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地质勘察和地形测量工程勘察承包施工合同(标准版)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项目地质勘察和地形测量工程勘察承包施工合同
甲方: **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电话:
乙方:
地址:
电话:
本工程采取邀请招标的方式,经过投标、评议等程序,确定由乙方承建,为了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及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结合南昌市有关规定和本工程的具体情况,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定义
1.甲方:**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2.乙方:
3.本工程: **项目地质勘察和地形测量工程。
4.本合同: **项目地质勘察和地形测量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5.合同价款: 以乙方的投标报价为基础,经双方协商确定的工程承包价。
6.结算总价: 工程竣工验收后,按合同要求实际应支付乙方的价款总额。
7.规范、标准: 现行的国家颁发的规范和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
第二条工程内容和承包范围
1.承包范围和工程内容:**项目地质初勘、详勘和地形测量工程。初勘范围为四季花城红线范围内按50米网格布孔,地形测量范围包括红线范围内及红线东侧至包括艾溪湖西堤的地形地貌。
第三条合同价款及承包方式
1.合同价款暂定为: , 详见报价书;其中勘察单价50元/M 是综合包干价,地基勘察总长度参考招标文件的施工方案规定,以实际发生量为结算工程量,地形测量报价17000元为包干价,报价书是支付工程款及结算的依据。
A.合同价款是按照红线图、承包范围、工程内容、招标文件、合同条款、现场条件、施工组织设计等,由乙方按现行定额的子
目、计算原则及取费方法编制投标报价书,并考虑了施工技术措施费、安全维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优惠等各项因素后编制的。
投标单位在提交标书前,对本工程的全部施工内容、技术说明、招标文件、合同条件、工程所在地周围环境、交通道路等情况应认为均已详细研究明了,投标报价中已按招标文件和合同条款及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工程承包范围、质量标准、工期等要求充分考虑了人工、材料、机械、试验、施工技术、管理、利润、税金等因素并计算了全部费用,保证投标报价准确无误,如有错漏概由投标人负责。
B.合同报价中包括了所有税金和其它按国家、地方规定由乙方交纳的各种费用。
C.投标单位的报价中应充分考虑施工期内人工、材料和机械的价格波动风险,它们在工程结算时一律不再调整。
D.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停电、停水、二次搬运、施工场地条件等所需措施的一切费用和工期,并已考虑了各种可能因素影响施工所增加的费用。
E.投标人报价中应包括各种试验、检验等费用。
2.承包方式:
A.按承包范围和合同价款包人工、包材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单价及总价。签订合同后,乙方须按工程施工图纸及有关规定要求的全部内容进行施工,费用量差及漏项责任均由乙
方自负(甲方变更除外),地基勘察工程量为暂定数量,结算时可以按实调整。
B.因设计变更或甲方另行增加的工程项目需编制补充预算时,当有原合同单价时执行原合同单价;原合同无相应单价时,乙方应根据合同及合同所附报价书所列的取费程式和取费等级确定费用(包括投标优惠条件),并报甲方审批后作为结算的依据。
第四条工期
1.合同工期 36日历天。
2.开工日期暂定为2001年8月27日,实际开工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中间报告日期为2001年8月31日提交火炬二路以南的测量成果(电子文件1份及图纸6份),2001 年9月2日提交地形测绘中间数据和资料:包括整个项目地块内树木、池塘、低排沟等数据及图形资料(电子文件1份及图纸6份)以及反映宗地、低排沟、湖堤及湖面高程关系的剖面图6份,2001年9月20日提交初勘中间报告资料,2001年9月22日提交地形测绘最终成果报告及资料一式六份,2001年10月1日提交初勘报告成果资料一式六份。
3.如遇下列情况且经甲方签证后, 工期可相应顺延,但是期
间机械、人工等所有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予增补任何工期顺延费用:
A.甲方未在开工前交出测量场地、移交必要的测量控制导线点和接通施工用电源(接至施工场地红线边);
B.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强台风、水灾、地震、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造成的停工,不调整总价,关键线路上的停工可顺延工期;
C.因甲方其它原因不能按时开工导致影响关键线路上的工期者。
第五条工程款支付
1.本工程甲方不支付工程预付款。
2.提交初勘图纸、详勘图纸和地形测量图纸后支付相应工程款的90%,基础工程验收后支付初勘、详勘相应工程款的10%,填方工程结算后支付地形测量工程款的10%。
3.每次支付工程款均支付97%,留3%;本合同工程内容完成并达到相应支付条件后工程款支付到合同价款的97%;在办完竣工验收交接后甲乙双方进行工程结算和竣工资料的移交,双方在结算书上签字和办完竣工资料移交手续(含全部应交城建档案馆的资料)且经市城建档案馆验收合格后,10天内支付工程总
价余款。
4.如乙方未能及时处理勘察质量事故,或勘察质量、进度不符合要求时,或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不符合要求时,工程甲方或甲方有权自行或委托他人处理,发生的一切费用可从甲方给乙方的任何款项中扣回。
第六条勘察质量
1.勘察测绘质量应符合规范、标准和设计要求。
2.乙方必须按规范、标准、设计要求、招标要求及甲方依据合同及其附件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为检查提供便利条件。
3.乙方须健全质量、安全检查制度,在现场设专职质量和安全检查员,按图纸和国家现行的规范、标准做好自检工作,并及时处理存在的问题。
4.本工程严禁发生勘察数据弄虚作假的事件发生,乙方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出现勘察不准、不符实际的现象;否则,甲方有权聘请专业公司进行补勘补测,发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并对乙方进行罚款处理,对此乙方不得提出异议。
第七条双方一般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