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管理办法【最新版】
关于印发深圳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管理规定的通知
关于印发深圳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管理规定的通知Pleasure Group Office【T985AB-B866SYT-B182C-BS682T-STT18】深建规〔2010〕5号关于印发《深圳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了加强建设工程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管理,确保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落实到位,保障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我局制定了本办法。
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五日深圳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管理,确保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落实到位,保障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等建设工程。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是指按照国家、省、市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具体包括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以及临时设施费。
第四条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按照项目管理权限负责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监督工作。
市、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机构(以下简称安监机构)根据主管部门的委托,具体负责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实行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工程量清单计价制度。
市安监机构应当组织编制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技术规范,并给出各类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典型详细清单。
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国家、省、市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规定,结合自身安全文明施工的特别要求,参照前款所述典型详细清单,在招标文件或者施工合同中编列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清单详细项目。
第六条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项目,招标人及其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编制招标控制价时应当依据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清单以及《深圳市建设工程计价费率标准》的推荐费率,确定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深圳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管理办法
深圳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管理办法一、工程概况本项目为深圳市某建设工程,位于深圳市XX区XX街道,项目占地面积约XX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XX平方米。
工程主要包括XX栋建筑物、XX配套设施及室外工程等。
建筑结构类型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建筑高度XX米,地下XX层,地上XX层。
工程总投资约XX亿元,建设周期为XX个月。
二、周边环境1. 地理位置及周边交通:项目地处深圳市XX区,周边道路宽敞,交通便利。
临近XX号线地铁,设有公交站点,便于工人出行。
2. 周边建筑物:项目周边主要为居民区、商业区及学校,建筑物密集,人流量较大。
3. 自然环境:项目所在地气候温暖湿润,雨量充沛,四季分明。
需注意防洪、防台风等自然灾害。
4. 环境保护:项目周边环境保护要求较高,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过程中不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
三、项目安全管理组织及目标1. 项目安全管理组织结构:(1)项目经理:负责项目全面管理工作,对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负总责。
(2)安全管理部门:负责项目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安全管理制度,监督、检查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
(3)施工队伍:负责施工现场具体作业,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施工安全。
2. 项目安全管理目标:(1)确保施工过程中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实现零事故、零伤害。
(2)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确保项目安全文明施工。
(3)提高施工现场环境质量,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加强施工现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全体员工安全意识。
(5)建立健全项目安全管理体系,提高项目安全管理水平。
四、施工方案1. 施工总体部署:- 施工顺序:先进行土方工程,随后进行基础、主体结构、装饰装修、机电安装等施工。
- 施工分区:根据工程特点,合理划分施工区域,确保各区域施工互不干扰。
- 施工资源配备:合理配置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2. 施工方法及工艺:- 土方工程:采用机械挖掘,配合人工清理,确保土方施工安全。
深圳市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安全技术措施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深圳市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安全技术措施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公布日期】2003.05.19•【字号】深建字[2003]28号•【施行日期】2003.05.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深圳市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安全技术措施费有关问题的通知(2003年5月19日深建字[2003]28号)为了加强我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保证安全技术措施费(以下简称措施费)的落实和使用,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发包时应当将措施费单列,不参与施工投标竞价,并在施工承包合同中明确措施费的有关内容。
二、措施费应当包括保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所需的各项费用。
措施费的具体内容及其在各类建设工程造价中所占的比例,可由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根据优质优价的原则,参照深圳市施工安全监督站制订的《深圳市建设工程安全技术措施费指导标准》在合同中约定。
三、施工企业应当将措施费全额用于保障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不得挪作他用。
四、措施费实行分阶段划拨。
施工企业应当根据不同阶段对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要求采取相应的措施,监理单位签署验收意见后,由建设单位划拨措施费。
附件:深圳市建设工程安全技术措施费指导标准附件:深圳市建设工程安全技术措施费指导标准本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和深圳市关于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由深圳市施工安全监督站和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测算。
一、安全技术措施费包括:安全防护措施费和文明施工措施费(一)安全防护措施费主要包括下列方面的防护费用支出:1.三宝,即:安全网、安全带、安全帽;2.四口,即:楼梯口、电梯口、通道口、预留洞口;3.临边,即:阳台周边、楼板周边、屋面周边、基坑周边、接料平台的两侧等;4.内外脚手架,即:落地架、悬挑架、门架、附着式提升架;5.施工用电,即:标准化电箱、电器保护装置、电源线路的敷设、外电防护措施;6.施工机械与用具,即:设备检验检测、维修保养、安全检测检验设备与仪器等;7.劳动保护、安全教育培训;8.其它安全防护措施费。
整理深圳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文明措施费管理暂行办法
深8圳市建设工程计价费率标准2220年日月A4打印/可编辑文件编号:A5・76・79・0B・84深圳市建设工程计价费率标准(2018)—、总则(-)本费率标准根据《深圳市建设工程计价规程(2017)》、《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和《深圳市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II组成》所规定的有关项LI的特征及内容编制而成,所公布费率包括参考范用和推荐费率。
(二)本费率标准适用于依据《深圳市建设工程计•价规程》等计价标准编制建设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确定工程造价。
(三)除另有规定外,编制招标控制价应当依据本费率标准的推荐费率讣算。
(四)投标人编制投标报价时不宜超出本费率标准规定的各项U费率参考范围。
(五)部分费用项LI未公布推荐费率,使用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在费率参考范围中确定合适的费率进行计算。
二、分部分项工程费(一)企业管理费1.综合单价构成中的企业管理费计算公式如下:企业管理费:E=(人工费A+机械费CxO.l)X企业管理费费率a2.根据U前本市建筑施工企业管理水平的实际情况,不区分专业工程,企业管理费费率参考范围为11%〜27%,推荐费率为18%o(二)利润1.综合单价构成中的利润计算公式为:利润:F=(人工费A+材料费B+机械费C+企业管理费E) x利润率b2.根据国家公布的行业利润率水平和LI前本市建筑施工企业的实际赢利情况,不区分专业工程,利润率参考范围为1%〜9%,推荐费率为5%o釆用装配式(预制率达到15%以上,装配率达到30%以上)等新技术、新工艺的利润率参考范围和推荐费率可适当提高1%〜2%。
三、措施项目费(一)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算公式: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1=(X + Y1 + Y2 + Y3 + Y4+Z)X费率i其中:X—分部分项工程费:Y1、丫2、丫3、丫4一分别为措施项LI费中的“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费”、“脚手架费”、“垂直运输机械费”、“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z—其他项目费;i—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率,区分专业工程特征如表1所示,需跨专业借用子H时,应统一按发包项H的主体工程相应费率计算。
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规定(最新版)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规定(最新版)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规定(最新版)第一条(目的)为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障一线建筑工人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施工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第三条(定义)本规定所称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是指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工程量清单详见附表。
建设单位对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有其他要求的,所发生费用一并计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第四条(与《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关系)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是由《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号)中措施费所含的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安全施工费组成。
其中安全施工费由临边、洞口、交叉、高处作业安全防护费,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措施费及其他费用组成。
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措施费及其他费用组成由各地建设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自行确定。
第五条(设计阶段费用确定)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在编制建筑工程概(预)算时,应当依据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测定的相应费率,合理确定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广东省建设厅安全文明施工费文件
广东省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落实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拆除工程的造价管理、招标投标、施工等建筑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以下简称安全措施费),是指在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拆除工程施工中,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使用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折价(含购置、折旧或摊销)费用和落实施工安全措施、保证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等所需的费用。
第四条安全措施费所包括的项目范围:一、安全防护用具:安全网、安全带、安全帽等;二、洞口和临边防护设施:楼梯口、电梯口、通道口、预留洞口、阳台周边、楼层周边、屋面周边、基坑周边、卸料平台两侧以及上下通道等临边安全防护设施;三、全钢质内外脚手架及配套防护设施、结构模板的全钢质主体支撑杆件;四、塔式起重机、外用电梯、井字架提升机等建筑施工起重设备及配套防护设施;五、施工用电:符合规范要求的临时用电系统、标准化电箱、电器保护装置、电源线路的敷设、外电防护措施等;六、施工机具;七、安全检测费:包括对建筑施工起重设备与外用电梯、安全网、钢管脚手架等的检测。
八、安全教育培训;九、安全标志、标牌及安全宣传栏;十、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施工现场围墙围护及场地硬地化、粉尘控制、噪音控制、排水措施、垃圾排放;十一、临时设施:包括办公室、宿舍、食堂、卫生间、淋浴间等;十二、消防器材设施;十三、应急救援器材;十四、基坑支护的变形监测;十五、地下作业中的安全防护和监测。
广东省建设厅安全文明施工费文件
广东省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落实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拆除工程的造价管理、招标投标、施工等建筑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以下简称安全措施费),是指在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拆除工程施工中,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使用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折价(含购置、折旧或摊销)费用和落实施工安全措施、保证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等所需的费用。
第四条安全措施费所包括的项目范围:一、安全防护用具:安全网、安全带、安全帽等;二、洞口和临边防护设施:楼梯口、电梯口、通道口、预留洞口、阳台周边、楼层周边、屋面周边、基坑周边、卸料平台两侧以及上下通道等临边安全防护设施;三、全钢质内外脚手架及配套防护设施、结构模板的全钢质主体支撑杆件;四、塔式起重机、外用电梯、井字架提升机等建筑施工起重设备及配套防护设施;五、施工用电:符合规范要求的临时用电系统、标准化电箱、电器保护装置、电源线路的敷设、外电防护措施等;六、施工机具;七、安全检测费:包括对建筑施工起重设备与外用电梯、安全网、钢管脚手架等的检测。
八、安全教育培训;九、安全标志、标牌及安全宣传栏;十、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施工现场围墙围护及场地硬地化、粉尘控制、噪音控制、排水措施、垃圾排放;十一、临时设施:包括办公室、宿舍、食堂、卫生间、淋浴间等;十二、消防器材设施;十三、应急救援器材;十四、基坑支护的变形监测;十五、地下作业中的安全防护和监测。
广东省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办法【新版精品资料】
广东省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落实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拆除工程的造价管理、招标投标、施工等建筑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以下简称安全措施费),是指在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拆除工程施工中,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使用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折价(含购置、折旧或摊销)费用和落实施工安全措施、保证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等所需的费用。
第四条安全措施费所包括的项目范围:一、安全防护用具:安全网、安全带、安全帽等;二、洞口和临边防护设施:楼梯口、电梯口、通道口、预留洞口、阳台周边、楼层周边、屋面周边、基坑周边、卸料平台两侧以及上下通道等临边安全防护设施;三、全钢质内外脚手架及配套防护设施、结构模板的全钢质主体支撑杆件;四、塔式起重机、外用电梯、井字架提升机等建筑施工起重设备及配套防护设施;五、施工用电:符合规范要求的临时用电系统、标准化电箱、电器保护装置、电源线路的敷设、外电防护措施等;六、施工机具;七、安全检测费:包括对建筑施工起重设备与外用电梯、安全网、钢管脚手架等的检测。
八、安全教育培训;九、安全标志、标牌及安全宣传栏;十、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施工现场围墙围护及场地硬地化、粉尘控制、噪音控制、排水措施、垃圾排放;十一、临时设施:包括办公室、宿舍、食堂、卫生间、淋浴间等;十二、消防器材设施;十三、应急救援器材;十四、基坑支护的变形监测;十五、地下作业中的安全防护和监测.第五条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预)算或标底时,应根据工程情况,按照本办法及《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广东省建筑工程计价办法》,确定安全措施费;安全措施费不参与施工投标竞价,实行单列支付、专款专用。
广东省建设厅安全文明施工费文件
广东省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落实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拆除工程的造价管理、招标投标、施工等建筑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以下简称安全措施费),是指在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拆除工程施工中,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使用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折价(含购置、折旧或摊销)费用和落实施工安全措施、保证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等所需的费用.第四条安全措施费所包括的项目范围:一、安全防护用具:安全网、安全带、安全帽等;二、洞口和临边防护设施:楼梯口、电梯口、通道口、预留洞口、阳台周边、楼层周边、屋面周边、基坑周边、卸料平台两侧以及上下通道等临边安全防护设施;三、全钢质内外脚手架及配套防护设施、结构模板的全钢质主体支撑杆件;四、塔式起重机、外用电梯、井字架提升机等建筑施工起重设备及配套防护设施;五、施工用电:符合规范要求的临时用电系统、标准化电箱、电器保护装置、电源线路的敷设、外电防护措施等;六、施工机具;七、安全检测费:包括对建筑施工起重设备与外用电梯、安全网、钢管脚手架等的检测。
八、安全教育培训;九、安全标志、标牌及安全宣传栏;十、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施工现场围墙围护及场地硬地化、粉尘控制、噪音控制、排水措施、垃圾排放;十一、临时设施:包括办公室、宿舍、食堂、卫生间、淋浴间等;十二、消防器材设施;十三、应急救援器材;十四、基坑支护的变形监测;十五、地下作业中的安全防护和监测。
广东省建设厅安全文明施工费文件
广东省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落实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拆除工程的造价管理、招标投标、施工等建筑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以下简称安全措施费),是指在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拆除工程施工中,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使用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折价(含购置、折旧或摊销)费用和落实施工安全措施、保证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等所需的费用。
第四条安全措施费所包括的项目范围:一、安全防护用具:安全网、安全带、安全帽等;二、洞口和临边防护设施:楼梯口、电梯口、通道口、预留洞口、阳台周边、楼层周边、屋面周边、基坑周边、卸料平台两侧以及上下通道等临边安全防护设施;三、全钢质内外脚手架及配套防护设施、结构模板的全钢质主体支撑杆件;四、塔式起重机、外用电梯、井字架提升机等建筑施工起重设备及配套防护设施;五、施工用电:符合规范要求的临时用电系统、标准化电箱、电器保护装置、电源线路的敷设、外电防护措施等;六、施工机具;七、安全检测费:包括对建筑施工起重设备与外用电梯、安全网、钢管脚手架等的检测。
八、安全教育培训;九、安全标志、标牌及安全宣传栏;十、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施工现场围墙围护及场地硬地化、粉尘控制、噪音控制、排水措施、垃圾排放;十一、临时设施:包括办公室、宿舍、食堂、卫生间、淋浴间等;十二、消防器材设施;十三、应急救援器材;十四、基坑支护的变形监测;十五、地下作业中的安全防护和监测。
深圳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精选文档】
深圳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的管理,维护市容整洁和城市安全,使文明施工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根据国家建设部和省建委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范围内房屋建筑、土木工程、设备安装、市政道路、管线敷设等各项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的管理。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现场文明施工设计第三条施工总包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对文明施工必须进行设计,有关部门在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时一并审查。
第四条文明施工设计内容:(一)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
包括临时设施、现场交通、现场作业区、施工设备及机具的布置、成品、半成品、原材料的堆放等;大型工程平面布置因施工其变动较大,可按基础、主体、装修三阶段进行施工平面图设计。
(二)现场围档的设计;(三)现场工程标志牌的设计;(四)临时建、构筑物,硬地化,道路等单体设计;(五)现场污水处理排放设计;(六)粉尘、噪音控制措施;(七)施工区域内现有市政管网和周围的建、构筑物的保护;(八)现场卫生及安全保卫措施;(九)现场文明施工管理组织机构及责任人。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根据文明施工设计编制文明施工措施费(包括工地围档、硬地化、大临设施、市政管线保护等)。
施工单位在投标报价时,应将文明施工措施费计入综合单价之中,综合单价没有考虑文明施工措施费的,作为废标处理。
第三章现场文明施工的标准第六条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周边应设置连续、密闭的围档。
其标准如下:(一)在本市主要路段和市容景观道路及机场、码头、车站广场设置围档,其高度不得低于2.5米,使用的材料应保证围档稳固、整齐、美观(主要用砌筑材料);(二)在其他路段设置的围档,其高度不得低于1.8米,使用的材料应保证围档稳固、整齐、美观(不得使用铁皮瓦、石棉瓦);(三)围档外应做简易装饰,色彩与周围环境协调;(四)场地出入口大门应庄重美观、门扇应做成密闭不透式。
广东省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办法(送审稿)
广东省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实施办法(送审稿)第一条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障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施工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包括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饰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拆除工程。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是指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的费用,包括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临时设施费,安全施工费等。
第四条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内容由按子目计算的项目和按系数计算的项目两部分组成。
(一)按子目计算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项目如下:1.综合脚手架(含安全网);2.靠脚手架安全挡板和独立挡板;3.围尼龙编制布;4.现场围挡;5.现场仅设置的卷扬机架。
(二)按系数计算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内容详见附表一,各专业计算标准详见附表二。
第五条法进行工程招投标的项目,招标方或具有资质的中介结构编制招标文件时,应当按照本办法第四条规定并结合工程实际单独列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
编制工程预算(标底)或编制投标最高报价时,应当依据现行计价依旧的规定计取上述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
投标人编著投标报价时,应在招标人按规定计取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标准前提下,根据工程实际结合自身的施工技术水平、管理水平时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单独报价,但不得低于招标人提供的费用总额的90%。
第六条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必须在施工合同中明确约定安全措施费包括的项目、金额和支付方式等条款。
第七条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前,必须将安全措施费用全额存入建设、施工、监理联名支付专用账号,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安全措施费组成项目、金额、使用计划、银行存款凭证及施工单位预付费用凭证。
广东省建设厅安全文明施工费文件
广东省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落实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拆除工程的造价管理、招标投标、施工等建筑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以下简称安全措施费),是指在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拆除工程施工中,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使用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折价(含购置、折旧或摊销)费用和落实施工安全措施、保证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等所需的费用。
第四条安全措施费所包括的项目范围:一、安全防护用具:安全网、安全带、安全帽等;二、洞口和临边防护设施:楼梯口、电梯口、通道口、预留洞口、阳台周边、楼层周边、屋面周边、基坑周边、卸料平台两侧以及上下通道等临边安全防护设施;三、全钢质内外脚手架及配套防护设施、结构模板的全钢质主体支撑杆件;四、塔式起重机、外用电梯、井字架提升机等建筑施工起重设备及配套防护设施;五、施工用电:符合规范要求的临时用电系统、标准化电箱、电器保护装置、电源线路的敷设、外电防护措施等;六、施工机具;七、安全检测费:包括对建筑施工起重设备与外用电梯、安全网、钢管脚手架等的检测。
八、安全教育培训;九、安全标志、标牌及安全宣传栏;十、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施工现场围墙围护及场地硬地化、粉尘控制、噪音控制、排水措施、垃圾排放;十一、临时设施:包括办公室、宿舍、食堂、卫生间、淋浴间等;十二、消防器材设施;十三、应急救援器材;十四、基坑支护的变形监测;十五、地下作业中的安全防护和监测。
广东省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办法
广东省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落实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拆除工程的造价管理、招标投标、施工等建筑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以下简称安全措施费),是指在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拆除工程施工中,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使用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折价(含购置、折旧或摊销)费用和落实施工安全措施、保证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等所需的费用。
第四条安全措施费所包括的项目范围:一、安全防护用具:安全网、安全带、安全帽等;二、洞口和临边防护设施:楼梯口、电梯口、通道口、预留洞口、阳台周边、楼层周边、屋面周边、基坑周边、卸料平台两侧以及上下通道等临边安全防护设施;三、全钢质内外脚手架及配套防护设施、结构模板的全钢质主体支撑杆件;四、塔式起重机、外用电梯、井字架提升机等建筑施工起重设备及配套防护设施;五、施工用电:符合规范要求的临时用电系统、标准化电箱、电器保护装置、电源线路的敷设、外电防护措施等;六、施工机具;七、安全检测费:包括对建筑施工起重设备与外用电梯、安全网、钢管脚手架等的检测。
八、安全教育培训;九、安全标志、标牌及安全宣传栏;十、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施工现场围墙围护及场地硬地化、粉尘控制、噪音控制、排水措施、垃圾排放;十一、临时设施:包括办公室、宿舍、食堂、卫生间、淋浴间等;十二、消防器材设施;十三、应急救援器材;十四、基坑支护的变形监测;十五、地下作业中的安全防护和监测。
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文明措施费管理暂行办法征.
《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文明措施费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及各有关单位:????现将《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文明措施费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予以发布,请认真研究。
如有意见,请及时向我站反映,以便加以修改完善。
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深圳市施工安全监督站?2008年1月2?????????????????????联系人:李天云???夏石泉?????????????????????????????????????????? ??????????????????)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文明措施费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的管理,保障生命财产安全,保护周边环境,确保施工安全文明措施费落实到位和专款专用,并体现优质优价原则,根据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包括配套的装饰、安装工程)、市政及市政维修工程、园林建筑工程等。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施工安全文明措施费,包括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以及临时设施费。
安全施工费是依照《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条例》及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为保证工程建设项目所涉及人员安全而采取的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所需的各项费用。
文明施工费是依照《深圳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深建施[1998]41号),为满足建筑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所需的各项费用。
临时设施费是指施工企业为进行施工作业所必需的施工现场生活、生产用临时性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的搭建、维护、拆除费用或摊销费用。
第四条、施工安全文明措施费采用清单方式计价。
具体计算方法按市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深圳市施工安全文明措施费清单计价规则》及《深圳市安全施工费及文明施工费费率标准》执行。
(一)招投标工程建设单位或其代理人在编制标底时,应当首先根据我市安全文明施工相关法规,结合工程实际需要及现场布置情况,按常规施工方法编制施工组织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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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管理,确保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落实到位,保障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等建设工程。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是指按照国
家、省、市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具体包括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以及临时设施费。
第四条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按照项目管理权限负责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监督工作。
市、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机构(以下简称安监机构)根据主管部门的委托,具体负责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实行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工程量清单计价制度。
市安监机构应当组织编制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技术规范,并给出各类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典型详细清单。
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国家、省、市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规定,结合自身安全文明施工的特别要求,参照前款所述典型详细清单,在招标文件或者施工合同中编列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清单详细项目。
第六条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项目,招标人及其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编制招标控制价时应当依据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清单以及《深圳市建设工程计价费率标准》的推荐费率,确定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当根据现行标准规范,结合工程特点、工期进度和作业环境要求,在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中制定相应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结
合自身施工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以招标文件所列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详细清单所列项目为基础,根据相关规定填报单价。
中标后详细清单单价经监理工程师及招标人审查调整后作为合同组成部分。
上述详细清单缺项的,投标人可根据项目实际需要自行补充项目及相应报价。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单列,不参与投标竞价。
第七条直接发包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应当根据施工合同中编列的施工措施费清单项目,按《深圳市建设工程计价费率标准》的推荐费率为基础确定,其中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和环境保护费按《深圳市建设工程计价费率标准》的推荐费率计算,不参与下浮。
采用抽签等方式定标且必须以招标控制价总价下浮确定合同价款的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不参与下浮。
第八条建设单位在招标文件或施工合同中要求创建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优良工地的,应当在招标控制价或预算中按《深圳市建设工程计价费率标准》中创建省级双优工地费率计算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实际未达到要求的,可以在期中支付时按比例扣回。
施工单位创建“五个一工程”、推行绿色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在施工合同中按《深圳市建设工程计价费率标准》相应提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率标准。
第九条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双方应当在施工合同中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项目的金额、资金使用及支付计划、调整
方式等作出明确约定。
第十条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超过10万元的工程项目必须实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三方共管制度。
建设单位在申领施工许可证前,应当将施工合同价款中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全额存入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的共管专用账户,并向主管部门提交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支付计划和资金全额到位凭证。
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开工后15日内预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合同工期在一年以内的,预付额度不得低于费用总额的50%;合同工期在一年以上的(含一年),预付额度不得低于费用总额的30%。
总包单位预付分包单位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比例及时间适用本条规定。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确保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专用。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分阶段落实后,施工单位应当在7日内向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申请验收,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应当在收到验收申请后3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或经整改合格的,应当在3日内签认所发生的费用。
建设单位对所签认的费用应当及时予以支付。
分包单位落实措施所发生费用由总包单位验收确认,具体程序适用本条规定。
第十三条经验收,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已按阶段安全防
护要求落实并达到规定标准的,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和环境保护费的可计量部分应当按实计量并予支付,不可计量部分可按约定办法或比例支付。
未达到规定标准又未按期整改合格,或逾期落实未起到安全防护作用的,于当期进度款中扣除或扣减相应项目费用,并由监理单位报告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现场临时设施费根据实施完成情况按实计量和支付。
本条规定的应付款项在扣除预付款后按工程进度单独支付。
已列入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清单的项目未实施的,不得支付相应款项。
第十四条对已签认的费用,建设单位不按时支付的,施工单位可
以不进入下一道工序,并向主管部门报告。
主管部门应责令建设单位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该建设工程停止施工。
第十五条分包单位未及时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总包单位应当督促其进行整改。
拒不整改的,总包单位可代为落实该部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并相应扣除分包单位相关费用。
对于同一时期、同一施工现场的非总包单位分包的专业工程项目(含建设单位指定分包项目),其施工单位进场前应与总包单位、建设单位签订安全文明施工协议,由建设单位向总包单位支付安全生产协调管理费,参照实行分包的工程项目管理模式进行管理。
相应的安全文明措施费划入该项目原有共管帐户,经过总包单位支付,并接受总包单位的监
督和管理。
总包单位应根据进度及安全措施验收情况及时支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因总包单位未能按本办法和合同约定支付相应的安全文明措施费用,导致分包单位不能及时落实安全防护措施而造成损失的或其他影响的,总包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未按要求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监理单位应当责令限期整改。
施工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未完成整改的,监理单位应责令停工整改,并报告建设单位和安监机构。
第十七条主管部门、安监机构应当按照安全文明生产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约定(或中标承诺),对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落实情况,及建设单位支付、施工单位使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发现建设单位、总包单位、分包单位、监理单位以及相关个人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应当及时进行调查,责令整改,作不良行为记录,并依法予以处罚。
第十八条本办法所称安全施工费是指依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为保证工程建设项目所涉人员安全而采取的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所需的费用,包括用于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视频监控的电子摄像设备的租用费用等。
本办法所称文明施工费是指依照我市有关文明施工法规规章,为满足建筑施工现场文明施工需要所需的费用。
本办法所称环境保护费是指根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
环保部门的有关规定对施工场地周边环境采取保护措施所需的各项费用。
本办法所称临时设施费是指施工企业为进行施工作业所必需的施工现场生产、生活用临时性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的搭建、维护、拆除费用或者摊销费用。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深圳市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安全技术措施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深建字[2003]28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