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DM合作合同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O D M 合同

甲方:

乙方:

在《ODM合同》签订时,合约双方必须向对方提供各自的《公司简介》、《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资料(后三项资料原件经核对后提供复印件留底)、处理《ODM合同》相关事务负责人的委托证明。以上文件及资料作为本合同的一部分。

第一条合同产品的生产

1.1 根据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甲方兹授权乙方为合同产品的设计、

生产厂商,设计、生产并向甲方交付合同产品,乙方兹同意作为

甲方的授权设计、生产厂商,设计、生产并向甲方交付该等合同

产品。甲方授权乙方设计、生产的合同产品以具体发出的《订单》为准。乙方同意,甲方可不时对该合同产品进行修订。除按照甲

方的指令为甲方生产合同产品以外,没有经过甲方同意的,乙方

不得自行、或纵容、允许任何第三方设计和生产任何合同产品。

1.2 甲方在本协议内作出的授权仅仅及于乙方本身,除本协议另有规

定外,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合同产品的设计、制

作、生产、销售、维修或其它任何有关事宜转包或分包给任何第

三方进行。

1.3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提供或确认的产品设计和用料要求安排

合同产品的生产,在此之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合同产品的样品,经甲乙双方认可后封样(双方各执一份)作为产品质量依据。

1.4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如欲改变合同产品的设计样式、外观、

用料等,应提前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予执行。如因此将实质性

影响合同产品价格的,双方应协商解决。

1.5 对于根据本协议不合格的合同产品甲方有权拒收。被甲方拒

收的不合格合同产品,如果涉及甲方或其关联公司任何知识产

权的,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方式加以处理,不得转售、提供或

赠与给任何第三方,或自行加以使用。

第二条合同产品的交付

2.1 乙方承认和同意,其在本协议项下根据甲方授权生产的合

同产品必须全部交付给甲方或甲方书面指定的单位或个人。未

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其他方销售、提供、赠

与任何合同产品。

2.2 如果乙方违反上述任何规定,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并

要求乙方补偿甲方由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第三条交付价格

3.1 乙方向甲方交付的合同产品的价格已经双方协商确定后不得随意

变更,并将价格列明在《订单》上。经双方协商同意,可对合同产品的价格进行调整,产品价格的调整(包括调整方式,生效时间等)须以双方签署的书面方式进行。

第四条订购及结算方式

4.1 甲方将定期向乙方下达生产任务(具体以《订单》为准),生产订

单一旦经乙方确认,甲方须在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订单总金额百分之三十的订金,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订金后应立即按计划组织进行生产,合同签定日算起第四个月起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订单订金,乙方按照甲方所下订单安排生产。

4.2 乙方应按实际出货的数量与甲方结算货款,甲方每月与乙方结算一

次,乙方应在每月10日前将上月相应出货数量和金额与甲方核对,双方核对无误后乙方需在10个工作日内开具百分之十七增值税发票交递给甲方,甲方在收到发票后20个工作日内付款。

4.3 甲方通过银行转帐的方式付款。

第五条交货

5.1 乙方所交付的合同产品应是经甲方出货检验合格后的产品。产品

的出货质量检验按“第八条”执行。

5.2 乙方应按《订单》规定的时间内将合格产品运送至甲方

指定的交货地点,交货运输、保险等相关费用以及产品风险责任

等全部应由乙方承担,至到产品运至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并交付

给甲方后产品所有权转移。

5.3 甲方验收合格的产品,可在乙方仓库保存3个月(在该3

个月内乙方免收甲方的仓储、保管费用),超过3个月,每超过

一个月,甲方须将逾期未出库货品按每立方米5元人民币每月支

付仓储、保管费用给乙方。乙方有义务保管好甲方产品。

5.4 如由于乙方原因未能按时交货,每延误一天,乙方须将逾期交付

部分货品总价(按照订单确定的价格)的千分之二作为违

约金支付给甲方,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由此遭受的损失(包

括甲方由此引致的任何形式的损失、费用、成本、义务或责任),乙方应进一步赔偿甲方,使之免受任何不利影响。

第六条产品包装

6.1 乙方交付的合同产品必须按甲方要求进行包装,以防止

装卸及运输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损坏。甲方及其指定收货人有权拒

收包装不合格的产品(甲方及其指定收货人有权要求乙方重新制

作包装),如由此引致甲方任何形式的损失、费用、成本、义务

或责任,乙方须赔偿甲方,使之免受不利影响。

第七条产品出货质量检验

7.1 乙方的产品出货质量检验由甲方组织实施,乙方应全力配合。7.2 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提供或确认的合同产品的设计及工

艺要求组织生产,并应采用规定的材料和配件,做到规格统一、做工精细,所生产的产品质量必须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以

及甲方提供的《产品标准》或样板质量要求。(甲方向乙方要求

生产前提供《产品标准》,乙方确认后按照《产品标准》组织生

产。)

7.3 乙方对合同产品生产完成,并整理与准备相关过程检验记录

(如首件产品检验记录、过程检验记录等)后应向甲方质量检验

部门书面申请产品出货质量检验要求,申请产品出货质量检验时

间一般在甲方要求交货日期前5~7个工作日内。

7.4 甲方收乙方的产品出货质量检验申请后将安排QC人员到乙方仓

库或工厂进行产品出货质量检验,检验时间一般在甲方要求交货

日期前3~5个工作日内。

7.5 甲方执行产品出货质量检验包括了产品实物质量检验、相

关过程检验记录确认等,检验方法与检验依据以《产品标准》约

定为准。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