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律师解析借条与欠条的区别
借条和欠条有哪些区别及诉讼时效
借条和⽋条有哪些区别及诉讼时效借条和⽋条有哪些区别及诉讼时效?店铺⼩编为您准备了相关知识,希望对您能有所帮助。
借条和⽋条有哪些区别及诉讼时效借条是证明借贷合同关系,是出借⼈向借款⼈交付借款时,借款⼈向出借⼈出具的⼀种借贷事实的依据。
法律规定,借条的诉讼时效期限是3年,从借条上注明的还款⽇期的当⽇起算。
超过3年出借⼈未向⼈民法院主张权利的,⼈民法院将不再保护。
对没有注明还款⽇期的借条,出借⼈可以随时向借款⼈要求还款,但是如果出借⼈在借款⼈出具借条后的20年内没有主张权利的,诉讼时效不在起算。
⽋条是当事⼈双⽅在经济往来中,以某种经济结算的⽅式产⽣的⼀种债务关系,⽐如买卖、损害赔偿、劳务等形成的⽋款,⽋款⼈向债权⼈出具的⼀种结算事实依据。
法律规定,⽋条的法定诉讼时效期限是3年,已注明履⾏清偿⽋款⽇期的⽋条,诉讼时效期限从注明清偿⽋款⽇期的当⽇起算,对没有注明履⾏清偿⽋款⽇期的⽋条,诉讼时效期限从⽋款⼈出具⽋条的第⼆⽇起算。
从以上可以看出,区别在于没有注明清偿债务期限的借条的诉讼时效期限是20年,但对没有注明清偿债务期限的⽋条的诉讼时效期限只有3年。
另外,法律对已经注明清偿债务期限的借条和⽋条的诉讼时效期限的规定都是⼀样的(3年)。
《民法典》第⼀百⼋⼗⼋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权利⼈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之⽇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权利受到损害之⽇起超过⼆⼗年的,⼈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的申请决定延长。
以上就是⼩编为您准备的相关法律知识,如果您还有问题,建议您向店铺咨询专业律师。
欠条与借条的法律区别是什么
欠条与借条的法律区别是什么咱们在日常生活中,经常会听到欠条和借条这两个词,可您知道它们在法律上有啥不一样吗?这差别可大着呢!我先给您说个事儿。
有一次我去朋友家做客,正赶上他和别人因为一张条子闹得不可开交。
仔细一问,原来是他借给别人一笔钱,当时对方给写了个条子,可他也没仔细看,后来才发现写的是欠条。
他觉得这没啥差别,反正能证明对方欠他钱就行。
结果等他去要钱的时候,麻烦来了。
咱们先说借条。
借条呀,那就是表明双方存在借贷关系。
简单来说,就是一方把钱借给了另一方,另一方承诺在一定时间内还钱。
比如说,小明借给小红 500 块钱,小红给小明写了个借条:“今借到小明 500 元整,一个月后归还。
借款人:小红,日期:XXXX 年 XX 月 XX 日。
”这借条就很明确,小红借了小明的钱,而且约定了还款时间。
借条在法律上的效力相对更强。
如果到了约定的还款时间,借款人还没还钱,出借人可以凭借借条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还钱。
再来说说欠条。
欠条的形成原因就比较多啦,它可以是因为买卖、租赁、劳务等各种原因产生的欠款。
比如说,小王给小李装修房子,完工后小李还没给钱,就给小王写了个欠条:“今欠小王装修款 2 万元整,尽快归还。
欠款人:小李,日期:XXXX 年 XX 月 XX 日。
”这欠条虽然也能证明小李欠小王钱,可就没有像借条那样明确的借款时间和还款时间。
欠条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日期,那出借人就得先向欠款人催要,给他一个合理的还款期限。
如果欠款人在这个期限内还是不还钱,那出借人才能去起诉。
还有啊,借条和欠条在诉讼时效上也不一样。
借条的诉讼时效一般比较长,如果约定了还款日期,那从还款日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3 年的诉讼时效。
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日期,那出借人可以随时要求借款人还款,诉讼时效从出借人主张权利之日起计算 20 年。
欠条呢,如果约定了还款日期,诉讼时效从还款日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3 年;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日期,诉讼时效从出具欠条之日起计算 3 年。
欠条与的区别是什么
欠条与的区别是什么欠条和借条,别看就一字之差,这里面的区别可大了去啦!先来说说欠条吧。
欠条啊,一般是基于各种各样的原因产生的欠款,比如买卖东西、劳务报酬没及时给等等。
打个比方,小王给小李装修房子,活儿干完了,可小李手头紧,工钱暂时给不了,于是就给小王写了个欠条,上面写着“欠小王装修款 5000 元,一个月内付清”。
这就是欠条,它体现的是一种欠款的事实。
借条呢,通常是因为借了钱才产生的。
比如说,小张找小刘借10000 块钱应急,给小刘打了个借条,写着“今借到小刘人民币 10000 元,年底归还”。
这借条表明的是借贷关系。
那欠条和借条在法律上的效力和时效也不太一样哦。
借条的诉讼时效一般比较长,如果写明了还款日期,从还款日期届满之日起算三年;要是没写还款日期,那出借人可以随时要求还款,诉讼时效从出借人主张权利之日起算三年。
而欠条呢,如果有约定还款日期,诉讼时效从还款日期届满之日起算三年;要是没约定还款日期,诉讼时效从出具欠条之日起算三年。
我还记得之前有个朋友,他借给别人一笔钱,对方给他写的是欠条,结果过了好几年,对方一直拖着不还。
我这朋友拿着欠条去法院起诉,可因为过了诉讼时效,最后弄得挺麻烦的。
所以啊,大家一定要搞清楚欠条和借条的区别,不然到时候吃亏的可能就是自己。
再比如说,有个做生意的老板,别人欠了他货款,给他打了欠条。
结果过了段时间,对方不认账了,非说这不是欠款,是其他的经济纠纷。
这老板因为当时没把事情写清楚,费了好大的劲才把钱要回来。
总之,欠条和借条虽然看起来相似,但在实际生活中,可千万不能马虎。
无论是借钱还是欠款,都要把相关的事项写清楚,包括金额、还款日期、双方的身份信息等等。
这样才能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大家记住了吗?。
欠条和借条哪个有法律效力?
欠条和借条哪个有法律效力?
规范的借条和欠条法律效力是相同的,只是两者的用途、诉讼时效有一定的区别,大家在使用时一定要规范。
欠条,是债务人向债权人出具的表示尚欠某物或者某款项的凭证,一般用来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借条是出借人向借用人或者借款人出具的表示出借某物或者某款项的凭证,一般用来证明借用或者借款关系。
▲一、欠条和借条哪个有法律效力?
1、欠条、借条的法律含义
欠条、借条是生活工作中常见的条据,这两种条据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其法律含义却相差甚远。
欠条,是债务人向债权人出具的表示尚欠某物或者某款项的凭证,一般用来证明债权债务关系;
借条是出借人向借用人或者借款人出具的表示出借某
物或者某款项的凭证,一般用来证明借用或者借款关系。
2、借条和欠条的区别
很多人对什么时候该打借条,什么时候该打欠条总是不能准确把握,其实区分两者并不难。
欠条和借条至少有两点是不同的:
其一,借条背后一般存在着资金或者实物的流动,但欠条则没有。
在打借条的时候,出借人“刚刚”、“正在”或者“即将”把物品或者款项交付给借用人,为了确认这个“流动”的事实才用借条加以固定;欠条一般是结算或者证明财产所有与占有的相反状态,也就是所有权人的东西被占有人占有、使用,这种状态在打欠条时早已存在,打欠条的目的就是确认这种状态的存在。
其二,借条一般都有借期和利息,借条的借期和利息计算的起始点一般是出借日,而欠条虽然也可以约定还期以及在逾期未还的法律后果,但这个日期一般是欠条出具后的某一个时间点。
具体而言:
借条的诉讼时效为2年,从借条标注的还款期限之日起算,超过2年未向法院起诉的,法院不再保护。
没有约定还。
欠条和借条的区别在哪里
⽋条和借条的区别在哪⾥根据合同法第⼆百零六条,“借款⼈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
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可以随时返还;贷款⼈可以催告借款⼈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条和借条的区别在哪⾥⼀、借款时宜写“借条”,不宜写“⽋条”借条和⽋条均是⼀种债权债务的凭证,但两者之间有很⼤的区别。
借条是借款⼈向出借⼈出具的借款书⾯凭证,它证明双⽅建⽴了⼀种借款合同关系;⽽⽋收是双⽅基于以前的经济往来⽽进⾏结算的⼀种结算依据,它实际上是双⽅对过往经济往来的结算,仅是代表⼀种纯粹的债权债务关系,并不代表借款合同关系。
因此借款时宜写“借条”,⽽不宜写“⽋条”,以省去诉讼中解释“⽋”款原因、⽤途的举证责任。
⼆、借款时双⽅约定的利率宜写⼊借条中实践中有不少债主误解民间借款不能收取利息,所以利息只在⼝头约定,⽽没有写进借条中。
事实上,法律规定民间借款双⽅可在银⾏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范围内约定利息。
法律依据有:最⾼⼈民法院《关于⼈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意见》第6条的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于银⾏的利率,但最⾼不得超过银⾏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超出部分不予保护。
《合同法》第211条规定:⾃然⼈之间的借款合同对⽀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付利息。
⾃然⼈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的规定。
如果没有将利率写⼊借条中,出借⼈⼀起诉,借款⼈不承认双⽅约定,出借⼈的利息请求将得不到法院的⽀持。
三、借款时宜将还款期限写⼊借条中借款在诉讼时效内受法律保护,实践中却有很多出借⼈往往不知道“诉讼时效”的概念。
理论界对借款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问题理解不⼀,有⼈主张适⽤2年诉讼时效,也有⼈主张适⽤20年诉讼时效。
各地法院对此问题的把握也不尽相同。
因此,从债权安全回收的⾓度考虑,借款时宜将还款期限写⼊借条中,如借款⼈逾期不归还借款的,出借⼈应当在借款到期后2年内向其主张权利(包括向⼈民法院起诉或由借款⼈在催款通知书上签字确认)。
“借条”“欠条”在法律效力上的区别
人的一生中,几乎没有人不曾借过钱,也几乎没有人不曾被别人借过钱。
人的一生中,几乎没有人不曾欠过钱,也几乎没有人不曾被别人欠过钱。
就像感情一定会有辜负,金钱也一定会有亏欠。
感情的辜负也许要等下辈子来还,但金钱的亏欠两年不要就永远要不回来了。
当遇到赖账不还,借条与欠条是要回金钱一个非常有力的证据。
但在日常生活中,经常会有人把借条和欠条混为一谈,也经常有人拿着借条与欠条却无法在法院胜诉。
那这两者有什么区别,想要回借出去的钱又该注意什么呢?1.定义、背后的原因不同借条简单说就是甲向乙借钱时出具的一个凭证,表示甲借了乙这么多钱,借条背后的事实是借款。
而欠条是因为甲自身原因不能按时偿还对乙的债务而出具的凭证,欠条背后的原因很多,如买卖合同产生的欠款、侵权赔偿产生的欠款、劳务产生的欠款、甚至租房产生的房租欠款等等。
2.两者诉讼时效不同欠债还钱在法律中不是天经地义。
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如果借出去的钱你一直不催,那过了一定时间法律便不再保护你对这笔钱的权利。
比如甲借给乙一万块钱,还款期后过了两年,甲都没有催过乙还款,那两年到了,乙如果提出过了诉讼时效,法院就会判决甲败诉,乙无需还钱。
借条和欠条如果写清了还款期限,那诉讼时效是一样的,就是还款期限起两年。
比如写明要2015年8月15日还款,两年内如果没有还款,也从未催过还款,今天2017年8月16日去法院起诉,对方提出过了诉讼时效,那这笔借出去的钱就打水漂再也要不回来了。
如果没有写还款期限,借条和欠条的诉讼时效差别就很大了。
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出借人可以在20年内随时要求借款人还款,但是一旦要求,这一天就视为还款日,次日起两年的诉讼时效就开始计算,两年内如果再没有催,也会导致过诉讼时效。
所以一旦开始了诉讼时效,这时的方法就是快到两年时再催一次,这样两年的诉讼时效可以再次起算。
但是法律又规定,如果过了20年你都没有问对方要到,那法院也不会帮你要的。
但是但是但是,重要的事情说三遍!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欠条,从出具欠条次日起,两年的诉讼时效就开始起算了,也就是说写下欠条第二天两年的倒计时就开始了。
欠条和借条和收据
一、欠条和借条有哪些区别?1、欠条和借条性质不同。
借条是用以确认借款法律事实。
而欠条是欠款的凭证,是对欠款事实的确认,具有催款的性质。
因此,如果无法举证欠款人在诉讼期间内有还款行为或者有向欠款人主张权利,则诉讼时效从欠条的落款时间起算两年。
2、借条和欠条的诉讼时效不同。
对于注明了还款期限的借条和欠条,应当按照《民法通则》第135条、137条的规定,诉讼时效期间均从其注明的还款期限之次日起开始计算,为两年。
没有注明还款期限或履行期限的借条和欠条,两者在诉讼时效期间的适用上则是有显著区别的。
对于没有写明还款期限的借条,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要求还款,诉讼时效期间从权利人主张权利之时开始计算。
权利人再次主张权利的,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但是如果出借人在借款人出具借据的20年内不主张权利,则诉讼时效不再起算。
没有写明履行期限的欠条,在债务人出具欠条时,权利人就已经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了侵害(二者在先前的经济往来中,有书面合同约定了迟于“出具欠条”之日后的某个日期付款的情形除外),故权利人应当在欠据出具之次日起两年内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
也就是说,没有履行期限的欠条从出具之次日起计算诉讼时效期间。
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债务人在约定的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诉讼时效期间应从何时开始计算问题的批复中指出:“双方当事人原约定供方交货后,需立即付款,需方收货后无款可付,经供方同意写了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对此应认定诉讼时效的中断。
如果供方在诉讼时效中断后一直未主张权利,诉讼时效期间则应从供方收到需方所写的欠款条之日的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
该批复对此作了明确答复。
如果权利人在两年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曾主张过权利的,同样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从权利人主张权利之日起重新计算诉讼时效期间。
当然,如有证据证明欠条是借贷关系的凭证,也可以作为借条来认定。
3、规范的欠条格式欠条截止至X年X月X日,本人尚欠XX人民币大写元(小写),特立此据。
借条和欠条有哪些不同点
一、借条和欠条有哪些不同点1、法律关系不同:借条一般反映为法律上的借款合同关系,借条则是借款合同的凭证;而欠条则是往往是当事人之间的一个结算,是一种比较纯粹的债权债务关系。
2、产生的原因不同:借条一般是基于借款事实而产生;但是欠条则可能是多种法律关系产生的后果:譬如买卖、服务等。
3、诉讼时效不同:对于没有还款期限的借条,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还款;对于没有还款期限的欠条,在债务人出具欠条时,债权人就应当在欠条出具之日起2年内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也就是说,没有履行期限的欠条从出具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
规定具体还款期限的借条欠条的诉讼时效都是从规定的还款期限起2年内起诉主张权利。
4、举证责任不同:借条持有人一般只需向法官简单的陈述借款的事实经过即可;欠条持有人必须向法官陈述欠条形成的事实。
如果对方否认,欠条持有人必须进一步举证证明欠条形成的事实。
二、基本概念的不同欠条是由于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时,因其自身原因不能按时偿还而向债权人出具的债权凭证。
借条是借、贷双方在设立权利义务关系时,由债务人向债权人出具的债权凭证,其内容基本上具有借贷合同的几个要素,它是由债权人实施将自己的钱物借给债务人的行为所引起的。
三、借条与欠条的区别(1)借条证明借款关系,欠条证明欠款关系。
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则不一定是借款。
(2)借条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实。
欠条形成的原因很多,可以基于多种事实而产生,如因买卖产生的欠款,因劳务产生的欠款,因企业承包产生的欠款,因损害赔偿产生的欠款等等。
(3)人民法院进行合法性审查时适用的法律不同。
基于借条或者欠条引起的纠纷,在诉讼过程中,人民法院要依据不同的法律对借条或者欠条载明的权利义务的合法性进行审查。
由于借条是基于借贷关系而形成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条关于:“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的规定,在钱款借贷中,诸如“驴打滚”、“利滚利”等高利贷行为违反了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由此所形成的借条产生无效民事行为的法律后果,不能成为权利主体主张权利的凭证。
欠条好还是借条好,他们的区别是什么?
欠条好还是借条好,他们的区别是什么?对于借条好还是欠条好,可以根据您自身的情况来判断,怎样做才对自己更有利。
1、借条和欠条的概念上来说是有区别,欠条:以金钱为给付内容的债权凭证,其基础法律关系具有多样性和不确定性。
借条:民间借贷关系凭证,其基础法律关系就是民间借贷。
2、借条和欠条的诉讼时效上区分也有着极大区别。
当一个人把钱借给另一个人的时候,为了给自己安全感,一般会要求对方写一个借条,或者欠条。
对于在欠条和借条,到底是哪个更好呢?借条和欠条的区别是什么?小编整理相关资料,希望对于您了解对于欠条和借条他们的区别有所帮助。
▲首先,从借条和欠条的概念上来说是有区别的。
借条:民间借贷关系凭证,其基础法律关系就是民间借贷。
通俗地说,就是向人借钱,给人出具的借款凭证。
欠条:以金钱为给付内容的债权凭证,其基础法律关系具有多样性和不确定性。
例如,借款无能力偿还可以出具欠条,无能力支付货款也可以出具欠条,拖欠劳务费可以出具欠条,分割共有财产时无能力给付现金也可以出具欠条,等等。
总之,欠条可以产生于任何以金钱为给付内容的法律关系中。
(注意:借条≠欠条,然而日常生活中人们常常将二者混淆,就其法律意义来说二者是不一样的。
)▲其次,从借条和欠条的诉讼时效上区分也有着极大区别。
1、借条的诉讼时效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诉讼时效从还款期限届满的次日起计算满2年;没有约定还款期的借条:依照《合同法》第206条,对于借款期限没有约定和约定不明确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出借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据此,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其诉讼时效从出借人主张返还之日的次日起开始计算满2年。
2、欠条的诉讼时效约定还款期限的欠条:诉讼时效从还款期限届满的次日起计算满2年。
需要说明的是,此类诉讼案由应为基础法律关系。
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欠条:最高人民法院在相关文件中指出:“双方当事人原约定供方交货后,需立即付款,需方收货后无款可付,经供方同意写了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对此应认定诉讼时效的中断。
如何规范使用借条及与欠条、收条的区别
2015年12月借条、欠条、收条,在现实生活中使用是非常广泛的。
不过,因为各种不规范的做法,借条、欠条、收条经常会惹来麻烦,甚至惹来官司。
律师提醒,“条子”要谨慎,避免落入他人的陷阱借条是借、贷双方在设立权利义务关系时,由债务人向债权人出具的债权凭证,其内容基本上具有借贷合同的几个要素,它是由债权人实施将自己的钱物借给债务人的行为所引起的。
解读:1、借条证明借款关系2、借条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实借条的格式为:标题、正文、署名和日期。
1、标题:借条或者借款借据2、正文◆正文最好写明事由和还款日期,涉及到金额的,必须大写。
◆在借条的措辞上,也要注意语句的应用,尽量避免使用容易产生分歧的语言,简洁和语义单一的借条才是最标准的借条,避免出现模糊不清的语言。
◆借条内容的书写人最好是借款◆人。
3、署名❍借款人的姓名与身份证信息一致❍借款人签名时,出借人必须亲眼看其签名❍借条中最好体现借款人的身份证号码4、日期日期在借条中也是至关重要的,借款人在书写借条时故意将日期写错,造成债权人诉讼过程出现很多障碍。
5、其他注意事项:◆注意形式,字里行间不宜有空格空行,否则易被持据人增写其他内容。
◆不要用褪色的笔书写,钢笔用黑墨水或蓝黑墨水。
若用圆珠笔或其他易褪色的墨水写字据,遭遇保存不当受潮或水浸时,字迹会模糊不清。
最后,需要提醒各位的是,借款协议不同于借条。
就是说,借款协议只能证明双方就借款达成了协议,但是是否将款项实际交付借款人,还需要有借据等证据证明款项已经交付。
而借条则是借款已经发生的证明,因此,千万不要将借款协议作为借据使用,否则您的合法权益有可能得不到法律保护。
借条今借到李乌有(身份证号码:451202XXXXX)现金人民币伍拾肆万陆仟圆整(546000元),年利8%,2011年4月12日前本息一并归还。
此据借款人:陈何乡(签字按印)(身份证号码:46520219XX)2009年11月12日(复印借款人身份证背面)(复印借款人身份证正面)⑥避免他人添加内容③避免重名⑦不写则不计息。
借款合同、借条、欠条和收条的区别与应用
借款合同、借条、欠条和收条的区别与应用在我们的生活中,经常会面临需要借款的情况。
在这种情况下,不同类型的借款文件可能会给人们带来迷惑。
借款合同、借条、欠条和收条是四种常见的借款文件。
本文将解释这四种文件的区别以及何时应使用它们。
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为借出资金的一方和借入资金的一方之间的协议,该协议中会详细说明利率、还款方式、还款期限等内容。
借款合同可以由法律实体、企业或个人签署,以确保借入方具有还款义务。
在签署借款合同时,双方必须遵守合同条款。
如果有任何一方没有履行其义务,则可能会被追究法律责任。
因此,借款合同是最正式和最严肃的借款文件。
借条借条是受法律保护的一种文件,它证明了一个人向另一个人或组织借入了一定的货币或其他物品。
借条通常包括以下内容:•借款人和贷款人的名称和地址•借款金额•还款期限和利率•签署日期和地点虽然借条是一份合法文件,但它不像借款合同那样详细,因为它通常是由个人编写的,并且不一定需要一些标准的条款。
如果双方之间出现争议,借条可以作为证据。
欠条欠条是一个简单的文件,用于记录一个人欠另一个人一定的金额或财产。
欠条通常包括以下内容:•欠款人和收款人的名称和地址•欠款金额•欠款的日期•签署日期和地点欠条通常是由个人编写的,并且明确表明了欠款人欠款的数量和日期。
它不像借条和借款合同那样有具体的还款方式和利率。
收条收条是另一种常见的文件类型。
它用于记录一方接收或收取了货币或其他物品。
收条通常包括以下内容:•收件人和寄件人的名称和地址•收件人或寄件人提供的物品或货币的名称和数量•收件人或寄件人的签名•签署日期和地点收条通常是由个人编写的,并且不像借条和借款合同那样具有法律意义。
区别与应用借款合同、借条、欠条和收条在很多方面都有相似之处。
它们都是为了证明有人向另一个人或组织借了一定的金额或物品。
然而,它们之间也有明显的区别。
借款合同是一个详细的法律文件,具有法律意义,适用于严肃的借款事件。
工程欠款欠条怎么写?欠条与借条的区别是怎样呢?.doc
工程欠款欠条怎么写?欠条与借条的区别是怎样呢?()工程欠款欠条的存在是对于借款双方的借款事实的行为的保障,工程欠款欠条的存在不仅是对于欠款方能够及时还款从法律上给与欠款者的压力,那么,工程欠款欠条怎么写呢?欠条与借条的区别是怎样的呢?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在实践中,工程欠款欠条怎么写呢?欠条与借条的区别是怎样的呢?下面跟着一起来了解一下吧,阅读完以下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一、工程欠款欠条怎么写一张完整有效的欠条应当具备以下内容:1、标题:欠条2、内容:今欠XXX(人名)的XXXX款XXX元(人民币)(大写:)。
如果债务人同意,还可以写上此款应在XXXX年XX月X日归还;逾期不归还,按日加收欠款总额XX%做为违约金。
3、欠款人:如果是个人,则要求写全名,此名字应该是身份证上的名字,并加盖手印。
如果是法人,则应该写出法人全名并加盖印章。
4、欠款时间:XX年XX月XX日。
欠条是人彼此之间为处理财务、物资或事务来往,写给对方作为凭据或有所说明的条据。
二、欠条与借条的区别1、形成的原因不同借条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实;欠条形成的原因有很多,可以基于多种事实而产生,如买卖、劳务、企业承包等事实产生的欠款都可以形成欠条。
产生的法律后果不同。
2、诉讼时效不同约定了还款期的借条和欠条的时效是一样的,但是没有约定还款期的借条和欠条的时效是有区别的。
对于没有约定还款期的借条,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请求还款,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之时开始计算,借条的效力最长可达20年;没有约定履行期限的欠条是对双方以往经济往来的一种结算,诉讼时效从欠条出具之日开始计算,权利人应当在欠条出具之日起两年内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
3、举证责任不同借条持有人一般只需向法官简单的陈述借款的事实经过即可;欠条持有人必须向法官陈述欠条形成的事实,如果对方否认,欠条持有人必须进一步举证证明欠条形成的事实。
上述文章为您详细介绍了工程欠款欠条怎么写以及欠条与借条的区别是怎样的相关内容,工程欠条要写清楚工程名称、地点、发包人、承包人、工程总量、单价、完成工程量、工程款总额、已付金额、欠付金额、约定付清时间等要素,就合法了且有保障。
借条与欠条的区别—律师基于法律关系分析法的分析结论
借条与欠条的区别——律师基于法律关系分析法的分析结论借条和欠条,是法律人眼中特别是律师眼中泾渭分明的两个概念,它们也是大众混为一谈随意乱用的一种文字凭证工具。
虽然“借条与欠条的区别”这话题有点老生常谈,但不同的法律概念,对法律关系的事实构成与证据要求是不同的,其法律后果也有较大的差异,对当事人有着直接的利害关系,所以孙潭律师认为有必要撰文写下借条与欠条的区别。
一、什么是借条,什么是欠条?1、透过现象看本质首要要强调的是,法律人对待纠纷时的态度是抓住本质而非仅看其字面上的外观。
许多名为“欠条”的内容:某A于某日向某B借到多少金额为人民币,多少利息,某日前归还。
这种“欠条”中出现了出借人与借款人这两个民事主体,出借金额、利息及还款时间是典型的借款关系的内容(出借人与借款人之间的权利与义务),还款行为是借款关系的客体,在该欠条中“借到”一词是对款项已经交付事实的说明,综合来看该“欠条”反映的是借款关系,其实质为“借条”。
以上,孙潭律师在分析中使用到的一种基本方法叫法律关系分析法,对法律感兴趣的朋友可以买本民法教材深入学习一下。
2、什么是借条借条是用于证明借款事实的一种文字凭证。
借条证明了借款事实的存在,该事实产生的法律后果是借款法律关系,借条可以看做是威力缩小的借款合同。
3、什么是欠条欠条是用于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一种文字凭证。
日常生活中,当事人可能因为各种经济活动产生债权债务关系,买卖合同中的支付货款义务就是一种债务,损害他人物品的侵权关系中的赔款义务也是债务,当然借款关系中的还本付息也是一种债务。
债权债务关系包含却不仅仅限于借款关系中的还本付息。
二、借条与欠条的区别通过对借条、欠条的描述,相信大家对这两个概念有了一定的区分能力。
粗糙的来说,欠条中的欠款,其范围大于借条中的借款,还本付息肯定是欠款,但是欠款不一定是还本付息。
以下进行具体的区别描述。
1、调整的法律不同借条代表的借款关系,主要受合同法调整。
借条和欠条的区别
借条和欠条的区别借条和欠条的区别 1赵先生:我借了几万元给朋友,当时他没写借条,只写了一张欠条,也没写还款日期,请问,借条和欠条有何区别?律师:借条和欠条是有区别的,借条代表的是一种借款合同关系,而欠条是对以往双方经济往来的一种结算,表明自欠条形成之日起双方之间形成的一种新的纯粹的债权债务关系。
没有注明还款期限或履行期限的借条和欠条,两者在诉讼时效的适用上则是有区别的:对于没有还款期限的借条,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要求还款,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之时开始计算;而没有履行期限的欠条,在债务人出具欠条时,权利人就已经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了侵害,故权利人应当在欠条出具之日起两年内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也就是说,没有履行期限的欠条从出具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
所以你应该在该欠条出具两年内向法院起诉,否则将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
朱先生:我买了套房,购房合同已做了公证,房款也付清,就是没有及时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现在卖方陷入债务纠纷,债权人已申请法院查封该房产。
请问,法院是否有权查封该房产?律师:根据《物权法》第14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所以,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并公证后产权未进行变更登记的,不发生所有权转移,在法律上仍然认为卖方是房屋的产权人,作为买方的朱先生仅对房屋享有债权,法院仍然有权查封卖方的房屋。
但朱先生可以依合同向卖方要求赔偿损失。
张女士:我在一家公司工作6年了,合同是两年一签,基本月薪为1000元,但是每个月实际拿到手的有2500元,现在公司想解聘我,请问我的劳动补偿金怎么计算?律师:《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在单位工作的年限,应从劳动者向该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之日起计算,如果劳动者连续为同一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但先后签订了几份劳动合同的,工作年限应从劳动者提供劳动之日起连续计算。
因此,张女士的工作年限应该是6年。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欠条和借条有什么区别
欠条和借条有什么区别由于同居关系双方有共同生活的经历,所以法律规定同居期间的财产应该按照共同共有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七十八条的规定,财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的公民、法人共有。
共有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按份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对共有财产分享权利,分担义务。
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在日常生活中,借条和欠条是很平常的一种文书,但是人们常常将借条误写为欠条,将欠条误写为借条。
其实,借条和欠条是有重要区别的,本文为大家简要介绍了欠条和借条的区别,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了解。
▲借条和欠条的区别:1、含义及其相应法律关系不同:借条一般反映为法律上的借款合同关系,借条则是借款合同的凭证;而欠条则是往往是当事人之间的一个结算,是一种比较纯粹的债权债务关系。
2、产生的原因不同:借条一般是基于借款事实而产生;但是欠条则可能是多种法律关系产生的后果:譬如买卖、服务等。
3、区别的法律后果:(1)未规定具体还款期限的借条及欠条的诉讼时效不同:对于没有还款期限的借条,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还款;对于没有还款期限的欠条,在债务人出具欠条时,债权人就应当在欠条出具之日起2年内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也就是说,没有履行期限的欠条从出具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
(2)举证责任不同:借条持有人一般只需向法官简单的陈述借款的事实经过即可;欠条持有人必须向法官陈述欠条形成的事实。
如果对方否认,欠条持有人必须进一步举证证明欠条形成的事实。
鉴于,欠条和借条的区别,因此,欠条、借条的写法应当注意。
▲一张完整的欠条或借条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1、欠款、借款(物)的原因;2、欠款、借款的准确数额,借物的名称、数量,金额应用大写表示;3、借款(物)的归还时间、欠款的付清期限应明确;4、违约责任要写清楚,如利息等;5、必要时,应当由担保人签字,并写明担保期限、责任。
此外,要注意的是:1、字里行间应当紧凑,不能留有多余的空间。
2、最好附带在借条和欠条中体现出借人和借款人的身份证号码,这样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实践中借条和欠条哪个好
实践中借条和欠条哪个好借条对应的法律关系是借贷关系,就是一方借钱给另一方;欠条对应的法律关系比较多,可以是欠货款、分红、投资款等各种情况,总的来说是一方拖欠另一方债务。
两者完全不同性质。
要看具体情况适合哪一种。
在民间借贷当中,有的人出具的是借条,而有的人则出具的是欠条。
对于这两种不同类型的凭证,普通人会认为没有什么区别,甚至还会问借条和欠条哪个好。
关于这方面的问题,小编将在下文中为您介绍。
▲先来简单的谈谈它们之间的关系:借条、欠条,两者都是某种手续、凭证,都是证据,这点自然是相同之处,只不过一个是证明借款关系,另一个是证明欠款关系。
从反映债权债务关系的角度讲,两者是共通的,可以把两者通俗的理解作种属关系,欠条是属概念、是大概念,借条是种概念、是小概念而已。
也就是说借款肯定是欠款,而欠款则不一定是借款了。
所谓借条、欠条“效力”大小的问题,其实就是指借条、欠条的证据效力,即借条、欠条对某种债权债务事实的证明效力大小的问题。
借条和欠条除了都可反映某种债权债务的关系和事实外,两者无论从外在的表现形式、体现的内涵大小,还是形成的原因来看又肯定是有所不同的,只不过不能简单的比较其证据效力的大小,并进而得出效力孰大孰小的结论。
欠条形成的原因有很多,可以基于不同的法律关系和事实而产生。
有买卖合同的欠款,有加工承揽的报酬;有损害赔偿,有合伙结帐,有企业承包,有各种借款……;还有很多是基于综合的原因,由多个法律关系和事实交叉结合而最终形成了欠条……。
单从欠条本身并不能立即看出当事人之间曾经发生过什么样的法律关系,是基于什么样的事实产生了欠条。
正因为欠条成因的多样性、不特定性和复杂性,才易于引起对方当事人的异议辩驳而使得当事人双方纠缠不清,才使得欠条看起来不能够产生“一锤定音”的效果,因而其“效力”不是那么的“大”。
当欠条持有人凭欠条向法院起诉主张债权时,总要向法官陈述一下欠条基于形成的事实(如买卖业务的事实,这是货款的诉求赖以成立的基础和依据),以说明欠条的来由并博得法官的采信。
欠条和借条哪个法律效力强,借条和欠条的区别
欠条和借条哪个法律效力强,借条和欠条的区别欠条和借条都是证明债务关系的重要证据,在实践中很多人不清楚是写欠条好还是写借条好,而且还经常问欠条和借条哪个法律效力强?对于这个问题,律伴小编在下文就为大家浅要的分析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欠条和借条哪个法律效力强借条和欠条都具有法律效力。
但是它们属于不同的法律关系。
借条对应的法律关系是借贷关系,就是一方借钱给另一方;欠条对应的法律关系比较多,可以是欠货款、分红、投资款等各种情况,总的来说是一方拖欠另一方债务。
两者完全不同性质。
二、借条和欠条的区别很多人对什么时候该打借条,什么时候该打欠条总是不能准确把握,其实区分两者并不难。
欠条和借条至少有两点是不同的:其一,借条背后一般存在着资金或者实物的流动,但欠条则没有。
在打借条的时候,出借人“刚刚”、“正在”或者“即将”把物品或者款项交付给借用人,为了确认这个“流动”的事实才用借条加以固定;欠条一般是结算或者证明财产所有与占有的相反状态,也就是所有权人的东西被占有人占有、使用,这种状态在打欠条时早已存在,打欠条的目的就是确认这种状态的存在。
其二,借条一般都有借期和利息,借条的借期和利息计算的起始点一般是出借日,而欠条虽然也可以约定还期以及在逾期未还的法律后果,但这个日期一般是欠条出具后的某一个时间点。
实践中把借条写成欠条或者反过来把欠条写成借欠的情况很多,造成文不对题,结果往往给事实的印证,法律关系的认定以及权利人利益的实现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举一个简单的例子。
如果A跟B关系非常好,B向A借了3万元应急,B打了一个欠条给A,没有约定还期,那么过了两年之后,如果没有诉讼时效中断、中止、延长的情形,A再向法院起诉要求B还款,就很容易被法院认定为超过了诉讼时效而丧失胜诉权。
其根本原因在于,欠条自债务人出具时起,债权人即享有向其主张还款的权利,诉讼时效就开始计算,而一般诉讼时效期间是两年,两年以后再去主张,当然就丧失了时效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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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律师解析借条与欠条的区别
冉缤律师,现为重庆精睿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1997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在十数年的律师生涯中,代理诉讼及非讼作品七百余件,广泛涉猎婚姻家庭、行政诉讼、人身损害赔偿、民商事、建筑及房地产、刑事辩护等各门类法律事务后,逐渐形成并建立起在企业法律顾问服务、经济合同纠纷及民商事领域的优势化、差异化的特色办案服务。
其所代理的案件,多次被中央电视台《经济与法》栏目、上海《东方卫视》、《法制日报》、香港《文汇报》、《重庆晚报》、《重庆晨报》等主流媒体报道;并就房地产纠纷、劳资权益纠纷、婚姻法最新解释等方面,分别接受上海东方卫视、重庆电视台财经频道等电视媒体的专题采访。
在市场经济生活往来中,人们往往会将借条写成欠条,将欠条写成借,混淆两者的概念。
其实,借条和欠条是有区别的。
近来有不少当事人咨询借条与欠条的区别,经总结和归纳,以期对各位提供一些帮助。
(1)内涵不同:
借条与欠条均是用来作为某种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明或凭证。
但借条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出借人给付借款的书面凭证,代表的是一种借款合同关系。
而欠条是对债权债务主体双方经济往来的一种结
算,表明自欠条形成之日起双方之间形成的一种新的纯粹的债权和债务关系。
我们也可以认为:借条证明借款关系,欠条证明欠款关系;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则不一定是借款。
(2)形成原因不同:
借款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实;欠条形成的原因很多,可以基于多种事实而产生。
如因买卖产生的欠款,因劳务产生的欠款,因企业承包产生的欠款,因损害赔偿产生的欠款等。
(3)在适用诉讼时效上不同:
未规定具体还款期限的借条及欠条的诉讼时效不同:对于没有还款期限的借条,根据《民法通则》第88条的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出借人在借款人出具借条的20年内一直不主张权利,则出借人的债权也将丧失胜诉权。
对于没有履行期限的欠条,在债务人出具欠条时,债权人就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已经受到了侵害,因此,权利人应当在欠条出具之日起2年内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也就是说,没有履行期限的欠条从出具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
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债务人在约定的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诉讼时效期间应当从何时开始计算问题的批复》〔法复(1994)35号〕中指出:“双方当事人原约定供方交货后,需立即付款,需方收货后无款可付,经供方同意写了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
对此应认定诉讼时效的中断。
如果供方在诉讼时效中断后一直未主张权利,诉讼时效期间则应从供方收到需方所写的欠款条之日的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
(4)债权人的举证责任和诉讼风险不同:
当借条持有人凭借条向法院起诉后,由于通过借条本身较易于识辨和认定当事人之间存在的借款事实,借条持有人一般只需向法官简单的陈述借款的事实经过即可。
对方要抗辩或抵赖一般都很困难。
但是,当欠条持有人凭欠条向法院起诉后,欠条持有人必须向法官陈述欠条形成的事实。
如果对方对此事实进行否认,抗辩,欠条持有人必须进一步举证证明欠条形成的事实。
基此,债权人面临的诉讼风险也表现出较大的差异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