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召回管理规定与处置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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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召回制度及处置流程

药品召回制度及处置流程

药品召回制度及处置流程为了加强药品安全使用的管理,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召回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药品召回药品召回,是指按照规定的程序收回已上市销售的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

二、有下列情况发生的必须召回药品1.药品调配、发放错误。

2.已证实或高度怀疑药品被污染。

3.制剂、分装不合格或分装差错。

4.药品使用过程中发现或患者投诉并证实为不合格药品。

5.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告的质量不合格药品、假药、劣药、召回药品。

6.已过期失效的药品。

7.生产商、供应商主动召回的药品。

三、医院药品召回处理流程(一)启动药品召回流程:1、接到上级部门的药品召回通知或国家通报的问题药品,药学科马上电话通知各科室停止使用该药品,并将该药品从各病区和药房退回药库,等待处理。

2、临床科室发现所用药品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后,应及时与药学科联系并在院内网首页填写《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临床药学科对药品不良反应进行分析、评价;药学科封存并暂停使用该药品,并报告主管领导。

3、如系药品质量问题,使用部门应及时与药学科联系,药学科封存并暂停使用该药品,由药库通知配送公司,联系退药事宜,并报告主管领导。

(二)药品召回按其紧急程度分为两级1.一级召回:24小时内召回药库(药房)。

查找处方、病历,找到用药患者,通知其停止服用并取回药品。

本方法仅限于继续使用这种药品将对患者可能产生严重不良影响的药品召回。

2.二级召回:一周内召回药库(药房)。

当发现药品缺陷,但这种缺陷药品使用后不会对患者健康产生不良影响,可采用的二级召回方式。

(三)召回药品并填报药品召回记录,专人妥善保管于指定场所。

药库管理员可根据不同情况上报科室、质量管理部门、主管领导;及时与医疗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质量检验部门、生产商或供应商联系,按程序处理药品。

(四)药库、质量管理部门对召回药品处理应当有详细的记录,并向省、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必须销毁的药品,应当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督下销毁。

药品召回的管理制度模板

药品召回的管理制度模板

药品召回的管理制度模板药品召回管理制度模板一、目的为了确保药品安全,保障公众健康,规范药品召回流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药品召回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生产、销售、使用的药品,包括但不限于原料药、制剂、生物制品等。

三、定义药品召回:指药品生产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按照规定的程序,对存在质量问题或者其他安全隐患的药品,从市场和使用环节中收回的行为。

四、组织机构1. 成立药品召回管理小组,负责药品召回的决策和监督。

2. 设立药品召回执行小组,负责召回的具体实施工作。

五、召回流程1. 召回启动:企业在发现药品存在质量问题或安全隐患时,应立即启动召回程序。

2. 风险评估:对召回药品的风险进行评估,确定召回等级。

3. 通知发布:通过适当渠道向公众和相关方发布召回通知。

4. 召回实施:按照召回计划,从市场和使用环节中收回药品。

5. 记录保存:详细记录召回过程中的所有信息,包括召回批次、数量、时间等。

6. 后续处理:对召回药品进行后续处理,包括退货、销毁等。

六、召回等级根据药品风险程度,召回分为三个等级:1. 一级召回:对人体健康构成严重威胁的药品。

2. 二级召回:对人体健康可能造成较大危害的药品。

3. 三级召回:对人体健康可能造成较小危害的药品。

七、召回信息报告1. 企业应在发现问题24小时内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2. 报告内容包括药品名称、批次、数量、风险评估、召回措施等。

八、召回结果评估召回完成后,企业应对召回结果进行评估,并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召回总结报告。

九、培训与宣传企业应定期对员工进行药品召回制度的培训,并在企业内部进行宣传,确保每位员工都能了解并遵守召回制度。

十、文件管理所有与药品召回相关的文件和记录应按照规定进行管理,确保其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十一、监督与检查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对企业执行药品召回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十二、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 对本制度的解释权归企业药品召回管理小组所有。

药品召回制度(5篇)

药品召回制度(5篇)

药品召回制度一、目的:为加强药品安全监管、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制定本制度。

二、制定依据:1、《药品召回管理办法》2、《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三、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召回药品的管理。

四、内容:1、药品召回:是指药品生产企业或供货单位(包括进口药品的境外制造商)按照规定的程序收回已上市的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

2、本制度所称安全隐患是指由于研发、生产、经营等原因,可能存在药品危及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隐患。

3、药品召回分主动召回和责令召回。

4、药品召回分级(1)、一级召回:使用该药物可能引起严重健康危害的。

(2)、二级召回:使用该药品可能引起暂时的或者可逆的健康危害的。

(3)、三级召回:使用该药品一般不会引起健康危害,但由于其他原因需要收回的。

5.、企业各环节发现其经营的药品存在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质量负责人或企业负责人.由企业负责人确认后,立即采取停销措施,及时通知药品生产企业或者供应商并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6、企业应当协助药品生产企业履行召回义务,在接到药品召回通知后,根据召回级别和相关时限要求,依据企业有关的管理制度和程序的规定,控制和收回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及时进行召回计划的实施。

7、质管部门召回药品应按照召回计划的要求及时退回供货企业,并做好召回药品的召回和处理记录,对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8、质管部门应积极配合药品生产企业或者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开展有关药品安全隐患的调查并提供相关的资料。

药品召回制度(2)是指针对药品存在质量问题或安全风险,相关监管部门要求生产企业或经营者主动召回已上市的药品,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的制度。

药品召回制度的目的是保障公众的健康和安全,及时防止和控制药品的质量问题对患者造成不良影响。

药品召回制度通常包括以下要素:1. 监管部门的责任:监管部门负责监督药品质量和安全,以及对不合格药品的召回进行管理和指导。

2. 召回程序和流程:药品生产企业或经营者需要设立召回管理制度,包括召回的程序、流程和方案,确保召回工作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

药品召回管理规定范文(二篇)

药品召回管理规定范文(二篇)

药品召回管理规定范文一、总则药品召回是指针对已上市的药品发现可能存在质量或安全问题时,由药品生产企业或监管部门主动采取的一种管理措施。

为加强药品召回管理,保障公众健康和药品质量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二、召回程序1.信号发现:药品生产企业应设立健全药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及时收集、分析和评估与产品质量或安全相关的风险信息,如出现风险信号,应立即启动召回程序。

2.召回方案制定:a)药品生产企业应根据风险信号和召回对象的特点制定召回方案,并报监管部门备案。

b)召回方案应包括召回原因、范围、时间、方式、责任主体、召回过程中的监督和执法要求等内容。

3.召回通知:a)药品生产企业应通过公开途径向召回范围内的药品销售企业和医疗机构发布召回通知,并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

b)召回通知应明确召回原因,提供召回的具体行为和措施,要求召回范围内的单位停止销售、使用相关药品,并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4.召回执行:a)药品销售企业和医疗机构应立即停止销售、使用涉及召回的药品,并按要求采取相应处置措施。

b)药品生产企业应组织召回,确保召回的全面、及时和有效执行,并按规定提交召回报告。

5.召回报告:药品生产企业应及时向监管部门提交召回报告,报告中应包括召回的具体情况、执行情况、影响范围、处理结果等信息。

三、召回责任1.药品生产企业责任:药品生产企业作为药品质量的主体,应建立完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药品的质量安全。

一旦发现药品存在质量或安全问题,应立即启动召回程序,并在召回过程中承担主要责任。

2.药品销售企业责任:药品销售企业是召回环节的重要参与者,应积极配合召回工作,停止销售召回药品,并按要求采取相应处置措施。

3.医疗机构责任:医疗机构作为药品使用环节的重要环节,应积极响应召回通知,停止使用召回药品,并根据要求采取相应处置措施,确保患者的安全。

4.监管部门责任:监管部门作为对药品质量安全负有监督责任的机构,应加强对药品召回的监督,确保召回的及时有效进行,并对召回问题进行核查和处理。

药品召回管理制度与处置流程

药品召回管理制度与处置流程

药品召回管理制度及处置流程为加强医院药品安全管理,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减少或避免药害事件的发生,根据《药品召回管理办法》和《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药品召回管理制度。

一、基本概念12安全的不合理危险。

3、有下列情况发生的为必须召回药品:(1)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告的质量不合格药品:包括假药、劣药或因存在安全隐患而责令召回的药品。

(2)生产商、供应商主动要求召回的药品。

(3)调剂、发放错误的药品。

(4)已证实或高度怀疑被污染的药品。

(5)使用过程中发生影响较大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药品群体不良事件的药品。

(6)已过期失效的药品。

二、药品召回与处理程序1、药剂科负责医院药品召回具体管理工作。

2、根据不同的情况与召回分级,科学设计相应的药品召回计划并组织实施。

(1)发现假、劣药品时,按规定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迅速召回,妥善保存所有原始记录,对假、劣药品及时查明原因,追究相关责任。

(2)发现调剂错误时,立即追回调剂错误的药品。

依《医疗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制度》采取相应措施。

对调剂错误,及时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

(3)、医院在作出药品召回决定或收到药品召回通知后,立即停止采购、销售和使用所涉问题药品。

各病区、各药房的药品退回药库,妥善保管于指定场所,做好下架封存、登记报告工作。

(4)、各调剂室负责人指定专人通过查找处方、病历等方式找到用药患者,通知其停止用药,办理退药手续,并登记召回药品相关信息妥善保存所有原始记录。

(5)、已召回的药品集中封存,每月将召回药品信息和处方集中上报医务处。

(6)、药库负责人经主管领导审批后与药品供应商联系退药事宜。

(7)、确定为不良反应的按不良反应报告程序及时上报。

(8)、必要时经药学部主任审批后,依据《召回管理药品不良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要求,联系医务处开展假、劣药品或调剂错误药品导致人身损害的患者的体检、健康咨询及救治等应对工作。

(9)、必要时经药学部主任审批后,依据《医疗纠纷、差错管理制度》联系督查办协调解决医疗纠纷。

医院药品的召回管理制度

医院药品的召回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提高医疗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旨在规范医院药品召回流程,确保召回工作及时、有效,最大限度地减少药品不良事件对患者健康的影响。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药品的召回,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1.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报告的药品质量问题;2.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告的药品质量问题;3. 医院内部自查发现的药品质量问题;4. 患者投诉、举报的药品质量问题。

三、召回程序1. 药品质量管理部门负责药品召回工作的组织实施,设立召回小组,明确职责分工。

2. 药品质量管理部门接到召回通知或发现问题时,应及时进行调查核实,确认召回药品的品种、规格、批号、数量等信息。

3. 召回小组根据召回药品的紧急程度,制定召回计划,确定召回范围、召回时间、召回方式等。

4. 召回小组通知相关科室、部门,停止使用召回药品,并做好患者用药替代工作。

5. 药品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召回药品的回收、销毁,并做好相关记录。

6. 召回结束后,药品质量管理部门应及时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召回情况,并接受监督检查。

四、召回要求1. 召回药品应严格按照召回计划执行,确保召回工作的及时性、有效性。

2. 召回过程中,应确保患者用药安全,避免因召回药品导致患者病情恶化。

3. 召回药品的回收、销毁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确保环境安全。

4. 召回过程中,召回小组应加强与相关科室、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召回工作顺利进行。

五、责任追究1. 药品质量管理部门未按规定开展召回工作,导致患者健康受损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2. 相关科室、部门未按规定配合召回工作,导致患者健康受损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3. 召回过程中,相关人员泄露患者隐私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医院药品质量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以上制度,医院将确保在药品出现质量问题时能够迅速采取行动,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药品召回管理制度

药品召回管理制度

药品召回管理制度药品召回是指针对可能存在安全风险的药品,药品生产企业或药品监管部门采取的一种管理措施,旨在保障公众的健康和安全。

药品召回管理制度是规范和指导药品召回工作的法规或规章制度,下面是药品召回管理制度的参考内容。

一、召回责任主体1.药品生产企业:负有主要责任,应及时、有效地采取措施进行召回,并承担相应的损失赔偿责任。

2.药品监管部门: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药品召回工作,确保召回工作的科学、顺利进行。

二、召回流程1.召回准备阶段:-确定召回人员和召回组织架构。

-制定召回计划,包括召回范围、召回时间、召回方式等。

-制定召回通知函和召回公告的内容和发布方式。

-开展召回资源调查和调配工作。

2.召回实施阶段:-召回通知函和召回公告发布,向相关人员和机构发送通知。

-召回追溯工作,追踪召回药品的流向和销售情况。

-召回药品的回收和销毁。

-进行召回工作的监督和跟进。

3.召回结束阶段:-召回活动结束后,组织召回总结和评估。

-进行相关数据归档和备案。

-整理召回报告,对召回工作进行分析和总结。

三、召回通知和公告内容1.召回通知函:包括企业名称、召回药品的批号、规格、有效期、生产日期等详细信息;召回原因和召回范围;召回危害和预防措施;召回期限和联系方式等。

2.召回公告:对药品召回事项进行公开,包括召回药品的相关信息和召回通知的内容。

四、药品召回的管理要求1.召回药品必须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合理有效的销毁或处理。

2.召回工作应设立专门的召回责任人和召回小组,确保召回工作的专业化和高效性。

3.召回药品的整个流程应进行详细的记录,包括召回通知函、召回公告、召回追溯、药品销毁等环节的记录。

4.召回药品的销毁应符合环保要求,并有相关的证明文件。

5.召回药品的销毁应取得相关机构或部门的批准。

五、召回的监督与评估1.药品监管部门应对召回工作进行跟踪和监督,并对召回企业进行评估。

2.召回企业应主动配合监督部门的工作,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药品召回制度及处置流程

药品召回制度及处置流程

药品召回制度及处置流程为了加强药品安全使用的管理,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召回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药品召回药品召回,是指按照规定的程序收回已上市销售的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

二、有下列情况发生的必须召回药品1.药品调配、发放错误。

2.已证实或高度怀疑药品被污染。

3.制剂、分装不合格或分装差错。

4.药品使用过程中发现或患者投诉并证实为不合格药品。

5.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告的质量不合格药品、假药、劣药、召回药品。

6.已过期失效的药品。

7.生产商、供应商主动召回的药品。

三、医院药品召回处理流程(一)启动药品召回流程:1、接到上级部门的药品召回通知或国家通报的问题药品,药学科马上电话通知各科室停止使用该药品,并将该药品从各病区和药房退回药库,等待处理。

2、临床科室发现所用药品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后,应及时与药学科联系并在院内网首页填写《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临床药学科对药品不良反应进行分析、评价;药学科封存并暂停使用该药品,并报告主管领导。

3、如系药品质量问题,使用部门应及时与药学科联系,药学科封存并暂停使用该药品,由药库通知配送公司,联系退药事宜,并报告主管领导。

(二)药品召回按其紧急程度分为两级1.一级召回:24小时内召回药库(药房)。

查找处方、病历,找到用药患者,通知其停止服用并取回药品。

本方法仅限于继续使用这种药品将对患者可能产生1严重不良影响的药品召回。

2.二级召回:一周内召回药库(药房)。

当发现药品缺陷,但这种缺陷药品使用后不会对患者健康产生不良影响,可采用的二级召回方式。

(三)召回药品并填报药品召回记录,专人妥善保管于指定场所。

药库管理员可根据不同情况上报科室、质量管理部门、主管领导;及时与医疗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质量检验部门、生产商或供应商联系,按程序处理药品。

(四)药库、质量管理部门对召回药品处理应当有详细的记录,并向省、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必须销毁的药品,应当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督下销毁。

药品召回管理制度与处置流程

药品召回管理制度与处置流程

药品召回管理制度与处置流程药品召回管理制度是指监管部门或药品生产企业根据药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存在安全隐患或不符合法规要求的药品进行召回,并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确保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药品召回管理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内容:1. 药品召回的范围和对象:明确哪些药品可以进行召回,以及召回的对象是哪些机构或个人。

2. 召回的原因和标准:规定导致药品召回的具体原因和召回的标准,例如药品存在重大的安全风险、生产工艺不符合要求等。

3. 召回通知的发布:规定药品召回通知的发布方式和要求,例如公告、通知书等,并明确通知的内容和召回的时间。

4. 召回责任和义务:明确药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或相关机构在召回过程中的责任和义务,包括提供召回相关信息、配合召回工作、协助调查等。

5. 召回管理流程:制定详细的召回管理流程,包括召回的申请与审批、召回计划制定、召回执行、召回报告等环节,并规定各个环节的责任人和时间节点。

6. 召回后的处置措施:明确对召回的药品进行的处置措施,例如销毁、退货、修复等,并规定相关程序和要求。

7. 召回后的监督检查:规定监管部门对召回的药品进行的监督检查制度,确保召回措施的有效实施和药品安全问题的解决。

药品召回管理制度的具体流程如下:1. 发现药品存在安全隐患或不符合法规要求的情况,进行初步评估和判断。

2. 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组织召回小组进行进一步调查和评估,确定是否需要进行召回。

3. 根据召回管理制度,制定召回计划,并报相关部门审批。

4. 发布召回通知,包括召回原因、时间、范围、处置措施等内容。

5. 执行召回计划,通知相关经营企业和机构进行召回,收集召回药品并进行相应的处置。

6. 撤销召回通知,进行召回效果的评估,制定召回报告。

7. 监管部门进行召回效果的监督检查,确保召回措施的有效执行。

医院药品追回管理制度

医院药品追回管理制度

医院药品追回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医院药品追回管理工作,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提高医院药品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二、追回范围1. 医院内部医疗器械、药品使用中出现质量问题或者被召回的药品;2. 医院退库药品中存在临床不合理或者过期药品;3. 患者退药所退回的药品。

三、追回程序1. 药品质量问题报告当医院内部药品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时,相关人员应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并按照主管部门要求进行药品追回工作。

2. 药品可追回情况评估医院相关部门应对药品的可追回情况进行评估,确定是否需要进行追回,并根据情况确定追回的范围、地点和方式。

3. 药品追回通知医院应向相关科室、药房等单位发布药品追回通知,通知相关人员进行药品追回工作。

4. 药品追回实施根据药品追回通知要求,各科室、药房应及时将需要追回的药品集中到指定地点,并按照要求进行汇总清点、打包封存等工作。

5. 药品追回情况报告医院相关部门应对已追回的药品情况进行报告,包括追回的药品数量、种类、追回原因、处理方式等情况,并将报告提交给主管部门。

6. 药品追回情况评估主管部门应对药品追回情况进行评估,确定是否需要采取进一步措施,并对药品安全管理制度进行总结和改进。

四、追回责任1. 医院药品追回工作由医务部门负责,其他相关部门协助配合;2. 医院各科室、药房应按要求积极参与药品追回工作,并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任务;3. 对于故意或者过失导致药品追回工作不到位的人员,医院将进行严肃处理。

五、追回效果评估1. 医院应对药品追回工作进行效果评估,包括追回的药品数量、质量、追回成本、追回期限等方面的情况;2. 对于药品追回工作效果不理想的部门,应加强其药品管理能力,确保追回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六、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需修改,应经医院领导同意并通过相关程序。

本制度解释权归医院医务部门所有。

以上是关于医院药品追回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希望各相关部门和人员认真执行,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提高医院药品管理水平。

医院药库药品召回管理制度

医院药库药品召回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确保患者用药安全,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召回范围1. 凡我院药库储存的药品,在以下情况下应予以召回:(1)药品生产企业主动召回的;(2)经检验发现药品存在质量问题或安全隐患的;(3)药品批准证明文件被撤销、吊销、注销的;(4)其他依法应当召回的。

三、召回程序1. 药品召回的发现与报告(1)药库工作人员在药品验收、储存、供应等环节发现药品存在质量问题或安全隐患时,应及时报告药剂科主任。

(2)药剂科主任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调查核实,确认召回的必要性和范围。

2. 药品召回的启动(1)药剂科主任根据调查核实结果,决定是否启动药品召回。

(2)决定启动召回的,药剂科主任应立即向院长报告,并填写《药品召回报告表》。

3. 药品召回的实施(1)药剂科主任组织相关人员制定召回方案,明确召回范围、召回方式、召回期限等。

(2)药库工作人员按照召回方案,及时收回存在问题的药品。

(3)药剂科主任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对召回的药品进行检验、鉴定和处理。

4. 药品召回的终止(1)药品召回完成后,药剂科主任应向院长报告召回结果。

(2)院长批准后,方可终止药品召回。

四、召回记录与报告1. 药库工作人员应做好药品召回的记录,包括召回原因、召回范围、召回方式、召回期限、召回结果等。

2. 药剂科主任应定期汇总药品召回情况,并向院长报告。

五、责任与处罚1. 药库工作人员在药品召回过程中,未履行职责、玩忽职守的,按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2. 药品生产企业未履行召回义务的,依法予以处罚。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药剂科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药品召回管理制度与处置流程模版

药品召回管理制度与处置流程模版

药品召回管理制度与处置流程模版一、制度概述药品召回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企业药品召回的相关流程和要求,确保药品召回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和公众的生命健康。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药品召回的活动,包括生产、质量控制、销售等部门。

三、责任部门1. 生产部门:负责实施药品召回和处置工作,制定召回计划并报送相关部门审核。

2. 质量控制部门:负责监督召回过程中的相关质量控制措施和检测工作。

3. 销售部门:负责协助生产部门进行召回通知的发布和召回品的回收工作。

4. 监管部门:负责监督和批准公司的召回计划,参与和指导召回工作。

四、召回分类根据召回原因和召回程度,药品召回分为以下几类:1. 一级召回:药品存在重大安全风险,可能会对患者造成严重伤害甚至死亡,必须立即停止使用。

2. 二级召回:药品存在安全风险,可能会对患者造成一定的伤害,需要停止使用。

3. 三级召回:药品存在安全隐患,可能会对患者造成轻微伤害,需要谨慎使用。

五、召回程序1. 召回计划制定在发现药品存在安全隐患后,由生产部门负责制定召回计划,包括召回范围、召回目的、召回方法等,同时报送质量控制部门审核。

召回计划应包括具体的召回时间、地点和方式等信息,并提前向监管部门报备。

2. 召回通知发布由生产部门制定召回通知,并及时向销售部门发布,销售部门负责将召回通知发送给相关渠道和销售点。

3. 召回品回收销售部门负责协助生产部门进行召回品的回收工作,包括回收范围、回收时间等,确保召回品能够及时且完整地回收。

回收到的药品应按照规定的方式进行处理,可以选择销毁或重新加工。

4. 召回报告提交在召回结束后,生产部门应编制召回报告,并及时提交给监管部门进行审核,报告中应包括召回范围、召回结果、召回措施的实施情况等信息。

六、召回流程示意图-- 图略 --七、召回记录与追溯体系生产部门应建立健全召回记录与追溯体系,记录每一次召回的相关信息,包括召回时间、召回范围、召回方法、召回结果等,以便于追踪和复查。

药品召回管理制度与处置流程(三篇)

药品召回管理制度与处置流程(三篇)

药品召回管理制度与处置流程药品召回管理制度是指针对出现药品质量问题或安全隐患,制定的一套规范化、系统化的流程和措施,以确保药品召回工作的及时、有效进行。

下面是一般的药品召回管理制度和处置流程:1. 药品召回决策:一旦发现药品存在质量问题或安全隐患,由药品生产企业或监管部门负责召回的决策权,通过内部调查和评估确定是否需要召回。

2. 召回通知:药品生产企业或监管部门通过媒体、邮件、短信等途径向销售商和相关医疗机构发送药品召回通知,要求停止销售和使用有问题的药品,同时通知销售商和医疗机构配合召回工作。

3. 召回范围和流程:药品生产企业或监管部门根据召回决策确定召回的范围和流程,将具体要召回的药品批号、生产日期等信息通过公告或通知等形式告知销售商和医疗机构。

4. 召回执行:销售商和医疗机构接到召回通知后,应立即停止销售和使用有问题的药品,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和归档。

同时,配合药品生产企业或监管部门进行召回工作,如协助收集和追溯药品流向、通知患者等。

5. 召回结果评估:召回工作结束后,药品生产企业或监管部门应进行召回结果的评估,包括召回范围的扩大性、召回率、召回效果等,以及对召回原因进行分析和总结。

6. 召回结束和记录保存:当药品召回工作完成后,药品生产企业或监管部门应根据相关规定做好召回结束的公告,同时将召回过程及结果进行记录和保存,以备查验。

药品召回管理制度与处置流程(二)是指针对发现药品存在质量问题或安全隐患时,制定的一套规定和流程,以确保药品召回工作的高效、有序进行。

药品召回管理制度的要点包括:1. 召回原因和范围:明确何种情况下需要召回药品,以及召回涉及的具体范围。

2. 召回层级和分类:根据药品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进行层级分类,区分紧急召回和普通召回。

3. 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明确召回工作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以保证召回工作的高效进行。

4. 召回通知和公告:确定召回通知和公告的内容、形式和发布渠道,以及通知和公告的时机和频率。

药品召回管理制度与处置流程范本(2篇)

药品召回管理制度与处置流程范本(2篇)

药品召回管理制度与处置流程范本一、引言药品是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的重要因素之一,而药品召回是为了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权益。

药品召回管理制度与处置流程的建立和实施,对于提高药品安全管理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旨在探讨药品召回管理制度与处置流程的范本,以期为相关企业和相关部门提供参考。

二、药品召回管理制度药品召回管理制度是指针对药品出现质量安全问题时,相关企业需按照一定程序和标准进行药品召回操作的管理制度。

药品召回管理制度的建立,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召回责任主体明确召回责任主体,即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药品召回工作的单位或个人,一般由药品生产企业或药品经营企业主体担任。

2. 召回组织机构建立药品召回组织机构,包括召回领导小组、召回工作组和召回指挥中心,明确各个组织机构的职责和权责。

3. 召回制度建立药品召回制度,包括召回的原因、范围、流程、措施以及时间要求等。

4. 召回信息发布建立召回信息发布的制度,包括召回信息的传递途径、召回通知的内容和方式等。

5. 召回结果评估建立召回结果评估的制度,对药品召回后的质量安全情况进行评估和分析,并采取相应措施,以确保药品质量安全。

三、药品召回处置流程药品召回处置流程是指在药品召回发生时,相关企业按照特定流程和程序进行召回操作的具体步骤。

药品召回处置流程的设计,应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 召回通知召回权责主体收到相关部门或机构通知后,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在指定媒体和平台发布召回通知,告知相关单位和个人注意事项,并提供相关联系方式。

2. 召回统计召回权责主体应立即开始召回药品,统计召回药品的种类、批号、数量等信息,并将统计数据报送有关部门或机构。

3. 召回措施召回权责主体制定召回措施,包括按照规定程序回收和销毁药品,采取相应措施保障相关人员的安全,以及开展后续处理工作等。

4. 召回记录召回权责主体应建立召回记录,详细记录召回的时间、地点、人员、药品信息等,并保留相关证据,以备查验。

医院药品召回管理制度和流程

医院药品召回管理制度和流程

医院药品召回管理制度和流程为确保患者的用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和《药品召回管理办法》,特制订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称药品召回,是指医院药品管理部门按照规定的程序收回在医院各部门和已发放给患者的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

二、安全隐患,是指由于研发、生产、运输和储存等原因可能使药品具有的危及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不合理危险。

三、有下列情形时实施药品召回:(一)国家和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强制召回的违法药品,包括:1药品的成分、含量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不符的;2.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3•依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法必须检验而未检验即销售的;4.所标明的适应证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5.未标明有效期或者更改有效期的;6.不注明或者更改生产批号的;7.其他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

(二)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自愿召回的药品:在有效期内发现产品质量不稳定,可能有质量隐患的药品;由于印刷校对等原因,且生产过程未发现,造成产品包装、标签及说明书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药品;怀疑无明显疗效、不良反应超过说明书界定范围的药品。

(三)医院确认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及其他因素需要召回的药品(如有证据证实药品已被污染、药品分发错误、药品已过期失效、因患者投诉或药品使用过程中被发现并证实为不合格等)。

四、药品召回的级别(一)一级召回:使用该药品可能引起严重健康危害的;(二)二级召回:使用该药品可能引起暂时或者可逆的健康危害的;(三)三级召回:使用该药品一般不会引起健康危害,但由于其他原因需要收回的。

五、召回程序(一)接收到药品召回通知或存在安全隐患可能的信息,由药学部主任立即组织科室相关部门人员组成临时召回工作小组,负责召回全过程的领导决策和异常情况的处理。

(二)药库负责统计并报告某药品的在库数据,然后按要求向调剂部门和病区召回药品,并做好留样处理。

医院针对患者用药召回的处置预案与流程

医院针对患者用药召回的处置预案与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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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召回管理规定与处
置流程
文件编码(GHTU-UITID-GGBKT-POIU-WUUI-8968)
药品召回管理制度及处置流程为加强医院药品安全管理,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减少或避免药害事件的发生,根据《药品召回管理办法》和《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药品召回管理制度。

一、基本概念
1、药品召回是指按照规定的程序收回已上市销售的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

2、安全隐患是指由于研发、生产等原因可能使药品具有的危及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不合理危险。

3、有下列情况发生的为必须召回药品:
(1)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告的质量不合格药品:包括假药、劣药或因存在安全隐患而责令召回的药品。

(2)生产商、供应商主动要求召回的药品。

(3)调剂、发放错误的药品。

(4)已证实或高度怀疑被污染的药品。

(5)使用过程中发生影响较大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药品群体不良事件的药品。

(6)已过期失效的药品。

二、药品召回与处理程序
1、药剂科负责医院药品召回具体管理工作。

2、根据不同的情况与召回分级,科学设计相应的药品召回计划并组织实施。

(1)发现假、劣药品时,按规定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迅速召回,妥善保存所有原始记录,对假、劣药品及时查明原因,追究相关责任。

(2)发现调剂错误时,立即追回调剂错误的药品。

依《医疗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制度》采取相应措施。

对调剂错误,及时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

(3)、医院在作出药品召回决定或收到药品召回通知后,立即停止采购、销售和使用所涉问题药品。

各病区、各药房的药品退回药库,妥善保管于指定场所,做好下架封存、登记报告工作。

(4)、各调剂室负责人指定专人通过查找处方、病历等方式找到用药患者,通知其停止用药,办理退药手续,并登记召回药品相关信息妥善保存所有原始记录。

(5)、已召回的药品集中封存,每月将召回药品信息和处方集中上报医务处。

(6)、药库负责人经主管领导审批后与药品供应商联系退药事宜。

(7)、确定为不良反应的按不良反应报告程序及时上报。

(8)、必要时经药学部主任审批后,依据《召回管理药品不良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要求,联系医务处开展假、劣药品或调剂错误药品导致人身损害的患者的体检、健康咨询及救治等应对工作。

(9)、必要时经药学部主任审批后,依据《医疗纠纷、差错管理制度》联系督查办协调解决医疗纠纷。

(10)、积极配合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药品生产企业开展有关药品安全隐患调查、药品召回、销毁等相关工作。

做好向卫生行政部门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汇报沟通工作。

(11)、在召回完成后,应当对召回效果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存档备查。

仔细分析假、劣药品和调剂错误等药品召回事件的发生原因,加强环节管理,及时修订相关制度,保障用药安全。

3、药品召回按其紧急程度分为两级
(1)、一级召回:24小时内召回药库(药房)。

查找处方、病历,找到用药患者,通知其停止服用并取回药品。

本方法仅限于继续使用这种药品将对患者可能产生严重不良影响的药品召回。

(2)、二级召回:一周内召回药库(药房)。

当发现药品缺陷,但这种缺陷药品使用后不会对患者健康产生不良影响,可采用的二级召回方式。

三、责任与处罚
1、药品使用单位发现使用的药品存在安全隐患的,如未立即停止销售或者使用该药品,通知药品生产企业或者供货商,并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则依据《药品召回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予以责令停止销售和使用,并处1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其他许可证”。

2、药品使用单位拒绝配合药品生产企业或者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开展有关药品安全隐患调查、拒绝协助药品生产企业召回药品的,依《药品
召回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予以警告责令改正,可以并处2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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