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交通大学课堂管理办法
课堂管理制度及细则
课堂管理制度及细则一、课堂管理目标为了保持良好的教学秩序,优化教学环境,促进学生的学习效果,制定本课堂管理制度及细则。
二、课堂管理原则1. 尊重教师,尊重同学,文明上课;2. 遵守纪律,服从管理,切勿违反规定;3. 积极参与课堂活动,认真对待学习;4. 公平竞争,互帮互助,共同进步。
三、课堂管理规定1. 准时到达教室,根据教师安排就坐;2. 不得早退、迟到,必须经允许方可提前退课;3. 保持课堂安静,不得喧哗、打闹,注意维护课堂秩序;4. 禁止在课堂上大声喧哗、吃东西、使用手机等;5. 尊重教师讲课,认真听讲,不得私自交头接耳;6. 有问题及时提问,不得打断他人发言;7. 课后及时完成作业,如有问题可向教师请教。
四、课堂纪律处罚1. 第一次违规:口头警告;2. 第二次违规:书面警告,并通知家长;3. 第三次违规:请家长协助解决问题,并作出相应处理;4. 恶意违规者将受到更严厉处罚。
五、课堂管理奖励1. 优秀班级:班级表现优秀者可获得奖励;2. 优秀个人:个人表现优秀者可获得奖励;3. 活动奖励:参加课堂管理活动者可获得相应奖励。
六、课堂管理改进措施1. 定期召开班会,听取同学们的意见建议;2. 不断完善管理制度,提高课堂管理水平;3. 教师与学生共同努力,共同打造和谐的课堂氛围;4. 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共同监督学生的学习和行为。
七、课堂管理总结课堂管理制度及细则的建立旨在规范学生的行为,优化教学环境,提高教学效果,帮助学生成长成才。
希望全体师生员工能够共同遵守,并不断完善,共同营造一个和谐愉快的学习氛围。
华东交通大学学生成绩考核及管理规定
华东交通大学学生成绩考核及管理规定为了客观反映学生的学习水平,树立良好的学风、教风,特制定本规定。
一、成绩考核1.学生修读的课程和实践性教学环节,均应按时参加考核。
考核成绩载入学生成绩总表,并归入本人档案。
2.课程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方式。
每门课程的考核方式在教学计划上有明确规定,并在下达的教学任务上注明。
3.成绩的评定采用百分制或五级制(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记分。
如需要时,五级制成绩按下列对应关系折合成百分制成绩:优秀:90分;良好:80分;中等:70分;及格:60分;不及格:45分。
4.学生要按时参加教学计划规定和学校统一安排、组织的一切教学活动。
学生上课、实习、军训都应实行考勤,不能参加者应事先经过批准。
对旷课的学生,根据旷课时数及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无故旷课累计超过某门课程教学时数十分之一者,不得参加本课程的考核。
5.考试课程成绩的评定由学期末(或课程结束性考试)成绩和平时成绩两部分组成。
6.考查课成绩的评定以平时成绩为主,原则上在学期结束前不再集中进行考核。
实用文档教师可以采用面试、质疑、大作业、口试、论文等多种方式进行考核。
二、平时成绩的考核与管理1、平时成绩应有记录,其占考试课程成绩的比例一般为20—30%。
若课程有课内实验,则实验成绩占10%,平时成绩占10—20%。
2、独立开设的实验课、制图课、以及其它需调整平时成绩比例的课程,实践性教学环节,可由课程所在的教研室申请,学院审批,并报教务处备案。
统考课程可不计平时成绩,但需由学院审批,并报教务处备案。
3.平时成绩一般由作业、单元测试、考勤、课堂提问、课堂讨论、论文、上机、质疑、学习态度等项目中选择至少四项构成,每项的权重由任课教师根据课程的特点来确定。
4.平时成绩构成、比例及具体要求,每项的权重由任课教师在上第一周课时向学生公布。
5.学生的平时成绩、实验成绩由任课教师在该门课程结束时填写平时成绩登记表,并在填写试卷印刷单时上交考试中心,成绩上交后不允许更改。
华东交通大学本科修读双学位(双专业)管理办法(2013修改稿)
华东交通⼤学本科修读双学位(双专业)管理办法(2013修改稿)华东交通⼤学全⽇制本科⽣修读双学位(双专业)暂⾏办法(2013年修订)第⼀章总则1、为全⾯推进素质教育,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对复合型、创新型⼈才的需求,充分利⽤教学资源,发挥学校办学优势和特⾊,实现学科间的交叉渗透,提⾼学⽣综合素质及竞争能⼒,促进就业,经学校研究决定,在我校全⽇制本科学⽣中试⾏双学位(双专业)教育。
第⼆章组织管理2、双学位(双专业)教育是学校本科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学校的正常管理体系,并实⾏校、院两级管理。
3、教务处:在分管校长领导下对双学位(双专业)教育实⾏统⼀管理。
负责双学位(双专业)开设专业审批,规范教学管理,审定培养计划,监督教学过程,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班级开设、学籍管理和证书发放等⼯作。
4、主办学院:即开设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学院,负责所开设双学位(双专业)培养计划的制订和实施,包括课程设置、教学⼤纲、教师配备、教学条件的提供及教学实践的落实、教材的选定、考核成绩录⼊及学⽣管理等。
5、主修学院:即学⽣主修专业所在学院,负责学⽣的⽇常管理⼯作,配合做好本学院学⽣双学位(双专业)报名、缴费、学籍处理等⼯作。
6、招⽣就业办公室:负责双学位(双专业)学⽣就业指导及推荐⼯作。
7、计划财务处:负责双学⽣(双专业)学费收缴、收据发放及经费管理⼯作。
第三章双学位(双专业)制8、双学位:学⽣在攻读主修专业(即第⼀专业,是学⽣⼊校时所学专业)学⼠学位的同时,⼜修读不同学科门类的第⼆专业学⼠学位。
9、双专业:学⽣在修读主修专业的同时,修读其它专业作为第⼆专业。
10、双学位总学分不低于70学分(含毕业设计(论⽂)学分),双专业总学分不低于56学分。
11、修读双学位(双专业)的学⽣,其学业必须与本⼈主修专业同步完成。
第四章对象和条件12、双学位(双专业)教育在本校全⽇制本科在册学⽣(已具有双专业背景的专业除外)中试⾏。
13、每⼀位学⽣只能申请⼀个专业为第⼆专业。
学籍管理规定
华东交通大学大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根据国家教育部2005年3月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本校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注册在籍在读的本科、专科(高职)学生的管理。
学生的基本权利与义务第一条学生在校期间依照法律、法规、学校规定,享有下列基本权利:(一)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计划或培养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使用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二)参加教学实践、社会实践、科技服务、勤工助学,在校内组织、参加学生团体及文娱体育等活动;(三)申请奖学金、助学金及助学贷款;(四)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等方面获得公正评价,完成学校规定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五)对学校给予的处分或者处理有异议,向学校、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职员工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二条学生在校期间依照法律、法规、学校规定,应履行下列基本义务:(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二)遵守学校管理制度;(三)努力学习,完成规定学业;(四)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履行获得贷学金及助学金的相应义务;(五)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入学与注册第三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经我校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期到校报到并按规定缴纳学费,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
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期限为两周),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四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
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并取得学籍。
复查不合格者,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学籍。
情节恶劣的,应当请有关部门查究。
第五条对患有疾病达不到入学体检标准的新生,经学校医院或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下同)诊断不宜在校学习,但经短期(一年内)治疗可达到入学体检标准的,由本人申请,经学校批准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学校课堂教学管理条例
学校课堂教学管理条例一、总则1. 为了加强课堂教学管理,规范教师的教学行为,提高教学质量,保障学生的学习权益,制定本条例。
2. 本条例适用于我校所有教学单位和课堂教学活动。
3. 教师应遵循教学原则,认真备课、上课、辅导、评价,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树立良好的师德师风。
4. 学生应遵守课堂纪律,积极参与教学活动,尊重师长,团结互助,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二、课堂教学管理1. 教师应按照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进行教学,确保教学内容科学、合理、系统。
2. 教师应注重启发式教学,激发学生兴趣,引导学生主动探究,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3. 教师应合理运用多媒体教学手段,提高教学效果,但不得过度依赖,影响教学质量。
4. 教师应加强课堂纪律管理,维护课堂秩序,确保教学活动顺利进行。
5. 教师应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给予学生充分的表现和锻炼机会。
6. 教师应认真批改作业,及时反馈学生的学习情况,指导学生改进学习方法。
7. 教师应定期进行教学质量自我评估,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教学研究活动,不断提高教学水平。
8. 教师应尊重学生的意见和需求,关心学生的成长,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和条件。
三、课堂纪律1. 学生应按时上课,不得迟到、早退、旷课。
2. 学生应保持课堂安静,不得大声喧哗、打闹、吃东西、玩手机等影响课堂秩序的行为。
3. 学生应认真听讲,积极参与课堂讨论,不得打瞌睡、交头接耳、做与课堂无关的事情。
4. 学生应尊重教师和同学,不得顶撞、侮辱、歧视他人。
5. 学生应爱护教学设施,不得损坏、浪费、盗窃公共财物。
6. 学生应遵守考试纪律,诚实守信,不得舞弊、抄袭、替考等违反考试规则的行为。
四、考核与评价1. 学校应建立健全教师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定期对教师的教学工作进行考核。
2. 学校应鼓励教师参加教学竞赛、学术交流等活动,提高教师的业务水平。
3. 学校应建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全面评价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的表现。
课堂管理规范措施
课堂管理规范措施一、学生纪律良好的课堂管理对学生纪律起着重要的作用。
学生纪律规范包括服从教师指令、遵守课堂纪律和尊重他人等方面。
1.1 服从教师指令学生应尊重并服从教师的指导和管理。
在教师进行课堂活动时,不得随意中断或干扰教学秩序。
同时,教师也应给予学生明确的指令和规范,确保学生理解和遵守。
1.2 遵守课堂纪律学生应遵守课堂纪律,包括不交头接耳、不打闹、不迟到、不早退等。
同时,应保持课堂环境整洁,不随意涂写或破坏课桌椅等学习设施。
1.3 尊重他人学生应互相尊重,在课堂上不应有侮辱、歧视或欺凌行为。
同时,学生还应尊重教师,并积极参与课堂讨论和合作活动,提高学习的质量。
二、教师指导课堂管理的规范措施离不开教师的指导和引导。
教师在课堂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应做到以下几点。
2.1 提前准备教师应提前准备好教学材料和教具,确保教学内容和教学资源的充分准备。
这样能够避免教学中的不必要的中断和延误。
2.2 清晰明确的教学目标教师在课堂上应给予学生清晰明确的教学目标,确保学生理解和掌握学习的重点和要点。
同时,也能增强学生对课堂活动的积极性。
2.3 灵活和多样化的教学方式教师应采用灵活和多样化的教学方式,以满足不同学生的学习需求。
这包括讲解、示范、实践、小组合作等多种形式的教学活动。
2.4 积极正面的激励和奖惩机制教师应通过积极正面的激励和奖惩机制来引导学生。
及时表扬和鼓励学生的优秀表现,同时对于违反课堂纪律的学生,也要进行相应的惩罚和指导。
三、鼓励互动与合作互动和合作是课堂管理的重要方面,能够促进学生之间的交流和学习效果的提高。
3.1 小组活动教师可将学生分为小组进行合作活动,例如小组讨论、小组项目等。
这样能够增强学生之间的合作意识和团队精神。
3.2 合作游戏通过合作游戏,教师能够促进学生的社交能力和团队合作意识。
这些游戏可以包括团队竞赛、角色扮演等形式。
3.3 学生互动教师可以引导学生之间的互动交流,鼓励学生提问、回答问题和分享自己的观点。
第二课堂学分制度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课堂学分制度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了实现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全面提高大学生的创新意识,加强实践动手能力,鼓励和倡导学生积极参加第二课堂活动,促进学生个性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每个本科生在校学习期间,需要累计取得8个第二课堂学分方可获得学位证书。
第三条
第二课堂学分必须通过科技、文化、体育活动以及社会实践活动取得或以“科研与创新奖励学分”来获得或与以专业选修课的学分(超出培养计划中规定的专业选修课学分)、第二学士学位、双学位课程学分冲抵,但冲抵学分不能超过4个学分。
第四条
第二课堂学分的认定工作由班级辅导员(班主任)负责完成,学生每学期参加第二课堂活动的材料(各种证书、活动通知、获奖证明等)及第二课堂学分审批表由辅导员(班主任)审查并统计所得学分,同时将上述材料的复印件存档保存。
用附表2的形式制成电子文档。
辅导员(班主任)在每学期初向学生通报其第二课堂学分的取得情况,并督促学生制定完成第二课堂学分的计划。
在学生毕业前最后一学期的5月10日之前将学生所得第二课堂总学分情况报学院审核后由教务员录入学生成绩管理系统。
第五条
第二课堂学分认定的参考标准:
(一)学生参加第二课堂活动取得的“科研与创新”学分依照《华东交通大学大学生“科研与创新”奖励学分制度管理办法》认定。
(二)学生参加第二课堂活动取得的文艺、体育及社会实践学分参照《第二课堂活动学分统计明细表》认定。
第六条
学校各部门应积极为大学生开展第二课堂活动提供条件和场所。
第七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八条
本办法自2004级学生起实施。
华东交大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学校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提高学校安全管理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1. 学校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2. 学校设立安全保卫处,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日常管理、监督和检查,具体职责如下:(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的安全工作要求;(2)制定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3)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4)负责学校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和事故调查处理;(5)协助学校其他部门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三、安全管理制度1. 交通安全管理(1)学校师生员工应遵守交通规则,不得酒后驾车、超速行驶、违章停车;(2)自行车、电动车等交通工具应停放在指定区域,不得随意乱停乱放;(3)校园内行驶的车辆应减速慢行,注意避让行人。
2. 消防安全管理(1)学校应定期开展消防设施检查,确保消防设施完好;(2)师生员工应遵守消防安全规定,不得在校园内吸烟、使用明火;(3)学校应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提高师生员工的消防自救能力。
3. 食品安全管理(1)学校食堂应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标准操作,确保食品卫生;(2)师生员工应选择卫生条件良好的食堂就餐;(3)学校应定期对食堂进行卫生检查,确保食品安全。
4. 用电安全管理(1)师生员工应遵守用电规定,不得私拉乱接电线;(2)学校应定期对用电设施进行检查,确保用电安全;(3)禁止在宿舍、实验室等场所使用大功率电器。
5. 校园安全防范(1)学校应加强校园巡逻,确保校园安全;(2)师生员工应提高警惕,发现可疑情况及时报告;(3)学校应加强校园网络安全管理,防止网络诈骗、病毒入侵等事件发生。
四、安全教育与培训1. 学校应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2. 新生入学教育中应包含安全教育内容,使新生尽快了解和掌握校园安全知识;3. 学校应鼓励师生员工参加各类安全知识竞赛和培训,提高安全素质。
49.华东交通大学大学生第二课堂学分制度管理办法(修订)
华东交通大学大学生第二课堂学分制度管理办法(修订稿)华交教[2006]149号第一条为了实现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全面提高大学生的创新意识,加强实践动手能力,鼓励和倡导学生积极参加第二课堂活动,促进学生个性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每个本科生在校学习期间,需要累计取得9个第二课堂学分(含公益劳动1个学分)方可获得学位证书。
第三条第二课堂学分必须通过科技学术与创新创业、技能培训、文化艺术与体育活动、社团活动与社会工作取得,或以专业选修课的学分(超出培养计划中规定的专业选修课学分)、第二学士学位、双学位课程学分冲抵,但冲抵学分不能超过4个学分。
且在校期间,通过科技学术与创新创业取得的学分不得低于2个学分。
第四条第二课堂学分的认定工作由班级辅导员(班主任)负责完成,各学院教务员负责录入。
学生每年4月将参加第二课堂活动的材料(各种证书、活动通知、获奖证明等)及第二课堂学分审批表上交辅导员(班主任),由辅导员(班主任)审查并统计所得学分,形成第二课堂学分登记表,并将相关材料存档。
辅导员(班主任)在5月前将学生第二课堂学分情况报送各学院教务科,由教务员录入学生成绩管理系统。
第五条第二课堂学分的认定参照《华东交通大学大学生第二课堂活动学分实施细则(试行)》进行。
第六条学校各部门应积极为大学生开展第二课堂活动提供条件和场所。
第七条本办法的解释权归教务处。
第八条本办法自2006级学生起实施。
同时原《华东交通大学“科研与创新”奖励学分制度管理办法》(华交教[2003]233号废止)。
附件:1、华东交通大学大学生第二课堂学分审批表2、华东交通大学第二课堂学分登记表3、华东交通大学大学生第二课堂活动学分实施细则(试行)附表1:华东交通大学大学生第二课堂学分审批表华东交通大学第二课堂学分登记表年月日附件3 华东交通大学大学生第二课堂活动学分实施细则(试行)。
任课须知最新版1.2
华东交通大学理工学院任课教师须知为了提高教学质量,规范教学过程,根据目前教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编制了此须知。
请各分院将课表与须知一并发给各任课教师,请各任课教师严格按须知完成教学任务。
一、课前准备(一)、主讲教师应按照教学计划及教学大纲的基本要求填写“课程教学计划表”。
“课程教学计划表”应一式三份(教师所在分院、学生所在分院及教务处各一份)在开学的第一周上交至教师所在分院教学秘书,由教学秘书收齐,于第二周分别转交到学生所在分院与教务处。
(二)、有课内实验的课程,任课教师应按规定填写实验任务书。
(三)、教师不得擅自停课、调课。
如遇特殊情况,须提前到教师所在分院按有关规定办理调课手续,如果外聘教师一学期调课节数达到6节者,由教师所在分院提出口头警告,达到10节者,学院不再聘用。
二、备课备课是顺利完成课程教学任务、保证课堂教学质量的前提。
任课教师应根据专业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结合选用的教材和学生的实际,深入研究,认真备课。
具体要求:(一)、授课教师在课程开课之前要根据课程性质、教学目的和任务要求提前编写课程教学计划表、教案和讲稿等;使用多媒体授课的课程应提前准备好相应的课件。
(二)、任课教师在每单元授课内容中,应提出具体的教学目标和要求,明确教学重点和难点,设计科学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拟定一定量的习题或思考题,给出学生应该阅读的参考书目等。
(三)、结合学生的实际情况,提出启发学生学习兴趣、加强学生技能培养和提高教学质量的具体措施和方法。
(四)、充分吸收与课程内容相关的最新科研成果,密切注意科技发展动态与学生的具体情况,不断调整、充实,合理组织教学内容,保证教学内容的先进性和适用性。
(五)、同一门课由2人以上同时开课时,应在个人备课的基础上开展教研室集体备课,集思广益,取长补短,提高备课质量。
(六)、教案、讲稿和课件要明确重点、强调难点,并有一定的深度和广度。
要注意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综合应用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
29.华东交通大学本科实验教学管理条例
华东交通大学本科实验教学管理条例华交教[1998]14号实验教学是本科教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重要环节。
其基本任务是:对学生进行基本技能、实验原理、实验方法的训练,使学生掌握现代工程技术、测量方法、先进仪器设备和学科的基本研究方法,培养学生的科学精神、严谨作风及独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为了提高实验教学质量,严密地组织实验教学,特制定本条例。
一、实验教学人员(实验指导教师及实验室技术人员)职责:1.贯彻严谨治学、教书育人的指导思想,言传身教,对学生从严要求,严格管理,树立实事求是、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和良好的教风和学风。
2.根据实验教学计划和培养创新人才的目标,制定实验教学大纲,编写讲义。
对开设的每个实验,认真填写统一格式的实验指导书及其他有关指导文件,明确规定实验的目的、要求、实验内容、实验方法和实验时数,并严格按计划组织实施。
3.各学院按学年填报的“实验教学计划”中的课程名称、实验项目及实验学时等应与“开出课程担任教师表”相一致。
实验教学计划在执行过程中,不得随意撤消或变更实验项目。
由于特殊原因需要撤消或更改实验项目的,须事先向教务处提出书面报告,征得同意后方能执行。
4.教学实验原则上应由任课教师指导。
实验指导教师要认真备课;课前做好仪器设备、器材、工具和其他准备工作。
首次任教某实验课的教师应试讲并事先预做该实验,以取得指导资格。
二、实验室主任的主要职责是:1.负责编制实验室建设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和检查执行情况;2.领导并组织完成实验室的工作任务,搞好实验室的管理,贯彻实施有关规章制度;3.领导本室各类人员的工作,制定岗位责任制,负责本室专职人员的培训及考核工作;4.负责实验室的综合性、设计性、开放性实验的建设和管理工作;5.负责实验室仪器设备的申报、维修、报废及低值易耗品购买的审核工作等。
三、实验指导教师应督促学生做到:1.明确实验的目的要求。
[管理制度]华东交通大学学生违反学校规章制度规定
【最新卓越管理方案您可自由编辑】(管理制度)华东交通大学学生违反学校规章制度规定华东交通大学学生违反学校规章制度规定(2005年7月14日校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第壹章总则第壹条对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学生,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下列之壹的纪律处分:1、警告;2、严重警告;3、记过;4、留校察见;5、开除学籍。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全日制本科生、专科(高职)生、研究生。
第三条对学生的处分材料均归入本人档案。
第二章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处理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1、违反宪法,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破坏安定团结、组织和煽动闹事、扰乱社会秩序的;2、触犯国家刑律,构成刑事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或触犯国家刑律,虽未受到处罚,但情节严重的;3、剽窃、抄袭他人研究成果,情节严重的;4、违反外事纪律,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5、盗用学校名义进行各类欺骗活动或以此牟利,造成严重后果的;6、参和传销或进行邪教、圭寸建迷信活动的;第五条学生违反治安管理被处以治安罚款者,视情节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被处以治安拘留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第六条对擅自离校或无故旷课(不包括双休日和节假日)的学生,视情节给予下列处分: 1、对擅自离校的学生给予下列处分:(1 )擅自离校1天,给予警告处分;(2)擅自离校2-3天给予严重警告处分;(3)擅自离校4-5天之上,给予记过处分;(4)擅自离校5-9天之上,给予留校察见处分;(5)擅自离校10天之上,给予开除学籍处分;2、对无故旷课学生视情节给予下列处分:(1) 壹学期累计旷课达10学时, 给予警告处分;(2) 壹学期累计旷课达20学时, 给予严重警告处分;(3) 壹学期累计旷课达30学时, 给予记过处分;壹学期累计旷课达40学时, 给予留校察见处分;(5) 壹学期累计旷课达50学时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第七条考生有下列行为之壹者,属违反考试纪律,给予严重警告处分,该门课程总成绩以零分记:1、不按指定位置就坐,且不听从监考教师调动者;2、不按规定将书包以及和考试有关的笔记、资料或电子记事本等放于指定地点,且不听监考教师劝告者;3、监考教师要求出示学生证或身份证而拒绝出示者;4、擅自携带试卷离开考场者;5、带BP机、手机进入考场且不上交者;6、考试不及格,对任课教师提出无理要求,或请人说情,请客送礼等不听劝阻者。
高等学校课堂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课堂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教师和学生的课堂教学活动。
三、教师职责1. 教师应按时上课,不得迟到、早退、缺课。
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向教务处请假。
2. 教师应穿着整洁,仪表大方,讲普通话,符合教师形象。
3. 教师应认真备课,制定详细的教学计划,确保教学内容充实、有序。
4. 教师应遵循教学大纲,注重启发式教学,引导学生主动思考、积极探究。
5. 教师应严格控制课堂纪律,维护课堂教学秩序,对违反纪律的学生给予适当教育。
6. 教师应关注学生的学习情况,及时了解学生的需求,为学生提供辅导和帮助。
7. 教师应充分利用多媒体教学手段,提高课堂教学效果。
四、学生职责1. 学生应按时上课,不得迟到、早退、缺课。
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向班主任请假。
2. 学生应穿着整洁,仪表大方,尊重教师,积极参与课堂活动。
3. 学生应认真听讲,做好笔记,积极参与课堂讨论,提高学习效果。
4. 学生应遵守课堂纪律,不得随意走动、说话、玩手机等,影响他人学习。
5. 学生应主动提问,与教师互动,提高自身素质。
五、课堂纪律1. 课堂纪律是课堂教学顺利进行的重要保障,全体师生应共同遵守。
2. 教室门铃响起后,学生应迅速回到座位,保持安静,等待上课。
3. 上课时,学生应保持座位整洁,不得随意走动、交谈、吃零食等。
4. 教师进入教室后,学生应起立致敬,教师回礼后开始上课。
5. 课堂讨论时,学生应尊重他人意见,保持秩序,不得争吵、打闹。
6. 上课期间,学生不得随意离开教室,如有急事需请假。
六、考核与奖惩1. 教师课堂教学质量将纳入年度考核,对表现优秀的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学生课堂表现将纳入操行评定,对违反纪律的学生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给予处分。
3. 对违反课堂纪律的师生,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等处分。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华东交大工作量计算办法(修订稿2013)
华东交大工作量计算办法(修订稿2013)华东交通大学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试行稿)华交教[2003]175号教师教学工作量反映了教师在主讲,辅导,实验,课程设计,教学实习,毕业实习及毕业论文(设计)等各个教学环节中的工作完成情况。
衡量教师在主讲,辅导及实验等教学环节中的教学工作量的主要参数是“计划学时数(N)”、“班级系数(a)”、“课程系数(b)”、“教学类别系数(C)”;衡量教师在指导教学实习教学环节中的教学工作量的主要参数是“指导周数”和“指导班级数”;衡量教师在指导课程设计、毕业实习及毕业论文(设计)主要参数是“指导周数”和“指导学生数”。
对于非外语类理论课程实行双语教学的情况(只限于其中的理论课时部分),其主讲教师的教学工作量根据华交教[2004]159号《华东交通大学关于在本科实施双语教学的办法》执行。
对于教学质量优秀、较差或很差的,报教务处备案。
一、理论教学工作量计算(一)教学工作内容1、主讲教师主讲教师工作的内容包括:A、备课。
含教材选定、讲稿编写、教案编制、教学日历及实验任务书填写等。
B、主讲。
含课堂讲授,上机指导、实验指导、批改作业及实验报告、课外辅导答疑等。
C、教学总结。
含考试命题、阅卷评分与成绩评定、教学小结、试卷装订与存档等。
说明:带辅导教师的主讲教师不得将任何教学内容完全交给辅导教师。
对于合班上课情况,主讲教师至少批改1/3学生的作业;对于每门课程,在主讲教师现场指导的情况下,辅导教师可讲授4个学时(不含习题课、讨论课) 的教学内容。
2、专职辅导教师⑴专职辅导教师的认定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教师可以认定为专职辅导教师,可进行辅导教学工作:A、无主讲资格的助教或者见习助教。
B、在“青年教师导师制”指导期限内被指导且无主讲资格的青年教师。
C、学期中调入的无法安排教学任务的青年教师。
D.试用期内的教师⑵专职辅导教学工作的内容教学工作的内容包括:A、全程听课。
B、辅导。
包括上习题课、讨论课、上机指导、批改作业及实验报告、课外辅导答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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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交通大学课堂教学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课堂教学是高等学校教学活动的重要环节,直接影响着高校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为了加强课堂教学管理、稳定教学秩序、推动教风学风建设,根据校党委《进一步加强本科教学工作,全面提升教学质量的决定》和《加强和改进学生工作的若干意见》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教师课堂教学职责
第二条教师要为人师表,严于律己,善于学习,锐意改革,须按教学大纲要求认真备课,科学合理地安排教学内容及进度,及时更新教学内容,创新教学方式与方法,鼓励更多地采用启发式、参与式、讨论式、交互式等教学方法,引导学生自主学习,努力提高教学技能和水平,不断增加课堂教学的吸引力,提高教学质量。
第三条教师要严格遵守课堂教学纪律:未按规定办理手续或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课、停课、请人代课;不得任意减少课时;不得迟到和提前下课;不得在课堂上做与授课无关的事(如在课堂上接听手机等)。
违反者,一经查实,将严格按照《华东交通大学关于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规定》(华交教[2013]137号)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四条教师应实施“上课礼”,应强化对课堂教学秩序的管理,对学生课堂出勤情况进行抽查,学生考勤情况应作为平时成绩的重要----------专业最好文档,专业为你服务,急你所急,供你所需-------------
依据。
教师应于每个月5号前将上个月学生出勤信息、课堂纪律情况等及时通报学生所在班级辅导员,对于出勤率较低的班级,任课教师应及时反馈给相关学院。
对学生上课打瞌睡、吃东西、玩手机等不良行应进行批评教育,不能放任自流。
教师未对学生出勤情况进行抽查并及时提供考勤记录给辅导员的,第一次由学院给予批评教育,第二次将由教务处在学校公文系统中予以不点名通报,第三次将按教学差错进行处理。
第五条辅导员应协助课堂教学管理,课前(后)抽查学生到课情况。
应严格执行审批假制度,及时处理教师提供的信息,对迟到、旷课或有其它不良行为的学生要加强教育,及时纠正。
应及时处理任课教师提供的课堂信息并通报学生请假情况。
辅导员未抽查学生到课情况,未严格执行审批假制度,未及时处理任课教师提供的课堂考勤和课堂纪律信息,未及时将学生请假情况提前向任课教师通报的,第一次由学院给予批评教育,第二次将由学工处在学校公文系统中予以不点名通报。
辅导员工作配合不力,不能有效开展针对性思想教育工作,取消其评先评优资格,并通报到本人所在学院。
对所带班级多次出现大面积缺勤、整改不力的辅导员,依据《辅导员考核办法》的有关规定,视情况轻重在学年考核中认定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
第三章学生课堂纪律要求
第六条学生上课必须提前5分钟进入教室,并依次坐好,不得----------专业最好文档,专业为你服务,急你所急,供你所需-------------
迟到、早退或旷课,因病、因事不能上课者,必须事先请假。
请假手续须按《学生手册》相关规定办理。
学生无故旷课达课程学时1/10者,或因病、因事缺课达课程学时1/3者,以及学期作业或实验报告缺交达1/3者,均取消该课程考试资格,且成绩以零分计。
每学年无故旷课2学时者,取消该学年评先评优资格;每学年累计无故旷课达10学时者,给予警告处分;每学年连续无故旷课两周或累计50学时者,应予退学。
第七条学生上课必须衣着整洁,不准穿拖鞋、背心或赤脚进入教室。
上课时须行“上课礼”。
上课必须带好教材、笔记本和有关文具,应专心听讲,遵守课堂纪律,不准打瞌睡、玩手机,不准随意进出教室,不准在教学区内喧哗、接打手机、听音乐、吸烟、吃零食或做其他任何有碍课堂秩序的事。
第四章课堂教学的监督检查
第八条校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次,巡课不少于3次。
校督导组对全校教师进行不定期听课,每学期不少于12次。
第九条教务处和校督导组须不定期对教学进度、教学内容,教师上课迟到、提前下课、缺勤、擅自调改课、课堂纪律以及学生到课率、听课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第十条各学院每学期应制定课堂教学督查方案,开展常规性督查活动,并建立课堂教学督查档案。
教务处和校督导组对各学院课堂督查情况及督查档案进行不定期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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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各学院党政领导每两周听课不少于1次,巡课不少于1次,同时保证每周有院领导听(巡)课。
学院督导组对本院教师开展不定期听课,每学期不少于12次。
各系(教研室)组织本教研室老师互相听课,听课次数每学期不少于2次。
辅导员应主动掌握所带班级的学习状况,每周课前(后)抽查学生到课情况不少于3次。
第十二条鼓励和支持学生自我管理、自我监督。
学生党员、学生干部要带头落实“上课礼”;班干部要严格执行课堂出勤登记制度,如实记录在册,并及时报告辅导员;鼓励学生相互监督,及时、主动提醒和纠正违反课堂纪律或言行举止不文明等行为。
学院要指导学生党员、学生干部建立教学信息反馈制度和学生督导制度,及时反馈学生对教师课堂教学的意见和建议;要组建学生督导队,对学生上课迟到、带食物进教室、衣着不规范、言行举止不文明等不良行为进行督导纠正。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办法从发布之日开始执行。
第十四条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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