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业务经办流程
自贡市社会保障卡业务经办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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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社会保障卡业务经办流程一、制发卡流程(一)批量制发卡1.批量申领批量申领对象包括:定期领取社保待遇人员、单位在职参保人员。
市人社信息中心提取“五险合一”系统中已清理合格但未制卡的参保人基础信息,通过公安联网核查接口核查身份信息并匹配户籍地址、相片等信息后交合作发卡银行进行数据采集。
合作发卡银行协助参保单位填写《社会保障卡申领表》(一式两份)、完善申领信息,签字确认的申领表由合作发卡银行扫描、上传省卡管系统。
2.金融开户合作发卡银行在市人社信息中心发送开户数据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开立金融账户并返回市人社信息中心。
3.制卡市人社信息中心、合作发卡银行分别将社保制卡数据、金融制卡数据交卡商制卡,卡商在15天内完成制卡。
金融个人化委托卡商进行的,卡商制卡并完成社保个人化和金融个人化后直接发货至合作发卡银行,金融个人化未委托卡商进行的,卡商制卡并完成社保个人化后发货至合作发卡银行指定地址,由合作发卡银行完成金融个人化。
4.发卡参保人或单位经办人到合作银行网点领取社会保障卡。
未填写社会保障卡申领表的,需在领卡时补齐申领表,由合作发卡银行扫描、上传省卡管系统。
5.激活及初始密码修改单位经办人统一领卡的,参保人领到社会保障卡后,本人持社会保障卡和身份证到合作银行社会保障卡业务网点激活社保功能和金融功能,修改社保功能和金融功能初始密码。
参保人本人领卡的,领卡时激活社保、金融功能,同时修改社保功能和金融功能初始密码。
(二)零星制卡(含补换卡)1.零星制发卡范围零星制发卡范围为我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个体缴费人员、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个体参保人员、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补换卡人员。
2.零星制发卡流程(1)数据采集:参保人(或单位经办人)到合作银行社会保障卡业务网点申请零星制卡。
银行经办人员进行信息录入,打印申领表。
申领人签字确认申领信息,并粘贴身份证复印件。
银行经办人扫描、上传申领表并进行申领表审核。
(2)制发卡:合作发卡银行采用预制卡制卡。
社会保险经办管理业务操作指引
![社会保险经办管理业务操作指引](https://img.taocdn.com/s3/m/500ff6820129bd64783e0912a216147917117eac.png)
社会保险经办管理业务操作指引社会保险经办管理业务操作指引(保险关系部分)二○○八年六月社会保险关系经办管理业务种类:1.社会保险登记2.社会保险变更登记3.社会保险注销登记4.社保登记证年检5.补办登记证6.增员投保7.减员停保 8.更正职工信息9.合并历史缴费信息 10.养老保险关系转出11.养老保险关系转入 12.开具参保证明13.补缴养老保险费 14.养老保险欠费处理15.灵活就业人员参保 16.延缴养老保险费17.机关转企业处理 18.重复缴费退款19.年度缴费工资调整 20.个账计息与对账一、如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一)单位申请1.提交申请:参加社会保险的申请函。
2.填写表格:《社会保险登记表》《单位基本信息申报表》《在职职工增员申报表》3.提供资料:委托银行自动结算授权书单位在银行的开户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根据单位性质提供相关资料(二)业务办理资料准备齐全后及时向我局保险关系部申报。
保险关系部前台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资料移交后台办理;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说明原因。
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后,申请人凭《受理回执》到保险关系部1号窗口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证》等资料。
(三)注意事项1.单位须于成立之日起30日内办理登记。
2.在广州市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注册的股份制企业,若大股东是中央、省属、军队驻穗单位且出资比例超过注资总额的50%的,可以参加省直社会保险统筹。
3.社会保险登记业务办理完毕,单位应及时(当月)到地税部门办理委托授权手续,否则,划款就不会成功。
4.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时,所报参保人员的最早参保时间不能往前超过3个月。
二、如何办理社会保险变更登记(一)单位申请1.提交申请: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申请函2.填写表格:《单位社会保险变更申报表》3.提供资料:A.修改单位名称的提供《核准企业变更登记通知书》和营业执照或批准成立机关同意修改的文件材料修改组织机构代码的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社保业务经办流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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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新参保业务—办理职工四险新参保 单位新参保业务—
注意事项 办理职工登记时需注意职工年龄,未满16 16岁或已 (7)办理职工登记时需注意职工年龄,未满16岁或已 超过退休年龄(即男满60 60岁 女工人满50 50岁 超过退休年龄(即男满60岁,女工人满50岁,女干部 55岁 的不能参加社会保险; 满55岁)的不能参加社会保险; 兼职职工如已在系统中, (8)兼职职工如已在系统中,则用新生成的身份证号 码进行新参保登记,在兼职项目中选择全日制, 码进行新参保登记,在兼职项目中选择全日制,再录入 实际身份证号码后方可确认; 实际身份证号码后方可确认; 如旧系统中的缴费记录未转入新系统的, (9)如旧系统中的缴费记录未转入新系统的,在职工 登记时须持旧系统打印出的转移单, 登记时须持旧系统打印出的转移单,按转移单内容录入 各项基本信息,将原转移单电脑序号手工录入“ 各项基本信息,将原转移单电脑序号手工录入“电脑序 号”栏并同时提醒单位或个人到帐户补填窗口办理补填 事宜。 事宜。
社保经办业务操作
一、单位新参保业务—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单位新参保业务—
1、审核的表格 2、审核的材料
《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 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 (1)《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及复印件;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副本)及复印件; 企业持《企业营业执照》 (2)企业持《企业营业执照》或《企业法人营业执 照》(副本)及复印件 副本) 事业单位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复印件; (3)事业单位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复印件; 社会团体持《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及复印件; (4)社会团体持《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及复印件; 国家机关持单位行政介绍信; (5)国家机关持单位行政介绍信; 军队机关事业单位提供上级(副师级及以上) (6)军队机关事业单位提供上级(副师级及以上) 人事劳动部门开具的有关单位性质证明; 人事劳动部门开具的有关单位性质证明;
社会保险业务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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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市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登记环节主要包括参保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代理机构登记、验证年审、缴费登记等内容。
一、参保登记(一)参保登记范围新参加养老保险单位、省级统筹范围内跨地市转入单位、跨省级统筹范围转入单位、分立或合并单位、事业改企业单位、社会保障代理机构,应按照《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在规定期限内到A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保局)进行参保登记。
办理参保登记后,按照《河北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办法》规定,到市地税局进行缴费登记。
(二)参保登记1、申请参保登记用人单位携带《A市社会保险登记表》(表1-1)等证件资料,到市人保局业务大厅“社会保险登记”窗口申请参保登记。
《社会保险登记表》(一式二份)由参保单位填写,填写“单位类型”、“经济类型”、“隶属关系”等项目时,应按国家规定的代码表填写,填写后在封面加盖单位公章。
从原参保单位分户重新立户的单位登记时,需提供在职职工管理处核准的《A 市参保单位分户立户申请表》(表2-1)。
2、办理参保登记时需提供以下证件资料:(1)A市社会保险登记表;(2)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执业证件;(3)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4)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5)成建制转入的单位还需提供转出地社保机构开具的参保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介绍信和单位及参保人员相关信息。
3、审核登记人员受理并审核参保单位提供的登记证件资料和社会保险登记事项,登记证件资料真实齐全,符合登记条件的给予登记,并确定单位类型(企业、事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其他)、缴费比例。
4、建立参保单位基本信息档案登记人员在微机“单位登记主窗口”—“单位登记”操作窗口录入参保单位基本信息,建立参保单位基本信息档案。
给定《社会保险登记证》(表 1-2)编号,在《社会保险登记表》(表1-1)中加盖“经办人专用章”和“社会保险登记专用章”。
参保单位基本信息由下列项目组成:(1)单位编号;(2)单位名称;(3)经济类型;(4)单位地址;(5)组织机构统一代码;(6)法定代表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7)营业执照种类、有效期限;(8)经营范围;(9)单位类型;(10)隶属关系;(11)所属行业;(12)上级主管部门或总机构名称;(13)参保单位专管员姓名、所在部门及联系电话;(14)邮政编码;(15)开户银行、户名;(16)银行帐号;(17)参保日期;(18)单位参保缴费状态;(19)缴费比例(单位缴 %、个人缴 %);(20)划入个人帐户比例(单位入 %);(21)统筹范围(省级);(22)养老金发放形式。
参加社会保险单位各项业务经办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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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社会保险单位各项业务经办流程在参加社会保险单位各项业务经办流程中,我们应该如何准确地进行操作呢?下面将为您详细介绍:1. 了解社会保险制度在开始办理社会保险业务前,我们首先要对社会保险制度有所了解。
社会保险制度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每个保险项目都有相应的办理流程和操作规定。
2. 编制个人档案在参加社会保险之前,我们需要将个人的信息进行归档。
个人档案包括身份证明、户口簿、学历证明、居住证明等必要材料,可以将其纸质化或电子化保存。
3. 登记信息并缴纳社保费一旦个人档案编制完毕,接下来我们需要将自己的相关信息进行登记,并按照规定缴纳相应的社保费用。
这个过程通常可以在社保服务窗口或者线上平台完成。
4. 熟悉报销流程如果我们需要进行医疗保险的报销,就要熟悉报销流程。
通常我们需要提供医疗发票、医疗费用明细以及参保人员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然后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报销申请。
5. 办理社保待遇申请当我们符合领取社保待遇的条件时,可以办理社保待遇申请。
这包括养老金的领取、工伤医疗费的报销等内容。
根据不同的待遇申请,办理流程也有所差异,我们需要仔细阅读相关规定。
6. 变更个人信息如果我们的个人信息发生变更,比如姓名、地址、银行账号等,我们应该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将变更信息通知社会保险单位,以确保自己的权益。
7. 退保和注销如果我们不再需要参加社会保险,或者转移到其他地方就业等原因,我们可以办理退保或注销手续。
退保和注销的流程与参保手续类似,我们需要准备相应的材料并按照规定的流程办理。
8. 纠纷处理在办理社会保险业务的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一些问题或纠纷。
这时我们可以与社会保险单位进行沟通,如果无法解决,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
总而言之,参加社会保险单位各项业务经办流程需要我们对相关制度和规定有一定的了解,并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操作。
这样才能保障我们的权益,并顺利享受社会保险带来的各项待遇。
社会保险经办业务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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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经办业务流程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社会保险经办业务流程的基本原则、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费征收、社会保险待遇给付、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社会保险统计、社会保险精算、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社会保险稽核、内部控制、咨询服务及流程改进。
本标准适用于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流程的规范、优化及信息系统的开发、整合。
社会保险主管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指定、授权、委托提供社会保险服务的机构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7768-2011 社会保险服务总则GB/T 31596.1-2015 社会保险术语第1部分:通用GB/T 31596.2-2015 社会保险术语第2部分:养老保险GB/T 31596.4-2015 社会保险术语第4部分:医疗保险GB/T 31596.5-2015 社会保险术语第5部分:工伤保险GB/T 31594-2015 社会保险核心业务数据质量规范GB/T 31599-2015 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规范3 术语和定义GB/T 31596.1-2015(社会保险术语第1部分:通用)、GB/T 31596.2-2015(社会保险术语第2部分:养老保险)、GB/T 31596.4-2015(社会保险术语第4部分:医疗保险)、GB/T 31596.5-2015(社会保险术语第5部分:工伤保险)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社会保险经办业务流程 social insurance business procedures按照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通过对经办业务环节的有序安排和组合,以满足经办管理服务需求的一系列活动。
3.2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 record of social insurance rights and benefits以纸质材料和电子数据等载体记录的反映参保人及其用人单位履行社会保险义务、享受社会保险权益状况的信息。
社会保险经办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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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经办流程
社会保险经办流程通常涉及雇主、个体工商户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之间的一系列操作。
以下是一般的社会保险经办流程,具体步骤可能因国家和地区而异:
登记和申报:
雇主或个体工商户需要在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登记,并向该机构申报拟参保人员的基本信息。
确定参保人员:
确定参保人员,包括雇员的基本信息,例如姓名、身份证号码、职业等。
对于个体工商户,也需要提供其个人信息。
缴费计算: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相关规定和缴费基数,计算出参保人员的社会保险缴费金额。
这通常涉及到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
缴费:
雇主或个体工商户按照计算出的社会保险缴费金额,将相应款项缴纳给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信息报送:
雇主或个体工商户需要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送参保人员的相关信息变更,例如职工入职、离职、工资调整等。
社会保险卡办理:
参保人员通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卡,该卡通常用于就医、领取医疗报销等操作。
社会保险待遇申领:
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参保人员可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如养老金、医疗报销等。
定期检查和调整:
雇主或个体工商户需要定期对社会保险参保人员的信息进行检查和调整,确保信息的准确性。
政策宣传和培训: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向雇主和个体工商户提供相关社会保险政策的宣传和培训,确保其了解并遵守相关法规。
请注意,以上流程仅为一般性指导,具体社会保险经办流程可能因地区和国家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因此,在操作过程中,建议雇主和个体工商户仔细了解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布的具体规定和操作指南。
社会保险经办业务办理指南与流程图
![社会保险经办业务办理指南与流程图](https://img.taocdn.com/s3/m/bd529ac95fbfc77da269b1ce.png)
社会保险经办业务办理指南与流程图社会保险登记业务办理指南与流程图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二〇一四年三月1前言随着《社会保险法》的出台,社会保险政策及业务内容的不断细化,我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为了更好的满足日常工作需要,进行了机构改革,扩增了人员编制,做到科室职责明确,岗位相互制约,人员权责分明。
为使工作人员全面、准确把握社保政策、业务流程,提升业务水平,确保轮岗交流的通畅和首问负责制的落实,同时帮助参保单位社会保险经办人员尽快熟悉业务,提高办事效率。
经社保中心各业务科室共同努力,由社保中心咨询服务科牵头梳理绘制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业务办理指南和业务办理流程图,方便大家学习查阅。
由于时间紧、内容多,水平所限,不足之处请大家批评指正。
随着社保政策的不断调整和社会系统的不断升级,社保政策和业务流程也会不断发生变化,我们将持续关注法律法规、业务政策的不断变化,及时对内容进行调整、充实。
二〇一四年二月十三日(2014年3月版,2014年3月第一次印刷)温馨提示目录1.登记科经办业务内容 (5)2.用人单位办理社保新开户办事指南 (6)3.用人单位办理社保新开户流程图 (7)4.用人单位五险新参保人员增加办事指南 (8)5.用人单位五险新参保人员增加流程图 (9)6.用人单位转入人员增加(续保)办事指南 (12)7.用人单位转入人员增加(续保)流程图 (13)8.用人单位参保人员减少办事指南 (14)9.用人单位参保人员减少流程图 (15)10.用人单位变更登记信息办事指南 (16)11.用人单位变更登记信息流程图 (18)12.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登记注销办事指南 (19)13.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登记注销流程图 (20)14.用人单位参保人员信息变更办事指南 (21)15.用人单位参保人员信息变更流程图 (23)16.参保人员变更定点医疗机构办事指南 (24)17.参保人员变更定点医疗机构流程图 (25)18.社保退休减员办事指南 (26)19.社保退休减员流程图 (28)20.退休人员自选养老金代发银行办事指南 (29)21.退休人员自选养老金代发银行流程图 (31)22.用人单位还缴社会保险欠费办事指南 (32)323.用人单位还缴社会保险欠费流程图 (33)24.用人单位社会保险关系整体跨区转入、转出办事指南 (33)25.用人单位社会保险关系整体跨区转入、转出流程图 (35)26.建筑企业工伤保险一次性趸缴办事指南 (36)27.建筑企业工伤保险一次性趸缴流程图 (37)28.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人员缴费工资申报办事指南 (38)29.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人员缴费工资申报流程图 (39)30.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人员缴费工资变更办事指南 (40)31.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人员缴费工资变更流程图 (41)32.社保卡信息同步办事指南 (42)33.社保卡信息同步流程图 (43)34.用人单位参保人员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申领办事指南 (44)35.用人单位参保人员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申领流程图 (45)36.用人单位开通网上申报业务办事指南 (46)37.当前网上申报可以操作的业务 (47)38.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社会保险登记办事指南 (48)39.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社会保险登记流程图 (49)40.学校集中办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事指南 (50)41.学校集中办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流程图 (51)1.社会保险登记业务主要内容序号业务内容备注1 单位社会保险登记(单位新参保开户)2 购买数字证书、数字证书续费3 网上申报开户(激活数字证书)4 单位登记信息变更5 单位社会保险整体跨区转移6 建筑施工单位工伤趸缴7 单位社会保险登记注销8 社保登记证补办9 参保单位月报补缴(还欠)10 职介人才存档人员持档减员打印社会保险转移单11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登记(一老一小)12 单位职工社会保险登记(新参保)13 单位参保人员登记信息变更14 单位参保人员增加15 单位参保人员减少16 医疗在职转退休17 社保卡同步18 参保人员社保卡信息采集(社保卡制卡信息)19 自选养老金代发银行信息采集20 社会保险险种批量登记21 社保缴费基数核定52.用人单位办理社保新开户办事指南第一步:用人单位网上登记用人单位登录“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在网站主界面点击“新参保单位网上登记”,选择“初次登录”,输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和单位名称,点击“确定”。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业务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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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业务工作流程一、参保登记工作流程一参保登记条件:凡``县行政区域内、年满16周岁以上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农村和城镇户籍居民,均可进行参保登记;二登记资料:参保人员持户口簿、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村居委会、农林场所办理参保登记手续;三信息审查:劳保员审查参保人员的户口簿、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对不符合参保登记条件的不得为其参保登记;对户口簿、身份证信息不符且有错误的,暂不接受参保登记申请,待到公安部门对相关信息修改后再予办理参保登记;四参保信息登记:参保人员符合参保登记条件的,应登记参保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居民身份证号码、出生年月、户籍地、居住地址、等;并在参保登记表上签名盖手印确认;五接受参保申请:劳保员介定属于60周岁以上和未满60周岁两种情况,分村分组进行填写申请参加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人员名册以下简称名册在农保群里下载,每月汇集一次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然后将名册以电子文档的形式上报县农保站;六参保确认:县农保站参保缴费业务员将电子名册上与城镇参保人员数据库进行比对后,将符合参保条件的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录入湖南省新农保信息系统,确认为参保对象,其中16至59周岁参保人员为应参保缴费人员,60周岁及以上参保人员为享受待遇人员;八通知打印卡折:各乡镇、居委会、农林场所的劳保员每月定期在县农保站领取社会保险卡,然后分发至参保人员,要求参保人员在社会保险卡领取登记表上签字;乡镇、居委会、农林场所的劳保员及时将社会保险卡领取登记表送至县农保站;二、养老保险收缴工作流程一缴费公示:县农保站每年初利用信息工作平台,向社会公布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新农保缴费档次和标准,由参保人员自主选择缴费;同时公布特困群体政府补贴名单,接受群众的监督;二缴纳依据及地点:参保人员根据自己意愿确定缴费档次和标准,凭社会保险卡到金融机构缴纳当年或补缴以前年度的养老保险费;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缴纳期;三打印缴费记录:参保人员缴费后,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据参保人员确定的缴费档次,一次性收取当年的养老保险费,连同当年政府的缴费补贴,在缴费补贴登记卡上打印缴费信息;同时缴费人员在新农保缴费记录单上签字确认;四批量缴费:乡镇、居委会、农林场所的劳保员经授意可开具票据进行代收代缴养老保险费,填写批量缴费登记表,将缴费资金集中解缴到新农保基金收入户,再在缴费补贴登记卡上打印金额;五特困群体缴费补助:根据乡镇民政或残联提供的资料,由乡镇、居委会、农林场所劳动保障站填写批量缴费登记表,上报县农保站录入新农保信息系统,直接给予特困群体缴费补助,其中参保人员应补缴的部分养老保险由乡镇、居委会、农林场所的劳保员代收之后缴入新农保基金收入户;六集体补助缴费:乡村集体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对个人缴费的补助,直接到县农保站缴款,开具社保收款收据,然后录入信息系统,批量补助到人;七缴费引导和提醒:平时,各乡镇、居委会、农林场所劳动保障站要通过发放宣传单、公布缴费进度、及时代缴代办等方式,对参保缴费进行宣传引导,提醒参保人员及时进行缴费;八对账及查询:县农保站应及时与县金融机构进行保费收缴对账,将核对无误后的缴费记录录入个人账户信息;同时将缴费情况挂入信息工作平台,方便乡镇、居委会、农林场所的劳保员及参保人员进行査询和核对;三、基本信息修改工作流程一申请受理:参保人员基本信息如需进行修改的,必须提供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有关证明材料,对资料符合要求的,由乡镇、居委会、农林场所劳动保障站将其汇总并上报纸质、电子名册到县农保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并当面告知理由;二修改工作:县农保站信息修改业务员审查各乡镇、居委会、农林场所上报的纸质、电子名册,在信息系统中进行修改,并将纸质名册整理归档;三换发新卡折:乡镇、居委会、农林场所的劳动保障站将参保人员要修改的缴费补贴登记卡或养老金存折收回,待县农保站在系统中将信息更正后,再通知参保人员到金融机构办理新卡折的换发手续;四、养老金待遇核定工作流程一领取资格:已年满60周岁指2011年7月1日前满60周岁的、为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城镇居民,均可享受养老金待遇;已年满60周岁指2011年7月1日前满60周岁的、为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在确认其符合条件的同村子女参保登记后,均可享受养老金待遇;二受理申报:县农保站待遇领取业务员定期在系统内搜索确定养老金领取资格条件的到龄参保人员,将名册下发,由劳保员督促缴费后,将缴费补贴登记卡上收,交到县农保站;再由县农保站待遇领取业务员填写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金待遇领取审核表,受理待遇领发申报;三计算养老金待遇:县农保站受理到龄待遇领取人员申报;核查个人账户记账情况,计算出养老金待遇,生成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拟领取养老金人员情况核对报告表,网上提供给乡镇、居委会、农林场所核对;四组织核对:乡镇、居委会、农林场所的劳保员将打印的核对报告下发,交给参保人员核对;参保人员确认核对报告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之后,经乡镇、居委会、农林场所劳保员签字盖章确认,于当月20日前上报至县农保站;核对有异议的,由参保人员填写书面说明并附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上报到县农保站进行审核,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处理;五确认待遇:县农保站对签字确认对象在系统内复核确认待遇,将到龄参保人员的待遇信息传送至金融机构;发现信息错误,按信息修改程序修改;待遇计算和复审时,应重点检查个人账户记账、待遇计算结果是否有异常;六打印养老金存折:金融机构在系统内调取已核定养老金人员的名单,生成养老金领取人员存折信息开户网点、账号等,反馈给县农保站导入信息系统数据库中,打印养老金存折;七领取存折:乡镇、居委会、农林场所的劳保员在县农保群下载当月领取待遇人员名册,及时到县农保站领取存折;八社会化发放:养老金委托金融机构实行社会发放,每月在25号左右发放到位;九养老金领取:待遇领取人员凭养老金存折到当地金融机构领取养老金;养老金存折遗失到当地金融机构挂失,再补发;养老存折毁损可到当地金融机构直接换发;十养老金发放查询:待遇领取人员可在当地金融机构、乡镇、居委会、农林场所劳动保障站或县农保站查询;对养老金发放有异议的,可直接到县农保站核对;四、养老金待遇支付工作流程一前期准备工作:待遇审核业务员在支付月内办理的业务进行审核,包括养老金领取人员新增待遇计发,待遇调整,待遇停发、续发、终止、恢复,待遇核定的冲销,待遇补发、退发,个人账户一次性支付等;此项工作必须在每月20日前做完;二支付核定:待遇审核人员选择发放对象,输入核定月份,进行支付核定,生成以乡镇、居委会、农林场所为单位的支付核定台账;在信息系统中打印XX年X月月度支付比对表,比对无误的,固化当月支付结算数据;一经发现核定有误,严格按程序查实,经改正并说明理由后,方可实施待遇支付;三申请用款计划:待遇审核业务员在信息系统中生成并打印XX年X月支付计划表,按规定程序报主管业务的副站长、主管财务的副站长、站长审批后,移交财务部门;四待遇支付和发放:站财务部门将发放明细传给银行系统,同时将签章后的支付凭证于每月22日前提交给发放银行;发放银行查验资金到位后,在每月25前,根据明细将钱发放到享受待遇人员的存折账户上,并随即将发放的结果反馈给农保站;五、注销登记工作流程一注销登记情况:参保人员出现死亡、失踪、出国定居、户口性质变更、跨统筹范围转移、参加其他社会养老保险等情况的,应及时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二提供证明材料:办理注销登记时,应提供的材料:1、参保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明;2、参保人员死亡的,应提供户口簿、乡镇、居委会、农林场所劳动保障站出具的死亡证明、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特殊情况还要提供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能够确定其继承权的法律文书、公证文书或相关证明;3、出国定居的,应提供出国定居证明;4、参保人员失踪的,应提供司法部门出具的失踪告示和公安部门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5、跨统筹范围转出的,应提供户籍关系转移证明;三汇总上报:乡镇、居委会、农林场所的劳保员接到家属申报、或其他人员举报参保人员死亡或失踪的信息后,可暂先用或网络快捷方式报出,县农保站做暂停支付;再收集当月死亡或失踪人员名单,于次月5日前向县农保站集中报送纸质死亡申报表;每月报出时,各乡镇、居委会、农林场所的劳保员应再次落实终止人员名单;五终止保险关系:县农保站待遇审核人员受理并审查注销资料,录入信息系统,为其终止保险关系,停发其养老金;同时通过信息系统核算出返还的个人账户余额,将资料移交财务部门;六财务复审:县农保站财务部门审核后,打印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员个人账户返还结算单,将资料移交出纳人员;出纳人员留存一份作支付,将另一份返还结算单交乡镇、居委会、农林场所劳保员,送至参保人员家属;六、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工作流程一县内转移:参保人员在县域内跨乡镇或村居委会转移的,按信息修改处理程序要求,只变更户籍地和居住地,不需要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二省内县外转移:参保人员需要办理省内县外的保险的,劳保员受理并审查参保人员提交的资料:1、户籍关系转移证明资料;2、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介绍信;县农保站关系转移业务员根据转移介绍信,在信息系统中审核确认转出入人员基本信息,对转出方做出标识并调出至省内转移人员库,而转入方在省内转移人员库中查找到该转入人员并进行比对,及时办理其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信息转移,不需要转移账户储存额;三、跨省转移:参保人员跨省转移的,要办理其保险关系、个人账户信息和储存额转移;由县农保站受理并审查乡镇、居委会、农林场所劳动保障站提交的资料:1、户籍关系转移证明资料及复印件;2转移人的身份证复印件;3、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接续信息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台账,省外转出的还要有跨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收函;关系转移业务员对省外转入的,根据受理资料,在公安信息系统中进行查找和比对确认,在核实个人账户储存额转入到账后,在信息系统中予以确认,同时接收跨省转移接续信息表和缴费台账,为其办理新参保手续;对省外转出的,根据受理资料和转移接收函,在信息系统内完成个人账户储存额的转出,打印跨省转移接续信息表和缴费台账并加盖印章交参保人员,为其办理新农保关系转出注销登记手续;四挂户留存:转入地尚未开展新农保试点的,县农保站暂时将参保人员的新农保关系和个人账户储存额留存,待达到转移条件时再办理转移手续;留存期间个人账户储存额仍按规定计息;七、资格年审工作工作流程一待遇名单公示:乡镇、居委会、农林场所劳动保障站要在新增加发放对象时,以及每年6月和11月底前,在各乡镇、居委会、农林场所醒目处张榜公示领取养老金待遇人员名单,公示其不少于10天,同时公布县、乡镇举报,接受群众的监督;二领取人员生存认证:以村居委会为单位,乡镇劳动保障站配合,每年要对领取养老金待遇人员进行一次年审;通知他们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户口簿、身份证到村居委会驻地接受年审;对一年以上卧病在床、行动不便的人员,可由劳保员上门年审;对长期居住在异地的领取人员,可委托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协查认证年审;三举报奖励:鼓励广大干部群众对冒领养老金的行为投诉举报,县农保站和乡镇、居委会、农林场所劳动保障站应公布举报,及时受理举报事项,对举报情况及时进行处理;四追究处理:经查实属于冒领养老金行为的,县农保站应封存被冒领人员的个人账户、核实冒领的具体数额,经执法部门依法追缴,并按有规定对当事人和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个体户办社保流程具体怎么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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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户办社保流程具体怎么操作个体户办理社保有哪些具体的流程,个体户办理社保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个体户办理社保有哪些具体的办理步骤。
小编给大家整理了关于个体户办社保流程,希望你们喜欢!个体户办社保流程根据社会保险相关政策规定,个体工商户应参加社会保险。
个体工商户有雇工的,应按单位性质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五项社会保险,无雇工的可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1、个体户给员工办理社保流程:用人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具体办理程序如下: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获准成立)之日起30日内,应用下列证件和资料到所属地税征收大厅办理单位缴费登记和个人缴费登记。
(1)有关部门批准成立的文件(复印件);(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4)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调令、编制卡,干部、工人介绍信(复印件)或劳工合同书等。
2、个体户给自己办理社保流程: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还可以按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社会保险,具体的办理流程如下:1、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由社会保险业务服务大厅办理社会保险统一登记和征缴核定,工商银行受地税机关委托收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大病医疗救助保险费;2、灵活就业人员在社会保险综合服务大厅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后,参保人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打印的《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缴费核定通知单》到工商银行网点缴费。
个体户社保办理所需材料1、《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3、制作《社会保险缴费(专用)卡》另需携带以下材料:(1)《xx银行《社会保险缴费专用卡》承诺书》一份;(2)《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一式三份;(3)《xx银行《社会保险缴费专用卡》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协议》一式两份;(4)《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5)《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6)税务登记证或其他有权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复印件;(7)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业主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8)xx银行核发的银行基本结算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社会保险登记流程
![社会保险登记流程](https://img.taocdn.com/s3/m/375fbcba951ea76e58fafab069dc5022aaea46b9.png)
社会保险登记流程一、登记范围:所有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均应进行社会保险登记。
二、登记地点:参保人员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三、登记所需材料:(一)《营业执照》副本(或批准成立文件)复印件;(二)《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复印件;(三)《地方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四)《编制登记证》复印件;(五)《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批文复印件;(六)受法人委托的负责办理社保经办业务的“授权书”一份(法人授予其下属的负责经办社保业务的部门或人员);(七)《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一份;(八)参保单位公章、法人章及财务专用章;(九)法人(或护照)复印件一份或经办人复印件一份。
注:以上(一)至(九)为办理社保登记所需材料,其中(六)、(七)、(九)只需一份,其他所需材料视具体情况而定。
四、登记程序:参保单位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表》,按要求填写后连同上述材料一并报送。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参保单位报送的《社会保险登记表》和有关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自受理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
一、引言社会保险登记变更表是用于记录和证明企业或个人在社会保险登记信息发生变更时所使用的表格。
它是维护和更新社会保险信息的重要工具,以确保在需要时能够快速、准确地获取到最新的登记信息。
本文将详细介绍社会保险登记变更表的使用和注意事项。
二、社会保险登记变更表的用途1、更新社会保险登记信息:当企业或个人的社会保险登记信息发生变更时,如姓名、性别、号码、方式等,需要使用社会保险登记变更表进行更新。
2、修改与社保相关的个人信息:除了基本的登记信息外,一些与社保相关的个人信息,如工资收入、工作经历等,也需要在使用社会保险登记变更表后进行修改。
3、补办社保卡或证明:在某些情况下,企业或个人可能需要补办社保卡或开具与社保相关的证明文件。
此时,社会保险登记变更表可以作为申请的必要材料之一。
三、社会保险登记变更表的填写说明1、填写申请人信息:在填写社会保险登记变更表时,首先要填写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号码、方式等。
社会保险经办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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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查 部门是 否整 改到位
否
是
整理 资料归 档
社会保险经办内部控制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流程
确定 风险点 搜集 相关资 料 开展 内部控 制日常 监督检 查 填写 监督检 查工作 底稿交 内部控 制执行 部门核 实后反 馈 形成 内部控 制日常 监督检 查工作 报告
本单 位内部 控制工 作领导 小组
内部 控制执 行部门
填写 监督检 查工作 底稿交 被监督 检查对 象核实 反馈
形成 内部控 制专项 监督检 查工作 报告
本单 位内部 控制工 作领导 小组
被监 督检查 对象违规Fra bibliotek经办制度 缺陷
追责 问责
完善 制度
被监 督检查 对象限 期整改 向专 项监督 检查工 作小组 反馈整 改报告 专项 监督检 查工作 小组跟 踪核实 整改情 况
社会保险经办内部控制自查工作流程图
梳理 风险点 确定 内部控 制自查 内容
开展 内部控 制自查 形成 内部控 制自查 报告
本单 位内部 控制工 作领导 小组
内部 控制监 督检查 部门
违规 经办
制度 缺陷
追责 问责
完善 制度
自查 部门限 期整改 向内 部控制 监督检 查部门 反馈整 改报告 内部 控制监 督检查 部门跟 踪核实 整改情 况
违规 经办
制度 缺陷
追责 问责
完善 制度
内部 控制执 行部门 限期整 改 向内 部控制 监督检 查部门 反馈整 改报告 内部 控制监 督检查 部门跟 踪核实 整改情 况
内部 控制执 行部 门是 否整改 到位
否
是
整理 资料归 档
社会保险经办内部控制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流程
制定 内部控 制专项 监督检 查工作 方案 提前 通知内 部控制 专项监 督检查 对象 (特殊 情况可 不通知 ) 开展 内部控 制专项 监督检 查
项城市社会保障管理服务中心操作流程
![项城市社会保障管理服务中心操作流程](https://img.taocdn.com/s3/m/cfff4f72ef06eff9aef8941ea76e58fafab0452f.png)
项都市社会保障管理服务中心业务操作流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局社会保险业务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流程。
第二条社会保障管理服务中心合用本流程。
第三条社会保障管理服务中心业务操作流程分为社会保险登记、参保人员登记、征缴管理、帐户记录、财务管理、稽核监督等。
第一章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登记环节包括参保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验证等内容。
第一节用人单位参保登记第四条用人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下同)依法申报参与社会保险时,登记环节为其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规定其填报《社会保险登记表》并提供如下证件和资料:(一)营业执照、同意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二)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第五条对未提供组织机构统一代码的缴费单位,应规定其到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领《全国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在未申领前,组织机构统一代码可暂按如下规则1—2位使用社会保险简称标识(SB),3—4位使用区、县编码日勺后两位,5—8位按登记的次序由OOOI号开始排列,其体现形式为:SB×××××X—I I=—次序号-------------- 区(县)编码日勺后两位-------------------- 社会保险简称标识第六条以个人身份参保日勺人员(如下简称“个体参保人员”),登记环节为其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规定其填报《参与社会保险人员状况表》,并提供如下证件和资料:(一)身份证件;(二)户口簿;(三)照片;(四)登记前曾在其他统筹地区参保日勺,还应提供原参保所在地社保机构开具日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表》、《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表》;(五)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日勺,还应提供有关证明;第七条登记环节审核参保单位或个体参保人员填报日勺有关表格与否精确无误,证件和资料与否真实齐全,并在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
审核通过时,为其确定社会保险登记证编码,建立社会保险登记档案和参保人员基本信息。
社会保险经办管理业务操作指引
![社会保险经办管理业务操作指引](https://img.taocdn.com/s3/m/bcb4bd9a76eeaeaad1f33097.png)
社会保险经办管理业务操作指引(保险关系部分)二○○八年六月社会保险关系经办管理业务种类:1.社会保险登记2.社会保险变更登记3.社会保险注销登记4.社保登记证年检5.补办登记证6.增员投保7.减员停保 8.更正职工信息9.合并历史缴费信息 10.养老保险关系转出11.养老保险关系转入 12.开具参保证明13.补缴养老保险费 14.养老保险欠费处理15.灵活就业人员参保 16.延缴养老保险费17.机关转企业处理 18.重复缴费退款19.年度缴费工资调整 20.个账计息与对账一、如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一)单位申请1.提交申请:参加社会保险的申请函。
2.填写表格:《社会保险登记表》《单位基本信息申报表》《在职职工增员申报表》3.提供资料:委托银行自动结算授权书单位在银行的开户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根据单位性质提供相关资料(二)业务办理⏹资料准备齐全后及时向我局保险关系部申报。
⏹保险关系部前台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资料移交后台办理;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说明原因。
⏹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后,申请人凭《受理回执》到保险关系部1号窗口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证》等资料。
(三)注意事项1.单位须于成立之日起30日内办理登记。
2.在广州市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注册的股份制企业,若大股东是中央、省属、军队驻穗单位且出资比例超过注资总额的50%的,可以参加省直社会保险统筹。
3.社会保险登记业务办理完毕,单位应及时(当月)到地税部门办理委托授权手续,否则,划款就不会成功。
4.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时,所报参保人员的最早参保时间不能往前超过3个月。
二、如何办理社会保险变更登记(一)单位申请1.提交申请: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申请函2.填写表格:《单位社会保险变更申报表》3.提供资料:A.修改单位名称的提供《核准企业变更登记通知书》和营业执照或批准成立机关同意修改的文件材料修改组织机构代码的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社保各办理流程
![社保各办理流程](https://img.taocdn.com/s3/m/b997876d2a160b4e767f5acfa1c7aa00b52a9db9.png)
社保各办理流程一、社会保险登记、变更及登记证年检流程登记的范围二、企业社会保险申报缴费流程三、个体劳动者社会保险缴费流程四、办理转移业务流程五、办理退休业务流程六、办理撤保业务流程七、社会保险稽核检查程序一、社会保险登记、变更及登记证年检流程登记的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国务院令第259号《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规定,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征缴范围为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与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
参保人员的范围为企业职工(含农民合同工),自由职业人员,城镇个体工商业主与其从业人员。
登记程序1、新成立的单位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成立的30日内,持营业执照(或者批准成立证书、执业许可证)、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2、市内四区的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时需首先到大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的稽查部填写一式两份《建户通知单》3、经稽查部核准后,单位持《建户通知单》到当地经办机构申请登记4、当地经办机构的征缴部长指定建户后,缴费单位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窗口专管员开始录入单位基本信息,完成登记工作。
登记需提供的有关资料(1)单位登记需提供的资料1、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书或者执业许可证2、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3、《工资基金管理手册》4、当年任意一个月工资发放明细5、职工劳动合同书6、法人代表身份证(2)个体劳动者登记需提供的资料个体劳动者需提供公民身份证及其复印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职工养老保险手册与失业证。
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登记的受理时限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即时受理登记事宜,并在10个工作内审核完毕。
登记所需提供的资料齐备完整的,予以登记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
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的程序缴费单位的单位名称、住址、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单位类型、组织机构统一代码、主管部门、隶属关系、开户银行账户发生变更时,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布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变更登记申请书、工商变更登记表与营业执照或者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布变更证明及社会保险登记证到原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登记。
人社部办理项目保险经办流程
![人社部办理项目保险经办流程](https://img.taocdn.com/s3/m/ff35e7b6c9d376eeaeaad1f34693daef5ef7131a.png)
人社部办理项目保险经办流程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人社部办理项目保险经办流程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保险行业在我们的生活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作为国家的一个重要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保险行业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人社部办理项目保险经办流程是保险业务中一个重要的环节,下面我们就来详细介绍一下。
一、申请资料准备在办理项目保险经办流程之前,申请人需要准备一系列的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项目相关资料、员工名单、保险计划书等。
这些资料对办理项目保险经办流程至关重要,申请人务必认真准备。
二、填写申请材料完成申请资料准备后,申请人需要填写具体的申请材料。
这些材料包括保险申请表、保险计划书、员工信息表等。
申请材料的填写需要符合相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这样才能保证保险经办流程的顺利进行。
填写完申请材料后,申请人需要按照人社部门的要求递交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的递交方式多样,可以通过邮寄、传真或者直接到人社部门办理窗口递交。
在递交申请材料时,务必确认资料完整,避免漏项和错误。
人社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将对资料进行审查和核实。
审查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完整性等。
如果发现问题,人社部门将要求申请人补充或修改相关资料。
五、制定保险方案在审核通过后,人社部门将结合申请人的实际情况,制定符合需求的保险方案。
保险方案应当包括保险类型、保险金额、保险期限、保险责任、保险费用等内容。
六、签订保险合同制定完保险方案后,人社部门将与申请人签订正式的保险合同。
保险合同是申请人与保险公司之间的法律文件,包括了保险的具体内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等。
双方应该认真阅读合同内容,并确保遵守合同规定。
七、缴纳保险费用签订保险合同后,申请人需要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时间缴纳相应的保险费用。
保险费用是保险公司提供保险服务的基础,申请人应该按时足额缴纳,以确保获得保险保障。
自治区社会保险网上业务经办系统数字证书及登录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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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社会保险网上业务经办系统数字证书办理及登录流程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在全区推广实施社会保险统一应用系统网上业务经办系统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函[2014]37号)的精神。
为方便参保单位,参保人员办理社会保险业务,提高经办服务效率,推动全区社会保险公共服务更加均等可及,自治区决定在全区推广实施社会保险统一应用系统网上业务经办系统。
先期推广实施参保单位申报业务和查询业务,参保个人的查询业务 , 今后逐步更新升级系统,最终实现各险种网上征缴功能。
自治区社会保险网上业务经办系统(以下简称社保网上经办系统)采取网上申报方式,采用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以下简称新疆CA)的数字证书作为唯一安全登录方式。
数字证书具有网络真实身份认证、数据加密、安全传输和数字签名等重要功能,能保证网上业务的保密性、完整性、真实性和不可否认性。
为方便参保单位参加网上申报,请尚未办理数字证书的企、事业单位等尽快办理,已办理过自治区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数字证书的企业无需重复办理,可以“一证通用”,具体办理方式可参见“数字证书申请办法”。
一、数字证书申请办法数字证书可在新疆CA或设在各地的受理网点办理。
数字证书申领表格可在新疆CA网站(—下载专区—资料下载)下载或在各地受理网点领取。
对于已办理过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数字证书的用户,第一年只需携带资料前往当地社保部门核对信息,信息核对完3个工作日后登录社保网上经办系统绑定应用即可使用。
第二年应用到期后,企业经办人员向新疆CA或各地的受理网点提出延期应用申请。
对于未办理过数字证书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的用户须携带资料前往当地社保部门核对信息,信息核对完5个工作日后携带资料向新疆CA或当地的受理网点申领证书并缴费,领取到证书后放可登录社保网上经办系统申报。
二、办理数字证书需要携带的资料(一)社保部门核对信息所需携带资料1、单位登记证注1副本复印件一份;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一份;3、经办人身份证(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4、《社保网上经办协议书》两份;注:以上资料都须加盖单位公章,并留存当地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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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业务经办流程
一、信息收集和审核阶段:
2.申请信息填写:申请人在社会保险机构办理入职手续时,填写相关的社会保险登记表格,并提交所需材料。
4.信息录入:审核无误后,工作人员将核实的信息录入到社会保险系统中,建立申请人的社会保险档案。
二、社会保险核定阶段:
1.确认资格:工作人员根据审核结果和相关规定,确认申请人是否符合参保资格,并核定需要缴纳的社会保险种类和比例。
2.缴费通知:社会保险机构向申请人发出社会保险缴费通知书,明确缴费期限、金额和缴费方式等信息。
3.缴费登记:申请人按照通知书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并向社会保险机构提交缴费凭证。
4.缴费核实:社会保险机构对申请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和凭证进行核实,确保金额和缴费方式准确无误。
三、社会保险待遇申领阶段:
1.待遇计算:社会保险机构根据申请人的个人缴费记录和相关计算规则,计算申请人享受的社会保险待遇金额。
2.待遇发放:社会保险机构根据计算结果,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将待遇金额发放给申请人,并提供相应的发放凭证。
四、社会保险待遇续发和变更阶段:
1.待遇续发申请:在待遇期限过期前,申请人需要填写续发申请表,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申请继续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2.待遇续发审批:社会保险机构审核续发申请表和相关材料,确认申请人是否符合继续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
3.变更申请:如果申请人个人情况发生变化,例如婚姻状况改变、工作岗位变动等,申请人需要填写变更申请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申请调整社会保险待遇。
4.变更审批:社会保险机构审核变更申请表和相关材料,确认申请人的个人情况变化,并进行相应的待遇调整。
总结:以上就是社会保险业务经办流程的主要环节,其中包括信息收集和审核阶段、社会保险核定阶段、社会保险待遇申领阶段、社会保险待遇续发和变更阶段等。
不同社会保险机构的具体操作流程可能有所差异,但整体流程基本一致。
在办理社会保险业务时,申请人需要准备相关材料并按照规定的程序操作,以确保办理过程顺利进行。
同时,社会保险机构也需要严格按照规定流程进行审核、核定和发放等环节,确保社会保险业务的公正性和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