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德里商标常见问题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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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德里商标常见问题回答

1、问:什么是马德里协定缔约方和马德里议定书缔约方?

答:协定缔约方是指加入“马德里协定”的国家;

议定书缔约方是指加入“议定书”的国家或政府间组织;

纯协定缔约方是指只加入“协定”而未加入“议定书”的国家;

纯议定书缔约方是指只加入“议定书”而未加入“协定”的国家或政府间组织。

自2008年9月1日起,对于“马德里联盟”中同属于“协定”缔约方和“议定书”缔约方的国家,适用议定书。

目前,纯协定缔约方仅1个,即:阿尔及利亚。

目前,纯议定书缔约方为40个,分别是:安提瓜和巴布达、澳大利亚、巴林、博茨瓦纳、丹麦、爱沙尼亚、欧盟、芬兰、格鲁吉亚、希腊、冰岛、爱尔兰、日本、立陶宛、马达加斯加、挪威、阿曼、韩国、新加坡、瑞典、土耳其、土库曼斯坦、英国、美国、乌兹别克斯坦、赞比亚、加纳、圣多美和普林西比、以色列、菲律宾、哥伦比亚、新西兰、墨西哥、印度、卢旺达、叙利亚、突尼斯、非洲知识产权组织、津巴布韦、柬埔寨。

2、问: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新申请所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答:(1)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申请书;(2)相应的外文申请书;(3)国内商标注册证复印件或受理通知书复印件;(4)申请人资格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复印件、居住证明复印件、身份证件复印件等;(5)基础注册或申请的商标如在国内进行过变更、转让或续展等后续业务,一并提交核准证明复印件;(6)申请人使用英文名称的,必须提供使用该英文名称的证明文件;(7)委托代理人的,应附送代理委托书;(8)指定美国的,一并提交MM18表格。

3、问: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新申请的外文表格(MM表格)如何选用?

答:如指定的缔约方仅限于纯协定缔约方,选用MM1表格;如指定的缔约方不包含纯协定缔约方,选用MM2表格;如指定的缔约方包含纯协定缔约方,选用MM3表格。

目前,纯协定缔约方仅为阿尔及利亚。

4、问: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申请如何选择指定缔约方?

答:如果基础商标仅取得国内受理通知书,尚未注册成功,则除阿尔及利亚不可以指定,其他缔约方均可以指定;如果已获得国内注册证,则所有缔约方均可指定。具体根据申请人的需要进行选择。

5、问: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申请人能否通过商标局办理马德里申请?

答:目前,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申请人还不能通过商标局办理马德里申请。

台湾地区申请人如在中国商标局有已经注册的商标或已经提交申请、并获得受理通知书的商标,可以通过商标局办理马德里申请。

6、问:是否必须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申请?

答:不是。申请人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申请,也可直接向商标局提交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申请。

7、问:申请人直接向商标局提交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申请是否需要亲自到商标局办理?答:不是。申请人准备好所需的申请材料,可通过邮寄的方式向商标局国际注册处递交或自行到商标局国际注册处递交。

8、问: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新申请如何选择申请语言?

答:所有新申请都可选用英语或法语。如选用英语为申请语言,请下载英文版MM表格填写;如选用法语为申请语言,请下载法文版MM表格填写。

9、问:办理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申请时,是否可以改变商标的图样或颜色?

答:不可以。要求申请的商标图样与基础商标的图样完全一致,颜色完全一致。如基础商标为黑白图样,马德里申请必须是黑白商标;如基础商标为彩色图样,则马德里申请也必须是彩色商标图样。

10、问:如果基础商标是集体或证明商标,是否可以作为普通商标进行马德里国际注册申请?

答:不可以。马德里国际注册商标必须与基础商标类型一致。如果基础商标是集体或证明商标,必须作为集体或证明商标进行马德里国际注册申请。

11、问:如果基础商标是立体商标,是否可以作为普通商标进行马德里国际注册申请?答:不可以。马德里国际注册商标必须与基础商标类型一致。如果基础商标是立体商标,必须作为立体商标进行马德里国际注册申请。

12、问:国内基础申请或基础注册正在办理转让或变更的情况

答:如果国内基础申请或基础注册正在办理转让或变更,不可以受让人或变更后的名称或地址办理国际注册。如希望用受让人或变更后的名称或地址办理国际注册,须等到国内转让或变更核准之后才可。

13、问:如在马德里申请中指定欧盟将会覆盖哪些国家?

答:如指定欧盟将会覆盖所有欧盟成员国(28国),即:奥地利,比利时、荷兰、卢森堡、保加利亚、塞浦路斯、捷克、德国、丹麦、爱沙尼亚、西班牙、芬兰、法国、英国、希腊、

匈牙利、爱尔兰、意大利、立陶宛、拉脱维亚、马耳他、波兰、葡萄牙、罗马尼亚、瑞典、斯洛文尼亚、斯洛伐克、克罗地亚。

14、问:所有欧盟成员国均同时为马德里联盟成员国吗?

答:不是。其中马耳他尚未加入马德里联盟。

15、问:指定欧盟的特别要求?

答:指定欧盟必须在外文书式的国家一栏中针对欧盟选择一个第二语言。

16、问:指定美国的特别要求?

答:指定美国必须附上MM18表格。

17、问:如何查询马德里国际注册商标状态?

答:可登录WIPO网站http://www.wipo.int/romarin进行查询。

18、问:什么是国际注册证?国际注册证是否代表马德里申请已注册成功?

答: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对符合要求的马德里申请在国际注册簿上进行登记,同时向申请人颁发《国际注册证》并通知各指定缔约方的商标主管机关。

《国际注册证》的内容包括该马德里申请的所有信息,如国际注册日,国际注册到期日期,注册人信息,商标,指定商品/服务,以及依据协定或议定书所指定的缔约方等。

《国际注册证》表示该马德里申请已在国际注册簿上登记,并不代表在各指定缔约方已注册成功。各指定缔约方的商标主管机关在收到国际局通知之后,将会依据本国商标法律规定进行审查,核准注册或驳回申请都会在驳回期限内向国际局发相应通知,由国际局登记后转发申请人。

问:如何计算驳回期限?

答:驳回期限从国际局通知日期(Date of notification)开始计算。原属局为纯议定书缔约方指定中国的领土延伸申请,驳回期限为通知日期起18个月;原属局为纯协定缔约方和同属协定和议定书缔约方指定中国的领土延伸申请,驳回期限为通知日期起12个月。

通知日期在ROMARIN中显示为Date of recording (date of notification from which the time limit to notify the refusal starts)。

19、问: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有效期多长?

答: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从国际注册日开始计算。

20、问:日本和加纳的二期注册费是否可以通过商标局转交国际局?

答:不可以。申请人在收到国际局发出的有关日本或加纳的二期注册费缴费通知后,需要根据通知上的要求直接向国际局缴纳有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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