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安全供电及用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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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的安全供电概述

矿井的安全供电概述

矿井的安全供电概述随着煤矿工业的不断发展,矿井安全供电已成为煤炭行业以及整个国家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领域。

矿井的供电系统直接影响到工人生命财产的安全,而矿井内部环境的恶劣,如尘埃、高温、潮湿以及震动等环境因素也给矿井安全供电带来了诸多挑战。

因此,矿井的安全供电问题极为重要,必须全面地考虑矿井内外的因素,采取有效的措施,确保矿工工作的安全、稳定和高效。

本文将对矿井的安全供电概述进行详细讨论。

一、矿井供电的类型矿井供电与传统供电有很大的差异,一些特殊的地下设施需要特殊的供电方式。

下面列出几种矿井供电的类型:1. 临时供电:在矿井的开发、施工、维修及井下紧急救援等情况下,需要实行临时供电。

2. 集中供电:常用的矿井供电方式是集中供电,即通过沿用传输线路或新建输电线路送电给矿井内的主要设备和用电负荷,如井下运输设备、通风设备、照明设备等。

3. 现场发电:在远离城市的矿区,不能接受长距离输电线路损耗,采用现场发电供电方式,如使用燃油发电机组和微型水电站等。

二、矿井供电的安全标准矿井供电是重要的低压供电,直接关系到矿井发电的安全水平。

为了保证矿井供电的安全和可靠性,建立了一系列的标准。

国家对煤矿安全供电提出了相关的标准,包括:1. 《煤炭行业矿用电安全规程》该规程规定了煤矿用电的安全管理及电气设备的管理规定。

规程明确了矿区应规范化的设计、实施、监视和确保电力供应的安全,确定了煤矿安全用电的管理制度,以及关于煤井用电运行和日常检查等重要内容。

2. 《低压电器及设备安全工作规程》该规程主要从低压电器和设备方面规定了各项安全措施,包括矿井内用电线路的使用和巡检,电气设备的维护及保养等。

三、矿井供电安全措施为了保证矿井供电的安全和可靠性,需要采取一系列的安全措施,包括:1. 矿井供电设备的配备在煤炭行业,可以通过使用电缆、母线、柜子等设备来保障矿井的安全供电。

例如,矿井内的电缆要采用HBTBM新型阻燃电缆,以保证功率负载的安全和稳定。

井下安全供电和停风停电处理制度

井下安全供电和停风停电处理制度

井下安全供电和停风停电处理制度一、引言井下安全供电和停风停电处理是煤矿生产中至关重要的一项工作,它关系到矿工的生命安全和生产的持续进行。

为了保障井下供电安全和合理应对停风停电情况,必须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处理制度。

本文将对井下安全供电和停风停电处理制度进行详细阐述。

二、井下安全供电制度1. 供电设备管理井下供电设备是保障正常生产的基础,必须进行严格的管理。

包括设备定期检修、故障及时处理、备用设备齐备等措施,确保供电设备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2. 电缆敷设与维护井下电缆的敷设和维护是保障供电安全的关键。

必须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敷设,定期检查和维护电缆的绝缘状况,及时处理电缆的损坏和老化问题。

另外,要加强对电缆敷设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专业水平。

3. 配电系统管理井下的配电系统应具备可靠性和安全性。

应建立科学的配电系统管理制度,对配电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在配电系统故障或异常情况下,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确保供电的连续性。

三、停风停电处理制度1. 停风处理煤矿井下的停风情况可能导致危险和生产中断。

因此,必须建立健全的停风处理制度。

一旦发生停风情况,应迅速进行判断,并及时采取措施保障矿工的安全。

包括紧急疏散、通风设备启动、井口封闭等措施,确保主风机停机时,矿井通风系统不受影响。

2. 停电处理井下的停电情况同样可能导致生产中断和安全事故。

为此,需要建立完善的停电处理制度。

首先,要对供电设备进行分类,根据设备的重要程度制定应急供电方案。

其次,要建立应急供电设备的存储和维护制度,确保设备的有效性和可靠性。

最后,要做好矿井内停电时的照明和通讯保障工作,避免因停电而造成的混乱和误操作。

四、总结井下安全供电和停风停电处理制度是煤矿生产的重要保障,关系到矿工的生命安全和生产的稳定进行。

必须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处理制度,包括供电设备管理、电缆敷设与维护、配电系统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同时,应制定严密的停风停电处理制度,包括紧急疏散、启动通风设备、应急供电等措施,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和生产的连续进行。

矿井供电系统与井下供电安全

矿井供电系统与井下供电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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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井供电系统 深井供电系统采用三级供电方式,即地面变电站、井
下中央变电所、采区变电所。
(1)从地面变电站两段不同的6KV母线上引出两条高压输 电电缆,通过井筒入井送到井下中央变电所。在井下中 央变电所通过高压配电装置将电能分配给井底车场附近 的高压用电设备。如主排水泵、变流设备,并向各采区 变电所供电。同时在井下中央变电所还设置了动力变压 器将6KV电压降到660V,向井底车场附近巷道、硐室的 低压动力设备供电。此外,还设置了照明、信号综合保 护装置,将660V电压进一步降到127V,供井底车场及附 近硐室照明、信号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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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KV电压直接向井下供电 目前,一些大型矿井甚至特大型矿井,由
安全生产的需要,已采用10KV电压直接向下井。 由于井下供电电压越高,电网对地电容电
流越大,接地电火花能量越大,人身触电伤亡的危 险性及瓦斯、煤尘爆炸的可能性也越大。因此,必 须采取以下供电安全措施及规定: (1)采用10KV矿用电气设备,必须通过指定检验机构 的技术鉴定。 (2)10KV系统投入前,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验收、检 查、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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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井供电系统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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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变压器的中性点运行方式
1、变压器中性点 变压器接入正弦交流电、正弦交流电是按正弦规
律随时间做周期性变化的电量,其最大值、角频率、 初相角称为正弦交流电的三要素;三相正弦交流电则 是频率相同,最大值相等,相位差120°的三个交流电 。各相电压相等且对称Ua=Ub=Uc 其矢量如图1所示。各 相对地的绝缘电阻等相 ra=rb=rc ,可看成是星形负 载,有以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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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随着供电线路的延长,电网对地电容也在增大, 由此产生的危害不容忽视。因此,在变压器中性点不 接地系统中必须考虑电网电容和绝缘电阻的共同影响 ,采取必要的措施。

煤矿安全供电知识范文

煤矿安全供电知识范文

煤矿安全供电知识范文煤矿安全供电是保障矿井生产安全的重要环节,合理、稳定的供电是煤矿安全运行的基础。

本文将从煤矿供电系统、电缆敷设、电缆附件、用电设备以及应急启动电源等方面,介绍煤矿安全供电的知识。

一、煤矿供电系统煤矿供电系统包括高压供电系统、低压配电系统和矿井用电系统。

高压供电系统是指将高压电流变成与矿井用电负荷相适应的一种过程,通常采用10千伏、6千伏或3.3千伏的电压供电。

高压供电系统包括高压开关柜、变压器、悬置电缆和分支箱等。

在煤矿进行供电系统的设计和施工时,应根据矿井的用电负荷和特点,合理选择高压电缆的截面、长度和线缆的走向,以确保供电系统的稳定运行。

低压配电系统是指将高压电能送到矿井各个用电设备的一种过程。

低压配电系统包括低压开关柜、断路器、电能计量表和接线端子等。

在设计和使用低压配电系统时,应严格按照电气设备的规定进行安装和接线,保证用电设备的安全和可靠运行。

矿井用电系统是指矿井内的工点、巷道和井口的用电系统。

矿井用电系统包括注水泵、通风机、输送机等各种用电设备。

在煤矿用电系统的设计和安装时,应根据各设备的功率和用电负荷的要求,合理布置和安装用电设备,确保设备的安全供电。

二、电缆敷设在煤矿供电过程中,电缆是起着承载电压和电流的重要作用的设备,电缆的敷设质量直接影响煤矿的供电安全。

首先,电缆应采用有防火性能的电缆。

在选用电缆时,应根据矿井的特点选择具有耐火、耐压和耐磨损性能的电缆,以确保在火灾等意外情况下电缆能够正常供电。

其次,电缆应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敷设。

电缆的敷设应符合规范要求,如敷设深度、沟槽宽度、电缆截面等。

同时,应注意电缆的绝缘和金属护套的完好性,确保电缆的安全使用。

三、电缆附件电缆附件是电缆敷设和保护的重要组成部分,保证电缆的连接可靠和电缆的安全运行。

首先,电缆终端头应采用合适的绝缘材料进行封装。

终端头的封装应符合规定的绝缘要求,保证电缆终端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其次,电缆中途接头的连接应使用合适的连接器件。

煤矿安全用电

煤矿安全用电

二、安全用电作业制度

2.工作许可制度 对地面变电站电源进线及与进线有关的 电气设备进行操作检修时,必须得到主 管部门调度的批准。对地面和井下高压 电气设备操作检修时,必须经矿生产调 度的许可方可进行。
二、安全用电作业制度


3.高压倒闸、试验操作票和工作监护制 度 高压倒闸操作和高压试验必须执行操作 票和工作监护制度,必须由两人执行, 其中一人监护,一人操作。
四、预防触电的措施

防止人身接触或接近带电体 ①将电气设备裸露带电部分安装到一定 的高度。如《煤矿安全规程》356条规定 了井下电机车架空线的悬挂高度:在行 人的巷道内、车场内以及人行道与运输 巷道交叉的地方不小于2m,在不行人的 巷道内不小于1.9m。井底车场内、从井 底到乘车场不小于2.2m。
三、触电的危害及防治措施



感知电流:通过人体引起人有任何感觉 的最小电流 成年男子平均感知电流约为1.1mA, 成年女子约为0.7mA。 感知电流一般不会对人体构成伤害,但 当电流增大时,感觉增强,反应加剧, 可能导致坠落等二次事故
三、触电的危害及防治措施



摆脱电流:人触电后能自行摆脱带电体 的最大电流。 成年男子和成年女子的摆脱电流分别约 为16mA和10.5mA; 摆脱电流是人体可以忍受但一般尚不致 造成不良后果的电流
三、触电的危害及防治措施

发生两相触电时,作用于人体上的电压 等于线电压,这种触电是最危险的。
三、触电的危害及防治措施


(二)影响触电危险的因素 1.触电电流大小的影响 发生触电时流过人身的电流称为触电电流。 触电电流越大,对人体组织的破坏作用就 越大。 按照人体呈现的状态,可将预期通过人体 的电流分为三个级别:感知电流 摆脱电流 致命电流.

井下停送电及供电安全管理规定

井下停送电及供电安全管理规定

井下停送电及供电安全管理规定为保障矿井井下作业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矿生产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停电管理1.井下停送电必须经值班主任或当班领导同意,由电工带班进行操作;2.通知井下所有作业人员立即停电并从工作面和巷道撤出,禁止进入受电设备压力范围内,等笼式电梯和人车混合运输设备到位并上锁后,方可进入受电设备压力范围内进行作业;3.停电时,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逐个开关停送电,并用电压表在开关上确认电压降到零后,方可继续下一个开关的操作;4.停送电作业完毕后,应在井下全面检查受电设备是否安全可靠,并通知井下作业人员恢复上岗;二、供电设备管理1.井下供电系统应一级、二级配电系统相隔不少于30m,当需重载或断路时,应分批次进行,以避免短路或过载情况的发生;2.百叶板及盖板应符合使用要求,恢复到位并锁好;3.禁止在供电线上悬挂其他物品,防止弯曲过度而导致断裂;4.禁止在供电线路下蓄水,防止漏电引起触电伤害;5.禁止修补设备电缆,如有损坏或老化应及时更换;6.每年至少对供电系统进行一次维护,并做好维护记录;三、安全疏散1.安全疏散应是井下最基本的应急措施之一;2.在井下设有警报器,并每隔30m安装一个安全疏散指示灯,以引导井下作业人员有序疏散;3.疏散指示灯应设立在容易看到的位置,标志清楚,具有良好的可见性;4.疏散指示灯的电源应设置独立电源,保证在停电时也能够正常使用;5.疏散口应设立在必要的位置,并保证其畅通无阻;四、安全文化1.真正的安全文化是在“严以律己”的基础上培育形成的;2.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多次进行安全会议和行业大会,加强对井下作业人员的思想教育;3.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专业技能培训,提升其技能水平和安全意识;4.进行安全技能比赛及事故模拟演习等活动,增强井下作业人员的安全应急能力。

五、安全责任1.矿山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切实加强对井下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2.井下作业人员在进行停送电和供电设备检修、维护作业时,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一旦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发生;3.井下所有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必须清楚自己的安全责任,按照规定履行职责,统筹安全和生产的关系。

矿井供电系统和安全用电

矿井供电系统和安全用电

3、采用一个回路运行时,另一回路应带电 热备用,保证已运行回路停电时,能迅速查明停 电原因并进行必要的倒闸操作。
4、在发生作任何故障时,应由值班人员进 行必要的操作,迅速恢复一个电源供电,并能担 负矿进的全部负荷。
5、矿井地面变电所的电能应分别来自电力 网中的两个区域变电所和发电厂。
6、年产60000T以下的矿井采用单回路供电 时,必须有备用电源流;备用电源的容量必须满 足通风、排水、提升等要求。
井下供电系统一般由井下电缆、中央变电所、 分区变电所、采区变电所、防爆移动变电所、采 区配电点以及用于相互供配电用的各类电缆等组 成。
井下用电由矿区地面变电所用两条高压电缆, 把6kV的高压电经井筒送到井下中央变电所,然 后再分配给各高压用户。为保证供电可靠性,地 面变电所和井下中央变电所采用分段母线。
荷。这类用户停电不直接影响生产。煤矿的各种 辅助车间,办公室照明等都属于这一类。对三类 用户一般供电采用单一回路供电方式,不考虑备 用电源。因某种原因需要停电时,三级用户是首 先限电的对象。
对电力负荷分类的目的是为了便于合理地供
电。对重要负荷,保证供电可靠为第一位,对次 要负荷,应更多考虑供电的经济性。在电力系统 运行中,一旦出现故障,需要停止部分负荷供电 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先切除三类负荷,有必要 时切除二类负荷,以确保一类负荷的供电可靠性。
计算短路电流时,应按平均电压计算。
四、矿井供电的一般规定
1、矿井应有两回路电源。在正常情况下应 在运行状态下互为备用,以减少线路损失。当任 一回路电源发生故障时,不影响矿井供电。由于 电源系统或断电保护等原因不能长期并联运行时, 必须采用带电热备用方式。
2、地面供电线路发生任何故障,至少应有 一路电源不中断供电,即两路电源和线路不得同 时受到损害,并肯任一回路都能担负矿井全部负 荷。

矿井供电系统及供电安全

矿井供电系统及供电安全

矿井供电系统及供电安全一、矿井供电系统概述矿井供电系统是矿井生产中至关重要的一个部分,它为矿井提供稳定、可靠的电能,保障矿井正常生产。

矿井供电系统通常由电源系统、输电系统和配电系统组成。

1. 电源系统:电源系统是矿井供电系统的核心部分,它主要包括发电机组、变压器和配电装置。

发电机组按照矿井的实际需求选用,常见的有柴油发电机组、燃气发电机组和风力发电机组等。

变压器将发电机组产生的电能提升到适合输电和配电的电压等级。

配电装置将变压器输出的电能分配到矿井不同的用电设备上。

2. 输电系统:输电系统将发电机组产生的电能送至矿井的各个用电设备。

输电系统包括输电线路、绝缘子、电杆、变电所等。

输电线路选用合适的导线材料,并按照矿井的实际情况进行布线,保证电能能够有效地输送到不同的用电设备。

3. 配电系统:配电系统将输电系统输送到的电能分配到矿井的各个用电设备上。

配电系统包括开关设备、熔断器、接触器、电缆等。

配电系统的设计应符合矿井的实际情况和用电设备的需求,保证矿井的用电安全和效率。

二、矿井供电安全措施1. 发电机组的安全措施(1)发电机组应安放在通风良好的机房内,机房内应安装温湿度监测装置,以及可燃气体自动报警装置,确保机房内的环境安全。

(2)发电机组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检查机组的运转情况和各种安全保护装置的运行是否正常,如过热、过载、低油压等保护装置。

(3)发电机组的油箱应定期清理,避免油箱内积满杂物造成火灾隐患。

2. 输电线路的安全措施(1)输电线路应采用可靠的绝缘材料,保证线路的绝缘性能和耐候性能。

(2)线路的布置要合理,避免与其他设备或管道接触,以免发生短路和火灾事故。

(3)输电线路应设置过流保护装置和接地装置,确保线路的安全运行。

3. 配电系统的安全措施(1)配电系统应合理设置短路保护和过载保护装置,及时切断电流,避免设备因短路和过载而受损。

(2)配电系统应定期检查电缆和各种接头的外观,发现异常及时处理,避免电缆放电、爆炸等事故。

2024年煤矿井下安全供电

2024年煤矿井下安全供电

2024年煤矿井下安全供电
煤矿井下的安全供电对于矿工和矿井运营非常重要。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煤矿井下安全供电措施:
1. 矿用电缆:使用耐磨、耐压和防爆材料制造的矿用电缆可以保证电力传输的安全性。

这些电缆通常具有较高的耐火性能并能够在恶劣的环境中使用。

2. 防爆开关和电路断路器:煤矿井下应使用防爆型开关和断路器,以避免电路短路和故障引起的火灾和爆炸。

3. 漏电保护装置:安装漏电保护装置可以及时发现并切断漏电故障,从而有效预防触电事故的发生。

4. 安全用电培训:矿工应接受相应的安全用电培训,了解井下电气设备的使用方法和安全操作规程。

这有助于减少因错误操作而引发的事故。

5. 定期设备维护:定期对井下电气设备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6. 紧急照明和报警系统:在煤矿井下设置紧急照明和报警系统,以便在发生事故时迅速提醒矿工并提供必要的照明。

请注意,这些只是一些常见的煤矿井下安全供电措施。

实际的煤矿井下安全供电方案可能会因矿井特殊情况和法规要求而有所不同。

相关的法律、规范和指导文件可能提供更加详细和准确的信息,建议您在查阅相关文件和专业人员的指导时,更好地了解2024年煤矿井下安全供电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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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供电系统及安全用电培训课件

矿井供电系统及安全用电培训课件
矿井供电系统及安全用电
第二节 1.矿井供电及安全用电
矿山供电 井下用电安全
§ 矿山供电
一、煤矿企业对供电的基本要求:
供电可靠
供电安全 有良好的供电质量
有足够的供电能力 供电经济
末端电压、 频率、三相 电压平衡、
波形等
煤矿井下安全用供电“十不准”
1)不准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 2)不准甩掉无压释放器、过电流保护装置。 3)不准甩掉漏电断电器、煤电钻综合保护装置和局部 通风机风电、瓦斯电闭锁装置。
供电电压等级
用电设备和电网、变压器原边的额定电压: 直流电压 110v;220v;440v.为倍数关系。 三相交流电压 低压(≤1200v)为√3倍关系。 如127v;220v;380v;660v;1140v. 三相高压3kv;6kv;10kv;35kv;63kv;110kv;220kv 发电机和变压器副边的三相交流额定电压: 供电距离较短 为用电设备额定电压的1.05倍。 如220v电网的发电机电压为230v。 供电距离较长 为用电设备额定电压的1.1倍。 如10kv电网的变压器电压为11kv。
2、浅井供电系统
采区距地 表
100~200m
《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四十一条
矿井应有两回路电源线路。当任一回路发生故障停止供 电时,另一回路应能担负矿井全部负荷。年产60000t以 下的矿井采用单回路供电时,必须有备用电源;备用电源 的容量必须满足通风、排水、提升等的要求。
矿井的两回路电源线路上都不得分接任何负荷。
特征:由地面变电所、井下主变电所和采区变 电所构成三级高压供电。
四、煤矿供电系统
(地一面)变矿电井所供电系统
1、深井供电系统 井下中央变电所

矿井供电及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办法

矿井供电及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办法

矿井供电及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矿井供电及电气安全管理,保障矿山生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矿山的供电及电气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矿山应当建立健全供电及电气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与权限。

第四条矿山应当配备专职供电及电气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具体的供电及电气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矿山应当制定供电及电气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明确操作流程和安全标准。

第六条矿山应当定期进行供电及电气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电气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七条矿山应当购买符合国家标准的可靠的供电设备,确保供电过程稳定可靠。

第二章供电管理第八条矿山应当定期检查供电设备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九条矿山应当建立供电巡检制度,定期对供电设备进行巡检,确保供电稳定。

第十条矿山应当建立供电应急预案,设立应急电源,确保在停电等突发情况下能够及时安全疏散。

第十一条矿山应当对供电设备进行定期维护,确保设备运行正常。

第十二条矿山应当采取措施保护供电设备,防止误人或者损坏。

第十三条矿山应当定期进行供电设备的全面检测,确保设备安全和合理使用。

第十四条矿山应当建立供电设备维修记录和档案,对维修情况进行详细记录。

第三章电气安全管理第十五条矿井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六条矿山应当制定电气安全操作规程,明确操作人员的责任和安全标准。

第十七条矿山应当定期检查电气设备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整改。

第十八条矿山应当配备符合要求的电气设备,确保设备运行安全可靠。

第十九条矿山应当对电气设备进行定期维护,确保设备运行正常。

第二十条矿山应当建立电气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对电气事故进行及时报告和处理。

第二十一条矿山应当开展定期的电气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电气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四章监督检查第二十二条矿山应当建立供电及电气安全的监督机制,确保制度的贯彻执行。

第二十三条监督部门应当定期对矿山的供电及电气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

煤矿井下安全用电知识(三篇)

煤矿井下安全用电知识(三篇)

煤矿井下安全用电知识一、井下供电的重要性和特殊性实行煤矿井下安全可靠地供电是关系到设备安全运行,生产任务顺利完成,矿井安全和职工人身安全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

因此,坚持做好井下供电工作,达到安全用电的目的,是衡量矿井总体质量和安全生产水平的主要指标之一。

由井下电气故障直接引发的不安全事故,其类型主要有:1、电火引燃的矿井火灾。

2、电火或高温引发的煤尘瓦斯燃烧和爆炸灾害。

3、电孤或高温烧坏设备。

4、人身触电。

5、电气故障使设备不能运行。

井下供电与地面供电相比,其特殊性表现为:1、井下环境恶劣、条件复杂。

供电线路和设备敷设、安装、运行在狭窄、阴暗、潮湿、高温的井巷中或条件复杂多变的采掘工作面中,经常受到水淋、水淹、岩石冒落、煤壁坍塌、异物挤压、行车碰撞等危险因素的威胁和伤害,而引发电气事故。

由于处在有瓦斯、煤尘燃爆危险的环境中,如遇电火就可引发火灾或爆炸事故。

矿井空气潮湿、污脏、高温、流通性较差,对电气设备安全运行不利。

2、设备线路布置分散,分布面广,不便管理和控制。

3、采掘设备及线路移动频繁,条件多变,不利于安全运行。

4、采掘线路均采用电缆,排列集中,悬挂困难,故障查找不易。

5、井下电气设备多采用隔爆型。

其突出特点是笨重、搬运困难、开闭不便、直观性差、维修复杂。

总之,井下供电的环境是恶劣的,条件是复杂多变的,设备是特别的,运行是困难的,我们必须正视这些情况,进而采取对策和措施,才能实现井下供电安全运行。

二、井下供电有关规定和要求1、井下供电的有关规定《煤矿安全规程(xx年版)》第九章电气对井下供电、用电、管理作了具体规定(第417-470条)。

现综合供电方面的要求如下:①电力负荷分级根据用户对供电可靠性的要求,用电负荷一般分为三级。

A、一级负荷凡突然停电后可能会造成人身伤亡或设备严重损坏,长期不能生产或给国民经济带来重大损失的用户,为一级负荷。

如煤矿的中央变电所、通风机、井下主排水泵、竖井载人提升机和瓦斯抽放机及矿井医院等。

煤矿安全用电

煤矿安全用电

煤矿安全用电煤矿对供电的基本要求1.供电可靠煤矿供电必须连续,不能中断。

煤矿一旦中断供电,不仅造成全矿停产,而且由于主排水泵、主通风机、瓦斯抽放泵、主提升机等机电设备停运,就将危及井下工作人员甚至全矿井的安全。

因此,为了保证矿井安全生产,煤矿要求供电必须可靠。

2.供电安全、由于煤矿井下特殊的环境条件,使供电线路和电气设备易受损坏,可能造成人身触电和电火花引起的火灾和瓦斯、煤尘爆炸等严重事故。

因此,煤矿井下供电必须采取安全技术措施,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确保供电安全。

3.技术合理在满足供电可靠与安全的前提下,还应保证供电技术合理,即保证良好的供电质量。

良好的供电质量要求供电电压和频率保持稳定,其偏离额定值的幅度不超过允许的范围。

其目的是保证电气设备正常安全运行,否则,电气设备运行情况将会显著恶化,甚至损坏设备。

4.供电经济在满足以上要求的基础上,应尽量做到供电系统简单、设备选型合理、安装操作方便、基本建设投资和运行费用低,从而节约开支,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矿用电气设备的类型煤矿井下使用的电气设备可分为两大类,即矿用一般型电气设备和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

1.矿用一般型电气设备矿用一般型电气设备是专为煤矿井下生产的不防爆的电气设备。

对矿用一般型电气设备的基本要求是:外壳封闭、坚固,防滴、防溅、防潮性能好,能防止从外部直接触及带电部分,有专门接线盒,有防止带电打开的机械闭锁装置。

由于矿用一般型电气设备不防爆,所以只能用于没有瓦斯、煤尘爆炸危险的矿井。

在有瓦斯、煤尘爆炸危险的矿井,只能用于井底车场、总进风道等通风良好、瓦斯煤尘爆炸危险性很小的场所。

矿用一般型电气设备外壳上均有清晰的标志“KY”。

2.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是按照国家标准设计制造的,不会引起周围爆炸性混合物爆炸的电气设备。

根据现行的防爆炸电气设备的国家标准(GB3836.1—2000),防‘爆型电气设备分为隔爆型(d)、增安型(e)、本质安全型(i)、正压型(p)、充油型(o)、充砂型(q)、浇封型(m)、无火花型(n)、气密型(h)、特殊型(s)。

矿井供电系统及供电安全

矿井供电系统及供电安全

矿井供电系统及供电安全一、矿井供电系统概述矿井供电系统是指为矿井提供电能的设备及其组成部分。

它是矿井正常运行的基础,对矿井的生产效率、安全管理等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

矿井供电系统一般由变电站、配电系统、照明系统、输电线路等组成。

矿井供电系统的主要任务包括:保证矿井内各个工作面、巷道以及通风、水泵、提升等设备正常运行,为生产提供所需的电能;满足矿井内各种设备的供电要求,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性;加强对矿井供电系统的监测和管理,预防事故的发生。

二、矿井供电安全矿井供电安全是保证矿井正常运行的重要保障。

矿井供电安全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电气火灾防范:矿井供电系统涉及到大量的电线、电缆以及各类电器设备,其中存在着火灾隐患。

因此,在矿井供电系统中应加强对电气设备的维护和检修工作,定期检查电器设备的使用状况,及时发现并处理可能存在的隐患,确保电气火灾的防范工作。

2. 电压稳定:矿井供电系统应采取措施保持电压稳定,防止因电压变化过大而影响设备的正常运行。

矿井供电系统中一般都会设置调压装置,通过自动调节电压,维持在规定范围内,确保供电的稳定性。

3. 短路保护:矿井供电系统中可能存在的短路故障对设备和人员安全都会带来较大的威胁。

因此,在矿井供电系统的设计中应充分考虑短路保护措施,采用可靠的短路保护装置,及时切断故障电路,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

4. 漏电保护:由于矿井供电系统存在大量的电气设备和电缆等,因此存在着漏电的风险。

应配置可靠的漏电保护装置,一旦发生漏电事故,能够及时切断电源,保护设备和人员的安全。

5. 可靠性保证:矿井供电系统应具备高度的可靠性,能够在极端环境下稳定运行。

为此,在设计和建设矿井供电系统时,应考虑各种可能的异常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提高系统的可靠性,确保供电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三、矿井供电系统的改进措施为进一步提高矿井供电系统的可靠性和安全性,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 安全设备的更新改造:应定期对矿井供电系统的设备进行检修和更新,更换老化的设备,提高设备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一 矿井供电系统及供电安全技术管理

一 矿井供电系统及供电安全技术管理

三、井下供电应做到“三无、四有、两齐、三 全、三坚持” 其具体内容如下: “三无”,即无鸡爪子;无羊尾巴;无明接头。 “四有”,即有过流和漏电保护装置;有螺钉和 弹簧垫;有密封圈和挡板;有接地装置。 “两齐”,即电缆悬挂整齐;设备硐室清洁整齐。 “三全”,即防护装置全;绝缘用具全;图纸资 料全。 “三坚持”,即坚持使用检漏继电器;坚持使用 煤电钻、照明和信号综合保护;坚持使用风电和 瓦斯电闭锁。
综采工作面供电系统的组成 10KV高压系统的组成: 由高压防爆配电箱、高压双 屏蔽软电缆(613型电缆)、 高压电缆连接器和移动变电 站等组成。
局部通风机供电系统
为保证高瓦斯矿井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机 可靠运转,局部通风机都实行“三专”(专 用变压器、专用开关、专用线路)供电。
二、安全用电的通用要求 为加强井下电气管理,减少井下电气事故,消灭失爆 现象,杜绝因电气火花造成瓦斯、煤尘爆炸事故。井 下供电必须做到“十不准”即: 1、不准带电检修; 2、不准甩掉无压释放器、过电流保护装置; 3、不准甩掉漏电继电器、煤电钻综合保护和局部通风 机风电、瓦斯电闭锁装置; 4、不准明火操作、明火打点、明火放炮; 5、不准用铜、铝、铁丝等代替保险丝; 6、停风停电的采掘工作面,未经检查瓦斯不准送电; 7、有故障的供电线路,不准强行送电; 8、电气设备的保护装置失灵后,不准送电; 9、失爆电气设备,不准使用; 10、不准在井下拆卸矿灯。
五、触电的防护措施 安全电流:30mA*s 安全电压:36V. 接触性触电 非接触性触电. 为防止触电事故发生,在电气设 备设计、制造、使用和维护中, 要认真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等 有关规定,做到安全用电。
防触电的主要措施有: 1、严格遵守电气作业安全的有关规章制度,提高 作业人员的操作水平。 2、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 使人体不能触及或接近带电体。 3、设置保护接地 4、在井下高、低压供电系统中,装设漏电保护装 置,防止供电系统漏电造成人身触电和引起瓦斯 或煤尘爆炸。 5、采用较低的电压等级。如:手持式煤电钻和照 明装置的额定电压不应大于127V,矿井监控设备 的额定电压不应大于24V。 6、维修电气装置时要使用保安工具。如:绝缘夹 钳、绝缘手套、绝缘套鞋等。

矿井供电系统及井下供电安全

矿井供电系统及井下供电安全
矿井供电系统及井下供电安全
演讲人
01.
矿井供电系统
02.
03.
目录
井下供电安全
采区电网保护
矿井供电系统
供电方式
交流供电:使用交流电作为电源,通过变压器将电压降低到合适的水平
01
直流供电:使用直流电作为电源,通过整流器将交流电转换为直流电
02
混合供电:同时使用交流供电和直流供电,以满足不同设备的需求
保护装置通过控制断路器实现故障切除,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保护装置具有自检功能,定期检查保护装置是否正常工作,确保保护系统可靠运行。
保护设备
漏电保护器:防止漏电事故发生
01
接地保护器:防止设备接地故障
03
过流保护器:防止过电流损坏设备
02
短路保护器:防止短路事故发生
04
过电压保护器:防止过电压损坏设备
03
接地不良:井下供电设备接地不良可能导致设备损坏、人员触电等事故
04
设备老化:井下供电设备老化可能导致设备故障、人员触电等事故
05
操作失误:井下供电设备操作失误可能导致设备损坏、人员触电等事故
06
环境因素:井下环境恶劣可能导致设备损坏、人员触电等事故
安全培训
01
培训内容:包括井下供电系统的基本原理、安全操作规程、应急处理措施等
05
绝缘监测装置:监测设备绝缘状况,防止绝缘故障
06
保护策略
采用分级保护:设置不同级别的保护装置,确保电网安全
采用快速保护:设置快速保护装置,提高电网的响应速度
采用自适应保护:根据电网运行情况,自动调整保护参数,提高保护效果
采用选择性保护:根据电网结构,选择合适的保护装置,避免误动作

矿井用电安全管理规定(3篇)

矿井用电安全管理规定(3篇)

矿井用电安全管理规定1、矿井井上、井下照明用电、线路、电气设备的维护、检修、拆卸、都必须由具有资格证书的专职管理人员进行操作,且持证上岗。

2、不准带电检修,搬动电器设备前必须切断电源;不用或暂时停电的电气设备必须切断电源。

3、矿井电源应双回路设置。

即当任一回路因发生故障停止供电时,另一回路应仍能担负矿井全部负荷。

4、井下各级配电电压和各种电器设备的额定电压等级应符合:高压不应超过10000v,低压不应超过1140v,采掘工作面、出矿巷道、天井、行灯不应超过36v,照明电压、运输巷道、井底车场应不超220v,电机车供电电压交流不超过400v,直流不超过600v。

5、严格执行安全用电工作票制度,检修、拆卸、搬迁电气设备、线路,作业时,应在相应控制闸处悬挂明显标志。

6、必须严格执行谁停电、谁送电的停送电制度,严禁约时停电。

禁止安设自动重合闸装置。

7、矿井供电线路,必须合理布置,供电线路严禁出现“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等不规范现象。

8、有过流、过负荷漏电和断相保护。

变压器、电机、配电室有接地装置,并设置相应的标志、防护罩、栅栏等。

9、井下电气设备禁止接零。

井下应采用矿用变压器,若用普通变压器,禁止中性点直接接地。

地面中性点直接接地的变压器或发电机,不得用于井下供电。

矿井用电安全管理规定(2)以下是矿井用电安全管理规定的一些要点:1. 矿井用电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要求。

2. 矿井电气设备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设计、安装、调试和维修。

3. 电气设备必须有完整的电气接地系统,以确保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

4. 矿井电气设备必须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查,及时排除隐患。

5. 安装在危险区域的电气设备必须符合防爆要求,并且防爆设备必须经过专业机构的检测和认证。

6. 矿井电气设备的维修和检修必须在停电状态下进行,严禁带电作业。

7. 矿井电气设备进出口和用电线路必须标明电气参数、额定电流和电压等信息,严禁随意更改。

煤矿井下安全供电(三篇)

煤矿井下安全供电(三篇)

煤矿井下安全供电(一)直流电直流电:电流的方向保持不变的称为直流电。

如矿灯、蓄电池电机车、架线电机车等均用直流电。

(二)交流电交流电:电流流动方向和大小来回作周期性变化的电流叫做交流电。

通常所指的交流电是指正弦交流电。

交流电分为单相交流电和三相交流电。

1、如果用电设备中只流过一个正弦交流电流,这种交流电就叫做单相交流电。

例如:电灯、电铃等用的都是单相交流电。

2、如果用电设备中流过三个正弦交流电流,并且这三个正弦交流电流的最大值是相等的,仅是经过零值的时间互相相差120(用几何角度来表示时间),这样的交流电就叫做三相交流电。

例如:电煤钻、刮板输送机等用的就是三相交流电。

二、煤矿电力用户的分类煤矿电力用户可分为三类:1、一类用户:凡因突然停电造成人身伤亡事故或重要设备损坏,给企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者,均是一类用户。

如煤矿主通风机、井下主排水泵、副井提升机等,这类用户采用来自不同电源母线的两个回路进行供电,无论是电力网在正常或事故时,均应保证对它的供电。

2、二类用户:凡因突然停电造成较大减产和较大经济损失者。

例如,煤矿集中提煤设备、地面空气压缩机、采区变电所等,对这类用户一般采用双回路供电或环形线路供电。

3、三类用户:这类用户突然停电时对生产没有直接影响。

例如,煤矿井口机修厂及公用事业用电设备等。

三、矿井供电电压等级按照规定,矿井供电系统选用的电压等级有:1、35kV―矿井地面变电所变电电压。

2、10kV或6kV―井下高压配点电压和高压电动机的额定电压。

3、3kV或1140V―综合机械化采煤工作面电气设备的额定电压。

4、660V―井下低压电网的配电电压。

5、380V―地面和小型矿井井下低压电网的配电电压。

6、220V―地面和井下新鲜风流大巷的照明电压。

7、127V―照明、手持式电气设备、电话、信号装置的最高额定电压。

8、36V―井下设备控制回路的电压。

9、直流250V、550V―直流架线电机车常用额定电压。

煤矿井下安全用电知识

煤矿井下安全用电知识

煤矿井下安全用电知识煤矿井下是一个高风险环境,安全用电是确保矿工生命安全和生产顺利进行的重要措施之一。

下面将介绍煤矿井下安全用电的知识,包括配电系统、电气设备的选择和安装、电气故障的处理等方面。

一、煤矿井下配电系统1.供电方式煤矿井下通常采用三相交流供电方式,一般电压为6.3kV、3.3kV或1.9kV。

供电方式要根据煤矿的具体情况和电气负荷来确定,同时还需考虑安全、可靠和经济等因素。

2.配电设备煤矿井下的配电设备应选择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的产品,如高压开关设备、变压器、低压开关设备等。

这些设备的选择应考虑到井下环境特殊的腐蚀、潮湿和尘土等因素,确保其能在恶劣条件下正常运行。

3.接地系统煤矿井下的配电系统要有良好的接地系统,以确保人身安全和设备正常工作。

接地系统的设计和施工要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接地电阻达到要求。

二、电气设备的选择和安装1.防爆要求煤矿井下是易发生瓦斯和煤尘爆炸的环境,所以电气设备要符合相应的防爆要求。

选择和安装电气设备时,要根据具体工作区域的爆炸危险等级来确定防爆等级,确保设备能够安全地工作。

2.设备布置煤矿井下的电气设备布置要合理,避免设备之间的相互干扰和危险。

设备的安装高度、通道的设置等都要符合相关要求,以方便日常维护和紧急处理故障。

3.电缆敷设煤矿井下的电缆敷设要注意避免与矿车、输送机等设备发生摩擦和冲击,以防止电缆损坏。

同时,在敷设电缆时要注意敷设的路径,避免电缆被破坏或压垮。

三、电气故障的处理1.漏电保护煤矿井下的电气设备要配备漏电保护装置,以防止漏电引发火灾和触电事故。

漏电保护装置应定期检测和维护,确保其正常工作。

2.过电压保护煤矿井下的电气设备要配备过电压保护装置,以避免过电压对设备的损坏。

过电压保护装置应定期检测和维护,确保其可靠性。

3.故障排除煤矿井下的电气故障可能会导致火灾、触电等严重后果,因此在发生故障时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排除。

对于一些严重的故障,应及时切断电源,并通知专业人员进行紧急处理。

矿井供电及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办法

矿井供电及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办法

矿井供电及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办法简介本文档为矿井供电及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办法,旨在规范矿井供电和电气设备的安全管理,保障矿工的人身安全。

区域划分矿井应根据工作性质、供电及电气设备的类型、用途以及安全要求等因素,按照作业区域的电气设备的电源类型和电压等级将工作区域划分为以下几个区域:1.高压区:主要为供电变电设备、高压开关设备、高压电容器等,电压等级高于10KV的设备和线路。

需设置专人管理,实行专项管理制度。

2.中压区:主要为巷道负载中心、井下配电室、采掘工作面等电压等级在1KV~10KV之间的设备和线路。

3.低压区:主要为供电开关、断路器、仪器仪表、照明设备等电压等级低于1KV的设备和线路。

主要管理措施供电1.矿井应选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矿山用电规范的供电电源。

电力公司应在供电合同中明确供电电压、电流、频率等参数。

2.矿井应专门设立供电管理人员,负责供电设备的安全运行和检修等任务。

供电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电技术职称和操作证书。

3.矿井应制定供电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

4.高中压电缆在使用前应进行必要的检查,确保其完好无损、接头处正常。

对于老化、花式破损、裂伤的电缆应及时更换。

5.矿井应为电气设备设置漏电保护器,确保人身安全。

6.禁止在矿井内使用自制或未审定的电气设备。

电气安全1.电气设备应定期进行检修,防止电缆绝缘老化引发短路、火灾等事故。

2.禁止在高压区、中压区内盲目接线、翻修电气设备。

3.矿井应设立电气管理人员,负责电气设备的安全管理和检修等任务。

电气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电技术职称和操作证书。

4.在遇到电气故障时,应及时采取措施排除故障。

5.禁止在矿井内使用带有明火的设备和工具,必要时应使用防爆工具。

应急措施1.在矿井供电系统发生故障时,应及时停止供电,并通知供电公司进行检修。

2.机器设备故障时应立即停机,排除故障后方可重开。

3.矿井内发生火灾、爆炸、人身伤害事故等应当立即采取应急措施,保障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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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忽略电网对地电容
2)当人触及一相时
触及a相导体时,便有电流通过人身。该电流是经
过其它两相的绝缘电阻rb和rc形成通路;而a相的绝 缘电阻ra与人身电阻Rr并联,结果使a相对地电阻 变为:
ra
R r ra R r ra
这就破坏了上述假想负载的对称性,于是电网对地
电压和电流将发生新的变化,假想的中性点与变压
❖电伤:强电流瞬时通过人体的某一局部,或电弧烧 伤人体,造成人体外表器官的破坏,一般容易治愈, 严重时可能使人致残,但不会有生命危险
❖ 触电对人体的危害程度是由多种因素决定的
❖电流强度、电流的类型及频率、电流通过人体路径 ❖触电持续时间、电压的高低、人的体质状态等
单相触电
两相触电 跨步电压触电
通过人体的电流及其对人体组织的危害
触电的预防措施
❖防止人身触及或接近带电导体
❖裸露导体必须有高度和距离 ❖闭锁装置 ❖带电部件全部封闭在外壳内
❖ 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防止人身触电
❖变压器中性点不接地 ❖漏电保护和漏电闭锁装置 ❖设置保护接地
❖对易造成触电危险的系统,除应加强绝缘外, 尽量采用较低电压
❖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中的有关规定和安 全作业制度
例:在井下660V低压电网中,若每相对地绝缘为 35000,通过人身的电流是多少?设人身电阻Rr =1000。
Ir
3U xa 3R r r
3 660 3 31000 35000
0.03A 30mA
在忽略电容的情况下,当绝缘电阻值等于或大于 35kΩ时,就能够防止人身触电;反之,若低于 35kΩ ,则可能发生危险。由此可见,提高电网对地 的绝缘电阻,便能保证人身安全。
2.电网一相接地
• 在变压器中住点接地的供电系统中,电网一相接 地即为单相短路,短路点将产生一个大电弧,足 以引起瓦斯、煤尘爆炸。
变压器中性点绝缘的供电系统
单相漏电电流回路示意图。
N
r1 r2 r3
C1 C2
Ima C3
L1 L2 L3
Rtr
变压器中性点绝缘的供电系统
若人体触及一相带电导体时,则通过人身的电流的途径是 从电网一相经过人身入地,再经过其他两相线路对地绝缘 分布电阻r和对地分布电容C回到其它两相。
井下供电的变压器中性点禁止接地分析
1.人触及一相带电导体时
Ir
U xa Rr
Ux 3Rr
Ir
660 0.38 A 380mA 3 1000
Ir
380 0.22 A 220mA 3 1000
中性点直接接地
变压器中性点接地的供电系统
• 无论是380V供电系统还是660V供电系统,当变 压器中性点接地,人触及带电导体一相时,通过 人体的电流都远远超过30mA,所以是绝对危险 的!
直流 无感觉 无感觉 感觉痒、刺痛、灼热 热感增加
热感觉增强较大,手部肌肉 不强烈收缩 有强烈热感觉,手部肌肉收 缩,痉挛,呼吸困难 呼吸麻痹
人体电阻
❖流经人体电流值的大小与人体电阻有密切关系 ❖人体电阻
➢ 主要是人体表面皮肤角质层的电阻,数值变动很大 ➢ 与人的皮肤有无损伤以及潮湿等程度有关 ➢ 范围:800~1500Ω ➢ 规定:1000Ω
1.忽略电网对地电容
1.忽略电网对地电容
1)在正常状态下:电源电压是对称的,
UU
a a
UU bb
UU cc
U 0
xa
同时,各相对地的绝缘电阻值也是相等的,即:ra=rb=rc=r。 绝缘电阻ra、rb 、rc相当于一个假想的星形负载,在上述条 件下,这个假想负载是对称的,其中性点为地。在未发生 人身触电或单相接地时,每相绝缘电阻中流过的电流也是 对称的,即
❖我国规定:
➢ 通过人体的最大安全电流为30mA ➢ 允许安秒值(即电流与时间的乘积)为30mA·s 30mA电流作用于人体1s及以内,对人体无伤害作用
电流(mA)
ab
30 6
25 20
5 4
潮湿 的手
干燥 的手
15 3 a 10 2
b
51
0 0 20 40 60 80 电压(V)
触电电流与触电电压的关系
பைடு நூலகம்
电流 0.6~1.5 2~3 5~7 8~10
20~25
50~80
90~100
100~300
50Hz交流 始有感觉,手指有麻刺感
手指有强烈麻刺感,颤抖
手部痉挛
手难以摆脱带电体,手指到手腕 有剧痛 手迅速麻痹,不能摆脱带电体, 剧痛,呼吸困难 呼吸麻痹心室开始震颤
呼吸麻痹,持续3s以上则心脏麻 痹,心室颤动 时间0.1s以上则呼吸心脏麻痹, 肌体受电流热破坏
Ia Ib Ic Ia Ib Ic 0
1.忽略电网对地电容
U a Ia ra;
U b I b rb; U c Ic rc
可见,这时各相对地电压与电源相电压相等,也是 对称的。因而,假想负载的中性点与变压器中性点 之间没有电位差。也就是说,变压器中性点对地电 压为零,即:
U 0 0
ra
rb
rc
Rr
当r=ra=rb=rc时
U a U b U c 3U 0 U a U 0 0
r
U 0
U a 3R r
r r
r Rr Rr
1.忽略电网对地电容
人身触电电流
I r
U a U 0 Rr
3U a 3R r r
取绝对值
Ir
3Ua 3Rr
r
3Ux 3Rr r
1.忽略电网对地电容
第二章 矿井安全供电及用电技术
❖人身触电及其预防措施 ❖井下供电系统中性点不接地分析 ❖井下保护接地 ❖井下电网漏电保护
第一节 触电的危险性及预防措施
❖ 触电事故
❖人身触及带电体或接近高压带电体时,将会有电流 通过人体
❖ 触电对人体组织的破坏性很复杂
❖电击:触电后电流通过人体,使人体内部器官受到 损伤和破坏,多数情况下会致人死亡,是最危险的
器中性点间便出现了电位差。
U 0 0
1.忽略电网对地电容
• 假想负载中性点由“0”移到“0’”点,即 为U 0 。
U a
U a
U

0
U b
U b
U

0
U c U c U 0
• 各相对地(即0’点)的电压便不再对称了。 但电源线电压仍保持对称,故对负载运行 并无影响。
1.忽略电网对地电容
各相绝缘电阻中流过的电流
Ia
U a ra
U a U 0 ra
Ib
U b rb
U b U 0 rb
Ic
U c rc
U c U 0 rc
人身触电电流值
I r
U a Rr
U a U 0 Rr
1.忽略电网对地电容
根据基尔霍夫第一定律
Ia Ib Ic Ir 0
U a U 0 U b U 0 U c U 0 U a U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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