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股权投资基金风险控制制度(备案通过版)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完整版):股权投资与股权基金管理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完整版):股权投资与股权基金管理一、概述二、股权投资管理2.1 股权投资规划1.公司将根据战略目标和财务需求制订股权投资规划。
2.股权投资规划应包括预算、投资目标、风险偏好、资金来源等内容,并定期进行评估和审查。
2.2 股权投资决策1.股权投资决策应遵循风险管理原则,并经过充分的尽职调查、风险评估和财务分析。
2.决策过程中应将公司长期战略定位、预期收益、风险因素等因素纳入考虑,以最大限度地降低风险并增加投资回报。
2.3 股权投资执行1.股权投资应根据股权投资协议和相关法规进行执行,并确保投资决策的有效实施。
2.在投资过程中,需定期监控和评估投资绩效,并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来保障投资回报。
2.4 股权投资退出1.股权投资应设定退出策略,并根据市场情况和投资回报预期,选择最佳的退出时机。
2.退出策略可以包括公开出售、股权转让等方式,但需依据相关法规和合同约定进行操作。
三、股权基金管理3.1 股权基金设立1.公司可设立股权基金以实现多元化的股权投资,应根据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进行合规操作。
2.设立股权基金前,需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和尽职调查,确保基金设立符合公司战略和风险偏好。
3.2 股权基金募集1.股权基金募集应遵循相关监管政策和法律法规,并确保募集过程的透明度和合规性。
2.募集资金应用于可行的股权投资项目,并确保基金的充分溢价率和回报率。
3.3 股权基金投资管理1.股权基金投资管理应遵循基金协议和相关法规,并设计合理的投资策略和决策流程。
2.在投资过程中,需进行风险控制和绩效评估,及时调整投资组合以最大化投资回报。
3.4 股权基金退出1.股权基金退出应根据基金合同约定和市场情况进行,以实现投资回报。
2.退出方式可以选择公开出售、股权转让等,但需遵循相关法规和合同约定。
四、监管与合规4.1 监管要求1.公司在股权投资和股权基金管理过程中,应遵守相关监管要求,并及时履行报告义务。
2.公司需建立监管制度,确保合规性和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股权投资基金风险控制制度
股权投资基金风险控制制度摘要:股权投资基金作为一种重要的投资工具在金融市场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由于其特殊性质,使得其投资行为面临各种风险。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和确保资金安全,制定有效的风险控制制度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将探讨股权投资基金风险控制的必要性,并提供一些有效的措施,以帮助基金管理人有效降低风险。
第一部分:引言股权投资基金作为一种金融工具,旨在为投资者提供投资股权和私募股权的机会。
股权投资基金的投资策略具有一定的风险性,如投资标的选择、行业风险、市场波动等。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基金管理人需要制定一套完善的风险控制制度来降低潜在风险。
第二部分:风险识别与评估在制定风险控制制度之前,基金管理人首先需要识别和评估风险。
这包括对投资标的、行业和市场的风险进行全面的分析。
基金管理人可以利用各种工具和方法,如市场研究、财务分析和风险评估模型来识别和评估风险。
第三部分:投资标的选择投资标的选择是股权投资基金风险控制的关键环节。
基金管理人应该根据基金的投资策略,选择具有潜力和增长性的企业。
基金管理人还应该考虑标的企业的财务状况、管理团队和市场竞争力等因素。
通过严格的尽职调查和评估,可以降低投资标的的风险。
第四部分:风险监控与管理为了有效控制风险,基金管理人需要建立完善的风险监控和管理体系。
这包括定期检查投资标的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以及市场的变化和行业动态。
通过及时的风险警示和风险管理措施,可以减少潜在风险的损失。
第五部分:流动性风险管理股权投资基金的流动性风险是指基金份额的买入和赎回可能面临的风险。
为了有效管理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需要设定合理的赎回规则和资金监控机制。
基金管理人还可以通过分散投资、提前准备流动资金等方式来降低流动性风险。
第六部分:投资者教育与沟通为了提高投资者的风险意识和理解,基金管理人应该积极进行投资者教育和沟通。
这包括向投资者提供详细的风险披露,以及定期发布基金的风险和收益情况报告。
股份公司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制度
XX份有限公司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XX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参与设立的股权投资基金对外投资行为,建立系统完善的对外投资决策机制,确保决策的科学、规范、透明,有效防范各种风险,保证投资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增值,明确批准权限与批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XX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XX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对外投资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企业参与设立的股权投资基金及其子基金。
第二章基金设立及审批第三条公司及所属企业出资设立股权投资基金须按《XX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进行审批。
第四条公司参与设立有限合伙制股权投资基金时,公司不得作为普通合伙人。
第五条股权投资基金设立审批通过后,由投资主体负责股权投资基金的具体实施和日常管理。
第三章投资项目审批及管理第六条公司通过委派到股权投资基金的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及授权代表参加股东会或合伙人大会等形式,对公司出资设立的基金行使管理、协调、监督等职能。
第七条公司委派的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或授权代表在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授权的基金规模范围内进行投资决策,需参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制度履行公司相应审议程序。
第八条公司出资设立的股权投资基金在审议相关项目投资方案时,公司委派的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或授权代表须在接到会议通知后,第一时间报资本运营部,由资本运营部上报完成总经理办公会的审批决策流程。
所属企业出资设立的股权投资基金在审议相关项目投资方案时,由其内部依据管理制度自行完成决策。
如遇重大事项,经公司分管领导同意,可上报至资本运营部,由其提交至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决策。
第九条投资分析报告及投资协议为报送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的项目投资必备要件,投资分析报告应重点说明项目公司行业前景、项目公司核心竞争力、未来的成长潜力、主要风险点、发现的重大法律障碍和其他重大问题,包括投资金额及比例等内容的投资方案及对投资退出的收益和可行性分析。
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制度
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股权投资基金管理行为,保护投资者利益,促进市场健康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国内外各类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机构。
第三条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机构应遵守法律、法规和市场规则,按照诚实信用、谨慎勤勉、平等自主的原则开展业务。
第二章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机构的资格和备案第四条申请从事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业务的机构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
第五条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健全组织结构,配备专业管理团队,具备相关从业资格,并建立健全内部风控制度。
第六条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机构应当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按照备案内容执业。
备案材料包括机构设立文件、组织结构、从业人员名录等。
第七条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定期更新备案信息,如有变更应当及时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变更。
第八条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内部监控,防止违法违规操作。
第三章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机构的业务行为第九条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机构开展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业务,应当遵循公平、公正、诚信、勤勉原则,服务投资者利益。
第十条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内部投资决策程序,明确投资决策的程序、权限和流程。
第十一条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对投资标的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审慎评估风险,保障投资者利益。
第十二条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制度,监控基金投资风险,保障基金安全。
第十三条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机构应当保证投资者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及时向投资者公布基金信息。
第十四条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报告基金运作情况。
第四章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机构的内部管理第十五条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规范内部运作程序。
第十六条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机构应当设立专门的合规风控部门,负责制定合规监督工作制度。
第十七条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
第十八条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薪酬管理制度,保障激励与约束相结合。
私募基金公司股权投资项目风险控制制度
私募基金公司股权投资项目风险控制制度一、总则1.1 本制度旨在规范私募基金公司股权投资项目的风险控制工作,确保公司资产安全,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发展。
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股权投资项目,包括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合营企业的投资。
1.3 公司应建立健全风险控制体系,对投资项目的风险进行识别、评估、监控和控制。
二、风险识别与评估2.1 在投资决策阶段,投资部门应开展充分的市场调研,了解投资对象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行业地位、管理团队、法律法规等方面的信息。
2.2 风险管理部门应对投资项目进行风险评估,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合规风险等。
2.3 投资部门与风险管理部门应共同制定投资项目的风险应对策略,包括风险规避、风险分散、风险转移等。
三、风险监控与报告3.1 公司应设立专门的风险监控机构,对投资项目的风险进行持续监控。
3.2 风险监控机构应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投资项目的风险状况,对重大风险事件应及时报告。
3.3 公司管理层应根据风险报告,调整投资策略,优化风险控制措施。
四、风险应对与处置4.1 对已发生的风险,公司应采取有效措施,减轻或消除风险影响。
4.2 对潜在风险,公司应提前制定应对预案,确保风险得到及时控制。
4.3 对重大风险,公司应启动风险应急预案,采取紧急措施,防止风险扩大。
五、内部控制与合规5.1 公司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确保投资项目的决策、执行、监督等环节相互制衡、有效运行。
5.2 公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投资项目的合规性。
六、培训与问责6.1 公司应定期组织风险管理培训,提高员工的风险意识和管理能力。
6.2 对违反风险控制规定的行为,公司应追究相应责任,实施问责。
七、附则7.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对公司所有股权投资项目具有约束力。
7.2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7.3 本制度的修订权归公司董事会所有。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实施需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私募股权基金公司 风险控制制度
私募股权基金公司风险控制制度私募股权基金公司是一种新增的金融服务机构,主要致力于为不同行业的企业提供融资和资本管理服务。
由于其业务特性,存在一定的风险,因此建立健全的风险控制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以下是私募股权基金公司风险控制制度的详细介绍。
一、风险管理机制私募股权基金公司需要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机制,包括风险评估、风险控制、风险承受、风险监测等方面的措施。
该机制应由内部控制人员和风险管理部门协同完成,并制定基金风险管理计划等相关文件。
二、投资风险管理和控制私募股权基金公司应遵循风险规避原则,遵循严格的风险控制程序,以确保投资的安全性。
其中包括了环境风险,市场风险,数据风险等。
三、股权投资风险管控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公司的股权投资具有高风险、高回报的特点,充分考虑风险与收益的平衡很关键。
风险管控主要包括了了尽职调查、风险评估、资金管理和审计等方面。
四、业务流程风险管理和控制私募股权基金公司的业务流程涉及到了多个环节,包括基金募集、投资决策、实际投资和退出等。
因此公司应严格管理和控制流程中的风险点,对领导决策、投资组合、项目执行等进行监控和管理,建立业务流程风险管控矩阵进行分析,对可能出现的业务风险进行预警。
五、金融市场风险控制私募股权基金公司的投资运作需要考虑市场风险,包括股票、债券、期货等多个市场的风险控制。
建立科学的风险控制模型,以实现高效、安全、稳健的投资运作。
六、组织人员风险控制私募股权基金公司员工的职业素养和行为规范的要求,可以通过制度化管理、严密的职业操守和防范恶意操作等措施来进行管控。
构建体系完善的内部监管和审计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组织人员的非法行为和职业失范。
七、信息技术安全风险控制私募股权基金公司信息技术安全风险控制,主要是指对公司电脑、移动设备、网络安全、信息通讯及数据隐私的保护。
建立合理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保护机构业务信息及客户隐私信息不被泄露外流,防范信息安全事件的发生。
总之,建立健全的风险控制制度是私募股权基金公司的重要基础,只有将每一个风险点覆盖到,才能够更好地管理和控制风险,保证业务流程的正常运转和资金的安全投资,进一步增强公司的健康发展。
基金风险控制管理制度模版(四篇)
基金风险控制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有效控制基金的风险,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提高基金管理水平和透明度,加强风险管理和控制工作,根据《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风险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基金管理人及其子公司、基金托管人、基金会计师事务所等基金从业机构,以及基金产品的投资、运作等全部环节。
第三条基金风险控制管理工作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核心。
第四条每家基金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部门,并配备专业化的风险管理人员。
第二章风险管理组织架构第五条基金公司应当设立风险管理部门,依法履行风险管理职责。
风险管理部门应当独立于其他部门,并直接向法定代表人或董事会报告。
第六条风险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一)监测和评估基金投资组合的风险状况;(二)制定和完善风险控制策略和机制;(三)参与基金产品的设计和发行工作,评估产品风险;(四)定期向董事会和监管机构报告风险管理情况;(五)协调处理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六)组织风险管理培训和宣传工作。
第七条基金公司应当设立独立的风险监控部门,主要职责包括:(一)监控和评估基金投资组合的实际风险暴露;(二)监控和评估基金公司的市场和流动性风险;(三)参与新产品和投资策略的审查和评估;(四)通过监控系统对基金投资组合进行实时监控和预警;(五)定期向风险管理部门报告风险监控情况。
第三章风险评估和测算第八条基金公司应当制定风险评估和测算的方法和制度,对基金投资组合的风险进行评估和测算。
风险评估和测算方法应当科学、合理,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定期更新和调整。
第九条风险评估和测算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一)市场风险:包括股票、债券、期货等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风险;(二)信用风险:包括信用债券、定向委托贷款等借款方信用违约、违约或逾期支付利息和本金的风险;(三)流动性风险:包括投资品种的买卖价差、交易对手退出市场等引发的风险;(四)操作风险:包括基金公司的内部控制失效、错误决策等引起的风险;(五)法律风险:包括诉讼、行政处罚等法律和监管机构行为引发的风险;(六)其他风险:根据投资策略和风险特点进行适当划分和评估。
基金风险控制管理制度范本(2篇)
基金风险控制管理制度范本一、背景介绍本制度是为了规范和加强基金风险控制管理,保障基金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基金市场的稳定运转而制定的。
本制度适用于基金管理人及其下属子公司的风险控制工作。
基金管理人应通过建立、完善和落实风险控制管理制度,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确保基金经营的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
二、风险管理体系1. 风险管理组织结构为保证风险管理的顺利进行,应设立风险管理部门,并明确其职责和权限。
风险管理部门应由专职风险管理人员组成,并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风险管理部门与基金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等相关部门之间要建立良好的沟通和协调机制。
2. 风险管理流程风险管理流程应包括风险辨识、风险度量、风险监控、风险报告和风险控制等环节。
在风险辨识环节,应对基金投资活动中可能出现的各类风险进行识别和分类,并进行初步评估。
在风险度量环节,应根据辨识结果,对各类风险进行定量或定性的度量与评估。
在风险监控环节,应通过定期监测和分析基金投资组合的风险状况,确定风险的变动趋势和可能影响。
在风险报告环节,应将监控结果及时向相关人员报告,并提出相应的风险应对措施。
在风险控制环节,应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手段和方法,确保基金投资活动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三、风险评估与管理1. 投资风险评估基金管理人在进行投资决策时,应根据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对投资标的进行全面、客观的评估。
评估过程中应重点关注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因素,并根据评估结果做出相应的投资决策。
2. 信用风险管理基金管理人应建立健全信用风险管理制度,明确内部授信政策和程序,并加强对投资标的的信用评级和信用违约风险的监控。
同时,基金管理人应采取措施降低对某一特定发行人的信用风险集中度,并设置相应的风险限额。
3. 流动性风险管理基金管理人应建立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合理进行投资组合的流动性管理。
在进行投资决策时,应综合考虑投资标的的流动性特征,避免在流动性紧张时出现无法及时变现的情况。
股份公司风险投资管理制度
XX股份有限公司风险投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风险投资及相关信息披露行为,防范投资风险,强化风险控制,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和公司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风险投资包括证券投资、房地产投资、信托产品投资、矿业权投资、参与投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企业、商业银行、小额贷款公司、信用合作社、担保公司、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托公司和其他金融机构的投资行为,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其中,证券投资包括公司投资境内外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及其衍生品,以及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投资标的理财产品。
以下情形不适用本制度:(一)以扩大主营业务生产规模或延伸产业链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二)固定收益类或承诺保本的投资行为,但无担保的债券投资仍适用本制度;(三)参与其他上市公司的配股或行使优先认购权利;(四)以战略投资为目的,购买其他上市公司股份超过总股本的10%,且拟持有3年以上的证券投资;(五)以套期保值为目的进行的投资;(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进行的投资。
第三条风险投资的原则(一)公司的风险投资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二)公司的风险投资应当防范投资风险,强化风险控制、合理评估效益;(三)公司的风险投资必须与资产结构相适应,规模适度,量力而行,不得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运行。
第四条公司风险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公司应严格控制风险投资的资金规模,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进行风险投资。
第五条公司在以下期间,不得进行风险投资:(一)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二)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三)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后的十二个月内。
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风险管理制度
xx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风险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xx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各项业务持续、规范和健康发展,有效防范、控制和化解风险,保障公司受托基金资产安全,保护受托管理的基金投资人和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依据公司《章程》、基金委托管理协议及其他相关法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公司。
第二章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和原则第四条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一)确保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二)确保有效和有效率的运营;(三)确保可靠的信息沟通,包括真实可靠的财务报告;(四)达到与公司整体经营战略相结合的风险最优化;(五)保护公司不致因灾害性事件或人因失误而遭受重大损失。
第五条风险管理的原则:(一)全方位管理原则。
风险管理应针对公司面临的所有风险类别,覆盖公司各项业务和操作环节,确保内部控制不存在真空区域。
(二)透明性原则。
公司所承担的风险及时揭示、及时汇报,公司内部的管理与操作应当清晰可辨认。
(三)效率性原则。
风险管理应做到评估及时,测量恰当,预警迅速,提高风险管理效率,促进业务发展。
(四)一致性原则。
风险管理战略与公司的长期发展目标保持一致,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五)匹配性原则。
公司投资业务的风险溢价应与风险承担能力相匹配;公司的风险管理制度应随着公司经营理念、受托管理基金的投资原则和策略变化,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
(六)独立性原则。
公司应建立独立的投资决策机制,在人员、财务、资产、经营管理、业务运作等方面与公司股东及基金股东相互独立,防范经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利益冲突。
第三章风险管理的组织架构和职责第六条公司设立风险管理委员会,协助股东会审定公司的风险战略、风险管理策略、政策和内部控制流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风险管理人员在风险管理方面的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
具体职责:(一)根据公司总体战略,审核和修订公司风险战略、风险管理政策、全面风险管理架构和内部控制流程,对其实施情况及效果进行监督和评价,向公司股东会提出建议。
2024版股权投资合同的投资风险控制2篇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2024版股权投资合同的投资风险控制1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投资风险的定义及分类1.1 投资风险的定义1.2 投资风险的分类第二条投资风险的评估2.1 投资风险评估的方法2.2 投资风险评估的周期2.3 投资风险评估的主体第三条投资风险的预防和控制措施3.1 风险预防措施3.2 风险控制措施3.3 风险应对措施第四条风险信息的披露4.1 风险信息披露的内容4.2 风险信息披露的频率4.3 风险信息披露的主体第五条风险监测和监控机制5.1 风险监测的方法5.2 风险监控的流程5.3 风险监控的主体第六条风险事件的处理6.1 风险事件的认定6.2 风险事件的处理流程6.3 风险事件处理的责任主体第七条投资风险的转移7.1 风险转移的方式7.2 风险转移的条件7.3 风险转移的主体第八条投资风险的保险8.1 保险的种类8.2 保险的购买主体8.3 保险的理赔流程第九条投资风险的应急计划9.1 应急计划的内容9.2 应急计划的制定和实施9.3 应急计划的更新和修订第十条投资风险的评估和报告10.1 评估报告的内容10.2 评估报告的提交时间10.3 评估报告的主体第十一条投资风险的管理费用11.1 管理费用的计算方式11.2 管理费用的支付时间11.3 管理费用的支付主体第十二条投资风险的超额收益分配12.1 超额收益的计算方式12.2 超额收益的分配时间12.3 超额收益的分配主体第十三条投资风险的责任分配13.1 风险责任的分级13.2 风险责任的承担主体13.3 风险责任的上限第十四条投资风险的合同变更和解除14.1 合同变更的条件14.2 合同解除的条件14.3 合同变更和解除的程序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投资风险的定义及分类1.1 投资风险的定义本合同所称投资风险,是指在股权投资过程中,因市场环境、公司经营、法律政策等多种因素的变动,可能导致投资者预期收益受损或者本金损失的风险。
4投资管理制度-私募证券股权投资基金-中基协备案版本
********************投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公司投资业务的规范化管理,建立有效的投资风险约束机制,实现基金投资综合效益最大化,根据相关法律,结合公司业务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对外开展的投资业务均适用本制度。
第二章投资原则及标准第三条投资原则1、投资策略定位于对上市前的成长优质企业股权进行投资,追求与被投资项目公司共同成长,并为基金投资人获得满意回报,或对于前述项目提供顾问服务。
2、考虑到风险投资的风险较大,在投资方向上将优先选择财务指标符合上市要求且具有较大增值潜力的项目进行投资,确保投资资金的安全性、收益性和流动性。
第四条投资资金的分配合理分配各期募集资金,以确保公司能获得持续而稳定的投资收益。
第五条投资限制1.不得投资于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2.不得为非所投资企业提供担保。
所投资企业要求担保的,应按股份比例承担担保责任,且须经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同意;3.不得直接投资于经营性房地产业务;4.不得从事未经投资决策委员会(或董事会)授权的其它业务。
第六条投资标准1、选择投资的项目应在行业内具备核心竞争优势,例如一定的市场占有率、技术优势、新商业模式、具备稀缺资源优势或准入资格等,并至少具备以下五点:(1)发展战略清晰、未来增长可预期;(2)清晰且经检验的有效盈利模式;(3)稳定、专业、可沟通的经营团队;(4)法人治理结构清晰;(5)具有完整财务、税务记录,无潜在损失。
2、有足够的安全边际,投资价格合理。
第三章组织管理与决策程序第七条公司投资管理业务的运作部门主要包括: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部、风控部和投后管理部;投资部下设股权投资部与金融服务部,对投资项目进行立项,投资决策委员会对投资项目进行表决,股权投资部、金融服务部和风控部负责投资项目的实际进行,投后管理部负责项目的投后管理。
第八条股权投资部负责股权投资项目的立项评审及项目投资操作,立项评审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两次,对时间要求紧迫的立项项目,可灵活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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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风控管理是指公司制定和执行风控管理制度,建立风控管理机制,培育合规文化,防范风控风险的行为。
风控管理是公司全面风险管理的一项核心内容,也是内部控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第三条公司树立合规经营、全员主动风控、风控从高层做起、合规创造价值的理念,培育全体工作人员的风控意识,倡导和推进风控文化建设,并将风控文化建设作为公司风险管理文化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促进公司内部风控管理与外部监管的有效互动。
第四条公司为风控管理提供必要的资源支持,确保风控管理人员切实有效履行职责。
通过定期和系统的教育培训提高风控管理人员的专业技能。
第二章风险控制原则第五条公司风控管理的目标是通过建立健全风控管理框架和制度,实现对风控风险的有效识别和管理,培育全员主动风控文化、增强自我约束能力、保障公司及其工作人员经营管理和执业行为等符合法律、法规和准则,切实防范风控风险,力求在公司形成内部约束到位、相互制衡有效、内部约束与外部监管有机联系的长效机制,为公司持续规范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第六条公司的风险控制应严格遵循以下原则:(1)全面性原则:风险控制制度应覆盖股权投资业务的各项工作和各级人员,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2)审慎性原则:内部风险控制的核心是有效防范各种风险,公司部门组织的构成、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要以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为出发点;(3)独立性原则:风险控制工作应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并贯彻到业务的各具体环节;(4)有效性原则:风险控制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规章,具有高度的权威性,成为所有员工严格遵守的行动指南;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不能存在任何例外,任何员工不得拥有超越制度或违反规章的权力;(5)适时性原则:应随着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的变化,公司经营战略、经营方针、风险管理理念等内部环境的改变,以及公司业务的发展,及时对风险控制制度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6)防火墙原则:公司与关联公司之间在业务、人员、机构、办公场所、资金、账户、经营管理等方面严格分离、相互独立,严格防范因风险传递及利益冲突给公司带来的风险。
第三章风险控制组织体系第七条风险控制组织体系公司应根据股权投资业务流程和风险特征,将风险控制工作纳入公司的风险控制体系之中。
公司的风险控制体系共分为五个层次:执行董事、风险控制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风险控制部、投资管理部。
第八条各层级的风险控制职责执行董事职责:(1)审议批准风险控制委员会的基本制度,决定风险控制委员会的人员组成,听取风险控制委员会的报告;(2)审议单笔投资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或者单一投资股权超过被投资公司总股本40%的股权投资项目;(3)决定公司内部风险管理机构的设置;(4)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它职权。
风险控制委员会由执行董事、风控副总经理、风控总监组成。
其职责包括:(1)组织拟订公司的风险管理基本制度;(2)对单笔投资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或者单一投资股权超过被投资公司总股本40%的,应当提交执行董事审批的股权投资事项进行合规性审核;(3)监督和评估风险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等。
风险控制委员会对执行董事负责,向执行董事报告。
投资决策委员会职责:对单笔投资额不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的30%,或者单一投资股权不超过被投资公司总股本的40%的股权投资项目的投资和退出作出决策。
风险控制部是公司内专职的风险管理部门,其职责包括:(1)独立于投资管理部开展风险控制、合规检查、监督评价等工作;(2)在项目决策过程中出具合规意见;(3)对投资协议进行审核;(4)在出现重大问题时及时向风险控制委员会报送相关专项报告。
投资管理部职责:具体负责项目开发、执行、退出过程中的风险控制。
投资管理部负责人作为股权投资项目风险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部门内部的风险控制执行工作,并负有及时报告、反馈项目投资过程中发现的风险隐患和风险问题的职责。
一般情况下,项目组配备一名具有项目公司所属行业相关背景的人员。
第九条为建立健全内控机制,公司设立独立于项目组的后台管理和监督部门。
综合管理部负责股权投资项目的文档管理、印章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执行董事和投资决策委员会的会议筹备,以及相关会议资料的管理等。
财务部负责股权投资业务的财务核算和资金划拨,为股权投资项目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管理。
第四章风险控制流程第十条风险管理的业务流程由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分析、风险控制和风险报告五个步骤组成,是制定风险管理战略及防范措施的重要基础。
风险识别指对经营活动中存在的内部及外部风险的来源进行辨别。
第十一条风险测量是对风险的严重程度及发生概率进行科学合理的量化。
风险分析主要对风险的驱动因素进行归因分析,并评估其影响,提出避险建议和措施。
风险控制是对业务流程的各个环节制定风险防范和处理措施。
第十二条风险报告是指投资管理部、风险控制部根据职责范围和报告体系定期或不定期向主管领导提交的与风险评估分析相关的报告。
第五章风险识别与评估第十三条股权投资业务面临政策风险、法律风险、操作风险、市场风险、合规风险等多种风险。
公司运营过程中,相关部门应当在职责范围内对各种风险进行必要的识别、评估及分析,履行相关的风险控制职责。
第十四条政策风险政策风险是项目公司面临的主要风险,并且会影响项目公司的估值和退出方案的实施,从而转化为投资失败风险。
项目公司所属行业的国家产业政策、行业规划、税收政策等发生重大变化导致项目投资前后技术、市场、产品、客户发生不利变化,并导致项目公司偏离投资方案、估值整体下降,造成无法退出或亏损退出。
第十五条合规性风险项目公司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证监会的监管要求,对法律法规等理解有误、故意违反则将出现合规风险;项目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国家政策的要求,对法律法规等理解有误或故意违反则将出现合规风险。
第十六条法律风险与被投资方、合作方、项目管理人之间的合同协议存在缺失导致出现不利于我方的诉讼。
第十七条操作风险股权投资业务包括投资项目的选择(即项目开发、初步审查、项目立项、尽职调查、投资决策、项目实施)、投资项目的管理和项目退出等业务环节,在上述每个环节均存在操作风险。
主要可以归纳为决策失误、投资失控、员工内部欺诈、被投资方和合作方的外部欺诈、尽职调查存在缺失、资金划拨差错、项目公司经营管理不善、项目跟踪缺失、项目公司报告不畅等风险,其中,决策失误、投资失控是重大风险。
第十八条市场风险由于股权投资业务从项目投资到投资退出往往要经历宏观经济、项目所属行业、产品市场、证券市场等的波动,导致项目公司估值、项目退出的市场环境发生变化,从而造成退出方案无法实施或投资目标无法实现的风险。
其中,对以上市为退出方式的项目,证券市场整体下行的系统性风险是难以控制的。
第六章风险控制第一节合规风险的控制第十九条公司对股权投资项目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全面和重点分析和检查,控制投资业务的合规性风险。
第二十条公司通过以下手段对合规风险进行事前和事中控制:(一)为保证股权投资业务合法、合规,制定、审查相关的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二)制订、审阅股权投资业务的相关合同、协议,确保合同的规范性和合法性;(三)监督股权投资业务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的执行情况,确保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有效地执行;(四)确保股权投资业务投资决策服从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第二十一条公司通过以下手段对投资项目进行事后控制。
(一)制定股权投资业务的合规检查制度;(二)对股权投资业务运作和内部管理的合规性进行检查,并向公司通报;(三)检查相关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的执行情况,确保资产管理业务遵守公司内部制度。
第二节市场风险的控制第二十二条市场风险的控制措施主要体现在投资立项环节上。
第二十三条公司制订项目立项标准。
立项标准应该参照国家产业发展规划,符合公司关于投资范围的相关规定。
第二十四条投资管理部应当根据立项标准和投资范围,对备选企业进行筛选形成项目池。
项目人员应当在广泛收集项目方提供的商业计划书及其他相关信息材料的基础上,对入选项目池的项目进行初步评估和风险收益分析。
符合立项条件的,根据公司规定申请立项审批。
第三节法律风险的控制第二十五条风险控制部应当对公司签定的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书进行审核,防范法律风险。
第二十六条在项目运作过程中,风险控制部提供法律方面的专业支持。
必要时,可申请引入外部中介机构提供法律服务,防范法律风险。
第四节操作风险的控制第二十七条公司制定专门的项目管理和投资决策制度,明确项目投资的业务流程和具体要求。
第二十八条为维护公司的权益,项目投资的范围应当符合以下规定:(一)不得将公司资产用于资金拆借、贷款、抵押融资或者对外担保等用途;(二)不得将公司资产用于可能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三)单笔投资额不得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的30%,如果突破30%,需提交股东审议;(四)单一投资股权不得超过被投资公司总股本的40%,如果突破40%,需提交股东审议;(五)不得将公司资产投资于股东或其控制的企业;(六)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约定禁止从事的其他投资;第二十九条尽职调查的风险控制(1)公司建立尽职调查制度,规范尽职调查的工作内容。
项目组在尽职调查期间应当严格遵守工作程序,记录尽职调查工作底稿,形成相关报告。
(2)项目组开展尽职调查工作期间,项目负责人必须对拟投资企业进行实地考察。
(3)项目组应当对尽职调查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和完备性负责。
(4)项目组认为必要时,可申请聘请外部中介机构,参与或独立进行调查工作。
第三十条投资决策的风险控制(1)投资决策委员会对项目投资或退出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独立发表审核意见;(2)投资决策委员会可以根据需要委派专人或聘请外部专业机构进驻现场进行独立的尽职调查,提交独立的调查报告;(3)公司股权投资业务的项目投资和项目退出必须经投资决策委员会通过。
单笔投资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或者单一投资股权超过被投资公司总股本40%的项目,应当经过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执行董事审议,并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提交股东审议。
第三十一条项目管理的风险控制公司建立对已投资项目的跟踪管理机制。
(1)项目组负责项目投资后的跟踪管理,具体包括:定期实地回访项目公司;定期收集项目公司财务资料、行业发展情况、企业财务状况;定期对项目公司进行重新估值;定期对原定退出方案的可行性进行重新评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