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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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生产安全技术、交底管理制度
一、编制目的:为统一和规范东北区域公司各项目的施工生产安全技术管理工作,确保技术性文件、程序及时有效的得到编制、审核审批贯彻执行,相关的安全技术管理工作能够顺利开展,特此修订本制度;
二、编制依据
1、《安全生产管理手册》
2、《施工组织设计文件技术管理规程》
3、《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2012版)
三、工作职责:
(一)、区域公司
1、区域公司主管生产副总
监督检查施工项目、相关生产单位,使其按照有关技术文件规定,实施相关安全技术措施,执行相关工作程序;
在安排生产任务的同时,安排安全技术工作;
组织、监督相关检查和验收工作;
2、总工:
负责组织相关制度的编制;
负责组织、监督施工组织设计、重要方案等编制、审批和论证;对重大变更组织重新论证和审批;
监督相关文件的修订、修改;
组织相关的技术研讨、调研等,负责“三新”的总结、推广。
3、区域公司财务经理
负责为安全技术提供相关的资金保证;
监督相关资金计划的编制和执行;
对技术措施费的使用进行监督;
负责建立相关单列账目。
4、区域公司项目履约管控中心
配合相关安全技术文件的贯彻和落实;
监督检查相关交底、现场验收检查、整改工作。
5、区域公司安全部
负责区域公司和项目等安全技术文件的审核工作;
协助、参与相关论证会议,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参与重大事项的验收工作;
监督安全技术文件的交底、培训学习工作;监督检查相关安全技术文件、交底要求内容的落实情况;
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并参加验收。
(二)、项目部
1、项目经理
具体负责组织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工作;
负责督促各类技术文件的审核审批过程;
负责安排安全技术文件规定内容的落实工作;
负责监督并参与重要设备设施的检查、验收;
督促总工等技术负责人员的相关工作。
2、项目执行(现场经理)
负责落实各类安全技术文件要求;
负责组织各层次的安全技术交底;
负责组织相关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教育;
负责组织参与相关检查、验收工作,负责整改落实工作。
3、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
组织编制各种专项方案、措施、程序文件、安全技术操作指导手册;负责相关文件的审核、审批程序的执行
直接负责相关内容的论证并编制、修改有关文件
对重要技术文件亲自组织培训讲解工作和相关的技术交底会;
4、项目安全部:
参与相关安全技术文件的编制、审核;
监督相关技术文件、技术交底的执行
检查相关技术交底的落实情况
负责收存相关的安全技术文件和安全技术交底
5、责任师
参与相关安全技术文件的编制
根据项目安全技术文件,编制阶段性工作安全技术交底文件,并负责向主管范围的施工单位和人员进行讲解、交底,形成书面文件,及时上交安全部门存档;
负责督促现场施工人员按照安全技术交底文件的规定实施、验收和整改
(三)、分包单位
1、分包负责人、班组长:
负责在工作前组织、接受主管技术人员和责任师的讲解交底,配合形成书面记录文件;
监督工人按照交底规定操作执行;
根据交底内容进行现场指导并纠正不规范行为;
2、施工人员
按照要求及时接受相关管理人员的交底和技术指导
认真听取交底讲解,在完全理解的基础上,配合组织者在交底等技术文件上签署本人姓名;
在具体工作中严格执行有关交底要求。
四、具体内容:
(一)、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必须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
1、所有建筑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必须有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内容。相关施组或方案没有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内容的相应工程不得组织施工。
2、安全技术措施一定要有针对性。要根据施工工程的结构特点、施工方法、作业环境、具体施工队伍技术能力等实际情况,明确具体地提出应采取的措施和注意的事项。
3.项目必须编制单独的《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现场总平面布置施工组织设计》、《消防系统施工组织设计和运行管理方案》,其中必须包含设计、计划、平面布置图、文字说明、用电用水量计算、安全用电和消防系统管理等内容,总平面设计应包括生活办公水电垃圾
交通等管理内容。
(二)、特殊和危险性大的工程必须单独编制安全技术方案。
1、群体和较大型吊装、深基坑、爬模爬架的搭、拆和运行;高大脚手架和吊蓝、插口、挑架等特殊架子和其他规定的施工内容,在施工前必须编制单独的安全技术方案。
2、单独的安全技术方案,一定要有依据、有计算、有详图、有说明、履行相应的内部和外部会审和审批手续。
3、特殊和危险性较大工程的安全技术方案必须由项目总工或技术人员负责编制或由区域公司总工组织授权人编制。
4、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及方案的编制应参照:集团公司施工组织设计文件技术管理规程(Q/YJ-060-2010)有关内容要求执行。
5、具有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工程的施组或方案,还应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论证。具体论证组织程序参见当地政府建筑主管部门的规定,论证结果也应上报区域公司履约和安全部门备案。
(三)、必须严格实行编制、审批和变更重审手续
1、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专项方案由项目部总工组织编制,报区域公司总工程师在集团授权范围内审批(未经授权的内容应上报集团审批),报区域公司安全、履约部门等备案留底。
2、单项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在项目总工指导下,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编制,由项目部总工负责审批。
3、特殊和危险性较大的工程的安全技术方案及相关措施必须报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