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入侵探测器通用技术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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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超 声 波 入 侵 探 测 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超 声 波 入 侵 探 测 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超声波入侵探测器本标准参照采用国际电工委员会IECTC79(秘书处)53号文件(超声波入侵探测器)(1987年版。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超声波入侵探测器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安装在室内的入侵报警系统的超声波入侵探测器。

超声波入侵探测器除符合GBl0408.1的规定外,还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

2引用标准GBl0408.1 入侵探测器通用技术条件GB4208 外壳防护等级的分类3术语3.1 超声波入侵探测器 ultrasonic intrusion detector应用多普勒原理,对移动的人体反射的超声波产生响应引起报警的装置。

3.2 传感器 sensor超声波入侵探测器的发射和接收部件。

3.3 超声波辐射 ultrasonic radiation频率不小于22kHz的声波辐射。

3.4 探测范围边界 boundary of detection coverage当参考目标从不同方向朝着探测器移动而引起报警状态的最远点的集合3.5 最大探测距离 maximum detection range从探测范围边界到探测器的最远距离。

4 技术要求超声波应能覆盖所规定的空间范围,能探测到该空间范围内移动的人,探测器应设灵敏度调节装置以根据不同的保护环境和对象调节探测范围的大小。

4.2 性能4.2.1 工作频率探测器的工作频率不小于22kHz。

4.2.2 电源电压额定工作电压如无特殊规定应为12VDC。

4.2.3 探测范围边界表B1试验方案4:6的判决标准表(α=0.20,β=0.20,Dm=2.0)注:相关失效数大于或等于8,一律拒收。

表B2试验方案4:7的判决标准表(α=0.20,β=0.20,Dm=3.0)在正常环境条件下,不调整灵敏度,探测范围应符合产品说明书中给定值,不得超过给定值的25%。

4.2.4 灵敏度参考目标以每秒一步(约0.75m/s)的速度沿轴向从探测器边界处向探测器移动,在3m 或最大探测距离的30%之内(二者中取其小值)应报警;但参考目标的移动小于0.2m不应报警。

公共安全行业标准

公共安全行业标准

公共安全行业标准发布时间:0000-00-00 点击次数:260公 共 安 全 行 业 标 准一 安全防范报警类1 GB 10408—89 《入侵探测器通用技术条件》本标准规定了入侵探测器的通用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是设计、制造入侵探测器及制定各类入侵探测器技术条件的基本依据。

2 GB 10408.2—89 《超声波入侵探测器》本标准规定了超声波入侵探测器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

本标淮适用于安装在室内的入侵报警系统的超声波入侵探测器。

3 GB 10408.3—89 《微波入侵探测器》本标准规定了使用在建筑物内的入侵报警系统的微波多普勒探测器的特殊要求和试验方法,是设计、制造微波入侵探测器的主要依据。

4 GB 10408.4—89 《主动红外入侵探测器》本标准规定了入侵报警系统中主动红外入侵探测器在性能、结构和安装方面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室内或室外安装的主动红外入侵探测器。

5 GB 10408.5—89 《被动红外入侵探测器》本标准规定了入侵报警系统中被动红外入侵探测器在性能、结构和安装方面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安装在室内的被动红外入侵探测器。

6 GB 10408.6—91 《微波和被动红外复合入侵探测器》本标准规定了在建筑物内使用的入侵报警系统中微波和被动红外复合探测器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是设计、制造和检验的基本依据。

7 GB 10409—89 《防盗保险柜》本标准规定了装有机械和电子密码锁,并带报警装置的防盗保险柜技术要求与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内部容积小于1m3的各种类型的防盗保险柜。

8 GB 12662 —90 《爆炸物销毁器技术条件》本标准规定了爆炸物销毁器的技术条件,是设计、制造、验收爆炸物销毁器的基本依据 。

本标准适用于销毁简易包装的爆炸物,销毁时不引发爆炸的爆炸物销毁器。

9 GB 12663—90 《防盗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本标准规定了一般民用建筑物内安装的防盗报警控制器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是设计、制造、验收防盗报警控制器的基本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入侵报警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入侵报警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入侵报警系统工程设计规范--------------------------------------------------------------------------------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2 0 0 7年8月1日中国计划出版社2007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586号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入侵报警系统工程设计规范》的公告现批准《入侵报警系统工程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394—2007,自2007年8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3.0.3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oO七年三月二十一日前言根据建设部建标[2001]87号文件《关于印发“二o O o至二Oo一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的要求,本规范编制组在认真总结我国入侵报警系统工程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参考国内外相关行业的工程技术标准,广泛征求国内相关技术专家和管理机构的意见,制定了本规范。

本规范是《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 50348的配套标准,是安全防范系统工程建设的基础性标准之一,是保证安全防范工程建设质量、保护公民人身安全和国家、集体、个人财产安全的重要技术保障。

本规范共10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系统构成,系统设计,设备选型与设置,传输方式、线缆选型与布线,供电、防雷与接地,系统安全性、可靠性、电磁兼容性、环境适应性,监控中心。

本规范中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公安部负责日常管理,由全国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00)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在应用过程中如有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送全国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北京市海淀区首都体育馆南路一号,邮政编码:100044,电话:010———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主编单位:全国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参编单位:中国兵器工业集团第二一二研究所西安北方信息产业有限公司陕西省公安厅科技处主要起草人:李天銮施巨岭刘希清万军金巍目次1总则 (1)2术语 (2)3基本规定 (3)4系统构成 (5)5系统设计 (7)5.1纵深防护体系设计 (7)5.2系统功能性能设计 (7)6设备选型与设置 (10)6.1探测设备………………………………………………(1 o)6.2控制设备………………………………………………(1 2)6-3无线设备………………………………………………(1 2)6.4管理软件 (13)7传输方式、线缆选型与布线 (14)7.1传输方式………………………………………………(1 4)7.2线缆选型……………‘………………………………..(1 4)7.3布线设计 (15)8供电、防雷与接地 (15)9系统安全性、可靠性、电磁兼容性、环境适应性…………(1 8)10监控中心……………………………………附录A设计流程与深度……………………………………附录B常用入侵探测器的选型要求………………………本规范用词说明…-…………………………………………..附:条文说明…………………………………………………1总则1.0.1为了规范入侵报警系统工程的设计,提高入侵报警系统工程的质量,保护公民人身安全和国家、集体、个人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

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工程设计规范.doc

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工程设计规范.doc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16676—1996 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工程设计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工程设计规范,是设计、审查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工程的技术依据。

本标准适用于银行营业场所和其他金融机构营业场所的安全防范工程。

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7401—87 彩色电视图像质量主观评价方法GBl0408.1—89入侵探测器通用技术条件GBl2663—90 防盗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GA38—92银行营业场所风险等级和防护级别的规定国家技术监督局1996—12—18批准1997—07—01实施GA/T74—94 安全防范系统通用图形符号GA/T75—94 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3 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3.1 信息卡informat50n card 贮存有关信息资料的硬质卡片,如:磁条卡、威根卡、条码卡、红外卡、智慧卡等。

3.2 处置预案Processing 9chedule 预先设置的处理各种报警情况的方案。

3.3 盲区blind zone 在警戒范围内,探测器未能探测到的区域。

4 工程勘察4.1 勘察内容4.1.1 现场勘察内容是工程设计基础和依据,勘察内容与要求如下:a)按照GA38-92第4章的有关规定,根据用户对房屋的安排使用情况确定一号区、二号区、三号区的具体区域和位置,在建筑平面图上标注清楚;b)对重点保卫部位的所有出人口的位置、门洞尺寸、用途、数量、重要程度,要进行勘察记录;c)勘察确定营业场所外围警戒边界,测量周界长度,确定周界大门的位置和数量,记录四周交通和房屋状态,根据实际地形、地物提出周界警戒线的基本防护形式;d)勘察确定防护区域内的所有窗,包括天窗,并记录外形尺寸;e)勘察确定摄像机的位置,要进行现场模拟试验,一天的光照变化和夜间可能提供的光照度情况要进行记录,监视范围和;图像质量符合要求,方可作为预定安装位置;r)对防护目标部位,应测量其附近产生的有规律性的电磁:波辐射强度,对无线电干扰强度高的区域要进行记录: g)调查一年中工程现场的温度、湿度、风、雨、雾、雷电变化情况和持续时间(以当地气象资料为准);h)各种探测装置的安装位置要进行实地勘察,进行现场模拟试验,符合监控范围要求,方可作为预定安装位置。

微波入侵探测器国家标准

微波入侵探测器国家标准

微波入侵探测器国家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微波入侵探测器Microwave intrusion detectors本标准参照采用国际电工委员会IEC TC 79 (中央办公室)26号文件《微波入侵探测器》(1988年版)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使用在建筑物内的入侵报警系统的微波多普勒探测器的特殊要求和试验方法,是设计、制造微波入侵探测器的主要依据。

微波入侵探测器除符合GB 10408.1 的规定外,还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2 引用标准GB10408.1 入侵探测器通用技术条件.GB4208 外壳防护等级的分类3 术语3.1 微波入侵探测器microwave intrusion detector应用多普勒原理,辐射频率大于9GHZ的电磁波,覆盖一定范围,并能探测到在该范围内移动的人体而产生报警信号的装置.3.2 传感器sensor探测器的发射或接收部件.3.3 微波辐射microwave radiation频率大于9GHZ的电磁波辐射.3.4探测范围边界boundary of detection coverage当参考目标从不同方向朝着探测器移动引起报警状态的最远点的集合.3.5 探测距离detection range在指定的方向上从探测器到探测范围边界的径向距离.4 技术要求4.1 一般要求探测器应由一个或多个传感器和信号处理器组成.探测器应具有能改变探测范围的方法.4.2 性能4.2. 1 工作频率探测器使用的频率应大于9GHZ、而小于15GHZ,其中心频率为10.525GHZ.4.2.2 电源电压额定工作电压如无特殊规定应为12V DC4.2.3 探测范围边界在正常环境条件下,不调整灵敏度,探测器的最大探测范围边界应符合制造厂技术条件的规定,但不得超过该值的25% .4.2.4 探测器灵敏度参考目标从探测范围边界处,沿径向以每秒一步(约0.75m/s)的速度接近探测器,移动3m或最大探测距离的30%之内(二者取其小值),应产生报警;移动小于0.2m不应产生报警.4.2.5 报警状态的恢复产生报警状态后,参考目标停止运动,探测器应在10 s 之内恢复到警戒状态.4.2.6 可探测速度范围可探测速度应在0.3~3 m/s之间.4.2.7 间歇移动报警功能探测器应能探测参考目标的间歇移动.间歇移动距离为5m或最大探测距离的50%以内(二者取其小值),应产生报警.4.2.8 信号线的保护信号线发生断路、短路或并接其他负载,应发出报警信号。

防盗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

防盗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

防盗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前言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是对GB 12663-1990《防盗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的修订。

本标准参考了英国LPS 1200《入侵和劫持报警控制指示器(Control and indicating equipment for intruder and hold-up alarms)1994年1月第一办版》。

本标准较前版有如下重要技术内容改变:1、本标准在产品功能方面进行了较大的扩充,引入了国际较先进的要求,扩展了标准的覆盖面,并将产品分成三个等级;2、本标准引用了等同采用国际标准的最新版本电磁兼容国家标准,选择了适当严酷等级,以便与国际标准接轨;3、本标准对产品安全性要求做了补充;4、对产品标志的要求更高、更具体,有利于产品规范化。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同时代替GB 12663-1990。

本标准的附录A和附录B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业清、李秀林。

本标准于1990年12月首次发布,2001年首次修订。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用于建筑物内及其周围的防盗报警控制器的功能、性能和试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有线系统的防盗报警控制器的生产和检验。

本标准不包括防盗报警控制器与远程监控站之间系统数据的加载和卸载内容。

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位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191-1990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4208-1993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eqv IEC 60529-1989)GB/T 11463-1989 电子测量仪器可靠性试验GB/T 15211-1994 报警系统环境试验GB 16796-1997 安全防范报警设备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GB/T 17626.2-1998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idt IEC 61000-4-2:1995)GB/T 17626.3-1998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idt IEC 61000-4-3:1995)GB/T 17626.4-1998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idt IEC 61000-4-4:1995)GB/T 17626.5-1999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idt IEC 61000-4-5:1995)GB/T 17626.11-1999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电压暂降、短时中断和电压变化的抗扰度试验(idt IEC 61000-4-11:1994)3 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GB50394-2007入侵报警系统工程设计规范(含条文说明)

GB50394-2007入侵报警系统工程设计规范(含条文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入侵报警系统工程设计规范Code of design for intrusion alarm systems englneerlngGB 50394-2007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2 0 0 7年8月1日中国计划出版社2007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586号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入侵报警系统工程设计规范》的公告现批准《入侵报警系统工程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394—2007,自2007年8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oO七年三月二十一日前言根据建设部建标[2001]87号文件《关于印发“二o O o至二Oo一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的要求,本规范编制组在认真总结我国入侵报警系统工程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参考国内外相关行业的工程技术标准,广泛征求国内相关技术专家和管理机构的意见,制定了本规范。

本规范是《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 50348的配套标准,是安全防范系统工程建设的基础性标准之一,是保证安全防范工程建设质量、保护公民人身安全和国家、集体、个人财产安全的重要技术保障。

本规范共10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系统构成,系统设计,设备选型与设置,传输方式、线缆选型与布线,供电、防雷与接地,系统安全性、可靠性、电磁兼容性、环境适应性,监控中心。

本规范中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公安部负责日常管理,由全国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00)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在应用过程中如有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送全国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北京市海淀区首都体育馆南路一号,邮政编码:100044,电话:010—,传真:010—,E—mail:tcl00 )以供修订时参考。

GB1040[1].4-89主动红外入侵探测器

GB1040[1].4-89主动红外入侵探测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UDC 681.892.614.84主动红外入侵探测器 GB 10408.4—89Active infrared intrusion detectors本标准参照采用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出版物839—2—3《室内用红外线遮断探测器技术要求》(1987年)1 主题内容与适应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入侵报警系统中主动红外入侵探测器在性能、结构和安装方面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室内或室外安装的主动红外入侵探测器。

主动红外入侵探测器除符合GB 10408.1的规定外,还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

2 引用标准GB 10408.1 入侵探测器通用技术条件GB 4208 外壳防护等级的分类3 术语3.1 主动红外入侵探测器 active infrared intrusion ditector发射机与接机之间的红外辐射光束,完全或大于给定的百分比部分被遮断时能产生报警状态的探测器装置。

主动红外入侵探测器一般应由单独的发射机和接收机组成,收、发机分置安装。

3.2 探测距离 detection range发射机与接收机分置安装能满足本标准技术要求的间距。

3.3 最大射束距离 maximum beam range发射机与接收机分置安装,接收机能收到红外射束的最大距离。

4 技术要求4.1性能要求4.1.1发射机光谱发射机的红外辐射光谱应在可见光光谱之外(其波长应大于0.76um)。

4.1.2发射机射束角度发射机应辐射窄射束,在与射束轴线大于15°任意位置处的功密度比射束内任何部分最强点的功率密度应低20dB以上。

4.1.3 接收机接收角度接收机的接收角度,在与接收机光学系统轴线大于15°任意位置处接收到的红外辐射应比在该轴线方向上接收到的辐射衰减20dB以上。

4.1.4 接收机光谱带宽接收机仅对波长大于0.76um的近红外光谱敏感,对波长小于0.76um的灵敏度应至少比光谱带内的最大灵敏度低20dB以上。

5、入侵报警系统技术要求GA T368(2001)

5、入侵报警系统技术要求GA T368(20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T368—2001入侵报警系统技术要求Specification for intrusion alarm system(IEC 60839-1-1 Alarm System Part1,1988)General reguirements-Sectiun One-General,NEQ前言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非等效采用IEC 60839-1-1《报警系统一般要求总则》(1988)。

本标准与IEC 60839-1-1(1988)的主要不同在于:1)根据我国安全技术防范行业的实际,对术语和定义进行了适当的增删。

2)根据信息技术的发展和报警专业标准化的最新成果,在规范性引用文件中,除增加了91年出版的IEC 60839-5系列标准外,还增加了2001年出版的IEC 60839-7系列标准,这两个系列标准即将转化为我国标准。

同时还引用了我国安防专业近来来制定的有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3)在原标准的基础上,更加强调系统的安全性、电磁兼容性和可靠性,增加了相关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由公安部科技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S/TC100)归口。

本标准由中国兵器工业集团第二一二研究所西安北方信息产业有限公司、陕西省公安厅科技处技防办、SACS/TC100秘书处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天銮、万军、金巍、周明锦、刁群、康凤琴。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用于保护人、财产和环境的入侵报警系统(手动式和被动式)的通用技术要求,是设计、安装、验收入侵报警系统的基本依据。

本标准适用于建筑物内、外部的入侵报警系统。

本标准不涉及远程中心,也不包括入侵报警系统与远程中心之间通信数据的加载和卸载。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弱电智能化行业现行规范标准大全

弱电智能化行业现行规范标准大全

弱电智能化行业现行规范标准大全!绝对有用!2018-10-12 07:00一、入侵报警系统(1)《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2004)(2)《入侵报警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94—2007)(3)《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2013)(4)《入侵探测器通用技术条件》(GB10408.1—2000)(5)《超声波多普勒探测器》(GB10408.2—2000)(6)《微超声波多普勒探测器》(GB10408.3—2000)(7)《主动红外入侵探测器》(GB10408.4—2000)(8)《被动红外入侵探测器》(GB10408.5—2000)(9)《微波和被动红外复合入侵探测器》(GB10408.6—2009)(10)《振动入侵探测器》(GB/T10408.8—2008)(11)《磁开关入侵探测器》(GB15209—2006)(12)《防盗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GB12663—2001)(13)《文物系统博物馆安全防范工程设计规范》(GB/T16571—2012)(14)《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工程设计规范》(GB/T16676—2010)(15)《文物系统博物馆风险等级和安全防护级别的规定》(GA27—2002)(16)《安全防范工程费用概算编制方法》(GA/T70—2014)(17)《安全防范系统通用图形符号》(GA/T74—2000)(18)《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GA/T75—94)二、视频安防监控系统(1)《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95—2007)(2)《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50314—2015)(3)《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2013)(4)《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2004)三、出入口控制(门禁)系统(1)《出入口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96—2007)(2)《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50314—2015)(3)《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2013)(4)《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2004)(5)《防盗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GB12663—2001)(6)《文物系统博物馆安全防范工程设计规范》(GB/T16571—2012)(7)《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工程设计规范》(GB/T16676—2010)四、可视对讲系统(1)《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50314—2015)(2)《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2013)(3)《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2004)(4)《防盗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GB12663—2001)(5)《文物系统博物馆安全防范工程设计规范》(GB/T16571—2012)(6)《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工程设计规范》(GB/T16676—2010)五、电子巡查系统(1)《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2013)(2)《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50314—2015)(3)《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2004)(4)《电子巡查系统技术要求》(GA/T644—2006)六、停车场管理系统(1)《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50314—2015)(2)《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2013)(3)《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2004)七、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农村防火规范》(GB50039—2010)(3)《建筑防雷设计规范》(DB32/T1198-2008)(4)《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2014)(5)《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2014)(6)《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2014)(7)《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01)(8)《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098-2009)(9)《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10)《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11)《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51—2010)(12)《小型石油库及汽车加油站设计规范》(GB50156—2012)(13)《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1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2007)(15)《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183—2015)(16)《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96—2010)(17)《水喷雾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92—2014)(18)《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95)(19)《火力发电厂与变电所设计防火规范》(GB50229—2006)(20)《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2005)(21)《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2007)(22)《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50314—2015)(23)《消防技术文件用消防设备图形符号》(GB4327—2008)(24)《火灾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GB4717—2005)(25)《消防词汇》(GB/T5907.5-2015)(26)《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9年5月1日执行)(27)《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2013)八、建筑设备监控系统(1)《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GB50093—2013)(2)《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50314—2015)(3)《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2013)九、智能化系统集成(1)《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50314—2015)(2)《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2013)(3)《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2004)十、卫星电视及有线电视系统(1)《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2008)(2)《有线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200—94)(3)《30MHz~1GHz声音和电视信号的电缆分配系统》(GB/T11318.9—1996)(4)《卫星广播电视地球站设计规范》(GYJ41—89)(5)《有线电视广播系统技术规范》(GY/T106—99)(6)《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50314—2015)(7)《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2013)十一、公共广播及紧急广播系统(1)《厅堂扩声系统设计规范》(GB50371—2006)(2)《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3)《卫星广播电视地球站设计规范》(GYJ41—89)(4)《有线电视广播系统技术规范》(GY/T106—99)(5)《工业企业扩音通信系统工程设计规范》(CECS:6294)(6)《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50314—2015)(7)《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2013)十二、综合布线系统(1)《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50312—2007)(2)《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11—2007)(3)《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50314—2015)(4)《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2013)(5)《城市住宅建筑综合布线系统设计规范》(CECS119—2000)十三、弱电常用图像符合(1)《建筑电气工程设计常用图形和文字符合》(00DX001)(2)《电工术语》(GB/T2900)(3)《消防文件用设备图形符合》(GB/T4327—2008)(4)《消防词汇》(GB/T5907.5-2015)(5)《电气简图用图形符合》(GB/T4728)(6)《电气设备图形符合》(GB5465.2—2008)(7)《电气技术用文件的编制》(GB/T6988)(8)《导体的颜色或数字标识》(GB7947—2010)(9)《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11—2007)(10)《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12—2007)(11)《电信工程制图与图形符合》(YD/T5015—2015)(12)《安全防范系统通用图形符合》(GA/T74—2000)(13)《火灾报警设备图形符合》(GAT229—1999)(14)《管路系统的图形符合》(GB/T6567.1—2008)(15)《暖通空调制图标准》(GB/T50114—2010)。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2004年第20号公告——安全技术防范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入侵探测器产品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2004年第20号公告——安全技术防范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入侵探测器产品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2004年第20号公告——安全技术防范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入侵探测器产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04.06.24•【文号】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2004年第20号公告•【施行日期】2004.06.2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认证认可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修订,新法规名称为《国家认监委公告2009年第4号--关于发布安全防范类产品强制性认证新版实施规则的公告》(发布日期:2009年1月7日实施日期:2009年1月7日)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2004年第20号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认监委制定了《安全技术防范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入侵探测器产品》(CNCA-10C-047:2004)、《安全技术防范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防盗报警控制器》(CNCA-10C-052:2004)、《安全技术防范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汽车防盗报警系统产品》(CNCA-10C-053:2004)和《安全技术防范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防盗保险柜(箱)产品》(CNCA-10C-054:2004)(见附件),现予以公告,自2004年8月1日起施行。

原《安全技术防范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入侵探测器产品》(CNCA-10C-047:200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作废。

附件:安全技术防范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二00四年六月二十四日附件:安全技术防范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入侵探测器产品编号:CNCA10C047:20042004-06-24发布2004-08-01实施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目录1 适用范围2 认证模式3 认证的基本环节4 认证实施的基本要求4.1 认证的委托和受理4.2 型式试验4.3 初始工厂审查4.4 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4.5 获证后的监督5 认证证书的维持和变更5.1 认证证书的维持5.2 认证证书覆盖内容5.3 认证产品的变更5.4 认证证书覆盖产品的扩展5.5 认证单元的扩展5.6 认证的缩小6 认证证书的暂停、注销和撤销7 认证标志使用的规定7.1 变形认证标志的使用7.2 准许使用的标志样式7.3 加施方式和位置8 收费附件1:入侵探测器产品强制性认证单元划分说明附件2:入侵探测器产品强制性认证检测项目和检测依据附件3:入侵探测器产品强制性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1.适用范围本规则规定了安全技术防范系统中入侵探测器产品强制性认证的要求。

文物系统博物馆安全防范工程设计规范

文物系统博物馆安全防范工程设计规范

文物系统博物馆安全防范工程设计规范文物系统博物馆安全防范工程设计规范GB/T 16571—1996前言本标准是GA-27《文物系统博物馆风险等级和拿权防护级别的规定》的配套标准,对问系统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提出了应该遵循的规范,从而使风险等级和防护级别的贯彻落实更具有操作性。

本标准的编写思路是:1. 与GA-27标准的主题即:三中风险等级和对应的防护级别紧密联系,提出九种设计规范式;2. 与工程程序要求相联系,突出了工程设计前对工程进行现场勘察的规范与要求;3. 突出工程设计特点,不与各种相关联的产品标准中的有关内容相重复;4. 基本不涉及工程安装、施工、维修方面的要求;5. 强调实体防护在文物系统防范中不可忽略的作用;6. 强调总体防范效果。

本标准没有对应的国际或国外先进标准,在具体内容上,参考采用了一些国外先进安全防范系统设备中的功能,结果国内的文物系统安全防范工程审核时的经验总结以及工程验收中的发现的具体问题,提出一些有针对性的防范性的要求。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防范报警西标准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国家文物安全技术防范工程审核组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郝文起、杜绍熔、姜福成、郭远锐。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文物系统博物馆GB/T16571—1996安全防范工程设计规范Designed criterion of security and alarmEngineering for cultural museums series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文物系统博物馆安全防范工程的设计要求,是设计文物系统博物馆安全防范工程的技术户依据。

本标准使用于文物系统别及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商店、考古研究所和其他收集文物标本的场所。

工艺美术、档案馆大呢感可参照使用。

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应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有效。

所有标准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发各方面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入侵探测器通用技术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入侵探测器通用技术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入侵探测器通用技术条件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入侵探测器的通用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是设计、制造入侵探测器及各类入侵探测器技术条件的基本基础。

本标准适用于防盗报警系统中使用的各类入侵探测器,也适用于防盗、防火复合系统中的入侵探测器。

2.引用标准GB4208 外壳防护等级的分类GB6833.1 电子测量仪器的电磁兼容性试验规范总则GB6833.3 电子测量仪器电磁兼容性试验规范静电放电敏感度试验GB6833.4 电子测量仪器电磁兼容性试验规范电源瞬间敏感度试验GB6833.5 电子测量仪器电磁兼容性试验规范辐射敏感度试验3.术语3.1 入侵探测器intrusion detectors用来探测入侵者的移动或其他动作的电子及机械部件所组成的装置。

3. 2 电路 high voltage circuit交流电压有效值大于30V、直流电压大于42.4V,且交流电压小于600V并具有过压限制的电路。

3. 3 压电路low voltage circuit交流电压有效值不大于30V,直流电压不大于42.4V,且输出功率不大于100W的电路。

3.4 安全电路safety circuit用来避免引起火灾、触电或因无意碰到活动部件而发生危险的电路。

3.5 警戒状态 standby condition入侵探测器接通电源后,能探测到入侵者并转入报警状态。

3.6 报警状态alarm condition输出信号表明入侵已经发生的状态。

3.7 故障状态 failure condition探测器不能正常工作的状态。

3.8 误报警 false alarm没有入侵者,而由于入侵探测器本身的原因或操作不当或环境影响而触发报警。

3.9 漏报警 leakage alarm入侵已经发生,而入侵探测器没有给出报警信号。

3.10 参考目标 reference target体重为60±20kg的正常人或模拟物体。

入侵报警系统技术要求

入侵报警系统技术要求

入侵报警系统技术要求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用户保护人、财产和环境的入侵报警系统(手动式和被动式)的通用技术要求,是设计、安装、验收入侵报警系统的基本依据。

本标准适用于建筑物内、外部的入侵报警系统。

本标准不涉及远程中心,也不包括入侵报警系统与远程中心之间通信数据的加载和卸载。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0408.1 入侵探测器第1部分:通用要求(idt IEC 60839-2-2)GB 10408.2 入侵探测器第2部分:室内用超声波多普勒探测器(idt IEC 60839-2-4)GB 10408.3 入侵探测器第3部分:室内用微波多普勒探测器(idt IEC 60839-2-5)GB 10408.4 入侵探测器第5部分:室内用被动红外探测器(idt IEC 60839-2-3)GB 10408.5 入侵探测器第4部分:主动红外入侵探测器(idt IEC 60839-2-6)GB 10408.6 微波和被动红外复合入侵探测器GB 12663 防盗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GB 15207 视频入侵报警器GB 15209 磁开关入侵探测器GB/T 15211 报警系统环境试验GB 15407 遮挡式微波入侵探测器技术要求和试验规范(idt IEC 60839-1-2)GB/T 15408 报警系统电源装置、测试方法和性能规范(idt IEC 60839-1-2)GB/T 16572 防盗报警中心控制台GB 16796 安全防范报警设备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GB/T 17626.2-1998 电磁兼容试验与测量技术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GB/T 17626.3-1998 电磁兼容试验与测量技术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GB/T 17626.4-1998 电磁兼容试验与测量技术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GB/T 17626.5-1999 电磁兼容试验与测量技术浪涌抗扰度试验GB/T 17626.11-1999 电磁兼容试验与测量技术电压暂降、短时中断及电压变化抗扰度试验 GA/T 74 安全防范系统通用图形符号GA/T 75 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IEC 60839-5 报警系统第5部分:报警信号传输系统技术要求IEC 60839-7 报警系统第7部分:报警传输系统中串行数据接口信息格式和协议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报警alarm生命、财产或环境面临严重威胁时的警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入侵探测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入侵探测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微波和被动红外复合入侵探测器Combination microwave and passiveInfrred intrusion detestor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在建筑物内使用的入侵报警系统中微波和被动红外复合探测器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是设计、制造和检验的基本依据。

微波和被动红外复合探测器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还应符合GD10408.1、GB10408.3、GB10408.5的过度。

2.引用标准GD10408.1 入侵探测器通用技术条件GD10408.3 微波入侵探测器GD10408.5 被动红外入侵探测器3.术语3.1 微波和被动红外复合入侵探测器combination microwave and passive intrarsion detector 将微波和被动红外两种单元组合于一体,且当两者都处于报警状态才发出报警的装置。

3.2 传感器sensor对微波单元指它的发射/接收部件;对被动红外单元的接收元件。

3.3 微波单元microwave unit微波传感器及微波信号处理单元的总称。

3.4 红外单元infrared unit红外光学系统、传感器和红外信号处理单元的总称。

4.一般要求本复合探测器应由微波单元、被动红外单元和信号处理器组成,并应装在同一机壳内。

微波和红外探测范围应大小相当且重叠,在机壳内应有调节两者重叠的装置。

5.技术要求5.1 外观及机械机构要求应符合GD10408.1中4.1条的要求。

5.2 性能要求5.2.1 电性能要求应符合GD10408.1中4.2条的要求,其中4.2.4条灵敏度和探测范围应符合本标准5.2.2条的规定。

5.2.2 灵敏度和探测范围微波和红外两单元探测范围的重叠区即是复合探测器的探测范围。

参考目标在探测范围的边界处,以每秒一步(约0.75m/s)的速度,在探测范围内作横向移动时,移动距离小于3m即应产生报警状态。

智能建筑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

智能建筑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

智能建筑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2003[本文截取部分内容]1.系统检测系统检测是在工程实施及质量控制阶段完成后开始的,前期工作是后期工作的必要准备。

因智能建筑技术是信息技术飞速发展的结果,具有应用新技术和新产品多、技术进步快等特点,因此,规定由建设单位组织各工程责任单位编制检测方案并经专业检测机构批准,以便既能跟上技术的进步,又能做到检测要求合理和保证工程质量。

这一条体现了动态跟进技术发展的思想。

本条对检测结论与处理只做原则性规定,各系统将根据其自身特点和质量控制要求做出具体规定。

2.分部(子分部)工程竣工验收主要应对在系统检测和试运行中发现问题的子系统或部分进行复检。

观感质量验收包括设备的布局合理性、使用方便性及外观等内容;智能建筑的等级评定参照GB/T 50314和设计要求进行。

竣工验收结论的判定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此条规定为基本规定,以坚决阻挡不合格工程投入使用。

实际执行过程中,当出现因个别无法满足使用要求的系统而使整个智能建筑工程无法完成竣工验收时,可经建设主管部门或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批准,对个别不合格系统待其整改合格后再进行专项验收,以免延误整个工程项目的投入使用。

专项验收合格后,整个智能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3.通信网络系统3.1.一般规定通信网络系统仅限于在智能建筑内安装的由用户自主管理的通信网络设备及其与公用通信网络之间的接口,不包括由公共电信部门及广播电视部门管理的通信网络设备。

通信网络系统可包括程控电话交换机、ATM交换设备、接入网(xDSL、HFC和FTTx等)、VSAT卫星通信系统、微蜂窝数字无绳电话系统、无线信号覆盖系统、光纤传输系统、有线电视系统等专用网络系统及会议电视系统等。

本章只对通信及会议电视、卫星数字电视及有线电视、公共广播及紧急广播等子系统的检测和验收做出规定,其余子系统的检测和验收应根据国家现行规范、设计要求及本章的有关规定执行。

试运行是对工程质量稳定性观察的重要阶段,是对设备、系统设计和实际施工质量最直接的检验。

文物系统博物馆安全防范工程设计规范

文物系统博物馆安全防范工程设计规范

文物系统博物馆安全防范工程设计规范文物系统博物馆安全防范工程设计规范GB/T 16571—1996前言本标准是GA-27《文物系统博物馆风险等级和拿权防护级别的规定》的配套标准,对问系统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提出了应该遵循的规范,从而使风险等级和防护级别的贯彻落实更具有操作性。

本标准的编写思路是:1. 与GA-27标准的主题即:三中风险等级和对应的防护级别紧密联系,提出九种设计规范式;2. 与工程程序要求相联系,突出了工程设计前对工程进行现场勘察的规范与要求;3. 突出工程设计特点,不与各种相关联的产品标准中的有关内容相重复;4. 基本不涉及工程安装、施工、维修方面的要求;5. 强调实体防护在文物系统防范中不可忽略的作用;6. 强调总体防范效果。

本标准没有对应的国际或国外先进标准,在具体内容上,参考采用了一些国外先进安全防范系统设备中的功能,结果国内的文物系统安全防范工程审核时的经验总结以及工程验收中的发现的具体问题,提出一些有针对性的防范性的要求。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防范报警西标准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国家文物安全技术防范工程审核组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郝文起、杜绍熔、姜福成、郭远锐。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文物系统博物馆GB/T16571—1996安全防范工程设计规范Designed criterion of security and alarmEngineering for cultural museums series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文物系统博物馆安全防范工程的设计要求,是设计文物系统博物馆安全防范工程的技术户依据。

本标准使用于文物系统别及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商店、考古研究所和其他收集文物标本的场所。

工艺美术、档案馆大呢感可参照使用。

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应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有效。

所有标准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发各方面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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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入侵探测器通用技术条件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入侵探测器的通用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是设计、制造入侵探测器及各类入侵探测器技术条件的基本基础。

本标准适用于防盗报警系统中使用的各类入侵探测器,也适用于防盗、防火复合系统中的入侵探测器。

2.引用标准GB4208 外壳防护等级的分类GB6833.1 电子测量仪器的电磁兼容性试验规范总则GB6833.3 电子测量仪器电磁兼容性试验规范静电放电敏感度试验GB6833.4 电子测量仪器电磁兼容性试验规范电源瞬间敏感度试验GB6833.5 电子测量仪器电磁兼容性试验规范辐射敏感度试验3.术语3.1 入侵探测器intrusion detectors用来探测入侵者的移动或其他动作的电子及机械部件所组成的装置。

3. 2 电路 high voltage circuit交流电压有效值大于30V、直流电压大于42.4V,且交流电压小于600V并具有过压限制的电路。

3. 3 压电路low voltage circuit交流电压有效值不大于30V,直流电压不大于42.4V,且输出功率不大于100W的电路。

3.4 安全电路safety circuit用来避免引起火灾、触电或因无意碰到活动部件而发生危险的电路。

3.5 警戒状态 standby condition入侵探测器接通电源后,能探测到入侵者并转入报警状态。

3.6 报警状态alarm condition输出信号表明入侵已经发生的状态。

3.7 故障状态 failure condition探测器不能正常工作的状态。

3.8 误报警 false alarm没有入侵者,而由于入侵探测器本身的原因或操作不当或环境影响而触发报警。

3.9 漏报警 leakage alarm入侵已经发生,而入侵探测器没有给出报警信号。

3.10 参考目标 reference target体重为60±20kg的正常人或模拟物体。

3.11 探测范围 area of detection coverage由入侵探测器所防护的区域3.12 探测距离detection range在给定方向从探测器到探测范围边界的距离。

3.13 可探测速度 detectable speed探测器应能探测到的参考目标的移动速度,一般为0.3-3m/s。

4.技术要求4.1.1 外观入侵探测器的外壳尺寸应与图纸相符。

塑料外壳表面应无裂纹、退色及永久性污渍,也无明显变形和划痕。

金属壳表面涂覆不能露出底层金属,并无起泡、腐浊、缺口、毛刺、蚀点、划痕、涂层脱落和沙孔等。

控制机构灵活,标志清晰。

4.1.2 外壳4.1.2.1 外壳的防护等级应符合GB4208的规定。

4.1.2.2 外壳和框架应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和刚度。

装与高压电路的外壳应能承受按5.2.3.2所规定的冲击强度试验而不产生永久性变形和损坏。

4.1.2.3 外壳应有防触电防护:处于暴露状态的部件不应有使人触电的危险。

为连接外部天线的外接天线端子应有电阻连接到电源电路的地端,其阻值为5.1MΩ,额定功率大于或等于0.5W。

4.1.3 接线柱和引出线的牢固性4.1.3.1 接线柱应有防止转动和松动的措施。

对快接接线柱进行20次连接和20次断开试验后,在最容易拉断的方向施加24.5N的拉力60S,引出线与接线柱不应脱落。

4.1.3.2 引出线应能承受20次直角弯曲而不折断,每根引线并能承受14.7N的拉力作用60S而不损伤。

4.1.3.3 交流电源引线应能承受19.6N的拉力作用60S而不损伤。

4. 2 电性能要求4.2.1 功能在正常环境条件下,按产品说明书进行正常操作时应完成产品标准所规定的功能。

4.2.2.过流保护4.2.2.1 如果在变压器的初级电路中有断路器或保险丝,则它们的额定值应与产品的最大输出额定值相适应。

4.2.2.2 对于不要求区分极性的接线柱与相邻接线柱或成对反接,或碰到电源端,均不应损坏设备,也不能使内部电路损坏。

对于要求区分极性的接线柱,则应极性标志放在最靠近接线柱的地方。

4.2.3 防拆保护入侵探测器应有防拆开关,打开外壳时入侵探测器应输出报警信号。

4.2.4 灵敏度和探测范围入侵探测器的灵敏度和探测范围应符合产品标准的规定。

4.2.5 电源适用范围当入侵探测器的电源电压在额定值的85%—110%范围内变化时,入侵探测器应不需要调整而能正常工作,且性能指标应符合要求。

4.2.6 过压运行入侵探测器在电源电压为额定值的115%时,以每分钟不大于15次的报警速率循环50次,每次均应完成警戒、报警功能。

4.2.7 电源功耗入侵探测器警戒状态和报警状态的功耗应符合产品标准的规定。

4.2.8 备用电源4.2.8.1 使用交流电源供电的入侵探测器应有直流备用电源,并能在交流电源断电时自动切换到备用电源。

4.2.8.2 备用电源的使用时间:银行、仓库、文物单位的报警系统为24h,商业报警系统为16h。

交流电源恢复时对备用电源自动充电。

4.2.8.3 应提供备用电源的类型、电压、电池容量等有关资料。

4.2.9 接口入侵探测器的接口:警戒状态为无电位的常闭触点或导通电阻不大于100Ω。

报警状态和未加电时为常闭触点开路或开路电阻不小于1MΩ。

4.3 环境适应性要求4.3.1 入侵探测器环境试验的分组入侵探测器根据其使用环境的严酷程度分为三组。

I组:能经受偶尔的较轻振动,能适应中等程度的高低温和湿度的变化,在一般室内条件下使用。

II组:能经受突然跌落或频繁移动中承受较大振动和冲击,能适应较大程度的高低温和湿度的变化,并能在露天(或简易遮盖)条件下使用。

III组:除II组条件外,并在严寒露天下使用。

4.3.2 入侵探测器在表1规定的条件下应能正常工作。

试验后灵敏度或探测范围的变化量不应超过±25%。

表14.3.3 入侵探测器经自由跌落试验后应能正常工作,并且无元器件松动、位移和损坏,机壳不应变形。

4. 4 稳性要求入侵探测器在正常气候环境下,连续工作7天不应出现误报警和漏报警,其灵敏度或探测范围的变化不应超过±10%。

4.5 耐久性要求入侵探测器在额定电压和额定负栽电流下进行警戒、报警和复位,循环6000次,应无电的或机械的故障,也不应有器件损坏或触点粘连。

4.6 抗干扰要求4.6.1 入侵探测器应符合GB6833.1中规定的静电放电敏感度试验、电源瞬态敏感度试验、辐射敏感度试验中的要求,不应出现误报警和漏报警。

4.6.2 抗热气流干扰入侵探测器在警戒状态下热气流干扰时应能正常工作,不应出现误报警和漏报警。

4.7.1 绝缘电阻入侵探测器电源插头或电源引入端子与外壳或外壳裸露金属部件之间的绝缘电阻在正常环境条件下应不小于100 MΩ,湿热条件下应不小于10MΩ(直流电压小于36V且一端接地者除外)。

4.7.2 抗电强度入侵探测器电源插头或电源引入端子与外壳或外壳裸露金属部分之间,应能承受表2规定的50HZ的交流电压的抗电强度试验,历时1min应无击穿和飞弧现象(直流电压小于36V且一端接地者除外)。

表24.7.3 阻燃要求外壳有开孔且有着火危险的入侵探测器,其外壳经火焰烧5次,每次5s,不应烧着起火。

4.7.4 人为故障引燃无过载保护的入侵探测器在人为的造成最严酷的电路故障时不应有触电或燃烧的危险。

4.8 耐腐蚀要求在有腐蚀气氛环境工作的入侵探测器经耐腐蚀试验后,应能正常工作,表面应无腐蚀及生锈现象。

入侵探测器在正常工作条件下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分为A、B、C、D四级,各类产品指标不应低于A级的要求。

A级:1×103hB级:5×103hC级:2×104hD级:6×104h5.试验方法5.11 试验条件除有特殊情况外,所有试验应在以下正常环境条件下进行:温度:15—30℃;相对湿度:45%—75%;大气压力:86—106kPa。

5.2 外观和结构性能试验5.2.1 用卡尺等量具对照图纸检验外型尺寸,目视检验外观,用手检验控制机构,均应符合4.1.1和7.1.1的要求。

5.2.2 外壳防护等级按GB4208中的试验方法进行试验,应符合4.1.2.1的要求。

5.2.3 外壳机械强度试验5.2.3.1 外壳压力试验对于内部有高压电路的受试样品,将样品平放,在外壳水平面的中央放一个直径为177mm 的钢质半球,球面朝下施加111N的力,作用60±2s,试验后进行外观检查,外壳不应产生永久性变形及损坏。

对内部仅有低压电路的手试样品,在外壳水平面的中央放一个直径为137mm的钢质半球,球面朝下施加49N的力,作用602±s,试验后进行外观检查,外壳不应产生永久性变形及损坏。

5.2.3.2 外壳冲击强度试验对于内部有高压电路的受试样品,将样品平放,用一个直径为50.8mm,重量为540g的钢球,从1.3m的高度垂直自由落下冲击在外壳表面上。

对于内部仅有低压电路的受试样品,将样品平放,用一个直径为50.8mm的钢球,从0.5m的高度垂直自由落下冲击在外壳表面上。

受试样品经冲击试验后均应符合4.1.2.2的要求。

5.2.4 接线柱和引出线牢固性试验5.2.4.1 拉力试验受试样品应固定在正常位置,引出线按产品规定连线,沿着引出线向样品逐渐施加拉力至4.1.3的规定值,保持60±2s,试验后外观检查应符合4.1.3的要求。

5.2.4.2 引出线弯曲试验经外观和电性能检查的样品,在引出线末端挂1.5kg的重物,然后样品在垂直平面上倾斜大约900,时间约2—3s,接着返回原来位置,即构成一次弯曲。

按此方法再向相反方向弯曲,达到规定次数后应符合4.1.3.2的要求。

5.3 电性能试验5.3.1 功能检查在额定电源电压下,按产品说明书进行正常操作,应符合4.2.1的要求。

5.3.2 过流保护经初始检查的样品,对不要求区分极性的接线柱与相邻接线柱短路60±2s;对不要求区分极性的接线柱的引线与相邻接线柱反接后,保持60±2s;对不要求区分极性的接线柱的引线与电源端的引线碰触1±0.5s;试验后均应符合4.2.2.2的要求。

5.3.3 防拆保护试验经初始检测的样品,打开样品的外壳应发出报警信号。

5.3.4 灵敏度和探测范围试验按产品技术条件检查受试样品应符合产品标准的规定。

5.3.5 电源电压适用范围试验5.3.5.1 交流供电十用精度0.5级,量程1.5倍于电源电压的电压表监测,电源电压应以下几种进行试验,每次试验时间不小于15min,试验过程中应检测其功能、灵敏度或探测范围,受试样品应符合4.2.4和4.2.5的要求。

a. 220Vb. 187Vc. 242V5.3.5.2 直流供电时用精度0.5级,量度1.5倍于电源电压的直流电压表监测电源电源,用可调直流稳压电源改变其电压值,分别在额定值的85%和110%进行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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