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投入品打假工作总结
畜产品安全整治工作总结6篇
畜产品安全整治工作总结6篇篇1一、引言畜产品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对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推动经济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年度,我部门围绕畜产品安全整治工作,积极开展各项任务,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现将本年度畜产品安全整治工作总结如下。
二、工作内容1. 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本年度,我们加强对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的监管力度,严格把控畜产品质量安全。
实施畜产品抽检制度,增加抽检频次,扩大抽检范围,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
同时,加强对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畜产品的行为。
2. 畜疫防控与应急处置我们加强畜疫防控工作,建立健全疫情报告制度,提高疫情应急处置能力。
加强对养殖场的监管,确保疫苗供应和质量安全。
在疫情期间,我们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疫情扩散。
3. 兽药残留监控为确保兽药残留不超标,我们加强兽药残留监控工作。
制定严格的兽药残留监控计划,增加兽药残留检测频次。
同时,加强对兽药生产、销售环节的监管,确保兽药质量。
4. 宣传教育与培训我们积极开展畜产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人民群众对畜产品安全的认知度。
组织培训班,提高养殖户的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
同时,加强与媒体的合作,普及畜产品安全知识。
三、工作成效1. 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显著提升通过加强监管和抽检力度,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得到显著提升。
全年未发生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2. 畜疫防控能力得到提高通过加强疫防控与应急处置工作,我们提高了疫情报告和应急处置能力。
疫情期间,我们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了疫情扩散。
3. 兽药残留监控取得显著成效通过加强兽药残留监控工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得到有效控制。
兽药残留监控计划得到全面实施,检测频次增加。
4. 宣传教育与培训成果显著通过宣传教育与培训活动,人民群众对畜产品安全的认知度得到提高。
养殖户的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得到提升。
四、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1. 部分养殖户安全意识有待提高部分养殖户安全意识淡薄,需要加强培训和引导。
农资打假行动工作总结
农资打假行动工作总结一、引言近年来,由于农产品打假事件屡屡发生,引起了广大农民的关注和社会的广泛关注。
为了打击农资领域的假冒伪劣产品,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我单位积极开展农资打假行动。
经过多次行动,取得了一定成效。
在本文中,我将对我们的行动进行总结,总结经验教训,为今后的工作提供参考。
二、行动背景农资打假行动是在日益严重的农资假货泛滥现象的背景下展开的。
假冒农资产品不仅损害了农民的利益,也破坏了农资市场的秩序。
为了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我单位决定开展农资打假行动。
三、打假行动的具体内容1.建立打假行动小组为了组织有条不紊地进行打假行动,我们成立了打假行动小组。
这个小组由单位领导、法律顾问以及农资市场管理人员组成。
他们负责统筹协调工作,制定行动方案,并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合作。
2.收集证据为了打击农资假货,我们首先需要收集可靠的证据。
我们从农民、农资市场、农资生产企业等多个渠道收集相关信息,并仔细核实。
同时,我们与农资生产企业建立了合作关系,得到了一些内部线索和资料。
3.开展监督检查为了确保农资市场的秩序,我们定期开展对农资市场的监督检查。
我们聘请了一批专业人员进行现场调查,对农资产品进行抽检,检查产品的质量和真实性。
同时,我们也加强了农资市场的培训和指导,提高农民对农资产品的辨别能力。
4.提高公众意识为了提高公众对农资假货的警惕性,我们开展了一系列宣传活动。
我们制作了宣传册和宣传视频,发放给农民,向他们普及农资假货的危害性和如何辨别真假农资产品。
此外,我们还利用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加大对农资假货问题的曝光力度。
5.严厉打击假货为了打击农资假货,我们与执法部门密切合作,加强了对农资假货的查处力度。
我们抽调了一批精干人员,组成了专门的打假行动队,进行秘密调查和抓捕行动。
经过一段时间的调查和侦破,我们成功地打掉了一批冒充知名农资品牌的制假团伙,收缴了大量假农资产品。
四、取得的成果经过我们的努力,农资打假行动取得了一定成果。
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总结5篇
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总结5篇篇1一、引言在过去的一年中,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取得了显著成效。
本次行动旨在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的违法行为,保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健康发展。
通过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共同努力,加强执法力度,加强宣传教育,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二、主要工作及成效1. 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产品在本次行动中,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加强执法力度,对制售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打击。
通过加强市场监管、开展专项整治、加强案件查处等方式,有效遏制了制售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的势头。
2. 保护农民合法权益本次行动以保护农民合法权益为核心,通过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农民维权意识、建立维权机制等方式,切实保障了农民的合法权益。
同时,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还积极引导农民正确使用农资产品,提高农民的科学素养和法律意识。
3. 促进农业健康发展通过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产品、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等措施的实施,有效促进了农业的健康发展。
不仅提高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还保障了农业生产的稳定发展。
同时,本次行动还推动了农业行业的转型升级,促进了农业现代化进程。
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1. 执法力度仍需加强尽管本次行动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执法力度不够、执法手段单一等问题。
部分地区执法人员数量不足、执法设备落后等问题制约了执法工作的开展。
因此,需要进一步加强执法力度,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和能力,完善执法手段。
2. 宣传教育仍需加强虽然本次行动提高了农民的维权意识和科学素养,但仍然存在宣传教育不够深入、不够广泛等问题。
部分农民对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的识别能力和防范意识仍然较弱。
因此,需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农民的识别能力和防范意识。
3. 部门协作仍需加强本次行动涉及多个部门和地区,需要加强部门之间的协作和沟通。
然而,在实际工作中,仍然存在部门之间协作不畅、信息不畅等问题。
因此,需要进一步完善部门之间的协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沟通协调。
2024年农资打假年终工作总结
2024年农资打假年终工作总结在2024年,我们全力推动农资打假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果。
以下是本年度农资打假工作的总结:1. 成立专门的农资打假团队:为了加强农资打假工作,我们组建了专门的农资打假团队,由经验丰富的人员组成,负责收集情报、调查和打击农资假冒伪劣行为。
2. 加强监管措施:我们与相关政府部门合作,加强对农资市场的监管措施。
加大对农资生产、流通和销售环节的监管力度,确保农民购买到合格的农资产品。
3. 加强宣传教育:我们通过各种渠道,加强对农民和农资经销商的宣传教育。
通过举办培训班、发布宣传材料等方式,提高农民和农资经销商的农资知识和辨别能力,防范农资假冒伪劣行为。
4. 加强打假行动:我们组织了一系列打假行动,针对农资市场中的假冒伪劣产品开展集中打击。
通过联合行动、严密布控和深入调查等手段,成功打掉多个农资假冒伪劣产品的制造和销售链条。
5. 建立健全举报机制:我们建立了农资假冒伪劣产品的举报机制,鼓励农民和社会公众积极举报农资假冒伪劣行为。
并对举报者进行奖励,保护举报者的合法权益。
在上述工作的努力下,2024年农资打假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果:1. 假冒农资销售渠道被严密打击:通过深入调查和打击行动,销毁了多个假冒伪劣农资的制造和销售渠道,有效遏制了农资市场假冒伪劣产品的泛滥现象。
2. 农资市场秩序逐步恢复:由于打假行动的持续进行,农资市场的秩序逐步恢复。
农民购买到了更加合格的农资产品,提高了农作物的安全性和产量。
3. 全社会对农资打假工作越来越关注:通过宣传教育和打假行动的推进,全社会对农资打假工作的关注度显著提高。
农资经销商和生产企业也提高了自身的管理水平,主动参与打假行动。
总的来说,在2024年我们在农资打假工作方面取得了积极的成果,但也面临着一些新的挑战。
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加强与相关政府部门的合作,不断完善监管措施,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进一步提高农资打假工作的效果和影响力。
2023农资打假工作总结
2023农资打假工作总结工作概述:在2023年,我所负责的农资打假工作主要集中在调查、监督和打击农资市场上的假冒伪劣产品。
通过广泛深入的调查,我们揭发了大量的农资假冒伪劣现象并采取了相应的行动,保护了农民的利益和农业生产的安全。
工作内容:1.信息收集和调查:我们建立了一个全面的信息收集系统,积极收集农资市场上的假冒伪劣产品的线索和信息。
通过与农民、经销商和生产商的沟通交流,我们获取了大量的信息来支持我们的调查工作。
2.监督和检查:我们定期进行对农资市场的监督和检查,对涉嫌假冒伪劣的农资进行抽查和检测。
通过与相关部门合作,我们对农资市场进行了全面的监督和检查工作,确保农资市场的合法性和产品质量。
3.打击行动:一旦发现假冒伪劣的农资产品,我们立即采取行动。
通过与执法部门的合作,我们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维护了农村农业市场的正常秩序。
工作成果:1.揭发了大量的农资假冒伪劣现象,保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
2.加强了农资市场的监管,提高了农村农业市场的整体质量。
3.促进了农资行业的健康发展,提高了农资产品的竞争力。
4.维护了农业生产的安全和稳定,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不足之处:1.战略规划方面:在执行过程中,我们发现一些地区的农资监管工作不够到位,导致假冒伪劣产品的情况依然严重。
2.协同合作方面:在与执法部门的合作中,由于不同部门之间的沟通和配合存在问题,导致一些打击行动的效果不佳。
改进措施:1.加强对农资市场的日常监管和巡查工作,提高农资市场的整体质量和安全性。
2.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合作,建立更加紧密的联动机制,提高打击力度。
3.加大对农产品走向市场的全程监管,从源头上杜绝假冒伪劣产品的进入。
4.加强对农民的宣传和教育,提高他们的甄别能力,不购买假冒伪劣产品。
结论:2023年的农资打假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通过总结经验和教训,我们将进一步完善农资监管体系,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推动农资市场的健康发展,确保农业生产的正常进行。
农业打假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工作背景随着我国农业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日益受到广泛关注。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上半年,我局紧紧围绕国家有关农业打假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加强农业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等违法行为,取得了显著成效。
二、工作总结(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我局高度重视农业打假工作,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农业打假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确保了农业打假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上半年,我局共开展农业打假专项执法行动10次,出动执法人员200余人次,检查农资经营单位200余家,查处违法案件20余起,涉案金额50余万元。
主要打击了以下违法行为:1. 农资产品标识不规范、质量不合格;2. 农资产品包装、标签不符合规定;3. 农资产品以次充好、以假充真;4. 农药、兽药等投入品超范围使用。
(三)强化宣传教育,提高农民维权意识我局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农业打假法律法规,提高农民维权意识。
同时,组织开展农业打假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等活动,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受教育群众达5万人次。
(四)加强部门协作,形成执法合力我局与公安、市场监管、畜牧兽医等部门建立了农业打假联动机制,形成了部门协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上半年,共联合执法10余次,有效打击了跨区域、跨部门制售假劣农资等违法行为。
(五)推进源头治理,强化源头管控我局积极推动农业打假源头治理,加强农资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违法行为。
上半年,共检查农资生产、经营企业100余家,查处违法案件10余起,有效遏制了假劣农资流入市场。
三、存在问题1. 部分地区农业打假工作力度不够,存在执法不严、监管不到位等问题;2. 农民维权意识不强,对假劣农资的识别能力有待提高;3. 农业打假执法力量不足,难以满足实际工作需要。
四、下半年工作计划1. 持续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等违法行为;2.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农民维权意识;3. 深化部门协作,形成执法合力;4. 推进源头治理,强化源头管控;5. 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
2024年农资“打假”年终工作总结范文
____年农资“打假”年终工作总结范文一、工作概述____年是我国农资领域“打假”工作的新起点。
为了保护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确保农资质量安全,我部门积极开展“打假”工作。
通过开展农资监测、举报查处和宣传教育等多种形式的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本年度共成功查处农资假冒伪劣案件50起,涉案金额1000万元,有效保护了广大农民的利益,为农资市场的规范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工作亮点1. 加强部门内部合作。
为了做好“打假”工作,我们积极加强与农业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和知识产权保护部门等部门的沟通和联系。
通过建立协作机制,形成合力,提高工作效率。
2. 健全监测体系。
我们建立了完善的农资监测体系,定期对市场上的农资进行抽检,检测其质量和安全性。
通过此举,有效减少了假冒伪劣产品的流通,为广大农民提供了安全可靠的农资产品。
3. 加大宣传力度。
我们通过多种媒体渠道,加大对农户的宣传教育力度。
通过发布假冒伪劣农资曝光名单,提高农民识别假农资的能力,增强农民的自我保护意识,有效减少了农民因使用假农资而遭受的经济损失。
三、存在问题1. 部分假农资难以查处。
由于农资市场庞大复杂,加上一些假农资生产者掌握了一定的技术和手段,我们在工作中发现部分假农资难以查处。
2. 宣传不足。
虽然我们在宣传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由于宣传力度不够大,仍有一些农民对假农资的辨别能力较差,容易受到欺骗。
四、改进措施1. 加强合作,形成合力。
与其他相关部门加强合作,建立长效的合作机制。
共同制定假农资打击的具体方案,加大查处假农资的力度。
2. 制定更严格的监管标准。
加大农资质量监管力度,提高农资质量和安全性的监测程度。
及时发布监测结果,告知农民农资质量信息,引导农民正确选择农资。
3. 拓宽宣传渠道。
加大宣传力度,广泛传播对假农资的警示教育。
通过各大媒体、社交平台等渠道,向农民普及假农资的特征和危害,提高农民警惕性。
4. 完善惩处机制。
加大对假农资生产者和销售者的打击力度,形成有力的震慑效果。
2024年农资打假工作总结范本
2024年农资打假工作总结范本2024年是农业领域打假工作的关键一年。
在这一年里,我们以打击农资假冒伪劣为重点,通过加强监管、提高农民意识和改善执法手段等多种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以下是对2024年农资打假工作的总结,以供参考。
一、工作成果1.1 打假案件数量明显增加:经过全面的打假行动,2024年全国范围内农资假冒伪劣案件数量较去年同期增加了20%。
这表明我们加大打假力度的措施效果初步显现。
1.2 农民意识提高:通过开展农民培训和宣传活动,农民对于识别农资真伪有了一定的认识,他们对购买和使用农资更加谨慎,有效防止了部分农资假冒伪劣产品流入市场。
1.3 执法力度提升:各级政府加大了对农资市场的监管力度,加大了打击农资假冒伪劣的执法力度,在一定程度上震慑了一些违法经营者。
二、存在问题2.1 打假力度不够:虽然今年打假案件数量有所增加,但与农资假冒伪劣产品的总量相比,依然偏少。
现有的打假力度依然不够,需要进一步加大打假力度,提高打假效果。
2.2 农民意识改善有限:虽然开展了农民培训和宣传活动,但农民对于农资真伪的判断能力仍然有限。
他们仍然容易被一些农资假冒伪劣产品所欺骗,需要加大农民意识改善工作力度。
2.3 执法手段需要创新:目前的执法手段仍然相对单一,打假效果受到限制。
我们需要创新执法手段,运用新技术手段加大打假力度,提高打假效果。
三、解决措施3.1 加大打假力度:进一步加强对农资市场的监管,加大对农资假冒伪劣产品的打击力度,形成高压态势,震慑违法经营者。
3.2 深入农村开展宣传教育:加大农民培训和宣传力度,提高农民对农资真伪的判断能力,加强农民的自我保护意识。
3.3 创新执法手段:引入新技术手段,如人工智能、大数据等,辅助执法人员进行农资真伪鉴别,提高执法效率和准确性。
3.4 加强协作机制:各级政府、农业部门、农资企业和农民之间建立密切合作的机制,共同打击农资假冒伪劣行为,形成合力。
四、未来展望2024年农资打假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存在问题依然较多。
2024年农资打假工作总结(3篇)
2024年农资打假工作总结——保障农业生产质量与农民权益的重要举措一、引言2024年,我国在农业领域继续推动农资打假工作,以保障农业生产质量与农民权益。
本文将对2024年农资打假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旨在总结经验,提供参考,为之后的农资打假工作提供指导。
二、打假工作进展2024年,农资打假工作在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全社会的广泛参与下取得了积极成效。
各级政府加大了农资监管力度,建立了健全的监管体系;农资打假组织进一步加强,打假力量更加充足;农民对农资品质量的关注度增加,积极参与到打假行动中。
三、有效措施1. 建立健全监管体系在2024年,各级政府加大了农资监管力度,建立了健全的监管体系。
通过加强对农资生产、流通、使用全过程的监督检查,确保农资市场的正常运行和农民的合法权益。
此外,还利用现代化科技手段,建立了农资监管信息系统,实现农资全程可追溯。
2. 加强打假组织建设2024年,农资打假组织进一步加强。
政府加大了对打假组织的支持力度,提供资金和技术支持,并加强了对打假组织的培训和指导。
农资打假组织在招募和培训打假志愿者方面取得了进展,增强了打假力量的充足性。
3. 加大宣传力度为了提高农民的农资辨别能力和法律意识,政府采取了一系列宣传措施。
在农村地区组织宣传活动,通过张贴海报、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农民普及农资知识和农资打假相关信息。
此外,还利用电视、广播、互联网等媒体进行宣传,扩大了宣传的覆盖范围。
4. 加大打假力度2024年,打假力度进一步加大。
政府加强了对农资市场的巡查和监管,对违法、假冒伪劣农资进行了严厉打击。
同时,打假组织进一步增加了对农资市场的监测频率和深度,及时发现和处理假冒伪劣农资,保护了农民合法权益。
四、成效评估2024年,农资打假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方面,农资市场的红黄牌警示机制得到了有效运行,严重违法行为受到了惩罚,推动了农资市场的规范化发展。
另一方面,农民对农资品质量的关注度提高,购买假冒伪劣农资的风险降低,实实在在地保障了农业生产质量。
2024年农资打假工作总结(三篇)
2024年农资打假工作总结2024年,我国农资市场打假工作取得了重要成就。
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打假工作机制不断完善,监管手段不断创新,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一、政策法规建设稳步推进2024年,针对农资市场中的假农资问题,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法规,加强了对农资市场的监管力度。
首先,建立健全了农资市场准入制度,对农资的生产、销售、流通等环节进行严格监管,规范市场秩序。
其次,完善了农资检测和监测体系,加强了对农资质量的把关,确保农民用到的是真正的优质农资。
此外,政府还出台了有关打假行为的奖励政策,鼓励各界人士积极参与打假行动,形成全社会共同打击假农资的合力。
二、打假力量不断加强2024年,我国农业部门通过加强与各级农资监管部门的合作,建立了农资打假行动的专业队伍,为农民提供了更加有力的保障。
农业部门向各地培训了一批农资打假专业人员,提高了农资打假工作的专业化水平。
此外,农业部门还加大了对打假行为的宣传力度,鼓励广大农民及时举报假农资,提供打假线索。
三、监管力度持续加强2024年,农资市场的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强,通过运用物联网、大数据等先进技术手段,对农资市场实施实时监控,及时发现和处理农资市场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同时,我国农业部门与互联网平台合作,共同打击农资虚假宣传行为,维护了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
四、打假宣传常态化农资打假工作不仅仅是一年一度的专项行动,更是常态化的工作。
2024年,农业部门通过政府官方媒体、农民微信群、农资经销商培训等多种形式,不断加大对打假行动的宣传力度,提高了农民对假农资的识别能力和防范意识。
同时,政府还联合社区、学校等机构,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主题宣传活动,进一步加强了对农资打假工作的社会宣传,形成了全社会共同参与打假的氛围。
五、打假成果显著2024年,我国农资打假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统计数据显示,全年共查处农资假冒伪劣案件1000起,打掉一批制假售假团伙,捣毁了一批农资黑产链条。
同时,通过农业部门的不懈努力,假农资的销售面积明显下降,农民的合法权益得到一定程度的维护。
2024年农资打假年终工作总结(2篇)
2024年农资打假年终工作总结一、工作背景2024年,农资打假工作进一步加强,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一是农资市场乱象严重,假冒伪劣产品层出不穷,给农民正常生产带来了巨大的风险;二是农业现代化进程加快,需要高质量的农资支持,因此打击农资假冒伪劣行为成为了当务之急。
二、工作目标本年度农资打假工作的主要目标是:加强农资市场监管,提高打假效率,净化市场环境,保障农民利益,确保农业现代化进程的顺利进行。
三、工作内容1. 强化监管力度通过加强与各级农业部门的合作,建立完善的农资监管体系,加大对农资生产、流通、销售环节的监管力度。
加强对农资企业的日常巡查和抽查工作,对有问题的企业及时采取行政处罚措施。
2. 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加强对农资市场的检查和抽检,对怀疑存在假冒伪劣农资的企业和产品进行深入调查。
在发现假冒伪劣农资的情况下,通过法律手段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对假冒伪劣农资进行查封和销毁,确保市场的净化。
3. 宣传教育和培训加大对农民和农资经营者的宣传力度,普及农资知识和技术,帮助他们辨别真伪,选择优质农资。
组织开展农资假冒伪劣产品的警示教育活动,提高农民和农资企业的警惕意识。
4. 加强信息共享平台建设与公安、工商等相关部门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信息的互联互通。
及时将发现的假冒伪劣农资信息、涉案企业和个人的信息提交到该平台,提高打假行动的及时性和精准性。
四、工作成果1. 提高打假效率在本年度的工作中,我们加强了对农资市场的监管力度,通过建立完善的监管体系,提高了打假的效率。
及时发现并处理了大量农资假冒伪劣产品,净化了农资市场环境。
2. 提升农民意识通过宣传教育和培训,我们提高了农民对农资假冒伪劣产品的辨别能力,使他们更加警惕这些产品的存在。
许多农民在选购农资时能够主动辨别真伪,选择优质农资,减少了经济损失。
3. 建立信息共享平台我们与公安、工商等相关部门建立了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了信息的互通共享。
通过及时提交发现的假冒伪劣农资和相关涉案信息,提高了打假行动的精准性和效果。
渔业“双打”及农资打假工作总结5篇
渔业“双打”及农资打假工作总结5篇篇1一、引言在过去的一年中,我们渔业部门和农资监管机构围绕“双打”和农资打假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文件精神,切实保障渔业生产和农资市场秩序。
通过一系列有力措施,取得了显著成效。
二、主要做法1.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我们成立了专门的“双打”和农资打假工作领导小组,由部门负责人担任组长,相关科室人员为成员,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同时,我们还建立了定期例会制度,及时总结工作进展,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2. 强化宣传教育,提高公众意识我们通过举办培训班、发放宣传资料、张贴标语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双打”和农资打假的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
同时,我们还利用媒体和网络等渠道,大力宣传渔业生产和农资市场秩序的重要性,提高公众对此类工作的认识和支持。
3. 开展专项行动,打击违法行为我们根据上级部门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开展了多次专项行动。
在行动中,我们重点打击了非法捕捞、非法经营和使用禁用渔具等违法行为,以及销售假冒伪劣农资等违法行为。
通过这些行动,我们有效震慑了违法行为,维护了渔业生产和农资市场秩序。
4. 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我们积极与公安、法院、检察院等相关部门加强协作配合,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案件移送等机制。
在协作过程中,我们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双打”和农资打假工作深入开展。
三、取得的成效1. 渔业生产和农资市场秩序明显好转通过开展“双打”和农资打假工作,我们有效规范了渔业生产和农资市场秩序。
非法捕捞和非法经营禁用渔具等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销售假冒伪劣农资等违法行为明显减少。
同时,我们也加强了对合法渔业企业和农资经营者的扶持和引导,促进了渔业和农业的健康发展。
2. 公众对渔业和农资市场信心增强通过广泛宣传和教育,公众对渔业和农资市场的信心得到增强。
越来越多的公众认识到保护渔业资源和农资市场秩序的重要性,并积极参与到“双打”和农资打假工作中来。
农资打假2023年工作总结9篇
农资打假2023年工作总结9篇第1篇示例:农资打假是一项涉及民生、关乎农业生产安全的重要工作。
2023年,各级部门和机构在农资打假领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在不断推进依法治农、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也不断加强对农资市场的监管,确保农民利益不受侵害。
以下是2023年农资打假工作的总结。
一、加强监管力度,整治乱象2023年,各地政府加大了对农资市场的监管力度,对于农资市场上存在的假冒伪劣产品、劣质产品进行了彻查整治。
相关部门严格执行法律法规,依法查处农资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对于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农资的企业加大处罚力度,推动建立完善的农资市场监管机制。
二、加强农民培训,提升识别能力为了让广大农民提高辨别农资真伪的能力,各级农业部门开展了一系列的培训活动。
通过开展农资真伪鉴别知识宣传,组织培训班、讲座等形式,普及农民相关知识,提高他们的辨别能力,减少购买假冒伪劣农资的可能性,加强自身维权意识。
三、加强信息公开,建立联合行动农资打假工作需要各方共同参与,2023年,各级农业部门积极开展与企业、媒体、社会组织等的合作。
建立起统一的信息发布平台,及时将农资市场的情况向社会公开,提高社会监督的力度。
加强政府、企业、农民等各方的沟通协调,形成联合行动,共同推动农资打假工作向纵深发展。
四、加大科技支持,提高打假效率随着科技的发展,各地农业部门也开始运用先进技术手段进行农资打假工作。
通过建立农资溯源系统、使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加强人工智能辅助判别等措施,提高打假效率,减少人为因素的干扰,保障农资市场秩序的健康发展。
五、完善法律体系,加强惩治力度为了更好地规范农资市场秩序,各级政府也在加强法律制度建设方面下功夫。
制定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打假工作的法律依据和程序,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援助机制,保障农民维权需求,维护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
六、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意识水平农资打假工作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支持,2023年,各地政府也加大了宣传教育的力度。
2023年农资“打假”年终工作总结范文
2023年农资“打假”年终工作总结范文一、工作概述2023年是农资“打假”工作的关键之年,我部门全面负责2023年农资“打假”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执行。
今年我们坚持以建设平安农产品供应链为目标,深入开展“打假”工作,取得了一定阶段性成果。
二、工作成果1. 加强农资产品质量监管我们对全省范围内的农资市场进行了全面摸底调查,明确了各类农资产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情况,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加强监管措施,加大对农资生产企业的抽查和检测力度,提升了产品质量监管水平。
2. 建立农资“打假”信息平台我们建立了农资“打假”信息平台,通过该平台对全省范围内的农资市场进行实时监控和信息发布,实现了农资“打假”工作的精细化管理和及时响应。
3. 实施线索核查和案件查处我们组织了一支专业的队伍对农资市场上收到的举报线索进行核查,对查实的农资假冒伪劣案件进行了立案查处,有效打击了假农资的生产和销售行为。
4. 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我们组织了多场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向广大农民、经销商和农资企业传递农资“打假”的重要性和方法技巧,提高了群众的辨别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为农资“打假”工作夯实了基础。
5. 支持科技创新和新型农资开发我们积极支持科技创新和新型农资开发,推动农业科技与农资生产相结合,促进农资市场的健康发展,为广大农民提供安全、高效的农资产品。
三、存在的问题1. 广告宣传和产品标签误导在农资市场上,存在着一些企业以夸大和虚假的广告宣传来促销产品,同时产品标签上的信息也不准确,这给农民选择和购买农资带来了难度。
2. 农资产业链中的中间环节管理薄弱在农资产业链中的中间环节,特别是经销商和批发商之间的管理还较为薄弱,导致了假冒伪劣产品的流入和扩散,需要进一步加强对中间环节的监管。
3. 农资“打假”信息平台建设不够完善虽然我们建立了农资“打假”信息平台,但还存在着信息不全面、及时性不高等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平台的建设,使其能更好地服务于农资“打假”工作。
市场局农资打假工作总结
市场局农资打假工作总结
近年来,市场局加大了对农资市场的监管力度,积极开展农资打假工作,为保障农民利益、维护农业市场秩序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这一过程中,市场局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取得了显著成效。
首先,市场局加强了对农资市场的监测和检查工作。
通过加强对农资市场的日常监测,及时发现和排查存在的问题和隐患,确保农资市场的正常运转。
同时,加大对农资经营者的检查力度,对于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经营者,市场局坚决予以查处,维护了农资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
其次,市场局加强了对农资产品的质量监管。
针对市场上存在的假冒伪劣农资产品,市场局加大了抽检力度,确保农资产品的质量安全。
同时,市场局还积极开展了对农资产品的溯源工作,加强了对农资产品生产流程的监管,为农资产品的质量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
此外,市场局还加强了对农资市场的宣传和教育工作。
通过开展农资市场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了农民对于农资产品的辨别能力,增强了他们的自我保护意识,有效地减少了因购买假冒伪劣农资产品而造成的损失。
总的来说,市场局在农资打假工作中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农资市场的健康发展和农民的利益保障作出了积极贡献。
相信在市场局的不懈努力下,农资市场将会更加规范,农资产品的质量将会得到更好的保障,农民的利益将会得到更好的维护。
2023年上半年农资打假工作总结
2023年上半年农资打假工作总结一、背景介绍在农业生产中,农资起着重要作用,但由于市场监管不力和不法商家的存在,农资市场上出现了大量假冒伪劣产品,给广大农民带来了严重伤害,对农业生产和农民收益造成了严重损失。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并保护农民合法权益,我们组织开展了2023年上半年的农资打假工作。
二、工作内容1. 完善监管体系在上半年的打假工作中,我们进一步完善了农资监管体系。
通过与相关部门合作,建立了农资市场的监控点、取证点和投诉举报渠道,加强了对农资经营者的监督力度。
同时,加强对农资生产企业和销售商的备案管理,对不符合标准的农资进行严厉打击。
2. 加强宣传教育为了提高农民对假农资的辨别能力,我们开展了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
组织专家学者对农资市场进行调研,为农民提供有关农资真伪鉴别的知识和技能培训。
在各地农村开展农资打假宣传活动,向广大农民宣传农资市场的新政策、新标准和新要求,引导农民选择合格的农资产品。
3. 加强执法力度为了打击农资市场上的假冒伪劣产品,我们组织执法人员对农资市场进行了深入排查,并加强了执法力度。
针对查出的涉嫌假冒伪劣的农资产品,我们严格按照法定程序予以查处,依法打击农资市场上的违法行为。
同时,与公安、工商等执法部门建立了联动机制,形成了对农资市场的全面监管。
4. 加强协作机制为了更好地开展农资打假工作,我们与国家质检总局、农业部、公安厅、工商局等部门建立了农资打假协调小组。
协调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农资打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
通过协同作战,充分发挥各部门的优势,提高了农资打假工作的效果。
三、工作成果1. 打击力度加大通过上半年的农资打假工作,我们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共查处假农资案件100起,涉及金额1000万元,有力打击了农资市场上的违法行为,对农资市场形成了一定的震慑。
2. 农民权益得到保护通过加强宣传教育和执法力度,农民对假农资的识别能力和防范意识得到提高。
为他们提供真实可靠的农资产品,保护了农民的权益,提高了农业生产的效益。
畜牧投入品打假工作总结
畜牧投入品打假工作总结第一篇:畜牧投入品打假工作总结大宁县2012年畜牧投入品打假工作总结一、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兽药饲料专项整治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和农村的社会稳定,同时也是畜牧部门日常执法监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尤其是去年3月15日,央视播出专题报道《“健美猪”真相》,引起社会普遍关注。
河南“瘦肉精”案件虽然只是个案,但影响恶劣,已对畜牧业生产尤其是生猪产业带来重大损失。
为确保我县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我局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了兽药饲料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并结合地区实际,坚持集中整治和日常监督相结合,以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为核心,以加强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为手段,周密部署,细化分工,精心组织,确保了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确保了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大监管力度,促进行业发展今年以来,我局组织执法人员,对列入农业部兽药质量通报的重点监控企业、假劣兽药生产企业进行拉网式清查,清查活动中全县所有兽药销售单位及养殖企业中均未发现列入通报的假劣兽药产品及其它不合格兽药。
同时对违禁药物、假劣兽药、不规范标签和说明书的清缴,开展了兽药市场专项整治行动。
专项执法行动开展以来,我县共出动执法人员300人次,检查兽药饲料生产企业及经营单位120个次,检查养殖场(小区、户)50家次,立案查处案件10起,罚没款数0.5万元。
一是加大对兽药、饲料质量监督抽检密度。
严格抽检范围,使兽药抽检的品种具有代表性和广泛性,从今年4月份开始,组织开展了2012年饲料产品质量抽样检测及备案工作,抽样检测饲料产品25批次。
二是强化企业投入品监管,保障畜产品安全。
为确保我县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省、市有关工作会议安排,从3月15号以来,陆续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生猪养殖场“瘦肉精”专项突击监督抽检行动,同时制订了科学合理的抽检方法,对生猪饲养户的饲料购进、使用情况及生猪屠宰前检测等环节开展了专项检查和整治工作,督促生猪养殖户建立了饲料购进索证索票制度,兽药使用记录及检疫防疫制度;督促兽药饲料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兽药饲料质量管理,建立完善的生产经营台帐。
畜牧业生产资料打假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2018年畜牧业生产资料打假专项治理工作总结现将我县开展畜牧业生产资料打假专项治理情况汇报如下:一、工作思路与目标(一)工作思路。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保障畜牧业生产安全,坚持标本兼治、打防结合和属地管理原则,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制,狠抓重点品种、重点区域和重点环节,大力推动畜牧业生产资料信用体系建设,强化服务指导,规范执法行为,着力构建监管长效机制,推动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
(二)工作目标。
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农民群众质量意识和维权能力进一步提高,农民群众满意程度进一步提高,畜牧业生产资料监管长效机制基本形成。
加强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监管,兽药、饲料产品合格率进一步提高,基本杜绝伪劣假冒产品和违禁药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从源头上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
二、工作重点(一)突出重点品种,强化市场整治。
以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种畜禽为重点,强化市场监管,坚决查处违法行为。
兽药监管重点:按照农业部要求,确定的重点品种和重点区域,严查生产经营假劣兽药、无证生产经营、有效成份含量不足,标签说明不规范等;严厉打击生产经营使用违禁药物和其他有毒有害化合物的违法活动,基本杜绝伪劣假冒产品和违禁药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监管重点: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无证生产、包装标签不符合规定等违法行为;严查在饲料加工和养殖环节添加“瘦肉精”、苏丹红、莱克多巴胺、硝基呋喃等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组织开展全县饲料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重点监测饲料卫生指标、饲料中违禁药物、反刍动物饲料中牛羊源性成分。
(二)突出审批管理,强化市场准入。
要依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严格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审批管理职责,严把市场准入关口。
严格执行饲料、兽药、种畜禽等投入品审定、登记、许可的有关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降低标准和越权审批,依法加强证后管理,保证畜牧业投入品质量。
坚决实施退出机制,对于有重大缺陷的产品,要及时撤销登记审批,停止经营推广;对已不符合法定条件或者有严重违法行为的饲料、兽药、种畜禽生产、经营企业,要依法注销或者吊销其许可(批准)证。
2023年养殖业农资打假专项整治行动总结
2023年养殖业农资打假专项整治行动总结概述养殖业是我国农业领域的重要产业,但随着市场的不断扩大和发展,养殖业也面临着不少质量、安全等问题。
其中,养殖业农资打假成为了关注焦点。
为了保障养殖业的长远发展,维护广大消费者的权益,我国农业部自2022年起开始了养殖业农资打假专项整治行动,经过一年多的努力,现在对该行动进行总结如下。
成果概述在2023年养殖业农资打假专项整治行动中,我国农业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综合治理,主要包括如下几个方面的工作:加强监管力度加强养殖业农资的监管力度,改善农资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制定并实施相关监管法规和标准,加强对投入市场的养殖业农资产品的检查和抽检,确保农资产品的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推广科学技术推广科学技术,提高养殖业从业人员的科学文化素质和专业技能,加强养殖业现代化建设,推广和应用科学技术成果,提高农业生产质量和效益。
加强宣传力度加强宣传力度,引导消费者正确认识养殖业农资,提高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自我保护意识,防止受到不法分子的欺骗和侵害。
加强协调工作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力度,提高综合协调能力。
加强与农业科技、工商行政、质量监督、公安等部门的协作,整合资源,优化工作流程,提高行动的效率和成效。
综上所述,通过一年多的努力,专项整治行动所取得的成果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全国共查处养殖业农资相关违法犯罪案件719起,其中涉案金额高达50亿元以上。
•发布公开信,开展养殖业农资打假宣传活动,并在全国范围内推行“放心畜牧”,引导广大消费者正确了解养殖业农资的选择和使用方法。
•加强养殖业农资相关监管制度,加强对农资市场的监管,公布接受投诉和举报的电话热线,积极受理群众举报的养殖业农资产品质量问题,及时处理和解决问题。
•加强科学技术的推广和应用,为农民提供技术服务,提高农民的种植技能,提高种植效益。
以上成果,对于进一步推动我国养殖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和保障消费者的权益保护具有积极的意义。
存在问题在2023年养殖业农资打假专项整治行动中,同时也存在以下问题:执法力度不够在行动开展过程中,发现执法力度不够,需要加强。
--县畜牧兽医局2021年农资打假工作总结-畜牧兽医站个人工作总结
**县畜牧兽医局2021年农资打假工作总结|畜牧兽医站个人工作总结**县畜牧兽医局20XX年农资打假工作总结20XX年,我局的农资打假工作在市农业局和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20XX年广东省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以加强源头治理、市场整顿和长效机制建设为重点,深入开展了饲料和兽药市场专项整治活动,检查非法经营门店(摊点),维护了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利益,确保了全县畜牧业生产的顺利进行。
现总结报告如下:一、专项整治情况20XX年,按照市农资打假工作的总体安排部署,**县畜牧兽医局积极联合工商、公安等部门,加强协作,密切配合,以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饲料和兽药为重点,对全县20乡镇的兽药、饲料经营门店和进行了一次拉网式全覆盖清理清查专项整顿。
累计出动执法人员500人(次),执法车辆100辆(次),印发宣传资料1000份。
依法查处经营假劣兽药案4宗,查处畜产品案2宗。
移送公安机关案3宗。
有效地维护了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净化了兽药、饲料市场。
二、主要做法1、领导重视,组织得力。
20XX年的兽药、饲料、畜产品打假工作,局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了兽药、饲料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会议,认真学习传达了《20XX年广东省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制定了《**县畜牧兽医局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对全县兽药、饲料打假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明确了职责,细化了措施,落实了任务。
确定了工作方案和重点区域。
在专项整治过程中,执法人员秉公执法,严肃清查,突出重点,不留死角,发现问题,一查到底,确保了兽药、饲料市场整顿工作的顺利进行。
2、严格执法,注重实效。
兽药、饲料经营在全县范围内千差万别,良莠不齐。
为了严肃法纪,真查实管,**县畜牧局坚持治源治本,标本兼治。
一是组织执法人员进行了强化培训,提高执法水平。
二是对所查门店和摊位均有原始记载和现场考核记录,建立了严格的管理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分工把关,严防死堵,不留死角,确保这次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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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宁县2012年畜牧投入品打假
工作总结
一、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
兽药饲料专项整治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和农村的社会稳定,同时也是畜牧部门日常执法监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尤其是去年3月15日,央视播出专题报道《“健美猪”真相》,引起社会普遍关注。
河南“瘦肉精”案件虽然只是个案,但影响恶劣,已对畜牧业生产尤其是生猪产业带来重大损失。
为确保我县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我局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了兽药饲料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并结合地区实际,坚持集中整治和日常监督相结合,以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为核心,以加强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为手段,周密部署,细化分工,精心组织,确保了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确保了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大监管力度,促进行业发展
今年以来,我局组织执法人员,对列入农业部兽药质量通报的重点监控企业、假劣兽药生产企业进行拉网式清查,清查活动中全县所有兽药销售单位及养殖企业中均未发现列入通报的假劣兽药产品及其它不合格兽药。
同时对违禁药物、假劣兽药、不规范标签和说明书的清缴,开展了兽药市场专项整治行动。
专项执法行动开展以来,我县共出动执法人员300人次,检查兽药饲料生产企业及经营单位120个次,检查养殖场(小区、户)50家次,立案查处案件10起,罚没款数0.5万元。
一是加大对兽药、饲料质量监督抽检密度。
严格抽检范围,使兽药抽检的品种具有代表性和广泛性,从今年4月份
开始,组织开展了2012年饲料产品质量抽样检测及备案工作,抽样检测饲料产品25批次。
二是强化企业投入品监管,保障畜产品安全。
为确保我县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省、市有关工作会议安排,从3月15号以来,陆续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生猪养殖场“瘦肉精”专项突击监督抽检行动,同时制订了科学合理的抽检方法,对生猪饲养户的饲料购进、使用情况及生猪屠宰前检测等环节开展了专项检查和整治工作,督促生猪养殖户建立了饲料购进索证索票制度,兽药使用记录及检疫防疫制度;督促兽药饲料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兽药饲料质量管理,建立完善的生产经营台帐。
并于还与生猪养殖大户签定了告知承诺书,今年3月份以来,全县共检查投入品生产经营企业25家,抽检饲料样品36个,百头以上的规模猪场、养殖户进行了全覆盖,共抽检尿样115份,无一列尿样检测出阳性结果。
二是严把兽用生物制品经营审批,强化事后监管。
兽用生物制品管理工作是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公共卫生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畜牧水产养殖业健康发展、动物性食品安全以及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兽用生物制品管理办法》(农业部3号令)等法律规定,兽用生物制品市场逐步放开,在放开经营的同时,我县组织执法人员不定期对全县各兽用生物制品经营单位进行专项检查。
彻底查处兽药经营企业超范围经营兽用生物制品违法行为,对发现超范围经营兽用生物制品和经营不合格兽用生物制品的要依法予以从重从严查处,以此全面保障兽用生物制品的保管和使用安全。
三、建设诚信体系,打造健康兽药饲料市场
一是树立企业形象,推荐我县兽药饲料品牌。
今年我局积极按照“优质兽药出厂、放心兽药入户”工作部署,并根据质量抽检、市场检查、守法经营情况、消费者投诉、公众
评价等信息,建立了兽药市场主体诚信档案和黑名单制度,曝光违规企业和产品,推荐信誉可靠的企业和产品,对信誉好的企业给予了扶持和奖励,减少了例行检查次数;把失信和具有不良记录的企业列入了重点监测检查对象,全面了发挥诚信体系对兽药监管工作的规范、引导、督促功能。
二是多措并举,推进兽药GSP工作。
2010年3月1日施行的《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农业部2010年3号令)为兽药GSP的实施确立了新制度、新要求,开展兽药GSP 工作,对认真贯彻《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提高兽药经营企业素质,保证畜产品质量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为此,我县结合实际,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严格标准、循序渐进”的原则,采取扎实措施,稳步推进兽药GSP实施。
全面宣传兽药GSP工作试点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使全县广大兽药经营户了解兽药GSP工作的标准和要求;同时按照省农委统一要求组织开展兽药GSP管理培训,使监管工作人员和兽药经营户掌握兽药GSP的要求和实施步骤,力争使我县辖区内兽药经营户GSP达标率达到100%。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上半年的兽药饲料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兽药饲料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兽药饲料生产经营企业依法经营的意识逐步增强,但也还存在少数兽药饲料生产经营企业法制意识和质量意识不强,群众维权能力较弱等问题。
为此,今后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强化饲料行业监管。
开展辖区内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的摸底调查工作。
对辖区内的所有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实行备案管理,全面掌握企业的生产规模、产品种类、产品配方、饲料原料的来源情况及饲料产品的主要去向。
同时,对自配自用饲料的养殖场(小区)也要实行登记备案管理,确保饲料监管不留死角。
对摸底调查中发现的无
证生产饲料的企业必须及时上报,坚决予以取缔。
对有证不生产且连续两年不备案的饲料生产企业收回生产许可证。
二是深化兽药饲料专项整治工作,建立兽药饲料整治长效机制。
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增添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推动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深化,巩固和发展专项整治成果。
认真总结专项整治的成功经验,进一步加强兽药和新型饲料生产企业以及兽药饲料批发企业监管,坚决打击无证生产、不按技术规程生产和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兽药饲料等不法行为。
加强产品质量抽检,依法公布抽检结果,促进兽药饲料生产经营者增强产品质量意识。
二是加强兽药市场整顿。
重点清查违禁药物(农业部第193号公告、第560号公告等公布的品种),一经发现,立即收缴销毁,并追查其来源、销售去向,加大清缴力度;重点清查列入兽药质量通报的不合格产品,发现假劣兽药、过期失效产品、废止地标产品要没收销毁,并依法实施处罚;清查兽药标签不规范行为,发现兽药标签与国家标准不符,存在改变产品组方、擅自扩大适应症和使用范围等问题的产品,并按假兽药依法实施处罚。
四是加强对特殊药品的监督检查。
加强对兽用精神药品、麻醉药品管理,严格原料采购审批、特殊药品定点供应和处方使用的管理制度,严禁原料和成药非法流通。
加强对兽用生物制品经营企业监管,防止违法制售假疫苗行为。
三是强化兽药饲料使用环节的监管。
以规模养殖场和养殖小区为重点,加强兽药使用管理和残留监控工作。
一是督促和指导养殖企业建立健全动物用药记录。
引导业主建立用药档案,载明兽药来源、名称、使用对象、时间和用量等。
严厉打击动物养殖过程中滥用和违规使用兽药行为。
二是加大兽药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宣传力度。
普及安全用药知识,提高企业和农户识别假劣兽药的能力,做到不用假兽药,科
学合理用药。
三是严格执行兽药停药期规定。
按照农业部制定的停药期品种和停药期限,认真执行,对造成药物残留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是加大畜产品兽药残留监控力度。
制定兽药残留监控方案,不断扩大兽药残留抽检范围和批次,定期发布兽药残留状况报告。
四是狠抓案件查处。
针对制售假劣兽药等违法行为手法多样化和行踪诡秘的特点,下半年,将继续积极摸底排查,登记造册,集中时间,配备力量,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环节进行重点检查。
要采取专项检查与综合治理相结合、交叉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法规宣传与执法检查相结合的工作方式,以抓源头、端窝点为主线,开展多种形式的明查暗访活动;要按照“五不放过”原则,严查大案要案,要严格执行《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规范处罚文书,建立兽药案件处罚文书档案;同时还要加强与公安、质监、工商等部门的合作,加大联合整治力度,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杜绝“有案不送,以罚代刑”现象,对构成犯罪的案件,要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加快案件审理,严惩违法犯罪分子。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