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出纳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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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出纳规章制度

【篇一:会计出纳管理制度】

会计出纳管理制度

(一)会计主要职能

第一条会计制度的制定与执行;

第二条一般会计事项的整理,记录及有关凭证,账册,报表,文

件的管理;

第三条会计报表,决算报表的编制,分析和上报;

第四条资本支出与收入的审查事项;

第五条分析财务报表,固定资产的管理;

第六条每月员工工资结算表;

第七条其他有关会计事项的处理。

(二)出纳主要职能

第八条主要负责办公室有关的款项和出纳会计的账务处理;

第九条保管现金,银行往来,票据等;

第十条员工工资发放;

第十一条垫付款的保管及登记;

第十二条款项的收付和支票的签发;

第十三条其他有关出纳事项的处理。

(三)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十四条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账,复帐,报账,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按期报账;

第十五条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

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总

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公司参谋;

第十六条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第十七条完成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四)出纳制度的规定

第十八条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

第十九条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出部分应及时附送银行,不坐

支现金;

第二十条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第二十一条严管支票与发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及发票的使用手续,手续可参阅支票管理条例,使用支票需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生效;

第二十二条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账工作;

第二十三条配合会计做好各种账务处理;

第二十四条完成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二十五条规定每周周四把所有“申购单”不论金额大小均需总经理

签字,总经理外出应设法作出通知,同意后方可先付款再补签。第

二十六条出纳员支付申购人现金的同时,需由申购人填写“支付证明单”,签字确认,后交给会计作记账凭证。

(五)支票、发票管理

第二十七条支票及发票由出纳或总经理保管,支票及发票使用时必

需有领用人的申请证明,总经理批准签字后将支票及发票按批准封头,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领用人在支票及发票领用

簿上签名确认。

第二十八条支票付款后凭支票存根,发票由经手人签字,会计核对,总经理审批。填写金额要无误,完成后交出纳人员。

(六)现金管理

第二十九条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1. 职工工资、津贴;

2. 个人劳务报酬;

3. 公司日常开支;

4. 总经理批准的其他开支。

第三十条日常开支库存现金为500元,出纳人员支付现金,可从公

司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

第三十一条出纳人员从银行提取现金,应填写“支付证明单”,并写

明用途和金额,由总经理批准后提款。

第三十二条所有凭发票,工资单,差旅单及公司认可的有效报销或

领款凭证,经手人签字,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由出纳支付现金。第三十三条所有报销单总经理批准后,由会计审核,经手人签字,

全额数无误,填制记账凭证。

第三十四条工资由会计人员依据总经理办公室及各部门每月提供的

核发工资资料代理编制职员工资表,总经理审核签字,出纳人员填

写“现金支出证明”凭证,总经理签字确认;出纳人员按时发放当月

工资,会计填写记账凭证,进行账务处理。

第三十五条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账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

账目应当日清,每日结算,账款相符。

(七)会计档案管理

第三十六条凡是本公司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会计文

件和其他有保存价值的材料,均应归档。

第三十七条会计凭证应按月,按编号顺序每月装订出册,标明月份,季度,由会计人员签字盖章,由总经理指定专人归档保存。

第三十八条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

(八)处罚办法

第三十九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财务人员予以警告并扣发本人

月薪:

1. 超出规定范围,限额使用现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库存现金金额留存

现金的;

2. 用不符合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的;

3. 未经批准,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资金或支付款项;

4. 利用帐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

5. 未经批准坐支或未经批准的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现金的;

6. 保留帐外款项或将公司款项以财务人员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

7. 违反本规定条款认定应予处罚。

(九)解聘制度

第四十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财务人员应予以解聘:

1. 违反财务制度,造成财务工作严重混乱;

2. 拒绝提供或提供虚假的会计凭证,账表,文献资料等;

3. 伪造、变造、谎报、毁灭、隐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的;

4. 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或虚报冒领、骗取公司财务的;

5. 弄虚作假,营私舞弊,非法谋私,泄露秘密及贪污挪用公款的;

6. 在工作范围内发生严重失误或者由于玩忽职守导致公司利益遭受

损失的;

7. 有其他渎职行为和严重错误,应当予以辞退。

(十)附则

第四十一条本规定由总经理办公会负责解释。

第四十二条本规定自宣布之日起生效。

【篇二:财务会计制度最全最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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