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乡村振兴农业领域补短板项目专家评审结果公示.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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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20年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

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20年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

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20年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公布日期】2020.04.14•【文号】农计财发〔2020〕3号•【施行日期】2020.04.1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20年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计财发〔2020〕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渔业厅(委、局)、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财政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广东省农垦总局,农业农村部相关直属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央一号文件部署要求,2020年中央财政继续安排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支持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

为指导各地做好项目实施工作,确保政策有效落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三农”工作重大决策部署,紧扣打赢脱贫攻坚战、加快补齐全面小康“三农”短板、突出抓好粮食生猪等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等重点任务,统筹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坚持新发展理念,落实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改革,突出保供给、保增收、保小康,重点支持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为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在政策安排中,重点突出三个导向:一是推进统筹整合,优化支出结构。

进一步优化资金任务安排,坚持有保有压,集中力量办大事,逐步探索完善农业生产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

二是聚焦重点领域,补短板强弱项。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重点支持保障粮食、生猪等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促进农业绿色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等重点任务,加快补齐农业发展短板。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持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力度的指导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持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力度的指导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持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力度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18.10.11•【文号】国办发〔2018〕101号•【施行日期】2018.10.11•【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固定资产投资正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持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力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0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补短板是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点任务。

近年来,我国固定资产投资结构不断优化,为增强经济发展后劲、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带动就业和改善民生提供了有力支撑。

但今年以来整体投资增速放缓,特别是基础设施投资增速回落较多,一些领域和项目存在较大投资缺口,亟需聚焦基础设施领域突出短板,保持有效投资力度,促进内需扩大和结构调整,提升中长期供给能力,形成供需互促共进的良性循环,确保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增强基础设施对促进城乡和区域协调发展、改善民生等方面的支撑作用,经国务院同意,现就保持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力度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和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既不过度依赖投资也不能不要投资、防止大起大落的原则,聚焦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保持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力度,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提升基础设施供给质量,更好发挥有效投资对优化供给结构的关键性作用,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聚焦短板。

支持“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重大战略,围绕打好精准脱贫、污染防治攻坚战,着力补齐铁路、公路、水运、机场、水利、能源、农业农村、生态环保、公共服务、城乡基础设施、棚户区改造等领域短板,加快推进已纳入规划的重大项目。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三农”领域补短板项目库建设的通知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三农”领域补短板项目库建设的通知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三农”领域补短板项目库建设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公布日期】2020.02.06•【字号】云农财〔2020〕3号•【施行日期】2020.02.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其他规定正文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三农”领域补短板项目库建设的通知各州(市)农业农村局,厅机关各有关处室: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三农”领域补短板项目库建设工作的通知》(农办计财〔2020〕1号)有关要求,为强化我省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快补齐全面建成小康“三农”领域突出短板,建立完善全省“三农”领域补短板项目储备库。

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三农”领域补短板项目库储备建设的重要意义建设完善“三农”领域补短板项目库是我省争取国家项目资金支持的重要前提,对于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补短板具有重要意义。

各州(市)农业农村部门要紧紧围绕粮食生猪等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聚焦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领域,谋划和储备一批具有全局性、基础性、战略性的重大工程,建立完善“突出重点,补齐短板;分级负责,动态管理;严格规范,确保质量”的全省“三农”领域补短板项目库,力争纳入“十四五”规划,推动投融资机制创新,为我省乡村振兴战略顺利实施和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二、项目储备的重点方向(一)围绕稳产保供谋划储备项目。

围绕农业生产基本要素,突出耕地、种子、装备、灾害防控等关键基础设施,重点在高标准农田、规模化标准化养殖场、现代种业、农业机械化和防灾减灾等方面储备一批项目,切实提升粮食、生猪等重要农产品综合生产和供给保障能力。

(二)围绕农业产业转型升级谋划储备项目。

重点围绕构建完善现代农业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和产业体系,着力在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特色小镇、现代仓储保鲜冷链物流基地、质量安全保障等方面储备一批项目,全面推进农业转型升级。

农业产业化补短板补弱项方案

农业产业化补短板补弱项方案

***农业产业化补短板强弱项工作实施方案近年来,***始终坚持***的正确领导,把农业产业化工作做为推动现代农业发展,实现农民增收致富的重要战略措施来抓,积极培育扶持产业化龙头企业,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培育农民经纪人,提升品牌影响力,发展农副产品精深加工,不断促进农村经济持续稳步前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取得了良好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短板和缺项。

乡村振兴正待扬帆起航,全面进入小康社会的号角已经吹响,面对改革、机遇和挑战,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农业产业化补短板强弱项工作实施方案。

一、基本思路贯彻落实***“发展规划,强力推进农业产业化工作。

按照产业发展稳中求进总基调,以“产业兴旺、乡村振兴”为目标,以农业提质增效、农民就业增收为核心,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并着力提升特色农产品有效供给,加快全产业链建设步伐,强化产业增收增益带动能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促进***农业产业化高质量发展。

二、存在的短板和弱项一是农业组织化程度低,带动能力不强。

企业+合作社+农民体制机制不健全,企业合作社中僵尸、空壳多,带动辐射能力弱,单—1—打独斗,抵御风险能力不强。

农牧民普遍文化程度不高,小农意识强烈,等靠要思想严重;农业规模化、标准化基地建设与农户分散经营间的矛盾日益突出。

如何实现土地有序流转、农业规模化发展、提升农业组织力、加快乡村振兴步伐,是当前农业产业化工作面临的主要矛盾。

二是农产品品质低,精深加工产品少。

**县作为农业大县、林果强县,面积大产量高,但商品率不高,特级一级果少,残次果多,农业专业化生产水平仍然较低,大而不优、优而不大的问题比较突出,知名品牌较少。

精深加工水平仍然较低,精深加工企业仍然较少,农产品加工附加值难以提高。

虽然*县农产品企业较多,但大多数都是农产品初加工企业,规模以上的农产品精深加工企业较少,导致质量好的农产品多,但是精深加工成品较少,同时目前农产品加工仅局限于林果和粮油类,诸如肉类、主食加工类产品特别少,直接影响了农产品的销售和市场。

地方政府农业项目专项债券的研究和探讨

地方政府农业项目专项债券的研究和探讨

地方政府农业项目专项债券的研究和探讨摘要:在新时期背景下,我国加快推进乡村振兴,更加重视在农业领域的投资,并出台了相关政策文件指引农业项目的建设发展。

我国地方政府应利用专项债券助力农业项目的建设,通过针对有效的农业领域投资弥补农业发展中的短板,大力支持乡村行动中各项工作的实施,从而更好地推动我国乡村建设发展。

本文探讨了地方政府在农业项目建设中高效使用专项债券的具体策略,以期提供参考。

关键词:地方政府;农业项目;专项债券在新冠疫情的冲击下,我国面临着经济下行压力,要对农业发展进行科学部署,重视推动专项债券在农业项目中的应用,尤其是在农村公路建设、农林水利等方面下功夫,从而为乡村振兴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地方政府结合当地农村发展情况,利用专项债券加强农村水利、交通等的建设,能使农村生产及生活条件得到有效改善。

一、概述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指的是我国地方政府针对当地有收益或有约定期限的公益性项目,所投入的政府性基金或者政府债券,其中政府债券要做到还本付息。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的融资和收益要维持平衡,要慎重选择项目进行资金投入,依据项目收益情况进行债券本息的定期偿还,能广泛应用在我国农业领域、工业领域等。

但同时,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不能用于债务偿还,也不能进行非公益项目与非资本性项目的投资,更不能用于工资类经常性支出、企业投资建设的某项产业项目等,具体使用必须符合相关政策要求。

现阶段,在新冠疫情防控的大环境下,我国地方政府将使用专项债券支持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能源开发与应用、农业水利发展等项目。

二、分析地方政府农业项目专项债券的主要特点在我国农业农村建设发展中,将涵盖很多方面的内容,地方政府在农业项目中进行专项债券投入,主要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养殖与种植、农产品仓储冷链物流建设等。

农业建设虽然有较广泛的建设范围可供选择,但在投入大笔资金的同时要面临缺少收益的问题。

因此,地方政府在对农业项目收益进行挖掘时,通常可参照以下方面的收入来源。

中国农业机械化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_企业报告(供应商版)

中国农业机械化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_企业报告(供应商版)

企业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营业范围:
中国农业机械化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农牧业、机械电子、农副产品加工、卫星导航、智能机器人、智能无人飞行器的技术开发、 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农牧业、机械电子、农副产品加工业成套设备的工程咨询、 工程设计、工程承包、工程施工;农牧业、机械电子、农副产品加工业设备的生产、装配、 维修、销售;进出口业务;销售汽车、摩托车、软件、智能机器人、智能无人飞行器;自有 房屋的租赁;房屋装修;境内外展览;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 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物业管理;会议服务;软件开发;卫星传输服 务;物联网应用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 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TOP10
山东农业工程学院 2022 年淄博校 区实验室建设项目(3351)2 包重 山东农业工程学院 招中标(成交)公告
*项目金额排序,最多展示前 10 记录。
80.0
2022-08-20
47.1
2022-06-08
本报告于 2023 年 02 月 20 日 生成
3 / 17
1.4 地区分布
近 1 年中国农业机械化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中标项目主要分布于广东、北京、山东等省份,项目 数量分布为 4 个、3 个、2 个,占比企业近 1 年项目总数的 56%。从中标金额来看,江西、贵州、广 东的中标总金额较高,表现出较高的地区集中度。
江西省农业科学院农 业工程研究所
贵州茗城农商旅发展 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 (万元) 1518200.0
1148.2

加强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项目管理的建议

加强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项目管理的建议

加强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项目管理的建议
李惠莉
【期刊名称】《农村财务会计》
【年(卷),期】2024()4
【摘要】如何使用好乡村振兴衔接资金,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序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重要举措。

笔者结合所在地相关情况和自身工作实践,就如何加强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项目管理,和同行们作一探讨。

一、严把“四个关口”,切实提高项目质量一要严把项目谋划关,充分论证重带动。

坚持把衔接资金项目建设与区域经济发展捆绑推进,扎实做好项目前期论证,优先支持产业连片发展、集体经济薄弱村和重点帮扶村发展以及联农带农经济发展,择优选择一批补短板、带动强、收益好的项目予以重点支持,全面推动衔接资金向“集体经济薄弱村、省级重点帮扶镇村、照金老区”等重点区域倾斜。

【总页数】2页(P61-62)
【作者】李惠莉
【作者单位】陕西省铜川市耀州区财政局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32
【相关文献】
1.财政部乡村振兴局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农业农村部林草局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2.江苏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
《江苏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苏乡振规[2021]1号)3.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管理路径探索——以A市乡村振兴项目为例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广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益的通知(桂政办发〔2022〕35号)5.财政资金助力乡村振兴的几点思考——衔接资金推动岳西县乡村振兴的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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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全县财政工作汇报材料(通用)

年全县财政工作汇报材料(通用)

2020年全县财政工作汇报材料(通用)篇一:一、财政政策积极有为,保民生、促发展二、助力振兴脱贫攻坚,补短板、兜住底三、聚力推动灾后重建,抓““六保””、促““六稳””四、全力打造民生工程,敢作为、真作为。

篇二:一、抓好主业,努力完成追赶超越目标二、立足职能,服务全县脱贫攻坚大局三、优化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2020年以来,我局财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多措并举,实现了财政收入稳步增长。

同时,不断提高财政保障能力,确保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社会保险的及时足额发放、缴纳和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一、财政政策积极有为,保民生、促发展努力克服经济下行压力增大、减税降费政策实施和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统筹推进保障民生、服务发展等重点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财政保障。

一是优化支出结构。

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控“三公”经费支出,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紧而又紧、实而又实地做好财政“三保”工作。

二是保障改善民生。

进一步加大扶贫资金投入,×年以来,全县累计投入财政扶贫资金×亿元,同时,认真做好扶贫资金监管工作,保证了扶贫资金规范、安全、高效使用。

认真组织实施×项民生工程,×年,全县×项民生工程计划投入资金×亿元。

三是助力经济发展。

高效兑现涉企优惠政策,认真落实减免租金政策,全县共有×家承租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经营性用房的中小企业(含个体经营户)享受疫情期间房租减免政策,共计减免租金×万元。

进一步优化融资担保服务,为企业发放担保贷款,减免担保费,有效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为在保企业提供过桥资金,缓解企业贷款到期续贷压力。

二、助力振兴脱贫攻坚,补短板、兜住底为巩固“十三五”脱贫攻坚成果,持续提升脱贫后的县域综合实力、脱贫户的收入增长水平,确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优先支持乡村振兴的意见》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优先支持乡村振兴的意见》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优先支持乡村振兴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20.09.23•【文号】•【施行日期】2020.09.23•【效力等级】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优先支持乡村振兴的意见》(2020年9月23日)土地出让收入是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

长期以来,土地增值收益取之于农、主要用之于城,有力推动了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但直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偏低,对农业农村发展的支持作用发挥不够。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土地增值收益更多用于“三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拓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资金来源,现就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优先支持乡村振兴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和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取之于农、主要用之于农”的要求,调整土地出让收益城乡分配格局,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集中支持乡村振兴重点任务,加快补上“三农”发展短板,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原则——坚持优先保障、务求实效。

既要在存量调整上做文章,也要在增量分配上想办法,确保土地出让收入用于支持乡村振兴的力度不断增强,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立稳定可靠的资金来源。

——坚持积极稳妥、分步实施。

统筹考虑各地财政实力、土地出让收入规模、农业农村发展需求等情况,明确全国总体目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分年度目标和实施步骤,合理把握改革节奏。

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产业类)项目中期评估专家评分表

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产业类)项目中期评估专家评分表
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产业类)项目
中期评估专家评分表
项目名称:立项编号:
项目承担单位:
是否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等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重违反科研诚信的行为?是□否□
总分()
评价指标
评价内容及评分说明
评分
一、阶段任务完成情况(100×60%分)得分
基地建设情况
基地核心区面积或规模、建设主体年产值、项目生产管理等制度建设
完成50%及以上(25)
完成50%及以上(20)
完成30%及以上(15-19)
完成10%及以上(10-14)
完成10%以下(0-9)
精准扶贫情况
与贫困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带动贫困村、贫困户情况
完成50%及以上(30)
完成30%以上(20-29)
完成10%及以上(10-19)
完成10%以下(0-9)
二、中期财务情况(100×40%分)得分
执行10%及以上(6-10)
执行10%以下(0-5)
专项经费拨付情况
及时、足额按预算拨付经费
很好(5)
较好(4)
一般(3)
较差(0-2)
专家签字:
年月日
项目财务管理的规范性
是否建立项目经费转账
规范建立(50)
较规范建立(1-49)
未建立(0)
专项经费使用情况(含合作单位)
资金执行进度
执行50%及以上(30)
执行30%及以上(20-29)
执行10%及以上(10-19)
执行10%以下(0-9)
配套经费使用情况
配套经费到位进度
执行50%及以上(15)
执行30%及以上(11-14)
完成30%以上(18-24)
完成10%及以上(10-17)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推进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推进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推进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公布日期】2020.09.27•【字号】鄂农发〔2020〕29号•【施行日期】2020.09.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其他规定正文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推进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鄂农发〔2020〕29号各市、州、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厅机关相关处室、厅直有关单位:根据省政府印发的《湖北省疫后重振补短板强功能“十大工程”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湖北省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为加快推进全省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经研究制定了《推进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2020年9月27日推进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作方案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将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纳入疫后重振补短板强功能“十大工程”三年行动。

为切实履行牵头职责,推进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现场推进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部署,全力推进我省疫后重振和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补短板、强功能,确保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三年行动取得实效,切实增强农田防灾抗灾减灾能力,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推进我省农业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对标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目标任务,精心谋划项目安排,加快项目推进进度,严格项目调度管理,强化工程质量控制,加强考核结果运用,确保各年度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2020-2022年,全省每年计划新建高标准农田340万亩,三年共计1020万亩。

三、主要任务及时间安排(一)开好局起好步各地要对标年度任务,按照省厅“大战一百天、完成硬任务”的要求,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在10月底前完成2019年度全部建设任务;12月上旬,完成项目竣工审计、县级初验和市(州)验收。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1年省级农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1年省级农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1年省级农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公布日期】2021.06.29•【字号】•【施行日期】2021.06.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1年省级农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农业农村局,秦皇岛、沧州市海洋和渔业局,雄安新区管委会公共服务局:2021年省级农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2020年底通过冀财农〔2020〕154号文件提前拨付各市市本级,根据省政府第96次党组会议精神,研究提出了省级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分配意见,已通过冀财农〔2021〕56号文件重新调整下达。

为更好指导项目实施,确保政策有效落实,特制定《2021年省级农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

各市要牵头制定全市的总体实施方案,县(市、区)制定的项目实施方案经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审核批复后,由市级农业农村部门统一汇总作为市级方案附件,于2021年7月25日前正式行文报省农业农村厅备案(一式三份)。

各具体项目方案编制要求详见各具体实施方案。

联系人:曹世茹,联系电话:*************邮箱:****************通讯地址:石家庄市裕华东路88号附件:2021年省级农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河北省农业农村厅2021年6月29日2021年省级农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为更好指导省级农业产业项目实施,确保政策有效落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省委九届十一次全会、全省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对标对表中央和我省对“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在确保粮食安全和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前提下,一体化推进建设“四个农业”重点领域,以打造“12个优势特色产业集群、100个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和一批高端精品”为抓手,有效强化资金统筹整合,深化补齐农业农村发展短板,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有力促进我省农业高质量发展。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4年省级财政乡村振兴转移支付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4年省级财政乡村振兴转移支付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4年省级财政乡村振兴转移支付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公布日期】2024.05.17•【字号】•【施行日期】2024.05.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4年省级财政乡村振兴转移支付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各市(州)、县(市、区)农业(农牧)农村局:根据《四川省乡村振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农〔2022〕16号)、《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财政乡村振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4〕13号)要求,省级财政乡村振兴转移支付资金主要用于乡村振兴先进市县乡村奖补和星级园区奖补等工作。

为指导各地做好2024年省级财政乡村振兴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实施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一)乡村振兴先进市县乡村奖补。

根据《四川省市县党政和省直部门(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办法(试行)》(川委办〔2021〕5号)、《四川省县(市、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分类考评激励办法》(川农领〔2021〕17号)要求,对省级乡村振兴先进市、县、乡、村给予财政奖补。

各地要聚焦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省委、省政府《建设新时代更高水平“天府粮仓”行动方案》(川委发〔2022〕29号)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按照查漏补缺原则,资金重点用于确保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乡村产业发展、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深化农业农村改革等方面。

(二)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奖补。

根据《四川省现代农业园区建设考评激励方案》(川委厅〔2018〕50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命名2023年度四川省星级现代农业园区的决定》(川府函〔2024〕31号)要求,对省政府命名的83个2023年度省星级现代农业园区给予奖补。

各地要大力实施“天府粮仓·千园建设”行动,对照省星级园区分类创建标准,围绕园区主导产业,按照全链条开发、全环节升级,高质量发展要求,结合实际,对标补短。

山东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衔接资金项目及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衔接资金项目及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衔接资金项目及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公布日期】2023.08.21•【字号】鲁乡振字〔2023〕9号•【施行日期】2023.08.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扶贫、救灾、慈善正文山东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衔接资金项目及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鲁乡振字〔2023〕9号各市乡村振兴局:为进一步加强过渡期衔接资金项目管理,切实管好用好扶贫项目资产,推动项目实施规范有序、资产运行健康高效,不断提升项目及资产帮扶质量成效,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抓好衔接资金项目实施(一)明确绩效目标。

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谋划实施衔接资金项目,要选准帮扶对象,把准衔接资金投向和支持方式。

产业项目应立足乡村资源禀赋和帮扶需求,明确产业发展支持重点、具体帮扶对象和帮扶措施,建立产业发展与帮扶对象之间的利益联结机制,避免采取脱离帮扶对象、单纯追求资产收益的实施方式。

农村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应立足村内必要的基础设施补短板,以行政村为单元,着力改善农民群众基本生活条件,合理确定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厘清衔接资金与行业部门资金各自责任边界,不搞门墙亭廊栏等景观项目,坚决杜绝形象工程、面子工程。

(二)加强实施管理。

审批部门要对项目实施方案严格审核把关,确保项目真实必要、切实可行。

方案应具备可操作性,建设内容、投资及资金来源、建设周期、资产归属、绩效目标等应详实具体。

项目建设过程中,方案确需变更的,按程序报经原审批部门批准,严禁擅自变更。

按照“谁审批、谁验收”“一项目、一报告”的原则,按规定组织开展竣工验收,及时出具竣工验收报告,客观准确评价项目建设情况,为办理项目资金决算和资产确权移交提供依据。

(三)加快实施进度。

加强项目谋划储备,按程序按时限建立完善县级项目库,入库备选项目应符合衔接资金使用要求、质优量足。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领域补短板项目储备库建设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领域补短板项目储备库建设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领域补短板项目储备库建设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公布日期】2020.02.17•【字号】•【施行日期】2020.02.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村科技与社会发展正文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领域补短板项目储备库建设工作的通知各市(州)农业(农牧)农村局: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三农”领域补短板项目库建设工作的通知》(农办计财﹝2020﹞1号)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推动省委省政府关于现代农业“10 3”产业体系和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的决策部署落实落地,现就建立仓储保鲜冷链物流领域重大项目储备库,加快建设现代农业烘干冷链物流体系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的和意义立足现代农业“10 3”产业体系和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推动建立县(市、区)、市(州)、省三级仓储保鲜冷链物流领域重大项目储备库,提高我省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工作对接农业农村部《农产品冷链物流发展规划》和《“十四五”农产品产地市场体系建设规划》编制及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建设工程等重大工作举措的针对性、精准性、时效性,更加有效争取农业农村部支持,推动全省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加快建设和完善进程,为现代农业发展和乡村振兴、农业强省建设提供强力支撑。

二、建设重点和内容(一)农产品骨干冷链物流基地。

立足优势特色产业和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结合“菜篮子”工程建设,综合考虑生鲜农产品消费需求、产地集散等因素,在重点大中城市选择一批农产品产地市场、集散市场,开展农产品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连接区域性农产品产地仓储冷链物流设施,形成农产品进城冷链物流中心。

重点建设冷藏保鲜库、中央厨房及净菜加工生产设施,购置冷藏运输车等,对现有仓储保鲜保活设施设备进行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升级改造,支持有需要的市场建设冷藏保鲜气调冷库,配置封闭式站台的低温库和具有恒定温湿度的冷库,支持冷链设备、保鲜工艺、智能信息和供应链集成标准体系建设,打造具有冷产、冷储、冷运、冷销数据保障的安全和温控双追溯监控体系。

村振兴产业发展项目申报书

村振兴产业发展项目申报书

村振兴产业发展项目申报书十九大报告指出,农业和农村农夫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问题,必需始终加以解决农业、农村和农夫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我们要实施农村振兴战略。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村振兴产业进展项目申报书的文章3篇 ,欢迎品鉴!村振兴产业进展项目申报书一、基本状况***村位于**市***镇,紧邻**河是北岸,水利通畅,交通便利。

全村274户,859人,耕地面积799亩,20XX年农夫人均纯收入15478元。

村内基础设施及环境面貌较好,特色优势明显;村"两委'班子健全、团结,战斗力强;干群关系亲密,群众参加漂亮乡村建设乐观性高涨;有资金整合意愿和力量的。

二、特色产业优势***村地理位置优越,地处**河冲积平原,土壤肥沃,村庄特色产业果树种植,全村种植苹果230多户,面积700多亩,苹果品质优良。

三、推举理由及进展方向北张寨子有优良的果树种植特色优势,目前正是建设漂亮乡村的大好时机,但由于目前村庄内硬件公共设施跟不上等诸多因素,为了把北张寨子打造成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建成生态绿色漂亮乡村,特申请将北张寨子实施"漂亮乡村'立项建设,恳求上级领导赐予政策资金、规划设计的关心。

村振兴产业进展项目申报书各位读友大家好,此文档由网络收集而来,欢迎您下载,感谢经济进展越来越快,农村也不是以前那样贫困落后了。

开设需要农村项目来进展经济。

下面是农村项目申请报告范文,可作参考。

范文:农村项目申请报告范文敬重的xx县畜牧局:我是一个返乡农夫工,家住刀坝乡庙坪村龙门组,以前长期在外务工,仅仅靠打工微薄的收入养家糊口。

依据政府的有关扶贫政策,本人想利用自家的林业承包荒山xxx创办一个林养肉鸡场。

以下为本项目的申请报告。

一、 xxx林养肉鸡场的基本状况xxx属于刀坝乡庙坪村龙门组,地处两省市(贵州、重庆)三县(印江、沿河、秀山)四乡镇(刀坝、小井、甘龙、沙子坡)的交汇处,刀庙乡村大路也是规划中印江至沿河等级大路xxx路断以上。

农业农村部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3574号(农业水利类282号)提案答复的函

农业农村部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3574号(农业水利类282号)提案答复的函

农业农村部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3574号(农业水利类282号)提案答复的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公布日期】2020.09.23•【文号】农办案〔2020〕194号•【施行日期】2020.09.2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3574号(农业水利类282号)提案答复的函农办案〔2020〕194号民盟中央:关于推进社会资本可持续高质量地参与乡村振兴的提案收悉。

经商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准确判断社会资本进入乡村的主要问题2018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要求,加快制定鼓励引导工商资本参与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

2019年,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有序引导工商资本下乡。

贯彻落实中央要求,2020年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会同多部门印发《关于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加快补上“三农”领域突出短板的意见》(以下简称《扩大投资意见》),明确要求各地区制定出台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的指导意见,加强指导和服务,明确支持的重点领域;充分利用和发挥政府投资基金的作用,支持孵化型、成长型、创新型社会资本投资项目。

同时,农业农村部印发《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指引》,指导各地根据农业农村实际发展情况,因地制宜创新投融资模式,健全联农带农有效激励机制。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指导地方引导和支持社会资本和各领域优秀人才共同推进乡村振兴。

二、关于加强宏观引导,推进社会资本有序参与乡村振兴国家发展改革委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出台多项针对性强、可操作的政策举措,支持鼓励社会资本投入乡村振兴。

一是充分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示范带动作用。

近年来切实将“三农”领域作为中央预算内投资重点,投入占比持续达到总数的一半以上,为鼓励支持各类社会资本投入农业农村发挥了有效引导作用。

会同有关部门印发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生猪生产、支持建设冷链物流基础设施等一系列政策文件,配套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加大对民营企业、社会资本的支持力度。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山东省2020年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山东省2020年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山东省2020年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公布日期】2020.04.25•【字号】•【施行日期】2020.04.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关于印发山东省2020年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各市农业农村局、各项目试点县:为实施好2020年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现将《山东省2020年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实施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2020年4月25日山东省2020年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实施指导意见为实施好2020年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按照中办、国办《关于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意见》(中办发〔2019〕8号)和《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的通知》(农办计财〔2019〕54号)、《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的通知》(鲁农计财〔2019〕47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乡村振兴战略提出的“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精神,通过实施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提升基层组织的组织力和凝聚力,进一步巩固和完善统分结合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通过实施项目,组织小农户土地集中连片,推进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绿色化的高效现代农业生产方式,加快补齐现代农业的服务短板,着力推动农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业综合效益,有效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把小农户引入农业发展大格局;通过实施项目,加快探索多种服务模式,培育多元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提升农业生产服务业发展水平,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

(二)基本原则1.突出服务小农户。

要把引领小规模分散经营农户带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作为实施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的重点。

农业农村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3458号建议的答复

农业农村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3458号建议的答复

农业农村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3458号建议的答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公布日期】2021.07.13•【文号】农办议〔2021〕218号•【施行日期】2021.07.1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其他规定正文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3458号建议的答复农办议〔2021〕218号崔荣华代表:您提出的关于陕西乡村振兴一二三产融合特色项目列入“十四五”规划国家重大项目和工程的建议收悉。

经商国家发展改革委、文化和旅游部、财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促进乡村数字产业发展建设农业农村部会同相关部门积极推动数字农业农村建设工作,不断为农业农村发展注入活力。

一是加强顶层设计。

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将智慧农业建设纳入“十四五”国家信息化规划、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规划中,完善智慧农业发展的相关配套措施。

二是争取资金支持。

会同有关部门印发《关于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加快补上“三农”领域突出短板的意见》,明确将智慧农业和数字乡村建设作为补短板的重大工程,引导社会各界加大投入力度。

2020年,农业农村部联合中央网信办等部门公布国家数字乡村试点地区名单,遴选认定117个县(市、区)为首批国家数字乡村试点地区,其中包括陕西省渭南市等4个区县。

三是推动数字农业建设。

2017年起,农业农村部组织实施数字农业建设试点项目,围绕国家数字农业大数据平台、国家数字农业农村创新中心、重要农产品全产业链大数据和数字农业试点县等,累计中央投资26亿元,建设100个项目,对陕西省3个数字农业建设试点项目下达投资计划,用于支持设施园艺领域数字化转型升级。

二、关于加大产业融合特色项目支持力度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确定了102项涉及科技攻关、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建设、民生补短板、文化传承发展等重点领域的重大工程项目,目前,农村一二三产融合项目虽然暂未列入国家重大工程项目,农业农村部仍然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部门采取一系列措施,推动产业融合发展。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公布山东省农业农村投资项目评审专家库人员名单的通知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公布山东省农业农村投资项目评审专家库人员名单的通知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公布山东省农业农村投资项目
评审专家库人员名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公布日期】2020.05.19
•【字号】鲁农计财字〔2020〕21号
•【施行日期】2020.05.1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
正文
关于公布山东省农业农村投资项目评审专家库人员名单
的通知
各市农业农村局、沿海市渔业主管局、厅属有关单位、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各高等院校:
为提高我省农业农村投资项目评审工作的科学性、权威性,充分发挥相关行业专家的积极作用,我厅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山东省农业农村投资项目评审专家。

经审核,确定专家共1212名。

现将专家人员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附件:山东省农业农村投资项目评审专家人员名单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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