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闲置资产及废旧物资盘活处置管理办法

合集下载

公司闲置资产及废旧物资盘活处置管理办法

公司闲置资产及废旧物资盘活处置管理办法

公司闲置资产及废旧物资盘活处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闲置资产及废旧物资的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率,降低企业运营成本,促进资源合理利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及所属各单位的闲置资产及废旧物资的管理。

第三条闲置资产及废旧物资的盘活处置工作应遵循合法、合规、合理、高效的原则,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

第二章闲置资产及废旧物资的界定与分类第四条闲置资产是指在一定时期内未被使用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土地、房屋、设备、车辆等。

第五条废旧物资是指已达到使用寿命或因技术更新等原因被淘汰的物资,包括但不限于废旧设备、废旧材料、废旧包装物等。

第六条闲置资产及废旧物资的分类如下:(一)闲置资产:根据闲置时间长短分为短期闲置和长期闲置。

(二)废旧物资:根据废旧程度分为可再利用物资和不可再利用物资。

第三章闲置资产及废旧物资的盘活处置程序第七条闲置资产及废旧物资的盘活处置程序如下:(一)申报:使用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向公司资产管理部申报闲置资产及废旧物资。

(二)评估:公司资产管理部对申报的闲置资产及废旧物资进行评估,确定其价值和处置方式。

(三)审批:公司资产管理部将评估结果报公司领导审批。

(四)处置:根据审批结果,公司资产管理部组织实施闲置资产及废旧物资的处置。

第八条闲置资产的盘活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内部调剂:将闲置资产调拨给其他部门或子公司使用。

(二)对外出租:将闲置资产出租给外部单位使用,收取租金。

(三)出售:将闲置资产出售给第三方,回收资金。

第九条废旧物资的处置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再利用:将可再利用的废旧物资修复后重新投入使用。

(二)出售:将不可再利用的废旧物资出售给回收公司,回收部分资金。

(三)捐赠:将废旧物资捐赠给慈善机构或公益组织。

第四章监督管理第十条公司应建立健全闲置资产及废旧物资的监督管理制度,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

第十一条公司资产管理部负责对闲置资产及废旧物资的盘活处置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处置程序的合法、合规、合理、高效。

单位公司企业闲置、废旧物资处理管理制度

单位公司企业闲置、废旧物资处理管理制度

文档序号:XXGS-YXFA-001版本编号:YXFA -20XX-001XXX(单位)公司闲置、废旧物资处理管理制度编制部门:知丁日期:年月日闲置、废旧物资处理管理制度1目的为加强物资管理,降低成本,规范闲置、废旧物资处理程序,防止公司资产流失,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2.1本办法规定了闲置、废旧物资处置职责分工和工作程序等内容。

2.2本办法适用大连电瓷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及各子公司对废旧、闲置物资的处理。

3术语3.1闲置物资:原料、钢材、配件、维修中使用的一般备件、标准件,凡超过一年未被使用(钢帽、铁脚法兰等经技术部门鉴定不能使用),列为闲置物资。

3.2废旧物资:是指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无法使用但具有回收利用价值的物资。

主要分为以下几种:3.2.1闲置物资中已失去使用价值,且无法改作他用的;3.2.2在生产加工中产生的边角料、废料以及具有回收价值的废润滑油、废机油等;3.2.3维修过程中替换下来的、无法修复的零部件;3.2.4报废的设备、仪器、仪表,工位器具、工装等;3.2.5废旧的包装物(硬纸盒)等4职责4.3集团公司审计人员对闲置、废旧物资的价格进行审计,负责确定买方;4.4集团公司财务部负责闲置、废旧物资处理的财务结算工作。

5管理办法5.1废旧物资的认定5.1.1集团公司、各子公司仓储部门定期对所属物资进行盘点,各子公司仓储部门提出废旧物资申请认定明细,经子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报物资仓储部。

5.1.2物资仓储部对本部门和各子公司仓储部门提出的申请认定废旧物资的清单进行汇总整理,并组织物资使用部门、集团公司设备能源部、技术部门、安技环保部及有关部门,对明细中的物资进行鉴别,提出处理意见,报财务总监,申请认定为废旧物资。

5.2闲置、废旧物资处理程序5.2.15.2.2物资仓储部将汇总的申请认定废旧物资的清单及废旧物资清单在集团公司及各子公司仓储部门间公布,由子公司仓储部门负责与各自所属的子公司其他部门沟通,有需要清单中物资的,由其子公司采购部门填写《闲置、废旧物资调配审批表》申请进行物资调配。

旧物资处置管理制度

旧物资处置管理制度

旧物资处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我单位旧物资处置管理行为,合理利用资源,保护环境,确保旧物资得到妥善处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生产经营、办公活动所产生的不再使用的旧物资处置管理工作。

第三条旧物资包括但不限于:废弃物品、闲置设备、过期文件、废旧纸张等。

第四条旧物资处置管理必须遵循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合理利用的原则。

第五条所有处置活动必须按照法律、法规和单位规定进行,不得随意处置。

第六条所有部门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确保旧物资处置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第七条对于不按规定处置旧物资的单位和个人,将受到相应处罚。

第二章旧物资处置程序第八条旧物资处置程序分为申请、审核、处置、归档四个环节。

一、申请第九条单位在需要处置旧物资时,应填写《旧物资处置申请表》,明确旧物资的名称、数量、规格等信息,并提出处置的原因和方式。

第十条申请表需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交由物资管理部门统一管理。

二、审核第十一条物资管理部门负责对申请表进行审核,核实旧物资的情况和处置方式是否符合规定。

第十二条审核通过后,物资管理部门将安排相关人员进行实地查看,确认旧物资的实际状况,制定处置方案。

三、处置第十三条根据实地查看和审核结果,物资管理部门将确定旧物资的处置方式,包括自用、捐赠、回收等。

第十四条物资管理部门应根据处置方式,选择合适的合作单位进行处置。

四、归档第十五条处置完成后,物资管理部门将填写《旧物资处置清单》,详细记录处置的过程和结果,存入档案。

第十六条归档材料应保存至少三年,以备查阅。

第三章处置方式第十七条旧物资的处置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一、自用:对于仍具有使用价值的旧物资,可以自行使用或调配至其他部门使用。

二、捐赠:对于无法再利用的旧物资,可以考虑捐赠给公益机构或贫困地区。

三、回收:对于有价值的旧物资,可以委托专业回收公司进行回收处理。

四、销毁:对于无法再利用的旧物资,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销毁处理。

第十八条所有处置方式必须经过审核确认,并保证处置过程的合法合规。

资产盘活管理制度

资产盘活管理制度

资产盘活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加强资产盘活管理,合理利用闲置资产资源,提高资产使用效率,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盘活管理的范围资产盘活管理包括房地产、设备、车辆、存货、无形资产等各类资产的盘活,旨在实现企业资源最大化利用,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第三章盘活管理的原则1. 效益原则:盘活资产应以提高效益为目标,确保资产流转利用产生效益。

2. 专业原则:盘活管理应由专业人员负责,并遵循专业规范和操作流程。

3. 安全原则:盘活过程中应保证资产安全,避免损失和风险。

4. 合规原则:盘活管理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

第四章盘活管理的流程1. 资产盘点:对企业所有资产进行盘点,包括闲置、积压、废弃等资产的清查核实。

2. 盘活策划:根据盘点情况制定盘活策划方案,包括资产出售、租赁、再利用等方式。

3. 盘活实施:按照盘活策划方案,组织实施盘活行动,包括资产推介、拍卖、合作开发等活动。

4. 盘活追踪:对盘活后的资产进行追踪管理,确保盘活效果和利用效益。

第五章盘活管理的责任1. 财务部门对资产盘活进行资金预算和结算,确保盘活资金使用合理。

2. 设备管理部门负责闲置设备的盘活管理,包括闲置设备处置和再利用。

3. 物流部门负责闲置库存的盘活管理,包括积压存货的清理和再利用。

4. 房地产部门负责闲置房产的盘活管理,包括闲置土地开发和出租利用。

5. 营销部门负责资产盘活的推介和营销工作,确保资产盘活能够实现最大效益。

第六章盘活管理的监管1. 公司领导对资产盘活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盘活过程合规、安全和有效。

2. 内部审计部门对资产盘活进行内部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外部审计机构对资产盘活进行外部审计,提供第三方评估和监督。

第七章盘活管理的激励对于在资产盘活中取得显著成效的部门和个人,给予相应的奖励和激励,鼓励大家积极参与资产盘活工作。

第八章盘活管理的保密资产盘活管理涉及企业的重要资产信息,需要做好保密工作,严禁私自泄露资产盘活的相关信息。

废旧、闲置物资管理办法

废旧、闲置物资管理办法

废旧、闲置物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废旧、积压、闲置物资的管理,提高综合利用效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及所属单位的废旧、积压、闲置物资管理,公司控股、参股单位参照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中的废旧、积压、闲置物资是指各单位退库或库存的各种报废、闲置物资,包括报废、闲置的机器设备、工器具、备品备件、库存物资、废旧钢铁以及各项工程和生产中所发生的工余料、残次废料、边角余料等。

第四条物流中心为废旧、积压、闲置物资管理的主管部门和具体实施单位。

第二章回收与保管第五条废旧物资报废部门必须在施工、检修、更换结束三日内通知生产管理部点检站对废旧物资进行鉴定,生产管理部点检站在两个工作日内拿出检定结果,物流中心在接到检定结果通知的当日开始实施回收工作,最迟不能超过两天。

第六条物流中心对回收的物资进行整理、分类、入库、建档、保管,做到出入库对应,保留出库单和回收单对照表,以备检查。

固定资产报废按《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办理报废手续。

第三章修旧利废第七条生产管理部点检站对回收的废旧物资是否有修复价值进行鉴定,并注明鉴定结论,对有可利用价值的安排内修或建议外修。

第八条对收到的废旧物资经鉴定可直接再次使用的,由企业管理部与财务部定价,物流中心办理入库。

对可内部修复的,检修动力中心组织修复;需外修的,由生产管理部根据月度备件计划经公司批准后委托外修。

修复后的物资由生产管理部组织验收是否合格,合格物资由物流中心办理入库。

第四章废旧物资的处理第九条被生产管理部确认为公司无再利用价值的废旧物资,由物流中心仓库管理员进行分类、建档,列出清单由公司统一处理。

第十条下线、公司以外单位有使用价值的废旧物资,由国贸公司统一处理;无利用价值的废旧物资,经生产管理部鉴定后,由环保能源中心统一处理。

第十一条所有废旧物资出售后,财务部及时完成账务处理工作。

第五章处罚第十三条对于分厂不及时申报生产现场剩余废旧物资造成随意丢弃的现象,每发现一次,罚款200-500元。

废旧物资处置实施细则,闲置、报废物资资产的处置办法

废旧物资处置实施细则,闲置、报废物资资产的处置办法

报废资产处理办法
1. 闲置、报废物资资产办公室报废程序:(1)申请报告,落实处置方案。资产 报废前,提出资产报废的部门须做好以下工作:①提出书面报告,填写登记表。 各部门在报废资产前应向闲置、报废物资资产办公室申报,填报有关《闲置、 报废物资资产报废申请单》,提交报废资产的名称、数量、规格、单价、损失 价值清册,以及鉴定资料和对非正常损失责任的处理意见,经闲置、报废物资 资产办公室审批后方可处理。②落实报废后的资产处理办法。报废后的资产可 以转让赠送、拍卖等方式进行处理。由提出报废的部门与有关接受单位初拟转 让协议,包括拟定报废价格和收入,并按批准闲置、报废物资资产的各级权限 报批。
报废资产处理办法
(2)实地清点。经批准报废后,闲置、报废物资资产办公室负责 通知有关报废资产的申请部门和资产物业管理部实地清点。各相 关委托负责人在《闲置、报废物资资产报废申请单》上签字。财 务部负责监督报废资产价值的变更情况,调整有关资产账目。
报废资产处理办法
闲置、报废物资资产帐务处理
(1)申报单位、闲置、报废物资资产办公室和财务部对报废资产,可凭 核 准的《闲置、报废物资资产报废申请单》,调整有关资产、资金账目。 (2)闲置、报废物资资产办公室的报废报损残值变价收入,均属原单位 所 有。三、本办法签发之日起执行,之前相关管理办法废止。xxxx行管中心 二零Xx年x月x日主题词:闲置报废 资产 处理 拟稿:
02
ONE
闲置、报废处理办法
闲置资产处置办法
1. 对仍可使用的资产应首先在集团所属部门范围内调剂。调剂办法是,由部 门提出书面申请,经闲置、报废物资资产办公室审核同意后,由提出调剂的部 门和闲置、报废物资资产办公室共同做好公示工作。需要的部门可向闲置、报 废物资资产办公室书面申请,审批后有资产物业部进行调拨。提出调剂的部门 负责清点移交,资产物业部负责调整实物账册,并通知财务部进行资产账务调 整。2. 经公示仍无单位需要、在集团公司内难以调剂的,可由原使用人提出 书面申请,经本部门负责人审核,寻找适合场所暂行保管或拍卖,报闲置、报 废物资资产办公室审批备案。在保管或使用期间,发生遗失、损坏的,由保管 和使用的部门负责人负责督促处理,使用人承担追还、赔偿责任。

废旧闲置物资回收与处置管理办法

废旧闲置物资回收与处置管理办法

废旧闲置物资回收与处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积极响应国家绿色发展理念,落实“节能减排”和集团公司“绿色采购”精神,加强废旧闲置物资回收和处置管理,防范处置风险,提高处置收益,改善企业EVA,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涉及的废旧闲置物资包含以下几类:(一)经相关专业部门审核确认的呆滞物资;(二)工程建设、维护等过程中产生的拆旧料(包括堪用料和废料);(三)经相关专业部门确认对企业已无继续使用价值的各类物资,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终端、维护材料、安保用品、消防用品、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等;(四)经批准已经报废的所有物资。

涉密废旧闲置物资的回收与处置按照相关保密管理制度执行,不纳入本管理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回收是指将废旧闲置物资从各使用地点集中到仓库或指定地点的过程,包括废旧闲置物资的发现、申报、识别、鉴定、回运、保管、入账等环节。

本办法所指的处置是指对废旧闲置物资进行再利用、转让等处理的过程,包括选择处置途径、制订处置方案、资产评估、处置实施、货款交割等环节。

第四条废旧闲置物资回收与处置工作应遵循依法守纪、安全规范、廉洁高效、物尽其用的总体原则,最大限度发挥废旧闲置物资的价值,提升企业的效益。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股份公司及所属分公司(以下统称“各单位”),各实业公司和境外公司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六条与废旧闲置物资回收与处置工作相关的机构包括回收处置工作小组、各级采购部门、物资专业管理部门、物资使用部门、财务部门等。

第七条各单位应成立采购部门牵头组织的工作小组,成员包括物资专业管理、物资使用、财务等部门,按照“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分解落实各部门工作职责,研究解决处置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共同做好废旧闲置物资回收与处置工作。

第八条采购部门是废旧闲置物资回收与处置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废旧闲置物资回收与处置管理规章、制度、政策;(二)编制废旧闲置物资年度集中处置计划;(三)组织废旧闲置物资集中处置,牵头编制处置方案、处置结果,签订转让交易合同,确保处置结果有效执行;(四)指导、监督、考核废旧闲置物资回收与处置工作;(五)负责废旧闲置物资信息管理平台的日常业务管理。

公司废旧物资处置管理制度

公司废旧物资处置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废旧物资的处置工作,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降低成本,保障公司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废旧物资的处置工作。

第三条废旧物资处置应遵循依法合规、公开透明、高效便捷的原则。

第二章处置范围与分类第四条本制度所指废旧物资包括:1. 因设备更新、淘汰、损坏等原因不再使用的设备、材料、工具等;2. 因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等原因不再使用的设备、材料、工具等;3. 因仓储、保管等原因损坏、变质、失效的物资;4. 其他经公司认定需处置的废旧物资。

第五条废旧物资按以下类别进行分类:1. 金属类:包括废钢铁、废铜、废铝、废铅等;2. 非金属类:包括废塑料、废纸、废玻璃、废橡胶等;3. 废旧设备类:包括报废的机器设备、电器设备、交通工具等;4. 其他废旧物资。

第三章处置程序第六条废旧物资处置程序如下:1. 报备:各部门发现废旧物资,应及时填写《废旧物资处置申请表》,报物资管理部门审核;2. 审核与评估:物资管理部门对申请表进行审核,评估废旧物资的价值和处置方式;3. 公开招标:对于价值较高的废旧物资,应进行公开招标,选择合适的处置方式;4. 审批:招标结束后,物资管理部门将中标结果报公司领导审批;5. 处置:审批通过后,物资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废旧物资的处置工作;6. 核销:处置完成后,物资管理部门应及时办理核销手续。

第四章处置方式第七条废旧物资处置方式包括:1. 回收利用:对于可回收利用的废旧物资,应优先考虑回收利用;2. 变卖:对于不再具有回收利用价值的废旧物资,可采取变卖方式处置;3. 拍卖:对于价值较高的废旧物资,可采取拍卖方式处置;4. 其他方式:根据实际情况,可采取其他方式处置废旧物资。

第五章监督与考核第八条公司成立废旧物资处置监督小组,负责监督废旧物资处置工作的实施。

第九条对废旧物资处置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监督小组应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踪整改落实情况。

闲置报废资产和废旧物资管理办法

闲置报废资产和废旧物资管理办法

闲置报废资产和废旧物资管理办法XX单位闲置、报废资产和废旧物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心闲置、报废资产和废旧物资管理,规范操作程序~盘活存量资产~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分公司有关政策、规章制度,结合中心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心所属各单位不得擅自对外处置闲置、报废固定资产和废旧物资.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心所属各单位。

第二章闲置、报废资产和废旧物资的管理第四条固定资产闲置、报废程序按中心《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及分公司有关文件执行。

第五条闲置、报废资产和废旧物资的范围,一,闲置设备:指除了在用、备用等所必需的设备以外,其它连续停用1年以上的设备~新购进厂1年以上不能投产或变更计划后不用但仍有使用价值的设备。

,二,报废资产:指按照资产报废标准~并经装备技术部门鉴定~无法使用或性能不能满足生产需要~不再列入资产核算的固定资产.,三,废旧物资:指由于设备更新、技术淘汰~油田今后不再使用的物资,库存时间过长或其它原因造成变质、残损~已全部或部分失去使用价值的物资。

第三章擅自处置闲置、报废资产和废旧物资的处罚规定六条凡违反规定处置闲置、报废资产和废旧物资的~一律视为擅自第处置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七条各单位要保证闲置、报废设备的完整。

对于报废资产在经财务资产部批准后~由中心统一上交生产物资调剂中心~随意拆卸报废设备零部件的~由责任人按市场购置价格赔偿经济损失.擅自拆卸且据为己有~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八条待处理的废旧物资~由各单位填写废旧物资明细表并报中心综合服务站~由综合服务站统一上交生产物资调剂中心。

第四章附则第九条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分公司有关文件执行.第十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计划财务科负责解释。

公司闲置资产及废旧物资盘活处置管理办法

公司闲置资产及废旧物资盘活处置管理办法

闲置资产及废旧物资盘活处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国有资产管理,促进公司资产进入经营状态,提高资产价值创造能力和使用效率,促进闲置资产及废旧物资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依据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闲置资产,是指公司购置或建造,因技术改造、工艺改进、方案改变等原因停用后,闲置一年以上,在可预计的将来,不再使用的各种流动、固定资产。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废旧物资,是指公司已达到使用年限并已经办理报废手续的各种固定资产,大修或维修中拆换下来的各种零配件,工程项目中处理的废旧物资,失去使用价值的各种工具、材料等物资(副产品、残次品由市场开发部作为产品进行销售)。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盘活,是指为促进闲置资产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将闲置资产或废旧物资进行分类统计,通过内部平台公告物资明细,寻求意向使用者的行为。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处置,是指为盘活资产,提高资产运用效果,将闲置资产或废旧物资出让以获得现金,或者置换相同价值的物资的行为。

第六条闲置资产及废旧物资的盘活及处置工作由公司资产管理部门统一管理,并会同公司相关部门按照本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开展工作。

第二章闲置资产及废旧物资的认定及处置申请第七条因使用年限到期,或已经失去继续使用价值的固定资产,经过公司生产管理部门认定,由固定资产使用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报废手续,并移交公司物资保管部门管理。

第八条闲置资产由拥有单位向公司资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资产管理部门根据闲置资产的性质,组织专业技术部门及各单位进行实地查看,调查闲置的原因,分析可否再调剂使用。

无使用价值的闲置资产,移交公司物资保管部门管理。

第九条公司各单位因技术改造、大修、维修等原因,更换下来的设备、零配件等,工程项目中处理的废旧物资,失去使用价值的各种工具、材料等物资,应按照公司相关规定移交给公司物资保管部门管理,并报资产管理单位备案。

第十条物资保管部门根据收集物资的具体情况,向资产管理部门提出处置申请。

公司闲置资产及废旧物资盘活处置管理办法

公司闲置资产及废旧物资盘活处置管理办法

闲置资产及废旧物资盘活处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国有资产管理,促进公司资产进入经营状态,提高资产价值创造能力和使用效率,促进闲置资产及废旧物资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依据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闲置资产,是指公司购置或建造,因技术改造、工艺改进、方案改变等原因停用后,闲置一年以上,在可预计的将来,不再使用的各种流动、固定资产。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废旧物资,是指公司已达到使用年限并已经办理报废手续的各种固定资产,大修或维修中拆换下来的各种零配件,工程项目中处理的废旧物资,失去使用价值的各种工具、材料等物资(副产品、残次品由市场开发部作为产品进行销售)。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盘活,是指为促进闲置资产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将闲置资产或废旧物资进行分类统计,通过内部平台公告物资明细,寻求意向使用者的行为。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处置,是指为盘活资产,提高资产运用效果,将闲置资产或废旧物资出让以获得现金,或者置换相同价值的物资的行为。

第六条闲置资产及废旧物资的盘活及处置工作由公司资产管理部门统一管理,并会同公司相关部门按照本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开展工作。

第二章闲置资产及废旧物资的认定及处置申请第七条因使用年限到期,或已经失去继续使用价值的固定资产,经过公司生产管理部门认定,由固定资产使用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报废手续,并移交公司物资保管部门管理。

第八条闲置资产由拥有单位向公司资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资产管理部门根据闲置资产的性质,组织专业技术部门及各单位进行实地查看,调查闲置的原因,分析可否再调剂使用。

无使用价值的闲置资产,移交公司物资保管部门管理。

第九条公司各单位因技术改造、大修、维修等原因,更换下来的设备、零配件等,工程项目中处理的废旧物资,失去使用价值的各种工具、材料等物资,应按照公司相关规定移交给公司物资保管部门管理,并报资产管理单位备案。

第十条物资保管部门根据收集物资的具体情况,向资产管理部门提出处置申请。

2024年废旧物资回收及报废处理管理制度(三篇)

2024年废旧物资回收及报废处理管理制度(三篇)

2024年废旧物资回收及报废处理管理制度1.目的:为加强公司物资管理,理顺生产类废旧(闲置)物资管理工作,使其有章可循,从而合理利用现有的物资资源,盘活资金,杜绝资产流失,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类废旧(闲置)物资、工业垃圾的判定、日常管理及处置工作。

3.职责生产类废旧物质的回收及报废处置等相关工作由公司派专人统一集中管理。

3.1废包装箱、纸张、生活垃圾、危废物由人事行政部统一处理。

3.2闲置物资、工业余废材料由公司委派的专人进行处理。

4.管理内容:4.1定义生产类废旧(闲置)物资是指公司在一定的时间内产生的、无使用价值生产类原辅材料,包括废旧生产工具,废弃的劳保用品等。

4.2基本原则在生产类废旧(闲置)物资的日常管理工作中应坚持以下四项原则:生产类废旧(闲置)可回收利用的物资由专人归口集中管理。

各相关部门定期对生产类废旧(闲置)物资定期上报,____相关人员作集第1页共2页中处理。

对经过修理仍有较高使用价值的物资应优先考虑重新利用。

生产类废旧(闲置)物资应优先选择在公司内部及项目生产调剂使用,当公司内部及生产项目确实不再使用时,方可考虑变卖及报废处理。

4.3回收及保管4.4报废、处置2024年废旧物资回收及报废处理管理制度(二)一、引言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经济的快速增长,废旧物资的处理成为了一个重要的环境和经济议题。

废旧物资的回收和处理是推动循环经济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关键环节。

本文将提出2024年废旧物资回收及报废处理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和推动废旧物资的回收和处理工作,促进资源的循环利用和环境的保护。

二、制度目标1. 构建废旧物资回收与报废处理的法律法规体系,明确权责和相应的管理措施;2. 提高废旧物资回收的覆盖率和回收率,最大限度地减少废旧物资的排放和对环境的污染;3. 推动废旧物资的循环利用,提高资源利用率,促进可持续发展;4. 建立完善的废旧物资回收处理市场机制,促进经济发展。

闲置资产管理办法

闲置资产管理办法

闲置资产管理办法第一篇:闲置资产管理办法XXXX XXXX-XXXX-XXXX-2017XXX闲置资产管理规定一、定义1.1为规范公司闲置资产管理,盘活存量资产,充分发挥资产效能。

1.2本规定所指闲置资产包括:1.2.1公司因技术进步、产品结构调整、资产重组等原因导致无法继续使用的资产。

1.2.2公司因闲置、多余以及由于生产任务不饱满、停用三个月以上的设备和在股份总部内调剂使用的资产。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XXXXXX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总部)各职能部门和分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三、相关责任本办法由财务部拟定,总经理批准,行政部发行。

由财务部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

四、管理流程及要求4.1对闲置资产实行三级管理,即股份总部财务部为闲置资产管理监管部门,负责公司闲置资产的监管工作;公司财务部为闲置资产的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闲置资产处置的审核和兼管;各职能部门和分子公司的资产管理责任人为闲置资产的直接责任主体,负责本公司闲置资产的管理和处置申请。

4.2 闲置资产管理须遵循以下原则:4.2.1总经理负责原则;XXXX XXXX-XXXX-XXXX-2017XXX 4.2.2适时处理、充分利用原则。

4.2.3 公司出现的闲置资产经公司财务部核实金额后,须制定闲置资产处理方案,并在三个月内处理完毕。

4.2.4公司清欠收回的资产,按顶账价格须在二个月内再转出去,不允许出现损失。

4.2.5公司按照资产的分类标准对本公司的闲置资产建立台账,财务资产部每月在经济活动分析中通报闲置资产的清理情况,并每月上报《闲置资产变动表》及解诀方案。

4.2.6公司在年度计划中提出闲置资产处理方案,经股份总部财务部和公司财务部和相关部门审核后实施。

4.2.7对于可在股份公司内部调剂的资产,在公司提出处置意见后,股份公司财务部会同闲置资产调出方和调入方的相关部门于五日内办理完交接手续;对于采取其他处置方式的资产,须于十日内办理完相关手续。

闲置(废旧)物资管理办法

闲置(废旧)物资管理办法

制度管理控制表闲置(废旧)物资管理办法一、目的规范闲置(废旧)物资回收处置流程,确保闲置(废旧)物资处置合法,减少资产流失,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单位。

三、定义(一)闲置物资指预计将闲置两年以上,或已闲置半年以上且本单位近1年内不会使用的资产.(二)本规定中“通用物资”是指除固定资产以外的所有物资。

废旧物资指已按规定办理报废或核销手续且丧失原使用价值的资产。

(三)公司业务主管部门指对各单位物资设备承担技术监管职责的职能部门。

办公室为公司系统非生产性物资的业务主管部门;生产管理部门为生产物资的业务主管部门;工程建设部门为工程建设物资的业务主管部门。

四、职责划分(一)物资管理部门为闲置(废旧)物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各单位闲置物资调拨、废旧物资报废申请收集;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闲置物资报废审批;(二)各单位定期进行闲置(废旧)物资盘底清查并建立台帐、提出报废申请;(三)公司集中外委回收、处置废旧物资,双方权责划分及相关费用列支按闲置(废旧)物资回收处置委托合同执行.五、报废与处置(一)报废申请与处置方式1.各单位报废申请原则上每年3月、6月、10月末各集中申报1次。

2.所有固定资产按照公司固定资产管理规定的报废流程进行审批后由公司集中处置;3. 各单位批量处置收入预计1万元以下的通用物资(具体清单见附件1)经物资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后可由各单位自行处置。

4.各单位批量处置收入预计1—50万元的通用物资经公司业务主管部门、物资与采购部审批后由公司集中处置。

5.各单位批量处置收入预计50万元及以上的通用物资经公司业务主管部门、物资与采购部、财务部门审批后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由公司集中处置.6.公司本部通用物资由公司办公室、会计中心、财务部门初审后报公司分管领导、总会计师审批后由公司集中处置.(二)处置方案审批1.批量处置收入预计在10万元以下的由授托单位内部审批后进行处置;2。

闲置资产盘活操作规程(3篇)

闲置资产盘活操作规程(3篇)

第1篇一、目的为了提高资产利用率,降低资产闲置率,规范闲置资产的管理和处置,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二、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本单位所有闲置资产的盘活工作。

三、职责分工1. 资产管理部门:负责闲置资产的登记、统计、分析和处置;2. 使用部门:负责闲置资产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及时上报闲置情况;3. 财务部门:负责闲置资产处置过程中的财务核算和监督;4. 领导审批部门:负责对闲置资产处置方案的审批。

四、操作流程1. 闲置资产登记(1)使用部门在发现资产闲置时,应立即向资产管理部门报告;(2)资产管理部门对闲置资产进行登记,包括资产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闲置原因、闲置时间等;(3)使用部门需对闲置资产进行维护,确保其完好。

2. 闲置资产分析(1)资产管理部门对闲置资产进行分类、统计和分析,找出闲置原因;(2)分析闲置资产的市场需求,评估其潜在价值。

3. 闲置资产处置方案制定(1)资产管理部门根据闲置资产分析结果,制定处置方案,包括处置方式、处置价格、处置时间等;(2)处置方案需征求使用部门、财务部门意见。

4. 闲置资产处置审批(1)将处置方案提交领导审批部门;(2)领导审批部门对处置方案进行审核,确保其符合相关规定;(3)审批通过后,由资产管理部门执行处置方案。

5. 闲置资产处置实施(1)资产管理部门按照审批通过的处置方案,组织实施闲置资产的处置;(2)使用部门配合资产管理部门进行资产处置;(3)财务部门对处置过程进行监督,确保资金安全。

6. 闲置资产处置结果反馈(1)处置完成后,资产管理部门对处置结果进行统计和分析;(2)将处置结果反馈给使用部门、财务部门及领导审批部门。

五、监督管理1. 资产管理部门定期对闲置资产进行清查,确保闲置资产信息的准确性;2. 使用部门对闲置资产进行日常管理和维护,防止资产损坏;3. 财务部门对闲置资产处置过程中的财务核算进行监督,确保资金使用合规;4. 领导审批部门对闲置资产处置工作进行监督,确保处置方案的合理性和合规性。

闲置物资使用管理规定(3篇)

闲置物资使用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闲置物资的使用管理,提高物资利用率,降低成本,保障公司正常运营,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闲置物资的使用、调配、报废等环节。

第三条闲置物资是指公司内部因各种原因停止使用的物资,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工具、原材料、办公设备等。

第四条本规定遵循合理利用、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二章闲置物资的界定与分类第五条闲置物资的界定:(一)因技术升级、设备更新等原因,原有设备、工具等无法继续使用的;(二)因生产任务调整、项目终止等原因,原有物资停止使用的;(三)因损坏、丢失等原因,无法继续使用的;(四)其他经公司认定属于闲置的物资。

第六条闲置物资的分类:(一)可修复类:指经过维修、保养后可以继续使用的物资;(二)不可修复类:指经过维修、保养后仍无法使用的物资;(三)待定类:指暂时无法确定是否可以修复或使用的物资。

第三章闲置物资的申报与审核第七条闲置物资的申报:(一)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对本部门闲置物资进行梳理,填写《闲置物资申报表》并提交至资产管理部;(二)资产管理部对各部门申报的闲置物资进行审核,确认其闲置状态。

第八条闲置物资的审核:(一)资产管理部对申报的闲置物资进行实地核查,确认其闲置情况;(二)对可修复类物资,由资产管理部组织评估其修复成本和使用价值;(三)对不可修复类物资,由资产管理部组织评估其报废价值。

第四章闲置物资的调配与使用第九条闲置物资的调配:(一)资产管理部根据公司各部门的实际需求,对闲置物资进行调配;(二)调配过程中,优先考虑内部调配,如有余量再对外进行调配。

第十条闲置物资的使用:(一)各部门接收调配的闲置物资后,应及时登记入账,并妥善保管;(二)使用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物资使用说明书或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安全;(三)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清理并归还至资产管理部。

第五章闲置物资的报废与处理第十一条闲置物资的报废:(一)对经评估确认为不可修复的闲置物资,由资产管理部提出报废申请;(二)报废申请经公司领导审批后,由资产管理部组织报废。

xxxxx公司废旧物资处置管理办法

xxxxx公司废旧物资处置管理办法

XXXXX公司废旧物资处置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废旧物资、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处置,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及《XXXXXX公司废旧物资管理暂行规定》,结合XXXXX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的废旧物资是指XXXXX公司本部、直属各单位、各直管项目部的剩余物资和废旧物资。

包括:1、报废的库存物资;2、设备材料的包装物品、容器、导线盘、电缆盘等;3、工程的剩余物资和废旧物资:导线、地线、铁塔、金具、瓷瓶、钢筋、水泥、电缆、电缆支架、管母线及其他物资;4、生产加工过程中的边、角余料和废料;5、其他废旧物资。

第三条本办法中的报废设备是指XXXXX公司本部、直属各单位报废的固定资产。

包括:1、房屋建筑物及土地;2、生产设备;3、施工机械;4、运输设备;5、仪器仪表;6、办公设备及其他资产。

第四条本办法中的报废低值易耗品是指XXXXX公司本部、直属各单位及直管项目部的报废低值易耗品。

包括:1、办公用低值易耗品;2、生活用低值易耗品;3、医疗用低值易耗品;4、教学用低值易耗品;5、其他低值易耗品。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五条报废固定资产、废旧物资处置按职能进行分工。

1、物资处负责组织制定XXXXX公司报废固定资产、废旧物资处置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负责日常管理和考核。

2、固定资产处负责报废的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处置的管理细则的制定、管理、考核。

3、财务部门负责对处置的报废固定资产、废旧物资及低值易耗品的资金回收。

4、纪检监察室和审计处对报废固定资产、废旧物资处置进行效能监察和审计。

第三章监督管理第六条报废的固定资产、废旧物资及低值易耗品的变价收入必须全额上交本单位财务部门,财务部门按规定入账。

第七条报废的固定资产、废旧物资及低值易耗品的处置要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对擅自处理、弄虚作假、隐瞒私分的单位或个人,除追回全部收入外,还要追究相关单位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责任。

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

闲置报废资产管理与处置办法

闲置报废资产管理与处置办法

发行版本:闲置和废旧物资管理与处置办法修改次数:1文件编号:页码:1/101 目的为加强XX公司系统内各单位资产管理工作,规范废旧物资和闲置物资处理行为,特制定本办法。

2 范围本办法规定了资产处置管理方面的内容和要求。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及所属各单位(子公司、分公司参照执行)。

3术语及定义本办法采用下列定义。

3.1 闲置资产是指企业保证正常生产所必须之外的完好停用资产,并经公司资金财务、行政管理等部门调剂后不再使用的资产。

3.2 报废资产是指由公司或上级部门已经批准报废的资产(工具、设备、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旧物资等)。

4原则4.1 公司总部各部门及各子分公司废旧物资和闲置物资均属XX公司资产,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自行拆卸、挪用、外借和擅自处理。

4.2 公司及各子分公司废旧物资和闲置物资处理的管理工作,统一归口行政后勤或综合管理部负责,财务、督察部门全程参与并进行监督。

4.3 废旧物资和闲置物资处理要坚持严重慎重、公开规范、修旧利废的原则,严格把好报废验审关、处置会审关、招标竞价关、财务验讫关。

公司及各子分公司在处理废旧物资和闲置物资过程中,应尽可能提高残值回收率;努力掠搞好修旧利废工作,发挥物尽其用的经济效益。

4.4 闲置、报废资产处置应遵循以下原则4.4.1 合法性原则。

资产处置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4.4.2 公开处置原则。

资产处置应以招议标或竞价等方式公开进行。

4.4.3 安全、环保的原则。

4.4.4 效益最大化的原则。

5职责5.1 行政后勤或综合办公室是闲置和废旧资产管理与处置的归口管理部门, 负责制定公司闲置、报废资产管理与处置的各项规章制度;负责组织开展闲置、废旧资产清查;负责公司闲置、报废资产的处置及闲置资产的对外调剂业务;负责公司报废汽车回收业务;负责对公司报废资产日常管理工作进行指导、检查、监督和考核。

负责组织生产、财务、安全、纪检等部门对处置工作进行参与和监督;负责资产调剂工作。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闲置资产及废旧物资盘活处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国有资产管理,促进公司资产进入经营状态,提高资产价值创造能力和使用效率,促进闲置资产及废旧物资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依据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闲置资产,是指公司购置或建造,因技术改造、工艺改进、方案改变等原因停用后,闲置一年以上,在可预计的将来,不再使用的各种流动、固定资产。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废旧物资,是指公司已达到使用年限并已经办理报废手续的各种固定资产,大修或维修中拆换下来的各种零配件,工程项目中处理的废旧物资,失去使用价值的各种工具、材料等物资(副产品、残次品由市场开发部作为产品进行销售)。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盘活,是指为促进闲置资产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将闲置资产或废旧物资进行分类统计,通过内部平台公告物资明细,寻求意向使用者的行为。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处置,是指为盘活资产,提高资产运用效果,将闲置资产或废旧物资出让以获得现金,或者置换相同价值的物资的行为。

第六条闲置资产及废旧物资的盘活及处置工作由公司资产管理部门统一管理,并会同公司相关部门按照本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开展工作。

第二章闲置资产及废旧物资的认定及处置申请第七条因使用年限到期,或已经失去继续使用价值的固定资产,经过公司生产管理部门认定,由固定资产使用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报废手续,并移交公司物资保管部门管理。

第八条闲置资产由拥有单位向公司资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资产管理部门根据闲置资产的性质,组织专业技术部门及各单位进行实地查看,调查闲置的原因,分析可否再调剂使用。

无使用价值的闲置资产,移交公司物资保管部门管理。

第九条公司各单位因技术改造、大修、维修等原因,更换下来的设备、零配件等,工程项目中处理的废旧物资,失去使用价值的各种工具、材料等物资,应按照公司相关规定移交给公司物资保管部门管理,并报资产管理单位备案。

第十条物资保管部门根据收集物资的具体情况,向资产管理部门提出处置申请。

资产管理部门接到上述报告或申请后,对确实可以处置的闲置资产及废旧物资,可以以一件(台、套、栋)为一批或累积多件(台、套、栋)为一批向公司主管领导提出处置申请。

第三章闲置资产及废旧物资处置的审核批准权限第十一条凡申请处置的闲置资产及废旧物资以其账面净值的大小以及市场价值为参考,分别由公司主管领导、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决定是否处置。

第十二条闲置资产单项5万元或累计10万元以下,废旧物资单项10万元或累计20万元以下的,由公司主管领导决定是否处置。

第十三条闲置资产单项5万元或累计10万元以上,废旧物资单项10万元或累计20万元以上的,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决定是否处置。

第十四条闲置资产单项10万元或累计20万元以上,废旧物资单项50万元或累计100万元以上的,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决定处置后,再报送集团公司审核批准。

第四章闲置资产及废旧物资处置价值确认程序第十五条对报送给集团审核的拟处置闲置资产及废旧物资,待集团审核批准后,资产管理部门聘请有资质的中介资产评估机构进行价格评估,根据集团确认的评估结果委托中介拍卖机构进行公开拍卖。

第十六条对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决定处置的闲置资产及废旧物资,由总经理办公会议决定处置方式(盘活、出售、抵账)。

第十七条对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及主管领导决定处置(出售或抵账)的闲置资产及废旧物资,由资产管理部门根据拟处置资产的种类和性质,组织公司审计监察部门、财务管理部门、物资管理部门部门依据当时市场情况,共同确定拟处置资产的基础价格,并进行审批。

第五章闲置资产及废旧物资的盘活处置程序第十八条闲置资产及废旧物资的盘活处置分为对内盘活处置和对外盘活处置两种方式。

第十九条对内盘活处置程序:(一)由公司及子公司资产管理部门对库存闲置物资进行分类统计,通过内部平台公告物资明细,寻求意向使用者;(二)公司各单位及子公司在年度检修及日常检修过程中,应首先考虑闲置资产是否能在检修中再利用,对能再利用的闲置资产,鼓励在公司各单位或子公司之间使用,并鼓励技术人员对闲置资产进行改造利用,各单位及子公司可根据具体节创价值对相关人员进行奖励。

(三)涉及年度大修、技改或新建项目中所用的物资,各单位在内部公告的闲置物资明细内核对筛选。

对能够利用的,可由需要单位安排专业人员实地确定。

第二十条对外盘活处置程序:(一)经各单位及子公司相互确认,确实无法在公司内部调剂使用的闲置物资,资产管理部门可通过集团内部平台公告物资明细,在集团各子公司内寻求意向使用者。

(二)对闲置的生产线及成套装置、大批量设备可以通过合资合作或吸引战略投资者进行盘活运营。

第六章闲置资产及废旧物资的出售拍卖处置程序第二十一条对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及主管领导决定出售处置的闲置资产及废旧物资,由资产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竞价拍卖工作,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责要求履行各自的职能。

第二十二条闲置资产及废旧物资的处置应采取公开拍卖、集中竞价的拍卖方式进行,竞买人至少在三家及以上方可组织拍卖。

第二十三条拍卖应遵循的原则:(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二)价值最大化原则(三)事前公开公告原则(四)程序规范、规则透明原则第二十四条资产管理部门负责拍卖会会议组织及竞买人资质审核、合同签订等工作,审计监察部门负责现场监督。

(一)拍卖前期准备1、通过张贴公告、网络或其他媒体等多渠道发布拍卖公告,内容包括拟拍卖物资清单、拍卖地点、时间及需要告知的其他事项;公告期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

2、联系确定现场查看物资的时间,并通知意向竞买人按时查看拍卖物资。

(二)组织拍卖1、接受并审核竞买人提交的营业执照资质文件,确定投标人资格;2、宣布拍卖规则和注意事项,告知拍卖物资的瑕疵以及恶意串通的后果(纳入不合格竞买人名单,取消竞买资格);3、竞买人填写《公司废旧物资处置投标单》后,交给资产管理部门记录人员进行登记,审计监察部门人员现场审核。

根据拍卖规则,竞买人所报价格高于或等于标底价的视为有效报价,低于标底价的视为无效报价,有效报价中最高价为中标者,拍卖主持人应当场宣布中标结果。

第二十五条拍卖应做好拍卖笔录,拍卖笔录应当由拍卖主持人、记录人、监督人签名,拍卖成交的,还应当由中标人签名。

第二十六条拍卖成交后,资产管理部门与中标人应当签订购买合同,中标人按照约定支付拍卖物资的全额价款,并明确违约责任及其他相关事项。

第二十七条拍卖现场如出现全部为低于标底价的无效报价,此次拍卖流标。

资产管理部门在征求竞买人意见及进行市场调研,重新制定基础价格获得审核通过后,再组织拍卖工作。

第七章闲置资产及废旧物资的抵账处置程序第二十八条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及主管领导决定将闲置资产及废旧物资进行抵账,抵账单位优先从公司供应商中进行选择。

第二十九条物资采购部门按照资产管理部门提供的拟处置物资的清单,负责联系相关供应商,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第三十条抵账拍卖程序按照出售处置程序进行。

第三十一条拍卖成交后,资产管理部门与中标人应当签订抵账协议,据实进行结算,处置资产金额用于抵扣公司所欠供应商货款。

第八章各职能部门管理职责第三十二条资产管理部门统一负责公司闲置资产及废旧物资盘活处置的领导、管理、组织、协调和结算工作。

第三十三条公司各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对本单位的各项资产进行日常维护和管理,对生产、装载及使用过危化品的设备设施报废拆除前应进行吹扫、置换、清洗、清理等安全处理后,方可移交物资管理部门进行存放。

对无法移交给物资保管部门的各类报废、闲置资产或废旧物资,负有保管职责,并及时向公司资产管理部门报告。

第三十四条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各项资产会计核算及账务处理工作。

第三十五条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监督使用单位的固定资产使用、维护和使用价值认定的管理工作,并按照公司相关管理规定,进行检查和考核。

第三十六条物资保管部门对所管辖的各类库存物资,负有保管职责,并及时向公司资产管理部门报告并提出盘活处置申请。

第三十七条安全环保部门对公司的各项生产工作及危化品设备设施的安全处理,负有安全监督及环境保护的管理及审查职责,督促隐患整改,按照公司相关管理规定,进行检查和考核。

第三十八条保卫部门对公司的各项经营活动和各类资产,负有安全保卫的职责,按照公司相关管理规定,进行检查和监督。

第三十九条审计监察部门对公司的各项经营活动,负有监督职责,按照公司相关管理规定,进行检查和考核。

第九章闲置资产及废旧物资处置出厂程序第四十条中标人购买的闲置资产及废旧物质,若涉及重大安全事项,需经过公司安全环保部门进行开工前安全教育并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在交付安全风险抵押金后方可进行。

第四十一条中标人购买闲置资产及废旧物资过程中,应有资产管理部门、资产所有单位和物资保管部门、财务管理部门、审计监察部门的人员,在现场监督检查作业过程,防范安全事故及偷盗事件的发生,并在过磅单上签字确认。

第四十二条当处置的资产体积较大或装载重量较重,在厂内无法过磅计量确切的价值时,财务管理部门按照资产管理部门预估金额收取预收款,保卫部门见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出门证、财务管理部门出具的交款回单先予以放行,厂外计量结束后,资产管理部门将过磅单交给保卫部门。

第四十三条处置工作完成后,资产管理部门人员凭过磅单,到物资管理部门办理废旧物资处置结算单,财务管理部门按照结算单进行账务处理。

第四十四条废旧物资处置过程中,保卫部门见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出门证、物资保管部门出具的过磅单、财务管理部门出具的交款回单方可放行。

第四十五条节假日及非工作时间,除销售、购买公司产品之外,所有物资禁止出厂。

第十章奖惩办法第四十六条每年末,资产管理部门将处置资产情况汇总整理,上报公司绩效考核办公室,按照已处置资产价值的10%提取奖励,其中7%用于奖励各项资产使用单位,3%用于奖励废旧物资处置管理各相关单位。

第四十七条公司各单位应做好各项资产的日常维护工作,加强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映,如发生资产丢失、被盗等情况,公司将按照其资产账面价值的10%对资产使用单位进行惩处。

第四十八条保卫部门负责公司的安全保卫工作,应严格执行相关的管理制度。

经相关部门调查核实,偷盗的物资是从门岗出厂的,公司将按照绩效考核办法对保卫部门进行考核,并追究当班人员责任。

第十一章附则第四十九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原废旧物资处置及抵账相关规定予以废止。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