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如何做好行政审批工作的认识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对做好粮食行政审批工作的几点认识

在粮食经营中,依法实行粮食收购许可制度是《国

务院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4]第407号)、《山东省粮食收购管理办法》(省政府令[2004]168号)、《山东省粮食流通统计制度》赋予粮食部门的一项重要

职责,是维护市场秩序,保护农民和消费者利益的关键

环节,是国家掌握粮食生产、购销情况的必要手段。2006

年市政府启动国有粮食企业改革以来,粮食局根据上级

政策法规和文件精神,落实粮食行政管理机构、职能、

人员、编制、工资,奠定粮食行政管理基础;加强粮食

行政许可,严格粮食市场准入;加强粮食监督检查,规

范粮食流通秩序;实施粮食流通统计,强化粮食宏观调控,维护了全市粮食流通秩序,促进了粮食市场规范有

序经营,树立了粮食部门依法管粮的良好形象。现根据

全市行政审批改革工作会议精神和市领导要求,结合粮

食行政管理工作实际,浅谈一下本人对做好行政审批工

作的几点认识。

一、关于如何更加完善问题

一是理顺机制,梳理执法依据。要根据职能落实的需要,将粮食收购许可制度建设列为粮食行政执法建设工作重点,成立“行政审批服务窗口”,对粮食行政执法主体、

资格、执法程序和每项具体行政执法职权及其依据进行反复的梳理、归纳,并报市法制办逐一审查确认,为粮食收购资格行政许可制度的顺利开展奠定基础。二是完善制度,规范运行机制。把群众满意度作为衡量工作的标准和改进的依据,制定和完善“粮食收购许可工作规程、服务标准、工作纪律”等一整套严密的监督、管理、运行机制,加强内部管理,规范了行政服务行为,达到政务公开、服务行为、服务质量、窗口管理标准化的建设要求,树立服务型窗口的良好形象。

二、关于如何更加规范问题

按照政务公开和依法行政的有关要求,所有办理粮

食收购审批的部门和工作人员都要不断增强法律意识

和服务意识,自觉遵守有关规定,严格依法办事。首先,

所有办理粮食收购审批人员都要具备粮食行政执法证。

其次,要改善办公手段,争取全省所有具有办理职能的

部门都实现微机管理,切实提高办事效率。同时,要积

极参加国家和省里组织的相关培训,结合本地实际,组

织开展培训,包括自身的培训及对经营粮食企业相关人

员的培训,增强执行粮食收购许可制度的自觉性。

三、关于如何更加阳光、公开、透明问题

要依规操作,认真做好粮食收购许可的受理、审批

和管理。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

高效的原则,规范办理程序,严格按规定受理粮食收购

许可申请,送达行政许可决定。同时,要做好有关材料

的归档工作。及时更新粮食收购企业信息管理系统,实

现网上动态管理。今后对收购企业在资金、仓储能力和

检验条件等方面没有发生变化的,年审时要简化申报材料,提高服务质量。积极推广粮食收购许可“一站式”

窗口服务。要牢固树立为民、便民的服务意识,热情接

待办事人员,耐心细致的做好政策解释工作,树立粮食

部门的良好形象。

四、关于如何管理更加到位问题

一是要坚持标准,严格规范检验能力。凡申请粮食收购许可证的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申报粮食收购许可时,要提供粮食检验能力有关材料,由受理的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委托同级或其他具有粮食检验资质的粮食检测机构进行认定(粮食检验能力委托书见附件)。经认定符合检验规定要求的,由受委托的粮食检测机构发放《粮食检验能力认定书》。二是要相互配合,切实加强对取得粮食收购资格的企业的管理。粮食收购资格审批部门在做好审批工作的同时,要加强与统计和监督检查部门的信息沟通。要将新审批的企业情况抄送到统计和监督检查部门,以便他们更好地督促企业按时上报统计数据,做好相关的监管工作。要根据统计部门和监督检查部门提供的收购企业履行义务和

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情况,以做出撤销或暂缓收购许可的决定。要对一年内没有经营粮食,而且也不向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报送数据的企业取消其粮食收购资格。

2011年11月21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