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六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六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法规类别】文物与古迹保护
【发文字号】冀政字[2018]7号
【发布部门】河北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8.02.14
【实施日期】2018.02.1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六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冀政字〔2018〕7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
省政府核定河北省第六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54处,其中古遗址17处,古墓葬4处,古建筑18处,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15处,另有与现有河北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合并的项目2处。

同时,对禅林寺舍利塔等21处原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进行消号、撤销、合并
1 / 1。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