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整理什么是马德里商标的主要含义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什么是马德里商标的主要含义

我们经常听说马德里商标,这是什么呢?我们可以申请马德里商标吗?如何注册一个商标?学习啦小编把马德里商标的注册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

什么是马德里商标马德里商标,即根据《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以下简称l d q u o;马德里协定r d q u o;)或《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以下简称

l d q u o;马德里议定书r d q u o;)的规定,在马德里联盟成员国间所进行注册的商标。我们通常所说的商标国际注册,指的就是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

截止20**10月23日,马德里联盟共有74个成员国(或称缔约方),《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1892年4月14日签订于西班牙首都马德里,要求使用的语言为法语。1989年,又在西班牙马德里签订了《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规定申请人可以选择使用英语或法语。

马德里商标注册有何要求①申请人必须具有一定的主体资格。申请人应在我国有真实有效的工商营业所;如果没有,应在我国境内有住所;如果没有住所,申请人应

有我国国籍。非l d q u o;马德里联盟r d q u o;成员国的国民,若在我国有其合资或独资企业,可以通过商标局提出国际注册申请。另外,台湾省的法人或自然人均可通过商标局提出国际注册申请;

②申请国际注册的商标必须已经在我国启动一定的商标注册申请程序。申请人指定保护的国家是l d q u o;马德里协定r d q u o;成员国的,申请国际注册的商标必须是在我国已经注册;申请人指定保护的国家是纯l d q u o;马德里议定书l d q u o;成员国的,申请国际注册的商标可以是已在我国提出注册申请的商标,也可以是已经注册或提出注册申请的商标。

③国际注册申请应与国家基础注册或基础申请内容一致。国际注册申请人的名义应与国内申请人或注册人的名义完全一致;商标应与国内注册的商标完全相同;所报的商品和服务应与国内注册的商品和服务相同或者不超过国内申请或注册的商品和服务范围。如果国内申请或注册的是在不同商品或服务类别的同一商标,在申请国际注册时,可提交一份国际注册申请,将国内所报不同类别的商品或服务按类别顺序填写在该国际注册申请书上;

④符合一定条件的可声明要求优先权。申请人在申请国际注册时,如果与国内提出的商标注册申请相隔时间未超过六个月,那么申请人在提出国际注册申请时,可要求优先权,但应提供国内《受理通知书》复印件。

②申请国际注册的商标必须已经在我国启动一定的商标注册申请程序。申请人指定保护的国家是l d q u o;马德里协定r d q u o;成员国的,申请国际注册的商标必须是在我国已经注册;申请人指定保护的国家是纯l d q u o;马德里议定书l d q u o;成员国的,申请国际注册的商标可以是已在我国提出注册申请的商标,也可以是已经注册或提出注册申请的商标。

如何在国外注册商标,国外注册商标流程1、注册前的准备工作

在国外申请商标注册前,需要做以下两方面的准备工作:

(1)情况了解:为了申办商标注册,需要了解注册国的商标法规和习惯做法。其中包括:申请商标注册的手续及文件要求;商品分类的要求,其中包括:申请商标注册的手续及文件要求;商品分类的要求;有关国家商

标注册禁止使用的内容;注册种类;意见书取得原则;是

否需要提供国内的商标注册证明;代理注册人及收情况;等等。

(2)文件准备:各国对商标注册的申请,尽管要求不完全一致,但一般必须提供下列文件:

申请书。申请书中应写明申请注册商标的名称和图样;使用该商标的商品类别及商品名称;申请人的名称

及地址。另可根据需要,提供必要的证明或说明。

委托书。在国外申办商标注册事宜一般都是由注册

国指定的商标代理人代为办理。因此,我国商标申请人必须委托商标代理人办理。委托他人代办商标注册,必须提供委托书。对委托书有统一格式要求的,应按统一格式填写。委托书需要公证认证的,要办理公证认证手续。

本国注册证件。申请注册需要提供本国注册证件的,应当提供;如需提供原件而又有困难的,可由国商标局

出具证明;如需公证的应办理公证手续。

国籍证明书。到国外申请商标注册,必须提交证明

申请人国籍的文件,国籍证明需要公证认证的,应办理公证认证手续。

商品单。对申请注册商标使用的商品应列商品清单,

并要符合注册国商品分类的要求。

商标图样。要送交25份黑白图样;图样有颜色要求的,要在申请书上注明,并按要求提供图样颜色。

商标印板。这是供注册国接受申请后印制商标公告用的,申请注册时就应备齐。

2、申请注册与核准注册

1989年9月22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了《申请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具体办法》。该《办法》对我国商标到马德里联盟其余27个成员国申请注册,从申请人

资格、申请步骤、有效期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

(1)申请人资格。申请商标国际注册的,必须首先在我国商标注册或者获得商标初步审定,并且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在我国设有真实效的工商营业场所;在我

国有住所;拥有我国国籍。

(2)选择申请方式。申请方式有直接制和代理制两种。直接制:申请商标国际注册及其他有关商标事宜,可以直接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办理。此种方式,申请人填写申请书。代理制:申请人若不便直接到商标局办理商标国际注册的,可以委托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指定的代理组织代理申请。

凡办理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的,必须通过商标局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提出。通过代理组织办理的,由代理组织向商标局递交各种申请。

台湾同胞或国侨民申请商标国标注册的,可以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指定的代理组织代理,也可以到商标局办理。

(3)填写申请书。申请人决定了申请方式后,必须按要求填写申请书,而且要一式3份。申请书的内容包括:申请人名称、详细地址及邮政编码:委托代理应写明代理人的名称、详细地址及邮政编码;在我国注册或初步

审定商标的申请日期与编号,注册或初审日期和编号;商标黑白复制件1份;申请把颜色作为商标一部分予以

保护的,应指出申请保护的颜色或颜色组合,并附送该商标彩色复制件1份;商标使用的商品,并用准确的语

言表示《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的类别顺序排列;指定保护的国家(可以是马德里联盟的一个或多

个国家,但不能包括中国);注册费金额、付款方式、日期和付款人等。

(4)申请附件。应附的申请附件包括:我国商标注册证复印件1份或初步审定证明1份;通过代理组织代理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