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竣工结算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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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竣工结算管理办法

第一节竣工结算资料管理:

工程开工初期就要为工程竣工结算作准备,资料应有专人负责,项目相关人员应不断地熟悉施工合同、商务标与施工图,为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签证提供可靠依据,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即时办理经济技术签证,资料收集完整,按预结算管理办法及时将原件送回公司预结算部。工程竣工前项目部应将工程竣工的相关资料收集整理完成,并与公司预结算部核对存档,如部分经济技术签证单建设单位无正当理由即时返回的,工程不得办理竣工的相关手续。资料整理原则与顺序:

1 招投标用图与实际施工有变化时,应办理确认函件;

2、图纸会审记录;

3、设计变更单;

4、技术核定单;

5、经济技术签证单;

6、材料价格认定单;

7、施工过程中增加工程量的有关补充协议;

8、国家预结算管理部门发布的有关政策性文件及规定;

9、甲、乙双方确认的会议记录;

10、甲、乙双方确认的清单或预算;

11、其它。

第二节竣工结算编制单位:

第一条项目经理就是项目结算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即:项目经理经管的项目其工程结算在任何时候出现问题均由其负责),项目预算人员就是项目结算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第二条工程竣工结算项目部可自己组织编制,也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委托公司预结算部进行编制,但不充许委托外单位编制,项目预结算人员必须服从公司预结算部管理,并取得相应专业人员资格证书。

第三条如项目经理部委托公司预结算部编制,预结算部应立即成立该项目结算小组,采用组长负责制,小组结算人员应取得预结算专业人员资格证书,如暂无资格,则必须经有资格的预结算人员审核把关,盖其预结算专业人员资格章,同时小组成员尽可能就是施工图预算或施工预算编制人,由小组负责人编制工作计划表。

第三节编制竣工工程结算书的主要内容及要求:

1、封面。应包括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名称,工程范围、报审值、编制人、审核人、时间等。

2、编制说明书。应包括合同、图纸(含编号、张数)、计算规则、执行定额或标准等计价说明及依据。

3、竣工结算书费用汇总表。

4、合同价款组成。包括中标价款、投标报价书与合同明确的其

她费用等。

5、竣工结算书费用调整汇总表。

6、合同价款中未施工项目确认书。

7、竣工结算书费用调整名细表。包括合同约定变更、签证、洽商、索赔及国家政策等价款的调整。

8、设计变更、洽商、签证、索赔计算书。

9、工料分析表、主要材料设备价格表。

10、费用计算底稿或说明。要求依据充分、条理清晰、计算准确。

11、相关人员会审及会签表。

12、竣工结算书复印、整理、装订成册。

13、竣工结算书经公司批准盖章后报送业主或其指定单位并办理签收回执手续。

14、竣工结算编制完成后,项目预算员或公司预结算部预算员应将工程量计算底稿复印件交预结算部档案室存档,工程量计算底稿要求工程量部位编码要与施工图对应、清楚、易查,工程量汇总表要按分部、分项列明楼层、部位,条理清晰,计算准确,并整理成册。

第四节工程结算书的编制时间:

工程竣工结算书与结算资料必须在工程竣工后,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但不超过28天)递交业主。如合同未约定,必须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报出,且越早越好,竣工日以竣工报告为准;

因发包人原因停、缓建(包括未开工)的工程,应根据有关约定与

规定办理结算,并按实际发生的损失,在停工后按约定时间向业主递交结算报告。

第五节: 竣工结算审核:

1、在工程竣工结算书提交前,项目经理应组织材料、财务、技术等管理人员会同预算人员进行周详的结算策划工作,编制竣工结算书,制定结算策略与方法,以确保取得良好的结算效果,确保经济效益。

2、竣工结算书递交发包人或其委托审核机构后,项目部应积极敦促并配合做好结算的审核、确认工作。结算审核过程中,遇有预结算下调幅度较大或鉴于各种原因结算未能继续核对等情况,必须及时同发包人书面协商、催促审核并报告上级预结算主管部门,共同研究解决方案与措施。

3、对验收时由于多种原因而无法完成的部位,项目部应做好与发包人的协商,作甩项处理,以免影响竣工结算书的递交。

4、业主未按约定时间完成结算确认手续时,必须在期满的次日向业主发要求确认结算的催告函,明确提出最后期限。对结算时间已超出合同约定时间30天以上或自竣工之日起超过120天,或多次催促审核无效的工程结算,公司预结算部应会同项目部对发包人履约能力及资信情况作出分析判断。必要时,报请公司分管领导同意采取双方协议或诉讼等途径保护我方优先受偿权。

5、停、缓建工程或合同约定内容未全部完成的工程,在停工或甩项验收经认可后进行的非正式竣工结算书的编制时,应按正常竣工结

算程序执行。

6、预算人员应在结算确认后,及时将竣工结算报告与完整的结算资料上报公司预结算部与财务部门,并最终做好结算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原件交公司档案室)。

第六节: 竣工考核结算的编制:

考核结算就是集团总公司对公司的管理考核指标之一, 工程竣工验收后2个月内或3个月内在建、停工未发生直接成本的工程,由公司预算员会同项目经理部编制完成考核结算,并同公司有关部门进行会审确定,按以下编制原则编制:

1、按公司预结算部编制的施工图预算或施工预算加经济技术

签证;

2、工程竣工送审结算就是预结算部编制时,调减调整量并保

守结算。

3、考核结算编制完成后应由项目经理、项目预算员、预结

算部主任签字确认,转送财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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