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情形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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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如何规定追诉时效的延长及中断

法律上如何规定追诉时效的延长及中断

法律上如何规定追诉时效的延长及中断
我国刑法对追诉时效进行了限制。

刑法第八十七条、八十八条、八十九条规定了追诉时效制度。

其中第八十七条规定了追诉时效的期限,第八十八条则规定了追诉时效的延长。

第八十九条第二款则规定了追诉时效的中断。

下文我为您整理追诉时效的具体问题。

法律上如何规定追诉时效的延长及中断
追诉时效的延长:
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追诉时效的中断:
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刑法》
第八十八条【追诉期限的延长】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第八十九条【追诉期限的计算与中断】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
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以上内容由我整理,希望能帮助到你。

民事诉讼中的诉讼时效停止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民事诉讼中的诉讼时效停止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民事诉讼中的诉讼时效停止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民事诉讼中的诉讼时效停止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了诉讼时效的停止情形,下面将对其中的几种情况进行介绍和分析。

一、依法受理的起诉状期满在正常情况下,原告在递交起诉状后,法院会根据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对案件进行受理。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的规定,如果起诉状的期限刚好到达或者已经过期,但法院在规定的期限内确实已经收到原告的起诉状,那么这种情况下,诉讼时效会停止。

这是为了保障原告的合法权益,确保他们能够依法获得维权的机会。

二、调解程序开始后调解程序是在诉讼程序开始前法院引导各方当事人通过协商和调解来解决争议的方法。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的规定,一旦调解程序开始,诉讼时效即会停止。

这是为了给予当事人更多解决争议的机会,如果双方能够通过调解达成协议,就可以避免进入正式的诉讼程序,节省时间和资源。

三、法院裁判或者仲裁裁决有效期限内被告在收到法院的裁定或者仲裁的裁决后,一般情况下会有一定的有效期限。

在这个时间范围内,被告方有义务履行相应的责任或者义务。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的规定,如果法院的裁定或者仲裁的裁决能够在有效期限内起诉被告方,那么诉讼时效会停止。

这是为了确保被告方能够及时履行责任或者义务,保障原告的合法权益。

四、案件再审程序开始后案件再审是指在一审判决已经生效后,因为新的证据或者其他情况出现,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一种诉讼程序。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的规定,一旦案件再审程序开始,诉讼时效即会停止。

这是为了确保再审程序的正当性和公正性,让当事人能够在新的事实和证据下重新维权。

总结起来,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的诉讼时效停止情形主要包括依法受理的起诉状期满、调解程序开始后、法院裁判或者仲裁裁决有效期限内以及案件再审程序开始后。

这些规定旨在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他们能够在合理的时间范围内享受到法律的保护。

但需要注意的是,诉讼时效停止并不意味着诉讼时效被完全取消,而仅仅是暂时的停止。

民事诉讼法112条

民事诉讼法112条

民事诉讼法112条
民事诉讼法第112条主要规定了民事诉讼中关于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

诉讼时效是指法定的一定期限,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
侵害之日起计算,超过这个期限,权利人将丧失通过诉讼途径请求保
护其权利的权利。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12条的规定,诉讼时效因以下情形中断:
1. 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权利人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诉。

3. 权利人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4. 权利人向侵害人发出书面催告。

5. 权利人向侵害人提出书面请求。

6. 权利人向侵害人提出口头请求,且有证据证明。

诉讼时效中断后,中断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重新计算。

这意味着一旦诉讼时效中断,之前经过的时间不计入新的诉讼时效期
限内,权利人可以在中断原因消除后,重新计算时效期限内提起诉讼。

此外,该条款还规定了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即中断效力及于所有与
中断原因相同的请求权。

也就是说,如果一个请求权因某种原因中断
了诉讼时效,那么所有基于相同原因产生的请求权都将受到中断效力
的影响。

需要注意的是,诉讼时效中断是法律赋予权利人的一种保护机制,旨
在防止因时间过长而导致权利人丧失诉讼机会。

然而,权利人应当在
合理期限内积极行使自己的权利,避免因时效问题而丧失法律保护。

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有哪些?

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有哪些?

Don't think that doing something that seems trivial with your whole heart is a waste. Small things are done handily, and big things will come naturally.同学互助一起进步(页眉可删)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有哪些?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主要有:一、提起诉讼。

二、申请仲裁。

三、申请支付令。

四、申请破产、申报破产债权。

五、为主张权利而申请宣告义务人失踪或死亡。

六、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诉前临时禁令等诉前措施。

七、申请强制执行。

八、申请追加当事人或者被通知参加诉讼。

诉讼时效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财产保全证据行政诉讼法行政强制法刑事案件审理期限根据民法通则,我国一般民事诉讼的一般诉讼时效为二年。

在此期间,有时候会因为一些法定原因或是权利人自身的原因,导致诉讼时效发生中断。

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有哪些?整理了一些相关知识,大家一起来学习吧。

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包括提起诉讼或仲裁、权利人主张权利、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诉讼时效中断适用于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以外的诉讼时效期间类型。

1、提起诉讼或仲裁权利人提起民事诉讼或仲裁,请求法院或仲裁庭保护其权利的行为。

同时应注意,权利人起诉后又撤诉的应视为与请求相同的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果。

包括民事诉讼法上的一切权利主张形式,如起诉、应诉,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申请支付令、申报破产债权、申请强制执行等,也包括依照其他法律规定的争议解决程序提出的权利主张,还包括权利人向人民调解委员会或有关单位提出保护民事权利的请求等。

2、权利人主张权利权利人在诉讼程序外向义务人明确提出要求其履行义务的意思通知。

这种意思通知,在方式上没限制(口头或书面等能达请求效果的各种方式),只要将催告之意思传达于相对人,并于事后能证明。

包括权利人向债务保证人、债务人的代理人或者财产代管人提出催告。

债务起诉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

债务起诉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

债务起诉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一、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中断情形:1. 提起诉讼。

根据民事诉讼法,债权人就债务问题向法院提起诉讼,即可中断债务起诉的诉讼时效。

这就是最常见的情形,一旦债权人通过法院提起诉讼,无论结果如何,债务起诉的诉讼时效均被中断。

2. 申请仲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债权人可以选择将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

在申请仲裁的过程中,债务起诉的诉讼时效也会被中断。

3. 民事调解。

当债务纠纷当事人达成和解或签署调解协议时,债务起诉的诉讼时效也会被中断。

此时,债务起诉的诉讼时效将从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重新计算。

二、合同约定的中断情形:除了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中断情形外,根据合同或其他法律规定,债务起诉的诉讼时效也可能会发生中断。

以下是常见的合同约定的中断情形:1. 合同约定的提醒通知。

如果合同明确规定了提醒通知的义务,债务人在收到债权人的提醒通知后,债务起诉的诉讼时效将会中断。

这通常适用于一些需要付款或履行义务的合同,债权人可以通过书面通知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一旦债务人收到通知,诉讼时效将会中断。

2. 双方同意的中断方式。

债权人和债务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某种特定的中断方式,例如,可以约定在某个具体时间点之前必须提起诉讼,一旦到达该时间点,诉讼时效就会中断。

3. 当事人一方行为表明清偿意向。

当事人一方在债务到期后的一系列行为表明其有清偿意向,例如,主动支付部分债务、承认债务等,这些行为也可以被视为诉讼时效中断的原因。

三、其他法律规定的中断情形:除了民事诉讼法和合同约定的中断情形外,还有一些其他法律规定的中断情形,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 债务人死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债务人死亡后,债务起诉的诉讼时效将中断,直到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为止。

2. 法定代表人行为。

如果债务人是未成年人、被宣告为失踪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债务起诉的诉讼时效将中断,直到其法定代表人为止。

综上所述,债务起诉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主要有:提起诉讼、申请仲裁、民事调解、合同约定的中断方式、提醒通知、当事人行为表明清偿意向、债务人死亡以及法定代表人行为。

民事诉讼法111

民事诉讼法111

民事诉讼法111民事诉讼法第111条主要规定了诉讼时效的中断。

根据该条款,诉讼时效的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因特定原因导致时效期间重新计算的情况。

以下是对民事诉讼法第111条的具体内容的阐述:1. 中断的原因:诉讼时效的中断可以由多种原因引起,例如当事人提出诉讼请求、债务人承认债务、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等。

2. 中断的效果:一旦诉讼时效中断,原有的时效期间将不再计算,而是从中断原因发生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时效期间。

3. 中断的效力:中断的效力是普遍的,即中断的原因一旦发生,无论中断的原因是否与诉讼请求直接相关,都会导致时效期间的重新计算。

4. 中断的法律后果:诉讼时效中断后,当事人可以重新提起诉讼,或者继续进行之前的诉讼程序,而不受原有时效期间的限制。

5. 中断的例外:某些特定情况下,即使出现了中断的原因,时效期间也不会中断,例如,当事人之间的和解协议如果未达成或者无效,不会导致时效中断。

6. 中断的证明责任:当事人主张诉讼时效中断的,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来证明中断的原因确实存在。

7. 中断与延长的区别:诉讼时效的中断与延长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中断是重新计算时效期间,而延长则是在原有时效期间的基础上增加一定的时间。

8. 中断的适用范围:诉讼时效中断适用于所有需要适用诉讼时效的民事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债权请求权、物权请求权等。

9. 中断的法律意义: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规定,旨在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避免因时效期间的计算问题导致当事人的合法权利无法得到实现。

10. 中断的具体操作:当事人在主张诉讼时效中断时,应当及时向法院提出,并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以便法院能够准确判断时效是否中断。

通过上述对民事诉讼法第111条的详细解释,可以更清晰地理解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含义及其在实际诉讼中的具体应用。

行政案件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

行政案件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

一、行政案件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行政诉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

行政案件诉讼时效二、专利侵权的诉讼时效专利法规定,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

专利侵权诉讼时效是权利人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令被指控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的诉讼期间。

在权利人提起诉讼时,如果诉讼时效已经届满并且没有法律规定的中止、中断或延长的情节的,权利人将丧失胜诉的权利,法院将依职权驳回权利人的诉讼请求。

诉讼时效届满的法律后果是权利人丧失了胜诉的权利,但不影响其实体的权利。

如果侵权行为成立并且被控侵权人自愿承担侵权责任并履行了相应的义务的,法律予以保护,即被控侵权人不得以已经超过诉讼时效为由要求权利人返还。

对于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至专利权授予前使用该发明未支付适当使用费的,专利权人要求支付使用费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专利权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他人使用其发明之日起计算,但是,专利权人于专利权授予之日前即已得知或者应当得知的,自专利权授予之日起计算。

三、刑事案件诉讼时效规定在《刑法》中,针对刑事案件有四种刑事诉讼的有效期限:如果他人所犯的刑事案件,经过法院的判定,对他最高的惩罚没有超过五年的有期徒刑的话,那么从他犯刑事案件之日开始计算,只要在五年之内都可以再对他当年犯下的刑事案件进行审判。

但是如果超过五年,则不能够对他进行处罚。

如果他人当初所犯的刑事案件,由当地的人民法院对其案件进行判定之后,认为对他的惩罚是在五年以上的有期徒刑但是却没有超过10年的有期徒刑的话,那么从他犯刑事案件开始算起,10年之内,只要被公安机关发现,就可以对他当年所犯的刑事案件进行审判,但是如果超过10年则对他当年的刑事案件不能进行处罚,该刑事案件已经无效了。

民法典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有哪些

民法典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有哪些

民法典诉讼时效中⽌的情形有哪些民法典是规范民事法律关系的⼀部百科全书。

涉及到我们⽣活中的⽅⽅⾯⾯,对我们有着重⼤的影响。

那在遇到民事诉讼的时候,就会⾯对诉讼时效的问题,那在民法典中,民事诉讼时效中⽌的情形有哪些呢?店铺⼩编为⼤家整理相关知识,为⼤家解答。

⼀、民法典诉讼时效中⽌的情形有哪些《民法典》第⼀百九⼗四条【诉讼时效中⽌的情形】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内,因下列障碍,不能⾏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不可抗⼒;(⼆)⽆民事⾏为能⼒⼈或者限制民事⾏为能⼒⼈没有法定代理⼈,或者法定代理⼈死亡、丧失民事⾏为能⼒、丧失代理权;(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或者遗产管理⼈;(四)权利⼈被义务⼈或者其他⼈控制;(五)其他导致权利⼈不能⾏使请求权的障碍。

⾃中⽌时效的原因消除之⽇起满六个⽉,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诉讼时效是中⽌跟中断的区别主要在于发⽣是由、发⽣时间、法律效果等三个⽅⾯的不同⼀发⽣的事由不同:前者不可抗⼒或者其他障碍不能⾏使请求权的,后者因提起诉讼、当事⼈⼀⽅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义务。

⼆发⽣的时间不同:前者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内,后者在整个诉讼时效过程中。

三法律效果不同:前者从中⽌时效的原因消除之⽇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后者重新计算。

《民法典》第⼀百九⼗五条【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权利⼈向义务⼈提出履⾏请求;(⼆)义务⼈同意履⾏义务;(三)权利⼈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的其他情形。

以上就是⼩编为⼤家整理的关于“民法典诉讼时效中⽌的情形有哪些”的相关内容了。

根据民法典我们可以知道,属于不可抗⼒、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或者遗产管理⼈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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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的诉讼时效中断

起诉的诉讼时效中断

起诉的诉讼时效中断一、引言诉讼时效是指对于某种特定法律行为,当特定时间期限届满后,主体失去在法庭寻求救济的权利。

在某些情况下,诉讼时效可以中断,即重新开始计算诉讼时效的期限。

本文将论述起诉的诉讼时效中断的相关内容。

二、诉讼时效中断的定义诉讼时效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因特定行为或情况的发生,使原本正在计算的诉讼时效期限暂时停止,并重新开始计算。

三、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诉讼时效可以在以下情形中被中断:1. 原告主动提起诉讼:当原告主动向法院提起诉讼时,诉讼时效即被中断。

此时,从中断开始计算的期限将重新开始运行。

2. 法院受理原告起诉:当法院受理原告的起诉,开展诉讼程序后,诉讼时效也将被中断。

法院的受理行为使得原告在法庭寻求救济的权利不会因时效问题而丧失。

3. 法院的通知或传票:当法院向被告发出传票或传达法院通知时,诉讼时效同样被中断。

被告在收到通知或传票后,即使原有的时效期限已过,他们仍有权在法庭上主张自己的权益。

4. 司法调解:诉讼时效也可以通过司法调解中断。

当原告和被告达成调解协议并得到法院的确认时,诉讼时效将重新开始计算。

五、诉讼时效中断的效果诉讼时效中断的效果是重新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期限。

一旦诉讼时效中断,之前已计算的时效期限将无效,新的时效期限将重新设定。

六、总结诉讼时效中断是在诉讼时效期限内,特定行为或情况的发生使诉讼时效计算暂时停止,并重新开始计算。

常见的诉讼时效中断情形包括原告主动提起诉讼、法院受理原告起诉、法院的通知或传票以及司法调解。

诉讼时效中断的效果是重新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期限,之前已计算的时效期限将无效。

总之,在起诉的过程中,了解诉讼时效的相关规定和中断方式对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

因此,在诉讼中应谨慎处理诉讼时效相关的问题,以免给自己的案件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一般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有哪些

一般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有哪些

一般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有哪些生活中,如果发生矛盾可以去法院提前诉讼,但是由于一些特殊原因可能需要中断诉讼,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期间重新起算。

那么一般的法定事由有哪些?有哪些法律后果?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民事诉讼时效中断事由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请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

这些事由区别于中止诉讼时效的事由,都是依当事人主观意志而实施的行为。

诉讼时效的目的是促使权利人行使请求权,消除权利义务关系的不稳定状态,从而诉讼时效进行的条件是权利人不行使权利,如果当事人通过实施这些行为,使权利义务关系重新明确,则诉讼时效已无继续计算的意义,当然应予以中断1、提起诉讼。

起诉的性质为权利人主张权利之保护。

基于这一性质,应对提起诉讼作扩张解释,使其不仅包括权利人向法院起诉的行为,而且包括权利人具有同样性质的其他行为,如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保护权利的请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向清算人申报破产等。

但权利人起诉后又自行撤诉,或因起诉不合法定程式被法院驳回的,不构成提起诉讼,因而不能使诉讼时效中断。

2、权利人主张权利。

指权利人于诉讼外主张其权利的意思表示,可向义务人、保证人、义务人之代理人或财产代管人、作出,其效力并无二致。

权利人主张权利是其行使权利的行为,不合诉讼时效制度制裁怠于行使权利者之本旨,因而使诉讼时效中断。

3、义务人认诺。

即义务人对权利人作出表示,承认其权利的存在,愿意履行义务。

这种表示使当事人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重新得到确定,使诉讼时效失去适用理由,因而使时效中断。

义务人对权利人的认诺表示,可以各种方式作出。

以口头或书面对权利人或其代理人作出通知、请求延期给付、提供担保、支付利息或租金、清偿部分等义务人的行为,在法律上皆构成认诺。

二、法律后果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效果。

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发生后,已经过的时效期间归于无效,中断事由存续期间,时效不进行,中断事由终止时,重新计算时效期间。

民事诉讼法241条

民事诉讼法241条

民事诉讼法241条
民事诉讼法第241条是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

根据该条文,民事权利
的诉讼时效期限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
之日起计算。

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诉讼时效是指一定期限内,权利人未行使权利,法律便不再保护其权
利的制度。

诉讼时效的设立,旨在促使权利人及时行使权利,维护法
律关系的稳定和效率。

第241条还规定了诉讼时效的中断和延长。

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因特定事由导致诉讼时效重新计算的情形。

例如,权利人向义务人提
出权利主张,或者义务人承认债务,都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并从中
断事由消除之日起重新计算。

延长则是指在特定情况下,法院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诉讼时效期限进
行延长。

例如,权利人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未能在诉讼时效期
间内提起诉讼,法院可以酌情延长诉讼时效期限。

此外,第241条还明确了诉讼时效的效力。

一旦诉讼时效期满,义务
人可以提出时效抗辩,法院将不再保护权利人的请求权。

但是,诉讼
时效的完成并不意味着权利本身的消灭,只是权利人失去了通过诉讼
程序强制实现其权利的途径。

总的来说,民事诉讼法第241条为民事权利的保护提供了时效性的规定,旨在平衡权利人和义务人的利益,促进法律关系的及时解决和稳定。

民事诉讼法第101条

民事诉讼法第101条

民事诉讼法第101条
民事诉讼法第101条主要规定了民事诉讼中的诉讼时效问题。

根据这
一条款,当事人在一定期限内未行使诉讼权利,可能会丧失通过法院
提起诉讼的权利。

诉讼时效的设立旨在促使当事人及时行使权利,维
护法律关系的稳定性和确定性。

诉讼时效通常分为普通诉讼时效和特殊诉讼时效。

普通诉讼时效一般
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

特殊
诉讼时效则根据不同类型的民事法律关系,由法律特别规定。

诉讼时效的中断和延长是第101条中的重要内容。

中断是指在诉讼时
效期间,因某些特定行为导致诉讼时效重新计算的情况。

例如,当事
人提起诉讼、请求履行义务或承认债务等行为都可以中断诉讼时效。

一旦中断,诉讼时效从中断时重新开始计算。

延长则是指在特定情况下,法院可以决定延长诉讼时效的期限。

延长
诉讼时效的情形通常包括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无法行使
诉讼权利。

此外,第101条还规定了诉讼时效的终止,即当事人在诉讼时效期间
内提起诉讼,诉讼时效即告终止。

一旦诉讼时效终止,当事人可以继
续进行诉讼程序,不受时效期限的限制。

值得注意的是,诉讼时效的适用并非绝对,某些特定类型的民事权利
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例如,基于人格权的请求权等。

总之,民事诉讼法第101条为当事人提供了关于诉讼时效的明确指导,确保了民事诉讼的合理性和公正性。

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口诀

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口诀

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口诀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诉讼时效是法律规定的一种时限性规定,当一方在规定的时效期间内未采取法律行动时,就会导致其失去相关权利。

而诉讼时效中止指的是在规定的时效期间内,某些特定情形下会中断或延长诉讼时效的情况。

下面将列举一些关于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口诀,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相关当事人行为:1. 做出明确和具体的承诺,诉讼时效得到中止;2. 相关当事人约定,诉讼时效暂停计算;3. 参加法律援助,诉讼时效停滞不流;4. 申请民事保护令,诉讼时效被冻结。

二、法律程序申请:三、特定情形:1. 要求举证,诉讼时效中止计算;2. 被告逝世,诉讼时效将被打破;3. 申请强制执行,诉讼时效完全中断;4. 提起其他程序,诉讼时效不再延续。

四、其他情况: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口诀,可以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和掌握相关法律知识,避免因时效问题而导致自身权益受损。

希望大家在面对诉讼时效问题时,能够根据具体情况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护。

【口诀内容和形式仅供参考,具体以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第二篇示例: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口诀,是指在特定情况下,诉讼时效暂停计算,延长原本的追诉期限。

在司法实践中,法官和律师们都需要熟练掌握这些口诀,以便在应对案件中灵活运用。

下面就为大家总结了一份关于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口诀,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被告死亡,要真实,中断时效,就要记。

效力继承,必须看,要及时应诉,不可耽搁。

二、被告无民事行为能力,时效中止,不可忽视。

监护申请,要及时,未成年人,也需当心。

四、诉讼时效中断,办理死亡,未等效。

地位不明,可中止,知晓权利,需当心。

五、和解协议,要留意,时效停止,需确认。

和解效力,有依据,合法有效,方可依仗。

六、裁定执行暂停,停止时效,要注意。

执行上诉,需审查,时效计算,需慎重。

七、民事诉讼,涉外国人,涉外诉讼,时效重。

外国裁判,要承认,时效计算,需特别。

以上就是关于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口诀,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民事诉讼法240条

民事诉讼法240条

民事诉讼法240条
民事诉讼法第240条规定了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

诉讼时效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由于某些特定情形的发生,使得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不再计算,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根据该条规定,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 债权人向债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当债权人向债务人明确提出履行债务的要求时,诉讼时效中断。

2. 债务人承认债务。

债务人承认债务的存在,无论是书面还是口头,都可以导致诉讼时效中断。

3. 债权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当债权人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时,诉讼时效同样中断。

4. 其他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行为。

这包括但不限于向法院申请支付令、向行政机关投诉等行为。

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效果是,一旦中断,已经经过的诉讼时效期间不再计算,诉讼时效期间从中断事由消除之日起重新计算。

这意味着,债权人有更多的时间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此外,诉讼时效中断的次数没有限制,只要符合上述情形,诉讼时效可以多次中断。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中断事由消除后,如果债权人没有在新的诉讼时效期间内采取行动,诉讼时效将再次开始计算。

总之,民事诉讼法第240条为债权人提供了一种保护机制,使得在特定情况下,债权人不会因为诉讼时效的经过而失去追索债务的权利。

诉讼时效中的中断与续展

诉讼时效中的中断与续展

诉讼时效中的中断与续展在司法领域,诉讼时效是指起诉权利的行使必须符合一定的时间限制。

当起诉权利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行使时,被告有权利以逾期未行使诉讼权为由提出时效抗辩。

然而,在一些特定情况下,诉讼时效可能会发生中断和续展,使原本即将到期或已到期的时效重新开始计算。

本文将深入探讨诉讼时效中的中断与续展,以期对相关法律知识有更深入的了解。

一、中断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是指法律规定的引起时效暂停计算的情形。

当诉讼时效中断发生时,已经流逝的时间不再计入诉讼时效的计算,而是从中断发生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这部分可以根据所学的法律知识,列举和解释中断诉讼时效的具体情形,比如:起诉状的提交、申请保全措施、当事人死亡等。

)中断诉讼时效的作用在于确保当事人在特定情况下能够有足够的时间行使诉讼权利,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它为当事人提供了一种法律机制,使得正当理由下的时效中断成为可能。

二、续展诉讼时效续展诉讼时效是指法律规定的延长诉讼时效的情形。

当续展诉讼时效发生时,已逝去的时间并非重新计算,而是在原本时效期满后,依照法律规定的一定期限再次启动时效的计算。

(这部分可以根据所学的法律知识,列举和解释续展诉讼时效的具体情形,比如:协商延期、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无限期续展等。

)续展诉讼时效的目的是为了在特殊情况下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它提供了某种灵活性,使得在一些无法及时起诉的特殊情况下,当事人仍有机会行使起诉权利。

三、中断和续展的效力与局限性虽然中断和续展诉讼时效可以延长起诉权的行使期限,但它们并非没有限制。

在中断和续展的过程中,一些法定条件和期限限制必须被满足。

(这部分可以根据所学的法律知识,解释中断和续展诉讼时效的效力和限制,比如:中断的时效期限、续展的法定条件等。

)此外,在中断和续展的过程中,当事人对其起诉权的行使仍然需要谨慎。

他们应该根据具体情况,及时采取行动,并确保符合法律规定的时效限制。

结论诉讼时效中的中断与续展是司法实践中的一个重要概念。

诉讼中的时效问题如何处理

诉讼中的时效问题如何处理

诉讼中的时效问题如何处理关键信息项1、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明确规定的起算点特殊情况下的起算判定2、诉讼时效的中断情形权利人主张权利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提起诉讼或仲裁3、诉讼时效的中止事由不可抗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4、不同类型案件的诉讼时效期间一般民事案件特殊民事案件,如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等5、超过诉讼时效的法律后果权利人丧失胜诉权实体权利是否消灭的判定6、法院对诉讼时效的审查方式主动审查还是依申请审查审查的具体程序和标准11 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111 一般情况下,诉讼时效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在具体案件中,对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认定可能存在争议。

例如,对于侵权行为导致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可能需要综合考虑侵权行为的发生时间、损害后果的出现时间、权利人是否可能知晓等因素来确定起算点。

112 某些特殊情况下,诉讼时效的起算点有特殊规定。

比如,在合同履行中,如果约定了履行期限,诉讼时效自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如果没有约定履行期限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确定起算点。

113 对于持续性的侵权行为,诉讼时效的起算点可能从侵权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12 诉讼时效的中断情形121 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是常见的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

这包括权利人通过口头、书面等方式直接向义务人主张权利,也包括通过向债务人的代理人、财产代管人主张权利等间接方式。

122 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例如义务人作出分期履行、部分履行、提供担保、请求延期履行、制定清偿债务计划等承诺或者行为,均可以导致诉讼时效中断。

123 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无论诉讼或者仲裁的结果如何,诉讼时效自提起之日起中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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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情形是怎样的
1、当事人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2、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4、向法院申请破产、申报破产债权。

5、因为主张权利而申请宣告义务人失踪或者死亡。

6、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诉前临时禁令等诉前措施。

7、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一、提起诉讼。

二、申请仲裁。

三、申请支付令。

四、申请破产、申报破产债权。

五、为主张权利而申请宣告义务人失踪或死亡。

六、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诉前临时禁令等诉前措施。

七、申请强制执行。

八、申请追加当事人或者被通知参加诉讼。

九、在诉讼中主张抵销。

十、其他与提起诉讼具有同等诉讼时效中断效力的事项。

十一、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对方当事人送交主张权利文书,对方当事人在文书上签字、盖章或者虽未签字、盖章但能够以其他方式证明该文书到达对方当事人的;对方当事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签收人可以是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负责收发信件的部门或者被授权主体;对方当事人为自然人的,签收人可以是自然人本人、同住的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亲属或者被授权主体。

十二、当事人一方以发送信件或者数据电文方式主张权利,信件或者数据电文到达或者应当到达对方当事人的。

十三、当事人一方为金融机构,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从对方当事人账户中扣收欠款本息的。

十四、当事人一方下落不明,对方当事人在国家级或者下落不明的当事人一方住所地的省级有影响的媒体上刊登具有主张权利内容的公告的,但法律和司法解释另有特别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十五、权利人向人民调解委员会以及其他依法有权解决相关民事纠纷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社会组织提出保护相应民事权利的请求,诉讼时效从提出请求之日起中断。

十六、权利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请求保护其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从其报案或者控告之日起中断。

前述机关决定不立案、撤销案件、不起诉的,诉讼时效期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不立案、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之日起重新计算;刑事案件进入审理阶段,诉讼时效期间从刑事裁判文书生效之日起重新计算。

十七、义务人作出分期履行、部分履行、提供担保、请求延期履行、制定清偿债务计划等承诺或者行为的。

十八、债权转让的,从债权转让通知到达债务人之日起中断。

在诉讼时效进行中,因为出现一些法定的事由,从而导致已经经过的诉讼时效归于无效。

而在法定事由消失之后,诉讼时效将会重新计算。

根据最新《民法总则》中的规定,如今普通诉讼时效已经调整为了三年,但在特殊情况下,适用特殊的诉讼时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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