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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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项制度具体内容

四项制度具体内容

四项制度具体内容四项制度是指中共中央在2024年11月13日召开的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二次集体学习时提出的四个具体要求,目的是为了加强党的领导、增强党的战斗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党的组织建设。

具体内容如下:1.党的政治生活制度化:党的政治生活是党内的至高活动准则,是全党共同遵循的政治法则。

党的政治生活制度化是要求全党干部按照制度化的要求进行政治生活,做到政治上讲原则、在政治上讲规矩、在政治上讲纪律,严格遵守党章和党的各项规定。

在这一制度下,各级党组织要定期召开党的会议,对重大问题进行集体讨论,增强党内民主。

同时,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纪律,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和监督管理,确保党风廉政建设的落实。

2.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化:干部是党和人民事业的中坚力量,干部选拔任用是党内重要的治党之策。

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化是要求全党按照制度化的要求进行干部选拔任用,并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党组织要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机制,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准则和程序,强化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和评估机制,确保干部选拔任用的公平性、公正性和科学性。

3.党的纪律执行制度化:党的纪律是党的生命线,是党内正常秩序的基础。

党的纪律执行制度化是要求全党干部按照制度化的要求遵守党的纪律,增强党内纪律约束力。

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纪律教育和监督管理,加强对党员干部违纪行为的查处和处理,确保党的纪律执行的严肃性和效果性。

同时加强党纪法规的宣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党的纪律。

4.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化:党的组织生活是党的基本活动形式,是党组织进行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方式。

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化是要求全党干部按照制度化的要求进行组织生活,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

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党的组织生活的组织、领导和监督,组织开展丰富多样的组织生活形式,鼓励党员干部积极参与党的组织生活,提高党员的思想觉悟和组织认同感。

四项制度的提出,是为了加强党的领导核心地位,深化党内,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党的组织建设。

四项制度的具体内容

四项制度的具体内容

四项制度的具体内容一、学习制度。

1. 学习制度是指在工作中,每个员工都要不断学习新知识、新技能,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

公司将提供相关的学习资源和培训机会,员工需要根据自身情况制定学习计划,并认真执行。

2. 公司将定期组织各类培训和学习活动,员工需要按时参加,并且要认真对待每一次学习机会,积极参与讨论和交流,不断完善自己的知识体系。

3. 员工应该注重自主学习,不仅要学习公司安排的课程,还要关注行业动态、市场变化,主动获取各类信息,不断拓展自己的知识面。

二、考勤制度。

1. 考勤制度是公司对员工出勤情况的管理规定,员工需要按时上下班,严格遵守公司的考勤制度,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请假或旷工。

2. 公司将采用电子考勤系统对员工的考勤情况进行记录和管理,员工需要严格按照规定打卡,不得有任何作弊行为,否则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3. 对于特殊情况,员工需要提前向主管领导请假,并经过批准后方可离开岗位,否则将被视为旷工处理。

三、奖惩制度。

1. 公司将建立健全的奖惩制度,对员工的表现进行及时、公正的评价,对优秀员工给予奖励,对违规行为进行相应的处罚。

2. 奖励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荣誉证书、奖金、晋升机会等,公司将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贡献给予相应的奖励。

3. 处罚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罚款、停职、解雇等,公司将根据员工的违规行为严肃处理,维护公司的正常秩序。

四、沟通制度。

1. 沟通制度是指公司内部建立起畅通的沟通渠道,员工可以通过各种方式向领导提出意见和建议,也可以向同事进行有效的沟通交流。

2. 公司将定期组织各类会议和活动,员工需要积极参与,认真倾听领导的指示和安排,同时也要畅所欲言,提出自己的看法和建议。

3. 对于重大决策和政策的制定,公司将进行适当的公开透明,充分征求员工的意见,确保决策的民主和科学。

以上即是四项制度的具体内容,希望各位员工能够严格遵守,共同营造一个和谐、稳定的工作环境。

四项制度的具体内容

四项制度的具体内容

四项制度的具体内容四项制度,是指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制度安排,包括依法执政、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和依法监督四个方面。

下面是对这四项制度的具体内容的描述:依法执政,是指党和政府在国家治理中必须以法律为准绳,依法行政,维护社会主义法治,保障公民权益。

在具体工作中,要注重制定和执行法律法规,加强对法律意识的培训,完善法律法规的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提高执法公正性和透明度,确保权力的行使在法律的框架内进行,防止滥用和任性。

依法决策,是指国家治理体系中党和政府的决策必须依法进行,尊重共和国和社会主义制度的规定,尊重民主、科学、协商、透明的决策程序,保证决策公正、合理、可行。

具体工作包括加强决策程序的规范化和透明化,建立健全决策制度和决策咨询机制,使决策更加科学、民主和公正。

依法行政,是指党和政府在行使行政权力时必须依法行使,依法办事,加强行政职能的规范化和法制化。

具体工作包括建立健全法律法规的执行机制和程序,制定规范性的行政措施,加强行政权力的监督和约束,推动行政机关的职能转变,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

依法监督,是指加强对党和政府的监督,推动权力运行的透明化和规范化。

具体工作包括建立健全强有力的监督体系和机制,包括人大监督、审计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等多方面的监督机制,推动各方面的监督力量相互制约和相互配合,确保权力不被滥用。

此外,还要加强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推动舆论监督,提升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度。

四项制度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党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目的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保证党和政府的工作更加科学、民主、透明,更好地服务于人民群众。

在四项制度的指导下,我们要继续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进程,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执行机制,增强监督力量,确保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不断得到加强和改善,实现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伟大事业。

安全生产制度四项制度

安全生产制度四项制度

一、目的为确保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公司整体安全生产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所有岗位及全体员工。

三、管理职责1.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公司安全生产目标,并组织实施。

2.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目标负责,定期向上级汇报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

3. 员工应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四、安全生产目标1. 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确保无重大及以上事故。

2. 降低事故发生率,确保年度事故发生率控制在国家规定标准以内。

3. 提高员工安全意识,确保员工安全技能得到有效提升。

4. 优化安全生产环境,确保生产设备安全可靠。

五、实施与考核1.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分解至各部门。

2. 各部门根据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制定月度、季度安全生产计划。

3.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对各部门安全生产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 建立安全生产考核机制,对各部门、员工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六、奖惩措施1. 对完成安全生产目标的部门和个人给予奖励。

2. 对未完成安全生产目标的部门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

一、目的为确保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得到有效落实,明确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职责,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所有岗位及全体员工。

三、管理职责1.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实施和监督检查。

2.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负责,定期向上级汇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3. 员工应遵守安全生产责任制,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四、安全生产责任制内容1. 公司法定代表人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2.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3. 主管安全生产的领导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实施。

4. 员工对自身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企业管理的四项基本制度

企业管理的四项基本制度

企业管理的四项基本制度一、组织管理制度组织管理制度是指企业为了实现企业目标而对组织结构、职责与权限、工作流程等方面进行规范和规定的管理制度。

在组织管理制度中,包括企业的组织架构、岗位设置、职责分工、工作流程、管理层级等方面的规定。

组织管理制度的建立可以优化企业的组织结构,合理分工,提高工作效率。

同时,组织管理制度还可以明确各个部门和岗位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各个部门和岗位之间的协调和合作,提高企业的整体运营效率。

二、经营管理制度经营管理制度是指企业为了达到经营目标而对企业的经营活动进行规范和规定的管理制度。

在经营管理制度中,包括企业的经营策略、经营决策、运营管理等方面的规定。

经营管理制度的建立可以帮助企业确定正确的经营战略,明确经营目标,并制定相应的经营计划和措施。

同时,经营管理制度还可以规范企业的经营决策流程,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益。

三、绩效管理制度绩效管理制度是指企业为了实现绩效目标而对员工绩效评价、奖惩机制、绩效考核制度等方面进行规范和规定的管理制度。

在绩效管理制度中,包括对员工的目标设定、绩效评估、绩效奖惩等方面的规定。

绩效管理制度的建立可以帮助企业明确员工的工作目标,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

同时,绩效管理制度还可以根据员工的绩效评价结果进行奖惩,激励员工进一步提高绩效,促进企业的持续发展。

四、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是指企业为了有效管理和运用人力资源而对人员招聘、薪酬福利、培训发展、职业规划等方面进行规范和规定的管理制度。

在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中,包括招聘政策、薪酬政策、培训发展政策、职业规划政策等方面的规定。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建立可以帮助企业吸引、培养和留住人才。

通过科学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可以根据企业的需求招聘适合的人才,提供合理的薪酬福利,提供全面的培训发展机会,帮助员工实现个人职业规划,从而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和凝聚力,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综上所述,企业管理的四项基本制度,即组织管理制度、经营管理制度、绩效管理制度和人力资源管理制度,都是为了实现企业目标、提高企业效益、优化人力资源管理而进行规范和规定的管理制度。

四项制度具体内容

四项制度具体内容

四项制度具体内容一、依法决策依法决策是指党和国家领导干部在重大决策问题上必须依法进行决策,并且决策必须合法、科学、民主确保决策的正确性和有效性。

主要内容包括:1.依法决策要确保法律的主导地位,充分尊重和保障宪法、法律、法规的权威性和强制力;2.建立健全决策法律效力的制度,要求党和国家领导干部必须以法制思维进行决策,决策合法、科学、民主;3.加强决策的程序性,要求决策过程必须透明、公开、参与广泛。

二、依法行政依法行政是指党和国家机关、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时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程序进行,维护公共利益,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主要内容包括:1.加强行政执法的依法性,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依法行政必须遵循程序正当、证据充分、裁决公正等原则;2.推行阳光政务,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提高政府透明度,方便公民了解政府部门的工作进展和实施情况;3.加强行政纠错机制,建立健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制度,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增加政府行政决策的可靠性。

三、依法执政依法执政是指党和国家政府在执政过程中要依法履行职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中,防止滥用权力和腐败现象的发生。

主要内容包括:1.坚持领导干部依法行使权力,依法履行公职,不得利用职务地位谋取私利;2.建设干净的政治家队伍,构建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体系,加强监督和问责;3.加强社会公众参与,推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增加决策透明度和广泛性。

四、依法治国依法治国是指党和政府以法治为统治方式,全面构建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推动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的提升。

主要内容包括:1.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巩固社会主义法治基础,完善社会主义法治体系;2.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践和传播,加强法律教育和宣传,增强公民法律意识;3.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加强政府的法治思维,提高政府行政效能。

总之,四项制度的出台,是中国党和政府深化、强化法治建设的重大举措,将为中国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制度和法治保障。

四项制度是什么

四项制度是什么

四项制度是什么四项制度是指领导干部必须坚决贯彻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提出的四个方面的要求,即实行党内民主、党的作风建设、廉洁自律和反腐败的制度。

以下是对四项制度的详细解释:第一项制度是实行党内民主。

党内民主是指党员在党的机关、团体和组织中参与决策、管理和监督的权利和义务。

党员有权参与党的事务的讨论、决策和监督,同时也要履行党的决策和要求。

实行党内民主有利于调动党员积极性,加强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第二项制度是党的作风建设。

党的作风建设是指党员干部在工作中应遵守和践行的一系列工作方式,包括严谨、务实、创新、公正等方面的要求。

党的作风建设的核心是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享乐主义等不良作风,促使干部真心为人民服务、大公无私。

第三项制度是廉洁自律。

廉洁自律是指党员干部应该具备的廉洁自律的品质和行为规范。

廉洁自律要求党员应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坚决反对腐败行为。

党员干部要廉洁自律,就要摒弃贪欲、清正廉洁,自觉维护党和人民的利益,保持廉洁奉公的作风。

第四项制度是反腐败。

反腐败是指打击和预防腐败,维护党的纯洁性和人民的根本利益。

党员干部必须坚决反对腐败行为,主动揭露腐败问题,自觉接受组织的监督。

党的反腐败工作要深入细致,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原则,建立健全专门的反腐败机构,加强反腐败制度的建设。

四项制度的实施对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重要的意义。

这四项制度的贯彻实施,可以进一步加强党的组织纪律性,提高党员干部的工作能力和服务意识,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通过严格执行这四项制度,可以加强党的组织管理、加强党员队伍的教育管理,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同时,这四项制度的落实也是党的群众路线思想在党内的具体体现,是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举措之一。

总之,四项制度的实施是加强党的建设、提高党的领导能力和水平的重要举措。

只有坚决执行这四项制度,不断加强党内监督,才能更好地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四大基本制度

四大基本制度

四大基本制度四大基本制度指的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包括社会主义制度、人民民主制度、共产党领导制度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下面分别对这四大基本制度进行说明。

第一,社会主义制度。

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国的基本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最基本的经济、政治和社会制度。

社会主义制度的核心是公有制,即劳动人民的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由国家和集体两种所有制组成。

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社会的经济基础,是实现国家繁荣富强的重要基础。

第二,人民民主制度。

人民民主制度是中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基本特征,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人民民主制度是指人民通过各种形式的民主制度,直接参与国家和社会的管理和决策,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并且在政府管理中实行各级代表大会制度。

第三,共产党领导制度。

共产党领导制度是中国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是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

共产党领导制度的核心是坚持党的领导,把党的政治领导、思想领导和组织领导贯穿于社会主义发展的方方面面。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基本的政治前提和经验总结。

第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适应中国国情和实际需要的社会主义制度。

它既继承了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理论成果,又紧密结合中国的特殊情况,形成了一整套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安排。

这个制度体系既包括政治方面的民主制度和党的领导制度,也包括经济方面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公有制和非公有制经济的共同发展,以及社会方面的人民内部矛盾的和谐处理机制等。

总之,四大基本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社会主义制度的核心要素,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制度基础,在中国实现繁荣富强和人民幸福的进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建筑工程四项管理制度内容

建筑工程四项管理制度内容

建筑工程四项管理制度内容一、施工组织管理制度1、组织架构及职责分工建立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架构,明确项目经理、主管工程师、质量员、安全员等岗位的责任和权限,制定相应的职责分工方案,确保每个工作人员在工程项目中担负起应有的责任和工作任务。

2、劳务管理建立合理的劳务管理机制,明确施工队伍的组建和管理规范,规定工人的岗位职责和工作要求,保证施工队伍的素质和数量满足工程施工的需要。

3、设备管理建立设备管理制度,对施工所需设备进行统一管理和维护,保证设备的完好率和稳定性,提高设备的利用效率和工程进度。

4、材料管理建立材料管理制度,规范材料的采购、入库、出库和使用,建立材料清单和库存管理制度,保证施工过程中材料供应的及时性和质量的可靠性。

5、文档管理建立文档管理制度,规范施工过程中各种文件和资料的存档和归档,确保工程项目的施工过程和结果能够得到有效记录和保留,方便后期的查询和分析。

6、安全管理建立安全管理制度,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和保障工人的安全,制定安全操作规范和应急预案,加强施工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水平。

7、环境管理建立环境管理制度,保护施工现场周围的环境,采取有效的措施减少环境污染,遵守环保法规和相关规定,保护施工现场周围的自然生态环境。

8、协调管理建立协调管理制度,加强与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相关部门和业主的沟通和协调,协调处理工程项目中的各类矛盾和问题,保证工程项目的进度和质量。

二、质量安全管理制度1、质量目标和标准制定工程项目的质量目标和质量标准,确定工程项目的质量要求和质量目标,明确工程项目的验收标准和验收标准,保证工程项目的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业主的要求。

2、质量管理体系建立质量管理体系,规范工程项目的施工程序和工艺流程,确保每个施工环节都能按照质量标准和验收标准进行操作,提高施工质量和成品合格率。

3、检验检测实施质量检验和检测制度,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质量检查和监督,确保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和工艺水平符合要求,提前预防和处理质量问题。

安全四项制度企业四项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四项制度企业四项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四项制度企业四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四项制度是指企业必须建立并严格执行的四项安全管理制度,包括责任制度、操作规程制度、应急处置制度和培训教育制度。

这四项制度的实施,能够有效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和企业的安全。

一、责任制度责任制度是企业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岗位责任制、班组、岗位责任制等。

责任制度明确了各级管理人员在安全生产中的职责和权限,规定了责任人应该履行的职责,以及违反责任制度的处罚措施。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最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了企业的安全生产目标、安全生产责任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制定、实施和监督安全生产工作的机构和程序。

通过责任制度的明确,能够使各级管理人员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明确他们在安全工作中的责任和义务,形成推动安全工作的强大合力。

二、操作规程制度操作规程制度是以岗位操作规程、设备操作规程等形式,规范操作流程,确保操作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和安全操作规范。

操作规程制度确定了各种操作的规范方法和操作步骤,在实际操作中要求员工按照规程进行操作,并规定了严禁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操作规程制度的实施,可以帮助员工正确使用设备和工具,减少操作错误导致的事故风险。

同时,对于关键操作,还可以制定操作证书制度,要求员工经过专门培训并通过考核,取得相应的操作证书后方能从事相应的工作。

三、应急处置制度应急处置制度是指在事故发生时,组织和指导员工进行紧急抢险救援和事故处理的制度。

应急处置制度包括应急预案、应急指挥体系、应急救援设施和器材的准备和检查等。

应急预案是制定和实施应急处置制度的基础,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明确了各级应急指挥组织的职责和权限,以及各种应急救援活动的组织方法和工作程序。

应急指挥体系是指明各级指挥机构的组成和职责,并确立了指挥系统、通信系统、联络系统等沟通协调机制。

四、培训教育制度培训教育制度是指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的制度。

四项制度服务承诺制度

四项制度服务承诺制度

四项制度服务承诺制度一、背景介绍四项制度是指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领域的四项基本制度,分别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体制、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体制和社会主义社会建设制度。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党的四项基本制度,提高服务质量,我单位特制定了四项制度服务承诺制度,以确保服务的公平、公正、公开。

二、服务承诺内容1. 服务宗旨:以人民为中心,以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

2. 服务对象:我单位的服务对象为所有需要办理相关业务的人民群众和组织。

3. 服务时间:我单位将保持每周七天不间断服务,工作时间为每天上午8:00至下午5:00,中午不停工。

4. 服务渠道:我单位将提供多种服务渠道,包括线上和线下两种方式。

线上渠道包括官方网站、手机APP等,线下渠道包括窗口办理、自助终端等。

5. 服务态度:我单位将以礼貌、热情、耐心的态度对待每一位服务对象,做到平等对待、亲切服务,解答疑问,匡助解决问题。

6. 服务效率:我单位将尽最大努力提高服务效率,确保办理时间合理、快捷。

对于普通性业务,办理时间不超过3个工作日;对于复杂性业务,办理时间不超过7个工作日。

7. 服务质量:我单位将严格按照像关规定,保证服务质量,确保提供的服务达到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同时,我单位将定期进行服务质量评估,及时改进服务不足之处。

8. 服务投诉:我单位将建立健全服务投诉机制,对于服务过程中浮现的问题和投诉,将及时受理并进行处理。

对于有效的投诉,我单位将及时进行整改,并向投诉人反馈处理结果。

三、服务承诺保障措施1. 建立服务监督机制:我单位将建立服务监督机制,设立服务监督电话和邮箱,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和建议,及时改进服务不足之处。

2. 加强服务培训:我单位将定期组织服务培训,提高服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意识,确保能够为人民群众提供专业、高效的服务。

3. 定期评估服务质量:我单位将定期组织服务质量评估,对服务过程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加以改进。

建筑工程四项基本制度

建筑工程四项基本制度

建筑工程四项基本制度一、施工安全制度施工安全制度是指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为了确保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从而实现安全生产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

施工安全制度包括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安全奖惩制度、安全检查和监督等内容。

1、安全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是施工安全制度的首要任务。

施工单位应当成立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施工安全管理工作。

安全管理部门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具有相应的安全管理经验和专业知识。

安全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参与工程项目的安全设计、合同招投标、施工组织设计等全过程的安全管理工作。

2、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保证施工安全的根本保证。

施工单位应当明确安全生产的职责和权利,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各级管理人员应当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指导和监督。

同时,施工单位还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考核和奖惩机制,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和奖惩。

3、安全教育培训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劳动者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施工单位应当定期组织施工现场的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安全操作规程、事故应急处理、职业健康知识等。

同时,施工单位还应当加强对新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确保新员工入职后能够熟悉工作场所和工作流程,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4、安全奖惩制度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奖惩制度,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及时的奖励和惩罚。

对于安全生产工作做得好的施工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相应的奖励,激励他们继续致力于安全生产工作。

对于安全生产工作做得不好的施工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相应的惩罚,严肃处理违规行为,倒逼他们改正错误,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5、安全检查和监督施工单位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安全隐患,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

安全检查应当由专业的安全监督人员进行,对施工现场的各项安全管理措施进行全面检查和评估。

建筑工程施工四项制度

建筑工程施工四项制度

建筑工程施工四项制度建筑工程施工四项制度包括:施工现场管理制度、施工质量管理制度、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和施工环境保护制度。

这四项制度是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的规范,旨在确保施工的顺利进行,提高施工质量,保障施工安全,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一、施工现场管理制度施工现场管理制度是指对施工现场的施工活动进行规范和管理的制度。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主要包括施工现场的组织管理、施工场地布置、施工现场的环境卫生、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等方面。

1. 施工现场的组织管理:施工现场应当建立健全的组织管理机构,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确保施工活动的顺利进行。

2. 施工场地布置:施工现场应当合理布置,区分施工区、办公区、生活区等,确保施工场地整洁、有序。

3. 施工现场的环境卫生:施工现场应当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定期进行清扫、消毒,防止疾病传播。

4. 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施工现场应当设置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如安全网、防护栏杆、警示标志等,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

二、施工质量管理制度施工质量管理制度是指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质量检查、质量验收等方面进行规范的制度。

施工质量管理制度主要包括施工工艺规程、施工材料检验制度、施工过程质量检查、施工验收等方面。

1. 施工工艺规程:施工工艺规程是施工过程中的操作指南,应当明确施工过程中的各个环节,确保施工质量的稳定。

2. 施工材料检验制度:施工材料是工程质量的基础,应当对施工材料进行严格的检验,确保施工材料的质量符合要求。

3. 施工过程质量检查:施工过程中应当定期进行质量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质量问题,确保工程质量的优良。

4. 施工验收:施工完成后应当进行验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要求。

三、施工安全管理制度施工安全管理制度是指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控制、安全防护、安全事故处理等方面进行规范的制度。

施工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教育培训、安全事故处理等方面。

1. 安全生产责任制:施工单位应当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确保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

民族宗教四项制度

民族宗教四项制度

民族宗教四项制度是指中国政府关于少数民族、宗教信仰方面的政策。

这些政策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少数民族和宗教信仰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各民族之间的平等团结互助和谐发展。

以下是民族宗教四项制度的详细内容:
1.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中国境内实行的一种特殊政治制度,即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民族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

这一制度为少数民族提供了平等参与管理国家和地方事务的权利,促进了各民族的共同繁荣和发展。

2. 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尊重和保护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是中国的基本国策之一。

中国政府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最大限度团结广大信教公民和不信教公民。

3. 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制度:对宗教活动场所进行登记、备案和管理,规范宗教活动的开展。

同时,加强对宗教场所的安全管理和环境卫生管理,确保宗教活动的正常秩序和安全有序。

4. 宗教教育制度:鼓励和支持宗教界开展宗教教育,培养爱国爱教的宗教教职人员和宗教团体骨干力量。

同时,加强宗教院校建设,提高宗教教育的质量和水平。

总之,民族宗教四项制度是中国政府在少数民族和宗教信仰方面的重要政策。

这些政策的实施有利于维护国家的统一和稳定,促进各
民族的平等团结互助和谐发展,同时也保障了公民的合法权益和宗教信仰自由。

四项制度服务承诺制度

四项制度服务承诺制度

四项制度服务承诺制度一、背景介绍四项制度是指党中央在全面从严治党过程中,为加强党的建设而提出的重要制度。

其中之一就是四项制度服务承诺制度,旨在进一步优化党的服务方式,提高党员干部的服务质量和效率。

该制度要求党员干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向群众提供明确的承诺,并依据承诺内容进行监督和考核,以确保党员干部的服务行为规范、高效。

二、服务承诺内容1. 提供优质服务我们党员干部承诺,无论是在工作岗位上还是在社区服务中,都将以优质的服务态度和高效的工作方式,为群众提供满意的服务。

我们将积极倾听群众需求,及时解决问题,确保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2. 保持诚信行为我们党员干部承诺,始终遵守党纪国法,坚守廉洁自律底线,保持诚信行为。

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搞权色交易,不徇私舞弊,不接受贿赂。

同时,我们将积极宣传廉政文化,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3. 加强沟通与反馈我们党员干部承诺,加强与群众的沟通与反馈,及时了解群众的意见和需求。

我们将建立健全的沟通渠道,定期组织座谈会、听取意见和建议,及时解答群众关切,确保群众的声音得到有效反映。

4. 提高工作效率我们党员干部承诺,不拖延工作,不推诿责任,提高工作效率。

我们将按照工作计划和时间节点,合理安排工作,高效完成任务。

同时,我们将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的业务能力,为群众提供更加专业、高效的服务。

三、监督与考核1. 群众监督群众是最直接的受益者和见证者,对党员干部的服务行为有着敏锐的感知能力。

我们鼓励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反映,并对参与监督的群众进行表彰和奖励,激励更多的人参与到监督工作中来。

2. 上级监督党组织和上级机关将对党员干部的服务承诺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对履职不力、服务不到位的干部进行批评教育和问责处理。

同时,对履职优秀的党员干部进行表彰和奖励,激励他们发挥更大的作用。

3. 自我监督党员干部应当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规定,加强自我监督。

我们将建立健全的工作台账和档案,及时记录工作情况和服务承诺的履行情况。

工程四项制度标准有哪些

工程四项制度标准有哪些

工程四项制度标准有哪些一、施工安全制度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及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明确责任人的权责,并对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考核。

同时还应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对于出色完成安全生产工作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于违反安全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惩罚。

2.施工安全管理制度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施工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管理的组织机构、职责分工、工作程序和管理制度。

在施工现场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由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具体实施安全管理工作,保障施工现场安全生产。

3.施工安全标准化制度施工单位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标准,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制定和实施相应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规范施工作业流程,确保施工现场安全生产。

4.施工安全监督制度施工单位应建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明确监督检查的内容、方式和频次,确保对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不间断、全面、深入。

此外,施工单位还应建立外部安全监督机构,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文明施工制度1.现场文明施工制度施工单位应建立文明施工管理制度,要求施工现场和周边环境保持整洁有序,避免施工垃圾和建筑材料随意堆放,确保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

2.文明施工重点工程对于重点工程项目,施工单位应加强文明施工管理,提前进行文明施工方案编制和审核,明确文明施工目标和要求,定期进行文明施工检查和评比,确保文明施工工作的有效开展。

3.文明施工奖惩制度施工单位应建立文明施工奖惩制度,对于文明施工工作中的先进个人和单位给予奖励,对于违规行为进行严厉处罚。

同时,加强文明施工宣传和教育,提高施工人员的文明素质和意识。

4.文明施工考核评价制度施工单位应建立文明施工考核评价制度,对文明施工工作进行定期考核评价,根据考核评价结果对施工单位进行奖惩措施,推动施工单位加强文明施工管理。

三、标准化施工制度1.标准化施工管理体系施工单位应建立标准化施工管理体系,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制定施工标准化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规范施工作业流程,确保施工质量达到预期标准。

四项制度和工作制度

四项制度和工作制度

四项制度和工作制度是企业和组织内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对于规范员工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保障企业运行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四项制度和工作制度的概念、作用、内容等方面进行阐述,以期为企业提供一定的参考和借鉴。

一、四项制度的概念与作用四项制度是指企业内部的基本管理制度,包括:劳动用工制度、工资制度、社会保险制度和企业内部管理制度。

这四项制度是企业内部管理的基础,对于保障企业的正常运行、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1. 劳动用工制度:劳动用工制度是企业招聘、使用、管理员工的法律规定和内部规章。

它明确了企业在招聘、培训、考核、晋升、解雇等环节的操作规范,保障了员工的合法权益,提高了企业的管理水平。

2. 工资制度:工资制度是企业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和内部规章,对员工工资支付、工资调整、奖金发放等方面进行规定。

合理的工资制度能够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企业的凝聚力。

3. 社会保险制度:社会保险制度是企业为员工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障措施的制度。

完善的社会保险制度能够保障员工在面临各种风险时得到相应的保障,提高员工的工作稳定性。

4. 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企业内部管理制度是企业为保障生产经营秩序、提高工作效率、规范员工行为而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它包括财务管理、生产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是企业管理的基石。

二、工作制度的概念与作用工作制度是指企业为保障生产经营秩序、提高工作效率、规范员工行为而制定的具体操作规程。

工作制度是四项制度的具体化,它涵盖了企业日常运营的各个方面,对于确保企业目标的实现具有重要意义。

1. 工作制度的分类:工作制度可以分为生产管理制度、市场营销制度、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的等,它们分别对企业的各个部门和岗位进行具体规定。

2. 工作制度的作用:工作制度具有明确职责、规范行为、提高效率、保障安全等作用。

通过制定工作制度,企业可以确保员工在各自的岗位上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操作,提高工作效率,降低经营风险。

四项完善制度

四项完善制度

四项完善制度
四项完善制度是指在社会发展过程中,针对特定领域或问题,进行制度性改革和优化的措施。

通常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 完善经济制度:包括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产权制度改革、金融体制改革等,以促进经济发展、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市场竞争力。

2. 完善政治制度:包括民主制度的建设、法治建设、权力制衡机制的建立等,以提高国家治理能力、确保政府行为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3. 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包括社会保险制度、社会救助制度、养老保险制度等,以保障公民的基本生活权利和社会公平正义。

4. 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包括环境法律法规的完善、环境监管机制的建立、生态文明建设的推进等,以确保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和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

四项完善制度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通过改革创新,完善制度可以提高社会效益,保障公民权益,推动社会进步。

四项制度服务承诺制度

四项制度服务承诺制度

四项制度服务承诺制度引言概述:四项制度是指中国共产党在管理国家和党内的过程中,提出的四项基本原则,即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群众纪律。

这些制度的建立和落实,为党和国家的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

其中,服务承诺制度是四项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份,旨在确保党员干部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廉洁的服务。

本文将从五个方面详细阐述四项制度服务承诺制度的内容和意义。

一、明确服务内容1.1 提供全面、及时的咨询服务1.2 提供高效、便捷的办事服务1.3 提供优质、安全的公共服务二、规范服务流程2.1 确立明确的服务流程和标准2.2 加强服务流程的监督和评估2.3 完善服务流程的信息化建设三、提升服务质量3.1 加强党员干部的业务培训和素质提升3.2 建立健全服务质量评价机制3.3 推行激励机制,激发党员干部的服务热情四、强化责任追究4.1 建立健全服务承诺责任追究制度4.2 加大对违反服务承诺的惩罚力度4.3 加强对服务承诺落实情况的监督和检查五、加强宣传教育5.1 增加对四项制度服务承诺制度的宣传力度5.2 利用多种形式宣传党员干部的服务承诺行为5.3 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服务承诺教育和培训正文内容:一、明确服务内容1.1 提供全面、及时的咨询服务:党员干部要积极回应群众的咨询需求,提供准确、全面的信息和解答,确保群众能够及时获得所需的政策和服务信息。

1.2 提供高效、便捷的办事服务:党员干部要优化办事流程,简化手续,提供便捷的办事环境,确保群众能够高效地完成各项事务。

1.3 提供优质、安全的公共服务:党员干部要加强对公共服务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确保公共服务设施的质量和安全,为群众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

二、规范服务流程2.1 确立明确的服务流程和标准:党员干部要制定明确的服务流程和标准,确保服务过程规范、透明,减少不必要的纠纷和误解。

2.2 加强服务流程的监督和评估:党员干部要建立监督和评估机制,定期对服务流程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改进。

四项制度的内容

四项制度的内容

四项制度的内容
四项制度是指中国共产党在实践中形成的四个重要制度,包括: 1. 党的政治路线制度:强调党的政治领导地位,明确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这一制度的核心是坚持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

2. 群众路线制度: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尊重群众首创精神和群众智慧,加强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和沟通,推动人民群众参与国家建设和社会管理。

3. 民主集中制制度:既要保证民主权利,又要统一意志、集中力量,保证党内团结和统一战线的稳定性。

这一制度的核心是党员会议制度、领导班子和干部考核制度、选举制度等。

4. 党的纪律检查制度: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和管理,防止腐败和消极腐败现象的发生,维护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

这一制度的核心是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制度、行政问责制度、组织处理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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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选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原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第一条为保证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防止用人失察失误,严肃处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等党内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坚持党委领导、分级负责,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权责一致、惩教结合,严格要求、违规必究的原则。

第三条党委(党组)及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按照职责权限负责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行责任追究。

第四条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党委(党组)主要领导干部或者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一)违反干部任免程序和规定,个人指定提拔、调整人选的;(二)临时动议决定干部任免的;(三)不按照规定召开党委(党组)会议讨论决定干部任免的;(四)个人决定干部任免或者个人改变党委(党组)会议集体作出的干部任免决定的;(五)突击提拔、调整干部的;(六)违反规定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或者提高干部职级待遇的;(七)授意、指使、强令组织人事部门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或者阻挠、制止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对选人用人问题进行调查核实以及按照有关规定作出处理的;(八)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导致用人失察失误,造成恶劣影响的;(九)本地区本部门用人上不正之风严重,干部群众反映强烈以及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查处不力的;(十)有其他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行为的。

在发生突发重大自然灾害、群体性事件及其他紧急情况下,经上一级党组织批准的用人行为,不列入责任追究范围,但事后应当履行有关干部任免程序,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第五条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组织人事部门主要领导干部和有关人员的责任:(一)不按照规定的基本条件、任职资格、方式、程序和范围进行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的;(二)不如实向党委(党组)报告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等情况的;(三)不按照规定征求纪检监察机关对拟任人选的意见,或者不如实向党委(党组)报告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建议的;(四)不按照规定向上级组织人事部门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的;(五)对反映的线索清楚、内容具体的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问题不进行调查核实以及核实后不按照有关规定作出处理的;(六)对本地区本部门领导成员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的行为不提出反对意见的;(七)不按照有关规定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不力,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八)有其他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行为的。

第六条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干部考察组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一)更改、伪造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结果的;(二)不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范围进行考察的;(三)对反映考察对象问题的线索清楚、内容具体的举报不进行调查核实或者不如实报告的;(四)隐瞒、歪曲、泄露考察情况的;(五)接受考察对象或者考察对象请托人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或者支付凭证等财物,参加考察对象或者考察对象请托人安排的消费活动,以及接受考察对象所在单位特殊接待的;(六)不认真审核干部档案,导致干部信息不准确,造成严重后果的;(七)按照规定应当回避而不回避的;(八)有其他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行为的。

第七条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纪检监察机关有关领导干部和人员的责任:(一)不如实向组织人事部门回复掌握的有关拟任人选遵守党纪政纪情况的;(二)不按照有关规定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的;(三)对发现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不进行调查处理的;(四)对反映拟任人选问题的性质严重、线索清楚、内容具体的举报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核实的。

第八条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有关领导干部和人员的责任:(一)在个别谈话推荐和考察中故意提供虚假情况的;(二)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营私舞弊,收受或者给予他人财物,安排或者接受他人安排的消费活动的;(三)利用职务便利违反规定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地区、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四)要求提拔本人近亲属,或者指令提拔秘书等身边工作人员的;(五)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或者选举中搞拉票贿选等非组织活动的;(六)泄露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等有关情况的;(七)故意向干部选拔任用问题调查部门提供虚假信息或者不实材料的;(八)有其他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行为的。

第九条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评议、民意调查中,本地区本部门群众满意度明显偏低、选人用人方面问题突出、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经组织考核认定,应当追究负有责任的党委(党组)和组织人事部门主要领导干部的责任。

第十条有本办法所列应当追究责任的情形,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情节较重或者群众反映强烈、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组织处理。

组织处理的方式包括调离岗位、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等。

组织处理的情况,应当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有本办法第八条第(五)项所列情形,已列为考察对象或者提拔人选的,应当首先将其排除出考察对象或者取消其提拔资格,再按照本条前款规定作出处理。

第十一条有本办法所列应当追究责任的情形,应当给予党纪处分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有关规定给予党纪处分;应当追究政纪责任的,建议有关机关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二条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同时使用。

第十三条组织人事部门对工作中发现、群众举报或者新闻媒体反映的线索清楚、内容具体的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的问题必须进行调查处理,也可会同纪检监察机关进行调查处理。

纪检监察机关在受理举报、查办案件等工作中发现的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的问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处理情况应当向组织人事部门通报。

需要给予组织处理的,与组织人事部门共同研究提出处理建议方案,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批。

作出责任追究决定后,由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办理责任追究相关事宜。

第十四条领导干部因违纪违法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或者行政职务以上处分且在其提拔任职前就有违纪违法行为的,组织人事部门必须对其选拔任用过程进行调查。

其中,对本级党委(党组)管理的下一级党政正职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过程,由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直接进行调查。

经调查核实,确实存在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问题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五条受到责任追究的人员对责任追究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作出责任追究决定的机关提出书面申诉。

作出责任追究决定的机关应当依据有关规定受理并作出处理。

申诉期间,不停止责任追究决定的执行。

第十六条受到调离岗位处理的,一年内不得提拔;引咎辞职和受到责令辞职、免职处理的,一年内不得重新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两年内不得提拔;受到降职处理的,两年内不得提拔;同时受到纪律处分的,按照影响期长的规定执行。

引咎辞职和受到责令辞职、免职、降职处理的党政领导干部,应当综合考虑其一贯表现、资历、特长等因素,合理安排工作岗位或者相应工作任务,并同时确定相应的职级待遇。

受到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影响期满后拟重新任用的,在作出决定前应当征得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

第十七条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记实制度。

有关部门应当如实记录选拔任用干部过程中推荐提名、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等情况,为实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提供依据。

第十八条县级以上党委、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责任追究,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中央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第一条为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行为,防止和纠正用人上不正之风,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党委(党组)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本级党委管理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的报告工作,并负责审核下一级组织(人事)部门报告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

第三条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要求书面报告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经批复同意后方可进行:(一)在机构变动或者主要领导成员已经明确即将离任时确因工作需要提拔、调整干部的;(二)越级提拔干部的;(三)党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个别特殊需要的领导成员人选,不经民主推荐,由组织推荐提名作为考察对象的;(四)市、县、乡党政正职在同一岗位任期不到3年进行调整的;(五)其他应当事先报批的事项。

本条第(四)项需要报经更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批复同意。

报告内容包括提拔调整干部的原由,拟提拔调整对象个人情况、任用意向,职数配备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条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作出决定前应当征求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的意见:(一)破格提拔干部的;(二)除领导班子换届外,一批集中调整干部数量较大的(具体数量界限由各级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实际确定);(三)领导干部的近亲属在领导干部所在单位(系统)内提拔任用,或者在领导干部所在地区提拔担任下一级领导职务的;(四)领导干部的秘书等身边工作人员提拔任用的;(五)领导干部因被问责受到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影响期满拟重新任用的;(六)超过任职年龄或者规定任期需要继续留任的;(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条第(三)项所称领导干部的近亲属,是指与领导干部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

征求意见应当以书面形式事前函报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随函附报拟提拔任用干部的《干部任免审批表》、考察材料等。

第五条上级组织(人事)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审核报告事项,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未经答复,不得提交党委(党组)会议讨论决定相关任用事项。

党委(党组)会议讨论研究有关干部任用时,本级组织(人事)部门应当如实报告征求意见的情况。

第六条凡违反本办法作出的干部任用决定,应当予以纠正,并按照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七条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八条本办法由中共中央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试行)第一条为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民主监督,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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