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中国担保行业政策及监管环境
2023年融资担保行业市场发展现状
2023年融资担保行业市场发展现状融资担保行业是我国金融业中的一个重要领域。
在国民经济中,融资担保业在推动中小企业发展方面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政策支持的加大,融资担保行业也得到了迅猛的发展。
本文将对融资担保行业的市场发展现状进行分析。
一、市场规模的扩大在近几年的发展中,融资担保行业规模逐渐扩大。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9年底,全国担保公司已经超过9000家,融资担保业务已经覆盖了全国大多数地区。
市场规模和业务范围日益扩大,以小额担保为主的小微企业担保市场也在不断增长。
二、政策优惠的加大政府对于中小企业和融资担保行业的支持力度也不断加大。
2016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大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和筹资服务的若干意见》,提出建立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服务更加便捷高效。
另外,鼓励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支持融资担保企业获得更多融资。
此外,政府还出台了许多对于融资担保行业的优惠政策,大大降低了融资担保公司的运营成本。
三、市场竞争的加剧融资担保行业的市场竞争也逐渐加剧。
随着融资担保行业市场的逐渐扩大,越来越多的企业进入了这个行业,从而导致市场的竞争加剧。
在这种情况下,融资担保公司需要不断提高自身的服务水平,增强市场竞争力。
四、风险控制的加强融资担保行业经营涉及到大量的资金,因此,风险控制是这个行业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
在市场竞争的压力下,越来越多的融资担保公司开始注重风险控制,建立真正意义上的风险管理系统,从而避免出现挥霍资本的情况。
在此基础上,融资担保公司还需要不断优化风险防范措施,规避潜在风险。
综上所述,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和政策支持力度的不断加大,融资担保行业的市场发展趋势良好。
在未来的发展过程中,融资担保公司需要注重提高自身的服务水平和风险管理能力,为中小企业提供更好的融资担保服务。
中国银行业协会关于印发《中国银行业保理业务规范》的通知-银协发〔2016〕127号
中国银行业协会关于印发《中国银行业保理业务规范》的通知正文:----------------------------------------------------------------------------------------------------------------------------------------------------关于印发《中国银行业保理业务规范》的通知银协发〔2016〕127号各会员单位:《商业银行保理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14年第5号]中明确提出,中国银行业协会应充分发挥自律、协调、规范职能,建立并持续完善银行保理业务的行业自律机制。
为引导商业银行建立保理业务理念,规范操作流程,防范业务风险,促进保理业务健康发展,中国银行业协会保理专业委员会修订完成《中国银行业保理业务规范》。
现将《中国银行业保理业务规范》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遵照执行。
原《中国银行业保理业务规范》(银协发【2010】28号)同时废止。
2016年8月23日附件中国银行业保理业务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立保理业务管理基本原则,明确其业务属性,以规范和促进保理业务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商业银行保理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国际国内惯例,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并开办保理业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
第三条银行在办理业务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遵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如《商业银行保理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二)遵守国际惯例,如《国际保理通用规则》等;(三)妥善处理业务发展与风险管理的关系,审慎经营;(四)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并妥善处理同业合作与竞争的关系。
山东银监局关于印发规范银行授信担保防范担保圈风险指导意见的通知
山东银监局关于印发规范银行授信担保防范担保圈风险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公布日期】2016.11.03•【字号】鲁银监发〔2016〕33号•【施行日期】2016.11.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山东银监局关于印发规范银行授信担保防范担保圈风险指导意见的通知各银监分局,开发银行、农发行、大型银行、邮储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商行、外资银行省(市)管辖机构,山东省联社及济南办事处、齐鲁银行,省局直接监管的信托公司、财务公司、汽车金融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山东省银行业协会:《山东银监局关于规范银行授信担保防范担保圈风险的指导意见》已经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文件执行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向山东银监局反馈。
请各银监分局将此文件转发至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
中国银监会山东监管局2016年11月3日山东银监局关于规范银行授信担保防范担保圈风险的指导意见为进一步规范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授信担保行为,从源头控制担保圈规模和风险继续扩大,并推动做好存量担保圈风险化解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规定,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适用范围本指导意见所称担保人特指符合担保法规定的企业法人,不包含专业的融资性担保机构;所称担保圈是指3家及以上企业在融资过程中,通过担保关系所形成的,可能导致风险蔓延和扩散的企业法人客户群。
二、总体要求(一)树立正确认识。
规范且有效担保能够缓释信用风险,提升银行债权安全性,但过度、片面依赖担保,疏于对企业真实偿债能力的审查判断,在很大程度上导致了企业超额融资和银行过度授信等问题,加大了信用风险。
在经济下行期,银行业担保圈风险日益加大,已成为引发区域性风险的重大隐患。
融资担保发展现状分析与建议对策
融资担保发展现状分析与建议对策融资担保是指对企业借款提供担保服务。
通过融资担保机构为企业提供风险保障,提高企业的融资能力,促进经济发展。
融资担保在实现企业融资需求的也需要合理控制风险,促进担保业务的健康发展。
本文将从融资担保发展现状出发,分析当前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建议对策。
一、融资担保发展现状1.发展优势融资担保作为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的重要手段,得到了政府的支持和鼓励。
融资担保机构普遍比银行更愿意给予中小微企业融资支持,由于更了解这些企业,风险控制能力更强。
融资担保的灵活性和多样性也是其发展的优势之一,可以为企业提供多样化的担保产品,满足不同企业的融资需求。
2.发展瓶颈融资担保机构在发展过程中也面临一些困难和挑战。
首先是融资担保行业的监管环境不够完善,导致一些机构存在乱象,出现了一些不规范的担保行为。
融资担保机构自身的风险管理能力和专业水平有待提高。
在市场竞争加剧的情况下,一些融资担保机构为了获取更多的业务,可能会放松对借款企业的审核标准,增加了担保风险。
3.市场需求随着经济的发展,中小微企业对于融资担保的需求也在不断增加。
目前融资担保市场存在着信息不对称和融资渠道不畅的问题,导致一些中小微企业难以获得合理的融资支持。
一些融资担保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水平也难以满足企业的实际需求。
二、问题分析1.监管不足目前融资担保市场上存在一些不规范的担保行为,由于监管不足,导致一些机构为了谋取暂时的利益,放宽了对借款企业的审核标准,增加了担保风险。
2.风险管理不足一些融资担保机构在面临市场竞争时,可能会降低审核标准,放松风险管理要求,导致出现了一些高风险的担保业务。
三、建议对策1.加强监管应加强对融资担保行业的监管力度,严格规范担保机构的经营行为,整顿市场秩序,杜绝不规范的担保行为。
监管部门还应加强对担保机构的业务资质和风险管理能力的审核,提高担保机构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
2.提高专业水平融资担保机构应加强内部管理,提高风险管理能力和专业水平,加强对借款企业的审核和监管,降低不良担保率。
《中国银行业发展报告(2016)》
《中国银行业发展报告(2016)》中国银行业协会(China Banking Association,CBA)2016年7月8日(后附百家银行名单)2016年7月8日,由中国银行业协会主办的“《中国银行业发展报告(2016)》发布会”在京举行。
会上首次发布了2016年中国前100家银行排名榜单。
报告显示,2016年一季度末,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和其他类金融机构总资产占比同比分别提高0.35、0.9、和1.68个百分点,大型商业银行的总资产占比下降2.9个百分点。
普惠金融布局进一步优化,基础金融服务覆盖率达95%。
截至2015年末,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12744亿元,同比增加4318亿元;不良贷款率1.67%,同比提高0.42个百分点。
2015年,商业银行新型中间业务收入贡献度显著上升。
其中,托管业务收入同比增长26.05%,理财业务收入同比增长59.05%。
投行(咨询顾问)业务、托管业务、理财业务平均收入占比分别为16.36%、11.57%、24.15%,三者收入合计占中间业务收入的比重同比上升5.06个百分点。
报告指出,随着社会财富的增加,居民和企业部门资金管理和金融交易的需求快速增长,衍生出越来越多的中间业务机会,加之利率市场化、互联网金融背景下商业银行存在向轻型银行转型的内在要求,中间业务继续保持较快增长。
传统中间业务仍占据中间业务的主导地位。
2016年,受多重因素影响,银行业负债业务发展将面临诸多挑战。
但考虑到积极的财政政策将加大力度,稳健的货币政策将灵活适度,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逐步强化,银行业负债业务发展仍面临一定机遇。
此外,报告还显示,2016年一季度新增人民币贷款4.6万亿,除居民短期贷款增加幅度相对较小,仅1470亿元,其他诸如居民中长期贷款、企业短期贷款和中长期贷款都大幅增加,尤其是企业中长期贷款第一季度新增2.07万亿,较2015年同期增长5900亿。
报告预测,2016年实际新增信贷可能会达到15万亿左右,出现超预期增长。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严守风险底线工作的意见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严守风险底线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16.02.22•【文号】银监办发〔2016〕27号•【施行日期】2016.02.2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金融其他规定正文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严守风险底线工作的意见银监办发〔2016〕27号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邮储银行,外资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其他会管金融机构:为把严守风险底线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有效地做好风险防范和化解工作,逐步有序缓释存量风险,严格控制增量风险,促进银行体系安全稳健运行,现提出以下工作意见。
一、健全风险治理体系,全面提升风险防控能力(一)加快风险治理体系建设。
各级监管机构要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继续深化治理体系改革,加强集团全面风险管理。
督促加强董事会建设,强化履职评价,严格股权管理和股东行为规范。
推进子公司制、事业部制、专营部门制、分支机构制改革,完善业务治理体系,完善风险隔离机制。
(二)完善全面风险管理框架。
各级监管机构要督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将非信贷、表外等类信贷业务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与表内业务一起进行统一授信管理,建立包括各类资产在内的资产质量监测体系,及时向相关银行业金融机构提示风险。
组织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新兴表外业务风险自查,自查报告及时报送监管机构。
(三)健全联防联控风险化解机制。
各级监管机构要根据辖区实际情况,绘制辖区风险地图,确定风险监管重点地区,成立风险防控小组,定期分析监测区域风险变化及趋势,及早预警提示。
积极推动由地方政府、监管机构和银行业金融机构等参与的联扶、联防、联控的风险化解机制。
(四)加强系统重要性银行监管。
相关监管机构要强化对系统重要性银行的监管,督促其切实计提系统重要性附加资本。
强化对银行集团的并表监管,推动系统重要性银行制定恢复和处置计划,建立危机管理工作组,加强跨境危机管理和处置协调。
担保行业发展现状及前景
担保行业发展现状及前景担保行业是一种金融服务业,提供担保服务的机构主要包括担保公司、担保基金、担保中心等。
担保行业的发展对于促进实体经济融资、提高信贷环境、推动经济增长具有重要作用。
下面将介绍担保行业的现状及未来发展前景。
首先,担保行业的现状是积极向好的。
中国担保行业经过多年的发展和,已经形成了一套相对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和监管机制。
目前,全国共有担保机构2000余家,覆盖范围广泛,担保业务规模不断扩大。
据统计,2024年担保行业累计担保金额为1.8万亿元,同比增长12.6%。
此外,担保机构的综合实力不断增强,提供的担保产品也越来越多元化,满足了企业不同的融资需求。
其次,担保行业在推动实体经济融资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担保机构作为中介机构,通过提供担保服务,为企业融资提供信用支持,降低了企业的融资成本和风险,提高了银行对于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投放意愿。
担保行业的发展,不仅有助于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还促使了银行体系,推动了金融业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
此外,担保机构还通过担保产品的创新,更好地适应了各类企业的融资需求,为实体经济提供了更多元的融资渠道。
担保行业的发展前景也是可观的。
首先,我国的实体经济仍然处于转型升级的发展阶段,对融资需求量大,但融资渠道有限。
担保行业作为一种弥补市场失灵的金融服务,将在这一过程中持续发挥重要作用。
其次,我国政府高度重视中小微企业的发展,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
在这种政策支持下,中小微企业将得到更多的融资机会,担保行业的市场空间将进一步扩大。
再次,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市场对于更加高效、规范、专业的担保服务的需求也将增加。
担保机构需要进一步提升自身的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满足市场的多样化需求。
然而,担保行业发展中也存在一些挑战。
首先,对于担保机构而言,风险管理是一个重要的问题。
担保业务涉及到信用风险和违约风险等多种风险,如何科学有效地进行风险评估和管理,是担保行业需要面对的难题。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融资担保公司非现场监管规程的通知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融资担保公司非现场监管规程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07.14•【文号】•【施行日期】2020.09.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其他金融机构监管正文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融资担保公司非现场监管规程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各银保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外资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各会管单位:为做好融资担保公司非现场监管工作,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制定了《融资担保公司非现场监管规程》,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将本通知发至辖内有关单位和融资担保公司。
本通知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XX省(自治区、直辖市)融资性担保行业XXXX年度发展与监管情况报告〉和〈XX机构概览〉编写说明的通知》(银监发〔2010〕76号)、《中国银监会关于加强融资性担保行业统计工作的通知》(银监发〔2010〕80号)、《中国银监会关于加强融资性担保贷款统计和有关资料转送工作的通知》(银监发〔2010〕95号)、《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增加融资性担保业务有关报表的通知》(银监办发〔2014〕167号)同时废止;《关于印发〈关于2016年融资担保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融资担保办通〔2016〕1号)中的《本地区融资担保行业发展与监管有关情况》不再报送。
中国银保监会2020年7月14日融资担保公司非现场监管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明确融资担保公司非现场监管的职责分工和工作内容,规范非现场监管的程序、报告路径和方法,提高非现场监管的工作质量和效率,完善融资担保公司监管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和《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所称非现场监管是指监督管理部门通过收集融资担保公司以及行业整体的报表数据、经营管理情况和其他内外部资料等信息,对融资担保公司以及行业整体风险状况进行分析,做出评价,并采取相应措施的持续性监管过程。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融资担保行业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6〕4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融资担保行业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正文:----------------------------------------------------------------------------------------------------------------------------------------------------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融资担保行业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6〕4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融资担保行业加快发展的意见》(国发〔2015〕43号)精神,切实提升我省融资担保行业发展水平,更好服务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以及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经省政府同意,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政策扶持与市场主导相结合,坚持发展与规范并重,以大力发展政策性融资担保和再担保机构为基础,加快发展主要为小微企业和“三农”服务、功能充分发挥的新型融资担保行业,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二)发展目标。
推进融资担保机构“减量增质”、做精做强,培育一批有较强实力和影响力的融资担保机构,基本形成数量适中、结构合理、竞争有序、稳健运行的机构体系;发展一批政府出资为主、实力较强、影响较大的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提高政策性融资担保业务再担保覆盖面;建立健全融资担保业务风险分担机制和规范有效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担保业务较快增长,市级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小微企业担保户数比重不低于70%、县(市、区)级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不低于90%。
二、完善融资担保机构体系(三)支持融资担保机构做大做强。
融资担保机构应通过增资扩股、兼并重组等方式,提升担保能力。
支持有资金实力、风险管控能力强、经营规范、符合政策导向的民营融资担保公司发展。
融资担保行业发展历程
融资担保行业发展历程融资担保行业是指为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的一种金融业务。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融资担保行业也得到了快速的发展,为企业提供了更多的融资渠道和更好的融资条件。
本文将以融资担保行业的发展历程为主题,从行业起步、政策支持、创新发展等方面进行阐述。
一、行业起步融资担保行业起步于上世纪90年代,当时我国的企业融资环境较为困难,传统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缺乏支持。
为了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融资担保行业应运而生。
起初,融资担保公司主要以国有企业为主体,为中小企业提供担保服务,帮助其获得银行贷款。
这一时期的融资担保行业主要依赖于政府的支持和引导,起到了填补金融机构不足的作用。
二、政策支持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日益增加,融资担保行业也得到了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
2003年,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加强融资担保公司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要“支持融资担保机构创新发展,提高服务能力”。
此后,国家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支持融资担保行业发展的政策,如《关于加强和改进融资担保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支持融资担保公司进一步发展的若干意见》等。
这些政策的出台,为融资担保行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和法律保障。
三、创新发展融资担保行业在政策支持的推动下,不断进行创新发展。
一方面,融资担保公司逐渐摆脱了对政府财政资金的依赖,通过市场化的方式筹集资金,提高了自身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另一方面,融资担保公司开始向多元化发展,除了传统的担保业务外,还开展了融资咨询、金融租赁、小额贷款等业务,为中小企业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
同时,融资担保公司还积极引入技术手段,推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创新模式,提高了服务效率和用户体验。
四、行业规范为了保障融资担保行业的健康发展,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的行业规范和监管措施。
2016年,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促进融资担保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了融资担保行业的发展方向和监管要求。
中国银监会、科技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创新力度开展科创企业投贷联动试点的指导意见
中国银监会、科技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创新力度开展科创企业投贷联动试点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科学技术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日期】2016.04.15•【文号】银监发〔2016〕14号•【施行日期】2016.04.1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企业技术进步与高新技术产业化正文中国银监会科技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创新力度开展科创企业投贷联动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16〕14号各银监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各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邮储银行,外资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为完善科技金融服务模式,支持科技创新创业企业(以下简称科创企业)发展,现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创新力度,开展科创企业投贷联动试点提出以下指导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充分发挥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积极作用,坚持改革驱动,努力探索符合中国国情、适合科创企业发展的金融服务模式。
(二)基本原则1.统筹协调,稳步推进。
加强多方协作,优化政策环境,整合各方资源,实现市场主导和政府支持相统一,股权投资和银行信贷相结合,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有序开展投贷联动试点工作,取得经验后稳步推广。
2.简政放权,因地制宜。
充分发挥试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主体作用和试点地区银监局监管职能,强调结合试点地区实际情况制定试点方案,加强事中事后管理。
3.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
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探索建立合理的投贷联动业务发展模式,建立适应科创企业发展规律和金融需求的体制机制,实现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6.01.23•【字号】沪府发〔2016〕3号•【施行日期】2016.0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金融市场正文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府发〔2016〕3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现将《上海市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2016年1月23日上海市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办法为充分发挥融资性担保在促进中小企业融资中的重要作用,加强对融资性担保公司的监督管理,规范融资性担保行为,促进本市融资性担保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银监令〔2010〕3号)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一)凡在本市范围内设立融资性担保公司、开展融资性担保业务及有关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二)本办法所称融资性担保,是指担保人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等债权人约定,当被担保人不履行对债权人负有的融资性债务时,由担保人依法承担合同约定的担保责任的行为。
(三)本办法所称融资性担保公司,是指依法设立,经营融资性担保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二、总体要求(一)融资性担保公司在经营中,应当遵循“诚实守信、公平竞争、依法合规”的原则,注重把握安全性、流动性、收益性,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二)本市有关部门和区县政府要形成合力,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与服务力度,为融资性担保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三)本市融资性担保公司监管,实行“部门配合,市、区县联动”的机制。
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做好对融资性担保公司的日常监管、风险防范和处置等工作,确保融资性担保行业健康稳定发展。
三、工作机制(一)完善本市融资性担保行业规范发展和业务监管联席会议(以下简称“市联席会议”)制度。
我国科技担保行业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外部发展环境有待改善。当前国内有利于科技担保机
构发展的外部环境有待改善 ,主要有 以下几点。一是担保
物流转 渠 道 不通 畅 。科技 担保 机 构在 为 科技 型 中小 企业 提
供担保 时,要求企业将其拥有 的专利等知识产权作为担保 物 .质押 给 担保 机构 。 由于 国 内针对 专 利技 术 的技 术交 易
很低 ,一般在 1 %一 2 % 之间 ,因此完全依靠保费收入难 以补充公 司持续发展。另外 ,根据银监会等部门的规 定 ,担保机构在开展业务时 ,要提取赔偿准备金和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上述 因素导致现有很多科技担保机 构 的资金放大能力和担保能力接近极限。资本金 的不足和担保贷款放大倍数 的限制 ,决定了当前科技担保 机构发展规模 ,大部分科技担保机构的平均担保金额在 8 0 0 万元以下 ,担保机构可以担保放贷的规模太小 , 远远不能满足 国内近 3 0 万家科技型中小企业 的贷款需求 。 如重 庆科 技 融 资担 保公 司反 映 ,公 司面 临注 册 资本 金不 足 、业 务规 模受 限 的问题 。公 司 的注册 资 金是
●威论坛
从国内科技担保公司发展现状来看 ,虽然许多省市都相继成立了各种不 同性质 的科技担保公 司.但国 内大部分担保公司实际担保能力有限 ,呈现出 “ 小、少 、散 、弱”的特点 ,无法满足科技型 中小企业的融
资需 求 ,主要 问题表 现在 以下几 方面 。
地 区分布不均衡。当前国内科技担保公 司地区部分不均衡 ,主要集中在东部沿海和经济发达地区 ,其
市场不完善 ,一旦出现违约贷款 ,担保机构所持有的专利
权威论 I _
不 能 顺利 变 现来 补 偿担 保 损失 ,从 而增 大 了担保 机 构 的风 险 。二 是项 目评价 和技术 评 估 的人 才 缺 乏 。科 技 担 保 机构 专 业人 才 短缺 ,尤其 缺 乏 熟悉 科 技 型 中小 企 业 特 点 、掌 握科 技 项 目和技术 评 价 的专 业 人 才 ,制 约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的若干意见-闽政〔2016〕35 号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的若干意见正文:----------------------------------------------------------------------------------------------------------------------------------------------------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的若干意见闽政〔2016〕35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各有关金融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融资担保行业加快发展的意见》(国发〔2015〕43号)等文件精神,健全我省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努力缓解中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促进创业创新,加快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提出如下意见:一、加快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建设。
坚持政策扶持与市场主导相结合,推进融资担保机构“减量增质”、做精做强,培育一批政府出资为主、主业突出、经营规范、实力较强、影响较大的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作为服务中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主力军,支撑行业发展。
加快构建数量适中、结构合理、竞争有序、运行稳健、服务有效的省市县三级联动互补的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体系,2016年底前,每个设区市(含平潭综合实验区,下同)至少有1家资本金5亿元以上的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GDP总量达到或超过300亿元的县(市、区)至少有1家资本金2亿元以上的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经济总量相对较小、暂时设立有困难的县(市、区)政府可以多渠道筹集资金参股所在设区市级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或福建省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省再担保公司),再通过设立子公司或分公司方式承接当地的融资担保业务。
到2018年底,全省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或分支机构实现县域全覆盖。
责任单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经信委、财政厅、国资委、金融办,省再担保公司。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关于积极发展贷款保证保险服务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关于积极发展贷款保证保险服务和支持小微企业的指导意见【法规类别】贷款保险综合规定119【发布部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发布日期】2016【实施日期】201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关于积极发展贷款保证保险服务和支持小微企业的指导意见(2016年)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E2014〕2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多措并举着力缓解企业融资成本高问题的指导意见》(国办发匚⒛14〕39号)以及《保监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大力发展信用保证保险服务和支持小微企业的指导意见》(保监发[20156号)等文件精神,大力推进银行、保险业更好地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以下指导意见。
一、目的和意义加强金融系统与政府部门合作,调动各方参与主体的积极性,创新金融服务模式,以贷款保证保险产品为载体,构建“政银保”合作贷款体系,发挥贷款保证保险的融资增信功能,促进小微企业提供抵押和反担保的条件下,以合理的融资成本获得银行贷款这不仅有利于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也有利于创新银保合作和金融服务模式,通过发挥保险机制风险管理的核心职能,有效控制和分散信贷风险,对促进我省小微企业和金融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基本原则(一)密切协作,共同推进。
商业银行和保险机构以及相关行业协会要在服务创新、风险管控和政策争取等各方面加强合作,建立多部门协调机制,共同推动贷款保证保险业务发展,实现多方共赢。
(二)依法合规,风险共担。
金融机构开展贷款保证保险业务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鹏金所吴晓文:合规是2016年网贷行业主基调
鹏金所吴晓文:合规是2016年网贷行业主基调作者:陈小慧来源:《大众理财顾问》2016年第03期对于单个平台而言,如果运营不规范,或许在短期内能获利,但终究会酿成大错,并受到法律制裁。
在监管政策趋严、公众对网贷信任度需要重塑、行业洗牌加速的当下,鹏金所显得从容不迫。
其信心来自于哪里?本刊专访了鹏金所总裁吴晓文。
:随着监管政策的逐步落地,在我国经济发展面临巨大挑战的大环境下,我国网贷平台即将迎来一个怎样的发展环境?吴晓文:首先,中央和地方层面监管政策陆续出台,比如银监会等部门划出12条“红线”,北京、上海、深圳等多地暂停互联网金融企业商事登记,行业监管日益收紧。
但对整个行业来说,这其实是一种利好。
其次,目前国家政策明确支持互联网金融创新发展,不会对规范透明经营、风险可控的平台产生大的影响,反而会使投资者逐渐成熟,理性选择平台。
平台如果出现问题,原因一定在自身,所以对于每家平台来说做好严格管理、把控风险就显得尤为重要。
:2016年及今后更长时间内,网贷平台的发展将在哪些方面面临挑战?吴晓文:一是如何获取更多优质资产,这将成为网贷平台面临的最大挑战。
各平台对于资产端的争夺将不断加剧。
二是平台获客成本高企,未来可能还会继续上升。
三是不少平台面临转型与创新压力。
全国网贷平台的数量在两三千家,今年行业将加速洗牌,没有核心竞争力的平台,很快就会被淘汰。
四是受e租宝事件等负面新闻影响,行业公信力有待提高。
五是投资者风险意识薄弱,风险判断能力亟待提高。
:面对这样的挑战,鹏金所将如何应对?吴晓文:鹏金所将在资产端加大力度,在全国范围内寻找更多优秀借款企业,推出更多精品项目。
在担保类产品方面,经过一年多的努力,鹏金所已基本完成全国布局,目前在全国与29个省份的92家国有担保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
这些实力雄厚的融资性担保机构,对当地企业的情况更为熟悉,对借款企业会进行严格审核,并对审核通过的项目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在担保机构保障模式上,鹏金所走在了全国前列。
浅谈融资担保业务问题及对策
浅谈融资担保业务问题及对策作者:陈春仲唐晓红来源:《金融周刊》2016年第10期2015年8月7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促进融资担保行业加快发展的意见》(国发[2015]43号),提出,融资担保是破解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重要手段和关键环节,对于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具有重要作用;政银但三方共同参与,构建可持续银担商业合作模式。
如何进一步落实好国务院文件精神,加快融资行业发展,笔者根据近年来本行在融资担保业务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对策建议提出粗浅的看法。
一、融资担保业务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一)担保公司管理欠缺。
担保公司管理水平偏底,管理人员高水平、专业人员少。
特别是投资性担保公司一般由企业或个人出资注册登记而设立的,基本上属个体性担保公司,在管理制度、管理模式管理经验和财务管理等方面存在不够健全现象,其经营风险性较大。
县(市)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均是以政府财政资金为主,投资性担保有限公司是股东自有资金为主,担保公司其它渠道的资金来源较少,担保品种单一,致使银行对担保机构的放大倍数控制较严。
(二)企业参与意识不高,小微企业自身实力不足,信用不佳,人员素质低,经营管理不平高,技术设备落后,产品技术含量低,竞争力弱,经营风险大,缺乏可靠的反担保抵押财产,企业信用淡薄,财务制度不健全等,不愿参与小微企业信用担保。
(三)社会信用环境较差。
主要是一些小微企业信用观念意识淡薄,有偿还能力而不偿还债务,有的只还利息,不还本金,担保贷款不断延期和转借,故意逃避银行债务,导致银行对企业怕贷、借贷现象发生。
(四)政府行政干预过多。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一般是在政府财政直接支持下建立的,是政府的下属管理部门,如果政府行为得不到制约,政府就可能会以出资人身份不适当干预担保业务活动,信用担保就会重蹈政府干预贷款的覆辙,出现各种形式的指令性担保。
但同时信用担保机构又离不开政府的支持,尤其是资金上的支持。
如果政府对中小企业的政策发生调整,或者减少对担保机构的资金注入,担保机构就难以为存。
典当行培训总结
典当行培训总结典当行年度工作总结2016年已经过去,充满希望与挑战的2016年已经来临,值此辞旧迎新之际,回顾总结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我们豪情满怀,可以说,2016年是典当行业扬眉吐气的一年。
2016年,党中央国务院为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遏制通货膨胀,防止经济增长过热过快而采取一系列宏观调控政策的经济降温年。
由于央行将存款准备金率调整到%的历史最高水平,并严加控制对房地产业的信贷投放,持续紧缩的货币政策,使各房地产企业普遍感到资金紧缺的压力,为了保证企业的正常运转,不得不寻求民间融资渠道。
另外,政府对担保行业严厉持久的大力整顿,遏制了部分担保公司非法集资、违规放贷的行为,这对于典当行业来说,竞争压力减少,典当行业已经走出低谷。
公司全体员工在上级主管部门及公司领导的正确指导下,认真学习、严格执行商务部颁发的《典当管理办法》,规范管理、规范经营,抓住机遇,稳步发展,严格履行各种手续,做好风险控制,保障资金的安全回收。
全年典当业务没有发生任何失误,无绝当事例发生,进一步取得了可喜的经济效益。
2016年全年营业收入达228万元,较2016年全年营业收入130万元增长75%。
现将公司一年来的经营情况进行总结,并向上级主管部门作简要汇报。
1、2016年典当行财务状况及分析公司2016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如下:实收资本:万元,流动资金:万元,资产总额:万元,抵押贷款余额:万元,综合费用收入:万元,银行存款余额:万元应付福利费:万元固定资产净值:万元财务费用:万元管理费用:万元交纳营业附加税:万元交纳企业所得税:万元净利润:万元上述财务状况显示,2016年财务盈利指标与去年同期相比大有提高,主要原因是公司典当贷款业务大幅增加,2016年发放贷款总额仅为1125万元,受大环境影响,资金大量沉滞,业务稀少;而2016年发放贷款总额为3545万元,同比增加达274%。
2016年发放贷款总额为8515万元,高于2016年7倍之多。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托公司风险监管工作的意见-银监办发〔2016〕58号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托公司风险监管工作的意见正文:----------------------------------------------------------------------------------------------------------------------------------------------------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托公司风险监管工作的意见银监办发〔2016〕58号各银监局:为有效解决2015年信托监管有效性检查发现的问题以及日常监管薄弱环节,进一步提高信托公司风险监管前瞻性、主动性和有效性,防范化解信托业风险,严守风险底线,促进信托业稳健发展,结合2016年信托业监管工作会议部署,现提出以下工作意见:一、推进风险治理体系建设,建立风险防控长效机制(一)健全风险治理体系各银监局要将风险治理体系建设作为引导信托业务转型发展的监管重点,推动信托公司优化股权结构,深化治理体系改革。
督促信托公司落实股东实名制,如实披露股东关联关系信息,推进实际控制人信息“阳光化”,落实股东责任。
督促信托公司董事会将风险战略纳入公司战略规划,明确风险偏好,建立风险挂钩的薪酬制度,培育良好风险文化,并根植于从董事会、高管层直至一线员工的经营管理各环节中。
支持信托公司探索专业子公司制改革,增强资产管理专业能力,重视架构复杂化带来的管理难度和潜在风险,完善内部交易管理。
(二)完善全面风险管理框架各银监局要重视信托公司风险并表管理,督促信托公司将固有表内外业务和信托业务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杜绝风险管理盲区。
指导信托公司梳理表内外风险转化途径、母子公司风险传导途径、与其他机构业务合作存在的风险传染途径,完善相关风险管理政策、程序、方法和工具,提高风险管理主动性和有效性。
(三)研究开展压力测试工作各银监局要督导信托公司研究建立压力测试体系,合理确定情景设置,定期开展压力测试,将压力测试结果充分运用于制定经营管理决策、应急预案和恢复与处置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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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中国担保行业政策及监管环境一、监管主体的变化情况担保业的监管主体频繁变化,历经人民银行、国家经贸委、国家发改委,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联席会议制度在2009年建立,由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商务部、人民银行、工商总局、法制办、银监会组成,银监会为牵头单位,主要职责是:实施融资性担保业务的监督管理,防范化解融资担保风险,促进融资性担保业务健康发展。
联席会议制度主要是对融资性担保公司进行监管,而非融资性担保公司监管一直处于真空地带。
二、监管政策的变化情况为规范我国担保行业的健康发展,近年来我国颁布了各种规范和监管政策性文件,加大了对担保行业的监管力度。
其中,根据对《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和《融资性担保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解读,不难发现,未来我国担保行业将会进入加速洗牌的状态,将淘汰一批盈利差、操作不规范的担保企业,进而促进融资性担保业健康长远发展,缓解我国中小企业贷款难题。
1、2010年3月8日《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在经营业务方面,《办法》规定融资性担保公司可以经营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及其他融资性担保业务等,但不得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受托发放贷款、受托投资等。
融资性担保公司可以从事再担保和办理债券发行担保业务,但该类融资性担保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亿元,且连续经营两年以上。
2)在准备金提取上,融资性担保公司应当按照当年担保费收入的50%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并按不低于当年年末担保责任余额1%的比例提取担保赔偿准备金。
2010年11月25日《融资性担保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在内部控制方面,《指引》要求融资性担保公司应当明确划分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之间、相关部门之间、岗位之间、上下级机构之间的职责,建立职责清晰、相互监督制约的机制。
2)在经营业务方面,《指引》规定融资性担保公司应当以融资性担保业务为核心主业,在法律、法规和规章允许的范围内开展其他业务。
2、2011年6月21日《关于促进融资性担保行业规范发展意见》《意见》中鼓励规模较大、实力较强的融资性担保机构在县域和西部地区设立分支机构或开展业务;并要求对融资性金融机构制定完善的扶持政策体系,加强扶持资金管理,落实对符合条件的融资性担保机构的财税优惠政策,建立扶优限劣的良性发展机制。
3、2014年1月7日《关于清理规范非融资性担保公司的通知》银监会、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八部委联合发布《关于清理规范非融资性担保公司的通知》,要求各地集中清理规范非融资性担保公司,重点是以“担保”名义进行宣传但不经营担保业务的公司。
4、2014年5月27日《跨境担保外汇管理规定》为完善跨境担保外汇管理,规范跨境担保项下收支行为,促进跨境担保业务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5、2015年10月《银行业金融机构与融资担保公司业务合作指引(征求意见稿)》在兼顾控制风险与支持小微“三农”的基础上,对《指引》的条款逐一进行分析和提出意见,使该《指引》能够平等保护银担双方的权益,促进银担合作的健康发展。
备注:2012年12月,银监会融资担保部计划对2010年3月下发的《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进行修订,修订后的《暂行办法》将在放开对外投资比例和风险准备金有较大改动,届时对外投资比例或放开至40%。
其次,对风险准备金的提取办法也将有所改动。
三、担保行业促进性政策发布分析为保障担保行业的顺利健康发展,近年来,国家有关政府部门除了办法监管性政策文件以外,还出台了一系列促进政策。
四、担保行业其他规范性法规分析其他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范保险机构对外担保有关事项的通知》、《银行业金融机构与融资性担保机构业务合作风险提示的通知》的出台,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担保行业的发展。
五、担保行业市场整顿情况分析担保行业鱼龙混杂。
目前担保公司主要分三类,一类是纳入监管体系的融资性担保公司,第二类是非融资性担保公司,第三类则是以担保公司名义开展担保和非担保业务的中小型金融机构。
融资性担保业务由于高风险、高资本要求的业务属性,监管部门对其监管力度较非融资性担保业务更为严格。
目前监管仍面临诸多问题。
第一,监管主体仍不明确;第二,法律法规尚不健全;第三,监管执行力仍待提高。
部际会议对地方政府部门的约束力不足,地方管理部门的专业水平有限,加上监管法规的不健全,对于融资性担保企业的监管浮于表面。
由于一些地区非融资性担保公司数量激增、业务混乱等问题日益突出,大量非融资性担保公司不经营担保业务,甚至从事非法吸收存款、非法集资、非法理财、高利放贷等违法违规活动,对有关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造成了严重影响。
我国融资性和非融资性担保公司分别在2011年和2014年经历整顿。
报告描述\REPORT DESCRIPTION“十三五”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第十三个五年规划,“十三五”规划的起止时间2015-2020年。
2015年是中国第十三个五年计划的开局年。
在这一年中,从中央到地方,从政府到企业,如何在总结上一个五年的经验教训的基础上,谋划好与做好下一个五年计划的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十二五”期间呈现的能源重载难题、人口红利逐步丧失、贸易壁垒渐增等多方压力,以及高新技术与产业如雨后春笋般不断兴起,使得“十三五”期间我国的发展将面临着更为复发的发展形势。
万睿智业发布的《“十三五”中国担保行业发展规划解读及未来投资前景预测报告》是根据担保行业发展轨迹及多年的实践经验,对十二五期间担保行业发展存在的问题及经验教训累积进行审慎分析与总结,并对“十三五”时期担保行业发展走向作出了科学地研判。
报告一共十章,首先报告介绍了担保行业的定义、分类、起源与历史、发展周期等基本情况概述,结合担保行业发展环境、十二五期间担保行业运行的特征与热点回顾进而分析其当前运行现状、特征与发展情况,接下来报告对担保行业十三五期间的竞争格局及发展趋势进行了细致的透析,并通过区域分布、行业布局、重点区域省市、区域发展规划方面全方位分析了担保行业发展情况,之后报告具体阐释了担保行业产业园区项目规划,并对担保行业重点企业经营状况与规划进作了详实系统的分析,最后,重点解读了“十三五”担保行业政策与发展规划,科学预测了担保行业的“十三五”期间发展前景,并对其投资状况进行了重点剖析。
本报告数据主要来源于国家统计局、发改委、商务部采集数据、万睿智业研究部、问卷调查数据、各大重点报刊等,数据来源权威、真实、并且经过我研究中心的专业模型预测,对核心发展指标与数据做出准确研判。
本报告将帮助担保企业、学术科研单位、投资企业准确了解担保行业“十三五”期间发展动向,及早发现担保行业市场的空白点,机会点,增长点和盈利点,把握担保行业未被满足的市场需求和趋势,有效规避担保行业投资风险从而形成企业良好的可持续发展优势,为担保产业投资者寻找新的投资机会,为企业了解担保行业、投资该领域提供决策参考依据。
报告目录\REPORT DIRECTORY第一章担保行业发展概述1.1行业定义及分类1.2行业起源及历史1.3行业地位及作用1.4行业发展周期及阶段第二章担保行业发展环境分析2.1经济环境2.1.1国内外宏观经济运行现状2.1.2国内外经济发展趋势判断2.2政策环境2.2.1行业归属及管理体制2.2.2产业政策汇总分析2.2.3行业相关标准2.3社会环境2.3.1社会收入及消费能力2.3.2社会环境对本行业的影响2.4技术环境2.4.1行业整体技术影响因素分析2.4.2技术现状及特点分析2.4.3未来产业技术热点及趋势第三章“十二五”担保行业运行特征及热点分析3.1“十二五”中国担保行业运行特征回顾3.1.1担保行业“十二五”运行特点分析3.1.2担保行业“十二五”产业结构特点分析3.1.3担保行业“十二五”发展要素解读3.2中国担保行业业运行现状综述3.2.1行业生命周期3.2.2产业战略地位3.2.3行业规模现状3.2.4行业商业模式3.3担保行业产业新特征解读3.3.1产业聚集特征3.3.2产业创新特征3.3.3产业结构调整特征3.3.4产业节能环保特征3.3.5产业转型升级特征3.4担保行业“十二五”市场企业兼并重组及转型升级发展分析3.4.1兼并重组格局分析3.4.2重点案例及影响分析3.4.3重点企业重组规划及动态第四章“十三五”中国担保行业竞争格局及发展趋势分析4.1“十二五”行业竞争状况分析4.2“十二五”行业竞争结构分析4.3“十二五”市场竞争发展特征分析4.3.1行业集中度分析4.3.4行业发展阶段分析4.4行业内企业竞争存在问题分析4.4.1行业竞争存在问题分析4.4.2企业良性竞争制约因素分析4.5“十三五”担保行业竞争对策分析4.5.1竞争要点选择4.5.2竞争方向建议4.5.3竞争策略建议4.4“十三五”担保行业竞争趋势展望第五章“十三五”中国担保行业区域发展及规划分析5.1担保行业区域分布总体分析5.1.2规模分布5.1.3效益分布5.2行业布局情况及发展趋势5.2.1布局现状5.2.2布局趋势5.3担保行业重点区域发展分析5.3.1A省5.3.2B省5.3.3C省5.3.4D省5.3.5E省5.4担保行业“十三五”区域发展规划解读5.4.1A省5.4.2B省5.4.3C省5.4.4D省5.4.5E省第六章“十三五”担保行业产业园区项目规划及发展分析6.1A园区6.1.1园区概况6.1.2运营状况6.1.3发展经验6.1.4招商策略6.1.5吸引投资概况6.1.6发展规划6.1B园区6.2.1园区概况6.2.2运营状况6.2.3发展经验6.2.4招商策略6.2.5吸引投资概况6.2.6发展规划6.3C园区6.3.1园区概况6.3.2运营状况6.3.3发展经验6.3.4招商策略6.3.5吸引投资概况6.3.6发展规划6.4D园区6.4.1园区概况6.4.2运营状况6.4.3发展经验6.4.4招商策略6.4.5吸引投资概况6.4.6发展规划6.5E园区6.5.1园区概况6.5.2运营状况6.5.3发展经验6.5.4招商策略6.5.5吸引投资概况6.5.6发展规划第七章“十三五”担保行业重点企业经营状况及规划分析7.1A企业7.1.1企业发展概况7.1.2经营效益分析7.1.3业务经营分析7.1.4财务状况分析7.1.5竞争优势分析7.1.5未来发展发展规划7.1B企业7.1.1企业发展概况7.1.2经营效益分析7.1.3业务经营分析7.1.4财务状况分析7.1.5竞争优势分析7.1.5未来发展发展规划7.1C企业7.1.1企业发展概况7.1.2经营效益分析7.1.3业务经营分析7.1.4财务状况分析7.1.5竞争优势分析7.1.5未来发展发展规划7.1D企业7.1.1企业发展概况7.1.2经营效益分析7.1.3业务经营分析7.1.4财务状况分析7.1.5竞争优势分析7.1.5未来发展发展规划7.1E企业7.1.1企业发展概况7.1.2经营效益分析7.1.3业务经营分析7.1.4财务状况分析7.1.5竞争优势分析7.1.5未来发展发展规划7.1F企业7.1.1企业发展概况7.1.2经营效益分析7.1.3业务经营分析7.1.4财务状况分析7.1.5竞争优势分析7.1.5未来发展发展规划第八章“十三五”担保行业政策及发展规划解读8.1“十三五”担保产业面临政策机遇8.1.1政府扶持政策8.1.2国家战略性产业8.1.3地方政府政策8.1.5未来担保行业政策导向分析8.2国外担保行业政策参考借鉴8.2.1世界各国担保行业政策发展规划制定情况8.2.2美国8.2.3欧洲8.2.4日本8.2.5世界担保行业发展趋势分析8.3担保行业“十三五”规划影响分析8.3.1担保行业“十三五”规划制定情况8.3.2担保行业“十三五”发展重点8.3.2担保行业“十三五”发展目标8.3.3担保行业“十三五”发展措施解析8.4担保行业“十三五”发展影响分析8.4.1对本行业影响8.4.2对关联行业影响8.4.3对上下游产业链影响8.4.4对整体经济层面影响8.4.4对地方经济影响8.5担保行业政策规划建议及发展8.5.1政策支持自主创新8.5.2重点提高自我保障能力8.5.3对接好技术与市场第九章“十三五”担保行业行业投资机会及风险预警9.1投资环境分析9.1.1行业投资特性9.1.2产业投资价值9.1.3行业风投状况9.1.4行业政策红利9.2投资机会分析9.2.1行业投资需求分析9.2.2投资结构变化分析9.2.3产业热点商机分析9.2.4二三线市场投资机会9.4投资风险分析9.4.1行业主要投资风险9.4.2民营资本投资壁垒9.4.3项目投资风险分析9.5行业投资建议9.5.1市场投资策略9.5.2投资方向选择第十章“十三五”担保行业发展前景预测10.1“十三五”担保行业发展前景机遇分析10.1.1“十三五”担保行业发展机遇解析10.1.2“十三五”担保行业发展前景分析10.1.3“十三五”担保行业发展趋势分析10.2“十三五”影响担保行业发展的因素分析10.2.1有利因素10.2.2不利因素10.3“十三五”担保行业投资前景预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