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六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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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六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法规类别】文物与古迹保护

【发文字号】冀政字[2018]7号

【发布部门】河北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8.02.14

【实施日期】2018.02.1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六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冀政字〔2018〕7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

省政府核定河北省第六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54处,其中古遗址17处,古墓葬4处,古建筑18处,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15处,另有与现有河北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合并的项目2处。同时,对禅林寺舍利塔等21处原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进行消号、撤销、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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