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5年修订)》已获得了国务院批复
宁波市中心城区城西南片分区规划【模板】
宁波市中心城区城西南片分区规划宁波市规划局2016.05第一章总则第1条规划背景城西地区位于宁波中心城西部,机场路以西,东连三江口核心区、南部新城区,西靠四明山区。
近年来,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城西地区凭借交通条件的改善和优越的区位条件,地区发展迅速,特别是姚江新区、临空经济区、集士港卫星城、轨道沿线等地区,呈现出与中心城粘连发展的趋势。
但长期以来由于城西地区处于总规建设用地之外,城镇建设以乡镇模式为主,各镇利益与区域整体发展的矛盾突出,空间配置粗放低效,亟需进行整体统筹安排。
《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5年修订)》对城西地区的发展提出了新的思路。
提出未来三江片重点发展西部和北部地区,将绕城高速以内的集士港、古林、高桥三镇纳入到城市建设用地管控范围,实行规划统一管理。
同时,结合新的空间布局结构,加强对城市西部地区的规划引领,在姚江新城规划新的市级副中心,集士港作为片区中心,西部地区迎来了从乡镇发展模式向城市发展模式转变的新阶段。
在此背景下,受规划局委托,开展中心城区城西片分区规划,并把城西片以杭甬高速为界分为城西北片、城西南片两个分区,分别编制分区规划。
第2条规划目的为了更好地促进城西地区城乡统筹发展、增强城西地区功能、提升城市空间品质、彰显城市风貌特色,进一步落实城市总体规划、专项规划等上位规划要求,有效指导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和区域内村庄规划编制,特开展城西地区分区规划编制工作。
第3条规划原则生态优先,坚持绿色发展理念近远结合,落实上位规划要求公交先导,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以人为本,完善公共设施布局第4条规划期限规划期限同《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5年修订)》一致,规划期限至2020年,远景展望到2030年。
第5条规划范围城西南片分区规划范围为机场路以西,绕城高速公路以东,杭甬高速公路以南,主要包括空港及临空经济区,集士港、古林等地,规划面积69.5平方公里。
宁波市城市近期建设规划
宁波市城市近期建设规划(2011-2015)(批后公布)(市政府批复详见附件)第一章规划总则一、规划背景新颁布的《城乡规划法》将近期建设规划纳入到城乡规划的实施之中,进一步明确了近期建设规划的法定地位和规划内容。
“十二五”时期是宁波加快推进转型发展,实现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建设新跨越的关键时期。
在新的形势下,科学编制近期建设规划,将政府工作目标、五年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各项社会事业发展计划落实在空间上显得尤为重要。
二、规划范围与《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确定的中心城范围一致,包括三江片、镇海片、北仑片。
三、规划期限规划期限为2011年-2015年。
四、规划依据(一)规划的法规、技术与政策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实施)2、国家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5年)3、国家标准《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二)上位规划与相关规划依据1、《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年)》(2006年国务院批复)2、《宁波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3、《宁波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2011年)4、六个加快各专项行动纲要5、各区、各部门的“十二五”发展规划6、所辖各城区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7、其它各类专项规划(三)建设项目依据1、《宁波市“十二五”重大项目建设规划》2、《宁波市加快构筑现代都市行动纲要(2011-2015)》五、指导思想与总体目标依据国务院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与市政府“十二五”规划提出的发展目标,紧紧围绕“解放思想树标杆、找差距、谋发展”的要求,全面推进“六个加快”战略部署,着力推动城市发展由注重规模扩张、形态建设向注重功能提升、内涵发展的战略性转变,全面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国际影响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通过5年乃至更长一段时期的努力,把宁波建设成为空间布局合理、要素配置集约、城市功能发达、基础设施完备、生态环境优美的创新创业之城、品质宜居之城、国际港口名城。
宁波城市总体规划概要2004-2020
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概要(2004-2020)中心城总体规划图一、基本情况1、城市概况宁波位于我国海岸线中段,长江三角洲南翼,东临舟山群岛,南依三门湾,西接绍兴市,北濒杭州湾。
下辖6区5县(市),市域总面积9365平方公里,总人口660.86万人,其中市区面积2560平方公里,人口291.87万人。
改革开放以来,宁波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显示出巨大的活力和潜力,成为国内经济发展最活跃的地区之一。
2005年,全市实现生产总值2446.4亿元,财政收入466.5亿元,港口货物吞吐量达2.7亿吨,居全国第二,集装箱吞吐量520.8万标箱。
随着北仑深水良港的开发建设,宁波城市空间由河口向滨海演进,形成了三江、镇海、北仑三片临江、滨海发展的空间格局。
城市综合竞争力跻身全国十强,被评为国家园林城市、国家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和全国首批文明城市。
区位图2、宁波社会经济及城市发展的趋势与要求“十五”时期是我市社会经济快速发展时期,在城市化稳步推进和长三角区域格局重组的大背景下,宁波社会经济和城市发展面临新的发展趋势和要求:首先,城市化发展战略对宁波提出了新的要求。
浙江省委省政府明确提出要把城市化作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载体,必须建设几个具有国际性功能、跨省域影响力与较强创新能力的城市,以强化我省在全国及长江三角洲地区的战略地位。
据此,宁波作为我国东南沿海重要的港口城市,长江三角洲南翼经济中心,拥有深水港优势,将大力发展港口海运业、临港型工业和出口加工业,完善城市功能,进一步增强中心城市辐射与集聚功能。
其次,《浙江省城镇体系规划1995-2010》对宁波都市区发展提出了新的目标。
国务院批准的《浙江省城镇体系规划1995-2010》中明确提出了发展三个都市区的目标,其中宁波都市区由宁波市区、舟山市区、奉化市区组成,实现甬—舟港口整体开发。
由此,宁波城市将突破现有的城市格局框架和城市形态,城市规划要从更大的空间范围内考虑设施的配置、交通的联系和产业的联动。
宁波市镇海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宁波市镇海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前言镇海区位于浙江省东北部,属宁波市。
辖区土地总面积374.13平方公里,其中陆域面积237.15平方公里,海域面积136.98平方公里,海岸线长21.8公里。
镇海区下辖招宝山、蛟川、骆驼、庄市四个街道和澥浦、九龙湖两个镇。
2005年末,户籍总人口22.49万人,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936.72人。
镇海区政府以1996年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成果为基础数据,自1997年7月开始编制上一轮《镇海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并于1999年9月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规划自实施以来,在全区土地管理工作中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为全区城市化和工业化的推进提供了有力的土地保障,促进了全区社会经济的全面健康发展,同时,也为实现耕地保护目标和保护生态环境做出了极大的贡献。
随着工业化、城市化的提速,用地现实需求与计划供应的矛盾进一步加大,耕地保护形势日趋严峻。
若要又好又快地实现产业结构升级与经济增长方式转变,迫切需要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转变土地利用方式和创新土地资源配置机制。
为了更好地践行科学发展观这一重大使命,使保护耕地更加严格规范、保障发展更加持续有力、节约集约更加扎实有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省政府有关土地利用的方针政策,以《浙江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宁波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为指引,特编制新一轮《宁波市镇海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前言 (i)i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规划目标和调控指标 (6)第三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与布局优化 (8)第四章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规划 (12)第五章建设用地布局与管制 (14)第六章生态用地规划 (18)第七章旅游用地规划 (20)第八章土地综合整治规划 (22)第九章中心城区用地规划 (25)第十章土地用途分区与用途管制 (33)第十一章乡镇土地利用控制 (36)第十二章土地利用重大工程 (44)第十三章规划实施与管理措施 (49)第十四章附则 (53)附表1 镇海区规划主要控制指标表 (54)附表2 镇海区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55)附表3 镇海区耕地保有量规划平衡表 (56)附表4 镇海区规划主要控制指标分解落实表 (57)附表5 镇海区城镇人口、用地规划表 (58)附表6 镇海区农村居民点人口、用地规划表 (59)附表7 镇海区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表 (60)附表8 镇海区土地复垦、开发规划表 (61)附表9 镇海区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 (63)附表10 镇海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重点区域规划表 (70)附表11 镇海区土地用途分区面积统计表 (71)附表12 镇海区建设用地空间管制情况统计表 (72)附表13 镇海区近期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 (73)第一章总则第1条规划目的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深入实施“重塑新优势、实现新跨越”总战略,稳步树立以供给引导需求的节约集约用地观,正确处理土地资源利用和保护的关系,统筹协调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和近远期发展之间的用地需求,积极探索规划实施的制度创新,促进土地合理利用和高效配置,加快推进镇海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国务院关于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2015)
国务院关于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2015)【法规类别】城市规划与开发建设【发文字号】国函[2015]50号【发布部门】国务院【发布日期】2015.03.18【实施日期】2015.03.1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国务院关于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国函〔2015〕50号)浙江省人民政府:你省关于报请审批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请示收悉。
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5年修订)》(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宁波是我国东南沿海重要的港口城市、长江三角洲南翼经济中心、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总体规划》实施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统筹做好宁波市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各项工作。
要不断增强城市综合实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建设水平,逐步把宁波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生态良好、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城市。
二、重视城乡区域统筹发展。
重点加强中心城及外围组团的规划统筹,在《总体规划》确定的2560平方公里的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
进一步加强与上海、杭州、舟山等周边城市的合作,共同开展区域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
做好市域城乡空间管控,加强对所属县、市的规划引导。
对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村庄要统筹规划,在保持乡村风貌特色的基础上,逐步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农村现代化。
三、合理控制城市规模。
到2020年,中心城区常住人口控制在395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420平方公里以内。
要贯彻城乡规划法关于“先规划、。
宁波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批复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工作的意见
宁波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批复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波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11.16•【字号】甬政发[2006]104号•【施行日期】2006.11.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宁波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批复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工作的意见(甬政发[2006]10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已经国务院批准实施,这是我市城市发展中具有重要意义的一件大事。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的实施,构筑适应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的城乡规划工作新框架,充分发挥城乡规划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先导、主导和统筹作用,根据《国务院关于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国函〔2006〕69号,以下简称《批复》)、《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发〔2002〕13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工作的意见》(浙政发〔2006〕40号)等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城乡规划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充分认识贯彻国务院《批复》和加强规划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明确规划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一)国务院《批复》和《总体规划》是我市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实施依法治市的重要依据。
城市总体规划是城市建设和发展的基本依据,也是调控城市空间资源、指导城市建设发展、维护社会公平、保障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的重要公共政策,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批复》和实施《总体规划》,对于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搞好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把宁波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社会和谐、设施完善、生态良好,具有国际港口和江南水乡特色的现代化城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实施评估报告
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实施评估(批前公示)一、评估的目的意义《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以下简称现版《总规》)2006年8月获得国务院正式批准,是指导宁波城市发展和建设的纲领性文件。
自2004年编制完成后,《总规》在促进城市经济和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引导城市有序建设等方面开始发挥重要作用的同时,也暴露了一些问题。
通过本次总规实施评估研究,系统、全面地分析城市规划实施的成效,分析城市规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背后的原因,有利于全面客观的认识总体规划的科学性,找准城市总体规划实施中需要调整的方向,为新形势下的规划建设提供指导。
二、本次评估的主要内容按照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办法(试行)》的要求,评估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城市发展方向与空间布局评估(1)城市发展方向评估根据现版《总规》,三江片的发展重点是近期向东,中远期向北。
从城市新增建设用地的分布情况来看,实际的发展方向有所变化。
由于南部地区(鄞州中心区)与西部地区的快速发展,其用地增量大大高过东部新城建设,使整个三江片的近期发展方向显现为以向南、向西发展为重点。
现版总规提出的“中远期重点发展北部”的要求也由于庄桥机场尚未搬迁的现实受到制约。
而镇海片、北仑片沿海岸线发展的态势十分明显。
(2)空间布局评估现版总规提出了“两带三片双心”组团式的结构。
从《总规》实施情况来看,整体空间结构与《总规》的要求较为吻合。
近年来,随着镇海新城南区及北仑西片区的发展建设,三江片、北仑片与镇海片在原来独立发展的基础上呈现相向发展的态势。
特别是沿甬江、宁镇公路、通途路一带,连片发展的趋势明显,这也使得组团间生态绿地的保持面临着较大的压力。
双心结构随着东部新城门户区、航运中心、国际金融中心的建设也在逐步形成之中。
2、阶段性目标落实情况(1)近期规划目标实施情况评估随着社会经济的日益繁荣,宁波城市建设蓬勃发展。
五年来,宁波市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拉开城市框架,完善城市功能,城市品位迅速提升,人居环境大幅改善,城乡面貌日新月异,相继获得了“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森林城市”等荣誉称号。
宁波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1 24 56 78 10 1113 16 20 2223242627283032137 238 339 440 541424549 7552006202019972010200620209695.51358.7720052020 200620102005 68808620809565983 36113652872131038101422240225595150427 34944835753190819972010981401996742005 177 1.43529825100433002005556.72449.3466.51336.3334.923.11740878102005230201020202269002226001970002010 202014378115136511019511920012193255798361170931201020208361 22637201020202005141135 130********200556.5535.3619.892010 202020051202069679220058706151365*********121394 20052903320202226006796336703053709202011920032165 200525491242800506202032628605002714830225431.212310913511.312333450334.5123223659 23.0123197200123314200123571017001234400012329860012343210012321800123132105123435568 1237680661233812 1225519017447197200700762321242800 25062005213.4121.4163264.97358.77 2020311.90202049.71 311.901234515.52123431.351.2.3616640182020117217447 13260010667 2678046 123456完善节约集约用地评价考核机制,适时开展城市、开发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考核。
宁波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对排涝的影响分析
宁波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对排涝的影响分析王灵敏;徐晨;卢晓燕【摘要】宁波市城市排涝问题较多,地面硬化、调蓄容积减少等是增加城市排涝压力的主要原因之一.通过对城市排涝面临的新形势进行定性分析,利用一维非恒定流模型,定量分析了宁波市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后的排涝能力,结果显示新城市总体规划后平原洪涝水位抬高0.02~0.15 m,高水位持续时间增加3~4 h,平原排涝形势更为严峻,达不到规划排涝设防标准.【期刊名称】《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学报》【年(卷),期】2016(028)002【总页数】5页(P68-72)【关键词】宁波市;排涝能力;城市规划【作者】王灵敏;徐晨;卢晓燕【作者单位】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浙江杭州310002【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TV211甬江流域防洪排涝一直宁波城市水利工作的重点,数学模拟等手段也广泛应用于相关规划[1-7].《甬江流域防洪治涝规划》于2011年经宁波市人民政府审批通过,规划为满足城市化与城乡统筹发展对水利建设的要求,保障社会经济顺利发展,依据《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年)》的城市布局,针对甬江流域提出了流域及区域防洪排涝的总体布局和规划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但目前水利建设的进度与流域规划提出的总体要求仍存在差距,与城市发展的脚步也不相匹配,防洪排涝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现阶段为适应城市建设发展的需求,宁波市城建局提出《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2015年修订),已于2015年3月获得国务院的批复.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与上一轮规划布局和规模变化较大,建成区用地大幅度增加,在《甬江流域防洪治涝规划》推荐工程未全面实施完成的情况下,将进一步加大城市排涝的压力.1.1 防洪防涝与城市空间发展不协调随着宁波市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中心城区用地规模2000年约100 km2、2010年约192 km2、原《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规划2020年建成区用地增加为312 km2,现《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2015年修订)提出2020年建成区用地将增加至420 km2,城市化率不断提高,由80年代20%、90年代30%到现在60%左右.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城市暴雨的水文特性发生显著变化,城市建设与河道、管网等设施的规划建设不同步——重地上轻地下,承担城市排涝的河道排水能力不足,排水管道不配套等,造成城区洪涝灾害频现. 1.2 经常面临异常天气频发现象随着全球气候变化,热带气旋中生成台风的比例升高,登陆或严重影响浙江的强台风频率呈上升趋势,登陆浙江台风的要素屡破历史纪录.近20年来宁波市城市建设的飞速发展,城市热岛效应明显,局部的小气候条件容易快速形成历时短、强度大、范围小的局地突发性暴雨,城区出现局地暴雨的频率与强度均高于周边地区,导致城区的极端天气频频发生,产生局部内涝.甬江流域近年发生较大洪涝灾害主要有2000年“桑美”台风、2005年“麦莎”台风、2007年“罗莎”台风、2012年“海葵”台风、2013年“菲特”台风等,其中自2012年“海葵”台风起,暴露出城市排涝问题严峻.1.3 水利与城建排水标准不协调由于市政的降雨样本选择方法与水利部门的不同,设计暴雨的历时存在一定差异,因此造成城市管道排水与河道排涝设计标准之间不一致,两者存在重现期的衔接问题,目前我省城市建设排水系统采用《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采用的设计重现期普遍为0.5~3年,且多数按低限设计,最高不超过3年.因此突降暴雨时城市管网无法及时排除雨水.1.4 外江河床及涉水建筑物淤积影响行洪能力甬江流域集雨面积567 1.7 km2,不考虑慈溪北排、虞北平原北排面积,流域内东排面积约4 180 km2,其中姚江流域东排面积为1 802 km2、奉化江流域为2 378 km2,姚江流域洪水经姚江大闸与奉化江流域洪水汇合后经甬江入海.现状甬江干流自三江口至甬新闸出口段,现状面宽140~430 m,平均面宽约为250 m,尤其三江汇合三江口断面面宽最窄,对干流的阻水严重.同时甬江干流河床存在日趋淤积抬高的现象,以三江口为例,2000年至今三江口淤积了6 m,加上奉化江、甬江干流沿线涉水建筑物群体存在阻水现象明显,造成干流过水面积减少、水位抬升,使得干流泄洪能力下降,无法承担奉化江、姚江两条支流同时遭遇强降雨.1.5 防洪体系与排涝工程体系不协调目前,经过近十年水利工程建设,奉化江流域、姚江流域宁波中心城区段堤防防洪能力已经达到100年一遇,甬江干流沿岸堤防已经按照100年一遇的洪潮外包线修建完成,防洪(潮)能力达到100年一遇,宁波市中心城区的防洪体系已基本形成.但目前平原内部河网与出口碶闸、泵站等工程实施尚未同步,根据《98综规》和地方河道整治规划,各区陆续开展了一批河道拓宽整治工程,但由于穿城河道实施困难,大部分河道仅完成非城区段工程,甚至降低拓宽规模,河道整治工程不达标现象普遍,降低了河道排水效果,另外城市道路、桥梁也是缩窄河道,阻碍行洪排水,仅中心城区卡口就达600多处,制约了排涝工程体系整体效益的发挥.1.6 城市低地滞蓄空间减少城市扩大后,城市透水面积减少,原本具有较好调洪滞蓄作用的农田、水塘等低洼地被抬高,地面硬化,不但削减了调蓄能力,而且造成暴雨产流加大及涝水转移,加重了周边低洼区域的排涝压力,原本用于滞蓄涝水的绿地高程反而高于地面,滞蓄功能无法发挥,而已建城区由于建设年限早,地坪高程低,变成区域的低地,成为区域的滞蓄空间,从而引起社会矛盾.见图1为宁波地区1990年与2010年卫星遥感影像图,对此两图明显看出,原透水滞蓄涝水的地面明显被城市扩大占用.1991—2007年的17年间,宁波地区内耕地面积总共减少了224 km2.其中宁波市区耕地面积总共减少了18 000 ha,年均递减率22.87%;水田面积减少了197 km2,年均递减率28.41%,按照水田平均滞蓄深度0.3 m计算,减少滞蓄容积约0.59亿m3.当流域发生63型典型洪水组合,下边界镇海站及北排临海浦和陶家路江潮位过程采用“菲特”台风期间实际发生的潮位过程作为设计潮位过程,采用一维非恒定流模型进行水力计算,对现状城市建设下垫面情况以及现状水利工程的工况下城市排涝能力进行分析.根据水文分析、非恒定流计算:(1)江北镇海平原现状一方面受外江姚江、甬江高水位的顶托,另一方面城市建设和工业开发区建设填河现象较为普遍,交通、房屋建设等使骨干排水河道过水断面减小,河网水面面积减少,调蓄能力减弱,从而造成平原积涝历时较长,若遭遇20年一遇设计暴雨,江北镇海平原大部分地区受淹,除已建城区排涝能力达到10年一遇以外,其它地区仅有5~10年一遇.四天末平原外排水量6 201万m3,仍有6 291万m3内涝水量,平原2.0 m以上高水位持续时间长达48 h,受淹严重.(2)鄞西平原现状海曙中心城区和望春地面高程达到2.8~3.0 m,基本能够满足20年一遇排涝能力;集士港、士林等城镇建成区地面高程2.5~2.8 m,排涝能力在5~10年一遇左右;农田地面高程1.9~2.3 m,地势低洼,排涝能力不足5年一遇.四天末平原外排水量5 437万m3,仍有4 395万m3内涝水量,平原2.3 m以上高水位持续时间长达64 h,受淹严重.(3)鄞东南平原现状工况,受东江堤防未完全封闭,导致东江洪水漫堤入鄞东南平原,增加鄞东南平原的排涝压力.江东、鄞州区等建成区地面高程达到3.0~3.2 m,基本能够满足20年一遇排涝能力;姜山、东钱湖等城镇建成区地面高程2.6~3.0 m,排涝能力在5~10年一遇左右;农田地面高程2~2.3 m,排涝能力不足5年一遇.四天末平原外排水量18 712万m3,仍有6 837万m3内涝水量,平原2.3 m以上高水位持续时间长达62 h,受淹严重.从对宁波市三大主要平原的排涝能力复核结果显示,各个平原除市区主城区地势较高,排涝能力达到20年一遇外,其他城镇、农村的排涝能力均不能达到规划的排涝标准,且受淹严重,(见图2).在现状排涝能力复核的基础上,对《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06年)及2015年修订成果下,复核城市的排涝能力,评估城市建设对排涝的影响.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2020年下垫面情况及《甬江防洪治涝规划》实施完成的工况下,当发生20年一遇洪水时,与原《城市总体规划》相比,鄞东南平原因下垫面改变增加产水495万m3,鄞西平原因下垫面改变增加产水78万m3,江北镇海平原因下垫面改变增加产水56万m3,新一轮城市扩建使农田低地调蓄面积进一步减少,对抬高平原最高涝水位明显,具体计算成果(见表1,表2).从最高涝水位上分析,鄞东南平原涝水位较原城市总体规划+《甬江防洪治涝规划》方案抬高0.02~0.05 m;鄞西平原涝水位抬高0.13~0.15 m;江北镇海平原抬高0.05~0.06 m.从高水位持续时间上分析,鄞东南平原影响不大,江北镇海平原2.0 m以上高水位持续时间增加4 h,鄞西平原2.3 m以上高水位持续时间增加3 h,平原的排涝标准进一步降低.宁波市现状城市排涝能力不足,受城市建设及外江高水位顶托影响,除海曙中心城区、江东区、鄞州区基本满足20年一遇排涝能力外,其余平原城镇建成区排涝能力普遍在5~10年一遇,农田等低洼地基本均不足5年一遇排涝能力.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与原城市总体规划不同下垫面情况比较,鄞东南平原涝水位抬高0.02~0.05 m;鄞西平原涝水位抬高0.13~0.15 m;江北镇海平原抬高0.05~0.06 m.江北镇海平原2.0 m以上高水位持续时间增加4 h,鄞西平原2.3m以上高水位持续时间增加3 h,平原的排涝标准进一步降低,平原排涝形势更为严峻,达不到规划排涝设防标准.面对城市排涝新形势、城市建设脚步加快、防洪排涝工程及非工程措施配套不完善的情况,对宁波市城市排涝治理提出新的治理思路和对策研究是非常必要和迫切的.。
国务院审批城市总体规划的86个城市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规划工作的通知》(国发[1996]18号)规定:“为了加强对城市规划的管理工作,依据《城市规划法》的有关规定,国务院指定非农业人口50万以上的大城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
”
国务院审批城市总体规划的86个城市(华北)
备注:加粗城市为副省级市,下划线城市为历史上的直辖市。
国务院审批城市总体规划的86个城市(东北)
备注:加粗城市为副省级市,下划线城市为历史上的直辖市。
国务院审批城市总体规划的86个城市(华东)
备注:加粗城市为副省级市,下划线城市为历史上的直辖市。
国务院审批城市总体规划的86个城市(华中)
备注:加粗城市为副省级市,下划线城市为历史上的直辖市。
国务院审批城市总体规划的86个城市(华南和华西)
备注:加粗城市为副省级市,下划线城市为历史上的直辖市。
浅析宁波市土地储备规划问题
浅析宁波市土地储备规划问题作者:罗叙文来源:《浙江国土资源》 2015年第10期宁波市土地储备中心罗叙文土地储备分收购、开发、出让三个阶段,在这三个阶段中,土地储备必须与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紧密结合,必须符合土地资源合理高效利用的需求,合理编制土地储备规划,确保为城市建设与发展服务,下面就宁波市土地储备规划问题作初浅的探讨。
一、编制土地储备规划的意义1 土地储备规划是落实集约节约利用土地的重要手段当前导致土地失控和城市无序发展的建设用地中,主要是以居住、工业等土地为首,土地储备规划是集约节约利用土地的重要手段之一,通过对储备中心的存量储备库进行分析,结合控规将经营性土地的统一规划,有计划的供给,可以提高土地利用率,节约土地资源。
2 土地储备规划是实现城市发展目标和引导城市有序发展的方向经营性土地在城市建设用地中占用相对大的比例,将土地投放的数量、区位与城市发展方向和近期建设重点有机结合起来,把土地储备库中经营性用地统一管理和有计划投放,加大重点区块的投放,和重点区块的再储备,有利于城市发展目标的实现。
3 土地储备规划是编制年度储备计划、出让计划、融资计划等的重要依据土地储备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程,土地储备需与城市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紧密配合。
部门之间配合互动的状况,直接关系到城市土地储备的运作成本。
例如,政府将城市土地纳入储备库后,如果城市规划条件不能及时明确,城市土地就无法及时推向市场,而城市土地的储备时间越长,资金的压力就越大,势必影响城市土地的再投放和资金回笼。
二、土地储备规划编制情况1 规划编制的背景储备空间急剧萎缩。
由于行政区域及管理体制限制,宁波市当前中心城区的城市建设管理一直沿用1986年国务院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中心城区只有80平方公里,也确定了市级土地储备范围。
经过20多年的建设,市本级可收储的土地空间变小。
特别是近年来,随着湾头地块,和义路、月湖西区、鄞奉路地块由各区或城投公司封闭运作、独立核算,城中村改造、轻轨专项储备的开展,储备中心现面临最大的难题是在规划区内已无收储空间,极大地影响市政府在市区土地储备的统筹调控能力。
用地规划-宁波国家高新区
宁波新材料科技城核心区XCL01 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法定文本01、总则1.1 规划背景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进一步加快《宁波新材料科技城核心区总体规划》的实施,深化总规对贵驷片生活服务区的功能提升与空间优化要求,以老镇提升和新村建设为抓手,实现可持续发展,并更好的协调各专业、各部门的需求和规划管理要求,特编制本控制性详细规划。
1.2 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01 ;(2)住建部《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3)《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 年版)GB50180-93;(4)《宁波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4.11 ;(5)《宁波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准则》2014.11 (在编);(6)《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 -2020 )》(2015 年修订);(7)《宁波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8)《宁波新材料科技城核心区总体规划及城市设计》;(9)《新材料科技城核心区总规深化研究》;(10)相关专项(专业)规划;(11)涉及城乡规划建设的其他法律、法规;(12)其他相关的标准规范及规划文件等。
1.3 规划范围本次范围分为研究范围和规划范围两个层次。
研究范围为东、北至绕城高速,西至望海大道(世纪大道延伸段),南至骆兴东路——南二东路——明海大道——镇骆路的围合区域,总用地面积约5.58 平方公里。
规划范围为北至兴贵路,东至贵安路——规划河道,南至骆兴东路,西至望海北路的围合区域,总用地面积为2.56 平方公里。
1.4 规划期限规划期限同《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2015年修订)》一致,规划基准年为2015 年。
1.5 规划成果本规划成果包括法定文件、技术管理文件和附件三大部分。
法定文件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法定控制内容,包括法定文本和法定图件;技术管理文件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技术控制内容,包括技术管理文本、图纸和地块图则;附件是对规划内容和规划过程的必要补充和说明。
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5年修订)
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5年修订)《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5年修订)》已获得了国务院批复,现将总规主要内容公布如下:一、编制目的《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作为指导城市发展与建设的纲领性文件,较好地引导和促进了宁波社会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
随着区域发展背景的重大变化,宁波城市面临着新的发展问题,为充分发挥城市总体规划对新时期社会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的指导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进行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修改。
二、规划范围规划范围分为市域、中心城区两个层次。
市域范围为宁波市行政辖区,面积9817平方公里,重点研究区域协调、市域空间结构、市域基础设施布局及重点城镇发展等。
中心城区范围包括三江片、镇海片、北仑片,是本次总体规划修改的重点地域。
中心城区的城市规划区范围为市区行政区域,面积2560平方公里,该区域的建设和发展实行统一规划与管理。
三、规划期限本次总规修改期限至2020年。
四、城市性质我国东南沿海重要的港口城市,长江三角洲南翼经济中心,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五、城市职能国际贸易物流港、东北亚航运中心深水枢纽港、华东地区重要的先进制造业基地、长江三角洲南翼重要对外贸易口岸、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核心。
六、城市规模2020年中心城区常住人口395万,城市建设用地420平方公里。
七、市域空间布局1.市域总人口和城市化水平2020年市域常住人口控制在1000万以内,城镇化水平达到75%以上。
2.市域空间结构规划形成“一核两翼、两带三湾”多节点网络化市域空间格局。
其中一核为宁波市区;两翼为由余姚市、慈溪市和杭州湾新区组成的北翼和由奉化市、宁海县和象山县组成的南翼;两带为东部滨海城镇产业带和西部山区生态人居带;三湾为杭州湾、象山港和三门湾;节点为卫星城、中心镇和新市镇。
一核由宁波中心城区、外围组团及近郊城镇组成。
重点发展行政办公、航运服务、金融保险、商贸物流、信息科技、风景旅游等现代服务业,促进转型升级,提高城市集聚辐射能级,提升城市功能与品质。
宁波生态保护红线规划
宁波市生态保护红线规划(文本)宁波市环保局宁波市规划局二〇一五年十二月目录目录 (1)前言 (1)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红线划定 (8)第一节市域划线 (8)第二节市区划线 (9)第三章生态保护红线管控 (12)第一节边界管控 (12)第二节分类管控 (12)第三节分级管控 (17)第四节现状用地管控建议 (18)第四章实施保障与建议 (21)前言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等重要会议均将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国家战略方针的重要内容,强调要“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坚持可持续发展,推进美丽中国建设”。
宁波市委、市人大、市政府高度重视宁波市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把加快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美丽宁波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和民心工程,作为实现“两个基本”目标、建设“四好示范区”的重大战略任务,并在《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再创体制机制新优势的决定》中明确要求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健全生态补偿制度、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机制。
2015年3月18日,《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5年修订)》获国务院批复,批复明确要求“加强各类生态功能区的分级分区保护,构筑‘连山、串城、面海’网络化的整体生态安全格局”,“对重要生态功能区要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列入禁建区,制定保护措施并严格执行”。
为贯彻落实国家生态环境保护要求,落实国务院《关于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加快建设“美丽宁波”,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地质遗迹保护管理规定》、《湿地保护管理规定》、《浙江省湿地保护条例》、《浙江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结合我市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和生态环境保护需要,开展我市生态保护红线规划,强化对生态环境保护的空间管控。
第一章总则第1条目的与意义(一)贯彻落实国家要求,维护城乡生态安全格局生态保护红线作为生态功能保护的基线、环境质量安全的底线、自然资源保护的铁线,已经成为继耕地之后第二条上升到国家安全高度的红线,承担着保障城乡生态安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职能。
国务院关于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
国务院关于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1986.11.10•【文号】国函[1986]166号•【施行日期】1986.11.10•【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国务院关于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国函[1986]166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国务院原则同意你省报来的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现批复如下:宁波是国家“七五”期间重点开发的地区之一,是我国的重要港口城市,是华东地区和浙江省重要的工业城市。
今后的发展建设,要按国务院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进行,要切实加强对实施城市总体规划的领导,抓紧制定有关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地方法规,把城市的建设、管理纳入法制的轨道。
在宁波的中央、省属各级单位和驻军都要模范地执行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和有关法规,与该市人民一起,齐心协力把宁波市建设成为布局合理、交通便捷、生活方便、环境优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城市。
在规划的实施中要注意以下问题:一、要严格控制城市规模。
到二○○○年,市区人口控制在一百万人以内。
二、在城市总体布局上,应注意保持老市区、镇海发展区、北仑开发区三大片既相对独立又有机联系的格局。
北仑开发区工业用地的安排,要处理好工厂与海运、铁路运输的关系,并注意留有发展余地。
要充分利用宁波港区的优越条件,对江岸、海岸线统筹规划、合理利用,由市人民政府严格按照城市规划统一管理,任何单位不得乱占滥用。
三、要加强对优秀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作好保护规划。
对文物古迹、风景名胜和有代表性的传统街区要划定保护范围,并采取切实可行的保护措施。
四、加强环境保护工作,落实“三废”污染的治理措施,特别要注意废渣的综合利用。
新建工业项目必须严格执行防治污染的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原则。
拟建的北仑电厂必须采取有效措施,特别对排灰要实行综合利用防止对生活居住区和海域的污染。
要高度重视绿化建设,提高园林绿化水平,积极开辟滨海、沿河的绿化区,扩大绿地面积,北仑玉带河口的海滨是北仑区唯一的生活岸线,要按照规划逐步建成海滨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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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5年修订)《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5年修订)》已获得了国务院批复,现将总规主要内容公布如下:一、编制目的《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作为指导城市发展与建设的纲领性文件,较好地引导和促进了宁波社会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
随着区域发展背景的重大变化,宁波城市面临着新的发展问题,为充分发挥城市总体规划对新时期社会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的指导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进行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修改。
二、规划范围规划范围分为市域、中心城区两个层次。
市域范围为宁波市行政辖区,面积9817平方公里,重点研究区域协调、市域空间结构、市域基础设施布局及重点城镇发展等。
中心城区范围包括三江片、镇海片、北仑片,是本次总体规划修改的重点地域。
中心城区的城市规划区范围为市区行政区域,面积2560平方公里,该区域的建设和发展实行统一规划与管理。
三、规划期限本次总规修改期限至2020年。
四、城市性质我国东南沿海重要的港口城市,长江三角洲南翼经济中心,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五、城市职能国际贸易物流港、东北亚航运中心深水枢纽港、华东地区重要的先进制造业基地、长江三角洲南翼重要对外贸易口岸、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核心。
六、城市规模2020年中心城区常住人口395万,城市建设用地420平方公里。
七、市域空间布局1.市域总人口和城市化水平2020年市域常住人口控制在1000万以内,城镇化水平达到75%以上。
2.市域空间结构规划形成“一核两翼、两带三湾”多节点网络化市域空间格局。
其中一核为宁波市区;两翼为由余姚市、慈溪市和杭州湾新区组成的北翼和由奉化市、宁海县和象山县组成的南翼;两带为东部滨海城镇产业带和西部山区生态人居带;三湾为杭州湾、象山港和三门湾;节点为卫星城、中心镇和新市镇。
一核由宁波中心城区、外围组团及近郊城镇组成。
重点发展行政办公、航运服务、金融保险、商贸物流、信息科技、风景旅游等现代服务业,促进转型升级,提高城市集聚辐射能级,提升城市功能与品质。
以宁波中心城区为主体,初步实现城乡一体化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均等化。
北翼包括余姚市、慈溪市和杭州湾新区。
北翼是宁波都市区副中心,杭州湾地区专业性生产服务中心,长江三角洲区域性现代物流基地和先进制造业基地的组成部分,浙东历史与生态文化旅游休闲基地。
南翼包括奉化市、宁海县和象山县。
南翼是长江三角洲南翼重要的国际旅游休闲区、海洋经济示范区、特色宜居健康新区、国家海洋文化和生态保护区。
东部滨海城镇产业带向北对接上海,向南衔接三门湾地区,串联慈溪中心城市、杭州湾新区、镇海片、北仑片、东部滨海组团、象山县城、三门湾区域等。
西部山区生态人居带向北对接杭州,向南联系浙南、台温地区,串联余姚中心城市、三江片、奉化中心城市、宁海县城等。
杭州湾区域包括余姚、慈溪、杭州湾新区、镇海的杭州湾沿岸区域,是浙江省特色先进制造业基地和滨海生态保护区。
象山港区域包括东部滨海组团、奉化东部、宁海和象山北部地区,是全国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长江三角洲地区重要的休闲度假港湾、浙江省海洋新兴产业基地、宁波现代都市重要功能区。
三门湾区域包括象山南部和宁海南部,是产业复合型、生态友好型、滨海风情型的全国海湾生态经济试验区、国家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示范基地、国家现代农渔业基地、长江三角洲海洋新兴产业基地、海峡两岸交流合作示范基地。
3.城镇规模等级城镇规模等级分6级:Ⅰ级人口400万左右(宁波中心城区),Ⅱ级人口50~100万(余姚、慈溪),Ⅲ级人口20~50万(奉化、宁海、象山、东部滨海组团、杭州湾新区),Ⅳ级人口10~20万(慈城、九龙湖-澥浦、泗门-黄家埠-临山、周巷、观海卫、溪口、龙山-慈东滨海区),Ⅴ级人口5~10万,Ⅵ级人口5万以下。
中心镇人口一般不小于5万,一般建制镇人口原则上不小于1万。
4.城镇职能等级城镇职能等级分4级:Ⅰ级为宁波中心城区及外围组团,Ⅱ级为慈溪中心城市、余姚中心城市、奉化中心城市、宁海县城、象山县城、杭州湾新区,Ⅲ级为卫星城、中心镇和新市镇,Ⅳ级为一般建制镇。
5.城乡基本公共服务设施按照城乡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的体系化、均衡化、品质化的发展目标,构筑与城镇体系相适应的网络化格局,确保公益性(准公益性)设施的有序建设。
基础教育设施:按千人指标60‰~68‰配置小学,千人指标30‰~34‰配置初中和高中,其中普通高中与职业高中1:1。
医疗卫生设施:宁波市域每千人床位数达到5张以上。
宁波中心城区规划布局三级综合医院16家,各县(市)布局三级综合医院3~5家。
各街道(镇、乡)设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
文化体育设施:各县(市、区)设1个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和文化活动中心,各街道(镇、乡)设1处有独立占地的街道级体育健身场馆和文化活动场馆。
竞技性体育场馆能够满足承办全国综合性运动会和国际重大单项体育赛事的需要,训练基地能够满足培养竞技体育后备人才需要。
养老服务设施:每百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5张以上;积极推进街道(镇、乡)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各社区(行政村)设1处居家养老服务设施。
6.市域历史文化保护将历史文化遗产作为城市发展的资源,完善保护体系,建立整体保护框架,在保护的前提下可持续发展。
历史文化遗产按市域、中心城区、历史城区、历史文化街区、文物古迹五个层面进行保护。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应当整体保护,保持传统格局、历史风貌和空间尺度,不得改变与其相互依存的自然景观和环境;历史文化名城(宁波、余姚2处)、名镇(慈城、石浦、前童、鸣鹤、梁弄等)、名村(许家山、龙宫、岩头、横坎头等)必须依法编制保护规划,并按照保护规划保护和管理。
天一阁、保国寺、河姆渡遗址、蒋氏故居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其他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必须遵循历史载体真实性、历史环境完整性和功能利用延续性的原则,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中国大运河宁波段应按照文化遗产真实性、完整性、延续性的原则制订保护措施,把大运河遗产保护和功能延续有机结合起来,进行科学保护和合理利用。
八、中心城区空间布局1.空间结构中心城区呈“一主两副,双心三带”的空间结构。
一主即三江片,两副即北仑片和镇海片;双心即三江口中心和东部新城中心,三带即余姚江、奉化江、甬江依江形成的三条滨江生活带。
2.发展方向三江片在进一步完善东部的基础上,重点向西、向北发展,适度发展南部;北仑片、镇海片沿海岸线发展。
3.分片布局三江片以余姚江、奉化江、甬江为依托,形成以三江口为商业中心、东部地区为行政商务中心的双核空间结构,依江形成以水和绿地为主的生态休闲轴。
重点打造中山路城市主轴、东部城市次轴、西部城市次轴三条城市轴线。
北仑片形成带状组团式结构,由中心片区、小港片区和大榭-白峰片区组成,各片区之间以生态带分隔,以快速交通相联系。
中心片区强化产业发展与城市生活的综合承载能力,提升城市功能和形象;小港片区推进转型升级,承接三江片功能和产业的外溢;大榭-白峰片区推进海洋产业集聚发展。
镇海片形成滨江生活居住和滨海工业仓储两个片区,其中滨江以生活居住为主,滨海以工业仓储为主;生活居住片区和工业仓储片区之间以防护绿带相隔离。
4.外围组团为加强中心城区与周边区域统筹发展,实现功能互补与空间协调,外围形成慈城、东钱湖、东部滨海、九龙湖-澥浦四个组团。
慈城组团:即慈城镇,是以都市休闲、山水宜居、高新产业集聚为主导的综合组团。
积极发展旅游产业,处理好历史保护与城市建设关系。
东钱湖组团:包括东钱湖、云龙、下应,规划为国家级生态旅游度假区和长江三角洲著名的休闲度假基地、华东地区重要的国际会议基地、国际性的高端总部经济基地。
严格控制建设规模,避免对公共空间和生态本底的侵占。
东部滨海组团:包括春晓、梅山、咸祥、瞻岐,是以保税物流、贸易口岸、生态休闲、生活居住为主导功能的综合组团。
控制工业用地规模,合理利用海岸线。
九龙湖-澥浦组团:包括九龙湖、澥浦,是以生态休闲、旅游度假、产业配套为主的中心城区北部综合性组团。
5.中心城区远景发展构想中心城区远景将形成更为开放的组团式空间结构。
三江片为中心城区的主城,外围形成多个片区和组团,通过轨道交通、高速公路、快速路加强主城与外围片区、组团之间的联系,构建错位发展、生态良好、开放有机的网络系统。
中心城区远景重点向南发展。
6.城市特色宁波是以“水”为核心的水网城市,充分利用丰富的自然和人文景观资源,营造具有江南水乡与现代港城于一体的城市个性,形成“江、河、湖、港、桥”融为一体的城市风貌。
突出自然环境景观特色,创建山海交融、依山傍水的山海宜居名城特色。
保护利用优秀的历史文化资源,发掘河姆渡文化、浙东文化、商帮文化、港口文化等精华,突出现代港城特色,体现历史文化名城风貌。
中心城区按照“一主两副、双心三带”的城市空间结构,突出“山海相融、三江六岸、一湖居中”的城市总体形象。
疏散旧城区人口,适当控制城市用地发展规模,组团之间保持一定的生态隔离带,形成良好生态环境,从整体上保护山水城市的风貌。
中心城区风貌特色规划的重点地区为“两心一轴、三江六岸”,“两心”分别指三江口核心区与东部新城核心区;“一轴”指中山路城市景观轴;“三江六岸”为由余姚江、奉化江、甬江水系组成的滨江景观走廊。
7.旧城更新旧城改造的对象主要为棚户区和城中村。
棚户区改造以成片危旧住宅改造为重点,力争通过几年时间的努力,基本消除安全隐患严重的成片危旧住宅区,全面改善居民居住条件。
城中村改造采取整体拆建为重点的改造方式,科学编制城中村规划,合理优化土地用途,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完善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
九、生态环境保护与四线管制1.市域生态系统市域内通过两条南北向生态屏障,三条东西向生态走廊,多条生态间隔带,多个生态绿源,构筑连山、串城、面海网络化的生态安全格局。
2.市域生态保护红线按照“保护优先、合理布局、控管结合、分级保护、相对稳定”的原则,在重要生态功能区、陆地和海洋生态环境敏感区、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生态保护红线。
全市生态保护红线内土地面积占陆域面积40%以上。
生态保护红线内区域实行分级分类管理,以满足生产、生活和生态空间的基本需求。
3.市域空间管制宁波市域陆域范围内根据地域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发展潜力的不同,划分为禁建区、限建区和适建区,强化空间管制。
禁建区指自然及人文资源珍贵、必须加以原真性保护、避免受人类开发活动破坏的区域,约占市域陆域面积的50%。
限建区主要指资源承载能力及生态环境脆弱的区域以及城镇远景发展预留用地,约占市域陆域面积的30%。
适建区指综合条件下适宜城市(镇)发展建设的用地,是城市(镇)发展优先选择的地区,约占市域陆域面积的20%。
4.中心城区绿地系统中心城区构筑“一个生态圈、双‘Y’生态轴、一个生态环、多条生态廊道”的生态框架,凸显宁波自然山水格局,维护城市生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