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XXX机关工作人员的通知
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六盘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
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六盘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在全市范围公开遴选1名工作人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六盘水府办函[2015]50号【发布部门】六盘水市政府【发布日期】2015.05.18【实施日期】2015.05.1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六盘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在全市范围公开遴选1名工作人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六盘水府办函〔2015〕50号)各县、特区、区人民政府,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省属驻市有关单位:《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在全市范围公开遴选1名工作人员的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
2015年5月18日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范围公开遴选1名工作人员的实施方案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干部调配有关规定,拟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遴选1名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为确保遴选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成立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蒋宇(市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副组长:张锡钢(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宋昕(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成员:宋邦富(市政府办公室综合科科长)孙勇(市委组织部干部调配科科长)吴加国(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科长)李艾秋(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综合科科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政府办公室综合科,具体负责遴选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宋邦富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李艾秋(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为成员。
为保证遴选工作的公平公正,成立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遴选工作监督小组,由市政府办公室纪检组长曾启芬同志任监督小组组长,市政府办公室机关党办主任艾俊任成员,对遴选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二、原则及标准遴选工作实行竞争性差额遴选,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的。
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暂行办法》的通知
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0.10.28•【字号】组通字[2010]42号•【施行日期】2010.10.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家公务员管理正文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组通字〔2010〕42号)省直各单位:现将《安徽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在实施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向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反馈。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八日安徽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省直机关公务员补充工作,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建立来自基层的党政公务员选拔培养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公开遴选公务员,是指省直机关采取公开考试和平级转任方式,从市以下机关公务员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和事业单位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以下统称“市以下机关公务员”)中公开择优选拔公务员。
第三条省直机关补充主任科员以下公务员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公开遴选公务员,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按照与职位要求相适应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五条公开遴选公务员,必须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内,并有相应的职位空缺。
第六条公开遴选公务员,应当根据公务员队伍建设需要,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一般每年进行1-2次。
第七条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原则上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集中进行。
因工作需要,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省直机关可以单独组织遴选,省垂直管理部门可以单独在系统内组织遴选,遴选方案须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审定同意。
2012年四川省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遴选工作人员通告
2012年四川省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遴选工作人员通告因工作需要,市政府办公室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遴选一批工作人员。
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一、遴选对象全市范围内各级机关在职在编的公务员。
二、遴选名额本次公开遴选6名工作人员,职务为科员。
三、遴选条件(一)政治素质好,有强烈的敬业精神和奉献精神;(二)1984年7月1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四)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五)有较强的写作能力,熟悉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六)能熟练运用计算机等现代化办公设备;(七)符合公务员回避的有关规定;(八)身体健康。
四、遴选程序(一)报名1、报名时间:2012年07月02日- 07月08日。
2、报名方式:本次遴选采用网络报名,报名须提供以下资料电子文档,发至邮箱mysfbrsc@。
(1)市政府办公室遴选机关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报名人员通过绵阳政务网()、绵阳党政网下载《市政府办公室遴选机关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2)本人主笔的学术论文或调研报告2-3篇;(3)有效身份证明;(4)毕业证、学位证;(5)1寸免冠彩照、近期生活照各1张。
(二)初审由市政府办公室人事处对报名者的资格进行初步审查,确定参加笔试人员。
(三)笔试1、笔试时间:2012年7月中旬;2、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写作能力和分析能力。
(四)面试1、面试时间:以面试通知为准;2、面试人员确定: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时须带上身份证和毕业证原件;3、考试成绩计算:按照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的方式计算考生总成绩。
(五)考察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按2: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六)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试行)>的通知》确定。
体检费用自理。
(七)试用1、试用人员:根据考察体检情况确定人选到市政府办公室有关处室试用;2、试用期限:3-6个月。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2020年河南法院法官遴选工作方案》的通知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2020年河南法院法官遴选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20.11.19•【字号】豫高法〔2020〕263号•【施行日期】2020.11.19•【效力等级】地方司法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审判机关正文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2020年河南法院法官遴选工作方案》的通知豫高法〔2020〕263号全省各中级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法院,本院各部门,各直属单位:根据全省法院审判工作实际需要,经报请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批复同意,决定开展2020年全省法院法官遴选工作。
现将《2020年河南法院法官遴选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为做好本次法官选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选任范围本次参加法官遴选的人员范围为:全省各级法院符合遴选资格条件、具有公务员身份的未入额法官、法官助理以及符合法官助理任职条件的人员(以下统称“法官助理”)。
根据中央《关于加强法官检察官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的意见》,原办案骨干调离办案部门5年以上的,需回到办案岗位参与办案满1年方可参加本次选任,近5年参与办案累计满1年的除外。
二、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各级法院要根据本方案的规定,结合本院实际,制定具体的选任实施方案。
方案经同级党委政法委审核后,于11月25日前报上一级法院审批。
各中院要加强对辖区基层法院的指导,严格按照本方案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认真履行审核把关责任,科学合理设置选任条件、考核内容、评分标准和分值权重,确保两级法院的选任方案符合员额制改革政策规定,切实把素质高、能办案、德才兼备的优秀人员选入员额。
三、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各级法院要在《2020年全省法官选任可使用员额分配表》(附件1)核定的可使用员额数范围内,结合本院审判工作实际需要,合理确定本次拟使用员额数。
本次选任报名时间为2020年11月23日—25日。
各级法院政工部门组织本院干警进行报名,并按要求填写《法官入额选任申请表》(附件2),确定参加笔试的专业类别。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遴选首届陕西省高校美育教学指导专业委员会委员人选的通知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遴选首届陕西省高校美育教学指导专业委员会委员人选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12.10•【字号】陕教体办〔2020〕30号•【施行日期】2020.12.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正文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遴选首届陕西省高校美育教学指导专业委员会委员人选的通知各高等学校: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20〕36号)精神,深化高校美育教学改革,充分发挥专家对高校美育教学工作的研究、咨询、评估和指导等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选首届全国高校美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入选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19〕54号),经研究,决定组建我省高校美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高校美育教指委)。
为做好首届高校美育教指委人选的遴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一)明确职责。
高校美育教指委是在省教育厅领导下,对面向全体大学生的普及艺术教育教学发挥研究、咨询、评估、指导、服务等作用的专家组织,具有非常设学术机构的性质。
主要职责是:研究高校美育教育教学规律,开展高校美育课程和教学理论与实践研究;就高校美育的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学改革等工作向省教育厅提出咨询意见和建议;组织高校美育教师培训、学术研讨、信息交流和国际交流;承担高校美育教学质量标准的制订及有关评估工作;开展高校美育教学成果鉴定和教学督导检查等工作,以及承担省教育厅的其他任务。
(二)整体统筹。
高校美育教指委委员由高等学校、政府部门和行业、科研院所等单位的专家组成,统筹考虑专家人选专业背景、年龄结构、高校层次和地域分布。
(三)规范建设。
建立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制定高校美育教指委章程,加强教学指导能力建设,激发专家委员积极性,增强工作规范性和有效性,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
汝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汝州市2018年公开遴选行政服务中心综合受理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
汝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汝州市2018年公开遴选行政服务中心综合受理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汝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8.30•【字号】汝政办〔2018〕118号•【施行日期】2018.08.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正文汝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汝州市2018年公开遴选行政服务中心综合受理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汝政办〔2018〕118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汝州市2018年公开遴选行政服务中心综合受理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8年8月30日汝州市2018年公开遴选行政服务中心综合受理工作人员实施方案为满足政务服务工作需要,根据《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实施方案>的通知》(厅文〔2018〕18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全省实体政务大厅建设管理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18〕75号)文件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决定公开遴选一批政府购买服务岗位综合受理工作人员。
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遴选工作原则(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三)坚持按需设岗、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公开遴选对象及人数从我市在岗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中遴选20名。
三、报考人员资格及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二)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三)形象气质好,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女性身高1.60米以上;(四)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热爱政务服务工作;(五)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以上学历;(六)具有一年以上行政单位或事业单位工作经验;(七)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准报考:1.曾被判刑、劳动教养的;2.受党纪、政纪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3.2013年以来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4.其它违法违纪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天津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专家遴选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天津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专家遴选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应急管理局•【公布日期】2020.05.26•【字号】津应急〔2020〕17号•【施行日期】2020.05.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污染事故与应急管理正文天津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专家遴选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津应急〔2020〕17号各区应急管理局,各有关单位:《天津市应急管理局专家遴选实施办法(试行)》已经2020年5月15日市应急局党委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 天津市应急管理局专家申报表2. 天津市应急管理局专业技术专家任务类别与专业能力对照表3. 天津市应急管理局专家推荐汇总表(专家组长推荐汇总表)2020年5月26日(联系人:杨文弥;联系电话:28208793)(此件主动公开)天津市应急管理局专家遴选实施办法(试行)第一条为规范天津市应急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应急局)专家的遴选聘任工作,发挥专家在应急管理(包括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以下同)行业领域的技术支撑作用,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应急局专业技术专家(以下简称专家)的遴选、审核、聘用等工作。
第三条专家主要任务类别(一)应急处置类为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提供现场技术指导和救援服务。
(二)咨询服务类1.为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提供咨询和技术支持;2.为本市应急管理法规、规章、标准的制定提供咨询和技术支持;3.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提供技术支持;4.为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提供咨询和技术支持;5.其他咨询服务工作。
(三)监督检查类1.参与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及各类安全生产督查、巡查活动;2.参与防汛抗旱、地质灾害和森林防灭火专项督查活动。
(四)评审评估类1.参加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技术审查工作;2.参与各类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修订及演练评估;3.参与各类自然灾害风险调查、灾情核查、灾害评估,参与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4.参与应急管理地方标准技术审查工作;5.参与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安全性能参数评价,使用中的安全设备、安全器材、安全装置的技术鉴定工作;参与应急管理科技成果评审及技术推广应用工作;6.参与生产安全事故与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的调查和评估;7.其他评审评估类工作。
专家遴选通知范本
关于“xxx”专家委员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各位专家:
为加强“xx”专家委员会专家团队建设,以满足xx的需要,共同打造xx,同时规范专家使用管理,合理、有效利用专家智力资源辅助行政决策,在xx指导下,我处决定对专家委员进行公开遴选,本次共遴选20位专家委员。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程序
(一)推荐申报
符合条件的人员,采取单位推荐或个人自荐的方式进行申报。
(二)遴选确定
经我处审核和社会公示无异议的专家委员,发文公布并颁发聘书,同时,向专家所在单位发放正式聘任通知。
二、申报条件
专家委员主要来源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具有较强的专业知识以及丰富实践经验的人员。
候选人一般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德才兼备,信誉良好,无学术不端行为记录,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学术影响力。
2、在xx、xx、xx等领域开展科研工作10年以上,熟悉国内外相关领域的最新学术动态。
3、在职人选应任职于xx,同时具有xx和xx职称,兼任xx行业内权威协会或者学会内职务,在各自专业、行业享有较高声誉,被公认为相应学科领域的学术、技术带头人。
三、申报办法
请各单位或者个人于2022年x月x日x:00前填写《xx专家委员申请表》并加盖公章,将扫描件发送到电子邮箱xx。
四、其它事项
专家委员实行动态管理,管理期限为1年。
每个管理期末,评估成绩优秀的
专家直接进入下一个管理期。
联系人:xx
联系电话:xx
联系地址:xx
单位名称:XXXX
二〇二二年XX月XX日。
2022成都公安局警察遴选通告
2022成都公安局警察遴选通告,由公务员考试资讯中心公务员资讯频道(píndào)为您提供。
希望对您会有所帮助:成都市公安局关于(guānyú)2022年公开遴选人民警察的公告因工作需要(xūyào),经中共成都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决定面向成都市行政区域以外进展公开遴选。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公开(gōngkāi)遴选名额公开遴选名额共50名,详细(jùtǐ)职位和名额详见?成都市公安局2022年公开遴选人民警察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附件1)。
二、公开遴选对象和条件(一)公开遴选对象:成都市行政区域以外且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地方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和符合转警条件的公务员(含非地方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或参公人员(转警条件详见附件2)。
(二)公开遴选条件: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6月28日以后出生),少数民族语言翻译职位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3年6月28日以后出生);3.试用期满,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且已进展公务员(或参公人员)登记;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少数民族语言翻译职位放宽至大学专科);5.身体安康,男性身高168cm及以上(少数民族语言翻译职位男性身高放宽至165cm),女性身高158cm及以上;6.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7.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组织审核并出具书面同意报考函后,方可报名。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承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效劳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本次(běn cì)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展。
年甘肃平凉市纪委遴选公务员公告(16人)
精心整理?2022年甘肃平凉市纪委遴选公务员公告(16人)?,希望给您带来帮助!更多相关资讯,请继续关注(guānzhù)本网站的更新!祝您顺利通过考试!2022年甘肃省平凉市纪委监委机关和派驻〔出〕纪检机构(jīgòu)遴选16名公务员公告根据平凉市纪委监委干部队伍建立和实际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拟采取公开(gōngkāi)遴选的方式,在全市范围内为市纪委监委机关和派驻(出)纪检机构遴选公务员16名。
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遴选(lín xuǎn)职位市纪委监委机关和派驻(出)纪检(jì jiǎn)机构公开遴选公务员16名,其中纪委监委机关6名,派驻(出)纪检机构10名(详细见职位表)。
二、遴选对象(一)报名范围:全市七大机关或参照管理群团事业单位科级及以下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
(二)资格条件:(1)拥护?宪法?,符合?公务员法?有关规定。
(2)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信念坚决、为民效劳、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
乡镇机关公务员必须满规定的效劳年限。
(4)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具备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年龄、学历、专业、政治相貌、职级、工作才能和任职经历。
(6)身体安康,符合方案生育政策。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遴选:(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承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效劳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方法这次公开遴选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组织考察、体检、研究决定等程序进展。
资格审查时,各遴选职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拟遴选人数之比低于3∶1的,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取消或减少(jiǎnshǎo)该职位遴选方案,取消遴选方案的,允许该职位报名人员改报其他职位。
重庆市长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简章
重庆市长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简章为努力构建“人才到基层去、干部从基层来”的培养选拔链,进一步优化各级机关公务员队伍结构,根据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公务员局《重庆市公开遴选公务员暂行办法》(渝人社发〔2012〕24号)的有关规定,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长寿区人力社保局决定公开遴选长寿区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一、遴选原则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择优选用。
二、遴选人数和职位遴选主任科员及其以下非领导职务人员50名。
其中,长寿区人民法院16名,长寿区交通行政执法大队2名、长寿区卫生监督所2名、长寿区医保中心2名、长寿区建委1名、长寿区委宣传部2名、长寿区信访办2名、长寿区老干部活动中心1名、长寿区价格认证中心1名、长寿区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中心3名、长寿区财政局街镇财政管理办公室3名、长寿区政府研究室1名、长寿区政府应急办1名、长寿区就业局1名、长寿区社保局1名、长寿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1名、长寿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1名、长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1名、长寿区审计中心2名、长寿区卫生局1名、长寿区林业局1名、长寿区文广新局1名、长寿区统计局社会经济调查队1名、长寿区教委2名。
具体职位详见附件1。
三、遴选对象及范围各级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备案的在编在岗人员;2009年选派到重庆市各区县(自治县)在乡镇(街道)工作的优秀大学毕业生及选调生,现已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的。
具体遴选范围为:长寿区人民法院面向全国(重庆市法院系统除外)遴选;长寿区交通行政执法大队、长寿区卫生监督所、长寿区医保中心、长寿区建委、长寿区委宣传部、长寿区信访办、长寿区老干部活动中心、长寿区价格认证中心、长寿区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中心、长寿区财政局街镇财政管理办公室、长寿区政府研究室、长寿区政府应急办、长寿区就业局、长寿区社保局、长寿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长寿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长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长寿区审计中心面向重庆市遴选;长寿区卫生局、长寿区林业局、长寿区文广新局、长寿区统计局社会经济调查队、长寿区教委面向长寿区遴选。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黔东南州行政、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调)工作人员办法(暂行)的通知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黔东南州行政、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调)工作人员办法(暂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黔东南自治州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11.22•【字号】黔东南府发[2013]19号•【施行日期】2013.11.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黔东南州行政、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调)工作人员办法(暂行)的通知(黔东南府发〔2013〕19号)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黔东南州行政、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调)工作人员办法(暂行)》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2013年11月22日黔东南州行政、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调)工作人员办法(暂行)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提出“健全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服务保障机制,提高公务员定向招录和事业单位优先招聘比例”,形成鼓励人才在基层成长、行政事业单位人员从基层来的选人用人导向,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的通知》(中组发〔2013〕3号)、《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中组发〔2008〕6号)、《关于促进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的意见》(黔党办发〔2013〕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调配工作的通知》(黔组通〔2010〕81号)和《关于加强人才培养引进加快科技创新的实施意见》(黔东南党发〔2013〕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州、县(市)两级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实行公开遴选(选调)。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面向基层、德才兼备、人岗相适的选人标准。
(一)州级行政单位调配补充公务员,每年80%以上面向具有3年及以上县(市)、乡镇或村工作经历的公务员公开遴选(选调),其余空缺岗位用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或从州级及以上行政单位调入。
县(市)行政单位调配补充公务员,每年80%以上从具有2年及以上乡镇或村工作经历的公务员中公开遴选(选调),其余空缺岗位用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或从县级及以上行政单位调入。
吉林省公务员局关于2020年吉林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吉林省公务员局关于2020年吉林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公务员局•【公布日期】2020.12.25•【字号】•【施行日期】2020.12.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家公务员管理正文吉林省公务员局关于2020年吉林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和《吉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试行)》(吉组发〔2017〕1号)和有关规定,现就2020年吉林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工作公告如下:一、报考条件(一)报考范围我省市级及以下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担任正科级及以下领导职务和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工作人员)。
我省省直机关设在各市州及以下单位和中央机关设在我省各市州及以下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条件的人员也可报名。
(二)报考条件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业绩突出,群众公认;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3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以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
曾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的工作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4.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5.具有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专业条件和任职经历等;6.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2月以后出生)。
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年龄可适当放宽,以职位资格条件一览表注明为准;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8.符合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考条件中涉及的年龄、资格、经历等计算截止时间,除特殊说明外,均按2020年12月计算。
2021年山东菏泽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公告
【导语】2021年⼭东菏泽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试公告已公布,为了⽅便⼴⼤考⽣的查阅,下⾯为您详细介绍⼀下本次遴选公务员⾯试的具体事宜,希望⼴⼤考⽣及时关注,如有相关疑问,请关注遴选考试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根据《2021年菏泽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现将2021年菏泽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笔试合格分数线 2021年菏泽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笔试合格分数线为:笔试成绩不低于60分。
⼆、⾯试⼈选确定 ⾯试⼈选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的顺序,按照遴选职位遴选计划的3倍,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笔试⼈员中依次确定。
笔试合格⼈数未达到遴选计划3倍的职位,确定现有的笔试合格⼈员为⾯试⼈选;最后⼀名笔试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并列⼈员同时确定为⾯试⼈选。
各职位的⾯试⼈选见附件1。
三、⾯试⼈选资格审查 (⼀)⼈员范围 2021年菏泽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的所有⾯试⼈选。
(⼆)时间和地点 2021年12⽉16⽇⾄12⽉17⽇,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试⼈选资格审查具体地点以及相关问题请咨询遴选机关,咨询电话见附件3。
⾯试⼈选须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三)资格审查办法 进⼊⾯试范围的报考⼈员须向遴选机关提交本⼈有效居民⾝份证件、笔试准考证、《报名推荐表》原件、《诚信书》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遴选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近期同底版免冠照⽚2张,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不符合职位要求、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以及未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遴选机关将终⽌其遴选程序。
(四)⾯试⼈选递补 因终⽌遴选程序出现⾯试⼈选未达到遴选计划3倍的职位,遴选机关将从该职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员中,按笔试成绩由⾼到低依次递补。
有关考⽣在此期间应当保持联系⽅式畅通,以免给个⼈造成损失。
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药品外聘专家库专家遴选及聘任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药品外聘专家库专家遴选及聘任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21.03.24•【字号】陕药监函〔2021〕119号•【施行日期】2021.03.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药政管理正文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药品外聘专家库专家遴选及聘任工作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提高我省药品监管工作效能,充分发挥专家在药品监管和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中的智囊和技术支撑作用,按照《关于印发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外聘专家管理办法的通知》(陕药监办发〔2020〕152号,以下简称《外聘专家管理办法》)和相关要求,省局决定遴选、审核并聘任一批药品管理方面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专家库类别(一)药品标准编写(二)药学研究、生产和流通管理(三)药物临床试验管理(四)药物非临床研究管理(五)中药材种植(养殖)技术管理二、推荐范围(一)药监系统事业单位的技术人员;(二)药品(含医疗机构制剂、药用包材、辅料)生产、流通相关单位研发、生产、检验相关人员;(三)各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和医疗机构从事药物研究及教学的专业技术人员;(四)从事过药品标准编写或多年药材种植(养殖)专业人员。
三、推荐条件(一)基本条件所有类别专家均应符合《外聘专家管理办法》相关要求,还应符合不同专家库的具体要求。
(二)不同专家库的具体要求1.药品标准编写类别专家(1)参与过国家或地方药品标准制修订、复核、检验等相关工作的人员;(2)具备医学/药学相关专业背景,并长期从事相关专业研究或教学的人员。
2.药品药学研究、生产、流通管理类别专家(1)熟悉药品相关法律法规,有一定核查经验的人员;(2)参加过国家局组织的相关核查,或曾为国家药品审评委员的人员。
3.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管理类别专家(1)从事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和伦理管理工作及临床试验专业组的工作人员应符合以下要求:①在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和伦理管理岗位工作时间满3年,取得国家GCP培训证书,具备医学/药学相关专业研究生学历的人员;②在药物临床试验专业组工作,应参加过至少3个药物临床试验项目,取得国家GCP培训证书,具备医学/药学相关专业背景的人员;(2)药监系统事业单位的技术人员具备医学/药学相关专业背景,并参加过国家局组织的药品检查等工作的人员;4.药物非临床研究管理类别专家(1)药监系统事业单位的技术人员具有医学/药学专业背景,参加过药品注册核查的人员;(2)各科研单位、大专院校专业技术人员从事药物研发或教学,具备医学/药学专业背景人员。
重庆市商业委员会关于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通知
重庆市商业委员会关于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业务水
平测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重庆市商业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4.04.09
•【字号】
•【施行日期】2014.04.0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重庆市商业委员会关于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业务水平测
试》的通知
按照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公务员局《2014年上半年重庆市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要求,现就参加市商委《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测试时间:2014年4月13日(星期日)下午14:00-16:00。
二、测试报到地点:市商委机关5楼大会议室(江北区建新北路 32号)
三、测试内容:办公室文秘岗位为机关公文写作和商贸知识,财务审计岗位为财会业务知识。
四、有关要求:
(一)考生凭上午《综合知识测试》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二)考生考前20分钟按照座次表入场,迟到30分钟后不得进场参加考试。
(三)有加分材料的考生,可将加分材料带到考试地点交给市商委人事处。
五、成绩公示:测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于4月21日在重庆市商业
委员会公众信息网公示。
联系人及咨询电话:刘老师 63851620 150****7458
重庆市商业委员会
2014年4月9日。
2024年奉节遴选教师进城简章
奉节县教育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简章为优化师资配置,促进教师合理有序流动,根据《奉节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管理办法的通知》(奉节组发〔2022〕76号)精神,结合奉节县教育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实际,决定开展奉节县教育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一、遴选名额本次公开考试遴选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56名,具体职位详见附件1(A类岗)、附件2(B类岗)、附件3(C类岗)、附件4(D类岗)、附件5(E类岗)。
考核遴选岗位原则上总量不超过10个,具体岗位待报名后予以公布。
A类岗面向县内农村学校教师公开遴选,B类岗面向县内农村超编学校教师公开遴选,C类岗面向县外数理化学科教师公开遴选,D类岗面向县内农村学校教育工作人员公开遴选,E类岗面向县内农村学校教师和县外符合考核遴选条件的教师公开遴选。
二、遴选对象奉节县内农村学校在编在岗教师、奉节县外在编在岗教师。
三、遴选方式本次公开遴选分为考试遴选和考核遴选两类,考试遴选根据考试总成绩及考察结果,经县人力社保局、县教委审定后择优录取。
考核遴选根据报名人员的业绩情况、考核总成绩及考察结果,经县人力社保局、县教委综合研判审定后调配到相应学校任教。
四、资格条件(一)基本资格条件1.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较强的业务能力,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认可度高。
2. 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不确定等次除外)。
3. 所学专业或教育教学工作与拟报岗位匹配,且具有相应层次学科教师资格证。
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要求所学专业是学前教育或者从事幼儿教育工作的;报考体育、音乐、美术教师岗位,要求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学科相近;报考其余岗位的,要求所学专业或教育教学工作与报考岗位相符。
4. 县内教师须在本县非城区工作满3年,且在现单位工作满2年(经组织人社部门审核批准的抽借人员借用期间视为所在编制单位的工作年限,非城区超编分流人员可与原单位工作年限合并计算),男性50周岁(1974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及以下、女性45周岁(1979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及以下。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2020年河南法院法官遴选考试工作方案》的通知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2020年河南法院法官遴选考试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20.12.19•【字号】豫高法〔2020〕295号•【施行日期】2020.12.19•【效力等级】地方司法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审判机关正文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2020年河南法院法官遴选考试工作方案》的通知豫高法〔2020〕295号全省各中级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法院,本院各部门,各直属单位:现将《2020年河南法院法官遴选考试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20年12月19日2020年河南法院法官遴选考试工作方案为做好2020年全省法院法官遴选考试工作,根据《河南省法院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年河南法院法官遴选工作方案》等规定,结合全省法院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考试时间2020年12月27日9:00—11:30二、参考人员全省法院申请法官入额且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法官、法官助理以及符合法官助理任职条件的人员。
三、组织领导遴选考试工作在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的统一部署下进行,由省法院统一组织,委托第三方机构具体实施,各级法院积极配合。
省法院设立河南省法官入额遴选考试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考试领导小组),组长由党组书记、院长胡道才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陈兆法同志、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祁建峰同志担任,成员由省法院相关部门负责同志担任,考试领导小组下设考务组和监督组。
考务组负责全省法官遴选考试工作的组织协调、巡考、宣传报道等工作,考务组组长由陈兆法同志兼任,法官管理处牵头负责。
监督组负责对全省法官遴选考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受理考试工作期间违纪情况举报,并依法做出相应的处理,监督组组长祁建峰同志兼任,派驻纪检监察组牵头负责。
考试期间,省法院司改办负责邀请省委政法委、省人社厅等有关领导到考点巡视。
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湖北十堰市市直行政机关公开遴选21名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公告
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湖北十堰市市直行政机关公开遴选21名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公告北京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对于参加公开选拔领导干部考试的考生来说,需要详细的了解最新、最全面公选的相关信息,湖北十堰市市直行政机关公开遴选21名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报名时间为2014年11月17日至11月27日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统一组织,笔试成绩公布后,并发布面试事项公告,本文为参加本次公选笔试成绩、面试公告、面试时间和地点信息,更多北京公选考试备考资料,请点击公选考试网。
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和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决定开展2014年市直行政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工作。
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遴选范围和条件(一)遴选范围符合遴选机关遴选范围规定的已进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登记备案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见附件1《遴选职位表》及附件3、4、5、6、7、8、9、10)。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1、具备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2、累计2年以上基层机关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截止到2014年11月30日);3、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5、年龄在40周岁以下(截止到2014年11月30日);6、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7、身体健康;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5、基层服务期未满的;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不得报考转任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二、遴选程序1、报名方式和时间。
报名时间为2014年11月17日至11月27日,报名地点在遴选机关指定地点报名。
遴选公务员流程
××年度××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发布时间:年月日为进一步加强××机关公务员队伍建设,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建立健全从基层一线培养选拔公务员机制,根据《××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办法(试行)》规定,决定开展××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参公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计划与职位本次××机关计划遴选公务员(参公人员)××名,具体职位及条件详见××年度××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二、对象和条件(一)遴选对象××地区符合遴选条件的机关公务员或参公人员,不含中央、省管驻州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的在职人员。
(二)遴选条件1.具有公务员或参公人员身份;2.政治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反对民族分裂,坚定不移维护社会稳定,坚决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业绩突出;3.具有3年以上基层公务员(参公人员)工作经历,选调生为2年以上,且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4.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体要求见职位表);5.年龄在××周岁以下(具体要求见职位表);6.具有与职位要求相符的任职资格条件(具体要求见职位表);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年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截至××年×月×日。
年龄在××周岁以下为出生时间在××年×月×日以后,以此类推。
基层公务员(参公人员)工作经历是指在县、乡(镇)机关及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的公务员(参公人员)工作经历。
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的工作经历,可视为基层公务员工作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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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xxx机关工作人员的
通知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了满足理论宣传工作需要,进一步优化人员结构,提升整体素质,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队伍中(不含垂直管理单位)公开遴选X机关工作人员。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开遴选名额
遴选工作人员X名。
二、公开遴选的条件与资格
(一)参加公开遴选的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上坚定可靠;
2、热爱理论宣传工作,勤于学习,善于思考,原则性强;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公道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文字功底扎实,具有一定分析、认识问题的能力,并能够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建议,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
5、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身份(不包括聘用制公务员);
6、身体健康。
(二)参加公开遴选的人员除具备上述资格条件外,还应同时具备下列资格
1、年龄在x周岁以下(198x年1月1日后出生);
2、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3、具有2年工作经历(201X年1月1日前正式参加工作,不含人事代理),且现在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岗位上;
4、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三)不得报考人员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期的;
5、尚在新录用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试用期的;
6、与报考单位有应回避情形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开遴选的方式和步骤
共分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实践能力测试、考察、公示、录用9个步骤。
1、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属于县(市、区)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由县(市、区)委组织部和人社局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属于市直单位由所在单位签署同意报考意见。
各县(市、区)和市直各有关单位在签署意见时,要对涉及到报名资格的信息进行审核,符合报考资格的方可签署同意报考意见。
2、资格审查
X按照报考条件和资格对报名人员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
将报名材料统一报送市公开招考领导组办公室审核。
报名者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遴选名额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5比例时,依次减少其遴选名额。
3、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法律法规、时事政治、X市情和公文写作等。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遴选名额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确定面试人员前,如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或因其他原因被取消面试资格的,空缺名额可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4、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和解决问题能力等综合素质。
所有参加面试人员全部进入体检和实践能力测试环节。
5、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资格。
体检合格的参加实践能力测试。
6、实践能力测试
实践能力测试主要测试应试者能否胜任该职位的工作要求。
实践能力测试后,根据笔试成绩占总成绩30%,面试成绩占
总成绩30%,实践能力测试成绩占总成绩40%的权重确定总成绩。
根据总成绩,按照遴选名额与考察人数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对象。
7、考察
X负责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察。
考察结束后,由X根据考察情况和总成绩排名依次确定拟录用人员并报市招考领导组同意后进行公示。
面试后因考生自愿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等产生的空缺职位,不再递补。
8、公示
对拟录用对象,在其工作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有反映问题并经调查核实属实的,不予录用。
9、录用
公示期满后,由X会议讨论确定录用人选,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内的人事工作关系仍在原单位保留。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报市招考领导组同意后,正式录用;考核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四、其他要求
(一)为切实加强对公开遴选工作的领导,确保公开遴选工作顺利进行,由市招考领导组办公室负责公开遴选工作的具体事宜。
(二)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和市直各单位要做好动员报名工作。
公开遴选工作严格按照资格条件及规定程序进行,自觉
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
涉及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公开遴选公正的工作人员,应当回避。
对违反纪律及有关规定的行为要坚决制止和纠正,情节严重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报名呈报材料
1、《X市公开遴选X机关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
2、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红底同版彩色照片4张;
4、转正定级表复印件;
5、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
6、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
7、干部基本信息审核认定表复印件。
提供的复印件均需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单位)公章。
报名时间:201X年X月X日至X月X日
报名地址:X机关X楼X房间
联系电话:XXXXX
XXXXXXX
201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