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避险措施

相关主题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紧急避险措施

1、当出现汛期本地区气象预报为降雨橙色预警以上的大雨、暴雨、冰雹、台风等灾害性天气时天气、出现灾害性天气或气象预报为“暴雨”、连续降雨或24小时以内连续观测降雨量达到50mm以上,或受上游水库、河流等泄洪威胁时,或发现地面向井下溃水的;大雨、暴雨期间,河流、水库、湖泊、矿塌陷区水位上涨,危及矿井安全时;

2、井下发生突水,或井下涌水量出现突增、有异常情况,当井下涌水量大于工作水泵的排水能力或井下发现突水征兆或矿井涌水量短时间内明显增大突然大于矿井正常涌水量时,危及职工生命及矿井安全的;

3、采掘工作面井下发生火灾、冲击地压等事故的;

4、供电系统发生故障,不能保证矿井安全供电的;

5、主要通风机或局部通风机发生故障停止运转时,或通风系统遭到破坏,不能保证矿井正常通风的;

6、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出现报警,情况不明的;

7、采掘工作面有冒顶征兆,采取措施不能有效控制,或采掘工作面受冲击地压威胁,采取防冲措施后,仍未解除冲击地压危险的;

8、各级、各部门发现存在重大隐患,指令立即停产撤人时,或上级政府部门要求必须立即停产撤人的;

9、有其他危及井下人员安全险情的。

有关要求:

1、值班人员和调度员必须熟练掌握《突发情况井下停产撤人实施细则》,明确启动标准以及停产撤人的程序;

2、值班人员及井下各级管理干部在接到危险报告或发现可能出现的灾害时,必须采取先撤人再汇报处置的措施;

3、停产撤人后,在确认隐患已彻底消除,并经相关部门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4、值班期间主动与气象、水利、防汛等部门联系,利用广播、电视、电话、网络等方式,及时掌握可能危及矿井安全生产的暴雨、洪水等灾害信息,掌握汛情、水情,及时主动采取措施。

5、及时与周边相邻矿井(王村铝土矿)加强信息沟通,当矿井出现异常情况时,立即向周边相邻矿井进行预警。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