物两端的轴线编号。
2.2.3剖面图表示不到的窗高和窗台(不同于一般窗高的,如楼梯间、电梯机房等),应注明高度或标高。
2.2.4 凡剖面图表示不到的屋面突出部分或高低错落部分,均应注明高度和标高。
2.3 剖面图
2.3.1 凡剖线剖到的部位应表示清楚。
2.3.2 注三道尺寸线(窗、窗台、檐口、女儿墙尺寸、层高、室外高差、外包尺寸)。
2.3.3 楼地面、檐口、女儿墙、烟囱顶、水箱间、电梯机房、出屋面楼梯间等标高。
2.3.4 有吊顶房间需要控制其高度时,应注明吊顶高度(或另提文字资料)。
2.4 门窗表
2.4.1 门窗编号、规格、用材应注明,密闭窗、双层窗、保温窗、防火门、卷帘门、放火卷帘等特殊门窗亦需注明。
2.4.2 向技术经济专业尚应提供所采用标准图册的名称。
2.5 材料做法
2.5.1 屋面、楼地面、吊顶、防水、防潮、保温、隔音、隔热等做法及用材,墙身材料和厚度。
2.5.2 屋面做法应提出由结构找坡或建筑材料找坡。
2.5.3 管道明装、暗装、防震、防噪声等要求。
2.5.4若为一阶段设计向技术经济专业尚应提供较详尽的材料做法,包括窗帘盒、杆、窗台板、挂镜线、室外散水、雨水管、建筑装修材料等。
2.5.5 从建筑装修角度对照明的特殊要求。
2.6 大样
2.6.1凡基本图纸不能表达详尽时应绘制大样,如外墙、门廊、雨篷、阳台、楼梯间平剖面、卫生间平面放大样、客房家具设施布置放大、电梯和电机房平剖面等。
2.6.2装修大样,当有灯槽、嵌入式灯具或其他与专业有关的装修要求时,为满足有关专业进度要求,可先提供草图。
2.7 其它
凡由设计确定规模、人数、床位时(如数学楼、单身宿舍、医院等),需向给水排水专业提供使用人数。
3.结构专业向其他专业提供设计资料的深度
3.1 总图专业
3.1.1在总平面布置中,加单项建筑物、构筑物位置及标高的设计要求。
3.1.2基础选型、基础埋深、人工处理地基的方法、处理深度。
3.2 建筑、给水排水、电气、弱电、暖通、动力专业。
3.2.1梁、板、柱、剪力墙平面布置和尺寸。
3.2.2伸缩缝、沉降缝、抗震缝、后浇带的位置和宽度。
3.2.3砖墙厚度,砖垛及构造柱位置和尺寸。
3.2.4基础选型,各类型基础大样、基础埋深、人工处理地基的方法、处理深度。
3.2.5箱基或地下室底板及墙身厚度。
3.2.6 屋面找坡方式、坡度及坡向。
3.2.7 有吊顶处梁底标高。
3.2.8 室外管沟、管架结构型式和构件尺寸。
3.2.9 作为承重墙的挡土墙型式和尺寸。
3.2.10对于建筑装饰小构件,可提供配筋形式、规格、并表示在建筑施工图中。
3.2.11对墙、板上预留洞孔要求的鉴定和反馈。
4.给水排水专业向其他专业提供设计资料的深度
4.1 总图专业
4.1.1给排水各种管沟(包括各类给排水管道、明沟、检查井、消火栓及给排水管道的附属构筑物)的平面图及其标高。
4.1.2 给排水处理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平面位置、尺寸及标高。
4.1.3 雨水井位置及排水明沟断面。
4.2 建筑专业
4.2.1各种给排水的设备用房(包括水泵房、屋顶水箱、减压水箱、地下蓄水池、集水井、冷却塔、热交换器间、技术管道或设备夹层及给排水处理用房等)的平面位置、尺寸、标高、设备高度(或用房净高度)。安装设备时的门、通道、安装孔宽和高度。
4.2.2管井、管廊、管沟、集水坑的平面布置、尺寸及标高、吊顶距结构板底的高度要求。
4.2.3 室检查井、水封井、撒油井、明沟的平面布置、尺寸及标高。
4.2.4 给排水设备的抗震及噪音消除的要求及有关资料。
4.2.5管道穿梁、板、墙、消防箱安装,闸阀操作井(孔),水流指示器检查孔等预留的位置、尺寸及标高。
4.2.6 雨水排水天沟中雨水口的位置、管径及标高。
4.2.7 架空管道位置、管径及标高,吊架或支架的位置及标高
4.3 结构专业
4.3.1水泵及给排水设备基础(需结构计算)的平面位置、设备自重、电机功率、转数及产品样本资料。
4.3.2 穿越梁、板、基础的管道直径、标高、预留孔洞或预埋套管的平面位置、尺寸及标高。
4.3.3给排水设施(包括各种蓄水池、化粪池、屋顶水箱、减压水箱、冷却塔、热交换器、水塔集水井或集水坑、管道支架、吊架等)的平面、尺寸、高度及标高,采用标准图号,给排水设备重量。
4.3.4 管井、管廊、管沟的平面位置、尺寸及标高。
4.3.5 给排水处理的建筑和构筑物的平面布置、尺寸及标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