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降低企业成本减轻企业负担实施意见

合集下载

双减 实施方案

双减 实施方案

双减实施方案双减政策是指减少不合理的行政审批和减轻企业负担,是当前我国经济改革的重要举措。

为了落实国家政策,推动企业转型升级,提高市场竞争力,我们制定了以下双减实施方案。

一、优化审批流程1. 简化审批手续:对于企业申请办理的相关手续,取消不必要的环节和材料,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办理效率。

2. 实行“一口受理、限时办结”:建立“一站式”服务窗口,由专人负责企业申请事项的受理和办理,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办结相关手续,确保企业办事“零等待”。

二、降低企业成本1. 减免税费:对于符合条件的企业,逐步减免税费,降低企业负担,提高企业盈利能力。

2. 降低用地成本:针对企业用地需求,采取多种措施,降低企业用地成本,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3. 降低融资成本:支持企业融资需求,鼓励金融机构降低融资利率,为企业提供更多融资渠道和更优惠的融资条件。

三、促进企业发展1. 提升技术创新能力:鼓励企业加大对科研技术创新的投入,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推动企业产品和技术升级。

2. 改善营商环境:优化政府服务,提高行政效能,为企业提供更加便利的创业和发展环境。

3. 加强人才培养:加大对人才培养的投入力度,提高企业员工的整体素质和技能水平,为企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持。

四、监督和评估1. 建立监督机制:建立健全双减政策的监督机制,加强对各项政策措施的执行情况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2. 加强效果评估:对双减政策的实施效果进行定期评估,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完善政策措施,确保政策效果的最大化。

通过以上双减实施方案,我们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企业成本,促进企业发展,为企业发展创造更加良好的政策环境。

希望各相关部门和企业能够共同努力,落实双减政策,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实现企业和社会的共同发展。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若干意见-闽政〔2017〕24 号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若干意见-闽政〔2017〕24 号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若干意见正文:----------------------------------------------------------------------------------------------------------------------------------------------------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若干意见闽政〔2017〕24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方案》(国发〔2016〕48号),在实施《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降低企业成本减轻企业负担的意见》(闽政〔2016〕21号)等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有效降低我省实体经济企业成本,提升发展竞争力, 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一)深化行政审批改革。

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切实做到审批更简、监督更强、服务更优。

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减少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推进行政审批规范化、标准化。

对接国家新确定取消和下放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继续精简工业生产、工程建设领域行政审批,精简评估事项,探索实行“多评合一”“多图联审”“区域评估”“联合验收”等新模式,将各种审批后置事项“串改并”,各种审查与验收“单改综”,各种检验、检测、认定、认证事项“多变少”,不断提高办事效率。

进一步减证和推进“证照分离”,放宽市场准入。

全面清理调整各种行业准入证、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和职业资格证,进一步清理精简证照年检和证明办理事项,推进“多证合一”,切实解决企业“准入不准营”问题。

加快国际贸易“单一窗口”V3.0版建设,推动口岸信息互换、企业备案信息共享,深化协作共管。

责任单位:省审改办、发改委、人社厅、住建厅、工商局、商务厅二、降低企业生产要素成本(二)扩大电力直接交易范围和规模。

银行减轻企业负担实施方案

银行减轻企业负担实施方案

银行减轻企业负担实施方案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银行作为企业融资的重要渠道,承担着支持企业发展的重要责任。

然而,一些中小型企业在融资过程中面临着较高的融资成本、复杂的融资流程等问题,这不仅增加了企业的经营成本,也影响了企业的发展。

因此,银行减轻企业负担实施方案势在必行。

首先,银行应加大对中小型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

通过提高信贷额度、降低利率等方式,帮助企业解决资金短缺问题,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

同时,银行还可以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灵活制定还款方式,减轻企业的偿债压力,帮助企业更好地发展壮大。

其次,银行可以加强对企业的金融培训和咨询服务。

通过举办各类金融知识培训讲座、提供专业的财务咨询服务等方式,帮助企业提升财务管理水平,降低经营风险,提高经营效率。

这不仅有利于企业更好地利用金融工具,还可以提升企业的信用等级,为企业未来的融资提供更多可能。

另外,银行可以推出针对中小型企业的特色金融产品。

通过创新金融产品,满足中小型企业多样化、个性化的融资需求,降低企业融资的门槛,提高融资的便利性。

比如,推出适合中小型企业的信用贷款、抵押贷款等产品,满足不同企业的融资需求。

此外,银行还可以加强与政府部门的合作,共同推动减轻企业负担的实施方案。

通过与政府部门合作,银行可以更好地了解中小型企业的融资需求和困难,共同制定更加有针对性的支持政策,为企业提供更加全面的支持。

最后,银行应加强风险管理,提高对中小型企业的风险认识和把控能力。

通过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体系,有效防范和化解信贷风险,确保企业融资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总之,银行减轻企业负担实施方案是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的重要举措。

希望银行能够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积极推动这一方案的落实,为中小型企业的发展提供更多更好的支持。

同时,希望中小型企业也能够充分利用这些支持政策,不断提升自身的竞争力,实现更好的发展。

徐州市政府关于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实施意见-徐政发〔2016〕38号

徐州市政府关于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实施意见-徐政发〔2016〕38号

徐州市政府关于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实施意见正文:----------------------------------------------------------------------------------------------------------------------------------------------------市政府关于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实施意见徐政发〔2016〕3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意见》(苏政发〔2016〕26号)精神,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切实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有效提升区域经济竞争力,不断增强经济持续增长的新动能,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有效降低企业融资成本1.引导金融机构利率正常化。

金融机构在发放贷款时不得附加不合理条件,贷款定价不得以额外收费将经营成本转嫁给服务对象,对直接与贷款挂钩、没有实质服务内容的收费项目一律取消。

进一步规范企业融资过程中担保、评估、登记、审计、保险等中介机构收费行为,清理不必要的资金“通道”和“过桥”环节收费。

清理规范金融机构收费项目,鼓励推行收费清单制,并在营业场所、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

抓住省财政厅在我市开展“苏微贷”试点机遇,进一步加大“苏微贷”推进力度,适度扩大贷款规模。

在其他金融机构推广“苏微贷”贷款新模式,通过政银合作模式,实现共赢。

(徐州银监分局牵头,市金融办、市物价局、人民银行徐州市中心支行等参与)2.降低企业担保抵押成本。

在清理整顿资产评估市场的基础上,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提高信用良好企业的抵押物折扣率,降低担保费率;担保机构为中小微企业贷款担保,担保费率不超过2%的,财政补贴0.5个百分点。

鼓励银行以政府采购合同为依据,向政府采购中标供货商提供信用贷款等融资服务。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的意见-苏政发〔2017〕114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的意见-苏政发〔2017〕114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的意见正文:----------------------------------------------------------------------------------------------------------------------------------------------------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的意见苏政发〔2017〕114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48号),在实施《省政府关于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意见》(苏政发〔2016〕26号)、《省政府关于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意见》(苏政发〔2016〕156号)等政策基础上,持续减轻企业负担,切实提高我省企业竞争力,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全面落实营改增试点政策,帮助纳税人用足各项过渡安排和优惠政策,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

符合条件的营改增企业,继续按简易方式缴纳增值税。

(省财政厅牵头,省国税局、地税局等参与)二、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鼓励集团化的物流企业合并缴纳增值税,支持物流企业向大型化、集团化方向发展。

(省财政厅牵头,省国税局、交通运输厅、经济和信息化委等参与)三、以治理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行业协会商会收费为重点,严肃查处各类涉企违规收费行为。

(省物价局牵头,省民政厅、经济和信息化委等参与)四、审批部门在审批过程中委托开展的技术性服务活动,必须通过竞争方式选择服务机构,并由审批部门支付相关费用,并按规定纳入部门预算。

明确取消的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事项,其收费不再实行政府定价管理。

(省财政厅牵头,省物价局等参与)五、结合当前企业负担实际,深入调查研究,2017年9月底前制定出台《江苏省企业发展环境优化管理办法》。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省法制办等参与)六、做好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取消后的相关经费保障工作。

关于减轻企业负担工作实施方案

关于减轻企业负担工作实施方案

关于减轻企业负担工作实施方案一、前言企业是国家经济的基础,是实现国家繁荣富强的重要力量。

然而,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不仅面临着市场风险和竞争压力,还需要承担各类税费和社会责任,形成了巨大的负担,影响了企业的健康发展。

因此,减轻企业负担,加强支持,已成为当前社会热门话题。

本文旨在提出一份完备的实施方案,从税收、社保、劳动力成本等方面减轻企业负担,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二、税收方面1.减税优惠对于创新型企业,可以给予适当优惠的税收政策,如研发费用可以在当年全额抵扣,确保企业在研发领域的发展。

对于初创企业,可以按照其在成立初期的实际利润,采取递减递延的方式征收企业所得税。

同时,可以对营利性国有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采取适当的减免税政策,鼓励其扩大业务范畴,发展成为具有强大竞争力的企业。

2.稳定税负应通过完善税费制度,稳定企业税负,避免过高的税收构成大量负担。

对于像制造业、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在符合环保要求的情况下,应给予各种税收减免和财政支持。

这些企业需要大量的投资和资金,保障他们的税负稳定,可以给予企业一个长期的投资规划和经营方式,使其具备更加长远的视角和计划,提高企业的自主发展能力。

三、社保方面1.社保费率降低应对社保缴费费率进行分级差异化,对于人口密集的中西部地区和刚刚成立的中小型企业采取适当减免;对于创新型企业,可以通过优惠的政策减少社保费用负担,降低其运营成本。

此外,可以对于社保锁定缴纳三年以上的企业、新解雇失业人员再就业企业等采取适当的减免措施,鼓励这些企业生产、创造就业并让企业投入最小的精力和时间来处理各种管理和筹备的事宜上。

2.福利表彰实施完备的福利表彰机制,鼓励员工人人有奖,提高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同时也能增强企业凝聚力和归属感。

可将福利表彰纳入社保政策中,让员工日益享受到社保的实际福利,为其身份安定,心态平衡,干事创业提供有力保障。

四、劳动力成本方面1.降低用工成本目前我国企业的用人成本相对较高,其中劳动力成本是企业的重大开支。

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的实施意见

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的实施意见

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潍坊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9.07.31•【字号】潍政发〔2019〕8号•【施行日期】2019.07.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税收优惠正文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的实施意见潍政发〔2019〕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各重点企业,各高等院校,各人民团体:为落实李克强总理视察潍坊时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经2019年7月24日市政府第四十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就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降低企业引才成本1.允许改建房屋用于人才租赁住房。

允许开发企业将已批地未开工、在建、建成的商业用房、写字楼等在符合住宅日照要求和相关设计规范的前提下改为人才租赁住房,土地使用年限和容积率不变。

改建的人才租赁公寓产权为建设单位自有,不能对外销售或面向职工销售。

2.支持企业集中建设人才(职工)公寓。

支持人才集聚的企事业单位、产业园区(产业技术研究院)等利用自有产权待建土地建设研发中心、产业配套住房、人才(职工)公寓等,非生产用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不超过15%。

人才(职工)公寓产权为建设单位自有,不能对外销售或面向职工销售。

3.加强高层次人才租赁住房保障。

认真执行《潍坊市高层次人才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潍组通字〔2019〕2号)规定,对企事业单位全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按以下标准提供免租住房:顶尖人才(A类,下同)一般不低于190平方米,免租金;领军人才(B类,下同)最高160平方米,免租金(最长期限3年);高端人才(C类,下同)最高120平方米,免租金(最长期限3年)。

A类人才全职在潍工作满10年,可无偿获赠免租住房。

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也可按以下标准选择货币化租房补贴:A类人才可享受最高25000元/月的租房补贴;B类人才可享受最高3000元/月的租房补贴(最长期限3年);C类人才可享受最高2000元/月的租房补贴(最长期限3年)。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降低企业成本减轻企业负担三十六条的通知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降低企业成本减轻企业负担三十六条的通知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降低企业成本减轻企业负担三十六条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3.23•【字号】湖政办发〔2016〕30号•【施行日期】2016.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企业正文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降低企业成本减轻企业负担三十六条的通知湖政办发〔2016〕30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湖州市降低企业成本减轻企业负担三十六条》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3月23日湖州市降低企业成本减轻企业负担三十六条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减轻企业负担,提振发展信心,促进全市实体经济持续平稳健康发展,制定本政策意见。

一、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深化“四张清单一张网”改革,建立健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调整机制。

全面清理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一律取消。

深化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改革,建立行政审批中介网上超市,降低服务中介收费,行政机关委托开展的评估评审等中介服务,通过竞争方式选择中介机构,服务费用一律由行政机关支付并纳入部门预算统筹解决。

全面完善投资项目“全流程”、“三联动”审批制度和代办服务机制,推行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政府不再审批改革,创新审批目录清单管理及承诺验收制,强化联审联办机制。

提高审批效率,为企业提供规范、高效的审批服务。

(责任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

全面落实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除国务院公布的银行、证券等27个暂不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的行业外,其他全部实行实缴改认缴登记。

进一步放宽我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允许企业“一照多址”、“一址多照”。

全面落实“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改革,执行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保留34项前置审批事项的决定,根据《浙江省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2015年)》,建立全市“先照后证”改革后的共同监管机制。

双减政策建议措施

双减政策建议措施

双减政策建议措施1. 背景介绍双减政策是指降低企业成本和减轻企业负担的政策措施,旨在促进经济发展和改善市场环境。

随着全球经济形势的不稳定和国内市场竞争的加剧,双减政策成为越来越多国家的重要举措。

本文将围绕双减政策提出一些建议措施,以进一步增强企业的竞争力和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2. 加强税收优惠政策税收是企业运营中的一项重要成本,对于中小企业尤为重要。

为促进企业的发展,政府可以考虑加强税收优惠政策,降低企业的税负。

具体措施包括:•减免企业所得税:对于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给予一定比例的所得税减免。

这将有效地降低企业的税负,鼓励企业增加投资和创新。

•税收抵扣政策:对于购买设备、研发投入等方面的支出,可以给予一定比例的税收抵扣。

这将降低企业的研发成本,鼓励创新和科技进步。

•引导性税收政策:针对特定行业或地区的发展,政府可以制定引导性税收政策,给予税收优惠。

这将促进相关行业的发展,推动经济结构的优化升级。

3. 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社会保险费是企业的一项重要负担,影响着企业的经营成本和利润水平。

为了减轻企业的负担,政府可以考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

具体措施包括:•降低养老保险费率: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养老保险费率,减少企业的负担。

这将提高企业的经营能力,增强企业的竞争力。

•调整失业保险费率:对于失业率较低的地区,可以适当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减少企业的成本压力。

这将促进就业和地区经济的稳定发展。

•优化医疗保险费率:针对不同行业和企业规模,政府可以制定差异化的医疗保险费率,降低企业的医疗成本。

这将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和竞争力。

4. 简化行政审批流程行政审批流程繁琐、周期长,不仅增加了企业的运营成本,还影响了企业的发展速度和竞争力。

为了改善市场环境,政府可以通过简化行政审批流程来减轻企业的负担。

具体措施包括:•减少审批环节:对于不涉及安全、环保等重要问题的审批,可以适当减少审批环节,加快审批速度。

这将减少企业的等待时间和成本消耗。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减轻企业负担的若干意见-金政发〔2016〕25号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减轻企业负担的若干意见-金政发〔2016〕25号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减轻企业负担的若干意见正文:----------------------------------------------------------------------------------------------------------------------------------------------------关于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减轻企业负担的若干意见金政发〔2016〕2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为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减轻企业负担,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63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96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学技术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等规定,结合金华实际,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着力降低企业税费负担(一)全面实施并落实“营改增”。

将“营改增”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等领域,营业税全面改增值税。

做好征管衔接,完善配套政策,确保税制转换平稳过渡。

(二)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0万元以下(含30万元)的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对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小微企业,免征营业税;对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和文化事业建设费;自2016年2月1日起,对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2014年1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与小微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降成本减轻实体经济企业负担实施方案

降成本减轻实体经济企业负担实施方案

降成本减轻实体经济企业负担实施方案降低成本和减轻实体经济企业负担是促进实体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

为了实施这一方案,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 减税降费:通过减少企业的税收负担和降低社保费率,减轻企业的财务压力。

可以通过提高免征额度、减少税收种类、降低税率等方式来减税。

同时,可以适度降低企业的社保费率,减轻企业的用工成本。

2. 优化营商环境:建立健全公平、透明的市场环境,降低企业的非税负担。

加强监管,打击不正当竞争和市场垄断行为,提高市场竞争力,推动企业降低成本。

3. 支持创新创业:加大对创新型和高技术企业的支持力度,降低其技术研发成本和融资成本。

鼓励创业者和企业家创新创业,推动实体经济发展。

4. 降低用能成本:优化能源供应结构,减少能源消耗和能源浪费,降低企业用能成本。

同时,推动清洁能源发展,降低企业使用传统能源的成本。

5. 加强金融支持:加大对实体经济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推动银行信贷政策的改革,提高小微企业融资便利性。

6. 优化资源配置:加强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利用,降低企业的生产成本。

推动产能过剩行业的结构调整,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7. 加强行业协商与政府合作:建立行业协商机制,加强企业和政府的沟通和合作,共同研究解决企业成本问题的措施。

综上所述,降低成本和减轻实体经济企业负担的实施方案可以通过减税降费、优化营商环境、支持创新创业、降低用能成本、加强金融支持、优化资源配置以及加强行业协商与政府合作等措施来实施。

这样可以促进实体经济的增长和发展,并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企业减负专项行动方案

企业减负专项行动方案

一、背景及意义随着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企业面临的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经营成本不断上升,特别是中小企业,生存压力较大。

为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专项行动方案。

二、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三、目标1. 降低企业税费负担,确保减税降费政策落地生根。

2. 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压缩企业开办时间。

3. 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政府服务效能。

4. 加强金融支持,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5. 深化社保制度改革,减轻企业社保负担。

四、主要任务(一)降低企业税费负担1. 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确保企业应享尽享。

2. 优化税收征管,提高税收服务水平。

3. 严厉打击涉税违法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二)优化行政审批流程1. 深化“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压缩企业开办时间。

2. 简化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

3. 推进“证照分离”改革,降低企业运营成本。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1. 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政府监管行为。

2. 优化涉企审批事项,提高审批透明度。

3. 加强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四)加强金融支持1. 优化金融资源配置,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

2. 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缓解企业融资难题。

3. 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满足企业多样化融资需求。

(五)深化社保制度改革1. 优化社会保险缴费政策,降低企业社保负担。

2. 加强社保基金管理,确保基金安全稳定运行。

3. 推进社保费率改革,降低企业社保成本。

五、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企业减负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各项工作。

(二)强化政策宣传。

广泛宣传减负政策,提高企业知晓度和获得感。

(三)严格督导检查。

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方案

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方案

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方案以下是 8 条关于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方案:1. 咱得想法子降低企业的税费啊!你想想,就像人背着重重的包袱爬山,那多累啊!咱让企业轻装上阵,那发展不就蹭蹭的。

比如可以给一些小型企业更多的税收优惠,让它们能把钱用在刀刃上。

我的天,那企业发展肯定杠杠的!2. 削减那些不必要的行政审批流程,可太重要啦!这就好比路上的绊脚石,不搬开怎么跑得快?像一些重复的审批,能不能就简化掉呢!这能给企业节省多少时间和精力呀!让企业能放开手脚去干。

3. 帮助企业降低用人成本吧!员工是企业的宝,但成本也不能太高呀。

咱可以出台一些政策,鼓励企业采用灵活用工方式,哎呀,这不就一举两得了嘛!就像给企业的人力成本开了一扇窗,透透气多好。

4. 提供更加便捷的融资渠道呀,别让企业为了钱犯愁。

这就像是给干涸的土地浇水,让企业这棵大树茁壮成长。

比如多组织一些银企对接会,让资金能顺利流到企业那里,那企业能不开心吗?5. 咱不能老让企业参加各种五花八门的收费项目呀!这不是给他们添乱吗?取消那些不合理的收费,企业真得要拍手称赞啦!就像给企业卸下了许多不必要的担子,轻松多了呀!6. 搭建更好的公共服务平台,这多重要呀!这就像给企业提供了一个强大的后盾。

企业遇到问题能在这里找到答案和支持,哇塞,那他们还有啥后顾之忧啊!7. 加强对企业的培训和指导,让他们更懂规则,更会发展。

这就像给企业配备了一个智慧的导师,让他们少走弯路。

企业能不感激吗?8. 建立一个有效的反馈机制很关键呀!企业的声音咱得听进去。

这就如同朋友之间的交流,能让关系更紧密。

让企业知道咱是真心为他们好,企业能不认同吗?我的观点就是,减轻企业负担真的太重要了,我们要实实在在地为企业做事,让他们能发展得越来越好,这样我们的经济才能更有活力呀!。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降低企业成本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16〕152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降低企业成本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16〕152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降低企业成本的若干意见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降低企业成本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16〕152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为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立完善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机制,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增强企业在国内外市场竞争中的优势,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48号)等规定,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1. 暂停向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征收地方水利建设基金。

从2016年11月1日起,暂停向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征收地方水利建设基金。

(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水利厅、省地税局)2. 停止一批涉企收费。

停止电子口岸企业数字证书、电子口岸通关服务相关收费。

停止防雷设计技术评价和电磁环境检测评估服务收费。

上述政策自2016年11月1日起执行。

(责任单位:省物价局、杭州海关、宁波海关、省气象局)3. 降低部分涉企收费标准。

企业计量标准器检定收费按标准的50%收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质量检验检测费、生产企业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检定费、企业锅炉能效测试费均按标准的70%收取;锅炉、起重机和游乐设施安装检验费按标准的80%收取,上述减负政策执行时限为3年。

降低企业委托的防雷检测收费,基准价按现行规定标准的50%执行,自2016年11月1日起实施,执行期限为3年。

降低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的收费标准,从2017年1月1日起,根据不同收费等级,平均按85%收取。

(责任单位: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质监局、省人防办)4. 取消法人数字证书服务收费。

园区降低企业成本实施方案

园区降低企业成本实施方案

园区降低企业成本实施方案随着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企业在降低成本方面面临着越来越大的压力。

园区作为企业发展的重要载体,承担着促进企业创新和发展的重要职责。

因此,园区降低企业成本实施方案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从多个方面探讨园区降低企业成本的实施方案。

首先,园区可以通过提供优惠政策来降低企业的税收成本。

园区可以与税务部门合作,为入驻企业提供税收减免、税收优惠等政策,减轻企业的负担,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同时,园区还可以通过引进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创新企业等方式,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帮助企业降低研发成本,提高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

其次,园区可以通过共享资源来降低企业的生产成本。

园区可以建立共享生产基地,集中采购原材料、设备等生产要素,为入驻企业提供统一的供应链服务,降低企业的生产成本。

同时,园区还可以建立共享研发中心,集中研发人才和创新资源,为企业提供研发支持,降低企业的研发成本,提高企业的创新能力。

另外,园区可以通过提供人才服务来降低企业的人力成本。

园区可以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引进人才资源,为企业提供人才培训、技能提升等服务,降低企业的用工成本。

同时,园区还可以建立人才共享平台,为企业提供人力资源共享服务,降低企业的用工风险,提高企业的用工效率。

最后,园区可以通过提供金融服务来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

园区可以与金融机构合作,为入驻企业提供融资担保、贷款优惠等金融服务,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提高企业的融资能力。

同时,园区还可以建立风险投资基金,为创新型企业提供风险投资支持,降低企业的创业成本,促进企业的创新发展。

综上所述,园区降低企业成本的实施方案涉及税收优惠、共享资源、人才服务、金融服务等多个方面。

园区可以通过与政府部门、金融机构、高校科研院所等合作,为入驻企业提供全方位的支持和服务,降低企业的各项成本,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希望园区能够不断完善自身的服务体系,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减轻企业负担实施方案

减轻企业负担实施方案

减轻企业负担实施方案
在当前经济形势下,企业面临着诸多负担,如税收、人力成本、环保成本等,这些负担直接影响着企业的经营发展和竞争力。

因此,减轻企业负担成为了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为了有效减轻企业负担,我们制定了以下实施方案。

首先,政府应当积极出台相关政策,减轻企业税收负担。

可以通过降低企业所得税率、减免部分税收等方式来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从而增加企业的盈利空间,提升企业的发展活力。

其次,政府可以通过提供人力成本补贴来减轻企业的人力成本压力。

可以通过设立人力成本补贴基金,对企业的人力成本进行一定比例的补贴,从而减轻企业的用工成本,增加企业的用工灵活性。

另外,政府还可以加大对环保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减轻企业的环保成本。

通过设立环保设施建设补贴政策,对企业进行一定比例的环保设施建设补贴,从而降低企业的环保成本压力,推动企业积极投入到环保设施建设中。

此外,政府还可以通过简化行政审批流程,减轻企业的行政负担。

可以通过整合审批流程、简化审批手续等方式,减少企业在办理各项手续时的时间和成本,提高企业的办事效率,减轻企业的行政负担。

最后,政府可以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减轻企业的研发成本。

可以通过设立科技创新资金、加大对科技创新项目的扶持力度等方式,减轻企业的研发成本压力,推动企业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投入。

综上所述,减轻企业负担实施方案包括政府出台相关政策减轻企业税收负担、提供人力成本补贴、加大对环保设施建设的支持、简化行政审批流程、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支持等多方面措施。

希望政府能够积极出台相关政策,落实好减轻企业负担实施方案,为企业发展营造更加良好的环境。

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鲁政发〔2016〕10号文件减轻企业税费负担降低财务支出成本的实施意见

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鲁政发〔2016〕10号文件减轻企业税费负担降低财务支出成本的实施意见

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鲁政发〔2016〕10号文件减轻企业税费负担降低财务支出成本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淄博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6.05.23•【字号】淄政发〔2016〕9号•【施行日期】2016.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企业正文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鲁政发〔2016〕10号文件减轻企业税费负担降低财务支出成本的实施意见淄政发〔2016〕9号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文昌湖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为深入贯彻《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减轻企业税费负担降低财务支出成本的意见》(鲁政发〔2016〕10号)精神,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减轻企业税费负担,降低财务支出成本,促进我市实体经济发展,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降低企业税费负担1. 全面实施营改增试点。

根据国家统一部署,从5月1日起,将营改增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并将企业新增不动产纳入增值税抵扣范围,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

新增试点行业的原营业税优惠政策原则上予以延续,对老合同、老项目以及特定行业采取过渡性措施,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

2. 全面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2017年12月31日前,对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的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0万元以下(含3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并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3. 适当降低纳税人城镇土地使用税负担。

2016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降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每平方米降低1元,报省政府批准后执行。

对物流企业自有(包括自用和出租)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2016年12月31日前,减按所属土地等级适用税额标准的50%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4. 加快出口退税进度。

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加强税务与海关信息互联共享,切实提高出口退税效率。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增强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意见-鄂政办发〔2018〕13号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增强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意见-鄂政办发〔2018〕13号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增强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意见正文:----------------------------------------------------------------------------------------------------------------------------------------------------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增强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意见鄂政办发〔2018〕13号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支持实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为全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不断注入新动能,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降低企业用能成本(一)提高供电企业服务水平。

进一步简化供电企业用电报装流程,压缩报装时限。

高、低压客户报装接电环节分别减至4个和3个,10千伏、400伏非居民客户平均接电时间分别减至80天和30天。

全面取消普通客户设计审查和中间检查环节。

对具备电力承装(修、试)资质的企业所承建的电力建设项目,供电企业均应无歧视接入电网并及时送电。

(责任单位:省电力公司、华中能源监管局、省能源局)(二)降低电网环节收费和输配电价。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着力降低电网环节收费和输配电价格,通过临时降低输配电价、清理商业综合体等非直抄用户电价加价等措施,降低我省一般工商业电价10%左右。

继续严格执行取消临时接电费政策,临时用电的用户不再缴纳临时接电费。

从2018年1月1日起,对经有关部门核准并符合政策规定的接入湖北电网的余热、余压、余气自备电厂免缴系统备用费。

(责任单位:省物价局、省能源局、华中能源监管局、省电力公司)(三)深化电力体制改革释放改革红利。

通过推进电力市场化建设,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和竞争性环节电价,逐步扩大电力市场主体范围和电量规模。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降低企业成本减轻企业负担实施意见为深入贯彻《X市人民政府关于降低企业成本减轻企业负担的实施意见》(X政文〔X〕111号)精神,切实帮助我区企业降低成本,激发实体经济活力,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提出如下贯彻意见:一、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一)完善企业转贷应急机制。

统筹用好企业应急周转保障资金,进一步发挥企业应急周转保障资金作用,切实降低企业转贷过桥压力,帮助部分生产经营正常、市场前景好但暂时资金周转困难的企业渡过续贷难关。

责任单位:区经信局、财政局,各街道办事处(二)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落实“五不”(不减少信贷规模、不釜底抽薪、不提高续贷门槛、不随意抽贷、不随意压贷)要求,持续扩大信贷规模。

鼓励各银行业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合理设定企业贷款利率,对领军企业、高成长企业及重点税源企业给予贷款利率优惠。

鼓励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产品创新、服务创新和模式创新,开发适合中小微企业需求的信贷产品、担保方式及发行中小微企业专项融资债。

推广无还款续贷方式创新,扩大“无间贷”、“循环贷”、““连连贷”等业务规模,切实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责任单位:区金融办,各街道办事处(三)完善增信机制。

积极发挥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共担资金等风险资金池的作用,对有市场、有发展潜力、信用记录良好但抵押、担保能力不足的企业提供信贷风险补偿和增信服务,降低企业成本。

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向小微企业提供信用贷款,降低贷款利率,着力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调整政府主导担保公司业绩考核办法,适当调高风险容忍度,为中小企业提供间接融资增信服务。

责任单位:区金融办、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各街道办事处(四)拓宽企业融资渠道。

落实企业上市、挂牌扶持政策,推动符合条件企业上市、挂牌融资和上市、挂牌企业再融资。

参与设立“小微企业发债增信资金”,为挂牌企业发行直接债务融资工具提供增信支持。

责任单位:区金融办、发改局、财政局(五)降低企业融资租赁成本。

大力发展与我区经济结构相匹配的融资租赁业,逐步提升我区融资租赁业。

鼓励企业通过融资租赁加快实施技术改造,固定资产产权归属企业的融资租赁方式可视同采购设备享受技改补助政策。

责任单位:区金融办、经信局、商务局、财政局(六)支持开展商标质押贷款。

加强与金融机构沟通合作,推进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工作。

对驰名商标、X省著名商标、X市知名商标的专用权作为质押的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良好发展潜力的创新型企业;区政府重点扶持产业的企业,金融机构要重点保障、优先办理,并给予适当利率优惠。

积极落实市政府商标专用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政策。

责任单位:X工商分局、区财政局、金融办,各街道办事处二、降低企业生产要素成本(七)降低企业用电成本。

支持企业开展电力直接交易,鼓励企业错峰生产和夜间用电,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利用余热、余压(气)发电;落实调整企业基本电费计收方式,企业对变压器容量报停或减容每月可申报一次,降低企业基本电费;执行直供区一般工商业企业用电价格优惠政策。

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发改局(物价局)、财政局(八)降低企业用地成本。

创新工业用地供应方式,探索实行工业用地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供应方式;支持工业用地使用权人,在符合城乡规划、不改变原用途的前提下,提高工业用地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

责任单位:高新区管委会,X规划分局、X国土分局、区住建局三、降低企业人力资源成本(九)降低社会保险缴费费率。

X年全市失业保险费率由3%降至2%。

X年5月1日起,单位缴费部分再降0.5%,即用人单位缴纳1%、个人缴纳0.5%。

X年1月1日起,单位缴费部分再降0.5%,即用人单位缴纳0.5%,个人缴纳0.5%;继续执行X年10月1日起实行的工伤、生育保险费率下调政策。

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地税局,各街道办事处(十)允许困难企业暂缓缴纳养老保险费。

按照《X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X省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认定为困难企业的,可按《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人社部令第13号)规定办理养老保险费缓缴,缓缴期限不超过1年。

企业缓缴养老保险费期间,员工应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仍由企业按时扣缴并按规定按月缴纳,缓缴期满后,企业应缴纳相应的养老保险费。

责任单位:区人社局、财政局、地税局,各街道办事处(十一)继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

执行市政府稳岗补贴政策,鼓励生产经营困难企业采取在岗培训、轮班工作、弹性工时、协商薪酬、用工调剂等办法,稳定职工队伍。

责任单位:区人社局、财政局四、降低企业创新成本(十二)支持专利申请和转化。

落实《X市X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专利运用和保护的意见》(XX政办〔X〕29号)精神,开展专利申请和授权资助,对辖区内的单位或个人获得发明专利授权的,给予每件3万元的奖励;对辖区内的单位或个人获得实用新型专利授权的,给予每件2000元的奖励,同一专利权人、同一年度奖励不超过10万元。

对辖区内的单位或个人获得境外国家(地区)授权的发明专利每件奖励5万元,同一发明创造获得多个国家(地区)授权的,不重复奖励。

责任单位:区科技和知识产权局、财政局(十三)加快发展智能制造。

鼓励我区企业生产销售、购置使用X区“数控一代”示范项目产品,支持我区企业申报市政府促进数控高端装备规模发展及数字化、智能化工厂(车间)等有关补助项目。

责任单位:区经信局、财政局,各街道办事处五、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十四)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配合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对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一律予以取消;对清单内的相关行政权力事项,除涉密事项外,一律向社会公布办事指南。

建立电子证照档案应用管理机制,积极拓宽网上政务办理渠道,逐步实现与电子证照共享平台互联互通,建立“一键”即可查询、办件、预约的“掌上行政服务平台”。

责任单位:区审改办、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发改局、经信局、X工商分局,各街道办事处(十五)推行会商会审并联审批。

明确审批权限及范畴,厘清各个部门办理程序准入机制,推行会商会审并联审批,拓展网上审批系统功能,实现并联审批件的受理、抄告、审核、反馈,做到“网上流转、快速联动、无缝衔接”;强化重大项目由牵头部门组织协调和部门间会商会审,促进项目审批提速提效。

责任单位: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发改局,各街道办事处(十六)大幅压减行政审批前置事项。

精简企业办事条件,对能依法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解决的事项,一律不得作为行政审批前置条件;取消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前置条件;严禁以红头文件规定等形式随意增设办理条件、办理流程等,取消不必要的关联证照(卡)和证明项目。

精简审批服务材料,全面清理“权力清单和公共服务清单”中的审批服务事项;清理后各部门审批服务事项保留的申报材料统一形成目录清单并对社会公布。

责任单位:区审改办、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发改局,各街道办事处(十七)制定和完善审查工作细则。

以规范审批自由裁量权为重点,部门对所承担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制定审查工作细则,明确审批自由裁量权边界,减少审批随意性。

实行审查细则标准化,细化和完善审查环节、审查内容、审查标准、审查要点、注意事项等内容,重点明确部门负责同志以及不同职级办事人员在不同环节的审查职责。

通过办事窗口、门户网站等将审查工作细则向社会公布,提升审批透明度,方便企业、群众监督。

责任单位:区审改办、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十八)清理规范中介服务。

实施涉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管理制度,凡未纳入清单的中介服务事项,一律不得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严禁擅自增加审批条件或变相提高审批标准;进一步清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放宽中介服务准入条件,取消政府部门设立的区域性、行业性或部门间中介服务机构执业限制、限额管理;审批部门在审批过程中委托开展的技术性服务活动,必须通过竞争方式选择服务机构,服务费用一律由审批部门支付并纳入部门预算,不得采取变相方式转嫁企业负担;建立中介组织不良行为记录和黑名单制度,加强中介服务机构行业自律和收费监管。

责任单位:区审改办、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财政局、发改局、X工商分局,各街道办事处(十九)推进“三证合一”和简易注销登记改革。

持续推进“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由工商、质监、税务部门分别办理、各自发证(照),改为由申请人一表申请,工商部门(市场监管部门)一窗受理,颁发仅加载一个独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并根据国务院部署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改革。

实施简易注销登记改革,通过引入承诺制度,简化注销程序和提交材料,以统一的X 省工商系统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免费公告替代传统报纸收费公告,有效解决企业退出难问题。

责任单位:X工商分局,各街道办事处六、减轻企业税费负担(二十)落实税收减免政策。

按照国家关于全面实施营改增改革工作部署,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进一步完善具体操作事宜;加强纳税辅导,指导企业用足用好政策,加大力度落实国家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方面税收政策,简化办理程序,优化纳税服务,力争实现每个小微企业应享尽享税收减免政策;落实国家有关企业兼并重组、改制上市、高新技术企业减免税政策,以及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政策措施。

责任单位:区国税局、地税局、财政局,各街道办事处(二十一)清理规范减少涉企收费。

实行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常态化公示制度,向社会公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期限以及收费政策,为企业缴费和拒绝违规收费提供查询依据。

全面落实上级各项涉企优惠政策,从X年1月1日至X年12月31日,对工业企业、外贸流通性企业需缴纳的江海堤防维护费分别按照企业流转税额的0.45‰、0.9‰征收;从X年6月1日起,除资源性补偿费和损坏性赔偿费外,全面停征工业企业省定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继续免征从业资格证书工本费、职业资格证书工本费等小额行政事业性收费。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发改局(物价局)、人社局、地税局,各街道办事处七、工作保障本意见从颁布之日起实施,如国家、省、市在本意见实施后新出台的政策涉及本意见同一事项,按照国家、省、市政策文件执行。

区审改办、发改局(物价局)、经信局、商务局、科技和知识产权局、财政局、人社局、住建局、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X工商分局,区国税局、地税局,X规划分局、国土分局等区直相关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要加强广泛宣传各项惠企政策,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企业降本减负的舆论氛围,形成有利于推进实体经济稳增促调的良好局面。

区企业减负办要切实抓好督促检查工作,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区直相关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每月15日前将工作落实情况报送区企业减负办。

县全面淘汰铸造企业落后炼铁设备专项工作方案为切实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突出问题的整改落实,加强铸造企业落后炼铁设备淘汰工作,根据市经信委、发改委、环保局、安监局等4部门《关于印发X市全面淘汰铸造企业落后炼铁设备工作方案的通知》(X经信〔X〕746号),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我县专项行动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