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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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鼎织造
母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2006年9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招聘 (3)
第三章培训 (5)
第四章薪酬与绩效 (10)
第五章附则 (10)
第六章附件 (1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配合三鼎织造战略目标的实现,最大限度地实现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使人力资源管理工作
进一步制度化、流程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人力资源管理的目标:
以人事管理为基础,以薪酬管理和绩效考核为手段,建立一支具有奋发图强和不断进步精神的
员工队伍,为企业的快速发展和永续经营奠定坚实的人力基础。
第三条制度制定的基础:
1.“以人为本”的人才观。人才不仅是企业生存和发展中最重要、最具活力的资源,而且是企业经营中必不可少的资本和关键因素。企业成功与否,人力资本能否得到最大增值是其重要指标。
2.“公正、公平、公开”的“三公”准则。公正是指对员工工作表现做出公正的评价;“效益优先,兼顾公平”是企业的信条,三鼎织造鼓励员工展开良性竞争,使每一个人都能充分的展示自己;
公开是实现公正和公平的基础及保障,为保障制度执行的公正与公平,有选择性地公开制度执
行的依据和结果会使企业的人力资源制度执行的力度更大。
第四条管理机构:人力资源的管理者包括董事会、总裁、集团人力资源中心(子公司人力资源部)。
1.董事会是人力资源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其职责包括:
——审批企业3-5年人力资源规划;
——对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重大事项进行裁决。
2.总裁是人力资源日常管理的最高决策者,其职责包括:
——审批企业年度人力资源规划;
——审批规划外招聘和培训需求;
——审批企业薪酬预算及绩效控制;
——对相关人力资源管理的日常重要事项进行裁决。
3.人力资源部是人力资源管理的执行机构,在行政副总领导下开展工作,其职责包括:——组织制订年度人力资源规划;
——组织实施由总裁审批通过的年度人力资源规划方案,开展招聘、培训工作;
——开展考勤、奖惩、福利管理等相关人事管理工作;
——开展薪酬体系管理、员工绩效管理等相关人力资源管理工作;
——组织进行人力资源管理相关重要问题的研究;
——对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提供技术支持。
4.子公司人力资源部(科)是集团人力资源中心的配合部门,其职责包括:——组织制订子公司年度人力资源规划;
——组织实施由总裁审批通过的年度人力资源规划方案,开展招聘、培训工作;
——开展子公司考勤、奖惩、福利管理等相关人事管理工作;
——开展子公司薪酬体系管理、员工绩效管理等相关人力资源管理工作;
——组织进行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相关重要问题的研究。
第五条人力资源管理制度适用范围:
适用三鼎织造子集团总部和子公司。
第二章招聘
第七条招聘原则:公开、公平、公正。
第八条招聘渠道:各地人才市场、大中专院校的需求见面会、网络招聘、媒体广告招聘、猎头招聘等。第九条招聘形式:内部招聘和外部招聘。内部招聘是指企业内部员工在获知内部招聘信息后,按规定程序竞聘的过程。外部招聘是指在内部招聘又无法满足需要时,企业从社会中选拔人才的过程。
第十条招聘依据:人力资源规划是集团人力资源部进行招聘的依据,招聘计划原则上要在规划范围内制定,人力资源规划的测算依据是“三定”(定岗、定编、定员)工作。
第十一条集团总部“三定”工作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实际情况拟定,报行政副总审核,由主管副总裁审批;
各子公司“三定”工作由子公司报集团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召集相关人员进行审核,由总裁或总裁授权的总部副总裁审批。
第十二条人力资源规划编制流程包括以下步骤:
1.人力资源部发放《人员需求申请表》到集团各职能部门或子公司;
2.集团或各子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填写《人力资源需求表》并签署人员需求意见;
3.人力资源部根据集团年度整体发展规划、通过外部人力资源供给研究、内部人力资源现状调
查来进行集团人力资源需求分析;
4.人力资源部编制年度人力资源规划方案草案,草案包括人力资源需求计划,以及相关财务预
算等内容;
5.人力资源部部长审核年度人力资源规划方案草案并出示审核意见;
6.总裁或总裁授权的副总裁审批年度人力资源规划方案草案并签字批准;
7.人力资源部形成正式的年度人力资源规划方案并落实执行;
第十三条招聘流程包括以下步骤:
1.各职能部门、子公司用人部门填写《人员需求申请表》提出内部招聘需求,拟定招聘计划;
2.集团人力资源部审核此次招聘是否符合人力资源规划,并报总裁或总裁授权的副总裁审批;
3.集团人力资源部(子公司人力资源部或人力资源科)进行招聘宣传,开始实施内外部招聘;
4.集团人力资源部(子公司人力资源部或人力资源科)根据岗位任职资格对应聘者进行初选,
对于合格者发出应试通知;
5.应聘者填写《应聘申请表》后集团人力资源部(子公司人力资源部或人力资源科)组织进行
面试、测评,对于合格者转给用人部门进行复审,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资料存入备用人才库;
6.用人部门负责人、集团副总裁(子公司总经理)对合格者进行再次审核并签署意见决定是否
录用;
7.需注意的是,中层(处长级以上,以下简称中层)及以上员工和实行协议工资制的特殊员工
需经总裁或总裁授权的总部副总裁最终审批,而且,对中层及以上员工和实行协议工资制的
特殊员工离职集团人力资源部须进行离职面谈,另外,子公司人力资源部新员工须招聘完成
后须在三个工作日内上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备案。外省市子公司的人事活动另外考虑。
8.正式录用后,由集团人力资源部(子公司人力资源部或人力资源科)办理调职手续、核订薪
资级别并更新员工档案。
第十四条招聘权责划分:
1.总部员工的招聘由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并对子公司员工的招聘提供相关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