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深铁路(漳浦段)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方案【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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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征用地补偿标准

铁路征用地补偿标准

铁路征用地补偿标准铁路征用地补偿标准是指在国家铁路建设过程中,对于征用土地所需进行的补偿标准。

铁路征用地补偿标准的制定,是为了保障征用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铁路建设的顺利进行,同时也是对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的重要举措。

一、征用地补偿范围。

铁路征用地补偿范围包括土地征用补偿、林木补偿、拆迁补偿、土地流转费用等。

其中,土地征用补偿主要是指对征用的耕地、宅基地、水田、旱地等进行补偿,林木补偿是指对征用的林地、林木进行相应的补偿,拆迁补偿是指对因铁路建设需要进行拆迁的房屋、建筑物进行合理的补偿,土地流转费用是指对征用地的农民进行的一次性补偿。

二、补偿标准的确定。

补偿标准的确定需要综合考虑土地的类型、面积、地理位置、土地市场价格、农民的生活习惯和生产方式等因素。

在确定补偿标准时,需要进行科学合理的评估,确保补偿的公平合理性。

三、补偿方式。

补偿方式主要包括货币补偿和实物补偿。

货币补偿是指以现金形式进行的补偿,实物补偿是指以物品、资源等实物形式进行的补偿。

在具体实施中,可以根据征用地的具体情况和农民的意愿,采取不同的补偿方式,以满足农民的合理诉求。

四、补偿标准的调整。

补偿标准的调整是指在征用地补偿过程中,由于各种因素的变化,需要对补偿标准进行相应的调整。

在进行调整时,需要进行充分的调研和评估,确保调整的合理性和公平性。

五、加强监督和管理。

为了确保征用地补偿的公平合理性,需要加强相关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对于补偿标准的制定、调整和执行过程中的问题,需要及时进行监督和纠正,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六、加强宣传和教育。

在征用地补偿过程中,需要加强对农民的宣传和教育工作,让农民充分了解征用地补偿的相关政策和法规,增强他们的维权意识,确保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七、总结。

铁路征用地补偿标准的制定和执行,是保障农民合法权益、促进铁路建设的重要举措。

只有严格按照相关政策和法规进行补偿,才能确保征用地补偿工作的公平合理性,推动铁路建设取得更大的成就。

铁路工程征地拆迁协议书范本

铁路工程征地拆迁协议书范本

铁路工程征地拆迁协议书范本甲方:中国铁路XX局集团有限公司乙方:XX市XX区XX镇XX村村民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地方政府关于铁路工程征地拆迁的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正的原则,就甲方铁路工程征地拆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协议背景甲方拟建设XX铁路工程,工程沿线需占用乙方土地及附属物。

为确保工程顺利实施,经双方协商,就征地拆迁事宜签订本协议。

二、协议范围1. 征地范围:根据铁路工程设计图纸,涉及乙方土地面积为XX平方米,具体位置和四至界限以甲方提供的图纸为准。

2. 拆迁范围:涉及乙方房屋、附属设施等,具体范围和数量以甲方实地调查结果为准。

三、补偿标准1. 土地补偿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标准计算,每平方米补偿XX元,总计补偿金额为XX元。

2. 房屋及附属物拆迁补偿:按照地方政府规定的标准计算,房屋拆迁每平方米补偿XX元,附属设施拆迁每项补偿XX元,总计补偿金额为XX元。

3. 搬迁费:乙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搬迁的,甲方一次性支付搬迁费XX元。

4. 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根据乙方实际经营情况,参照地方政府规定标准,给予停产停业损失补偿XX元。

四、支付方式1. 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应在XX日内向乙方支付土地补偿费、房屋及附属物拆迁补偿款、搬迁费和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款等总计金额。

2. 甲方支付补偿款后,乙方应按约定时间完成搬迁,并将占用土地及附属物交付甲方。

五、搬迁期限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后XX日内完成搬迁,并将占用土地及附属物交付甲方。

如乙方逾期不搬迁,甲方有权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乙方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六、争议解决本协议签订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人民法院申请解决。

七、其他约定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024厦门市拆迁补偿安置操作指南

2024厦门市拆迁补偿安置操作指南

合同编号:__________甲方(拆迁人):_______乙方(被拆迁人):_______第一条拆迁补偿安置范围1.2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日内,将被拆迁房屋内的财物搬离,并将房屋交付给甲方进行拆迁。

第二条拆迁补偿方式2.1甲方同意采用货币补偿方式对乙方进行补偿。

2.2甲方同意采用产权调换方式对乙方进行补偿,并向乙方提供产权清晰、具备入住条件的替代住房。

第三条货币补偿3.1甲方根据厦门市拆迁补偿安置规定,按照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给予乙方货币补偿。

3.2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日内,将货币补偿款支付给乙方。

第四条产权调换4.1甲方提供位于_______(地址)的_______套住房作为产权调换住房,面积为_______平方米。

(3)符合_______(建筑规范、设计规范等)的要求;(4)_______(其他要求)。

4.3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日内,办理完毕产权过户手续,并将原被拆迁房屋的产权证书交予甲方。

第五条搬迁补助5.1甲方同意给予乙方搬迁补助费人民币_______元。

5.2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日内,向甲方提交搬迁完毕的证明文件,以便甲方支付搬迁补助费。

第六条临时安置补助6.1甲方同意给予乙方临时安置补助费人民币_______元。

6.2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日内,向甲方提交临时安置完毕的证明文件,以便甲方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第七条违约责任7.1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7.2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时间支付货币补偿款或产权调换住房的,应支付乙方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元。

7.3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时间搬迁或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的,应支付甲方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元。

第八条争议解决8.1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8.2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铁路拆迁赔偿标准

铁路拆迁赔偿标准

铁路拆迁赔偿标准铁路拆迁赔偿标准是指在铁路建设、改建、扩建或拆迁过程中,对于受到影响的居民、农民和企业单位所给予的经济补偿和其他相关政策规定。

铁路拆迁赔偿标准的制定,旨在保障被征地人的合法权益,促进铁路建设和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赔偿范围。

铁路拆迁赔偿范围主要包括征地补偿、搬迁补助、过渡期生活补助、土地流转费用、临时安置费用等。

其中,征地补偿是指对于被征用的土地,按照政府规定的土地征收补偿标准进行赔偿;搬迁补助是指对于因铁路建设或拆迁而需要搬迁的居民和企业单位,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助;过渡期生活补助是指在搬迁过程中,对于受到影响的居民和农民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土地流转费用是指对于被征用的土地,按照土地流转的相关规定进行赔偿;临时安置费用是指在搬迁过程中,对于需要临时安置的居民和农民给予相应的安置费用。

二、赔偿标准。

1. 征地补偿标准。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当地政府制定的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对于被征用的土地按照其土地性质、土地面积、土地位置等因素进行评估,确定相应的征地补偿标准。

2. 搬迁补助标准。

对于因铁路建设或拆迁而需要搬迁的居民和企业单位,按照搬迁的实际情况和搬迁的成本进行评估,给予相应的搬迁补助标准。

3. 过渡期生活补助标准。

在搬迁过程中,对于受到影响的居民和农民,根据其实际生活困难程度,给予相应的过渡期生活补助标准。

4. 土地流转费用标准。

对于被征用的土地,按照土地流转的相关规定进行评估,确定相应的土地流转费用标准。

5. 临时安置费用标准。

在搬迁过程中,对于需要临时安置的居民和农民,根据其实际需要和临时安置的成本进行评估,给予相应的临时安置费用标准。

三、赔偿程序。

1. 提前征地公告。

铁路建设或拆迁前,相关政府部门应提前发布征地公告,公布征地范围、征地目的、征地补偿标准等相关信息,保障被征地人的知情权。

2. 协商协议签订。

征地补偿标准确定后,相关政府部门应与被征地人进行协商,达成补偿协议,并签订相关协议书。

XX铁路(XX段)建设项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XX铁路(XX段)建设项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XX铁路(XX段)建设项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为顺利推动XX铁路(XX段)项目建设,依法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XX 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XX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X政〔2015〕XX号)、《关于印发XX县征收集体土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X政〔2011〕XX号)、《关于调整XX县农村集体被征土地上青苗和房屋等附着物征收补偿标准的通知》(X 政秘〔2015〕XX号)、《XX县县城规划区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实施细则(暂行)》(X政〔2010〕XX号)、《XX 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X政〔2014〕XX号)等文件的精神,结合项目建设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征收范围及责任主体土地征收的范围:XX铁路(XX段)建设项目征地范围按照初步设计批复范围执行。

包括铁路正线及联络线、站场、站后“四电”用地及配套设施等建设的永久用地和改水改路、拆迁安置用地。

征地数量以项目施工用地图(含补充设计和设计变更)及土地勘测定界成果图为基础,经路地双方共同确认为准。

房屋及附属设施征收范围:XX铁路(XX段)建设项目按照初步设计批复范围执行。

包括经批准的征地范围内的所有房屋(含住宅、厂房、商场、学校、简易房等各类房屋)、其它建(构)筑物(包括水机井、养殖设施、围墙、晒场、棚架、坟墓、在用窖等),以及经环评报告批复文件规定的环境敏感点区域内建(构)筑物。

征收数量以设计文件中征收建筑物分户清册为基础,由地方主管部门、被征收户、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共同实地分类清点丈量、造册签字为准。

对红线外的夹心、边角、三角地中确需拆迁的房屋,经路地双方共同确认后办理。

XX乡、XX镇、XX乡、XX乡等沿线乡镇具体负责所辖区域内土地及房屋征收、安置等相关工作。

杆线迁移由各产权单位负责、自来水管网由辖区内乡镇和自来水厂共同负责。

二、土地房屋征收时限自征地公告发布之日起60天内完成。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模板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模板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2023〕4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拟定本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一、征收目的、范围及土地现状因XXX地块项目收储需要,需征收XXX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0811公顷(1.2165亩),其中XXX村耕地0.0003公顷,农村宅基地0.0808公顷。

二、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及保障内容1.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按《XXX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X市市区征收集体土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的通知》(XXX号)文件规定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进行补偿,具体为:备注:农村宅基地征收补偿标准按XXX号文件第六条进行结算。

2.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用实行包干补偿与按实补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补偿,青苗和地上附着物实行包干补偿,现按丽政办—1—发XXX号文件执行,即按照耕地23.25000万元/公顷标准补偿给包干统筹,据实补偿给相应的所有权人(XXX村),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0.00700万元人民币。

以上合计,征收补偿费金额为人民币8.88745万元(大写:捌万捌仟捌佰柒拾肆元伍角)。

3.社保安置。

本次征地中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人数共 / 人。

4.鼓励被征地农民按照市有关规定参加就业培训。

三、集体土地上房屋补偿标准、安置方式1.房屋补偿(含住宅和非住宅)参照《XXX市市区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补偿管理办法》(XXX号)文件执行。

2.本次安置按照(货币安置、公寓安置、产权调换)安置方式。

安置地点:XXX征收地块。

3.住宅搬迁补贴费、非住宅搬迁补贴费、住宅临时过渡费参照《XXX市市区房屋征收临时安置费、搬迁费、停业停产损失补助费、房屋改变用途补助标准以及集体土地房屋征收公寓安置廉购价、优惠价标准的通知》(XXX号)文件规定的标准计发。

4.相关签约时间另行通告。

四、土地征收经批准后,由XXX市人民政府按方案内容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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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土地征用补偿合同:某高铁线路建设项目

2024年度土地征用补偿合同:某高铁线路建设项目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2024年度土地征用补偿合同:某高铁线路建设项目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合同主体1.1:甲方名称及法定代表人1.2:乙方名称及法定代表人第二条:土地征用范围2.1:土地位置2.2:土地面积2.3:土地用途第三条:征用补偿标准3.1:土地补偿费计算标准3.2:房屋及附属设施补偿费计算标准3.3: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计算标准第四条:补偿金额及支付方式4.1:总补偿金额4.2:分期支付方式及时间4.3:支付凭证第五条:土地征用手续5.1:甲方办理土地征用手续的时间及费用5.2:乙方协助甲方办理相关手续第六条:土地交付及搬迁6.1:土地交付时间6.2:乙方搬迁期限6.3:搬迁费用第七条:合同履行保障7.1:甲方保证土地权属清晰,无争议7.2:乙方保证补偿费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第八条:违约责任8.1:甲方未按约定支付补偿费用的责任8.2:乙方未按约定交付土地或搬迁的责任第九条:争议解决方式9.1:双方协商解决9.2: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或仲裁9.3: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10.1:合同变更的条件和程序10.2:合同解除的条件和程序第十一条:保密条款11.1:双方对合同内容保密11.2:违约泄露保密信息的赔偿责任第十二条:合同的生效、终止和续签12.1:合同生效条件12.2:合同终止条件12.3:合同续签程序第十三条:其他约定13.1: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第十四条:合同的份数14.1:甲方执份14.2:乙方执份14.3:其他相关部门执份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合同主体1.1:甲方名称及法定代表人甲方名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省市县乡(镇、街道)人民政府(或其授权的代表机构),法定代表人为。

1.2:乙方名称及法定代表人乙方名称为:高铁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为。

第二条:土地征用范围2.1:土地位置土地位于省市县乡(镇、街道)范围内,具体位置以甲方提供的土地征用红线图为准。

2024年高速铁路建设土地征用补偿合同

2024年高速铁路建设土地征用补偿合同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20XXP ERSONAL甲方:XXX乙方:XXX2024年高速铁路建设土地征用补偿合同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合同主体1.1 土地征用方1.2 土地被征用方第二条土地征用范围2.1 土地面积2.2 地理位置及坐标2.3 土地用途第三条土地征用补偿标准3.1 补偿原则3.2 补偿金额计算方式3.3 补偿支付方式及时间第四条补偿款项构成4.1 土地价值补偿4.2 房屋及附属设施补偿4.3 搬迁费4.4 停产停业损失补偿4.5 其他补偿第五条土地征收程序5.1 协商签订合同5.2 办理土地征收手续5.3 补偿款项支付5.4 土地交付第六条合同的履行与监督6.1 土地征用方的义务6.2 土地被征用方的义务6.3 合同履行监督第七条违约责任7.1 土地征用方的违约责任7.2 土地被征用方的违约责任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8.1 协商解决8.2 调解解决8.3 仲裁解决8.4 法律诉讼第九条合同的变更与终止9.1 合同变更条件9.2 合同终止条件9.3 合同终止后的处理事项第十条保密条款10.1 保密内容10.2 保密期限10.3 违约保密条款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修改与解除11.1 合同生效条件11.2 合同修改条件11.3 合同解除条件第十二条法律法规适用12.1 适用法律法规12.2 法律法规冲突的处理第十三条不可抗力13.1 不可抗力事件13.2 不可抗力事件的后果处理第十四条其他条款14.1 合同的签订地14.2 合同的签订日期14.3 附加条款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合同主体1.1 土地征用方: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具有高速铁路建设土地征用权的政府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

1.2 土地被征用方:指高速铁路建设征用土地上的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

第二条土地征用范围2.1 土地面积:依据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高铁建设项目规划,确定的土地征用范围和面积。

2.2 地理位置及坐标:具体到县级行政区域的地理位置及坐标,以附件形式附后。

漳浦县城2024年度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

漳浦县城2024年度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

漳浦县城2024年度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定稿)一、项目背景及目的咱们漳浦县城,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漳浦县城的城市建设也迎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

为了优化城市空间布局,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改善居民生活环境,咱们决定开展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工作。

这次征收补偿安置,旨在确保被征收居民得到合理补偿,实现和谐征收,推动县城高质量发展。

二、征收范围及对象1.征收范围:本次征收范围包括县城规划区内的老旧小区、危旧房屋、临时建筑等。

2.征收对象:征收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及其他合法权益人。

三、征收补偿安置政策1.补偿标准:按照市场评估价给予补偿,确保被征收居民得到公平、合理的补偿。

2.安置方式:采取实物安置与货币补偿相结合的方式,让被征收居民有更多的选择。

3.过渡期安置:为保障被征收居民的生活,我们将提供过渡期安置,确保征收过程中居民的生活不受影响。

四、征收补偿安置程序1.征收决定:由县政府发布征收决定,明确征收范围、补偿标准等。

2.征收补偿方案:制定详细的征收补偿方案,包括征收范围、补偿标准、安置方式等。

3.征收补偿协议:与被征收居民签订征收补偿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4.实施征收:按照征收补偿协议,实施征收工作。

5.安置交付:完成安置房建设,交付给被征收居民。

五、征收补偿安置保障措施1.强化政策宣传:通过各种渠道,广泛宣传征收补偿政策,提高居民的认知度。

2.建立沟通协调机制:设立征收补偿办公室,加强与被征收居民的联系,及时解决征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3.优化服务流程: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征收补偿安置工作的顺利进行。

4.强化监督监管:对征收补偿安置工作全程监督,确保政策落实到位,维护被征收居民的合法权益。

六、项目实施时间表1.2024年1-3月:开展征收前期准备工作,包括征收范围确定、征收补偿方案制定等。

2.2024年4-6月:与被征收居民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启动征收工作。

铁路建设征地动迁补偿实施方案

铁路建设征地动迁补偿实施方案

铁路建设征地动迁补偿实施方案随着中国的城市化进程加速,铁路交通的发展也迎来了历史性机遇。

针对铁路建设的征地动迁问题,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的补偿政策,以确保征地动迁的公平和合理,同时促进铁路建设的进展。

本篇文章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探讨铁路建设征地动迁补偿实施方案。

一、征地动迁补偿政策框架针对铁路建设的征地动迁问题,政府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征地补偿和安置条例》和《铁路建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根据相关政策文件,征地补偿应包括土地补偿费、搬迁费、劳动补偿费、生活困难补助费等,同时还应充分考虑农民的加班费、保障性住房等问题。

此外,政府还制定了相应的“补偿标准”,对于受到的不同类型的损失进行分类计算和补偿。

二、征地动迁补偿的实施步骤和程序征地动迁补偿的实施分为三个步骤:规划阶段的征收、实施阶段的拆迁和安置、以及后期的养护管理。

具体实施过程如下:1. 规划阶段的征收:政府部门应在铁路建设前制定详细的规划,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需要征收的区域进行评估和划分。

2. 实施阶段的拆迁和安置:政府在征收后必须考虑到受影响户家庭生产生活的稳定,及时展开拆迁和安置工作。

对于受影响户的房屋、农田、树木等资产,需要进行评估后进行补偿。

3. 后期养护:铁路建设和使用过程中,政府部门需要对铁路周边的环境情况和受影响户的生产生活情况进行长期跟踪和监管。

三、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方法在征地动迁补偿实施过程中,一些问题也存在。

1. 补偿标准不明确:政策文件中的“补偿标准”并不具体,导致了征地动迁补偿各地实施不一。

解决方式:政府部门应在法规、政策文件中更明确地阐述“补偿标准”,制定统一的执行标准,保证各地的规范化、标准化。

2. 补偿款发放不及时:政府发布征地动迁通知后,补偿款的发放并不及时,导致了征收户的不满。

解决方式:政府应提高政策的执行力度和效率,及时妥善地处理补偿款发放等具体事项。

3. 受影响户的知情权和参与度不高:在征收过程中,受影响户的知情权和参与度不高,导致了受影响户的被动性,难以满足受影响户的利益要求。

漳州征地补偿价格是什么

漳州征地补偿价格是什么

We must see through the worldly human relationships, and we must not lose our innocence.通用参考模板(页眉可删)漳州征地补偿价格是什么漳州近征地补偿标准:统一年产值标准最高为1824元/亩,最低为1100元/亩;区片综合地价最高为84500元/亩,最低为27500元/亩。

拆迁征地要进行一定的补偿这是众所周知的,但是很多时候补偿的价格有多又少,而且不同地区会有很大的差异。

因此就需要各地方政府对征地拆迁补偿进行相应的规范,保证拆迁方与被拆迁方双方的合法权益。

漳州市政府对漳州征地补偿价格进行了明确的规范,主要有如下几点。

一、漳州征地补偿价格1、漳州征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1.3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2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3万元。

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1.76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2.64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4.4万元。

3 、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0.64万元。

4 、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0.72万元。

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0.16万元。

二、房屋地上物补偿标准1 、房屋补偿标准楼房(二层以上)每平方米补偿650元。

捣(预)制砖砼结构房屋每平方米补偿550元。

砖瓦房每平方米补偿400元。

平(草)房每平方米补偿300元。

2、其他地上(下)附着物补偿标准仓房每平方米补偿120元。

室外水泥地坪每平方米补偿25元。

沼气池每个补偿400元。

厕所每平方米补偿50—100元。

猪鸡舍每平方米补偿50—100元。

塑料大棚每平方米补偿25—30元。

菜窖每平方米补偿50—130元。

砖石墙每延长米补偿50元。

格栅(含工艺格栅栏)每延长米补偿150元。

大门楼每个补偿400元。

饮用水井(含压水设备)每眼补偿元。

农家排灌水井(含泵水设备)每眼补偿2000元。

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厦深铁路漳州段征地拆迁安置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通知

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厦深铁路漳州段征地拆迁安置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通知

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厦深铁路漳州段征地拆迁安置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漳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6.22•【字号】漳政综[2008]106号•【施行日期】2008.06.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厦深铁路漳州段征地拆迁安置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通知(漳政综〔2008〕106号)龙海市、漳浦、云霄、诏安县人民政府,常山开发区管委会:厦深铁路是经国务院批准新建的国家、省、市重点建设项目。

为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制,确保厦深铁路漳州段全线顺利开工建设,经研究,决定向沿线各县(市)及常山开发区下达厦深铁路漳州段征地拆迁安置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一、工作目标厦深铁路漳州段征地、拆迁安置范围为沿线各县(市)及常山开发区辖区内路段(具体以施工用地图为准)。

各县(市)及常山开发区必须根据厦深铁路建设工程进度要求,以批准的施工设计用地图(含变更设计、管道迁改、道路改移等)为依据,根据漳政办〔2007〕59号及其他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征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

本着“服务建设、急用先征、统一安置、阳光操作”的原则,组织实施辖区内征地拆迁安置工作,保证按时完成征地拆迁安置任务。

同时要严肃财经工作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征迁安置工作顺利进行。

二、工作要求1、从服务海西建设,推动漳州发展的大局出发,调动各级各部门的工作积极性,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思想觉悟,支持国家重点项目建设。

2、层层落实征地拆迁安置工作责任制,把征迁安置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做好。

保护被征地拆迁户的合法权益,妥善解决他们的生产生活问题,确保社会安定稳定。

3、建立健全铁路建设机构,建立强有力的工作班子,为本辖区路段的征地拆迁安置工作提供必要的启动资金、办公场所及交通工具等工作条件。

4、及时化解铁路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矛盾,维护和谐的路地关系,确保铁路建设顺利进行。

铁路征收补偿实施方案

铁路征收补偿实施方案

铁路征收补偿实施方案铁路征收补偿实施方案是为了规范和保障铁路征收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促进铁路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而制定的。

本方案适用于铁路征收补偿工作的全过程,包括征收范围的确定、补偿标准的确定、补偿方式的确定等内容。

下面将对各个方面进行具体规定。

一、征收范围的确定。

1.1 征收范围的确定应当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对征收范围进行科学界定,确保征收范围合理、合法、合规。

1.2 征收范围的确定应当充分征求被征收人的意见,听取相关部门和专家的意见,保障被征收人的知情权和参与权,确保征收范围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二、补偿标准的确定。

2.1 补偿标准的确定应当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土地补偿款、搬迁补偿款、生活补助款等具体补偿标准,确保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2.2 补偿标准的确定应当充分考虑被征收人的实际损失情况,合理确定补偿标准,确保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三、补偿方式的确定。

3.1 补偿方式的确定应当充分考虑被征收人的意愿和实际需求,采取货币补偿、物质补偿、就业安置等多种方式,确保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全面保障。

3.2 补偿方式的确定应当充分尊重被征收人的意愿,充分听取被征收人的意见,确保补偿方式的合理性和公正性。

四、补偿实施的监督和评估。

4.1 补偿实施过程中应当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对补偿工作的监督和检查,保障补偿工作的公正、透明、规范进行。

4.2 补偿实施后应当进行评估,对补偿工作的实施效果进行全面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确保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五、附则。

5.1 本方案由铁路征收补偿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5.2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以上就是铁路征收补偿实施方案的具体内容,希望各相关部门和人员严格按照本方案的要求进行执行,确保铁路征收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促进铁路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厦深铁路(漳浦段)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方案

厦深铁路(漳浦段)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方案

厦深铁路(漳浦段)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方案厦深铁路是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为切实做好厦深铁路(漳浦段)征地拆迁安置工作,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维护被征迁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福建省村镇建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漳政办[2007]59号、60号、130号《关于重新印发<龙厦、厦深铁路(漳州段)土地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方案>的通知》和《补充通知》等精神,结合漳浦实际,制定征迁安置补偿方案如下:一、适用范围本《方案》适用于厦深铁路(漳浦段)建设工程需要征收(拨用)的土地(包括主线用地、配套用地、安置用地、临时用地)、地上附着物和需要拆迁安置的建筑物、附属物。

二、补偿标准(一)土地补偿标准1、永久性征地(主线用地、配套用地、安置用地)(1)耕地(水田、旱地、鱼塘、菜地):不超过当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25倍。

(2)园地(包括经济林地):不超过当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12倍。

(3)非经济林地:不超过当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4倍。

(4)未利用土地:不超过当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1.5倍。

地类按漳浦县土地利用现状图确定。

红线内被征收(拨用)并且给予另行安置的土地不予补偿;国有交通用地、国有土地、国有未利用地视实际情况,按有关规定给予补偿。

2、临时用地根据《福建省临时用地管理办法》(闽国土资文[2002]68号)、闽铁办运[2007]48号和漳政办[2007]60号文件精神,临时用地补偿标准:(1)租金:1350元/亩·年,按签订的租用年限一次性支付。

(2)地类发生变更的按不同地类的差额给予补差。

(3)无法恢复种植条件的按永久性征地相同地类给予补偿。

3、红线外用地、边角地、夹角地及边角房的补偿标准参照本方案执行。

(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1、青苗及地上附着物:参照漳政办[2007]59 号,结合漳浦实际情况,按实际种类、数量制定补偿标准进行补偿。

漳州新的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漳州新的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漳州新的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漳州位于我国福建,根据福建省近年来的城市规划建设来看,漳州也属于福建省政府重点规划的一个地区。

在漳州市当地政府开始拆迁工作之前,想必漳州市范围内的各位公民也非常关心漳州新的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小编特在以下文章当中为大家整理了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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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漳州新的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1、漳州征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1.3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2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3万元。

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1.76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2.64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4.4万元。

3 、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0.64万元。

4 、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0.72万元。

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0.16万元。

▲二、房屋地上物补偿标准1 、房屋补偿标准楼房(二层以上)每平方米补偿650元。

捣(预)制砖砼结构房屋每平方米补偿550元。

砖瓦房每平方米补偿400元。

平(草)房每平方米补偿300元。

2、其他地上(下)附着物补偿标准仓房每平方米补偿120元。

室外水泥地坪每平方米补偿25元。

沼气池每个补偿400元。

厕所每平方米补偿50—100元。

猪鸡舍每平方米补偿50—100元。

塑料大棚每平方米补偿25—30元。

菜窖每平方米补偿50—130元。

砖石墙每延长米补偿50元。

格栅(含工艺格栅栏)每延长米补偿150元。

大门楼每个补偿400元。

饮用水井(含压水设备)每眼补偿2000元。

农家排灌水井(含泵水设备)每眼补偿2000元。

排灌大井(含设备)每眼补偿1万元。

排水管(塑料管、铸铁)每延长米补偿10—30元。

铁路建设征地拆迁补偿规范标准(附表)

铁路建设征地拆迁补偿规范标准(附表)

附件 1:房子及地上 ( 下) 附着物拆迁赔偿标准序号项目单位赔偿标准备注( 元)一 房子拆迁赔偿1 楼房2m2 砖混构造房子 2m3 砖 瓦房2m4 平(草) 房2m 5异地布置补贴费(包含搬 户迁、租房、配套设备等)有房产证或获得集体土地使用权二层(含二层)以上砖混墙砖石墙,预(捣)制盖砖石墙,木檩架 土、石墙,草木顶主房拆迁6城镇建设配套设备费处由所在地各县(市)区自行解决宅基地、照明用电、道路等问题所需的资本。

二其余地上 ( 下)附着物一类21m地 下 室2二类m2仓房、耳房、偏厦2m一类2临建房子m3二类2看护房m2三类m4 彩钢房 2评估m5冷库2评估m一类 26水泥地面m二类2m红砖地面 27m方砖地面2m 8 煤 棚个9玉 米 仓个与房子建筑为一体 层高 2 米以上(含 2 米)与房子建筑为一体层高 2 米之内砖墙,预(捣)制盖房高 2.5 米以上砖石墙,木檩架,房高2.5 米以上砖石墙,其余资料屋顶混凝土水泥沙浆(砂砾、石基层)简略简略序号项 目 单位牲 口 棚 210m牲 口 棚个一类 m211厕所二类m2卫生间 个 12猪圈个13(鸡、鸭、鹅、狗)窝个一类m2 14畜禽舍二类 m2一类m2 二类 2m15塑料大棚三类 2m四类2m五类m2 16无墙冷棚2m一类2m17菜窖二类 2m三类 2m18院(围)墙一类m二类 m19梯田石墙m一类 2大 门 楼m二类220m大门楼座大门垛对21 格 栅 m22窑洞个赔偿标准( 元)备 注砖石构造、带盖其余构造、带盖砖、石墙,有盖砖、石墙,无盖简略简略简略预(捣)制盖,房高 2 米以上砖木构造房高2 米以上砖石墙,钢筋骨架,棚间地 5-8 米砖石墙,竹劈骨架,棚间地 5-8 米土墙,钢筋骨架,棚间地 5-8 米土墙,竹劈骨架,棚间地 5-8 米不切合大棚建筑的技术要求水泥盖板,砖砌墙 木檩子,砖砌墙无 墙砖、石构造 1.5 米以上干砌墙、泥土、各种花墙预(捣)制板盖砖木构造无盖双扇门含工艺格栅栏简 易序号23 24 25 2627 2829 30 31 32 33 34 35 36项目单位赔偿标准( 元)一类2影壁墙m二类2m一类m管路二类m手压井眼眼水泥管井眼眼眼土井眼眼眼石砌井眼眼眼评估机电井眼评估渗水井眼化粪池一类m2二类2m沼气池个电话迁徙户有线电视迁徙户水表户电表户备注瓷砖、壁画贴面水泥面铁管塑料管含压水设备(深10 米之内,含10 米)含压水设备(深10 米以上)含泵水设备(深50 米之内,含50 米)含泵水设备(深50 米以上部分)井深 10 米之内(含10 米)井深 10 米 --20米部分(含20 米)井深 20 米以上部分井深 10 米之内(含10 米)井深 10 米 --20米部分(含20 米)井深 20 米以上部分井内径大于 1.5 米配套设备、动力电、井房带盖无盖序号项目37电线杆38空调迁徙39太阳能热水器40坟一类二类41墓碑42石碾子43景观水池44公路里程桩、界桩、缘石、道口标记桩等45标志牌一类46广告牌二类一类47门式广告牌二类48铁丝网49过路涵洞一类50储油罐迁徙二类三类加油站(含占地、储油51罐、管线、棚亭、隶属设备迁徙)赔偿标准单位( 元)根台台座座个个3m块处处处处处mmm个个个台备注水泥坟土坟砖混构造版面 12×4 米版面 9×3 米版面 12 平米以上版面 12 平米以下高度 1.5 米管涵拱板涵30吨以上30吨以下10吨以下每台加油机为一个赔偿单位52房基础m2未建主体53征地拆迁过程中出现的特别隶属物赔偿评估附件 2:林木拆迁赔偿标准序号项目单位赔偿标准(元)备注1杨、柳、榆、槐等柞、色、椴、桦、2曲柳树等宝贵林木3(银杏、紫杉、、法桐、玉兰等宝贵树种)4一般树苗5特种树苗1-2 年3-6 年7-10 年亩11-13 年14-17 年18-20 年20 年以上1-3 年4-10 年亩11-20 年21-30 年31-50 年50 年以上1-3 年4-10 年-20年11亩-30年21-40年3140 年以上亩1-3 年亩 4 年以上亩评估序号项目单位赔偿标准(元)备注6 78 91-3 年4-10 年11-20 年红松21-30 年油松亩31-40 年樟子松41-58 年59-70 年71 年以上1-3 年4-10 年11-15 年16-20 年落叶松亩21-30 年31-40 年41-50 年51 年以上覆盖率 30%-50%山枣、沙棘、山丁覆盖率 51%-70%榛子等亩覆盖率 71%-90%(覆盖率 30% 以上)覆盖率 91%以上棉槐、胡枝子、荆条亩(覆盖率 30% 以上)附件 3:零星树木拆迁赔偿标准序号项目单位赔偿标准(元)备注株1-2 年株3-7 年株8-10 年1杨、柳、榆、槐等11-13 年株一般林木株14-17 年株18-20 年株20 年以上株1-3 年株4-10 年2银杏、紫杉、法桐、玉兰株11-20 年等宝贵树种株21-30 年株31-40 年株40 年以上株1-3 年株4-10 年3株11-20 年园林绿化树种株21-30 年株31-40 年株40 年以上序号项目单位赔偿标准(元)备注株1-3 年株4-10 年柞树、水曲柳、松、柏等株11-20 年421-40 年中慢生树种株株41-60 年株60 年以上5沙棘、棉槐等灌木丛附件 4:果树拆迁赔偿标准序号项目单位赔偿标准(元)备注1-2 年3-4 年5-6 年7-8 年棵9-14 年1苹果树15-20 年21-25 年25 年以上1-4 年生苹果每亩最多按296 棵赔偿5-8 年生苹果每亩最多按111 棵赔偿9年生及以上苹果每亩最多按45 棵赔偿1-2 年3-4 年5-6 年7-9 年棵10-15 年16-20 年2梨树21-40 年41-50 年50 年以上1-4 年生梨树每亩最多按296 棵赔偿5-9 年生梨树每亩最多按111 棵赔偿10 年生及以上梨树每亩最多按45 棵赔偿序号项目3桃树杏树(不含山杏树)4李子树山楂树,.单位赔偿标准(元)备注1-2 年3 年4-6 年棵7-10 年11-15 年16-25 年25 年以上1-3 年生桃树每亩最多按296 棵赔偿4-6 年生桃树每亩最多按111 棵赔偿7年生及以上桃树每亩最多按 74 棵赔偿1-2 年3 年4-6 年棵7-10 年11-15 年16-25 年25 年以上1-3 年生杏树等每亩最多按296 棵赔偿4-6 年生杏树等每亩最多按111 棵赔偿7年生及以上杏树等每亩最多按74 棵赔偿序号项目单位棵5葡萄树棵枣树6(不含山枣树)赔偿标准备注(元)1 年2年3年4年5年6-8 年9-11 年11 年以上葡萄树每亩最多按600 棵赔偿1-2 年3 年4-6 年7-9 年10- 12 年13- 15 年16- 20 年21- 30 年30 年以上1-3 年生枣树每亩最多按296 棵赔偿4-6 年生枣树每亩最多按111 棵赔偿7年生及以上枣树每亩最多按45 棵赔偿序号项目单位赔偿标准(元)备注1-2 年3-4 年5-6 年7板栗树棵7 年核桃8-17 年18-27 年28-35 年35 年以上1-2 年3 年4-7 年棵8-10 年杂果树11-16 年8(樱桃、海棠、沙果、花椒树、桑树、无花果、17-25 年山杏树等)25 年以上1-3 年生杂果每亩最多按296 棵赔偿4-7 年生杂果每亩最多按111 棵赔偿8年生及以上杂果每亩最多按74 棵赔偿9亩砧木苗果树苗(圃)亩成品苗附件 5:农田浇灌、水利设备拆迁赔偿标准序号项目单位赔偿标准(元)备注一乡村小型水库1水库水面亩浇灌与养殖兼用2水库水面亩灌溉3水库荒滩亩4鱼塘亩二农田浇灌水利设备个1小型闸门个个3m2排灌干渠堤坝3 mm4蓄水池3 m5“3655”节水浇灌工程评估6挡水石坝3 m7挡水土坝3m石砌构造砼构造(小型)砼构造(较大)砼构造砖石构造土构造附件 6:蔬菜、花卉、药材及其余赔偿标准序号项目单位赔偿标准(元)备注一蔬菜1辣椒、茄子、黄瓜、豆角等m2棚内2辣椒、茄子、黄瓜、豆角等m2大地二粮油作物1玉米、高粱、豆类、小麦、芝麻等亩三经济作物1西瓜、香瓜、草莓等m2棚内2西瓜、香瓜、草莓等m2大地四花卉评估五药材评估六其它1苜蓿草m22芦笋评估3未列入项目评估七林蛙1林蛙生殖(池)场亩人工挖砌2林蛙赔偿面积亩(按影响放养面积 80% 计算)。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漳浦县2023年度第六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批复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漳浦县2023年度第六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批复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漳浦县2023年度第六批次土地征
收成片开发方案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福建省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24.01.17
•【字号】闽政文〔2024〕34号
•【施行日期】2024.01.1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漳浦县2023年度第六批次土地征收成片
开发方案的批复
漳浦县人民政府:
《漳浦县人民政府关于漳浦县2023年度第六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请示》(浦政地〔2023〕106号)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漳浦县2023年度第六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成片开发总面积6.6758公顷。

二、漳浦县人民政府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注重耕地保护,注重生态环境保护,注重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注重节约集约用地,注重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妥善处理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

三、漳浦县人民政府要做好《方案》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的衔接,确保《方案》符合规划管控要求。

要坚持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严格按照《方案》确定的时序计划和规划用途,科学组织实施成片开发,依法办理建设项目用地相关手续。

《方案》难以实施确需调整的,应按程序报原审批机关批准。

四、省自然资源厅要加强对地方人民政府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工作的指导和监管。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7日。

高铁征地合同范本

高铁征地合同范本

高铁征地合同范本甲方(征收方):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电话:乙方(被征收方):姓名:身份证号码:地址:联系电话:一、征收土地的范围及面积乙方同意将位于[具体位置]的[土地面积]亩土地,交由甲方用于高铁建设。

二、补偿标准及金额1. 土地补偿费用按照[具体标准]元/亩计算,共计[土地补偿金额]元。

2. 附着物补偿费用为[附着物补偿金额]元。

3. 其他补偿费用[如有其他补偿项目及金额]。

4. 补偿总金额为[各项补偿费用总和]元。

三、补偿支付方式及时间甲方应在[具体时间]前,将补偿款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四、土地交付时间乙方应在收到补偿款后的[具体时间]内,将被征收土地交付给甲方。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 甲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使用被征收土地。

2. 乙方应保证被征收土地的产权清晰,不存在任何纠纷。

3. 甲方应按照约定及时支付补偿款。

4. 乙方应按照约定时间交付土地。

六、违约责任1. 若甲方未按时支付补偿款,每逾期一日,应按照未支付金额的[具体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 若乙方未按时交付土地,每逾期一日,应按照补偿总金额的[具体比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七、争议解决如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条款1. [其他需要约定的条款]。

2. [其他需要约定的条款]。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具体日期]乙方(签字):日期:[具体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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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深铁路(漳浦段)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方案厦深铁路是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为切实做好厦深铁路(漳浦段)征地拆迁安置工作,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维护被征迁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福建省村镇建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漳政办[2007]59号、60号、130号《关于重新印发<龙厦、厦深铁路(漳州段)土地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方案>的通知》和《补充通知》等精神,结合漳浦实际,制定征迁安置补偿方案如下:一、适用范围本《方案》适用于厦深铁路(漳浦段)建设工程需要征收(拨用)的土地(包括主线用地、配套用地、安置用地、临时用地)、地上附着物和需要拆迁安置的建筑物、附属物。

二、补偿标准(一)土地补偿标准1、永久性征地(主线用地、配套用地、安置用地)(1)耕地(水田、旱地、鱼塘、菜地):不超过当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25倍。

(2)园地(包括经济林地):不超过当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12倍。

(3)非经济林地:不超过当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4倍。

(4)未利用土地:不超过当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1.5倍。

地类按**县土地利用现状图确定。

红线内被征收(拨用)并且给予另行安置的土地不予补偿;国有交通用地、国有土地、国有未利用地视实际情况,按有关规定给予补偿。

2、临时用地根据《福建省临时用地管理办法》(闽国土资文[2002]68号)、闽铁办运[2007]48号和漳政办[2007]60号文件精神,临时用地补偿标准:(1)租金:1350元/亩·年,按签订的租用年限一次性支付。

(2)地类发生变更的按不同地类的差额给予补差。

(3)无法恢复种植条件的按永久性征地相同地类给予补偿。

3、红线外用地、边角地、夹角地及边角房的补偿标准参照本方案执行。

(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1、青苗及地上附着物:参照漳政办[2007]59 号,结合漳浦实际情况,按实际种类、数量制定补偿标准进行补偿。

具体补偿标准详见附表一。

2、鱼塘:精养池4500元/亩;土池2500元/亩。

3、塑料水管:不超过8元/米,视具体情况给予赔偿。

4、镀锌水管:不超过15元/米,视具体情况给予赔偿。

5、坟墓:500元/门。

6、祖坟:3000元/门。

(界定标准为规模较大,占地在0.5亩以上,且有同村多户宗亲祭拜。

)(三)建筑物补偿标准1、住宅补偿标准(附表二)2、建筑附属物补偿标准(附表三)3、非住宅建筑物补偿标准:祠堂、庙宇、厂房、古建筑等特殊建筑物,参照本方案,分门别类协商确定补偿标准。

(四)临时用地的地上建筑物、附着物补偿标准参照主线永久性征地的补偿标准执行。

(五)其他补偿标准1、铁路通信、电力、电气化工程的线路施工及站前土建工程引起的迁改施工,涉及征地、地上附着物补偿的,参照本方案标准执行。

2、征迁中涉及电力、通信、广播、电缆(含军用光缆、电缆)等迁改事宜,由施工单位与有关部门具体协调解决。

3、铁路建设涉及经批准投资开发的矿产资源,参照本方案,由矿主,业主,市、县铁办共同协商确定补偿标准。

三、拆迁安置办法(一)拆迁安置用地面积计算办法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三口(含三口)以下的每户建住宅用地面积不得超过80平方米,六口(含六口)以上的每户建住宅用地面积不得超过120平方米。

2、被拆迁人按户进行安置,户别划分原则上以公安部门户籍册为依据。

如果户籍册没有单建户,但事实已独立分家生活,经核实,以常住人口登记在本村并且有取得合法的结婚登记证为计算依据。

3、拆迁安置用地面积①、拆迁安置面积分成80平方米、100平方米、120平方米等三种类型。

②、家庭人口在三口(含三口)以下的,按80平方米进行安置。

③、家庭人口五口(含五口)以下的,按不大于100平方米进行安置。

④、家庭人口六口(含六口)以上的,按不大于120平方米进行安置。

⑤、一宗地多户的,以户安置。

(二)拆迁安置用地面积在法定的面积内实行以货币形式多还少补的原则,安置用地面积大于合法权源的用地面积,实行补差办法,被拆迁人须交纳征地办证税费92元/平方米。

(三)企业用地与住宅混用的,若属企业权源用地,可纳入企业评估、补偿,不予安置,但可依法报批企业用地;若属住宅权源用地,可纳入宅基地补偿和安置范围。

但两者不能重复补偿和安置。

(四)历史形成已建住宅未能取得有权机关核发的合法土地使用权有效文书的,原则上拆迁不予补偿和安置。

如被拆迁人能够积极主动配合,按时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和落实搬迁的,可根据历史原因和现实具体情况,参照本方案的有关规定酌情补偿和安置。

(五)已办理土地审批手续至今未建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六)被拆迁户全家户口不在本村,其被拆迁的房屋原则上不予安置。

(七)如被拆迁人自愿要求货币安置的,拆迁人按合法权源用地面积及当地安置住宅用地的平均价格给予补偿。

(八)安置宅基地由村统一向所在乡镇、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用地手续和集体土地使用权证。

(九)原则上实行统迁自建、先建后拆的操作方法。

采取先安置建房后搬迁,再拆除建筑物和附属物;部分由于建设需要,需先拆迁后建房安置的被拆迁人,按相关规定处理。

1、被拆迁人建房前,必须先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再进行选址施工建房,开工前,依照本《方案》领取补偿费,同时每户付给搬迁费300元。

2、拆迁安置采用优先法原则。

按签订协议的时间顺序选择安置用地,先签先选,后签后选。

(十)过渡安置方式过渡安置方式。

被拆迁人自行解决住宅周转房,并由拆迁人发给8个月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过渡费)每人每月100元,临时安置补助费待被拆迁人搬迁完毕后一次性发放。

人口的确认,以公安部门户籍登记的常住户口为准。

被拆迁人逾期不搬迁或不拆除建筑物,依法强制拆除。

(十一)建筑物拆除采用两种方式,一是由拆迁人出资统一组织拆除,二是由被拆迁人按有关规定要求自费自行拆除。

凡是由拆迁人拆除的,被拆物的材料归属拆迁人所有;由被拆迁人自行拆除的,被拆物的材料归属被拆迁人所有。

(十二)从通知签定拆迁协议书之日起,7天内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每户奖励1500元,15天内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每户奖励500元。

在规定时间内,被拆迁人不签定协议的,逾期按国家土地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处理,并视拖延时间的长短适当降低补偿安置标准。

(十三)权源确认的原则和处理办法1、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实施后至今,土地使用者持有各个历史时期有权机关批准的有效非农建设用地文书,均为合法权益,依照本《方案》补偿安置。

2、房屋产权关系不清,产权人下落不明或由他人代管的房屋采取证据保全,并依照本《方案》规定给予补偿安置。

(十四)安置建房用地标准的人口确认原则上以公安部门户籍登记的常住户口为准:1、人口计算的截止时间以征地行政工作人员开始调查之日为准。

2、寄户、挂户或嫁出外村的村民不予计算。

(但户口未迁出本村,履行村民同等义务并独立建户的除外)。

3、在校大中专生、现役义务兵或士官,可纳入计算对象。

4、已办理《结婚证》,未举办民俗婚礼嫁入居住,但女方户口已改过入本村的,可纳入计算对象。

5、属二女户或单女户,招入男方系外村(指行政村)人并已到本村女家落户的,可纳入计算对象。

6、已办理《独生子女证》的独生子女按两人计算。

7、年满二十五周岁以上的大龄青年可按两人计算。

(十五)安置补偿原则1、拆迁安置用地必须符合所在地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集镇和村庄建设规划,有利于被拆迁人生产和生活,有利于新农村建设的综合配套。

拆迁人负责场地平整和道路、供水、排水、供电、通讯等相关的户外配套以及安置用地的平面规划设计和单位建筑设计。

2、被拆迁人要严格按规定的建筑设计图纸进行建房。

在施工过程中由土地、建设部门负责监督实施。

被拆迁人要按照安置小区规划由个人全额出资建房。

3、自2007年6月28日政府通告之日起,未经批准抢建的建筑物、附属物一律不予安置补偿,并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拆除。

(十六)房屋占地面积的计算规则依照国家土地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按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的《房产测量规范》(GB/T17986.1—2000)的规定执行。

(十七)征迁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收受贿赂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八)故意扰乱征迁工作正常秩序、煽动闹事、损坏和哄抢财物、强占房屋、辱骂、殴打或妨碍征迁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法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付款办法1、土地补偿付款办法。

在确认被征用人的土地面积、地类之后,对照相应补偿标准计算出补偿总金额,由县铁办将土地补偿款全额拨付到乡镇场铁办设立的专户上,乡镇场铁办再拨付至村委会设立的专户上,村委会要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根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二十六条中“被征用的属农民承包经营的土地或者自留地,集体土地经营管理单位又未能调整其他数量和质量相当的土地给农民继续承包经营的,应当将不得少于70%的土地补偿费支付给被征地农民,集体土地经营管理单位依照规定取得的土地补偿费要设立专户管理,用于发展生产、安排多余劳动力以及被征地的农民的生活补助”的规定,讨论确定发放到被征地群众手中的土地补偿款的比例,并上墙公示,然后将土地补偿款拨付到被征地的村民小组,土地被征用人所在的村民小组要召开户主会议,讨论确定土地补偿款的具体分配办法,并将分配情况列表上墙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最后将土地补偿款以存折方式发放到群众手中。

2、安置补助费支付办法。

属货币安置的,由县铁办全额拨付到乡镇场铁办设立的专户上,乡镇场铁办再拨付到村委会设立的专户上,村委会以存折方法全额支付给被征地农民。

3、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付款办法。

永久性征地由五方(业主,市、县、乡镇场铁办,村委会)、临时用地由六方(业主,市、县、乡镇场铁办,施工单位,村委会)共同签字确认的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的种类、数量,各乡镇场铁办汇总上报县铁办,县铁办按实际数额拨付到各乡镇场铁办设立的专户上,各乡镇场铁办根据群众签字确认的种类、数量计算补偿款,并拨付到各村委会设立的专户上,村委会要将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款发放情况经上墙公示后,以存折方式发放到群众手中。

4、地上建筑物及附属物补偿款付款办法。

在确认各类型结构建筑物(含其他附属建筑物)的总面积后,对照相应的补偿标准,计算出被拆迁人的补偿总金额,由乡镇场铁办负责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并上墙公示,然后汇总上报,县铁办审核后将补偿款拨付到乡镇场铁办设立的专户上;乡镇场铁办以存折方式把补偿款发放到被拆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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