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XXXX集团公司公务车辆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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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单位公务车辆管理制度

XX单位公务车辆管理制度

XX单位公务车辆管理制度为加强单位公务车辆使用和管理,提高公务车辆使用效率和安全行车,保障单位业务工作正常运转,结合单位实际,特制定以下制度:一、管理科室公务车辆的调派使用、用油管理、定期检修和驾驶员管理统一由办公室具体负责实施。

二、调派车辆的原则先急后缓,先重要后一般,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和行车安全。

三、公务车辆使用管理(一)公务车辆由办公室集中管理,车辆行驶必需的相关随车证照(资料)由驾驶员负责妥善保管。

公务用车应严格执行使用登记制度,各科室须提前向办公室报用车计划,办公室统一安排调度车辆和驾驶员,并及时登记用车时间、事由、地点等信息。

(二)公务用车实行统一调度、回单位停放和节假日封存停驶制度,未经批准调派的车辆不得擅自出车。

未外派公出的车辆,必须停放在单位指定停车位,确保车辆的安全;严禁公车私用;公车使用后,及时清理干净并停放回指定车位;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除特殊工作需要外应封存停驶,因特殊情况不能回单位或指定地点停放的,须报办公室主任批准并备案,停放在有专人看守的停车场;使用完成后需及时将汽车钥匙交还办公室统一保管。

(三)公务车辆调派使用时,只能由专职驾驶员驾驶;其他人擅自驾驶公车将严格追究相关责任,如发生交通事故的,一切责任由其承担。

专职驾驶员在出行过程中违反交通规则导致扣分、罚款、交通事故等情形的,相关责任由驾驶员承担。

(四)公务车辆原则上不外借,特殊情况需外借时,必须经单位领导、办公室主任批准;外借期间,车辆的用油、高速路过桥过路费和驾驶员的补助,由借车方承担。

(五)公务用车须按指定的路程行车并按时返回,不得随意改变行程,确遇特殊情况,需要改变行程或延长出车时间,须提前与办公室联系并得到批准。

(六)驾驶员行车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

如发生意外事故,驾驶员要积极采取措施,协助处理,并及时向办公室主任报告。

四、公务车辆用油管理(一)公务车辆严格实行一车一卡加油,油卡由办公室统一管理,由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去加油站预充值和副卡金额额度分配,驾驶员配合圈存分配金额。

公司车辆管理与使用规定通知

公司车辆管理与使用规定通知

公司车辆管理与使用规定通知尊敬的各位员工:
为了规范公司车辆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车辆利用率,保障员工出行安全,特制定本《公司车辆管理与使用规定通知》,请各位员工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一、车辆使用范围
公司车辆仅限于公务使用,禁止擅自私用或外借。

车辆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接送客户、出差、办公等与公司业务相关的活动。

二、车辆预约和审批
使用公司车辆需提前进行预约,未经批准不得擅自使用。

预约车辆需填写《公司车辆使用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方可使用。

三、驾驶员要求
驾驶员必须持有效驾驶证,且具备一定驾驶经验。

驾驶员需遵守交通法规,保持良好驾驶习惯,确保行车安全。

四、车辆维护和保养
驾驶员需定期检查车辆机油、水温、轮胎气压等情况,确保车辆
正常运行。

车辆保养由后勤部门负责安排,驾驶员需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五、事故处理流程
发生交通事故时,驾驶员需第一时间联系公司负责人,并按照公
司规定的事故处理流程进行处理。

如因违规操作导致事故,将按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六、其他注意事项
禁止在车内吸烟、饮食,保持车内清洁整洁。

禁止超载超速行驶,严禁酒后驾驶。

车辆使用完毕后,请及时归还并做好交接记录。

以上为《公司车辆管理与使用规定通知》,请各位员工严格遵守,共同维护公司车辆设施和人身安全。

如有违反规定将受到相应处罚。

特此通知。

公司管理部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2024年集团公司车辆管理制度(四篇)

2024年集团公司车辆管理制度(四篇)

2024年集团公司车辆管理制度车辆管理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公司车辆运行的有序与高效,规范车辆使用、管理、维护及事故处理流程,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公司所有公务车辆(含专车、公用车及各级领导自驾车)的日常管理、费用核算及事故处理等相关事宜。

第二章费用管理第三条:车辆行驶里程与费用须在每次出车后即时填写于出租单上,并由出租人签字确认,随即交由责任部门管理岗位妥善保管并及时交回。

第四条:责任部门管理岗位应于每月指定日期(____日至____日)内,完成对当月各公用车运行费用的核算、制表与汇总工作,并经审批后提交财务部门进行账务处理。

出租人可凭正式发票至财务部门办理报销手续。

第五条:责任部门管理岗位需精确记录并核算当月各公用车运行里程,确保付费里程与实际行驶里程相符,杜绝超支现象。

第六条:公用车常规费用管理应遵循快捷、安全、高质量、低成本的原则。

应积极与4S店协商,利用规模效应签订优惠合同,建立服务绿色通道,以在保证服务质量的前提下,最大限度节约公司经费。

第七条:中层业务部门负责人自购自驾车用于公务的,相关费用可在本部门预算内列支;使用社会出租车产生的费用亦可在预算内报销。

第八条:公司统一组织的集体活动与接待活动费用,由管理部门统一结算,并经总经理批准后纳入公共费用报销范畴。

第三章司机管理第九条:公司鼓励专车司机自行驾驶,并为其提供每月____元的自驾补贴;其他车辆则不享受此补贴。

第十条:所有车辆司机应从公司内部正式员工中选拔,外部招聘者视为自驾处理。

第十一条:司机工资待遇与公司正式员工相同,由车辆管理部门负责考核与发放。

第十二条:取消司机工资中基于出车公里的补助制度。

第十三条:司机必须严格遵守国家交通法规及公司相关规定,因违法、违章、违规产生的责任、损失及罚款由司机自行承担,公司不予报销。

第十四条:对发生事故的司机将给予相应的行政与经济处罚;一年内发生两次以上重大事故者,将调离司机岗位并降薪处理。

集团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车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公司车辆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保障车辆安全和减少运营成本,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所有车辆,包括公司自有车辆、租赁车辆、外购车辆等。

第三条集团公司车辆管理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本制度,确保车辆管理工作有序、规范、高效。

第四条本制度由集团公司负责车辆管理的部门负责具体执行,各级领导要对车辆管理工作做好监督检查。

第五条集团公司车辆管理应做到真实、规范、公开、透明,加强信息化管理,提高管理效率。

第二章车辆投入和领用第六条集团公司所有车辆的投入和领用必须经过严格审批程序,未经批准不得私自领用或调动车辆。

第七条新车投入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的程序进行,包括车辆采购、验收、编号等工作。

第八条公司在使用中的车辆必须做好登记记录,包括车辆型号、车辆牌号、使用部门、领用人员等信息。

第九条集团公司车辆的领用必须符合公司规定,包括领用条件、使用目的、审批程序等。

第十条车辆领用人员必须熟悉车辆使用说明书,做到爱护车辆,保证车辆安全。

第三章车辆使用和保养第十一条集团公司车辆使用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的路线和时间进行,严禁私自改变路线、延误时间。

第十二条车辆使用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注意交通安全,杜绝超速、疲劳驾驶等行为。

第十三条车辆使用中出现故障或事故,应及时报告领导和车辆管理部门,进行维修或处理。

第十四条集团公司车辆需定期进行保养和检查,保证行驶安全和车辆性能。

第十五条车辆保养和维修必须委托正规的车辆维修单位进行,不得私自委托或修理。

第四章车辆归还和报废第十六条车辆领用人员在使用完毕后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将车辆归还,不得擅自延长使用时间。

第十七条车辆归还前必须经过车辆管理部门检查确认,完善报告表格并签字确认。

第十八条车辆管理部门对车辆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根据车辆状况确定是否报废。

第十九条车辆报废必须经过公司领导的批准,进行车辆处置程序,包括拍卖、捐赠等。

第五章管理责任第二十条集团公司各级领导必须加强对车辆管理工作的重视,做到领导带头,责任明确。

德州交通集团机关公务车管理办法

德州交通集团机关公务车管理办法

德州交通集团机关公务车管理暂行办法为加强集团公司机关公务车辆的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更好地为生产经营服务,确保行车安全,经集团公司研究决定:集团公司机关内使用的公务车辆(附件1)及驾驶员,由集团公司办公室实施统一调度、管理。

现将机关公务车管理暂行办法制定如下:一、公务车辆的调配和使用原则公务用车需经集团公司办公室统一调配,安排驾驶员随车服务, 合理保证用车,未经许可,不得随意调用。

工作时间内,根据公务先急后缓调配车辆。

二、公务用车的申请范围因下列情况可申请用车:(一)到外地出差;(二)存取大额款项;(三)购买大宗办公用品;(四)为维护本公司的业内秩序和公司利益,配合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实施工作或业务需要的;(五)一般业务需要到堤岭大桥以东、胜利桥以西、原德州烟厂以南、天衢路以北办理的。

(六)员工遇有紧急情况或其它紧急公务等需要用车的三、公务车派车程序(一)车辆及驾驶员管理由集团公司办公室主任负责,市区内日常公务派遣由车队队长负责。

(二)集团公司各处室市区内、外用车由用车处室负责人向集团公司办公室提出申请,登记后派车。

(三)基层单位市区外用机关公务车辆的,用车单位应在公务前一天向集团公司办公室申请预约并填写《集团公务用车派车、考核(收)费用凭证》(附件2),经集团公司办公室批准后派车。

原则上不安排基层单位市区内用车。

(四)集团公司办公室负责公司领导层日常接送及市区内外公务活动用车。

四、公务车使用费的计算考核(收取)(一)本单位的公务用车,区内依据里程按元/公里计算考核(收取)费用,区外用车,除依据元/公里的里程计算考核(收取)油料成本费用外,另应按实承担路桥费、停车费和随车驾驶员差旅费等相关成本费用计算考核(收取)。

(二)对于公司处室用车而发生差旅费用的,由随车驾驶员填写《差旅费报销凭证》,经集团公司办公室主任审核,财务处复核,总经理或常务副总经理批准,凭单报销费用。

(三)对于基层单位使用机关公务车辆产生费用的,用车结束后,随车驾驶员将用车单位负责人所填写的《集团公务用车派车、考核(收)费用凭证》,交于集团公司办公室审核,应考核费用的交企管处考核费用;应收费的由财务处负责办理收费或转账手续。

车辆管理规定

车辆管理规定

车辆管理规定篇一:为使公司车辆管理统一化,制度化,合理有效的调配和使用车辆,最大限度的节约成本,尽可能的发挥最大经济效益并对公司所有车辆的保养和维修进行控制,以确保车辆安全、良好的运行,特制度本制度。

一、车辆使用1、公司行政部为公司车辆的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公司车辆调配、保养、维修、年审、保险等事宜。

2、原则上公司车辆只能用于公司业务工作,未经总经理批准不得擅自私用,如因私用公车发生意外事故,所有损失由个人承担。

3、车辆使用人应在用车前在行政部进行登记,如实填写出车时间、地点和行驶里程,并领取钥匙。

4、任何人不得将公司车辆交由无驾照人员驾驶,由此给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及相关责任由经手借出车辆责任人及无证驾驶人承担,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情节严重的将对当事人予以辞退处理。

5、所有车辆使用人必须遵守相关交通法规,文明驾驶,确保行车安全。

6、车辆使用人应爱护车辆,保证机件、外观良好,使用后应保持车辆清洁干净。

二、车辆停放1、公司所有车辆钥匙由行政部统一保存、管理,车辆使用人在交车时,应将钥匙交回行政部。

2、未出车时,车辆应停放于指定停车场内,并将车门车窗锁好,任意放置车辆导致违反交通规则或车辆损坏、失窃的,由车辆使用人赔偿。

3、无论任何时间段,出车返回后,必须将车辆停放在公司指定停车场,未经总经理同意,公司任何人员不得擅自将公司车辆开回家存放或私用。

三、费用管理及保养1、公司行政部负责对公司车辆的管理费用进行监督、控制,账务部辅助配合监控。

2、公司加油卡由行政部统一管理,车辆使用人如需给车辆加油,应从行政部处领取加油卡,加油后将加油小票及公里数交行政备案,未经行政部批准私自加油由使用人自私承担。

3、车辆保养由行政部统一安排专人进行保养,如需维修须提前在行政部报备,如未经请示的维修费用公司不予报销。

4、公司车辆正常外出办公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油费、路桥费、停车费等),需经行政部进行审核后,按公司报销制度进行报销;费用与实际情况不符、无法做出合理有效说明的费用,均由使用人自行承担,公司不予报销。

某某集团有限公司公务出行保障和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某某集团有限公司公务出行保障和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某某集团有限公司公务出行保障和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严明公务用车使用纪律,规范公务用车管理,提高公务用车使用效率,确保行车安全,减少经费支出,根据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及《某集团公务用车改革实施方案》,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

第三条公务用车是指经泰安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审批同意,公司保留一定数量的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

公司公务用车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度、定点维修、刷卡加油、定点保险的管理方式。

第四条集团公司综合办公室是公务用车归口管理部门,负责集团公司权属公务用车运行的监督管理等工作。

第二章公务用车配置第五条公司公务用车数量、配置标准及更新严格按照《泰安市市属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执行。

第六条公务用车调派不足时,集团公司综合办公室可采购一定数量公共交通出行卡作为保障公务出行的补充。

集团公司公共交通出行卡要严格做好使用登记手续。

第三章公务用车监督管理第七条集团公司综合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公务用车费用的预算、结算、开票、报销及日常运行的监督管理等工作。

第八条享受公务交通补贴人员日常上下班和在泰山区(全境)、岱岳区(是指在粥店办事处、天平办事处和青春创业园区)、泰山景区、高新技术开发区、泰山工业园区、旅游经济开发区和高铁新区的日常工作外出不得使用公务用车、不得报销市内交通费;应急公务及集团公司安排的泰城范围外专项检查、应急事件处置或到泰城以外控股子公司检查督导工作可使用通勤车辆,但严格履行用车审批程序。

第九条建立“一车一档”的公务用车档案。

车辆一律实行IC 加油卡、ETC高速公路通行卡费用统一管理,一车一卡,非特殊情况严禁现金结算。

公务车辆的行驶证、保险卡、Ie加油卡、高速公路ETC卡及车载用具随车携带,驾驶员应妥善保管。

第十条公务用车的出行统一由综合办公室调度,驾驶员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道路交通法》及本办法有关规定,确保安全行车。

第十一条无出车任务或八小时之外、双休日、节假日等非工作时间,车辆必须全部停放于本单位专用停车场,钥匙、加油卡、行车证统保存。

《集团公司公务车辆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公务车辆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公务车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公务车辆管理,做到严格编制、统一标准、节约费用、提高效率、保证工作,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述公务车是指集团公司为各级领导和人员配备的,用于办理公司行政事务使用的专车和公用车。

生产、生活用车不在此办法调整之列。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及下属的分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车辆配备第四条公司总部副总、处级与副处级公司总经理配备专车。

车型为奥迪a6l,排量2.4、中级配置;规模较大的科级公司总经理配备专车,标准为帕萨特1.8t。

第五条总部助理、处级与副处级公司班子副职、部分科级公司总经理及驻外办事处负责人不配专车,一律使用自购车辆。

标准原则上要超过15万元。

第六条各级公司中层业务部门、科级公司副职办理业务一律使用公用车。

公用车配备数量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原则上为:处级公司3-4辆.副处级公司与科级公司1-2辆。

标准控制在10-20万元以内。

具体车型单独申报。

第三章费用控制第七条专车和公用车费用分为基本费用、运行费用和常规费用三部分。

基本费用是指运行中发生的停车、洗车、内室清洗、封釉、打蜡、光碟等费用;运行费用是指车辆在运行中所发生的油料费与过路费;常规费用是指车辆的审验费、保险费、保养、维修、装潢费等费用。

基本费用实行定额补贴制。

根据车型按年核定,分别于第一、第三季度发放;运行费用实行“实报实销制”。

运行费用要根据车型核算到公里,每月按各车实际行驶里程实报实销;常规费用由各公司责成专人统一管理、缴纳、结算。

第八条运行费用中的百公里油耗标准各公司要根据车型自行测定,每年夏季即5至8月份四个月期间,每百公里分别增加一升空调油耗。

运行费用中的过路费补贴标准自行测定。

常规费用价格标准按4s店执行。

第九条各车运行费用中的油料价格按当月上中下三旬价格的平均值核算。

基本运行费用每车每年补贴标准视情况自行测定。

第十条运行费用报销程序为。

车辆管理岗位于每月25至30日,根据抄录的各车当月实际行驶里程与事先核定的该车型每公里运行费用标准进行核算、汇总、造表,经总经理审批后报财务分别挂各车往来,然后由各车使用人持票据到财务进行报销。

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公务用车管理制度「篇一」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公司公务用车的配备和使用管理,控制公务车费用的支出,提高车辆的使用效率,确保行车安全,更好地为生产经营服务,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公务车是指集团公司所属各分公司、子公司及直属单位公务使用的各种小轿车、面包车、吉普车、客货两用车。

辅助生产用车(含通勤车、因业务关系外借车辆、营销用车、生产经营驻外单位用车、救援、采购运输等车辆)不在此范围。

第三条集团公司安全技术部负责公务车配备标准的拟定、选型购置的指导和公司内部调剂调拨;负责总部公务车维修审核。

第四条公务车采购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一、用车单位申请二、主管部门提出意见三、集团公司批准四、选择车型五、车辆购置六、手续办理七、车辆管理使用管理流程示意图如下:第五条公务车配备标准一、上年度综合利润指标完成在100万元以下的单位,且已完成利润计划,可配备公务车一至两部,标准为15万元以下轿车一部,11万元以下轿车一部。

(购车价值均含车辆购置税,下同)二、上年度综合利润指标完成100万元以上、150万元以下单位,可配备公务车两部,标准为价值18万元以下轿车一部,价值13万元以下轿车一部。

三、上年度综合利润指标完成150万元以上单位,可配备公务车二至三部,标准为价值18万元以下轿车一部,价值13万元以下轿车一至两部。

四、综合利润指标完成300万元以上单位,可配备公务车三部,标准为20万元以下轿车一部, 15万元以下轿车两部。

五、综合利润指标完成500万元以上单位,可配备公务车三部,标准为25万元以下轿车一部, 17万元以下轿车两部。

六、综合利润指标完成1000万元以上单位,可配备公务车四部,标准为30万元以下轿车一部, 18万元以下轿车三部。

七、综合利润指标完成20xx万元以上单位,可配备公务车四部,标准为40万元以下轿车一部, 20万元以下轿车三部。

八、邯郸站可配备二部公务车(配备标准同前),各县汽车站和直属单位原则上不配车,如确因工作需要,可提出申请,经集团公司安全技术部和分管本单位业务工作的副总裁同意后,提交总裁办公会批准。

集团公司车辆管理制度(3篇)

集团公司车辆管理制度(3篇)

集团公司车辆管理制度为使公司车辆管理统一化、制度化,进一步加强公司车辆和驾驶员的安全管理,有效遏制各类交通事故的发生,合理的调配和使用公务车辆,最大限度的节约成本,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和持续发展;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目的。

规范公司车辆购置、使用、维护保养、驾驶员管理等,保障车辆使用合理有效。

二、范围。

适用于公司及法人拥有产权的车辆,不包括公司提供补贴的车辆,和油品专用运输车辆。

三、职能。

公司总经办负责车辆的购置、使用、调度、维护维修、报废、证照及驾驶员的日常管理。

四、原则。

车辆安全管理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五、车辆的购置、年检、保险及档案管理1、车辆购置必须列入年度固定资产购置计划,列入预算管理;2、总经办具体负责车辆及驾驶员的技术档案,办理购车、申报、办证、保险、路费及税卡工作。

3、车辆证件的年审、检验、保险由总经办负责到主管部门指定的检测站和公司指定保险公司办理手续。

六、车辆调度和用车登记1、公务车辆实行统一调配使用制度,由总经办统一安排调度或总经办指定的相关管理人;特殊情况时,总经理、副总可直接调派车辆,处置完毕后须在总经办补办派车手续。

2、员工因公务出车必须填写出车申请单,报总经办或指定部门、站方领导负责人审批签字后方可出车,同时申请人员在出车申请单上真实地填写出车情况。

3、专职驾驶员或申请用车人随车携带《用车登记簿》并检查各种证件,若遇路检,因证照不齐或超载违规罚款,原则上由驾驶员负责。

4、总经办和指定车辆管理人责车辆使用的各种报表,包括行驶记录、油耗记录、维修记录、车辆费用报销记录;3、员工个人不得随意借用公司车辆,有特殊原因需要用车的(员工实际驾龄在三年以上)填写用车申请单,在保证公务用车基础上经总经理批复方可调度,否则不予以批准;所发生的费用由员工自己负担,期间发生事故的由个人承担同时赔偿公司车辆损失。

中国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总部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中国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总部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中国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总部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集团公司公务车辆管理,提高管、重组脱困,以及拖欠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期间,不购置(租赁)、更新公务用车。

第四条集团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总会计师公务用车的配备,按照不超过1人1辆公务用车的编制,集团公司主要领导配备2.5升(含)以下、购车价格(不含车辆购置税)38万元以内的轿车;集团公司其他领导配备排气量2.0升(含)以下、购车价格(不含车辆购置税)28万元以内的轿车。

集团公司按照国务院国资委《关于中央企业职务消费管理制度办法拟订工作的政策解答》规定,保障集团公司工会事、机要、财务等必需的公务车。

集团公司公务车使用范围,优先用于董事长、外部董事、总经理、党委书记、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总会计师、工会主席、总经济师、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助理、财务(银行、税务、请款等业务)、机要、外事所需。

第九条集团公司部室如需接送重要客人,应提前一天提出申请,经办公室协调批准后,方可使用(特殊情况特殊处理)。

第十条集团公司公务用车实行定点保养和维修,降低保养和维修费用,不以货币化方式发放给个人。

路过桥费用),按月报销,每年度末在总额范围内清算。

未配备公务车的,享受每月5500元额度的交通补贴,每月随工资发放。

第十四条集团公司工会主席、总经济师、董事会秘书不配备公务专车,享受每月5500元额度的交通补贴,每月随工资发放。

第十五条自2013年7月1日起,集团公司公用车辆保障相关人员履行公务的,计费标准由1.5元/公里调整为1.8元/公里。

第十六条根据集团公司薪酬管理办法,总经理助理、交通费用报销。

总经理助理、部门正职经主管或分管领导审核,部门副职以下人员经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

第十七条集团公司总部人员在集团公司总部同时兼任多个职务的,按照就高的原则,根据本办法相关规定享受相对较高职务对应的公务用车补贴或报销标准。

集团公司公车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公车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公车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健全集团公司公车管理制度,规范公车使用行为,加强对公车使用的监督,降低公车使用成本,提高公车使用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所属单位的公车管理工作。

第三条公车使用应遵循“节俭、合理、规范、公正”的原则,同时做好公车使用的合理规划和科学管理。

第四条集团公司应建立健全公车管理机构,负责公车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等工作。

第二章公车申请、使用与配备第五条集团公司各单位应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公车使用计划,向公车管理机构提出公车使用申请。

第六条公车管理机构应根据工作需要和预算情况,审批公车使用申请,并确定具体使用车辆和使用期限。

第七条公车使用期限应按工作需要确定,超过期限需重新申请使用。

第八条公车使用人员应按照申请的用途和期限合理使用公车,不得擅自改变使用目的或期限。

第九条公车管理机构应根据工作需要和车辆状况,合理配置和配备公车,确保公车的正常使用。

第十条公车使用人员应按照规定的使用要求和操作规程使用公车,做到爱惜车辆,保护环境。

第三章公车维护与保养第十一条公车使用人员应按照指定的路线和时间使用公车,不得私自外借、转让或超限使用。

第十二条公车使用人员应保证公车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不得私自改装车辆或擅自修理。

第十三条公车管理机构应对公车进行定期检查和保养,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第十四条公车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公车维护档案,记录车辆的维修情况和保养记录。

第十五条公车使用人员在使用公车期间,发现车辆故障应及时报修,避免因故障造成的损失。

第四章公车使用监督与考核第十六条公车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公车使用记录档案,记录公车的使用情况和使用人员。

第十七条公车使用人员在使用公车期间,需按时报告使用情况,接受公车管理机构的监督和检查。

第十八条公车管理机构应定期对公车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十九条公车使用人员应遵守公车管理制度,自觉遵守公车使用规定,不得违反规定。

集团公司车辆管理制度模板(10篇)

集团公司车辆管理制度模板(10篇)

集团公司车辆管理制度模板1目的为使公司车辆管理规范化、统一化、合理化,在合理有效利用车辆资源、控制费用成本的前提下,为公司业务发展提供优质、高效和安全的车辆支持服务,特制订本规定。

2范围本规定所指车辆为公司公务用车各分子公司、办事处、现场项目部的车辆自行管理,但接受总经理办公室的监督。

3职责公司车辆由总经理办公室统一管理和调度。

4内容4.1车辆管理4.1.1车辆有关证照和手续,由总经理办公室指定专人妥善保管,并建立《车辆登记卡》。

4.1.2每部车辆应设置《车辆行驶记录表》,由驾驶员记载行出车时间、地点、用途、行驶里程。

每月核对车辆里程表与《车辆行驶记录表》的记载是否相符。

4.1.3出车完毕和下班后,车辆必须统一停放在公司规定地点,严禁异地停放。

并将车钥匙交总经理办公室车辆负责人保管。

驾驶员因出车下班前不能赶回公司或晚间有接待任务时,经总经理办公室车辆负责人批准,可将车辆存放于公共停车场。

节假日期间,总经理办公室对不使用的车辆统一封存,收缴钥匙,无特殊情况,任何人不可动用。

4.1.4车辆原则上实行专车专人驾驶,严禁将车辆私自交他人驾驶。

如因特殊情况须由他人驾驶时,须经过总经理办公室车辆负责人批准,并如实填写《车辆行驶记录表》。

____公司所有车辆统一实行油卡加油,原则上禁止现金加油,如遇特殊情况需使用现金加油,需经总经理办公室车辆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办理,并严格履行报销审批手续。

加油卡由总经理办公室车辆负责人保管,并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办理充值。

驾驶员不得随意将加油卡外借他人,违者一经发现将严加处罚。

车辆需在市区内指定加油站加油,驾驶员应持加油单据及车辆行驶公里数,交总经理办公室车辆负责人审批。

如发现超过本车型所规定的耗油量,驾驶员应说明理由,无理由或理由不充分者,超出费用自负。

车辆在外地加油时,驾驶员返回公司后,按出差相关费用报销。

4.2车辆调度及使用4.2.1总经理办公室车辆负责人负责办公车辆的派遣及使用,并对各部门在市内四区办公用车进行审批、协调、安排。

集团公司车辆管理制度经典版(四篇)

集团公司车辆管理制度经典版(四篇)

集团公司车辆管理制度经典版车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集团的车辆及驾驶人员的管理,保证工作用车,确保安全行车和车辆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及各子公司车辆及全体驾驶人员。

第二章车辆配备第三条车辆配备需要配备车辆的各部门和分公司,应书面提出《车辆配备申请单》报经分管领导审批,报董事长批准后,由集体办公室备案登记并指导车辆使用部门管理。

《车辆配备申请单》一式二份,集团办公室一份、财务部各一份,财务部凭此调整固定资产。

第三章车辆使用第四条车辆管理实行责任制,即每辆车辆均必须有责任人、监督人。

有专职驾驶的车辆,专职驾驶为责任人;子公司服务车辆指定使用人员为该车责任人,服务车辆责任人变更时,子公司应于第一时间办理车辆交接手续,并传于集团办公室备案。

子公司的行政部门为所属子公司服务车辆的监督人。

为安全起见,原则上有两年以上驾龄的驾驶人员才允许驾驶车辆。

驾驶人员不得超速行驶,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负。

第五条车辆责任人对车辆的车况、保养、检验等负责,负责对车辆进行定期保养维修、定期前往指定车辆管理机关年审,车辆监督人对本部门车辆的车况、保养等情况实施监督。

如车辆逾期未检导致的罚款由责任人、监督人各半承担。

第六条车辆责任人员离职或调动时,必须对所管车辆的状况进行交接,明确责任。

第七条车辆使用人员因违章罚款,不予报销,因用车不当,造成损失的,除保险公司的赔偿外所产生的损失____元以下的,须承担该事件损失的____%,造成损失____元以上的须承担该事件损失的____%,其余部分由车辆使用及保管的子公司负责。

第四章车辆调度第八条由集团办公室负责集团总部所有车辆管理,用车部门需使用集团总部车辆时,由集团办公室负责统一调度安排(已分配至各部门的专车由各部门自行安排)。

用车人用车前须填写《车辆使用登记表》,并经其部门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借车,否则管理部有权拒借。

用车人在用车前核对该车的起始公里数,使用完毕后再统计截止公里数,并在交车钥匙时报集团办公室车辆专管员。

车辆管理规定

车辆管理规定

车辆管理规定1总则1.1为充分利用集团公司公务机动车辆资源,加强对公务机动车辆的管理,提高用车效率,降低用车成本,特制定本规定。

1.2本规定所提机动车辆指公务小汽车。

1.3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机动车辆(以下简称车辆)和司机管理。

2车辆管理2.1凡使用集团公司公务小汽车必须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2.2各部门需要使用车辆时,须提前一天填写《用车申请单》(紧急用车除外),经本部门负责人签字,报办公室主任批准签字后,方可按《用车申请单》上注明的地点、时间出车。

2.3专职司机每周不定期对车辆检查及保养,确保行车安全。

2.4集团公司车辆的维修及规定的大保养,由集团公司设备管理部安排,到指定定点维修(保养)厂,除特殊情况(如在外地或路途中)外,一律到定点维修厂进行维修和保养。

2.5集团公司车辆保险等有关资料,统一由集团公司办公室保管。

2.6公务车辆未经批准,不准私自外出,如发现有违纪行为者,第一次对司机与用车人给予警告,第二次要扣除工资——元,第三次提请集团公司予以除名。

如私自外出时,发生交通事故或有经济损失后果,所有损失由责任人承担。

2.7车辆出车前须进行安全检查。

2.8车辆工作任务结束后应停放在指定场所,并将车、窗锁妥。

如实填写行驶公里数后由用车人员签字后交司机登记。

3 司机管理3.1 司机由总务部管理,司机向直接上级总务主管述职。

3.2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以及集团公司相关的规章制度。

3.3司机应及时擦洗自己所开车辆,保持车辆的整洁(包括车内、车外、底盘、引擎、玻璃等部位)。

3.4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机油及其他机件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

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时,应及时加油。

3.5司机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有效。

3.6司机要安全、文明驾驶,严禁酒后驾车。

3.7如因司机违反交通规则造成的事故或引起的相关后果,由司机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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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xx集团公司公务车辆管理规定》第一篇:关于xx集团公司公务车辆管理规定关于xx集团公司公务车辆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为加强公司公务用车的管理,规范用车流程,提高车辆运行效率,合理控制用车成本。

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车辆分类及司机要求第一条人事行政中心下设公务车辆车队,全面负责公司所有公务车的统筹及司机的管理。

车队设队长一名,负责所有车辆和司机的直接管理,负责对车辆证照、维修、保养事宜的管理,车队队长有权对车辆和司机进行协调。

并负责公务用车的调度、车队人员的轮值排班等管理工作。

第二条公司公务车辆按性质分为业务车辆和公司领导专用车辆两类。

业务车辆由人事行政中心在权限范围内进行调配管理。

原则上公司领导车辆和司机由领导支配和管理。

在遇紧急情况下,公司公务车无法返回办理,公司领导专用车辆如有闲置时由人事行政中心在征得领导同意下进行统筹和调配。

专属各办事处、部门使用的车辆如遇车务繁忙时,由人事行政中心统一协调,可支援其他部门用车需求。

车辆和司机的管理遵循本管理规定,由人事行政中心统一安排和管理。

办事处司机实行属地化管理,由办事处负责人进行日常管理和调配,须参照此规定执行。

第三条司机安排一、专职司机。

公司车辆实行定车定员驾驶机制,由人事行政中心统一安排专职司机与车辆匹配。

二、兼职司机:1、使用兼职司机的基本条件:第1页共7页(1)所在部门经常需要使用车辆并配置有车辆的;(2)所在部门经常需要开车对外办理业务的人员同时符合专职司机条件并同意担任司机;(3)该人员为已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

2、申请程序:各单位符合以上条件的,确定兼职司机人选后向人事行政中心提出书面申请,人事行政中心出具审核意见后公司领导批准。

经批准后该单位可使用兼职司机独立驾车长期办理业务。

三、临时驾驶人员:1、担任临时驾驶人员的基本条件:(1)所在部门经常需要使用车辆但没有配置专职司机又无兼职司要的;(2)有c1牌及以上,驾龄二年以上无严重违章、交通事故的;(3)已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4)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具备的其他条件。

2、申请程序。

符合以上条件人员由人事行政中心审核后书面向公司领导审批,经审核获得批准后,方可扔有临驾驶公司车辆的资格。

3、可以临时驾驶的情况。

因紧急公务,在有车无司机的情况下,经人事行政中心批准,可以由符合上述条件并已经申请批准的临时驾驶人员完成该单次出车任务。

第三章车辆的调配管理第四条《车辆派车单》是下达出车任务和车辆费用报销的重要凭据,除明确规定无需使用《车辆派车单》的情况外,没有《车辆派车单》或与《车辆派车单》不符的费用均不予报销。

《车辆派车单》由人事行政中心自行编号、管理,并按以下规定使用:一、员工因公务需要用车时,应向部门主管提出申请,人事行政中心审批,由车队队长核实后填发《车辆派车单》,通知司机作好出车计划并回复用车部门。

第2页共7页二、车辆调度人员因故在外时,可口头通知司机出车或者由代管调度人员进行车辆调配。

因特殊原因无《车辆派车单》的司机用车后需在三个工作日内要求用车部门补办《车辆派车单》。

三、各部门、单位需提前半天向人事行政中心申请用车需求。

遇特殊紧急事件需要临时用车的,人事行政中心根据实际情况派车,如出现无车的情况可由车队根据外出车辆的路线情况就近派车。

四、节假日需用车的部门、单位需按公司规定在提交值班表同时一并提交《车辆派车单》,没经批准的出车所产生的费用均由用车人个人承担。

五、公司董事长及董事长授权的公司领导在有需要的情况下原则上可以直接调配公务用车,公务车司机接到直接派车的通知后第一时间通知车辆调度员,车辆调度员应及时补办《车辆派车单》。

六、夜间值班和休息日值班的车辆调度原则上由需车部门通过电话与车辆调度员联系,车辆调度员可口头调度车辆,在次日补办《车辆派车单》并由需车人和需车部门负责人共同签名确认。

如车辆调度员通讯不畅,需车部门可直接和值班司机联系,司机可出车。

但次日必须补办《车辆派车单》并由需车人和需车部门负责人共同签名确认。

七、办事处车辆的调度和管理可简化为周工作表格管理形式,具体见附件《职能部门办事处车辆日工作表》。

八、对于其他职能部门配备的专用车辆,由该部门内合格的人员驾驶。

车辆的每日行驶记录必须遵守公司公务车的调配和管理原则。

每天的行程记录,报人事行政中心车辆调度管理员备案。

具体表格见《职能部门办事处车辆日工作表》。

九、所有公务车司机在休息日或不当班的情况下,必须将车辆钥匙交车辆管理员保管。

未交钥匙又没有正当理由的将处以200元每次的罚款并负责在钥匙截留期间所发生的所有车辆费用。

第五条公司公务车辆由车辆管理员统一设置《公务车行车日志》,放置于第3页共7页每一辆车上,车辆每次行驶任务,当事司机必须进行登记签名,当次用车部门人员进行签名确认。

人事行政中心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抽查,如发现异常情况,当事司机及用车人员给不出合理的解释,该次出车费用将由司机与用车人共同承担。

第六条司机经批准备调换车辆或离职之前必须负责结清使用车辆期限间产生的全部费用(含违章罚款),否则不得办理相关手续。

第四章车辆的维修、维护第七条车辆的日常维护:一、司机在没有出车任务时应当对车辆进行检查、保养,不得以检查保养车辆为理由影响正常出车,车队队长和车辆管理员每周定期对各部车辆进行例行车况检查,平时不定期时行抽查。

二、司机每日例行保养事项:1、检查胎压是否正常(含备胎)、轮胎固定螺丝是否松动;2、检查冷却水、刹车油、机油是否正常;3、检查刹车、大灯、方向灯、雨刷、空调是否工作正常;4、检查油表、里程表是否正常;5、检查汽油存量是否充足;6、检查随车证件是否齐备;7、清洗车辆,检查车容车貌是否整洁;8、其他需要检查的事项。

三、出车前司机应当检查确认车辆安全状况,查看刹车、离合器、油路、方向盘、轮胎、各种仪表是否正常,检查水、油、电、灯的相关情况,确保行车安全。

出车任务完成后,司机应当及时清扫车厢,保证车厢清洁并做好收车检查。

第八条车辆维修:一、车辆维修不得影响正常出车,有特殊情况必须在工作时间入厂维修的,必须按本规定第九条的程序报修。

二、保修期内的新购置车辆应当及时在生产厂家特约维修点进行维修及第4页共7页定期保养。

三、因日常疏忽车辆保养而导致车辆在工作期间发生故障影响出车的,对当事司机每次扣20元,每延误1天追罚10元;同时车队队长和车辆管理员每次扣罚50元,每延误1天追罚20元。

(车辆在行车过程中出现的突发性事故,指非日常疏忽保养导致的,由车队队长审核后可不按此条执行)第九条报修程序:一、一般维修程充:司机提出修车要求—→车队队长核查—→司机根据汽修厂报价提出申请—→车辆管理员审核、安排时间—→人事行政中心主管人员审批—→送修具体程序如下:1、司机认为有修车需要的,向车队队长提出并说明情况;2、车队队长初步核查,确认车辆需要维修后,司机将车辆开往指定维修点获取维修报价及修理需要的时间;3、司机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见附件),附维修点出具的报价单及修理时间提交车队队长出具审核意见后,提交车辆管理员;4、车辆管理员核查维修需求,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维修时间;5、车辆所属人事行政中心主管人员书面批准;6、获得批准后司机将需要维修的车辆开往公司指定的维修点修理。

二、若车辆出差外地发生突发性故障,经车队队长批准备后可就近修理。

三、办事处车辆的维修原则上在当地维修,由办事处负责人负责核实维修情况并报车队队长核实。

维修费用的报销必须有办事处负责人的签名和车队队的签名方可作为报销依据。

维修程序:司机提出修车需求,要据汽修厂报价提出申请—→办事处负责人复核—→报公司车队队长备案,提出修理意见—→人事行政中心部门主管人员审批—→送修四、公司其他职能部门配备的车辆维修遵循公司公务车报修程序。

第5页共7页第十条车辆入厂维修及其他不能运行的状况,人事行政中心应当备案,以便对各种用车要求进行协调。

第五章车辆的日常费用管理第十一条所有车辆的保险、年检、养路费、购置、过户、报废等事项由人事行政中心车队统筹办理,费用报公司财务列支。

车辆的加油费、修理费由人事行政中心审核批准后方可报销。

办事处公务车费用报销由办事处负责人审核,人事行政中心通过《办事处公务用车日工作表》复核确认方可报销。

第十二条因为公务出车的停车费、路桥费等费用由当事司机购置报销。

第十三条有我公司加油站的区域,车辆加油原则上需到我公司油站加油,无我公司油站的区域原则上需到中石化、中油等正规的油站加油。

如长途出差应在规定加油站加满油才可出车,途中加油需由随车人员背书证实。

第十四条车辆费用报销规定:一、报销程序:1、修理费:司机填写报销单—→车队队长审核证明—→车辆管理员审核、登记—→人事行政中心审核、登记—→按财务报销程序报销2、其他费用:司机填写报销单—→车辆管理员审核、登记—→按财务报销程序报销二、报销期限1、为便于核查,报销期限原则上要求当天发生当天核销,最迟不得超过5天,超过期限又无合理理由的,只予按90%报销。

2、各办事处车辆费用要求在总部报销的可适当延迟为半个月一次。

当月发生的费用在下月5日前必须报销完毕。

超过期限又无合理理由的,只予按90%报销。

三、报销要求1、报销单必须按停车费、路桥费、加油费、修车费等不同项目分类填报,购第6页共7页买和更换材料、构件的,必须写明名称,无明细的不予核报。

2、车辆管理员必须做好每次车辆的出车登记,费用报销由车辆管理员复核方可作为报销依据。

3、司机不在指定场所加油、维修的,费用不予报销。

特殊情况需要有合理理由。

4、市内行车的路桥费、停车费,长途行车中的加油费、维修费单据必须由用车人背书,否则不予报销。

虚假背书的,一经查实,全数缴回已报销的金额,并对当事司机、虚假背书人分别每次罚款200元。

5、报销费用不实的,一经查实,立即缴回全部虚报金额,并按虚报金额的2倍处以罚款。

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第六章车辆的监督管理第十五条用车人有权对车辆运行状况进行监管,对司机及车辆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可以随时向人事行政中心投诉。

第十六条人事行政中心定期组织车辆满意度调查,并将结果记入相关司机的绩效考核。

第十七条司机每周一将《行车日志》交车辆管理员审核。

车辆管理员核对《车辆派车单》、《行车日志》和司机上报的里程数,并做好登记。

要求做到三者相符,有不符合的情况,车辆管理员有权要求司机说明情况,并视情况上报人事行政中心主管处理。

第十八条人事行政中心负责人不定期组织对车辆费用、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根据实际情况做好季度和月度考核工作。

第十九条车辆管理员对车辆的费用开支及司机的违章违纪行为建立管理档案,每年底报行政人事中心备案。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条本规定由人事行政中心负责解释、修订,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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